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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威爾斯的夏洛特公主 (1796年—18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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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改名:「威爾斯的夏綠蒂·奧古斯塔公主」→「威爾斯的夏洛特公主 (1817年卒)」[編輯]

威爾斯的夏綠蒂·奧古斯塔公主」 → 「威爾斯的夏洛特公主 (1817年卒)」:紀念碑和墓碑通常都寫全名,參考價值有限,不應作為條目命名的依據--ClitheringMMXXII 2022年9月24日 (六) 01:58 (UTC)[回覆]

MOS:連接號:「2. 數值的範圍。在不引起歧義的情況下,可省略前一數值的單位或附加符號。例如:1000-2000年、1-5千克。」--CaryCheng留言2022年9月24日 (六) 15:33 (UTC)[回覆]

(-)反對 對於這位逝世公主而言,紀念碑上的全名完全可以作為命名條目的依據,因為這個全名是這位逝世公主短暫一生終身享有的唯一頭銜,且完全可以避免括號消歧義。對於逝者而言採取生卒年括號消歧義會使括號消歧義過長,能避免括號消歧義應儘量避免。至於有用戶認為這位逝世公主的全名不常用,還請給出可靠來源加以證明,否則以這一理由移動條目缺乏依據支持。再有以全名命名條目區分人物亦有相應例子,比如亨利·弗雷德里克 (威爾斯親王)大不列顛的喬治·威廉王子奧古斯都·腓特烈 (薩塞克斯公爵)奧古斯塔·索菲亞公主。再有管理員在條目移動討論發起僅一天就依其請求移動未免操之過急,以一周內無新留言回應且達成共識或無任何反對意見,再依請求移動條目為宜,這樣可以給各位用戶足夠討論的時間以避免爭議。達成共識前應暫且維持之前標題。--Joker Twins留言2022年9月25日 (日) 14:04 (UTC)[回覆]

這公主易名威爾斯的夏綠蒂公主 (1796年),現有公主易名威爾斯的夏綠蒂公主 (2015年)又可不可行?--Billytanghh 討論 歡迎參與亞洲月 2022年9月25日 (日) 14:32 (UTC)[回覆]
這位已故公主以全名而非首名加括注生卒年的命名方式之益處我上面已經講清楚了,這裡說說威爾斯親王威廉之女條目命名為夏洛特公主 (威爾斯)的原因。威爾斯親王威廉之女是生者,於她而言「Princess Charlotte of Wales」(中譯就是「威爾斯的夏洛特公主」或「威爾斯的夏綠蒂公主」)是其現有頭銜,對於同一王室或貴族頭銜,若之前已有相同首名的已故人物,頭銜現任保有者不必括注生年,例如英國女王伊莉莎白二世之女安妮長公主,她是英國現任長公主,在此之前英王喬治二世之女、奧蘭治親王威廉四世之妻也叫安妮長公主,但前者條目命名為安妮長公主並未括注生年,後者條目命名為安妮長公主 (奧蘭治親王妃)威爾斯王妃凱薩琳是相應頭銜現任保有者,在此之前威爾斯親王亞瑟·都鐸之妻為阿拉貢的凱瑟琳,但前者條目命名並未括注生年。--Joker Twins留言2022年9月25日 (日) 15:04 (UTC)[回覆]
參閱en:Talk:Princess Charlotte of Wales (1796–1817),英語維基百科社群對於條目命名有過多次討論,最後仍將條目名稱定為en:Princess Charlotte of Wales (1796–1817),如果我們的討論中沒有找到良好的中文可靠來源證明「威爾斯的夏綠蒂·奧古斯塔公主」是中文世界常用的名稱,而是採用英語來源的話,那麼參考英語維基百科(尤其這個條目在英語維基百科中是FA)的作法應該比較合適。--CaryCheng留言2022年9月25日 (日) 14:48 (UTC)[回覆]
請注意這裡是中文維基百科,對於英語維基百科的做法並非一味照搬。上面你既然認為對於這位已故公主而言「威爾斯的夏綠蒂·奧古斯塔公主」一名不常用,應該由你給出可靠來源加以證明,而非直接斷言或由他人承擔舉證責任。再有以全名命名條目區分人物亦有相應例子,比如亨利·弗雷德里克 (威爾斯親王)大不列顛的喬治·威廉王子奧古斯都·腓特烈 (薩塞克斯公爵)奧古斯塔·索菲亞公主,同樣道理將本條目命名為「威爾斯的夏綠蒂·奧古斯塔公主」完全可行。英國英格蘭西米德蘭郡的紀念碑上寫的也是「Princess Charlotte Augusta of Wales」(中譯就是「威爾斯的夏洛特·奧古斯塔公主」或「威爾斯的夏綠蒂·奧古斯塔公主」),足見這一全名受到英國官方認可,自然可以用來命名條目。--Joker Twins留言2022年9月25日 (日) 15:15 (UTC)[回覆]
「Prince George William」等本身使用全稱,原因就是全稱是他們常用的名稱,每個人的情況也不同,根本很難直接類比套用到所有人身上啊。另外,個人認為「大不列顛的喬治·威廉王子」應移動作「喬治·威廉王子 (大不列顛)」,因為「大不列顛」本身不包括在稱號,只用作區分,其實是類似消歧義。--ClitheringMMXXII 2022年9月25日 (日) 15:40 (UTC)[回覆]

