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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09年2月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维基百科需不需要吉祥物?

問:维基百科需不需要吉祥物? 在我的用户讨论页里也有。 —Inspector (留言) 2009年1月16日 (五) 12:44 (UTC)

众口难调,不建议有。不过个人觉得要是把大胡子吉米漫画化倒挺可爱的。—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1月16日 (五) 12:46 (UTC)
如果有人有興趣的話,可以舉一個「中文維基百科」吉祥物的選拔。不過因為吉祥物將某程度代表中文維基百科,所以投票數與得票數都要達到足以成為「共識」的數目,並不容易。--百楽兎 2009年1月16日 (五) 14:58 (UTC)
  • 有一個問題在於,被選拔出來的吉祥物,版權歸誰?是否仍採用GFDL,不對於二次利用或牟利者設限?如果不是的話,建議請停止吉祥物的選拔活動,維基百科沒有必要再協助創個私有版權的產物。在維基百科內,一堆關於版權矛盾的現象。中文維基百科創立初期至今,以「合理使用」之名義,所開的條目內容或被上傳的圖檔,是否經得起現今嚴苛的「GFDL」的侵權標準的篩選呢?-P1ayer (留言) 2009年1月17日 (六) 11:09 (UTC)
2002年时曾经进行过吉祥物的评选,当时只有2个候选The WikipedeMiwiki ant,随后出现了更多的吉祥物,其中最受欢迎的便是维基娘。但由于有许多人反对吉祥物的评选,最终没有继续下去。参见en:Wikipedia:MascotBen.MQ 2009年1月22日 (四) 02:48 (UTC)
我爱维基娘~~好卡哇伊\(^o^)/~——我是03·找我聊天·干的那点儿破事儿 2009年1月27日 (二) 14:16 (UTC)

呼吁大家尽快完成Wikipedia:封禁申诉的翻译

封禁申诉这桩事情拖了很久,不能再拖了。Alonso McLaren (留言) 2009年1月16日 (五) 06:06 (UTC)

封禁申诉要成为方针或指引还需要很多步骤。
  1. 首先是翻译Wikipedia:封禁申诉再交由社群讨论还是我们中文维基社群自己商量出一套方案来,因为英文维基有很多方针在中文社群只是指引或提议,甚至还有被明确退回的;
  2. 还有,封禁申诉的施行与现行的“被封禁者不许作出任何编辑,只能邮件申诉”相违背,一旦施行要修改包括Mediawiki在内的很多地方,用户的账户被封禁后只能以匿名编辑来申诉,这样ip地址和账户对应起来是否违背了维基的隐私政策,又不可鼓励被封禁者创建傀儡,该如何处理;
  3. 再者,Wikipedia:当前的破坏#持续出没的破坏者里的用户分身众多,其行为经常让管理员十分头痛,如今有这样的申诉机会会不会带来混乱等。
希望其他维基人能说明其他维基项目的封禁申诉做法,个人还不太了解。--KEGNS 2009年1月16日 (五) 15:21 (UTC)
可以加入封禁頁面編輯白名單—『Skjackey tse』 2009年1月17日 (六) 03:14 (UTC)
如果要保护申诉者的隐私,那么可能需要一个特殊的途径,例如不公开的emaillist来处理申诉。但是这个前提是我们需要有一个类似仲裁委员会的机构,依赖可信任的,有全部法律责任能力的维基人来处理这类申诉--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1月26日 (一) 06:30 (UTC)

有關提刪中「小小作品」及「知名度」制度的逾越

現在的提刪討論中,常常看到有人在小小作品或知名度模版未到期的情況下,用「小小作品」或「知名度不足」的理由支持提刪(更甚者是被揭發之後用文字遊戲換些字詞,意圖製造另外一個提刪的理由)。這顯然是一種將30天限期強制縮短至7天的行徑,有感該等制度對於某些用戶基本上是形同虛設

是不是需要討論,在小小作品或知名度模版掛上但未到期的情況下,以該等理由支持提刪/提刪者的票需視為無效呢? —我愛黑澀棒棒堂,開堂啦~點此留言 2009年1月17日 (六) 08:08 (UTC)

除了未到期以外的狀況,也偶爾會有直接被掛上快速刪除模板的情況,讓三十天的期限直接被歸零;或許這也可以一併討論。-Alberth2-汪汪 2009年1月17日 (六) 08:25 (UTC)
除了有將30天限期壓縮至7天,也有因沒人提刪而使一些條目由30天增至3x天(直至有人用機器人提刪為止),壓縮提刪行徑為不當,那麼延遲提刪就是適當?我認為壓縮延遲與否也應有一些彈性,知名度不足和小小條目有30天限期的目的,主要是為一些條目,其實本身可擴充至小條目或有資料可彰顯其知名,但需要時間去完成而暫延提刪的。但一些很明顯是不可能擴充至小條目或有任何資料彰顯其知名度(常見於一些新事物)的條目,在共識下應可彈性處理。比較大的問題是之前就有討論過的,知名度或重要性實質上並不是指事物本身的知名或重要,而是條目上有沒有彰顯其知名或重要,但是現在的提刪模板或實作提刪上卻又是另一回事。亦正因如此,現在更流行的用法是一句“非百科內容”帶過,但“非百科內容”又不是只有單一的理由是屬於非百科內容。對於提刪時應該如何說明其提刪理由,有沒有其描述規範或需要規範(像速刪那樣一定要指明理由,不能非百科內容帶過),是有很大的討論空間的。--治癒系的小琛兒 探病去 病歷表 2009年1月18日 (日) 11:27 (UTC)
會有人救的條目就是會有人去救,擺在提刪討論中反而還比較容易受到關注,我想會去翻[[Category:N月主題知名度不足的條目]]救條目的人應該少之又少。回到正題,維基百科目前的知名度模板並沒有自動提刪功能,也就是說除了機器人掛的模版外,其他用戶掛上的知名度模板多半就不了了之(誰會記得自己30天前掛了個知名度提刪模版到期了,要去提刪討論提出)。我覺得拯救那些能救的條目(拯救到符合不被刪除的狀況),7天很夠了,至於不能救的,給30天也一樣吧。--Morrigan (留言) 2009年1月19日 (一) 04:22 (UTC)
( ✓ )同意上面About123和Morrigan兩位的意見,內容素質令人絕望的條目就算被延遲刪除,結果都會被刪除,跟期限根本沒有關係。反之,如果條目是有重要性,而創建者真的是有心擴充的,社群一定會給予機會。至少,我也看到一些條目就這樣被保留。反而如果按照上面那個提議的話,還要防止有人在提刪過程中掛上知名度等模板使提刪直接無效的「奧步」,實在本末倒置。我認為單憑參與提刪討論的人作出提醒便已足夠,無需設立重重關卡複雜化提刪程序。因此我認為提刪程序需保留一定的彈性。
關於About123提到的知名度模版的問題,我是認同他的想法(是條目內容突顯事物的重要性,而不是事物本身的重要性)的,惟因早前某些緣故被改成這樣,實屬可惜。但知名度模版本身的約束性也不大,如果期間沒人進行提升的話,好一點的就會被機器人提刪,壞一點的就是知名度模板後來被條目創建者移除,如果沒人回退的話,就會造成不合資格的條目被留在百科內。
至於「非百科內容」,我是其中一個使用者(笑)。要再詳細說明我沒意見,但需要動用到直接提刪的,通常都是內容不適合收錄於百科的條目,現在未有共識名稱的理由(其他諸如惡搞、原創研究等都已經被正名了),我想只剩下過分瑣碎的內容了。—Altt311 (留言) 2009年1月19日 (一) 06:11 (UTC)
  • (-)反对以上兩位:老實說我覺得條目能不能救是一個很主觀的議題,不能說你不覺得這個條目能救,就等同事實上它不能救,而且用到「絕望」兩字,這已經是對肯去拯救條目的人的一個侮辱了。除了是明顯的破壞之外,沒有條目需要用到「絕望」來形容的。

既然有一個客觀的制度存在,我們就該尊重,不能說這個怎樣怎樣就可以差別對待。總不能說,因為A條目看起來很糟糕,所以就能跳過知名度跟小小作品的規範直接提刪了。不過你們現在是認為知名度跟小小作品制度是這樣沒用的話,不如你們直接在這提議取消這兩個制度更加不用煩心。

另外,提刪後掛上知名度或小小作品模版的情況是,條目未曾被掛上相關模版,而提刪者的理由或者有人認為問題就是出於知名度或者小小作品這兩項。這不是什麼逃避提刪的技倆,只是讓其跟回正常程序處理而已。你們也說了,一個不好的條目,就算給了30天的機會,都是難逃被刪掉的命運的。但如果我們連30天的機會都不給,這樣就是差別對待。

最後,對於以上朋友覺得提刪是一個引人注意的工具,這是可悲的。我們應做的是宣揚大家在提刪前就去拯救這個條目,設立一些模版,供大家掛於自己的用戶頁之類的以方便大家去那些地方拯救條目(畢竟那些Category不是很好找)。更進一步的是應該設立一些獎勵(星章就好),以鼓勵一些肯主動去拯救條目的朋友 —我愛黑澀棒棒堂,開堂啦~點此留言 2009年1月24日 (六) 13:15 (UTC) —我愛黑澀棒棒堂,開堂啦~點此留言 2009年1月24日 (六) 12:57 (UTC)

