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汕头行政区划
外观
- 汕头地级市的县级行政区划单位为区县(市辖区与县份);其市辖区的乡级行政区划单位为“街道”与“镇”(建制镇),以街道为主,“县份”的乡级行政区划单位为“镇”。
- “乡镇”是对乡级行政区划单位中“乡”与“镇”的合称。传统上,市辖区的乡级行政区划单位为“街道”;县级市的乡级行政区划单位以“街道”为主,包括“乡镇”;县份的乡级行政区划单位为“乡镇”,以“乡”为主。现行行政区划,由于正值城市化的转型过程,实际上各种县级行政区划类型可以包含乡、镇与街道区划单位。
- 局部地区乡级行政区划单位,“乡”区划单位没有,直接使用“建制镇”以代替“乡镇”来作为分类名称定位,符合各地习惯。
- “建制镇”特指建制为“镇”的行政区划单位,全称即“行政建制镇”,简称“建制镇”,冠名为“镇”,如“浮梁县瑶里镇”、“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用“建制镇”直接作为分类名称有利于消歧义,也符合各地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