碑銘文通常因為不同原因會使用全名,或使用省略名,故本身不能作準,圖右溫莎公爵墓碑便為一例。另外,參考Commons,大部份出版物都是以「Princess Charlotte of Wales」作為稱呼,例子如下:

因此,本條目應參考我最初創建時的安排,從條目名稱移去「奧古斯塔」;另外,現時在世同名的一位應相應改為威爾斯的夏洛特公主 (2015年生),謝謝。--ClitheringMMXXII 2022年9月25日 (日) 15:32 (UTC)[回覆]

紀念碑或墓碑上的名稱憑什麼不能作準,愛德華八世墓碑上寫的可是「King Edward VIII」(中譯就是「國王愛德華八世」,此人為英國君主,依據Wikipedia:命名常規該傳主條目就應依其君主尊號命名為「愛德華八世」)。至於File:Charlotte meets Leopold.jpeg,圖上寫的可是「Princess Charlotte」,沒有「of Wales」,通過畫像以及下方註明的薩克森-科堡-薩爾菲爾德的利奧波德王子(即比利時國王利奧波德一世,這位公主逝世14年以後這位德國王子才就任比利時國王)才能識別出這是英王喬治四世擔任威爾斯親王期間存活的女兒,要知道這之前名為「Charlotte」(夏洛特/夏綠蒂)的英國公主還有夏洛特長公主
既然英國英格蘭西米德蘭郡的紀念碑上寫著「Princess Charlotte Augusta of Wales」(中譯就是「威爾斯的夏洛特·奧古斯塔公主」或「威爾斯的夏綠蒂·奧古斯塔公主」,此為這位已故公主短暫一生的唯一頭銜),且威爾斯親王威廉之女現今頭銜為「Princess Charlotte of Wales」(中譯就是「威爾斯的夏洛特公主」或「威爾斯的夏綠蒂公主」),那麼以「威爾斯的夏綠蒂·奧古斯塔公主」命名這位已故公主的條目完全可行,且完全可以避免括注生卒年消歧義這樣的冗長括注消歧義形式。亨利·弗雷德里克 (威爾斯親王)大不列顛的喬治·威廉王子奧古斯都·腓特烈 (薩塞克斯公爵)奧古斯塔·索菲亞公主這些條目也用人物全名命名條目,那麼這位已故公主條目命名也完全可以照做,英國英格蘭西米德蘭郡的紀念碑就是支持的證據。
至於威爾斯親王威廉之女條目命名為夏洛特公主 (威爾斯),那是因為作為生者,於她而言「Princess Charlotte of Wales」(中譯就是「威爾斯的夏洛特公主」或「威爾斯的夏綠蒂公主」)是其現有頭銜,對於同一王室或貴族頭銜,若之前已有相同首名的已故人物,頭銜現任保有者不必括注生年,例如英國女王伊莉莎白二世之女安妮長公主,她是英國現任長公主,在此之前英王喬治二世之女、奧蘭治親王威廉四世之妻也叫安妮長公主,但前者條目命名為安妮長公主並未括注生年,後者條目命名為安妮長公主 (奧蘭治親王妃)威爾斯王妃凱薩琳是相應頭銜現任保有者,在此之前威爾斯親王亞瑟·都鐸之妻為阿拉貢的凱瑟琳,但前者條目命名並未括注生年。--Joker Twins留言2022年9月25日 (日) 16:52 (UTC)[回覆]
這不可類比,西方傳統,君主王后碑銘很多只落王號,公主已經低了一個檔次,溫莎公爵為遜君也即已不同,是故碑銘文不合宜作參考。維基百科是百科全書,當以出版物作為主要參考,使用碑銘文作為條目命名是「Out of Context」。如上所述,每一名皇室成員條目如何命名,身份、時代等不同,處理也當不同,不能一概而論,以「因為某某都是這樣,所以本案也當這樣」作為理據,恐怕不能成立。關於現時在世的威爾斯親王威廉長女,條目也可直接命名作「威爾斯的夏洛特公主」並將消歧義連結置頂,但條目不可以是「夏洛特公主 (威爾斯)」。謝謝。--ClitheringMMXXII 2022年9月25日 (日) 17:14 (UTC)[回覆]
既然你承認西方君主碑銘大多只落王號,那麼愛德華八世碑銘刻寫「King Edward VIII」完全理所應當,即便退位又怎樣,畢竟當過英國君主,這個例子恰恰證明紀念碑或墓碑可以作準。維基百科是百科全書沒錯,但憑什麼僅以出版物為命名依據而完全排除碑銘文呢,依據何在呢?說到出版物,這份出版物同樣出現了英王喬治四世在其威爾斯親王任內存活的女兒全名,且以粗體大號字體顯示,加之英國英格蘭西米德蘭郡的紀念碑上寫的也是「Princess Charlotte Augusta of Wales」(中譯就是「威爾斯的夏洛特·奧古斯塔公主」或「威爾斯的夏綠蒂·奧古斯塔公主」),將相應條目命名為「威爾斯的夏綠蒂·奧古斯塔公主」完全可行。至於英國王室成員條目命名,我上面舉的均是人物之間年代與地位相近的例子,可以互相類比。至於威爾斯親王威廉之女,條目命名為夏洛特公主 (威爾斯)完全可行,理由我上面已講清楚,不存在只能命名為「威爾斯的夏洛特公主」而非夏洛特公主 (威爾斯)的理由。--Joker Twins留言2022年9月25日 (日) 20:54 (UTC)[回覆]

