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主題或以下段落文字,移動自 WP:互助客棧/方針 。執行者:San mo sa 蚌埠 2024年12月21日 (六) 04:08 (UTC) 。[ 回覆 ]
有編者正就本議題徵求社群意見 。 本頁已經新增至以下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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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法:
維基百科:抄襲 :
現行條文
抄襲 指的是將他人所貢獻的作品,在沒有提供足夠的作者權益資訊之下,將其語言以及思想變成是自己的作品(在學術寫作中,如果未能在論文中充分標註來源,而借用他人的任何想法或語言,便會被視為抄襲。無論來源是已出版的作者、其他學生、無明確作者的網站、販售學術論文的網站或其他任何人:將他人的工作據為己有就是偷竊,這在所有學術情況下都不能接受,無論你是故意還是無意這樣做。)該來源提供了各種抄襲類型的例子,包括逐字抄襲、拼湊抄襲、不充分的改寫、未標註來源的改寫和未標註來源的引用。劍橋大學將抄襲定義為:「將他人作品的部分或全部內容當作自己的作品提交,而沒有適當標明來源,無論是否有意圖欺騙。
維基百科有三項核心內容方針 ,其中兩項很可能在不經意間產生抄襲問題。非原創研究 防止我們將自己的想法放入條目當中,而可供查證 要求條目必須基於可靠的已發表來源。這些方針意味著維基百科人非常容易被指責為抄襲者,因為我們非常執著於來源,但不能在內容上太過接近來源文本 。由於抄襲的發生可能沒有欺騙的意圖,因此我們的關注方向應當放在教育編輯者清理條目內容。
提議條文
抄襲 指的是將他人所貢獻的作品,在沒有提供足夠的作者權益資訊之下,將其語言以及思想變成是自己的作品。各種抄襲類型的例子包括逐字抄襲、拼湊抄襲、不充分的改寫 、未標註來源的改寫和未標註來源的引用。
我們建議編輯者應引用多方來源,條目的每一分段或單一事件應避免完全依靠同一個網站或書藉(每單元),當中包括官方網站及書藉。我們不建議編輯者原文引錄來源的任何連續句(透過轉述他人直接發表的關鍵言論除外)。對於產品或服務的使用條款或詳細使用方法,應使用外部連結功能連結至記載相關資訊的官方網站或可靠來源。
以上!--唔好阻住我愛國 (留言 ) 2024年12月6日 (五) 07:36 (UTC) [ 回覆 ]
(!)意見 ,你的條文「逐字抄襲、拼湊抄襲 、不充分的改寫」,你這樣改會有問題,試問如何界定拼湊抄襲? 我常把日文內容翻譯到中文條目裡,別人也是跟我一樣翻譯,同樣一道菜,從原本日本菜,轉換成中文菜,翻的內容本來就會有雷同,如何界定這是拼湊?如果要把條文這樣改,我隨翻日文內容都能跟巴哈姆特的動畫介紹文雷同,很容易觸犯維基百科,你所寫的拼湊抄襲 ,到時候隨便都能被檢舉我抄了誰,這是拼湊抄襲,因為翻譯內容雷同。 你把這些條文寫得太詳盡、細節太仔細規範,只會造成文字獄的問題。--Znppo (留言 ) 2024年12月6日 (五) 08:43 (UTC) ?? 1 [ 回覆 ]
第二段才是定義,主要限制如需全面講述整個事件的起承轉合,請拿出至少三個來源講述,避免依賴一個來源。--唔好阻住我愛國 (留言 ) 2024年12月6日 (五) 08:54 (UTC) [ 回覆 ]
拼湊抄襲是現行條文就有的,請仔細讀。
將日文可靠來源內容直接翻譯寫入中文維基百科當然屬於「抄襲」,看來你之前已經有大量侵權編輯需要檢查了。——自由雨日 🌧️ ❄️ 2024年12月6日 (五) 08:54 (UTC) [ 回覆 ]
請求@0xDeadbeef 、人间百态 、魔琴 協助: ——自由雨日 🌧️ ❄️ 2024年12月6日 (五) 09:02 (UTC) [ 回覆 ]
維基百科翻譯本來就被允許的,Wikipedia:翻譯指引 。你覺得內容抄襲,請自行提出證據。--Znppo (留言 ) 2024年12月6日 (五) 10:53 (UTC) ?? 1 [ 回覆 ]
