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海波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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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海波事件是指2010年中国江苏省盐城市人曹海波因创立网站和QQ群“振华会”以及组建“中国共和党”,2011年被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分局公安用“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罪名逮捕,羁押在西山区看守所,2012年,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判处曹海波有期徒刑8年。[1][2][3]

当事人[编辑]

曹海波,出生于江苏省盐城市,27岁;妻子张念,四川省宜宾市人,24岁,夫妻结婚之后在云南省昆明市工作。[1][3]

事件经过[编辑]

背景[编辑]

2010年11月,身为网吧管理员的曹海波在云南省昆明市用QQ建立QQ群,取名叫做“振华会”,同时还建立了同名网站,组建了“中国共和党”,主要宣传民主宪政三民主义[1][2][3][4]

逮捕[编辑]

2011年10月21日,曹海波被昆明市西山区20多个警察抄家搜罗罪证“电话机3个、电脑1台、U盘1个”之后抓走。[2][3][4][5]

2011年11月25日,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分局公安正式用“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罪名逮捕曹海波,羁押在西山区看守所。[2][3]

判决[编辑]

2012年5月22日,云南省昆明市一家法院秘密对曹海波案件进行一审审判,并且禁止其妻子张念以及其他所有人进入法庭,只有曹海波的辩护律师马晓鹏,理由是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密,判决结果未予对外公布。[2][3][4][6]

2012年10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判处曹海波有期徒刑8年,判决书至今没有传递给家属和律师。[2][7][8]

社会舆论[编辑]

陈永苗游精佑欧阳劲李海等就此事写了《就曹海波致马英九公开信》并且联署签名由中华民国总统府网站提交。[3][9][10]

参考文献[编辑]

  1. ^ 1.0 1.1 1.2 曹海波网上宣扬民主被判监八年. BBC. 2012-11-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年11月3日). 
  2. ^ 2.0 2.1 2.2 2.3 2.4 2.5 “纽时”效应下的曹海波案算不算是18大前的“黑打”?. 法广中文网. 2012-11-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年11月8日). 
  3. ^ 3.0 3.1 3.2 3.3 3.4 3.5 3.6 曹海波被重判八年大陆“民宪派”呼吁马英九关注. 法广中文网. 2012-11-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年11月5日). 
  4. ^ 4.0 4.1 4.2 曹海波宣扬民主理念被判监八年. 博讯网. 2012-11-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年2月4日). 
  5. ^ 民主人士曹海波先生今天中午12点被公安带走!. 博讯网. 2011-10-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年3月9日). 
  6. ^ 妻儿不得旁听,对曹海波的审判见不得光?. 博讯网. 2012-05-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年2月4日). 
  7. ^ 振华会创始人曹海波被以“颠覆罪”秘密判刑8年. 博讯网. 2012-11-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年2月4日). 
  8. ^ 昆明网吧老板曹海波因言获刑 律师正在考虑提出上诉. 自由亚洲电视台普通话. 2012-1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6-20). 
  9. ^ 陈永苗:《就曹海波致马英九公开信》已由网络上下提交总统府. 博讯网. [2012-1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年12月9日). 
  10. ^ 陈永苗游精佑等就曹海波判刑八年致马英九公开信. 博讯网. 2012-11-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