其實個人是建議可以明定:已經被掛上「小小作品」及「知名度」模板的條目,在三十天到期之前,都不能被提刪(包括快速刪除的G1、G4)。-Alberth2-汪汪 2009年1月24日 (六) 14:30 (UTC)
補充一下,我認為最大的問題在於每個人認為可以「救」與「不能救」的定義都不同,我甚至認為對每個人而言,只有「想要救」與「不想就」的區分;自己不想救的條目,不代表沒有別人想救。現在既然已經有「小小作品」及「知名度」模板的存在,也制定了三十天後的改善期限,那我們就應該要尊重這兩個模版的存在,也該尊重當初替此條目掛上此模板的人;有人會掛上這模板,就表示他們認為這條目還有機會「救」,那我們就應該尊重一下當初掛上模版的人的看法,也給這條目多一點的機會吧。-Alberth2-汪汪 2009年1月24日 (六) 15:05 (UTC)
  • 這樣的話,請您們建議怎樣處理以下兩項問題:
    1. 已掛上知名度模板,但實際是廣告。這樣的話,符合快速刪除標準也不能刪?
    2. 創建者執意回退知名度模板,有人願意跟他打30天的編輯戰嗎?(有封禁又怎樣?會回來的就會回來)
  • 補充一點,不管上面那位怎樣想的,但部分時間將提刪是一個引人注意的工具是一個事實,尤其是當創建者執意回退知名度模板,又不擴充條目的時候。如果你認為這樣也是問題來源的話,也行,河蟹一下吧。—Altt311 (留言) 2009年1月24日 (六) 15:44 (UTC)
所以我上面是寫(包括快速刪除的G1、G4),並沒有將所有的快速刪除標準的排除;至於被回退,那只能視他放棄了這三十天的機會了......,但是我們所見到絕大多數被列入刪除請求的小小作品及知名度不足的條目並不是這種情況。-Alberth2-汪汪 2009年1月24日 (六) 16:11 (UTC)
    • (:)回應:第一,我本人是覺得速刪依然可以掛,如果有人掛hangon令管理員認為有理取消速刪或根本覺得速刪不合理的話,就該規則重新應用。第二,發生編輯戰則另作別論,總之模版第一次掛的時間到了仍沒有改善就可以拿去提刪,在適當時候可予以半保護 —我愛黑澀棒棒堂,開堂啦~點此留言 2009年1月24日 (六) 16:16 (UTC)
  • 整體而言,我覺得提刪一切照規定來,現在的規定就是小小作品和知名度問題的條目要掛30天模板後再提刪除,不管認為它可以救不能救會不會有人來救都不是重點,總之違反規定就是造成爭端的開始,不能說我認為它沒人要救就在期限內違反規定用這兩個理由提刪。(覺得規定不好的話應該是發動修改規定)至於在30天內以其他的理由提刪或速刪,並沒有規定不行,我認為是可提刪的。(但如果只是換句話說,比如用字數太少代替小小作品,我想是不能免於違反規定)

想保留條目的人把模板拿掉(Altt311所提到的「奧步」)當然是違規應該強烈遣責,但也同樣希望提刪者不要認為反過來,違規提刪的事就是合理的。

我想不論提刪的或希望提昇保留的人,都一樣是希望維基百科能更好,二者缺一不可。但要能讓彼此一起合作而減少衝突的前提,就是大家在已制定的規則之下來作。--ffaarr (talk) 2009年1月25日 (日) 01:53 (UTC)

User:Ryusakura最常用的一句是:請參考en:xxxxxx翻譯之類的話。但就我自己來看,這種條目多半是內容一句都派不上用場的條目……如果是要保留一個完全不相關的版本下來,我會寧願先刪除那個沒用的版本再自己重建。我實在不敢苟同救一個內容完全沒用的條目需要37天,那種釣魚式的條目創建手法在維基編輯者中也不會受歡迎。

另外說明一點,現在知名度模板主要是有爭議時補來源用的,跟事物的重要性是否適合作為百科內容應該脫離關係了。如果你們那麼堅持,我也只好向各位說:今後我們提刪都用“非百科內容”提刪算了,免得又有爭議。--治癒系的小琛兒 探病去 病歷表 2009年1月25日 (日) 16:18 (UTC)

  • (:)回應:請問你現在將焦點變成我的意見提供風格上是算什麼了?我能放上外部維基的連結去給人修正,證明這些條目都有在其他維基存在,是可救的(依照翻譯即可,而且我不會提供一些非大家熟悉語言的版本,都大多是英文版或日文版)。

User:Alberth2‎其實說的很對,條目只有想去救跟不想救這個分別,顯然不想救的人太多了,將所謂「品質」放大到連既定規則都能推毀的地步我說這簡直就是維基之哀。現在還有人敢公開呼籲叫大家改用不被建議使用,主觀成份極高的「非百科內容」去進行提刪。也罷了,中文維基也差不多了,我就說,如果就這麼不希望有任何期限,想刪就刪,就直接在這發起取消知名度及小小作品制度,自己覺得沒知名度(像某些人一樣不查一下搜尋引擎就去丟知名度模版甚至提刪了)就丟覺得字數太少(搞不好一個有幾千字的條目都有人敢以字數太少來提刪)就丟,維基就這樣變成一個縱慾之地。 —我愛黑澀棒棒堂,開堂啦~點此留言 2009年1月26日 (一) 06:48 (UTC)

說到這裡,我只能重申ffaarr的意見:「我想不論提刪的或希望提昇保留的人,都一樣是希望維基百科能更好,二者缺一不可。但要能讓彼此一起合作而減少衝突的前提,就是大家在已制定的規則之下來作。」。只是那個規則,我還是認為應該留有一點彈性,容許提刪的動作(包括提刪頁面討論和提速刪)。至於是否應該以改掛知名度等模板來處理的,則應由管理員按要求暫緩刪除的人士提供資料決定,而不是利用各種方法從一開始就壓下來。還是那句,如果是有意擴張條目的,社群一定給機會的。至於因類似的原因而被保留的結果是不是下面說的「笑話」,就由各維基人自行決定吧。我認為,除非是利用傀儡用戶造票的結果,其他的都是社群共識,應被尊重。因此我不明白那位視共識為笑話的人的想法。—Altt311 (留言) 2009年1月26日 (一) 12:30 (UTC)

  • (:)回應:你是不是嚴重曲解了「笑話」的意思?也罷。

但我想重申,提刪是社群共識,但知名度小小作品那些都不是社群共識嗎?現在我想說的情況是有人將提刪的共識蓋過那個共識,

在知名度/小小作品模版未到期的情況下用同樣理由支持提刪甚至提交提刪;

或者在條目從未掛起過知名度/小小作品模版的情況(即是從未有相關提醒),以知名度/小小作品/相近理由提刪。

你們能找到有別於知名度重要性或字數的理由去支持提刪沒問題,我也沒說過不准你們去做。但請你留意這才是我的重點。 —我愛黑澀棒棒堂,開堂啦~點此留言 2009年1月27日 (二) 20:31 (UTC)

修訂快速刪除的標準-暫時刪除以合併

有時候會看到有人提出快速刪除的理由是「刪除以便移動」,提刪者根據的理由應該是根據「暫時刪除一個頁面以進行合併頁面的工作」。但是一般而言,遇上無法直接移動的狀況,應該是到Wikipedia:移動請求提出,經過討論或是無異議之後,再由管理員進行移動;因此個人認為為了這一條標準應該為了讓管理員可以執行這些移動,以及合併頁面歷史所使用的,一般情況下,不應該以「刪除以便移動」作為一般用戶提出快速刪除的理由。不知大家看法如何?-Alberth2-汪汪 2009年1月17日 (六) 08:33 (UTC)

认同汪汪的意见,如果以删除以便移动作快速删除理由,大概WP:RM也不需要了。Advisory 2009年1月18日 (日) 13:26 (UTC)
( ✓ )同意,當初曾打算用這個理由(CSD G8)提速刪但失敗(模板不能顯示這個理由),我以為這個已經成為正式的規則了。—Altt311 (留言) 2009年1月24日 (六) 13:11 (UTC)
其實每隔一段時間就會有人以「移動」或是類似的理由要求刪除某些條目或是重定向條目,甚至會直接引用此條來反駁管理員的退回;所以我才會希望修訂此條標準,可以在快速刪除的標準上明確說明,此項僅適用於管理員執行移動請求以及頁面歷史之合併。-Alberth2-汪汪 2009年1月24日 (六) 14:19 (UTC)
近來的移動請求頁面已經及時(5日內)處理,同意限制一般用戶「刪除以便移動」的理由提出速刪。-Albeit2009年1月24日 (六) 15:16 (UTC)

修訂快速刪除的標準-刪除後又重建的內容

這也是根據個人過去幾個月的心得所提出的修改建議。快速刪除的標準-G5這條「重新創建的曾被刪除的內容」,是針對曾經被刪除而重建的條目所定。但個人認為,此條標準應該要被限定於經過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處理而被刪除者,且內容仍然符合前次被刪除之理由。若是之前是被快速刪除之條目,就不該使用這一條標準,因為若是依然符合快速刪除,那繼續使用與前次快速刪除相同之理由即可,根本不需引用此條標準,這樣也可以減輕管理員查核刪除理由時的負擔。-Alberth2-汪汪 2009年1月17日 (六) 09:21 (UTC)

  1. (+)支持『Skjackey tse』 2009年1月18日 (日) 04:49 (UTC)
  2. (+)支持--ffaarr (talk) 2009年1月18日 (日) 08:02 (UTC)
  3. (+)支持-- Jasonzhuocn (留言) 2009年1月18日 (日) 08:25 (UTC)
  4. (!)意見:要限定被7天後處理的條目吧。即使被錄入過頁面存廢討論,有時討論結果還是會有快速刪除的。--治癒系的小琛兒 探病去 病歷表 2009年1月18日 (日) 19:52 (UTC)
  5. (+)支持--用心阁(对话页) 2009年1月22日 (四) 11:44 (UTC)

條目提刪未遵守知名度方針

條目完全遵守中文維基百科的知名度方針時,還是發生了被某些人士違規提刪的現象,希望社群關注。頁面存廢的討論,應遵守社群所定下的方針,條目本身已完全遵守方針時,刪除理據不應當超越中文維基百科的方針,由提刪者自行解釋「看不出知名度會顯著性」。遵守維基方針是所有維基百科參與者的最大公約,望各位先進能夠給予關注,謝謝。-- Jasonzhuocn (留言) 2009年1月18日 (日) 07:53 (UTC)