《翻譯指引》說的是可以翻譯外文維基百科,而不是可以翻譯外文來源寫入中維。--自由雨日 🌧️ ❄️ 2024年12月6日 (五) 10:58 (UTC) [ 回覆 ]
請問使用者魔琴,你接連在我的發文底下,發出兩則「react|??|魔琴」,請問有何涵義?我看不懂你的意思,能否使用一般中文敘明你的意思。--Znppo (留言 ) 2024年12月6日 (五) 14:23 (UTC) [ 回覆 ]
(編輯衝突 ) 也就是說我把《哈利·波特 》翻譯成中文,就可以貼上維基百科了?那為什麼出版社還要去爭翻譯版權? ——魔琴 [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PJ:NEW23 ] 2024年12月6日 (五) 14:33 (UTC) [ 回覆 ]
我又沒有把哈利波特完整翻譯到中文維基百科裡,你舉例失當,我僅是看完整部作品,融會貫通,以我自己的語意,簡擇其要,寫出符合介紹類之文。要翻譯哈拉波特10餘本小說,我沒那個精力。--Znppo (留言 ) 2024年12月6日 (五) 14:38 (UTC) [ 回覆 ]
要不我舉一個沒那麽極端的例子吧。以kotobank網站集合的各日文百科全書與辭典對堀河天皇的記載 為例子,如果我沒理解錯魔琴的意思的話,他應該會覺得一個用戶把那些記載整篇翻譯成中文後直接貼上中文維基百科是不被容許的。San mo sa 新朝雅政 2024年12月6日 (五) 14:44 (UTC) [ 回覆 ]
總之,我已表達我的說法了,自由雨日說要檢查我的過往編輯,請自便。我靜候各位的侵犯版權通知,後續不再回應。--Znppo (留言 ) 2024年12月6日 (五) 14:54 (UTC) [ 回覆 ]
@自由雨日 : 值得留意的是WP:抄襲 並非現行方針指引。San mo sa 新朝雅政 2024年12月6日 (五) 13:46 (UTC) [ 回覆 ]
哦哦,沒注意。不過我認為上面Znppo說的顯然和HK5201314提出的修訂完全沒有關係,因為「將外文來源翻譯寫入中文條目」本就是毫無爭議的抄襲。--自由雨日 🌧️ ❄️ 2024年12月6日 (五) 13:58 (UTC) [ 回覆 ]
然而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疑似侵權 是基於法律方針而有的。--唔好阻住我愛國 (留言 ) 2024年12月6日 (五) 14:03 (UTC) [ 回覆 ]
WP:頁面存廢討論/疑似侵權 僅有一處提到「抄襲」,而且那裏「抄襲」的用法甚至還不準確,此外該頁面完全沒有提到WP:抄襲 頁面。San mo sa 新朝雅政 2024年12月6日 (五) 14:23 (UTC) [ 回覆 ]
如果是翻譯日文維基百科內容,則不會有侵犯版權問題,只需要在編輯摘要是記得表明出處就行。根據相關版權法律,以Wikipedia:近似複述#創意表達 的相關信息來看,「雷同」與「抄襲」之間是由衡量空間的,假如原描述有創意表達 的部分,原封不動地被翻譯到條目中,是不合理的。只有簡單的事實陳述 的情況才可以直接翻譯、引用、使用。--0xDeadbeef (留言 ) 2024年12月7日 (六) 00:54 (UTC) [ 回覆 ]
然而從Znppo上方的表述和其之後解釋的自相矛盾,結合他編輯記錄中相關內容、編輯摘要、日文維基百科對應條目等來看,我實在難以認為他所說的「翻譯」是指「翻譯日文維基百科」,而是「翻譯日文來源」。這種情況該如何進行著作權調查思考... ——自由雨日 🌧️ ❄️ 2024年12月7日 (六) 02:07 (UTC) [ 回覆 ]
其實很難查證,甚至照翻日文來源與看了日文來源來寫出自己的理解之間的界綫本身有些時候也很模糊(比如我上面舉的堀河天皇的例子)。San mo sa 大統領님의政變方式은 2024年12月7日 (六) 14:14 (UTC) [ 回覆 ]
