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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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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条目推荐讨论

在候选页的投票结果
  • (&)建议:内容太少太少,请补充。好多关键的东西都没写入,《宪法》、《选举法》(城市选举与组织法、农村选举与组织法)、组织架构、选举制度的历史及确立、各个时期的选举及变革、选举流程(城镇、农村、社区、各级人大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等等等等、这连十分之一都没写到,怎么能算一个完整的条目呢? 飞贼燕子留言2014年7月13日 (日) 08:12 (UTC)[回复]
    • @飞贼燕子已经对选举制度有了叙述,这些可以以后往GA走再慢慢加。DYK还是够了(个人观点:反正走走过场而已的选举没必要写那么多。。。而且在下也不是文科生。。。)-- パンツァー VI-II Fu7ラジオシャナ俺の嫁留言于中华民国103年暨 2014年7月13日 (日) 08:24 (UTC)[回复]
    • (+)支持--Queensroad留言2014年7月13日 (日) 08:19 (UTC)[回复]
    • (+)支持--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7月13日 (日) 08:50 (UTC)[回复]
    • (-)反对:内容不甚完整。--A. S 2014年7月13日 (日) 10:11 (UTC)[回复]
顺带一提,提名人连回复我的投票时的内容也没有做好对齐参考版本,宜多多学习。--A. S 2014年7月13日 (日) 10:36 (UTC)[回复]
(:)回应:阁下认为联系在哪里?已修复。另外,在下在WP待的时间应该比阁下要长吧。-- パンツァー VI-II Fu7ラジオシャナ俺の嫁留言于中华民国103年暨 2014年7月13日 (日) 10:39 (UTC)[回复]
@Dragoon17cc@Gz deleted@周子仪@雾岛圣--A. S 2014年7月13日 (日) 10:44 (UTC)[回复]
呵呵。-- パンツァー VI-II Fu7ラジオシャナ俺の嫁留言于中华民国103年暨 2014年7月13日 (日) 11:11 (UTC)[回复]
(:)回应,为何提到我。Gz deleted留言2014年7月15日 (二) 23:02 (UTC)[回复]

烦请想详细了解中国选举的看完本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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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在2016年12月2日已经完成本条目大部分内容,只有小部分还需要其他维基人网上百度谷歌等搜索软件查找接力完善,但是有些中国大陆维基人不愿意。扩充本条目用意是我不愿听到别人说怎么自己没选举权为什么自己重来没投过票或者别人说中国人对选举认识水平低。如果有希望了解或者大幅度扩充本条目的可以参考和了解2016年12月2日的历史版本。Jg451留言2016年12月3日 (六) 14:28 (UTC)[回复]

外部链接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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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中的3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报告软件缺陷) 2018年6月30日 (六) 07:55 (UTC)[回复]

为何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条目删掉台湾选举是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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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 先前) 2018年10月17日 (三) 11:43‎ Jyxyl9(对话 | 贡献)‎ . . (21,421位元组) (+77)‎ . . (回退到由Jyxyl9做出的修订版本51675219:有任何问题请先至讨论页讨论,反复盲目回退的行为属于破坏,回退破坏不需要给出任何额外理由。(您的行为已触犯WP:3RR,如若再犯将遭到封禁)。) (复原) (标签:复原)

(目前 | 先前) 2018年10月17日 (三) 06:49‎ 59.124.114.181(对话)‎ . . (21,344位元组) (-58)‎ . . (→‎首段) (复原)

(目前 | 先前) 2018年10月17日 (三) 06:49‎ 59.124.114.181(对话)‎ . . (21,402位元组) (-19)‎ . . (撤销Jyxyl9(讨论)的版本51675219 硬把专制国家跟民主国家的选举摆在一起没道理 滥用回退可以不用给理由的?) (复原) (标签:复原)

(目前 | 先前) 2018年10月17日 (三) 05:56‎ Jyxyl9(对话 | 贡献)‎ . . (21,421位元组) (+19)‎ . . (撤销59.124.114.181(讨论)的版本51673091) (复原) (标签:复原)

(目前 | 先前) 2018年10月17日 (三) 01:38‎ 59.124.114.181(对话)‎ . . (21,402位元组) (-19)‎ . . (→‎参见: 台湾选举制度 跟中国选举的关系是? 尤其国民大会解散后 体制完全不同 中华民国国会在台湾之全面选举与罢免) (复原)

(目前 | 先前) 2018年10月16日 (二) 05:53‎ Jyxyl9(对话 | 贡献)‎ 小 . . (21,421位元组) (+19)‎ . . (回退59.124.114.181 (讨论)做出的 1 次编辑,到由Walter Grassroot做出的前一个修订版本) (复原) (标签:复原)

(目前 | 先前) 2018年10月16日 (二) 03:39‎ 59.124.114.181(对话)‎ . . (21,402位元组) (-19)‎ . . (→‎参见) (复原)

对方一直退回我的编辑 也没有说明理由???最后还声称退破坏可以不用理由?? 中间过程给过两次理由(选制不同跟 国家没有相关性 ) 到现在对方也没有说明为何一定把中国选举放入台湾?? 59.124.114.181留言2018年10月18日 (四) 03:26 (UTC)[回复]

