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中立的觀點布告板/2013年-2014年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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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的範圍的界定是否不需要任何可靠來源支持?

Talk:三國志中,用戶Msuker認為維基百科的條目如何選材只能是維基編輯的原創研究,子條目的內容可以大段搬到主條目,中立方針中規定的合理的比重不能用來挑戰材料在主條目的重要性,因為重要性應該是維基編者的原創研究。

原話是:

  • 「原創研究從來是針對觀點的內容、來源,而不是話題、選材。任何一個條目的選材,都必然是維基編者決定的,而不是、不需要、不可能由可查證來源決定(否則的話就永遠仿效其它出版的百科全書了)」
  • 「維基百科從來沒有說過必須要其它出版物有收錄的內容才能寫入」
  • 「任何選材決定都是維基編者的原創決定,只要材料本身不是原創研究就不違反維基方針」
  • 「中華民國條目當然不應該只寫一個縣,但是中華民國條目如果目前只有一個縣,維基編者應該首先想想是否可以把其它的內容補上,而不是一定把這個縣的內容提出刪除。」
  • 「說簡單點,維基的中立是什麼都有的中立,而不是什麼都沒有的中立」
  • 「極少數或極有限都是要服從於「著名」的。換句話說,如果真的著名,就不存在什麼極有限。還要中立性,你認為不合理比重,那麼很簡單,請加入內容達成合理比重,而不是刪除內容達成合理比重。」
  • 「重要性從來不是維基的標準,根本無須佐證。你告訴我有哪一個方針哪一個指引說過內容要有「重要性」?不斷捏造規則,不斷試圖引入中文維基根本不認同沒有共識的內容,對於條討論有什麼幫助?」
  • 「而說來說去,誰告訴你維基條目的選材(而不是內容本身)要參照任何來源的?哪一條方針?哪一個指引?自說自話」
  • 「維基百科:摘要格式並未達成共識,別拿雞毛出來當令箭」

我的觀點是

  • 「你說了不算,我說了也不算,可靠來源說了才算。維基不是材料堆放處,不論你是否可以論證陳寅恪的觀點的成立與否,在本文討論他的觀點都需要有可靠第二手來源支持其在本文中的重要性,不能光引用只描述這個細節本身,不和其他話題比較的的第一手來源。目前的情況是,我們只有第一手來源討論一個和三國志只有間接聯繫的細節,沒有第二手可靠來源證明這是否是三國志研究上的一個重要話題」
  • 「如果你找不到任何材料證明這個話題在三國志研究上的重要性,那麼在本條目提到就是中立的觀點方針中指出的不當篇幅,因為別的可靠來源沒有這麼做。」

「我沒有質疑這些內容本身的中立性和可供查證性——事實上它們在維基上已經有專文論述了,我認為在專文中論述的方式也是適當的。我質疑的是有何根據把這些有專文論述的內容放在本條目內,目前你的主張是「任何選材決定都是維基編者的原創決定」,也就是用你自己的原創研究來作為內容的存在依據,但是原創研究是不能作為條目內容依據的。假如按照你的選材原則,中華民國行政區劃裡面的所有子條目的內容都可以原文照搬到中華民國這條目,但實際上這明顯是違反維基百科:摘要格式的。」

  • 「即使這傢伙在歷史上的地位有牛頓愛因斯坦在物理學上或者高斯在數學上的地位重要(很懷疑這一點),我們也沒有理由在本文記錄他的每一個錯誤(牛頓愛因斯坦高斯都沒有這待遇),即使是他的錯誤是在研究條目主題的時候發生的。比如如果我是著名歷史學家,我在4月1日發表文章認為曹沖稱象的故事出於聖經,沒有任何別的歷史學家支持我的觀點,按照編者可以自行決定的的選材標準,我的觀點就足以在本文提到嗎?-」
  • 「陳寅恪的質疑就算站不住腳,對三國志的名聲有什麼影響?質疑過三國志的又不止他一個,裴松之,王安石,哪個都比他有名多了,質疑的地方也不是像你一樣僅限於一段而已,這些人的站得住腳的質疑都不影響三國志受到的評價,陳寅恪的一個被質疑的質疑,支持者除了他本人還沒看到別人贊同的觀點按照中立方針是應該完全不分配篇幅的,更不用說還夾帶反駁他的觀點的內容。」
  • 「按照中立性方針,陳寅恪的理論和裴松之王安石等人的質疑來說支持人數太少,根本不值一提,更不用說反駁他的主張的衍生觀點」
  • 「維基百科文章,至少有兩篇用來建立知名度的來源,這類來源是對條目進行總體性深入介紹,可以作為分配篇幅的候選。我說的原創研究,是指你在評估何為中立原則中規定的不當篇幅的時候,採取的是拍腦袋的評估方式,拒絕考慮任何可靠來源的篇幅分配(這也代表了你對篇幅是否適當的評估,以及對於不當篇幅的反駁,沒有可靠來源支持)。」