另外,這樣改還有數個好處,當中包括官方資訊不能是條目主要來源;愛好者資訊不能完整表達,特別是車輛及路線資料;萬一有一個媒體倒閉,還有另一個媒體可以支撐條目的來源需求。最尾那句是補足原始資料副本-不應在條目記錄條款細則。--唔好阻住我愛國 (留言 ) 2024年12月6日 (五) 09:21 (UTC) [ 回覆 ]
(就「愛好者資訊不能完整表達,特別是車輛及路線資料」而言)如果你是為了這個目的來提案的話,那我根據WP:FORUMSHOP 一條反對你的提案,請不要把你自己開的WP: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公車迷將過多愛好者內容加入條目之限制方針或指引討論 當空氣。San mo sa 新朝雅政 2024年12月6日 (五) 13:36 (UTC) [ 回覆 ]
這個公車迷討論不是我開的,而且開這個討論目的不單指公車迷,而是因為有不少條目僅依靠一個來源,所以採用的字眼是「建議」,而不是「必須」。--唔好阻住我愛國 (留言 ) 2024年12月6日 (五) 13:59 (UTC) [ 回覆 ]
例如公司或學校條目,編輯者較常僅引用其官網作為來源編輯內容,個人主張單一事件應採用至少一半是官網,一半是第三方或至少兩篇第三方,這是回應WP:不要包含原始資料的副本 的精神。--唔好阻住我愛國 (留言 ) 2024年12月6日 (五) 14:10 (UTC) [ 回覆 ]
就算正式的指引條文寫的是「建議」,條文的實際效果其實還是硬性規定,就算換成其他指引也一樣,這點我希望你留意。再者,你在這裏説了「愛好者資訊不能完整表達,特別是車輛及路線資料」,有鑒於VPD那邊的討論裏你有著意圖完全禁止一切巴士路線資訊的危險傾向,就算這真的不是硬性規定,我認為你很可能會在條文通過後進行大量操作使這非硬性規定事實上變成硬性規定,這點我非常擔憂。San mo sa 新朝雅政 2024年12月6日 (五) 14:21 (UTC) [ 回覆 ]
WP:假定善意 ,謝謝!--唔好阻住我愛國 (留言 ) 2024年12月6日 (五) 15:05 (UTC) [ 回覆 ]
另外,我沒有打算 「完全禁止一切巴士路線資訊的危險傾向」,因為維護相較吃力而不討好。另外,這個提案還是要收緊「官方資訊」的濫錄。,畢竟這裡不是為官方服務。--唔好阻住我愛國 (留言 ) 2024年12月6日 (五) 15:10 (UTC) [ 回覆 ]
那我暫且收回我的反對意見,但如果你在這條文通過後利用這條文來試圖完全禁止一切巴士路線資訊,我保留就此提報你的權利。San mo sa 大統領님의政變方式은 2024年12月7日 (六) 01:18 (UTC) [ 回覆 ]
除了上面的反對理由外,我也就提案條文本身的不合理之處給出一個(-) 反對 理由:「同一篇線上文章或書藉(每單元)引用的資訊不應超過該文章資訊量的40%」裏的「40%」作為硬性標準並不合適,用Shizhao 的話來説這「40%」就「是個毫無依據的拍腦袋數字 」。San mo sa 新朝雅政 2024年12月6日 (五) 13:44 (UTC) [ 回覆 ]
40%是一個建議的浮動數字,原意是避免就一件事引用單一來源。--唔好阻住我愛國 (留言 ) 2024年12月6日 (五) 13:54 (UTC) [ 回覆 ]
然而WP:不要包含原始資料的副本 是正式指引,你把「40%」寫進去就相當於把「40%」弄成硬性標準了。此外,如果「40%」真的如你所言是「一個建議的浮動數字」的話,那這個「浮動」有標準嗎?寫進正式規則但沒有標準的「浮動」要麽就是會被不當詮釋,要麽就是有了與沒有一樣,那倒不如不要提這個數字。還有,我再想了一下,我説的「毫無依據的拍腦袋數字」問題與你給的「40%」是否「浮動」也沒有直接關係,你給的「40%」就算真是「浮動」也還是「毫無依據的拍腦袋數字」。請問「40%」的依據在哪裏?San mo sa 新朝雅政 2024年12月6日 (五) 14:14 (UTC) [ 回覆 ]
@Sanmosa :已刪除40%--唔好阻住我愛國 (留言 ) 2024年12月6日 (五) 15:02 (UTC) [ 回覆 ]
