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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方針/存檔/2014年10月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建議建立維基百科法院

目前維基百科在各方面都有爭議,為了可以讓維基百科繼續保持中立原則,本人現建議建立維基百科法院,以第三方的角度去中立各方的觀點,為了避免再次引起大型的爭議。本人認為這可大大降低爭議。 9shi2089BC8297CC91374FE269FD039A1FA2BD887D1F 2014年7月20日 (日) 10:12 (UTC)

如果法官任命過程和判決執行過程沒有爭議的話估計還有戲吧。-Mys_721tx (留言) 2014年7月20日 (日) 10:17 (UTC)
倒不如對具爭議條目(政治,兩岸關係等)實行編輯審查制(英文版有此制度),先由專人(哪些人是專人可以再商議)對非自動確認用戶和IP用戶的修改先行檢視。Silvermetals留言2014年7月20日 (日) 11:50 (UTC)
orz,目前大部分爭議都是由確定用戶做的120.88.255.180留言2014年7月20日 (日) 12:00 (UTC)
Wikipedia:仲裁委員會--Byfserag留言2014年7月20日 (日) 12:12 (UTC)
嗯,這個可以有[1]-- 2014年8月5日 (二) 04:25 (UTC)
(-)反對,作為設想倒是蠻好的,但是拿不出一個具體可行的方案啊。--Techyan留言2014年7月20日 (日) 14:14 (UTC)
路過提高曝光度。--A. S 2014年7月20日 (日) 15:06 (UTC)
恐怕要找些法律系的維基人來做才行,但中文維基裡頭哪來有這類人?--113.52.126.32留言2014年7月20日 (日) 16:45 (UTC)
我們不一定要真實的法院 ,真的法院的機制不一定可以用在網絡btw 這個是什麼情況..ip用戶....... 9shi2089BC8297CC91374FE269FD039A1FA2BD887D1F 2014年7月20日 (日) 17:04 (UTC)
那麼功用跟仲裁委員會有什麼不同?--113.52.126.147留言2014年7月20日 (日) 17:46 (UTC)
憑什麼法律系的就中立?--維基小霸王留言2014年7月21日 (一) 09:52 (UTC)
不是因為中立,而是因為法律系的人會有較多的知識知道法院的運作方式。113.52.126.159留言2014年7月27日 (日) 03:52 (UTC)
@Silvermetals您的解決方案會扯到「編輯待審保護」,而對爭議條目實行此保護絕對會被某些人認為是大陸式的言論審查。--廣雅 范 2014年7月21日 (一) 00:49 (UTC)
Silvermetals是不是離題了?這裡說的不是最近更改巡查啊。--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21日 (一) 04:38 (UTC)
@范 agree 9shi2089BC8297CC91374FE269FD039A1FA2BD887D1F 2014年7月21日 (一) 05:57 (UTC)
我的建議是為每一個時間安排最近更改check者 9shi2089BC8297CC91374FE269FD039A1FA2BD887D1F 2014年7月21日 (一) 05:57 (UTC)
@113.52.126.147 仲裁委員會是所有非破壞的用戶block要經過的,而我那的方針是出了事才處理.即是說目的不是刪減管理員的權利,並沒有打算取代管理員的工作,而且我們並沒有法官,是使用陪審團制度,我打算要求編輯數多個1000,並且沒有利益衝突,可以保持中立,陪審員的人要保密,對話內容會公開,但是身分絕對保密 9shi2089BC8297CC91374FE269FD039A1FA2BD887D1F 2014年7月21日 (一) 06:09 (UTC)
至於管理員可不可以擔任陪審員這個工作,要更多討論,因為主要需要應受性和公信力 9shi2089BC8297CC91374FE269FD039A1FA2BD887D1F 2014年7月21日 (一) 06:11 (UTC)
出了事才處理?首先定義一下怎樣才算是"出了事"才想去處理。113.52.126.154留言2014年7月28日 (一) 13:59 (UTC)
(&)建議,可以參照英文維基設立仲裁委員會百戰天蟲支持維基一萬年 2014年7月21日 (一) 11:18 (UTC)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與本討論頁面無關,已由 9shi2089BC8297CC91374FE269FD039A1FA2BD887D1F於2014年7月22日 (二) 07:16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