其中有台湾选举的部份有最前面的主条目消歧义(其中有提到“关于中华民国的选举,详见台湾选举”),另外还有相关条目中的台湾选举。我会觉得将台湾选举放在主条目消歧义部份比较奇怪,另外,在相关条目中,将台湾选举香港选举澳门选举并列,也不一定适合。--Wolfch (留言) 2018年10月18日 (四) 03:34 (UTC)[回复]
很多外交条目基于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也=中华民国,好像主条目消歧义都会这样 放? 但是这样有点无限上刚 59.124.114.181留言2018年10月18日 (四) 06:22 (UTC)[回复]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里放台湾选举确实是不符合维基百科一贯的做法(中华民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对中国大陆)。-KRF留言2018年10月18日 (四) 06:37 (UTC)[回复]
(×)删除整个消歧义即可,消歧义的本意应该不是这么用的。已经写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话,其实并不存在歧义,香港澳门的消歧义其实也不需要,因为读者不会有混淆的可能。(要提及中华民国或者港澳可以在内文中或者用文末参见即可)-- 豆腐daveduv留言 2018年10月18日 (四) 08:13 (UTC)[回复]
消歧义里面的台湾不应保留。没什么理由做这种消歧义。正文中指向台湾选举的链接应当保留,但与香港、澳门并列是不合理的。第二点已经有维基人做了修正。我理解Jyxyl9认为自己是善意的,但其做法我觉得值得商榷。以一己之见审判他人行为是破坏本身就没有道理。我不了解社群里便怎么理解和执行反破坏,但我以前也见过仗着自己对条目不怎么关心而粗暴回退他人善意修改的例子。我觉得有些反破坏行为看起来过于高傲:哪怕别人做的修改不好,回退也未必就好。 --🐕🎈(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掏钱来) 2018年10月18日 (四) 08:28 (UTC)[回复]
(~)补充感谢以上消歧义的建议。关连条目的部分,如果可以说明会比较适当 基于中华民国国会在台湾之全面选举与罢免 中华民国选制早已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同 没有解释的放入(如基于 现行选制类似 或是延用中华民国 (大陆时期)的选制 之类等理由) 不然会让人觉得吃豆腐之嫌而已 以上看法 59.124.114.181留言2018年10月18日 (四) 09:29 (UTC)[回复]
确实有吃豆腐之嫌,但也不能证明是吃豆腐吧。毕竟确实有关联性。我建议你在这一点上忍耐一下。真正值得批评的是那种在编辑摘要中除了恶意什么都没有的编辑战行为。你可以看看中华民国最近的编辑历史。 --🐕🎈(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掏钱来) 2018年10月18日 (四) 09:43 (UTC)[回复]
@Inufuusen:所以我想确认的就是关连性是啥? 这段编辑看下来 他就是没有讨论阿? 还是我眼拙那边没看到 不管在编辑历史或是这边的讨论区 WIKI编辑不是鼓励讨论?59.124.114.181留言2018年10月23日 (二) 02:15 (UTC)[回复]
维基百科社群在表面上鼓励讨论。事实上不鼓励。谁脸皮厚谁赢。 --🐕🎈(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掏钱来) 2018年10月23日 (二) 06:18 (UTC)[回复]
在下对犬旋风此句深有同感,亦深感遗憾。 ——CommInt'l留言2018年10月24日 (三) 11:13 (UTC)[回复]
我估计你没有误解,但我还是想略微解释一下:理想情况是大家都愿意通过讨论而达成共识,根据共识编辑条目。现实是并非人人都愿意达成共识,一些讨论无法进行,最后只能诉诸软性编辑战。 --🐕🎈(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掏钱来) 2018年10月25日 (四) 02:49 (UTC)[回复]


@Edison2017:争议条目移动好像要讨论。条目没有讨论到港澳是否 使用中国内地选举更加适合? 59.124.114.181留言2018年10月23日 (二) 02:06 (UTC)[回复]

使用全名并没有地域中心问题,可以请教那一条? 这条目很单纯就是讨论单一地区的选举,并没有并列讨论台湾选举的状况。 (!)意见其实移到中国选举也可以,但是记得文首的消歧义说明记得留著就是。 59.124.114.181留言2018年10月23日 (二) 03:55 (UTC)[回复]
照这种移法,可能大部分的中国条目都要移成中国大陆(中国内地)的条目可能比较适当。依地域中心的说法,当台湾与中国并列时才需要使用中国大陆或中国内地,单一条目讨论无关台湾不需要刻意使用 59.124.114.181留言2018年10月23日 (二) 08:10 (UTC)[回复]
如果移动到“中国大陆选举”,那是否会包含中华民国在中国大陆时的选举情况?——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10月24日 (三) 04:43 (UTC)[回复]
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一方面这里不应包括民国在大陆时期的选举内容(比如双十会谈、国大等);另一方面香港澳门的选举目前也要符合基本法,所以仍然在这个范围里面,并不属于并列关系。Walter Grassroot留言2018年10月24日 (三) 05:08 (UTC)[回复]
如上。另对于香港和澳门的选举制度,可以作为一个小的独立章节提及有所差别(虽然在国家主权上是属于PRC的)。而“中华民国选举”可能会包括大陆和台湾的部分,而且有着根本差异,可以只作为“参见”章节的一项作对比项。——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10月24日 (三) 07:33 (UTC)[回复]
本条目只涉及管治政体相关项目,视乎并不与地区完全相关。——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10月24日 (三) 08:29 (UTC)[回复]

国务院总理并非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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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上,国务院总理是由国家主席提名、任命的,并非等额选举产生。—-曾晋哲留言·Q616551602020年1月10日 (五) 19:37 (UTC)[回复]

程序上,国务院总理由国家主席提名,交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投票通过,再由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的决定任命。
取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懒得research了。有选举的存在。不过按你的这个逻辑的话“如果要提名就不算的话”,香港选举这个条目就不须要有了。--MFWMGaming留言2024年4月13日 (六) 09:14 (UTC)[回复]
这里的程序和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产生程序完全相同(国家元首提名、立法机关多数同意),但我注意到美国选举条目并没有包含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的选举,可见这样的程序是否是选举有待商榷。香港的程序我不了解。--曾晋哲留言·Q2024年4月14日 (日) 02:35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