單憑一塊碑銘來決定條目的命名,並不符合維基百科的命名常規,莫非因為瑪麗公主的紀念碑上面寫的是「Victoria Alexandra Alice Mary, The Princess Royal」,那條目現時的命名「瑪麗長公主 (哈活伯爵夫人)」便是錯誤?同一道理,溫莎公爵身為遜君,地位比君主已次一級,因此已放棄的皇位放在碑上較低的位置,而碑石主要位置由本名和公爵爵位佔據。但正正因為有維基百科的命名常規,條目才不會憑一塊碑寫去決定條目名稱。根據維基命名常規下的常用原則和使用全稱,條目名稱應取該人物為世所熟知的全稱,而現時搜查所見,本條目傳主最為人所識的全稱是「Princess Charlotte of Wales」,條目自當按此命名,如有撞名就按維基方針指引加入消歧義括號,就是這樣直接簡單。因此,你提到有出版物使用「Princess Charlotte Augusta of Wales」,那便應提出證明這是較常用的全稱,而不是憑一塊碑石決定。至於威爾斯親王威廉之女兒的條目不可命名作「夏洛特公主 (威爾斯)」,理由我之前在編輯記錄和上面亦已清楚說明,看不到你的回應,謝謝。--ClitheringMMXXII 2022年9月26日 (一) 01:19 (UTC)[回覆]

已過一段時間,如果沒有其他意見,煩請管理員據共識移動條目為「威爾斯的夏洛特公主 (1796年-1817年)」;同時「夏洛特公主 (威爾斯)」應移作「威爾斯的夏洛特公主 (2015年生)」,謝謝垂注。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Clithering討論貢獻)於2022年10月1日 (六) 07:10 (UTC)加入。[回覆]

(+)支持@Iokseng煩請閣下處理。--CaryCheng留言2022年10月1日 (六) 07:51 (UTC)[回覆]
(+)支持Clithering君之提議。——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10月1日 (六) 08:12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