實質上即使被列入刪頁的條目,也並不是一定會被刪除。“是否具知名度”這個問題就現在刪頁討論看來,一些很存在地域性中心的條目很容易被一些不熟悉的人提刪,然後也會有一些熟悉的人保留。實作上,為甚麼不一開始有人提刪就立即去刪,還要“存廢討論”呢?刪頁本來就是這個用途,如果已在條目中明示其知名及重要,基本上不會看到有人去刪,問題多半是出在條目本身未明示其知名及重要,一些不熟悉的人有所懷疑是可以理解的。
似乎即使將刪頁名稱改為較中立性的“頁面存廢討論”仍然不減眾編輯者對於被提交討論的厭惡感,更似乎有不少人常誤會(尤其新手)被提交刪頁的條目是一定會被刪除的錯誤想法,如果你的條目已遵守知名度方針,即使被提交多少次存廢討論,也不會被刪除。但另一方面,更希望編輯者亦反省自身編輯條目時的技巧,尤其列明參考資料以及其影響(若有),這樣就比較不會被人提交刪頁,否則容易被懷疑知名度不足,這樣不論本身知名度,被提交刪頁是可以理解的。--治癒系的小琛兒 探病去 病歷表 2009年1月18日 (日) 11:43 (UTC)
事實上,有時一些具相當規模或者帶有足夠知名度來源的條目都會被人掛上知名度模版甚至直接越過去提刪。掛/提刪的人往往連最基本的去搜尋器驗證都不懂得(是哪幾位維基人我就不便詳談了),最終鬧成被極多支持票推翻提刪的笑話。也只能說,問題的癥結在於也許有些人將提刪頁面當成是一個讓人將條目引人注目的工具了 —我愛黑澀棒棒堂,開堂啦~點此留言 2009年1月26日 (一) 07:13 (UTC)
問題的癥結在於也許有些人將提刪頁面當成是一個讓人將條目引人注目的工具了」,或許吧,還是跟我上面的意見一樣,河蟹一下吧。我也想看看經過這位仁兄河蟹後的維基會變怎樣。—Altt311 (留言) 2009年1月26日 (一) 07:33 (UTC)

今天,我吃飽沒事做,創作了一個己丑年維基百科logo(見上圖)。不知社群的共識如何,會不會在新春換一換logo。如果會,是時候動手做了(當然要比我的更好)。最後,希望大家會喜歡我的logo(其實自己不太滿意)。-『Skjackey tse』 2008年12月30日 (二) 14:50 (UTC)

(-)反对:我不过旧年的,换logo就是不尊重我我的感情要受到伤害啦。  Mu©dener  留 言  2008年12月31日 (三) 06:30 (UTC)

完成Jazecorps Nekivary 2009年1月28日 (三) 05:57 (UTC)

同行評審的有關討論

建議將同行評審連結加入{{进行中的内容评选}}模版內

一直有不少維基人支持條目在進行優良或特色條目評選時應先通過同行評審,當然這並不是一個強制的步驟,但我認為在{{进行中的内容评选}}模版加入同行評審的連結能為維基人提供較便捷的途徑,也鼓勵了更多用戶為條目進行評審,而不是在評選優良及特色時才接受其他維基人的意見。因此我動議在這裡由各維基人表態,是否將同行評審的連結加入{{进行中的内容评选}}模版內。

支持

(+)支持LokiTalk 2009年1月3日 (六) 16:45 (UTC)
(+)支持Zanhsieh (留言) 2009年1月4日 (日) 05:07 (UTC)
(+)支持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1月4日 (日) 15:22 (UTC)
(+)支持,--ClitheringMMIX 2009年1月4日 (日) 17:08 (UTC)
(+)支持J.Wong 2009年1月4日 (日) 17:23 (UTC)
(+)支持Webridge传音入密 2009年1月4日 (日) 23:04 (UTC)
(+)支持--Teekkari (留言) 2009年1月4日 (日) 23:20 (UTC)
(+)支持--刻意 2009年1月5日 (一) 04:53 (UTC)
(+)支持:想說很久了(馬後炮!)—JNIV 2009年1月5日 (一) 09:18 (UTC)
(+)支持費勒姆 費話連篇 2009年1月7日 (三) 09:03 (UTC)
(+)支持『Skjackey tse』 2009年1月10日 (六) 02:35 (UTC)
(+)支持Yym1997 (留言) 2009年1月16日 (五) 09:53 (UTC)
(+)支持 窗簾布(議會廳) 2009年1月28日 (三) 06:06 (UTC)

反對

意見

  • 另外有關同行評審頁面的內容大家也可以討論,目前的頁面好像有點複雜。LokiTalk 2009年1月3日 (六) 16:45 (UTC)
  • 老实说 昨天看了下 不会用 比现在的优良特色复杂多了—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9年1月4日 (日) 08:29 (UTC)
  • 同意,個人覺得新條目候選可以省略,留一個連結到候選區即可 (「略」掛了那麼久也沒有意思)。至於若 Loki 兄指的是同行評審中子頁的複雜,那個是根據Wikipedia:特色條目標準而來的,主旨在於讓同行審查更精確、更言之有物,以及讓貢獻者群體能夠更互補所長 (例如某些貢獻者擅長修辭、某些貢獻者擅長考證、某些擅長補齊資料、某些人擅長翻譯等等)。過去混在一起得倚賴貢獻者本身去蒐集資訊,然後轉化成工作需求,錯漏難免。--Zanhsieh (留言) 2009年1月4日 (日) 14:48 (UTC)
  • 很高興能參與這個討論。就我所知,英文維基是強烈建議編輯在推薦特色條目前,先在同行評審中徵集意見的。儘管這樣做可能會使整體評審時間拉長,但就可讓條目有更充足的時間先接受評論及進行改善。由此可見,同行評審的設計原意是希望成為整個評特過程的一部份,因此同行評審應該得到推廣,也應該將連結加入「進行中的內容評選」模版內。--ClitheringMMIX 2009年1月4日 (日) 17:19 (UTC)
感謝各位的積極回應!推行同行評審似乎沒有太大爭議,但我想目前共15項的內容應該可以整合成幾個大要點,以目前劃分成15項的小項太瑣碎,其他維基人也不方便給予意見。整合後的幾個項目可以如下:
  1. 內容與遣詞:包括條目內的學術成份、遣詞造句、翻譯精確性、完成度及連貫性等一概與內容有關的要點
  2. 格式與排版:包括維基化、專題格式、錯別字與標點符號、外文內容及排版等資訊
  3. 參考與觀點:包括各類型的參考資料、中立觀點、以及其他中文維基百科內的方針與指引等
各位對圖像版權應該歸哪一類的看法呢?另外還有個問題,若同行評審的對象是特色列表,上述格式是否有變動?個人認為特色圖片應該在其表決區討論即可,不知各位意見如何?--Zanhsieh (留言) 2009年1月5日 (一) 00:05 (UTC)
特色列表的同行評審要求應該一樣,沒太大分別;另外你指特色圖片的同行評審嗎?目前有另外一個較簡單的頁面供圖片進行同行評審。另一個我看到要修改的就是目前同行評審時期帶一個月,感覺是太長了,恐怕會嚇怕想先參與同行評審的意向,看來兩星期會比較合適吧。LokiTalk 2009年1月5日 (一) 13:52 (UTC)
個人覺得不會太長 (要不3星期) ,而且長條目本來就應該同行評審,免得特色條目掛沒多久又要複審。不知發表支持意見的諸位還有其他考量的地方否?多謝。--Zanhsieh (留言) 2009年1月5日 (一) 17:16 (UTC)
久久的沒有人回應。我還是認為兩星期是足夠的了,因為如果條目質量理想,還要經特色條目的評選,也需要兩星期,整整就已經一個月了。目前首頁輪展的特色條目已是第三次出現在首頁了,太長的評選時間對質量不俗的條目來說太留難了。另一個原因是太長的同行評審會有條目積壓,其他維基人發表意見的意欲會減少吧。—LokiTalk 2009年1月19日 (一) 16:34 (UTC)

問:腹瀉就是肚痛,但為甚麼重定向錯誤?

問:之前我在這裡搜尋「肚痛」這詞,發現沒有這個條目,便以為沒有這個條目。原本我想創建這個條目,但無意中才發現有腹瀉這詞。其中亦寫明:「腹瀉,俗稱拉肚子,於廣東俗稱肚痾、肚痛。」我便建立肚痛,重定向至腹瀉。現在,我再觀看肚痛這條目,但發覺在完全未經討論下,被指R3—錯誤重定向而被快速刪除。

另外,沒有人告知我(建立條目的人)需要快速刪除,且條目中亦清楚寫明兩者雙通。在我毫不知情兼未經討論便快速刪除,請問何解? —ACM 2009年1月19日 (一) 16:15 (UTC)