「一件事情耳熟能詳和要在主條目寫是兩回事。基本每個人都知道10以內的加減法,你去數學條目去把10以內的加減法都列出來試試?數學條目連加法和減法都沒有給予篇幅,更不用說10以內的加減法根本不能代表加法和減法。維基百科上中立方針明明白白寫著不當篇幅是不中立,我舉出了三國志近代研究證明曹沖稱象的研究方向不是你說的重要議題,在這裡討論曹沖稱象是不合理的,你卻從頭到尾就只說「你說合理即合理」,不需要可靠來源來作為你的篇幅合理依據。問題是在這裡,維基百科用戶不是可靠來源,你說得再多,也不能證明你的主張比我的主張高尚一等,更不用說我的主張是基於有大量擁護者的概要風格指引,你的一些主張,例如「我是著名歷史學家,所以即使沒有或者只有極少人贊同我的觀點,我的觀點也可以作為篇幅分配依據」,是明顯違反中立方針的。至於為什麼要選擇最有代表性的論據,去看中學語文書。這個不是原則,不過是常識。維基百科上的文章,至少得有高中生作文的程度吧?」

--Skyfiler留言2013年6月1日 (六) 21:53 (UTC)

再次捏造我從來沒有說過的言論。
我的原話:「我早就說了,任何選材決定都是維基編者的原創決定,只要材料本身不是原創研究就不違反維基方針。」
你歪曲為:「用戶Msuker認為維基百科的條目如何選材只能是維基編輯的原創研究
而且,就這個特定誣衊我已經在三國志討論頁指出過一次:

「目前你的主張是任何選材決定都是維基編者的原創決定,也就是用你自己的原創研究來作為內容的存在依據」 ——什麼叫偷梁換柱,這就是典範。原創研究方針覆蓋內容,而不是選材,不是排版,不是條目內什麼東西詳細什麼東西簡略。後面這些都是維基編者決定的,這些決定沒有來源,所以叫原創。-Msuker(留言) 2013年4月22日 (一) 08:29 (UTC)

請問你一再歪曲我的言論的用意何在?-Msuker留言2013年6月1日 (六) 22:54 (UTC)
還又好意思說維基百科:摘要格式,一個從未達成共識的、落後於時代的不知什麼東西。你按照摘要格式去編輯中華民國,堅持了多久就被人回退了?有半天嗎?我早就說了,你如果要遵奉摘要格式,只要你能把中華民國條目穩定在32KB以下,我從此不在三國志條目加一個字或刪一個字。請。-Msuker留言2013年6月1日 (六) 23:02 (UTC)

發現錯誤-臺中市南屯區是不與龍井區毗鄰

發現錯誤-臺中市南屯區是不與龍井區毗鄰。

已更正。建議閣下可到更適合的地方討論,比如條目討論頁。--Tampioka留言2013年9月13日 (五) 14:16 (UTC)

關於詞條「伊寧二·五事件」中立性

該詞條明顯傾向於中國政府之觀點 該詞條引用說明結尾中國政府之言辭 該詞條明確將示威遊行稱為恐怖襲擊

--User:222.175.56.206 2013年8月8日 (四) 03:26

可參考英文條目翻譯之,其中半島電台的新聞或可用。 --❦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1月23日 (六) 11:56 (UTC)

關於某台灣廟宇的條目中立性

台灣苗栗的白沙屯拱天宮,定期媽祖進香活動,認為媽祖是神祇的信徒相信,在擲筊(可能包含其他方式)中,媽祖會藉其結果指示進香行走路徑。但其他宗教、無神論者並不認為被民間信仰信眾認為是神的媽祖會指引道路,比如說他們認為單純和筊杯擲下去的力學過程有關。根據wp:NPOV:「條目內容應該清晰地說明、表達與描述出主題中的爭議,並不對其中任何一種觀點表示贊同」,因此在下曾加上信徒以為是媽祖指示路徑的內容,但被 IP 111.246.210.*(為保護個資故隱匿 IP 部份,下同)回退

因此在下加上了中立性有爭議的模板,明確指出哪一句有爭議,並詳述於討論頁中(可參下個連結)。但 IP 111.252.186.* 卻移掉在下的發言,只留下另一位信媽祖的 IP 122.118.248.* 用戶的支持發言,稱「如果不相信,請可在每年進香中參與扛神轎自己體驗.驗證」,但直接把質疑的討論內容刪掉,不利於討論品質。且該支持方發言者還把 NPOV 模板刪掉

但若是這樣的話,各宗教、思想信者,或信無神論的維基編輯者也倣之,不允許別人更動「我所相信的某某觀點(比如靈魂鬼神不存)是千真萬確,各角度觀之,必為如此」的編輯版本,則維基百科的思想、信仰或宗教類條目必定會引發相當的中立問題。而不才因時間考量,也無法因應於回退、關注該條目的變動。不知各位維基先進有何辦法、措施,或伸出援手,感謝。--Tampioka留言2013年9月13日 (五) 13:34 (UTC)