(+)支持;值得推行——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無論什麼時候也要保持樂觀的Good afternoon! 2014年7月23日 (三) 05:52 (UTC)
請說明理由 9shi2089BC8297CC91374FE269FD039A1FA2BD887D1F 2014年7月22日 (二) 08:22 (UTC)
維基百科:投票不能代替討論 9shi2089BC8297CC91374FE269FD039A1FA2BD887D1F 2014年7月22日 (二) 08:30 (UTC)
(-)反對這將加劇狀況125.86.13.219留言2014年9月3日 (三) 01:11 (UTC)

本人認為這可大大降低爭議--Qazwsaedx留言2014年7月22日 (二) 09:13 (UTC)

可能吧。--精通偽術的Good afternoon! (Discussion) 2014年7月23日 (三) 05:40 (UTC)
(?)疑問:原意不錯,但公正的第三方該從哪裡找?--首醫女張德奏本 2014年7月24日 (四) 07:35 (UTC)
(?)疑問:同上,並注意此事相當複雜,建議先看舊討論再行商議。--Temp3600留言2014年7月24日 (四) 10:23 (UTC)

中文維基有許多爭議還有一點,那就是爭議各方都不願意退一步的時候,或者是不願意尊重討論的結果,那麼就會導致惡化或者是每隔一段時間又爆發。在這一點上,只要有人採取消極抵抗的態度,任何所謂的仲裁或者是法院都沒有用,因為這裡沒有真正執行的機構,作業流程和人力。這些事情過去已經討論過多次,以前提到的基本問題都沒有甚麼好的解決方案。先把以前的討論看過再說吧。-cobrachen留言2014年7月24日 (四) 13:02 (UTC)

(?)疑問:問題一,司法獨立是確保法院中立的基礎,行政、立法和司法須各自分立。但以維基百科的運作模式,難以確保法院的法官不參與維基的立法投票,行政和管理人員又不會插手法院裁決。如果法院的產生和運作制度得不到各界信任,甚至被指行政、立法和司法出現互相勾結,導致裁決的公正性備受質疑,還是無助解決對立和爭議。--Thomas.Lu留言2014年8月13日 (三) 18:51 (UTC)
(?)疑問:問題二,單靠維基法院的法官自行理解和解讀條例,難以排除法官一人主觀判案,或須設有陪審制度,確保不會法官一人主觀見解便操縱大局。但以目前維基的情況,單是有誰當法官都會引發爭議,更別說每次開審尋找陪審員。如果法院經常因為人士問題不能運作,只會把須要裁決的議題日漸積壓。--Thomas.Lu留言2014年8月13日 (三) 18:51 (UTC)

這就和百度百科有什麼區別?誰能保證仲裁的中立性?萬一被台獨港獨或者反共美分利用了 怎麼辦125.39.208.232留言2014年8月20日 (三) 17:57 (UTC)

這討論可以關了吧。40多天過去了,連提出一個具體一點的方案都沒有,而且大多數意見都是反對。我認為如果少數人把持的仲裁委員會/法院成為僵化的寡頭集團的話,那麼就沒有回頭路可以走了。--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4年9月2日 (二) 14:03 (UTC)
(+)支持/(=)中立:有機構解決紛爭,但是「法院」過於政治化,改為「中文維基百科爭議解決所」/「中文維基百科爭議解決委員會」好嗎?-- 2014年9月12日 (五) 11:30 (UTC)
只是門面的東西就不要說了,反正最重要的還是起到解決過程。--113.52.126.15留言2014年9月13日 (六) 14:59 (UTC)
另外,到目前為止我還沒能看透這和仲裁委員會的作用有什麼不同?--113.52.126.17留言2014年9月22日 (一) 19:50 (UTC)