多口一句,你這條問題與「方針」似乎關係不大,建議你到刪除該重定向頁面的管理員討論頁中進行討論。—LokiTalk 2009年1月19日 (一) 16:29 (UTC)
腹瀉就是肚痛? 維基百科說的你也信? --Johnson Lau (留言) 2009年1月19日 (一) 16:31 (UTC)
因為廣東話確實是稱為「肚痛」,我是香港人啊,你也是。因此,一開始我便搜尋肚痛,最終才發現腹瀉。再不是便使用消歧義,將所有肚部附近的範圍包括胃痛也算作肚痛。—ACM 2009年1月19日 (一) 17:11 (UTC)
因為其他地區的肚痛應該是肚子疼痛而不是真的腹瀉吧?可能用消歧義比較好。至於地區俗稱,的確維基打著四地詞語皆可轉換編輯為名,然而一般不去尊重其他地區稱呼的例子比比皆是,維基的方針中本身也有這種例子。--治癒系的小琛兒 探病去 病歷表 2009年1月19日 (一) 17:29 (UTC)
倒不是不尊重,编写者不熟悉其他地区用语的情况占多。—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1月19日 (一) 17:53 (UTC)
雖然說了很多次,我也不介意再說一次:NoteTA能解決的問題就不是問題。將問題正當化是不對的,雖然方針有在這麼做,但實質上應該解決問題才對。拒絕解決問題而將問題正當化本來就是一種不尊重。--治癒系的小琛兒 探病去 病歷表 2009年1月19日 (一) 20:08 (UTC)
作為一個香港人, 我完全不能接受你的講法. "肚痛"就是"肚子的痛". 肚子痛可以腹瀉, 可以便秘, 難道便秘引起肚子的痛就不是"肚痛"? 那是什麼? --Johnson Lau (留言) 2009年1月20日 (二) 02:23 (UTC)
腹瀉(en:Diarrhea)是肠部病菌引致的脱水,排泄的现象;肚痛(en:abdominal pain)是消化系统/妇产系/泌尿系等等毛病所带来的“感觉”,肚痛可应用的范围太广不应与任何特定系统疾病画上等号。-- 同舟 (留言) 2009年1月20日 (二) 02:52 (UTC)
既然是條目描述錯誤,已修訂內容--18164 (留言) 2009年1月20日 (二) 03:34 (UTC)
或者可說「肚痛」是廣東話的口語化。例如你感到腹瀉,想去洗手間時,正常都會說:「(粵語)我想去廁所,我好肚痛呀!」而很少人會說:「(粵語)我想去廁所,我腹瀉啊!」因此,我認為可在條目中表明「肚痛」是廣東話的口語化。—ACM 2009年1月20日 (二) 05:22 (UTC)
有也許是雅稱成分。肚痾是比肚痛意思更正確表達,但肚痾這個詞在公眾場合不太適用,反而用肚痛會變得比較多,雖然是可以有其他意思,但腹瀉也確是多數要表示的意思。--治癒系的小琛兒 探病去 病歷表 2009年1月20日 (二) 05:41 (UTC)
既然是百科全书就应该在医学条目上采科学的角度来写,民间认知为副。肚痛应作为参考en:abdominal pain的zh interwiki来编写,解释肚痾/腹瀉可以是导致肚痛的一种。(不过肚痾/腹瀉直接带来便意所以不容易与其他类型的肚痛混肴,似乎en:abdominal pain因为这点也没将腹瀉收录在内。) -- 同舟 (留言) 2009年1月20日 (二) 06:05 (UTC)
這不是民間認知,這是地區常用語,可建立「肚痛 (消歧義)」來解決,「肚痛」條目中解析肚子痛,消歧義中說明港澳也有腹瀉的意思,請尊重四地的用詞。--治癒系的小琛兒 探病去 病歷表 2009年1月20日 (二) 12:47 (UTC)
我不知道你是台灣人還是香港人, 但我作為香港人完全不能接受把"肚痛"視為"腹瀉". "肚痛"是一種感覺, "腹瀉"是一個動作, 根本是兩回事--Johnson Lau (留言) 2009年1月20日 (二) 13:56 (UTC)
琛兒如果是這麼堅持就請到漢語字典找對"肚痛"的定義好了. -- 同舟 (留言) 2009年1月20日 (二) 14:32 (UTC)
我拒絕查漢語字典,即使要查也應該去翻港式廣州話詞典(不知圖書館有沒有要去問),現在的表述是地區俗話問題而不是漢語問題,要不然維基就繁體和簡體好了還大陸馬新甚麼的根本是在製造問題。我從始至終都沒說過一句你們有錯,不是你們理解有錯而是為何要故意忽略地區用語部份?--治癒系的小琛兒 探病去 病歷表 2009年1月20日 (二) 21:45 (UTC)
其實,即使是港式廣州話,「肚痛」都不一定是「腹瀉」的口語化,例如某天我覺得肚子很痛,但瀉又瀉不出,這種不適讓我不欲上班,就打電話給老闆嘗試申請假期的說:「我今日肚痛唔舒服,想請一日假」(我今天肚痛不舒服,想申請一天的假期),那麼那個廣州話的「肚痛」就已經不是指「腹瀉」了。另外,腹瀉前也不一定會造成肚痛,有時只會有廣州話俗稱的「突然屎急」的感覺。—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9年1月21日 (三) 04:13 (UTC)
如果意思是必需全等而不能是隱含的話,那麼現在確實不少條目都是重定向錯誤了。雖然不是說任何時候都能互雙轉用(所謂的不一定),但是實質上卻也有這樣用的時候就是。--治癒系的小琛兒 探病去 病歷表 2009年1月21日 (三) 19:10 (UTC)
肚痛」本身只是一種症狀,應該另立條目,不一定是肚瀉,有時腸胃不舒服時肚子會痛,但沒有「瀉」,另外經痛也是肚痛,與肚瀉或其他腸胃問題無關--Ws227 (留言) 2009年1月21日 (三) 19:20 (UTC)

唐朝書法家張旭的名作之一「肚痛帖」,寫的其實就是腹瀉,故此肚痛=腹瀉並非現代香港人的專利和發明。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9年1月30日 (五) 02:02 (UTC)

关于条目的命名

历史 讨论页

可能发生移动战 —Liangent留言 2009年1月23日 (五) 14:00 (UTC)

中立的观点

User:PhiLiP/Wikipedia:中立的观点:本来打算翻译完了再放上来的,但是真的翻得我累呀累呀累。这是纯英文版原文照翻的,一些专门针对英文的规定都没有修改(比如“常见英文名称”什么的)。先在这放着,看有人愿意帮忙翻不。还有,就是我发现啊,看一遍英文版的NPOV方针后,获取的有用信息要比中文的多很多,那么我们是否有讨论中文维基百科中立方针进一步改进的一些必要?以上纯属个人意见,请理性发言。—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1月23日 (五) 20:08 (UTC)

中文最初也是翻译自英文的。但是多年来未曾改动过--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1月24日 (六) 14:52 (UTC)
已经全部译完。英文维基的中立方针这几年来变化太大了,现时中文维基所面临的一些对中立方针的常见错误理解,英文维基的版本都作出了很好的解释。而且在现有的中文版本中,中立方针与可供查证方针的联系并不紧密,但新版本已大有改善。在下已有提议将新版本讨论后纳入正式方针的想法。—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1月24日 (六) 18:25 (UTC)
需要取得共識麽?Ktsquare 留言 2009年1月25日 (日) 05:03 (UTC)
吉米·威尔士认为中立性是“不可协商的”。不过有足够的社群共识对未来的执行会更加有利。—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1月25日 (日) 06:07 (UTC)
在下认为中立性原则是不可协商的,无论有没有共识,维基媒体基金会的计划都必须执行这个原则。但是在下认为:描述中立性原则的具体条文应该经过社群讨论取得共识。另外,在下呼吁社群尽快通过Wikipedia:可供查证Wikipedia:非原创研究成为正式方针的决议。—小周(XiaoZhou)留言2009年1月25日 (日) 10:55 (UTC)
条目命名部分中的“英文”应该改成“中文”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1月26日 (一) 06:56 (UTC)
我上面说的“常见英文名称”就是指的这里。这样吧,我正式提议中文维基百科社群对中立方针进行扩展,并将另两大方针(V与OR)定为正式内容方针。愿意一同提请扩展中立方针的,请举手(在下方写下您的意见);愿意一同推动另两大方针成为正式方针的维基人也请举手。为了提高维基百科的质量,我们需要一个较为完善的内容规范,因此这里需要您的参与。—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1月26日 (一) 08:35 (UTC)
在下愿意一同提请扩展中立方针,也愿意一同推动另两大方针(V与OR)成为正式方针。—小周(XiaoZhou)留言2009年1月27日 (二) 17:36 (UTC)

未曾加上{{afd}}或相關標示的刪除討論是否有效?

這是今天處理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09/01/17時看到的問題,有許多被提刪的條目,從提刪開始到現在,從來沒有被加上{{afd}}或相關告示模板;先不論條目內容如何,但是未加上模板對於作者或是關注此條目的人,可能就不會知道已經有人在討論是否該刪除此條目,連提出意見或是依照建議改善的機會都沒有。對於此類從未被加上告示模板的提刪請求,即使討論的結論是應該刪除,但這樣的提刪討論是否有效?—Alberth2-汪汪 2009年1月24日 (六) 04:07 (UTC)

出于善意假定,只要不是明显的捣乱,应该是有效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1月24日 (六) 15:33 (UTC)
我觉得 1、在投票前检查条目内容时若发现没有加{{afd}}应加上 2、如果没有人加上可以考虑从加上之日起继续投票7日(或较短一些时间)--Liangent留言 2009年1月26日 (一) 10:40 (UTC)
個人認為,加上模板是很重要的一個動作,因為這是一種告知所有關注此條目編者的一個動作;沒被加上模板的情形比較容易發生在大量提刪時,例如前一陣子的哆啦A夢的一堆道具條目(這邊先不管那些條目的內容與品質),絕大多數根本都沒有被加上模板;這種情況,我實在是刪不下去......。—Alberth2-汪汪 2009年1月26日 (一) 15:43 (UTC)


如果部分侵权的条目侵权部分在文首简介处,如何处理

比如这个条目横店集团的简介部分雷同于互动百科的条目。但如果把简介部分去掉就不成条目了。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是否全篇报copyvio?—地球发动机〠✆ - ✉✍2009年1月26日 (一) 09:10 (UTC)

改写一下吧……我改了一句,剩下的全是数据不好改--Liangent留言 2009年1月26日 (一) 10:37 (UTC)
如果历史记录中有未侵权的版本,即回退到未侵权的版本;如果历史记录的第一个版本就侵权,则提报侵权删除。—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1月26日 (一) 11:38 (UTC)
全文侵权,首段来自hudong.com,后面来自[1]--Liangent留言 2009年1月26日 (一) 12:29 (UTC)
刪了侵權部份後,如果剩餘部份不成條目,我的做法是提交刪除投票。--百楽兎 2009年1月26日 (一) 14:32 (UTC)