@0xDeadbeef @Sanmosa @Znppo @自由雨日 @魔琴 :
如無反對意見,一日後開始公示流程。--唔好阻住我愛國 (留言 ) 2024年12月13日 (五) 00:32 (UTC) [ 回覆 ]
小挑刺:條文中不要用「我們建議」,可以把我們建議編輯者應引用多方來源 改成編者應引用多方來源 ,並把至於產品或服務的使用條款或詳細使用方法,我們建議使用外部連結功能,連結至記載相關信息的官方網站或可靠來源。 改成對於產品或服務的使用條款或詳細使用方法,應使用外部連結功能連結至記載相關信息的官方網站或可靠來源。 --0xDeadbeef (留言 ) 2024年12月13日 (五) 01:12 (UTC) [ 回覆 ]
已改。--唔好阻住我愛國 (留言 ) 2024年12月13日 (五) 15:53 (UTC) [ 回覆 ]
7日無人反對,現就本提案進行7日 公示 ,由2024年12月14日至2024年12月21日止。--唔好阻住我愛國 (留言 ) 2024年12月14日 (六) 03:54 (UTC) [ 回覆 ]
(-)反對 ,不要將不同問題混為一談。--dring sim 2024年12月6日 (五) 16:00 (UTC) [ 回覆 ]
@沈澄心 :只接受WP:建設性意見 ,謝謝配合!--唔好阻住我愛國 (留言 ) 2024年12月6日 (五) 16:44 (UTC) [ 回覆 ]
(-)反對 ,不應該不建議編輯者原文引錄來源的任何連續句,如果來源文字是沒有版權,而且文字本身的百科性極強,那麼直接引錄不是問題。--Peck2442 2024年12月19日 (四) 15:15 (UTC) [ 回覆 ]
不建議不等於不容許。
如果來源文字是沒有著作權,前提是要同時提供一份CC BY SA文件證明沒有著作權,有的話用常識繞過就行了。
文字本身的百科性極強,那麼直接引錄不是問題。—>你肯定這不是抄襲?--唔好阻住我愛國 (留言 ) 2024年12月19日 (四) 16:19 (UTC) [ 回覆 ]
另外知會@0xDeadbeef @Sanmosa @Znppo @自由雨日 @魔琴 有新意見。--唔好阻住我愛國 (留言 ) 2024年12月19日 (四) 16:49 (UTC) [ 回覆 ]
這項討論的標題是「提議維基百科:抄襲併入 維基百科:不要包含原始資料的副本」。抄襲是指將他人的全部或部分作品變成像是您自己的作品,而沒有適當標明來源,所涉及的文字是融入條目中的;包含原始資料的副本(英語:include the full text of lengthy primary sources )是指在條目中完整列出長篇原始資料(顯然應帶有來源信息),而不作適當刪節,所涉及的文字嵌入到條目中,是條目的評述對象。兩個不同的問題如何能夠合併?!(當前版本的WP:NPS 確實提到了「複製其他版權已經過期的百科全書內容或以其作為寫作的基礎 」云云。在英維,這個問題是放在Wikipedia:Plagiarism討論的。en:WP:NPS 寫道:「For guidelines for using compatibly licensed encyclopedic text in Wikipedia articles, see Wikipedia:Plagiarism § Copyright expired sources . 」我認為WP:NPS應當重新翻譯。)
提案「建議編輯者應引用多方來源 」,這對解決抄襲或包含原始資料副本問題有什麼幫助呢?寫條目時同時從《辭海》和《中國大百科全書》抄?還是往條目里塞某部法規時同時引用北大法寶和《戶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彙編》?不知道這份提案是要解決什麼問題,提案者似乎也沒有說明,想法: ,然後是不知所謂的條文修訂,以上! ,簽名,沒有了!只接受WP:建設性意見 ,謝謝配合! 那@HK5201314 能否回答一下,你認為你這份提案,它的建設性體現在哪裡呢?
