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憲政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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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憲政民主(英語:Non-constitutional Democracy)又稱非憲政式民主,與憲政民主相對,是民主政治的一種形式,意指一種沒有憲政規則或者或者不遵循憲政規則的政府組織形式。簡言之就是缺乏憲政約束的民主。對於公民而言,這樣的政府不可預測,它們可能會侵犯個人權利而不受懲罰。[1]

參見[編輯]

參考[編輯]

  1. ^ Roots of American Government The Meaning of Democracy. Dallas County Community College District. 2013-04-12 [2018-12-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