第三方脚本

例如User:Liangent/Scripts/Library/jQuery/query.js,放在这里感觉有点侵权嫌疑,但不放上来又没法用(别的脚本:User:Liangent/Scripts/CopyvioVFD.js),怎么办? —Liangent留言 2009年1月26日 (一) 16:54 (UTC)

请参见Wikipedia:互助客栈/技术/存档/2008年12月#如何import一个来自其他wiki的script?Ben.MQ 2009年1月27日 (二) 02:48 (UTC)
我似乎是误解你的意思了。阁下是否可以解释清楚一些—Ben.MQ 2009年1月27日 (二) 09:53 (UTC)
User:Liangent/Scripts/Library/jQuery/query.js是从其他地方复制过来的(没有提供可以直接引用http://xxx.com/xxx.js的地方),因为我有其他脚本要使用。但这样的复制感觉有点侵权嫌疑,我不知道应该怎么正确处理--Liangent留言 2009年1月30日 (五) 10:01 (UTC)


不管是不是老調重彈

Wikipedia:不適合維基百科的文章中有寫:維基百科不是旅遊指南。這不是很明顯,很多條目就是卡在共識。『Skjackey說的,有問題洽詢維基媒體基金會,詢問這樣的問題該如何解決,而不是開個會有個紀錄,問題還是存在的Honmingjun (留言) 2009年1月28日 (三) 14:05 (UTC)

我說了什麼?—『Skjackey tse』 2009年1月29日 (四) 01:23 (UTC)

請不要在未有共識時大幅移除內容,如有需要請往互助客棧提出。—『Skjackey tse』 2009年1月18日 (日) 04:16 (UTC)

我先向 Skjackey tse 說抱歉,拉你下水。 我再抱歉,我可能沒寫的很清楚,重點是很多條文是不是從英文百科翻過來的,既然我們有這樣的問題,英文百科是不是也有同樣的問題Honmingjun (留言) 2009年1月29日 (四) 04:47 (UTC)

#再論條目內能否有交通指南,真的不明白你在說什麼……—『Skjackey tse』 2009年1月29日 (四) 08:45 (UTC)

根据先前在Wikipedia talk:2009年中文維基年會的讨论,我们决定不再成立新的协调委员会,并重新进行2009年中文维基年会举办城市的推选。

投票已经开始,如果您对本次投票还有什么意见,敬请提出。以下是本次投票的投票规则,现在互助客栈公示,望社群监督。—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1月29日 (四) 08:30 (UTC)
投票规则
  1. 本次投票自UTC时间2009年1月29日0时正开始,2009年2月28日23时59分59秒结束,为时一个月。
  2. 参与投票的用户,需在2009年1月29日0时(UTC)前成为中文维基百科的自动确认用户,或是曾在其他维基项目注册满7日并编辑50次及以上的用户。
  3. 本次投票不设立反对票和中立票,只需要在支持的城市打上“# ~~~~”即可。
  4. 总投票人数在25人及以上,本次投票方才有效。票数最高的城市经行政员确认并公布后,将正式获得第二届中文维基年会(CWMC 2009)的主办权。
  5. 投票页内附有讨论区,如果您希望进行进一步的讨论,请在正确的位置发言;在投票区发表的评论会被移动到讨论区中。
  6. 我们不建议申办方在维基媒体各项目中宣传或拉票,但我们不限制除人身攻击外的所有言论。
  7. 在投票期间,投票人有修改自身投票的权利,但不得冒名投票、不得篡改他人投票、不得操纵傀儡投票。管理员有权根据封禁方针封禁破坏投票秩序的用户。
  • 澳門(Macau):25票(62.5%)
  • 泉州(Quanzhou):15票(37.5%)
請行政员確認。—不知所 2009年3月1日 (日) 03:34 (UTC)
应请行政员确认。—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3月1日 (日) 06:23 (UTC)
经核对,本次投票的总有效票为40票,超过投票规则规定的25票,本次投票有效。其中支持澳门的票数为25票,支持泉州的为15票,票数最高的澳门当选为2009年中文维基年会的举办城市。—长夜无风(风过耳) 2009年3月1日 (日) 10:16 (UTC)

答疑区

澳门

第二屆中文維基年會澳門籌備組織委員會除了將會邀請香港、臺灣、中華民共和國的維基編輯人士及有意與會人士外,還會新加坡及馬來西亞的維基編輯人士參與這是年會

申办书中出现这种文字不通的情况真的需要注意的……—Zhxy 519(联系) 2009年2月5日 (四) 12:34 (UTC)


泉州

  • 看了泉州筹委会的申办书,想对泉州方面的情况了解多一些,希望泉州筹委会能回答我提出的一些疑问:
  1. 目前泉州临时筹委会的成员有多少人?在临时筹委会中,有没有人具有组织50人以上的会议的经验?
  2. 华侨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团委、仰恩大学计算机协会将提供什么样的具体帮助?
  3. 在中文维基社群中,一些香港和台湾维基人参与过上届中文维基年会和维基媒体国际会议的组织工作,请问泉州筹委会有没有和他们联系或交流过?此外,在福建有几个活跃一点的维基人,请问泉州筹委会有没有和他们联系或交流过?
  4. 我尝试过和泉州筹委会的成员联系过,但QQ和skype都很少在线,请问能否在投票期间公布主要申办人员的答疑QQ和skype,并且增加一些在线的时间,以方便我们大家在投票前询问情况。
  5. 如果泉州这次未能成功申办到2009年的年会,请问还有没有兴趣申办2010年的年会?—长夜无风(风过耳) 2009年1月29日 (四) 18:16 (UTC)
    • 回答下问题:1.7人,没有人2.人力支持3.没有4.我有在线,但是不多,而且最近无法上网,因为要照顾病人5.如果可以,我们不会申办,因为虽然年会但是不太可能年年都举行,我认为到时候2011和2012比较适合,然而我们也差不多要准备出国考研找工作之类的事了。—谢弘 (留言) 2009年2月11日 (三) 09:46 (UTC)


  • 关于泉州的申办材料我有个问题,如果泉州申办成功,那么这次年会的名称到底叫什么,我在申办材料中看到了“维基中文年会”字样,而在其位于新浪的宣传博客[2]上看到了“维基中国年会[3]字样,我想强调的是,我们在讨论的是“2009年中文维基年会”。 --啊吧啦咕@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1月31日 (六) 08:45 (UTC)



    • “请问目前计划的场地费用为何?计不计划补助其他维基人,其费用为何?计划和哪些组织/公司合作或赞助,可能可以争取到多少钱?虽然这些可能不用现在想,但是对于争取主办城市绝对大大的加分。”费用大概一天800人民币,应该可以争取到最少4万。—谢弘 (留言) 2009年2月11日 (三) 09:52 (UTC)


  • 我想問一些問題。為什麼要在4-6月舉辦,你們是不是擔心有部份舉辦人因畢業將會離校而不能再參與(我希望這個推測不是真的)。如果你認為押後到暑假舉辦會不會更好?另外,如果你們順利舉辦的話,你們會不會讓資深經驗的維基人加入你們的團隊,對於某些維基人來說,出席人士會影響參與意慾,你們又有什麼方法去彌補這方面的不足。—費勒姆 費話連篇 2009年2月7日 (六) 08:46 (UTC)
    • 我们已经将时间改为两部分,一个是4-6月,一个是9-10月,但是某些人员一直对页面的显示不给予修改,我们只能不修改,以免有越权的嫌疑。我们的邀请人员还是希望有大家来讨论。—谢弘 (留言) 2009年2月11日 (三) 09:46 (UTC)
      • 这里的页面如果有错误或不准确的地方是随时都可以修改的,当然如果是有争议的地方那么就必须讨论后才修改,这也是维基的精神所在。另外,我已经把9-10月的时间段添加上去了。—长夜无风(风过耳) 2009年2月11日 (三) 16:03 (UTC)


我想问几个问题:

  1. 关于当地社群的参与组织:台湾举办年会的时候社群参与非常大,我自己知道许多人苦干了数个月,具体申办成功开始组织后发现了许多实际问题,许多人因为工作量大于他们本来想象的而中途退出,我想问一下泉州现在打算办理的话估计会有多少人帮助组织?其中核心组织人员有几名?大家是否真的有心理准备完成这个艰苦的任务?
  2. 关于金费问题:你们预算需要6万元人民币,其中部分估计会需要预支,请问怎样解决这个问题?六万元人民币似乎无法全部通过门票来补回来,请问怎样解决这个问题?
  3. 关于场地问题:借用华侨大学的场地学校是否会有意见?是否已经与学校打过招呼?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对这样的集会是否会感到不安?
  4. 参加者:对于参加者来说大概他们每人需要预算多少?

谢谢。--Wing (留言) 2009年2月10日 (二) 20:56 (UTC)

    • 200人左右(肯定不会都是维基人),核心人员大概10个,人还没招满,我个人有心理准备
    • 拉赞助。
    • 已经和学校打过招呼,学校初步支持,政府应该不会太在乎民间的非政治宗教与民族的集会。
    • 大约需要600人民币(除交通费用外)太迟回答不好意思—谢弘 (留言) 2009年2月11日 (三) 09:46 (UTC)

其他

</noinclude>

其他

從申辦程序起頭重新開始,如來不及就該延期。也希望兩承辦城市能體諒這門檻,畢竟越多票的支持,越能證明社群的重視程度。--winertai (留言) 2009年1月30日 (五) 17:59 (UTC)

以上。—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1月28日 (三) 05:55 (UTC)

投票已正式开始。—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1月29日 (四) 05:31 (UTC)

修订中立观点方针的提议

問:维基百科要不要分级?

