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福建省 (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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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欠缺中華民國福建省於1911年1949年的資料,敬請關注。現在本文彷彿是說中華民國的福建省在1949年才成立一樣。 —沙田友 (留言) 2008年3月4日 (二) 08:02 (UTC)[回复]

我对“相邻身份”部分的“沦陷”一词的中立性持怀疑态度--双日天 (留言) 2009年10月16日 (五) 08:02 (UTC)[回复]

就是有人無法正視現實,已修改。德家里 (留言) 2009年10月16日 (五) 14:42 (UTC)[回复]

建議將條目福建省移動到條目福建省 (中華人民共和國);將福建省做為消歧義使用[编辑]

有鑒於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兩岸均設有福建省,是唯一兩岸分治的省分。所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福建省條目直接使用福建省殊不合理,(&)建議福建省移動到福建省 (中華人民共和國),然後將福建省做為消歧義使用。@Matt Smith@星巴克女王Ketsu1213留言2016年12月6日 (二) 03:57 (UTC)Ketsu1213留言[回复]

(-)反对:中華民國福建省已經虛級化。--1233C|嚴禁互煮|T 2016年12月6日 (二) 04:00 (UTC)[回复]
@1233thehongkonger :雖然已經虛級化,但組織還在啊。Ketsu1213留言2016年12月6日 (二) 05:15 (UTC)Ketsu1213留言[回复]
(!)意見:目前這樣也無妨。臺灣省也沒有作為消歧義使用。--Matt Smith留言2016年12月6日 (二) 04:16 (UTC)[回复]
@Matt Smith:但臺灣省不是兩岸分治的省分,而福建省是。Ketsu1213留言2016年12月6日 (二) 05:15 (UTC)Ketsu1213留言[回复]
那麼這就要看關於消歧義的方針或指引是如何規定的了。敝人自己的想法是,如果已經造成混淆了再變動,反之則維持原狀。--Matt Smith留言2016年12月6日 (二) 05:26 (UTC)[回复]
@Matt Smith:其實福建省可以不必做為消歧義,但如果不將福建省移動到福建省 (中華人民共和國),這樣會引起爭議的,因為兩岸都有福建省,都有實際統轄地區。Ketsu1213留言2016年12月6日 (二) 05:42 (UTC)Ketsu1213留言[回复]
敝人查看了指引Wikipedia:消歧義#消歧義的意義,發現指引中說「如果沒有混淆的可能,儘量不要加消歧義」,不過那是在說明尚未有消歧義頁時要不要創造消歧義頁,而不是在說明已經有消歧義頁時該如何決定要不要重定向。因此敝人也不好定奪。不如到互助客棧尋求協助吧。--Matt Smith留言2016年12月6日 (二) 05:44 (UTC)[回复]
@Matt Smith:那麼這個議題就交給閣下發起囉!Ketsu1213留言2016年12月6日 (二) 05:49 (UTC)Ketsu1213留言[回复]
可否由閣下發起?畢竟閣下很注重這個問題。--Matt Smith留言2016年12月6日 (二) 05:50 (UTC)[回复]
(-)反对:没有必要,中华民国的省已虚级化,消歧义意义不大。--星巴克女王留言2016年12月6日 (二) 05:16 (UTC)[回复]
@星巴克女王:福建省可以不必做為消歧義,但如果不將福建省移動到福建省 (中華人民共和國),這樣會引起爭議的,因為兩岸都有福建省,是一個兩岸分治的省分。Ketsu1213留言2016年12月6日 (二) 05:28 (UTC)Ketsu1213留言[回复]
问题是我们现在提到福建省大部分人都只会想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福建省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福建省非常常用,中华民国的福建省已经基本形同虚设了。就像提到江泽民,大部分人想到的是政治家,而不是江泽民 (汽车专家)一样的道理,命名要以大部分人知道的为准。—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星巴克女王對話貢獻)於2016年12月6日 (二) 05:58加入。

議題移到互助客棧討論。@Matt Smith@星巴克女王Ketsu1213留言2016年12月6日 (二) 06:02 (UTC)Ketsu1213留言[回复]

建議將條目福建省移動到條目福建省 (中華人民共和國);將福建省做為消歧義使用[编辑]


