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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優良條目/正確新聞及資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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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新聞及資訊法》是加拿大阿爾伯塔省議會省長威廉·阿伯哈特領導的社會信用黨政府指使下於1937年通過的一項法案。該法規定,如果一個由社會信用黨議員組成的委員會認為報紙上刊發的內容不實,那麼報社必須加以「澄清」,並且還要在議員要求下披露自己信息的來源。這項法案是阿伯哈特與新聞界間狂風暴雨般關係的結果,這早在1935年阿爾伯塔省大選前就已開始,社會信用黨在這次選舉中大勝。幾乎所有阿爾伯塔省的報紙都對社會信用黨持批評態度,特別是《卡爾加里先驅報》,同樣持這一立場的還有加拿大的其他多家報紙,甚至連美國的媒體都對阿伯哈特的當選進行了嘲笑。由於當時社會信用黨在省議會中占據絕對優勢,因此該法案非常順利地就得到了通過。但阿爾伯塔省省督約翰·C·博文保留了御准,直至加拿大最高法院對法案的合法性進行評估。1938年,法院裁定法案違憲,因此這項法案也就從來沒有成為過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