還有人回復?這個討論除了讓大家發發牢騷以外已經不可能產生任何實質的結果了,按照WP:雪球法則,可以關了吧。--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4年9月22日 (一) 23:49 (UTC)


好吧。Bluedeck 2014年9月23日 (二) 08:47 (UTC)

關於如何解決「我的討論」混亂的建議

—以上未加入日期時間的留言是於2014年10月1日 (三) 08:42 (UTC)之前加入的。

問:長期積壓的存廢討論

積壓的投票已有4個月,部分討論沒有多大的爭議,只是合併提議不好處理,管理員選擇性將它們擱下。請問大家有沒有什麼建議,可以加快存廢討論的處理進度? --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10月3日 (五) 03:47 (UTC)

多點人做不就行了。除了刪除和極個別需要合併編輯歷史的以外,其他存廢討論有共識的情況下不需要管理員權限就能處理,可以參考維基百科:關閉刪除投票指南。--Kuailong 2014年10月3日 (五) 04:27 (UTC)

回退員門檻降低到跟巡查員差不多的位置

我不知道當初設置門檻的時候為什麼回退員比巡查員高。是因為回退員如果濫用或者誤操作會造成更大傷害嗎?個人認為這個理由並不重要,或者即使出現誤操作也不難消除(回退某一編輯的操作有個腳本,雖然我從沒用過。不過就算沒有腳本也不困難)。

另一個是我認為回退功能比巡查功能簡單易懂還好用。對於巡查員,我們要求他會TW,會警告,會提刪速刪查侵權。要會掛版,只會掛版還不行,要提升條目質量,有時還得會分類和查關注度。從難度講要比回退員難。此外,巡查員還有一個隱藏權限,就是能把頁面從主名字空間移動到其他名字空間(special:abusefilter/101規定的)。

目前的巡查員門檻:編輯250,註冊30日。回退員:編輯1,000,註冊90日。綜上,看不出理由回退權門檻要高出這麼多。目前我感覺巡查員的門檻對於要求一個新人熟悉維基來講相對合適,由於我碰到了有意願反破壞的人無法申請回退員的情況,所以認為有了發起這個討論的必要。初步議題是希望回退員的門檻降低到和巡查員一致。希望大家給點建議。Bluedeck 2014年10月11日 (六) 17:39 (UTC)

去翻討論嘛:Wikipedia:權限申請/方針草案。回退用TW也行,不見得反破壞一定要回退權。另外,回退員有「查看標記為不公開的過濾器的過濾日誌 (abusefilter-log-private)」的權限。--E8xE83592014年10月12日 (日) 01:33 (UTC)

關於連載性作品的關注度問題

最近打算重寫虛構作品與相關事物的關注度,如果參考書籍關注度的話,想問一下是否支持以下關注度條件:

「對於連載作品,如果其合集(也就是類似單行本)發行數超過5本(5本這個數是因為曾經一個提刪的虛構作品條目,存在發行第6卷,第7卷的發行的例行報道,之前並沒有,我認為可能代表已經現實有所關注才作出相關報道。)並且能得到可靠來源支持。」,則符合關注度要求。
諮詢下,這個條件適不適合?--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10月11日 (六) 08:57 (UTC)
如果作者本來就是知名度很高的人物,那麼漫畫發行一本就有相關報導的情況是有可能發生的。--M940504留言2014年10月12日 (日) 02:43 (UTC)

提議去除方針:維基百科:胡言亂語

經過仔細閱讀,我發現該頁面中所述內容完全沒有指導作用。該頁面僅有的一點內容均屬於以下兩個範圍:1)人類常識;2)受到現行方針的完全涵蓋。這些方針是:維基百科:刪除守則維基百科:破壞維基百科:快速刪除守則。實際上我認為有些論述都具有更強的指導作用。除此而外,達師在2010年聖誕節曾提議去除這個方針,得到一個響應後無疾而終。在此再次提出從維基百科方針中去除本頁面,將其降格為論述。