有鑒於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兩岸均設有福建省,是唯一兩岸分治的省分。所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福建省條目直接使用福建省殊不合理,(&)建議福建省移動到福建省 (中華人民共和國),然後將福建省做為消歧義使用。@Matt Smith@星巴克女王Ketsu1213留言2016年12月6日 (二) 06:00 (UTC)Ketsu1213留言[回复]

(-)反对:問題是現在提到福建省大部分指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福建省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福建省非常常用,中華民國的福建省已經基本形同虛設了。就像提到江澤民,大部分人想到的是政治家,而不是江泽民一樣的道理,如果这个条目改名,难道江泽民也要改成江泽民 (政治家)吗。--星巴克女王留言2016年12月6日 (二) 06:10 (UTC)[回复]

對於@星巴克女王大大的(:)回應,不知道@Matt Smith大大有什麼看法。Ketsu1213留言2016年12月6日 (二) 06:28 (UTC)Ketsu1213留言[回复]
敝人覺得他說的也算有道理。--Matt Smith留言2016年12月6日 (二) 06:39 (UTC)[回复]
中華民國大陸時期還有一堆省市名跟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省市名一樣,如廣東省 (中華民國),難道全中國所有省份都得改成平等消歧義?當然是主從消歧義。--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2016年12月6日 (二) 07:35 (UTC)[回复]
同意維持目前情形,不用独立消歧义页--Wolfch (留言) 協作計劃進行中 2016年12月7日 (三) 05:46 (UTC)[回复]
不要依赖独立消歧义页,一般只要有一个能占主导地位(常用),另一个不占,而且只有两个同名歧义条目的话,则只需要平行消歧义。参考WP:消歧义。——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12月6日 (二) 08:40 (UTC)[回复]
建议福建省 (中華民國)合并到福建省,根本就是同一个事物,只是不同政治实体有不同宣称--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12月6日 (二) 09:23 (UTC)[回复]
(-)反对:怎么可能是同一事物,中華民國的福建省政府只實際管轄了金馬這兩塊地方,難道和中共的福建省政府相同?--星巴克女王留言2016年12月6日 (二) 09:38 (UTC)[回复]
使用頻率差太多,主從消歧義較好--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12月7日 (三) 06:54 (UTC)[回复]
建議原封不動,福建省大部分都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金馬兩縣"暫時"借給中華民國。-Neville Wang 奈威 (留言) 2016年12月7日 (三) 18:23 (UTC)[回复]
建議原封不動,福建省大部分都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1233此用戶正在申請全域更名,請注意|聯繫我 2016年12月8日 (四) 03:49 (UTC)[回复]
(:)回應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兩岸在福建省均有實際統轄區域,而其他省分沒有,所以要移動到條目及重新建立消歧義做為區別,最好是使用平等消歧義。Ketsu1213留言2016年12月9日 (五) 09:56 (UTC)Ketsu1213留言[回复]
中華民國的福建省已經虛級化,有跟沒有一樣。-Neville Wang 奈威 (留言) 2016年12月9日 (五) 10:01 (UTC)[回复]
(-)反对福建省包含从上古时代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沿革、文化,并非只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Fxqf留言2016年12月9日 (五) 15:43 (UTC)[回复]
(!)意見--中華民國管轄福建省的金門、馬祖是事實,有福建省政府也是事實。這一點看怎麼反映出來。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12月12日 (一) 06:34 (UTC)[回复]
實質統治福建省的是中國,而台灣逐漸不用福建省而只會用金馬地區代替,我認為沒有必要。-Neville Wang 奈威 (留言) 2016年12月12日 (一) 15:44 (UTC)[回复]
(-)反对:贊同樓上意見,現有的福建省條目,已可導向「關於中華民國已虛級化的福建省」,足以讓查閱者了解現況。--cca 2016年12月22日 (四) 01:51 (UTC)
(-)反对移动,现有维基福建省条目,远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省之意涵。主从消歧义便好。- I am Davidzdh. 2016年12月24日 (六) 01:57 (UTC)[回复]

外部链接已修改[编辑]

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福建省 (中華民國)中的1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7年7月14日 (五) 12:24 (UTC)[回复]