觉得类如性交口交这样的条目实在没有给未成年人看的必要。模板都挂上去了。

建议在注册帐号的时候就要求输入年龄信息(填入假的?请参考善意假定。)并给不同年龄的用户设定不同的页面,分开编辑,并挂上模板说明这个页面由于分级的原因有不同的页面可供编辑。

还有图片也可以分级。 —Inspector (留言) 2009年2月3日 (二) 14:44 (UTC)

WP:CSD对上传的非图片文件的影响

關於「不安」模版...

慶祝或紀念標誌

有關提刪理由「沒有列出任何資料來源」

Wikipedia:格式手冊有下設量詞一節嗎?

如題,若沒有能否投票表決是否建立該節?這是在條目提升及同行評審時很明顯常碰到的問題。謝謝。--Zanhsieh (留言) 2009年2月3日 (二) 06:19 (UTC)

可以试试去维基词典看看。--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2月6日 (五) 12:48 (UTC)

请求协助处理

重複條目之編輯歷史是否須合併?

建议将所得的票数最多的“維基大學”、 “維基學院”、“ 維基學府”、“維基學苑 ”分出来,单独投票。选前2,再投。—Wmrwiki (留言) 2009年1月31日 (六) 18:34 (UTC)

支持开始第二轮投票。—小周(XiaoZhou)留言2009年2月1日 (日) 05:50 (UTC)
在Wikiversity上早已进行另一轮投票[4]Ben.MQ 2009年2月1日 (日) 05:55 (UTC)
(+)支持有心無力,希望能盡快完成譯名。—『Skjackey tse』 2009年2月5日 (四) 10:48 (UTC)
(+)支持,那边也没结果,不如拿选票最多的两个再投一次。--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2月9日 (一) 11:48 (UTC)

情人節標誌

请大家评评理

最近和一个匿名IP用户为了各国国内生产总值列表 (国际汇率)中台湾地区的称呼展开了编辑战,该用户根本不懂得维基编辑的礼仪,多次擅自篡改我的原话,见Talk:各国国内生产总值列表 (国际汇率),甚至对我进行人身攻击。请大家为我评评理。——¤  2009年2月4日 (三) 00:35 (UTC)

建議改為聯合國成員國國內生產總值表 (國際滙率)。(替你遺憾一下,這次你不能拿梵蒂岡來說事了)205.134.171.142 (留言) 2009年2月4日 (三) 01:09 (UTC)
请不要自创条目名称--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2月4日 (三) 02:36 (UTC)

這就是你認為你有理由的地方?其實也沒什麼,只是一幫台獨分子賊心不死,妄想製造「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孰料國際社會根本不承認,看那些和我發生編輯戰的都是一些不敢註冊的IP,其餘維基的常客對我的改動都沒異議,孰是孰非一目瞭然。

不是對你沒有異議,很多人不是沒有注意到,不然就是懶得跟你耗時間,每次都要靠這種小手段,請你自己先檢討一下。你不尊重別人,你也不會受尊重。-cobrachen (留言) 2009年2月4日 (三) 13:24 (UTC)

(:)回應:起码我没有说别人“不是人”,而且管理员警告后我再也没有对那个IP进行语言上的攻击,更别说人格上的侮辱了。我一向尊重任何一位遵守维基规则的朋友,你不要搞双重标准。——¤  2009年2月5日 (四) 00:49 (UTC)
所以賊心不死的群體攻擊不叫人身攻擊是吧。你要別人守規矩的時候,你守了嗎?-cobrachen (留言) 2009年2月5日 (四) 01:03 (UTC)
(:)回應:麻烦你再看看清楚,你所谓的“我的人身攻击”都是在警告以前,警告以后我可是心平气和的,所以我绝对是守规矩的。——¤  2009年2月5日 (四) 01:37 (UTC)
你顧心陽用這種政治理由引發的編輯爭端不只一次,而且你始終都是中南海政策優先。IMF目前代表中國的政府既然不承認中華民國,只接受台灣是一個省的稱呼,IMF自然會照著這個要求走,而且台灣到目前都不是會員,也就是說,這種單方面的聲音和單方面的政治勢力的運作,你要視為理所當然的時候,你就要把你自己引發的爭端接下來,而不是要別人幫你評理。如果說因為要提到台灣或者是中華民國就要被你戴上帽子,你自己的行為的在哪裡?
你不是說維基的常客對你沒有異議?要不要把你過去引發爭端的歷史拿出來看看,你又是什麼表現。-cobrachen (留言) 2009年2月4日 (三) 13:38 (UTC)
(:)回應:我已经说了:如果他用“Republic of China”,那写成“中华民国”我一点意见都没有,如果他用“Taiwan”,写成“台湾”我也没有一点意见,但事实是,他用“Taiwan Province of China”,那当然应该写成“中国台湾省”,你有意见跟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去提。这和“中南海政策”有什么关系?我只是陈述一个事实,是你给我戴帽子,而不是我给别人戴帽子,你要搞清楚了。我以前确实引发过争端,但我自信除了确实做得过分的地方(而且已经受到惩罚),其他的我问心无愧,那跟这事又有什么关系?——¤  2009年2月5日 (四) 00:49 (UTC)
原來中南海的要求到了你的身上就是絕對正確,也不管這種情況的背後意意,以及實際上在這裡活動的人群裡面的實際國家或者是政治地區的分布。IMF目前只有共產中國這個會員國,不包括台灣,他們當然不會考慮台灣的意見。這就如同你不是美國人,美國也不會考慮你對於美國政府對於美國人的政策上的意見。你說的就是事實,別人說的就不是?事實上就是你寧可高度政治化也不會去張開眼睛看看中南海到在也沒有對台灣或者是中華民國有任何統治權。
你喜歡高度政治化就不要想逃避該負擔的責任。-cobrachen (留言) 2009年2月5日 (四) 01:03 (UTC)
(:)回應:我就改了个名字,你至于给我乱扣帽子么,再说虽然IMF写的是“中国台湾省”,但实际连接的仍然是“中华民国”,我做错了么?这和中南海政策无关,麻烦你不要给我乱扣帽子。——¤  2009年2月5日 (四) 01:37 (UTC)
个人觉得,有标准命名的应该遵守标准命名,这个政治无关。也请顾兄稍微息怒,大家一起讨论嘛。--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9年2月4日 (三) 14:42 (UTC)
管理員封了一個人身攻擊的IP用戶,那麼,對於動輒以只是一幫台獨分子賊心不死出口的人,要不要警告和有同樣的處理?封禁的標準應該趨向一致才對。-cobrachen (留言) 2009年2月4日 (三) 16:04 (UTC)
(:)回應:起码我没有说别人“不是人”,而且管理员警告后我再也没有对那个IP进行语言上的攻击,更别说人格上的侮辱了,凭什么封禁我?我自认为做人一向厚道。——¤  2009年2月5日 (四) 00:49 (UTC)
要不要再看一下你上面寫的。一個IP用戶攻擊你,你攻擊的是超過千萬人的團體。誰比較嚴重?而你的出發點又是高度政治化與中南海化。而且發生不只一次不說,你幾時接受過別人的意見和想法?-cobrachen (留言) 2009年2月5日 (四) 00:57 (UTC)
(:)回應:攻击就攻击了,你想怎么样?起码我遵守了维基的规则,再也没有在那个对话页面进行攻击,他不遵守就要被封,你有意见找管理员去。至于你给我扣的什么“高度政治化”、“中南海化”的帽子,我绝对不接受,我一向接受别人的意见,但是事实就在眼前,所有不符合事实的意见我凭什么要接受?!——¤  2009年2月5日 (四) 01:37 (UTC)
很好,現在連你想要怎麼樣的話都出來了。中南海要求IMF不可以用台灣或者是中華民國,所以你就只要盲從,把自己應該要思考的責任丟給中南海。說你高度政治化還真是沒說錯。
不過,有意思的地方是,你在這時候遵守中南海的政治決策,維基被中南海封鎖的時候,你怎麼還上來?這時候的標準又是甚麼?既然要遵守你的國家的政策,怎麼是這種雙重標準啊。-cobrachen (留言) 2009年2月5日 (四) 01:55 (UTC)
(:)回應:我在维基被大陆封锁的时候也上,这恰恰证明我不是一味盲从你所谓的“中南海政策”的人,我可没有搞双重标准,况且这跟现在讨论的问题一点关系都没有。我一向尊重既定事实。中情局把台湾列为一个单独的“国家或地区”,我也尊重了中情局的说法;IMF把台湾列为“中国台湾省”,我当然也要尊重他们的说法,这恰恰符合“名从主人”原则,请问我哪里做错了?——¤  2009年2月5日 (四) 02:15 (UTC)
(:)回應:我尊重两岸现状的事实,你也要尊重台湾或所谓“中华民国”在世贸组织、国际奥委会等国际组织以非台湾或非“中华民国”的名义存在的事实。——¤  2009年2月5日 (四) 02:33 (UTC)

你在哪裡尊重了?對於使用中華民國或者是台灣的人賊心不死,中南海要求IMF說台灣是你的國家下面的一個省,你說你尊重事實,卻講不出來IMF所謂中國下面的這個省卻不受中南海的管轄的時候,事實又是甚麼?既然你要一味遵從中南海的政治行為,就不要拿名從主人當擋箭牌。下次你的國家封鎖維基的時候,你最好也顯示出你是真的按照他們的標準在辦事。-cobrachen (留言) 2009年2月5日 (四) 02:43 (UTC)