哦,原來原因寫在另一條留言裡,跟提案隔了2小時:「另外,這樣改還有數個好處,當中包括官方信息不能是條目主要來源;愛好者信息不能完整表達,特別是車輛及路線資料;萬一有一個媒體倒閉,還有另一個媒體可以支撐條目的來源需求。最尾那句是補足原始資料副本-不應在條目記錄條款細則。 」
官方信息不能是條目主要來源 ,和抄襲/包含原始資料副本的關係是?
愛好者信息不能完整表達,特別是車輛及路線資料 ,這個算是跟「不要包含原始資料的副本」有點關係,但是和編輯者應引用多方來源 的關係是?
萬一有一個媒體倒閉,還有另一個媒體可以支撐條目的來源需求 ,和抄襲/包含原始資料副本的關係是?
--dring sim 2024年12月19日 (四) 15:19 (UTC) [ 回覆 ]
首先,閣下在公示結束前最後兩日,也離閣下上一次發言也有13日也未曾對提案有進一步看法,有合理懷疑閣下是在擾亂。不過算,暫不深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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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1,這裏是中文維基百科,沒有與英文維基百科對標的義務。
回應2,提案目標不「是寫條目時同時從《辭海》和《中國大百科全書》抄」,而是同一個事件/分段應引用至少2個來源。
回應3,看來閣下並沒有仔細閱讀及理解WP:建設性意見 的精神。
回應4, 「官方資訊不能是條目主要來源」,你把整個官方網站抄下來做唯一來源,好嗎?那維基是官方的輔助工具?
回應5, 「愛好者資訊不能完整表達,特別是車輛及路線資料,這個算是跟「不要包含原始資料的副本」有點關係,但是和編輯者應引用多方來源的關係是」在這句出現之時,指的是同一分段來源最多應40%40%20%說明事件。你一條巴士路線就算官網40%,政府網站40%,你總要有20%第三方網站對標的義務,然而這個限制刪除了。
回應6,「 萬一有一個媒體倒閉,還有另一個媒體可以支撐條目的來源需求」這個是bonus ,既然已經有兩個來源表達同一件事,如果其中一個連結失效了,還有另外一個連結達到可供查證要求。--唔好阻住我愛國 (留言 ) 2024年12月19日 (四) 16:44 (UTC) [ 回覆 ]
關於回應3,是要解決Wikipedia_talk:愛好者內容#公車迷將過多愛好者內容加入條目之限制方針或指引討論 這類的問題,本提案是第一步,禁止官方來源主導整個條目+不收錄使用條款及方法(往往這些條款也是抄官網)。及後還有第二步第三步。--唔好阻住我愛國 (留言 ) 2024年12月19日 (四) 17:08 (UTC) [ 回覆 ]
回應7,君不見我把抄襲原文濃縮至一小段至僅餘各項抄襲常見例子,因為主體仍是「不要包含原始資料的副本」,而不是「抄襲」,而那些例子正正是容易包含原始資料。--唔好阻住我愛國 (留言 ) 2024年12月19日 (四) 17:20 (UTC) [ 回覆 ]
@HK5201314 : 我覺得你或許應該考慮暫時撤下公示,而且我希望讓這討論串改走RFC機制。San mo sa 蚌埠 2024年12月20日 (五) 01:20 (UTC) [ 回覆 ]
我打算用3 Days 指引完成公示(昨日、今日、明日)。--唔好阻住我愛國 (留言 ) 2024年12月20日 (五) 01:23 (UTC) [ 回覆 ]
@沈澄心 、Peck2442 。San mo sa 蚌埠 2024年12月20日 (五) 01:53 (UTC) [ 回覆 ]
這裡是中文維基百科,沒有與英文維基百科對標的義務。 WP:ENWPSAIDSAID 。為何兩件不同的事,在英維能夠分清楚,到了中維就可以混為一談呢?
