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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精神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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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疾病的界定[編輯]

1、只有對主體的生活造成困難、對健康產生負面影響的才能稱為疾病,不符合此論點的心理狀態只能歸納入人的個體差異而非疾病。 2、精神疾病屬於哲學而非科學範疇,其常與腦科學、神經科學息息相關,但並不局限於此,不能劃等號。 3、古代常通過宗教闡述精神,但宗教不等於精神,而對精神疾病的醫療方式也不局限於宗教;醫療精神疾病往往是醫生的工作。斟灌若水明留言2017年10月11日 (三) 06:41 (UTC)[回覆]

建議將標題「精神病」改為「心理障礙」[編輯]

本條目主要由英文維基的"mental disorder"條目翻譯而來,但在中文學術語境中,mental disorder通常被稱為「心理障礙」而非「精神病」。「精神病」一詞一般指代狹義的「精神分裂症」(Schizophrenia),而「心理障礙」(mental disorder)適用範圍則更廣泛。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Pudd1n9對話貢獻)於2017年06月27日 18:35 (UTC)加入。

建議改名:「心理疾患」→「精神障礙」[編輯]

心理疾患」 → 「精神障礙」:精神病學中,沒有心理疾患這個詞,都是稱呼精神障礙。心理疾病這個詞語也不是精神病學中的,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當中只有精神障礙這個詞語。--和平 愛 紫色 2018年10月28日 (日) 22:46 (UTC)[回覆]

建議改名:「心理疾患」→「精神疾患」[編輯]

心理疾患」 → 「精神疾患」:參見世衛組織(▲)同上:台灣也會稱精神疾患[4],並且精神比心理更準確。因為此條目屬精神病學,而心理學精神病學是兩門完完全全不同的學科。--和平 愛 紫色 2018年12月8日 (六) 09:18 (UTC)[回覆]

加入外部連結[編輯]

各位維基人:

外部連結可否加入

--BruceLam1989留言2023年2月2日 (四) 02:42 (UTC)[回覆]

(-)反對。請參見WP:EL。--Hjh474留言2023年2月2日 (四) 05:41 (UTC)[回覆]

序號[2]的引用出現問題[編輯]

引用了書籍並附有連接,但連接指向的頁面可能沒了。--jby3c 2024年1月21日 (日) 10:35 (UTC)[回覆]

建議更名:「精神疾患」→「精神障礙」[編輯]

「精神疾患」→「精神障礙」。首先論證「精神疾患」的不妥:中國大陸幾乎不用「疾患」一詞,台灣樂詞網中「精神疾患」一詞的搜索結果也很少。其次論證使用「精神障礙」的原因:術語在線中「mental disorder」譯為「精神障礙」或「心理障礙」,樂詞網中「mental disorder」譯名枚舉下來有「精神錯亂」「精神障礙」「精神病」「精神障礙症」「心理疾患」「精神異常」;人民衛生出版社《精神病學》中翻譯為「精神障礙」;世衛組織ICD-11譯為「精神障礙」;美國精神醫學學會DSM中國大陸翻譯為「精神障礙」,台灣譯為「精神疾病」;《辭海》中條頭為「精神障礙」;《中國大百科全書》中條頭為「精神障礙」——綜上所述,最大公約數是「精神障礙」。/另外,我建議正文中可以使用「精神疾病」「心理疾病」「心理障礙」等等各種表示「mental disorder」的同義詞,但所有相關的條目標題(包括分類)都應統一作「精神障礙」。--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22:13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