另外,如果感興趣,您能發現,正如Liangent所指出的,這個方針允許管理員不經討論刪除胡言亂語頁面。同樣的行為為為社群廣泛認可的的WP:CSD方針所不許。這可能是該方針頁面唯一的特殊之處了。Bluedeck 2014年9月7日 (日) 07:16 (UTC)

對照英文版補充一下如何處理胡言亂語,改成指引好了(英文版是指引)。另外你說的問題貌似已經被更正了。--E8xE87142014年9月7日 (日) 13:57 (UTC)
看怎麼定義「刪除文字」了。如果比較在意程序正確,的確不能刪除「頁面」。不過總歸說嚴謹性,這個比csd差遠了。Bluedeck 2014年9月8日 (一) 06:47 (UTC)
去除方針狀態我覺得可能沒什麼人有意見……但是改為指引可能需要對內容進行一定的修改和補充。 --達師 - 277 - 465 2014年9月11日 (四) 18:24 (UTC)
其實指引也不值得,都是一堆可能用得的方法。--113.52.126.158留言2014年9月13日 (六) 14:46 (UTC)
事實上,我個人認為,這方針本身就是胡言亂語,把廢話刪掉是常識吧= =-- Wolffy.C跟我去環校跑雪梨及獎牌·手冊·扣分 2014年9月14日 (日) 09:56 (UTC)
十分(+)支持-- 2014年9月16日 (二) 09:25 (UTC)
(+)支持,如果是聯署的話,我也加上一票,指引基本上用其他常用方式都可以處理,是時侯把過時的指引整理一下。--Iflwlou [ M {  2014年9月16日 (二) 11:04 (UTC)
(&)建議移動至wikipedia:投票/去除方針:胡言亂語-- 2014年9月17日 (三) 12:51 (UTC)

「允許管理員不經討論刪除胡言亂語頁面」,不就是CSD G1麼?--Jimmy Xu 2014年9月17日 (三) 16:06 (UTC)

如是者,請亦相應修正WP:CSD G1款,其定義乃援於《胡言亂語》。不過既然CSD定義乃置於此頁,本人並不贊成廢除此方針。--J.Wong 2014年9月18日 (四) 23:41 (UTC)

上面不要動輒就說投票,其實只要多數人同意,可以免投票的。--113.52.126.29留言2014年9月22日 (一) 16:47 (UTC)

沒看懂J. Wong在說什麼,我是說胡言亂語顯得有些多餘和冗長,不是說本身不對。Bluedeck 2014年9月30日 (二) 01:37 (UTC)

這個頁面都成中文維基一大景點了。。。刪了多可惜。。。2q1w2007留言2014年10月5日 (日) 15:12 (UTC)

沒說要刪啊,只是降格為論述。--Kovl留言2014年10月5日 (日) 17:11 (UTC)
7日沒有其他意見,完成。--Byfserag留言2014年10月12日 (日) 08:40 (UTC)

是否應該展開關於維基百科:利益衝突的討論?

User_talk:Hanteng,Hanteng援引此方針提出「在此提出警告,並要求@飛賊燕子:與@Jsjsjs1111:自我揭露「是否為中國政府進行有償編輯」。若無法說「絕對沒有」,本人合理懷疑「有」。」,但是此方針目前尚未在中文維基達成共識,恐怕會有爭議。--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4年9月22日 (一) 06:23 (UTC)

囧rz....................誰說要投票了。我打算觀望一下大家的意見再發言,以免掉入陷阱。--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4年9月22日 (一) 12:55 (UTC)

為什麼動不動就要在這裡投票……WP:投票不是說要做好準備麼……--Ah oh!Dipsy!郵箱的說! 2014年9月22日 (一) 13:25 (UTC)