提案目標不「是寫條目時同時從《辭海》和《中國大百科全書》抄」,而是同一個事件/分段應引用至少2個來源。 仍未回應對解決抄襲或包含原始資料副本問題有何幫助。
「官方信息不能是條目主要來源」,你把整個官方網站抄下來做唯一來源,好嗎?那維基是官方的輔助工具? 和抄襲/包含原始資料副本的關係是?請注意區分思想的具體表達和思想本身。
「萬一有一個媒體倒閉,還有另一個媒體可以支撐條目的來源需求」這個是bonus ,既然已經有兩個來源表達同一件事,如果其中一個連結失效了,還有另外一個連結達到可供查證要求。 那就請修改WP:可供查證 ,不要什麼都到處亂塞。
君不見我把抄襲原文濃縮至一小段至僅餘各項抄襲常見例子,因為主體仍是「不要包含原始資料的副本」,而不是「抄襲」,而那些例子正正是容易包含原始資料。 閣下如果不知道什麼是「副本」,可以查閱《重編國語辭典》:「依照書籍或文件的正本謄錄或影印出來的複製本。 」
--dring sim 2024年12月20日 (五) 08:04 (UTC) [ 回覆 ]
@HK5201314 。説真的,既然沈澄心他現在給意見給到這個地步了,你要不真的考慮暫時撤下公示?San mo sa 蚌埠 2024年12月20日 (五) 09:00 (UTC) [ 回覆 ]
至今他還沒有「正當合理意見」,只是強調「精神的重要性」,很難撤下公示。--唔好阻住我愛國 (留言 ) 2024年12月20日 (五) 09:31 (UTC) [ 回覆 ]
撤下公示的條件是能對提案給予改善建議,而不是透過強調論述或拖延時間妨礙成文化。--唔好阻住我愛國 (留言 ) 2024年12月20日 (五) 09:40 (UTC) [ 回覆 ]
@Sanmosa --唔好阻住我愛國 (留言 ) 2024年12月20日 (五) 09:41 (UTC) [ 回覆 ]
你這回應我看了我也不滿意,你好歹上點心吧。San mo sa 蚌埠 2024年12月20日 (五) 09:49 (UTC) [ 回覆 ]
回應1:兩邊制度完全不一樣,你堅持要與英維對標的話就另外提案對標。這裏的所有規條也全都需要經過本土化、在地化。
回應2:請提供WP:建設性意見 指明意見格式對提案提供具體意見及改善方案,否則不當正當合理的意見,而不是不斷在我的回覆上死纏爛打。
回應3:請提供WP:建設性意見 指明意見格式對提案提供具體意見及改善方案,否則不當正當合理的意見,而不是不斷在我的回覆上死纏爛打。
回應4:也說了這個是bonus,既然有引用多方來源重寫,那如何談上抄襲?
回應5: 《重編國語辭典》:「依照書籍或檔案的正本謄錄或影印出來的複製本 。」—>也即是赤裸裸的完整抄襲。--唔好阻住我愛國 (留言 ) 2024年12月20日 (五) 09:10 (UTC) [ 回覆 ]
否,抄襲(不標註來源,將他人的作品變成像是自己的作品;為編寫百科條目,如果抄襲的文本不是百科性的,則還會伴隨改寫)和包含原始資料的副本(將原始資料原樣呈現)並不相同,甚至可以說是互斥的,除了(可能的)著作權侵犯外沒有什麼關聯。沒有讀者會把義勇軍進行曲 條目中的歌詞、樂譜當成「維基百科編者編寫的百科性文字」。--dring sim 2024年12月20日 (五) 10:03 (UTC) [ 回覆 ]
關於回應3,有少許補充。「維基百科不是官方的鏡像網站 」,你首先在官網抄下產品介紹,在抄下歷史背景,然後貼上至維基百科內。那不是包含原始資料副本,還是什麼?--唔好阻住我愛國 (留言 ) 2024年12月20日 (五) 09:23 (UTC) [ 回覆 ]
改善方案早就提過了,那就是不予合併。--dring sim 2024年12月20日 (五) 09:45 (UTC) [ 回覆 ]
由於有合理理由相信公示期間合理異議未獲妥為處理,現撤下公示。另:由於VPP過長,此討論串改走RFC機制。San mo sa 蚌埠 2024年12月21日 (六) 04:08 (UTC) [ 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