破壞他人留言:
擅自刪除或修改別人在討論頁中有簽名的留言及評語,歪曲其意思。……
當您可辨認出哪些不是、哪些是破壞類型之後,可處理之-- ♬ bonne journée ☺ 2014年3月2日 (日) 09:31 (UTC)

台灣人是不是支那人?的觀點

請各位前往互助客棧/條目探討。謝謝--B3430715留言2013年10月20日 (日) 04:30 (UTC)

佔領中環的條目中立性

佔領中環 的條目經User_talk:北極企鵝觀賞團(留言)不停加入 1)佔中由英美勢力在背面支持,更與台獨人士合流 2)法律責任 3)港人不支持佔中 4)顏色革命、阿拉伯之春 等內容,似乎是以一堆中共立場的觀點來寫的。本人不知如何改寫為更中立的條目。請求各位維基人伸出援手,感謝。--風神路過留言2013年10月27日 (日) 05:04 (UTC)

馬英九與獨裁者

Talk:獨裁者#增補:馬英九被指為獨裁者。--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3年11月23日 (六) 01:20 (UTC)

目前條目已全保護,沒有立即中立觀點問題,我也留言只要維基百科:歸屬潛在偏見就可以了。--❦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1月23日 (六) 10:44 (UTC)

棒球名人堂

請教各位,棒球名人堂這個條目名稱,我認為涉及地域觀點,是否應該更名為美國棒球名人堂?或是有其他名稱?--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4年1月9日 (四) 08:16 (UTC)

原文名稱是「National Baseball Hall of Fame and Museum」,沒有提到「美國」。何況現在並無歧義,就算有歧義也應該命名為「棒球名人堂 (美國)」。比如「國會圖書館 (美國)」也是同樣的情況,只是因為有歧義才加上「美國」的後綴。-Lif…lon 2014年1月9日 (四) 13:58 (UTC)
提出這個討論並不是因為它有歧義,而是應該避免地域觀點。--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4年1月9日 (四) 15:10 (UTC)
這並非是否含有地域觀點的問題。該名人堂的全名就只是「National Baseball Hall of Fame and Museum」,沒理由子虛烏有地加個「美國」的前綴。-Lif…lon 2014年1月9日 (四) 15:23 (UTC)
正如「清華大學」就是「清華大學」,並不因為它處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就該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清華大學」,「牛津大學」也不叫「英國牛津大學」,這些只會是原創名稱。-Lif…lon 2014年1月9日 (四) 15:28 (UTC)
在台灣並不譯為棒球名人堂或國立棒球名人堂,多稱美國棒球名人堂或美國職棒名人堂。請參閱美國國家棒球名人堂博物館美國棒球名人堂。--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4年1月9日 (四) 15:30 (UTC)

(!)意見:命名的問題應該也要看目前有的條目的命名狀況,目前主要的棒球國家以「棒球名人堂」為名稱的單位似乎沒有,而日本有一類似單位但其名稱為野球殿堂,所以這種情況只要同頁消歧義就好,若以後真的有其他如台灣等國家的「棒球名人堂」設立如[1]所述,到時再看是否有平等消歧義的必要。目前的命名無中立性的問題,只是有消岐義的不同意見。先以{{About|美國的棒球名人堂|日本的棒球名人堂的正式名稱|野球殿堂}}同頁消歧義就好。 --❦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1月9日 (四) 15:39 (UTC)

Re.

  1. 美國職棒大聯盟,英文直譯也只是大聯盟。在美國內部,不用冠上國名也知道那是自己的,但是這個假設在其他國家不一定成立。冠上美國只是方便辨識,以及避免地域中心。我提出這個討論的重點,不是因為有歧義才提出。
  2. 舉日譯為例,日本譯為アメリカ野球殿堂,加上美國作為修飾。日本的野球殿堂,在譯為英文時,也被加上Japenese修飾,譯為Japanese Baseball Hall of Fame。--Alfredo ougaowen留言

(!)意見英文維基的做法應該是根據en:WP:NCDAB的Natural disambiguation,因為en:Baseball Hall of Fame有歧義,未必與地域中心有關。--Quest for Truth留言2014年1月10日 (五) 15:38 (UTC)

(!)意見重申以來源為基礎,另見石油幫愛國主義教育活動。--❦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1月11日 (六) 02:07 (UTC)

(!)意見再補商務及經濟發展局en:Commerce_and_Economic_Development_Bureau兩例子。--❦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1月12日 (日) 03:44 (UTC)

關於詞條「中國人權律師」中立性

該詞條明顯傾向於中國政府之觀點 該詞條之引言帶有強烈的中國政府之觀點 --Kevinkwokchuen(留言) 2014年1月22日 (三) 06:41 (UTC)

已恢復--Zetifree留言2014年1月23日 (四) 04:4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