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汕頭行政區劃
外觀
- 汕頭地級市的縣級行政區劃單位為區縣(市轄區與縣份);其市轄區的鄉級行政區劃單位為「街道」與「鎮」(建制鎮),以街道為主,「縣份」的鄉級行政區劃單位為「鎮」。
- 「鄉鎮」是對鄉級行政區劃單位中「鄉」與「鎮」的合稱。傳統上,市轄區的鄉級行政區劃單位為「街道」;縣級市的鄉級行政區劃單位以「街道」為主,包括「鄉鎮」;縣份的鄉級行政區劃單位為「鄉鎮」,以「鄉」為主。現行行政區劃,由於正值城市化的轉型過程,實際上各種縣級行政區劃類型可以包含鄉、鎮與街道區劃單位。
- 局部地區鄉級行政區劃單位,「鄉」區劃單位沒有,直接使用「建制鎮」以代替「鄉鎮」來作為分類名稱定位,符合各地習慣。
- 「建制鎮」特指建制為「鎮」的行政區劃單位,全稱即「行政建制鎮」,簡稱「建制鎮」,冠名為「鎮」,如「浮梁縣瑤里鎮」、「湖州市南潯區南潯鎮」。用「建制鎮」直接作為分類名稱有利於消歧義,也符合各地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