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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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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弘微
出生392年
東晉
逝世433年
南朝宋
職業南朝宋太子右衞率

謝弘微(392年—433年),名弘微陳郡陽夏人。東晉豫州刺史謝萬曾孫。東晉末及南朝宋官員,官至右衞將軍。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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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弘微年幼時已經精明謹慎,更懂得選適當時候才說話,故其堂叔謝混曾對其父親謝思說:「這個孩子本身十分聰慧機敏,將要成大器,能有這樣的兒子,於願足矣。」[1]謝弘微十歲時,因為弘微堂叔謝峻沒有子嗣,弘微於是就過繼了給謝峻。謝峻是謝萬兄長謝安的孫兒,血緣關係其實已經疏遠,而且二人原本也不相識,不過過繼過程中才十歲的弘微行為都合符禮節規範。過繼後弘微亦承襲了謝峻建昌縣侯的爵位,亦當繼承謝峻家豐厚的遺產。然而本家貧儉的弘微就只接受了數千卷書籍以及數名建昌國吏,其他財產都沒有理會。謝混聞訊大感驚訝,對建昌國郎中令漆凱之說:「建昌國祿本來應該與弘微本家共享,現在建昌縣侯不理,就依常規分開管理吧。」弘微無法違抗謝混的話,又接受了一點遺產[2]。謝混為當時名士,並不易與他人交往,但就欣賞謝靈運謝瞻謝曜及謝弘微等幾個謝氏子弟的文才,並曾一起在烏衣巷宴會。當時謝瞻等人都雄辯滔滔,但謝弘微每每只用簡要文句就能讓眾人節服,謝混遂更加欣賞他,稱他做「微子」。

東晉時有爵位的謝氏子弟大多都會獲授員外散騎侍郎,弘微亦不例外,又任琅邪王司馬德文大司馬參軍,後遷通直郎。入宋後為鎮西將軍、荊州刺史、宜都王劉義隆文學,又轉鎮西諮議參軍。元嘉元年(424年)劉義隆即位為帝,即宋文帝,弘微改任黃門侍郎,當時與王華王曇首殷景仁劉湛並稱為五臣。後謝弘微轉尚書吏部郎,參與機密事務。不久又轉右衞將軍,當時文帝更特許謝弘微自選其官屬。元嘉六年(429年),宋文帝立劉劭為皇太子,並選東宮官屬,弘微遂兼領太子中庶子。不久又加任侍中,但弘微不想身居權要之位,故獲解中庶子。元嘉八年(431年),弘微因病解右衞將軍,改以太子右衞率身份還家休養。次年,劉混妻東鄉君去世,與謝混合葬,謝弘微抱病送葬,病情於是更加嚴重,終於元嘉十年(433年)去世,享年四十二歲。

宋文帝對謝弘微去世深感痛惜,曾對殷景仁說:「謝弘微和王曇首年過四十但都沒有到與他們才能相應的名譽和官位,這真是朕的責任呀。」[3]命二衞共千人處理弘微喪事,追贈太常

性格特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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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義熙八年(412年),謝混因為被劉裕指為劉毅的謀逆同黨而被誅殺,謝混妻晉陵公主被下令改嫁給琅邪王氏王練。公主雖然堅持不肯改嫁,但仍然被下詔與謝氏脫離關係。公主於是將家事都委託給謝弘微處理。謝混自己以及父祖三代都身居朝廷高位,謝混時亦一門兩封[4],領有田產十多處,僮僕共千人,但只留下兩個年僅數歲的女兒。弘微為謝混家經營產業都如公事處理,一切都作出詳細記錄。420年南朝宋建立後,晉陵公主降封為東鄉君,為嘉許她的節義而讓其回到謝家那裏。東鄉君回去看見謝混原有的屋舍修護得很好,倉庫都很充實,府下的人都與昔日一樣多,而田地產業在這謝混死後這九年之間更加增加,令東鄉君感歎道:「僕射生前對這個子侄這樣看重,真是會看人呀。僕射彷彿還活著呀。」。其他人看見弘微的作為亦十分感動。[5]至東鄉君過世時,遺下大量財富,還有謝琰的一些產業以及數百奴僕,大家都認為財富都應該交給謝混的兩個女兒,而田宅和奴僕們應該交給謝弘微,然而弘微分毫不取,以自己私財為公主治喪。謝混長女嫁給了殷叡,但殷叡為人好賭,知道謝弘微放棄財富,就擅取了謝混次女及其他謝氏女眷的財產以還債。當時謝混遺屬們因這些財富都是弘微大方相讓而沒有和殷叡爭產,但劉湛因謝弘微對殷叡所為不作反應而有微言,更有人譏笑謝弘微為了自己清高的虛名而任由謝家財產讓殷叡揮霍淨盡。弘微只說:「親戚間爭奪財富就是最鄙劣的了。現在他們家人都沒有動作,我又怎可以引導他們去爭產。今天不管分得多少,也不致於不夠用,到人死了以後還管這些麼。」[6]
  • 弘微性格嚴肅正直,舉止都嚴格遵從禮法約束,對待入繼一門的親族都特別恭敬謹慎。即使在家內傳話給親族都會先整飾好衣冠,面對婢僕們都不會隨便說笑。於是家中上下都對像對神明一樣敬重他。弘微也不亂説人是非,反而親兄謝曜卻喜歡評論他人,弘微每次聽到都會找別的岔開話題,避而不談;即使是向皇帝獻計論事,他亦會將草稿全部毀掉,人們都不知他究竟說了甚麼。另他亦盡孝,在為母守喪的喪期過後一年仍然堅持吃粗糧。而因弘微生父早死,他一直事謝曜如父親一般,至謝曜去世時亦如母喪一樣,即使守喪期過後仍然一段時間沒吃魚和肉。期間僧人釋慧琳曾拜訪他,曾勸他不要這樣,免得有損健康,但弘微稱他哀傷之情仍未減,吃不下。
  • 雖然在對親人去世時盡哀,但平時弘微對飲食卻很講究,相反起居衣飾卻很樸實。宋文帝更因弘微講究飲食而向他請進膳食,弘微與親友合力做好並獻上食物後,親人每當問及時弘微卻藉故避而不談。當時人都讓他與孔光相比。