(:)回應:我从没有说“台湾是中南海下面的一个省”,不要乱加罪名于我。IMF说的是“中国台湾省”没有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省”,有什么错误?你所谓的“中华民国”难道不是中国?难道不存在台湾省?而且你怎么就可以证明“IMF基于中南海的要求的做法”、“中南海要求IMF說台灣是你的國家下面的一個省”?我的做法不是毫不思索,恰恰是思考过的,恰如世贸组织的“台澎金马特别关税区”、国际奥委会和APEC等的“中华台北”,IMF的做法一点都没有错。是你不肯承认现实而不是我,我相当有沟通的诚意,但你一直扣我帽子(我可从没有对你这样做哦),到底是谁更过分?而且在事实既定的情况下应该实事求是,而不需要什么“弹性的遵守”。我对于遵守维基规则的朋友的尊重并不代表我必须尊重所有维基人,更不代表我必须对敌人或者不配让我尊重的人表示尊重,我在这里发表一下我的看法难道不可以么?你的所作所为难道就尊重我和其他所有大陆同胞么?——¤  2009年2月5日 (四) 02:56 (UTC)
(*)提醒不要引起無謂的紛爭,請就條目本身討論,謝謝!—『Skjackey tse』 2009年2月5日 (四) 10:51 (UTC)
看看你自己寫的,再回顧一下:只是一幫台獨分子賊心不死,妄想製造「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自己先以這種政治化的帽子扣下來,而且這還不是第一次,要亂加罪名給你還真容易啊。還是轉眼就把自己說過的給忘記了。還有,你的消息早就落伍了,台灣沒有省這個行政單位都多少年了,不要自己按照你的政治心態自己加上去。
你思考過IMF為什麼要說台灣是中國下的一個省?你思考過為什麼即使IMF不會用其他的名稱?你自己舉了一堆例子,但是卻沒有體認到中南海的政治壓力所形成的狀態,IMF有他們自己的政策,這個政策會員國有很大的影響力,這說明了什麼?其他的組織為什麼不見的漢IMF的採取一樣的政策?難道IMF說的才是事實,其他組織的不是?我从没有说“台湾是中南海下面的一个省”,不要乱加罪名于我。,當你不容許任何彈性或者是協商存在的時候,你和講這句話沒什麼差別。
而且在事实既定的情况下应该实事求是,而不需要什么“弹性的遵守”。那麼下次維基被你的國家封鎖的時候,請你按照這個事實不要使用維基的任何服務,不要說的是一套,實際上身體才是最老實的。
你的所作所为难道就尊重我和其他所有大陆同胞么?,當你連賊心不死的人身攻擊都可以出現,你想要怎麼樣的話都說出來的時候,你有什麼立場要求別人尊重你?-cobrachen (留言) 2009年2月5日 (四) 13:15 (UTC)
(:)回應台湾省取消了?怎么我在“台湾省”条目里看不出来呢?你这不是自己打自己嘴巴么?我没有强求你尊重我,你也无法强求我尊重所有的人,我只要不违反维基规则就行了,根据几位管理员的意见,认为我没必要在这个问题上纠缠,而且和条目无关,那我就不再和你辩你所说的我的“政治化”问题了。我只说一句:根据名从主人法则,IMF用的是“中国台湾省”,那就该尊重事实,除非你有其他凌驾于维基法则的更权威的法则能够反驳它,只不过那更权威的法则(或者是你个人的法则)在维基中不适用罢了。今天就说这么多了。——¤  2009年2月5日 (四) 13:53 (UTC)
台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這個條目裡面一開始寫的是什麼,請你自己好好看清楚。-cobrachen (留言) 2009年2月5日 (四) 17:26 (UTC)
(:)回應:精省不代表撤省,台湾省政府和主席不是还存在么,那台湾省不就是还存在么?也请你自己好好看清楚吧。不想再在这个问题上和你纠缠。——¤  2009年2月6日 (五) 01:17 (UTC)
實在不願意再看著這種無益的討論循環下去. 在维基會有許多人有不同的立場, 但就算在討論中在語言上被開罪了也不代表他在正文的編輯是可以不被尊重的, 只要他的編輯遵守了指引. 所以懇請Cobrachen停止再引用"賊心不死"及"维基被中方封鎖"這事來重複回應, 在這討論中明顯是你欠缺了维基禮儀, 自我中心. -- 同舟 (留言) 2009年2月5日 (四) 14:21 (UTC)
你怎麼不先去懇請用出賊心不死的人是不是應該先表示歉意以及他沒有尊重其他人的立場。在維基活動的人立場不同,所以溝通很重要,適當的彈性是會幫助溝通的取得。一開始就用這種字眼,像是要溝通的樣子?整件事情其實很簡單,他如果不是在這種問題上非得要有政治性的言論出現,加上激烈的形容,那都好談。沒有人理會他的時候,他有過任何歉意或者是對群體的尊重?而且還不只一次,怎麼這時候就不論就維基禮儀了呢?-cobrachen (留言) 2009年2月5日 (四) 17:26 (UTC)
(+)支持使用“中国台湾省”,再在註記补上台湾媒体对这名字的评论ref。-- 同舟 (留言) 2009年2月5日 (四) 02:52 (UTC)
  • 两岸现状如此,各位也不必要太过于争议。就算它名字修改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省,台湾就能回归大陆吗?它名字改成“台湾共和国”,台湾就能独立吗?不可能。没有必要为了这种事情争论。两岸现状如此。“名从主人”也没有错(虽然这个方针不是规范条目内容的),英文资料按英文原文翻译没有错。
    另外为什么要把“中南海政策”看作是贬义词?可以看看该条目内容,GDP数据清清楚楚,大陆地区GDP怎么样,那台澎金马又如何呢?政治是很重要,但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连经济基础都还不如对方,怎么在政治上赢啊?何况政治上也是弱者。啧啧啧~要不是美国管的宽,现在哪有这些事?——我是03·找我聊天·干的那点儿破事儿 2009年2月5日 (四) 08:31 (UTC)
那最好以後任何翻譯的資料裡面有任何你的政府不高興,和你們的政治意念不同的都不可以改喔。你最好始終保持這個原則。-cobrachen (留言) 2009年2月5日 (四) 13:15 (UTC)
(:)回應:你可以去检查我的用户贡献页,我从未进行过所谓“北京中心”的修改。——我是03·找我聊天·干的那点儿破事儿 2009年2月5日 (四) 13:38 (UTC)
(!)意見:建議使用「中國台灣省」([[中華民國|中國]][[台灣省]])來解決有關問題,又或者可以選擇「中華民國台灣省」或「中華民國台灣地區」。—沙田友 (留言) 2009年2月5日 (四) 14:06 (UTC)
说了几百遍了,标准名称是什么就应该是什么,维基不讨论那个名称的由来,只记录事实!不知道还有什么好争的,有这么多时间多编辑点条目吧!—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9年2月5日 (四) 16:14 (UTC)
我突然在想,我们不如做一个针对台湾问题的指引或者FAQ吧,毕竟这里陷阱太多,很容易就让人们陷入争吵当中,而且多吵几下恐怕会气走一群人的。询问处那边也在吵这事。—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2月5日 (四) 16:57 (UTC)
IMF的官方政策不承認有中華民國,所以要直接翻譯,甚至加上註解,這很好談,也沒什麼不可以。這種資訊不會少,適當的溝通清楚就好。明明很好解決的事情,非得要扯出台獨才算是自己有理嗎?試問這樣是符合哪一種維基禮儀了?溝通的進行順利與否,雙方的尊重是很關鍵的因素。上面有人不希望看到強烈的字眼出現,你何不多多提醒使用這些字眼的人維持他們口中高談,但是卻沒有真正認識到的尊重和禮儀呢?
要回歸到最基本的溝通層面,那就是使用不當字眼的人應該檢討和道歉。至於要怎麼翻譯,照著翻譯就好了。有誤解的地方,溝通就好了。其實就是這麼簡單。-cobrachen (留言) 2009年2月5日 (四) 17:40 (UTC)


算是離題。看到這樣的意見出現,對於維基上的正面討論風氣的期望會不會很樂觀呢?無論有多少指引,真正在背後牽動的,恐怕是很難推廣的主因。另外閣下在堅持一個中國的立場之堅定在這台獨、反共、漢奸橫行的都沒有屈服更是為在下佩服!。人多好辦事的話,那麼少數人的群體逐漸不再關心,也就變成指日可待了。也許那時候不會再有爭執,大家都和諧了。-cobrachen (留言) 2009年2月5日 (四) 18:39 (UTC)
(:)回應:我承认我是使用了不当的字眼,但在这个问题上我不会让步和道歉的,请大家看清楚谁先使用不当的字样的:仔细看看历史,那个IP用户不断添加诸如“台湾已独立成一国”等字眼,我说他搞“一中一台”、搞台独难道说错他了?我就不能发表对他的做法的看法了?再说,他多次不遵守维基礼仪,竟然篡改我的原话,大家也都明鉴。确实,我对他开始是不尊重了,但你无法让我开始时就尊重他那样的人,说一些激烈的言词在所难免,管理员提醒后我也不再说不尊重他的话了。沟通归沟通,不代表我会放弃我的立场。cobrachen你也明白“照着翻译就好了”啊,那之前的一番争论都是毫无意义的,我在编辑问题上没有做错什么,没有必要道歉。另外,如果管理员认为我确实应该封禁,那就封禁好了,如果我因为实事求是而受到封禁,我心甘情愿。——¤  2009年2月6日 (五) 01:17 (UTC)
(:)回應:我以后会试着尊重所有维基人,不管他们什么政治立场,不再用激烈的言词,但这次我既然说了,就无法收回,如果触动维基法则,甘愿受罚,毫无怨言。——¤  2009年2月6日 (五) 01:41 (UTC)
沒想到會變成這樣。實際上暫時先依照來源(台灣),若另一方意見也能同時提供來源(中華民國),那就兩方同時收錄就好了,要不還有NoteTA可用……可看出現在的命名原則方針是那麼的沒用,甚麼問題都解決不到,而且越來越製造更多問題。--治癒系的小琛兒 探病去 病歷表 2009年2月6日 (五) 15:22 (UTC)
赞同似乎需要一个指引指出目前存在的分歧,以及怎样避免无谓的冲突。以及行程共识的一个说法。能节省不少争吵的精力呢。 说句题外的话,不知道巴勒斯坦人和以色列人在英文维基百科是如何共处的,还是类似汉贼不梁立,不共戴天的争吵。--用心阁(对话页) 2009年2月6日 (五) 15:37 (UTC)
老實說,不論原作者怎樣說,顧兄那段話確實欠了一點禮儀,使人失望。「賊心不死」那些言論在維基出現實在難以接受,更遑論是出自顧兄之口了。只不過cobrachen兄這種態度也只能令人側目,難聽點說,這樣死纏爛打哪像是討論?
鄙人同意琛兄的說法,既然有參考來源就依參考來源行事。這不是「對不對」,只是回到最基本的可供查證而已。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09年2月6日 (五) 17:12 (UTC)
(:)回應:谢兄台看得起我,指出我的不足,多谢批评。我也实在是被他们激怒了,没多想就展开反击,没注意到失礼了,以后我会注意的,我会尽量克制自己,和他们井水不犯河水。——¤  2009年2月9日 (一) 07:29 (UTC)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离题,纯粹争吵,违反讨论页指导方针,已由Sameboat於2009年2月7日 (六) 04:13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

撰寫「避免使用的用詞」指引求助

界定分工

有沒有哪位能界定一下「Wikipedia:重複條目」、「Category:需要合併的條目」和「Wikipedia:移動請求」三個頁面的分工有甚麼不同?