關於「中華民國一、二級行政區劃條目」的首段前言過短問題[编辑]


有鑑於大略看了一下中華民國一、二級行政區劃條目發現了條目的前言似乎都寫得實在太短了,像臺北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等直轄市條目,還有各縣市條目的前言除了新竹縣苗栗縣嘉義縣臺東縣嘉義市之外,也是寫得太短了,敝人認為這個有需要修正編寫長一點,(&)建議可參考日本條目的橫濱市函館市等條目的前言,至少也要兩大段,亦或者可以參考嘉義市條目,其前言的長度來編寫。尤其是臺北市條目是首都條目,前言不應寫得太短,這可以參考京都市南京市北京市乃至於英國首都倫敦、美國首都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等首都條目的前言,這些首都或古都條目的前言也沒有寫得太過於短,所以有需要來個大翻修。@Z7504Bigmorr克勞棣Fcuk1203:@Matt SmithLHDOutlookxpIokseng:君,你們怎麼看?—Ketsu1213留言2017年8月12日 (六) 07:27 (UTC)Ketsu1213[回复]

地理行政條目應是你擅長的,樂觀其成。--Outlookxp留言
@Outlookxp:其實地理行政條目並不是我擅長,否則我就直接修改了,這次只是想藉由這個討論看看是否有人可以協助幫忙將這些首段前言過短的地理行政條目改編寫長一點。—Ketsu1213留言2017年8月12日 (六) 12:06 (UTC)Ketsu1213[回复]
我沒特別意見,不過也沒能力改寫。-游蛇脫殼/克勞 2017年8月12日 (六) 08:52 (UTC)[回复]
@克勞棣:不過有關新竹市,我想閣下多多少少可能應該是可以的,如果可以的話,是否可以邀請閣下協助維護一下條目首段的前言,看看是否可以編寫長一點。—Ketsu1213留言2017年8月12日 (六) 12:06 (UTC)Ketsu1213[回复]
內容擴充應該是沒問題的,只要符合方針都可以擴充。--Matt Smith留言2017年8月12日 (六) 09:48 (UTC)[回复]
@Matt Smith:閣下誤會我的意思了,現在討論的不是內容的擴充,是首段前言過短的問題,不知道閣下對一、二級行政區劃首段前言過短有何看法?—Ketsu1213留言2017年8月12日 (六) 12:06 (UTC)Ketsu1213[回复]
了解。敝人沒有特別的想法。前言的用意應該是概括條目,無論長短,只要能概括條目即可。如果閣下覺得某些條目的前言不足以概括條目,那麼不妨增補。--Matt Smith留言2017年8月12日 (六) 12:12 (UTC)[回复]
(!)意見:擴寫引言是OK的,不過不用為了拉長而拉長,如果擴寫之後增加太多未經歸納的資料,那寧可維持現狀比較好。— bigmorr  -維基專家研修中- 2017年8月12日 (六) 15:21 (UTC)[回复]
@Bigmorr:閣下這麼顧慮固然是對的,但敝人覺得若可以改善的話,還是要將引言拉長一點會比較好,否則會讓人覺得引言看起來不像引言,若說它不是引言,但它的確是引言的感覺,尤其是臺北市條目,身為一個首都的條目就更應該將引言為了拉長而拉長,也可以說是為了提升條目品質而將引言拉長,如同閣下所說的,拉長時必須放入歸納好的資料,如果可以的話,可否邀請閣下協助將臺北市條目依歸納資料的原則拉長條目的引言,引言的長度可參考京都市南京市北京市或者是倫敦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等條目的長度來拉長引言。—Ketsu1213留言2017年8月14日 (一) 03:02 (UTC)Ketsu1213[回复]
的確都太短了,有必要改善。----Kolyma留言2017年8月13日 (日) 13:22 (UTC)[回复]
@Kolyma:是啊!是一定要改善的,但是沒有足夠的資料也很難改善,只能看看是否有任何維基人有能力可以加以改善了。—Ketsu1213留言2017年8月14日 (一) 03:02 (UTC)Ketsu1213[回复]
序言章節應該是綜整現有條目內容而成,理應沒有資料是否足夠的問題。--Kolyma留言2017年8月14日 (一) 04:41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