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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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謝弘微向來心胸寛廣,喜怒不形於色,一個叫蔡湛之的人見過謝安兄弟,說弘微樣子像謝據,而性格像謝安。然而弘微晚年時曾經和一位朋友下圍棋,當時旁觀者見西南角的棋子漸處下風,恐怕會失守,於是出言說:「西南風很大,可能會翻船。」朋友立即領悟,下著救了那角的棋,弘微見狀一反常態發怒將棋子打翻。沒多久弘微就去世了。[7]
  • 據說司馬文宣家中有一隻鬼寄居,並聲言他受命去殺弘微。每當弘微病情加重時都會報告給司馬文宣,直至弘微去世,那隻鬼就離開了。


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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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謝莊,嗣子,在宋官至中書令。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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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宋書·謝弘微傳》:「所繼叔父混名知人,見而異之,謂思曰:『此兒深中夙敏,方成佳器。有子如此,足矣。』」
  2. ^ 《南史·謝弘微傳》:「混聞而驚嘆,謂國郎中令漆凱之曰:『建昌國祿本應與北舍共之,國侯既不厝意,今可依常分送。』弘微重違混言,乃少有所受。北舍,弘微本家也。」
  3. ^ 《南史·謝弘微傳》:「文帝嘆惜甚至,謂謝〔殷〕景仁曰:『謝弘微、王曇首年踰四十,名位未盡其才,此朕之責也。』」
  4. ^ 謝混本封望蔡縣公,謝峻封建昌縣公,即弘微所襲之爵。
  5. ^ 《宋書·謝弘微傳》:「義熙八年,混以劉毅黨見誅,妻晉陵公主改適琅邪王練,公主雖執意不行,而詔其與謝氏離絕,公主以混家事委之弘微。混仍世宰輔,一門兩封,田業十餘處,僮僕千人,唯有二女,年數歲。弘微經紀生業,事若在公,一錢尺帛出入,皆有文簿。遷通直郎。高祖受命,晉陵公主降為東鄉君,以混得罪前代,東鄉君節義可嘉,聽還謝氏。自混亡,至是九載,而室宇修整,倉廩充盈,門徒業使,不異平日,田疇墾辟,有加於舊。東鄉君歎曰:『僕射平生重此子,可謂知人。僕射為不亡矣。』中外姻親,道俗義舊,見東鄉之歸者,入門莫不歎息,或為之涕流,感弘微之義也。」
  6. ^ 《宋書·謝弘微傳》:「九年,東鄉君薨,資財鉅萬,園宅十餘所,又會稽、吳興、琅邪諸處,太傅、司空琰時事業,奴僮猶有數百人。公私咸謂室內資財,宜歸二女,田宅僮僕,應屬弘微。弘微一無所取,自以私祿營葬。混女夫殷睿素好樗蒱,聞弘微不取財物,乃濫奪其妻妹及伯母兩姑之分以還戲責,內人皆化弘微之讓,一無所爭。弘微舅子領軍將軍劉湛性不堪其非,謂弘微曰:『天下事宜有裁衷。卿此不治,何以治官。』弘微笑而不答。或有譏之曰:『謝氏累世財產,充殷君一朝戲責,理之不允,莫此為大。卿親而不言,譬棄物江海以為廉耳。設使立清名,而令家內不足,亦吾所不取也。』弘微曰:『親戚爭財,為鄙之甚。今內人尚能無言,豈可導之使爭。今分多共少,不至有乏,身死之後,豈複見關。』」
  7. ^ 《南史·謝弘微傳》:「時有蔡湛之者,及見謝安兄弟,謂人曰:『弘微貌類中郎,而性似文靖。』……弘微性寬博,無喜慍。末年嘗與友人棋,友人西南棋有死勢,復一客曰:『西南風急,或有覆舟者。』友悟乃救之。弘微大怒,投局於地。識者知其暮年之事,果以此歲終。」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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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宋書·卷58》,出自沈約宋書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南史·卷20》,出自李延壽南史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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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史·列傳第十》
  • 《宋書·謝弘微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