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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桓公生日推論方法[编辑]

以下只就《左傳》內容提供一個推論的方法:


《左傳‧隱公元年》:

惠公元妃孟子。孟子卒,繼室以聲子,生隱公。宋武公生仲子。仲子生而有文在其手,曰為魯夫 人,故仲子歸于我。生桓公而惠公薨,是以隱公立而奉之

以下略據楊伯峻的說法:

依杜《注》:「言歸魯而生男,不以桓生之年薨。」 孔《疏》詳伸杜《注》,其理由有三:

一,元年《傳》云:「惠公之薨也,有宋師,大子少。」大子即桓公,言其少,則非初生之稱。 二,本年冬十月改葬惠公,隱公弗臨,則桓公為喪主。若其年不足二歲,則不堪為喪主。 三,羽父殺隱公,與桓公同謀。若桓年僅十二,未堪定殺君之謀。

再,考之《史記‧十二諸侯年表》及〈宋世家〉,宋武公生仲子在其十八年,亦死於是年。此時尚未入春秋,是周平之二十三年,公元前七四八年;魯隱公元年為周平王四十九年,公元前七二二年。此時仲子虛歲已二十七歲,其出嫁固早於此時,生子亦當早於此時。

小子再考之《左傳‧桓公七年》:

九月丁卯,子同生。以太子生之禮舉之,接以太牢,卜士負之,士妻食之,公與文姜、宗婦命之。 公問名於申繻。對曰:「名有五:有信,有義,有象,有假,有類。以名生為信,以德命為義,以 類命為象,取於物為假,取於父為類。不以國,不以官,不以山川,不以隱疾,不以畜牲,不以器 幣。周人以諱事神,名,終將諱之。故以國則廢名,以官則廢職,以山川則廢主,以畜牲則廢祀, 以器幣則廢禮。晉以僖侯廢司徒,宋以武公廢司空,先君獻、武廢二山,是以大物不可以命。」公 曰:「是其生也,與吾同物,命之曰同。」

由前人的注解,可知桓公所謂「是其生也,與吾同物」,「同物」指的是「同日」。 也就是生日是同一天──九月丁卯日。 因此只需以長曆考之,周平王二十三年至四十九年間,九月有丁卯日者,似乎即可考得桓公生日。 不知是否,尚請方家雅正。 —非也 (留言) 2010年1月17日 (日) 15:22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