事緣當我動手合併河南郡三川郡迦帕多家教父加帕多家教父時,卻被退回了。

查上述兩對條目實為積壓已久的「Category:需要合併的條目」,前者(三川郡河南尹)的合併,更是已在「Wikipedia:重複條目」頁面經過長足的討論而達到共識後才進行的。三川郡河南尹的合併於2009年1月25日08:54被某用戶退回,而該用戶的再前一項改動則發生於2009年1月25日08:53,足見該用戶在進行退回前,對該兩條目的合併的前因後果,不可能有超過一分鐘的閱讀時間去理解。再查該退回合併的用戶的其他「用戶貢獻」,發現該用戶實素有盲目退回的習慣。

然而,當我檢舉該用戶的盲回退回時,又被勸喻說「條目不能手動移動,要由管理員處理。」

我見「Category:需要合併的條目」頁面只是掛上「本頁面是一個積壓的工作,需要老練的用戶關注」,並沒有說非由管理員處理不可。

結果,要做的沒人做,大量積壓,去做的被人退回,退回者自己又不做。

如果我每次對前兩個頁面的條目進行合併,都必須被退回且必須送交「Wikipedia:移動請求」頁面處理的話,那麼乾脆只保留「Wikipedia:移動請求」好了,前兩個頁面要來幹嘛?--210.6.97.145 2009年2月7日 (六) 06:11 (UTC)

確實常常有人混淆,不過移動請求和重複條目是完全不同的。移動請求是只有一個條目及內容,當無法移動到新名稱時,才需要到移動請求提出;此外,現在也會處理被以剪下貼上移動的條目的編輯歷史。由於某些情況下的移動只有管理員可以處理,因此移動請求必須由管理員處理,如果被積壓確實是管理員該設法處理。而重複條目則是同時存有兩個先後建立的條目,但可能後來被發現其實是可以合併為單一條目,因此要將兩個的內容合併,並將其中一個改為重定向頁;這種工作其實就不需要管理員的權限就可以進行,任何熟悉維基百科的人都可以處理,只是問題常常在於要如何決定將哪個條目改為重定向頁?取得合併的共識也是處理重複條目最難的部分,也因次重複條目會更容易被積壓。—Alberth2-汪汪 2009年2月7日 (六) 06:59 (UTC)
謝謝回覆,那麼,套用到河南郡三川郡迦帕多家教父加帕多家教父這幾個案例時,應該如何處理才對?我確實是在「Category:需要合併的條目」找到的,也確實被退回了,而該退回動作也被肯定了,是不是又該交由「Wikipedia:移動請求」處理?--210.6.97.145 2009年2月7日 (六) 07:42 (UTC)
有時候可能只是誤會,或許其他人沒注意到該頁面已經有合併的討論及共識,這時候建議可以直接去回退者的對話頁提出說明、溝通,應該有助於解決爭議。另外,也建議在合併同時善用編輯摘要,讓他人知道為何自己要做此修改。因為這些動作並不是在進行條目的移動,因此也不需要到移動請求提出。—Alberth2-汪汪 2009年2月7日 (六) 07:52 (UTC)
想问一下,直接手动重定向岂不是让被A条目的原编辑历史停止了?原编辑者的功夫岂不是白费?这种情况不是不应该手动重定向而是由管理员移动再合并编辑历史吗?--91.142.12.62 (留言) 2009年2月7日 (六) 07:58 (UTC)
可以參考Wikipedia:合并和移动页面#如何合併頁面,在合併兩頁面時,編輯歷史的合併並非是必須的;目前的作法是認為有此需求的話,可以在合併完成後再至移動請求提出,但提出前此兩條目必須先將內容整合完成,才能方便管理員進行編輯歷史的合併。不過個人並不建議所有合併的條目都將編輯歷史合併,因為會產生讓編輯歷史混亂的問題,可以參考我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重複條目之編輯歷史是否須合併?提出的討論,如果有任何建議方式也歡迎一起提出。—Alberth2-汪汪 2009年2月7日 (六) 08:19 (UTC)

Wikipedia:重复条目/存档/2008年中为什么还有未解决便存档的请求?

遇到内容雷同的两个条目究竟是不是应当到Wikipedia:重复条目提出?我发现我在那里提出的请求,结果无非是(一)没有管理员搭理便被存档;(二)被IP用户管理员手动合并页面,而且这种手动合并的行为似乎也被其他管理员们所默许。于是,遇到铝热剂铝热法两个应当合并的条目后,我将铝热剂手动合并到铝热法,并在将 Talk:铝热剂 转移至 Talk:铝热法 后,将其提交快速删除。然而该提删页却被管理员挂上了hangon模板,并被提到了Wikipedia:移动请求,要求“合并编辑历史”,致使两者编辑历史混在一起,甚至出现了我将“铝热法”重定向到“铝热法”的记录,我的编辑被回退,并被恢复,最后的页面历史成了这样。难道管理员认为这样互相交错、混乱不堪的编辑历史才是正确的?铝热剂 只有一个主要贡献用户,其内容也大多与 铝热法 相同,手动合并时编辑摘要中已有记录,如果想要看合并前的页面历史,完全可以去相应的页面历史页中看,两者互不影响,然而合并后页面历史中只有页面移动的记录,并没有合并的记录,管理员们却非要使编辑历史变得凌乱,让看页面编辑历史的人一头雾水。如此双重标准,实在令人费解。—Choij (留言) 2009年2月7日 (六) 09:37 (UTC)

你提出的疑問可以分兩點來說明:
  • 其實Wikipedia:重复条目並不是要由管理員來處理的工作,因為這項工作並不需要管理員的權限,是任何人都可以處理的;而重複條目的合併,確實也就是「手動」將兩條目的內容集中在一個上,再將另一個改為重定向。至於未被處理就被存檔,你舉的例子那就是我的疏忽了......。
  • 完成合併後,是否需要將原本的兩條目編輯歷史跟著合併,這目前尚未有一致的共識,個人也是與你一樣認為一般狀況下不要合併比較好,因為會讓編輯歷史交錯,難以閱讀(可以參考上方「重複條目之編輯歷史是否須合併?」一節之討論);但是還是有許多人認為為了保留兩條目所有貢獻者的紀錄,應該合併。所以才會有人提出將兩編輯歷史合併的請求,並獲得其他管理員的認同並執行。這個議題確實需要更多人一起討論,尋找一個兩全的解決方案。
Alberth2-汪汪 2009年2月7日 (六) 13:43 (UTC)

增訂快速刪除的標準-沒被進行任何翻譯的條目

监管员选举

维基百科监管员选举,为什麽行政员木木和管理员菲菇有一大堆反对票?--116.7.255.88 (留言) 2009年2月4日 (三) 14:33 (UTC)

不在中文维基活跃的人不会了解这些。—Wmrwiki (留言) 2009年2月4日 (三) 14:35 (UTC)
我看见有一个用户除了给自己语言的两个用户投了支持票剩下的全反对。规定一定要投反对票吗?——我是03·找我聊天·干的那点儿破事儿 2009年2月4日 (三) 15:52 (UTC)
这个纯属个人行为吧—Ben.MQ 2009年2月4日 (三) 15:52 (UTC)
监管员选举比较注重于跨wiki的活跃度--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2月5日 (四) 02:33 (UTC)
让人奇怪的是,管理员菲菇身在内地可以成反对理由,那为什麽百无一用是书生当初能当选监管员?百思不得其解啊--91.142.12.62 (留言) 2009年2月7日 (六) 08:00 (UTC)
相比来说,另一名伊朗候选人因为居住地所遭到的反对票所占比例更大。在Foundation-I上的讨论Ben.MQ 2009年2月11日 (三) 12:08 (UTC)

建議將現有所得的票數的「方案1」、「方案2」、「方案3」、「方案4 」、「方案5」、「方案6」、「方案7」、「方案8」、「方案11」、「方案12」分出來,進行第2輪投票。Honmingjun (留言) 2009年2月12日 (四) 05:24 (UTC)

新条目推荐对于临时页面的处理方法

是否統一唱片專輯與一般事物同名時的命名規則?

这个投票处理一下

就是这个:Wikipedia:投票/命名争议的临时解决办法,投票早结束了,还在公告板上挂着。--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2月12日 (四) 11:27 (UTC)

問題:一個條目可以登上優良新條目兩次嗎?

新幹線0系電聯車條目曾於2008年11月11日、2009年1月26日,兩次登上優良新條目。我不是對於這個條目有意見,而是想知道一個條目可以登上優良新條目兩次以上嗎? User:hoseumou 2009年2月15日 (日) 16:25 (UTC)

第二次是因為「重大增訂」,詳見「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候选」,理論上是可以不斷透過「重大增訂」來登上DYK,只要是一口氣在推薦前5天內完成「重大增訂」。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9年2月15日 (日) 19:3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