  • 我覺得其實最有趣的是創建一種「毒誓對決」的方式。比如「A警告B是利益衝突或者有償編輯」;那麼兩人毒誓,如果B是犯有有償編輯,B自己毒誓家破人亡;如果B沒有有償編輯,A自當毒誓家破人亡。如果蒼天有靈,後面數年中,從事創作的編輯就自然是活着的人了。如何?不知道誰願意先來指控我呢?--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9月22日 (一) 13:12 (UTC)
WG君這是明顯在開玩笑吧,呵呵。如果老天的眼很細,可能有些人利益衝突了自己還不知道——比如說某人的老婆看到老公編輯維基很累,就說「寫維基這麼累,我給你做頓熱飯吧」,同時這個老婆正好是共產黨員或者其他什麼組織的成員,然後你如果做了幾千次編輯的話,難免有幾次會有一點傾向於某個組織。這樣像您上面說的那麼做,肯定是咒誰誰死,大家還是趕快退維基保平安吧。--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4年9月22日 (一) 23:50 (UTC)

1947年台灣:「我覺得你是共產黨派來的,所以我要擊斃你!」 1968年大陸「你是走資派,接受我們的武鬥!」 2014年維基「你是五毛,管理員快來封號!」 何其幼稚落後愚昧的扣帽子手段。要證實對方有沒有收錢寫字,最好拿出真憑實據,比如說工資單跟轉賬記錄。對了,雖然說不要把事情申述到法律層面,但是在維基百科誹謗他人,被取證的話一樣可以被告上法庭的,這是維基百科以外的現實生活的事情。--かいづか いなほ留言2014年9月23日 (二) 10:09 (UTC)

總是扣別人五毛帽子的個別人,只告訴他這句話:此地無銀三百兩,隔壁王二不曾偷。(疼死我也。。。)117.136.40.190留言2014年9月23日 (二) 10:29 (UTC)
「此地無銀三百兩,隔壁王二不曾偷。」比喻的有道理。如果某人和某組織真的做過一些交易,雙方會傻到公諸於眾給人家當靶子嗎?某人在自己的利益衝突聲明裡面省略「我收受某組織的資金……」這樣的一句話,其他人能分辨出來嗎?如果分辨不出來聲明「沒有利益衝突」的人是真的沒有利益衝突還是故意隱瞞的話,利益衝突聲明對於那些執意要惡意推定的人會有任何作用嗎?--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4年9月24日 (三) 01:35 (UTC)
前面說「真的做過」,後面說「惡意推斷」,前言不搭後語。其實這種事情,挑起風浪的那些人同樣可惡。--かいづか いなほ留言2014年9月24日 (三) 02:36 (UTC)
其實我也知道這地方的水比較深,連管理員也不敢輕易處理這方面的爭議,在VIP裡面有時連個「編輯爭議,不予處理」都不說。在這件事上,我直覺是如果坐視現在的問題不管,很可能在將來造成更大的問題。不過如果社群認為這只是一般的小吵小鬧,沒必要小題大做,那麼算我錯了。--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4年9月25日 (四) 03:03 (UTC)
說不定管理員是覺得這種事情很無聊。純猜測。--Kuailong 2014年9月26日 (五) 14:12 (UTC)
我沒有開玩笑,我是認真的。在維基的環境中,任何指斥他人是「有償編輯」的,都是「惡意推定」,是錯誤的、違背共識的行徑。那種指責別人,還要讓對方自證其罪的方式更是卑鄙的。在維基這種以年輕人為舞台的情況,人們年輕、衝動、容易受到根深蒂固的意識形態影響,是正常的編輯初始狀態。編輯對於條目類型的喜惡,自然會形成不同類型或者領域的擅長編輯,這和「有償編輯」是截然相悖的。既然中文維基百科不分家已經形成堅固的共識,那麼各自所帶來的政治立場衝突必然會出現;但隨着對不同理念的交織、以及自身閱歷和年齡的積累,這是形成較為理想的編輯成熟群體的。可是維基仍然有大量編輯僵固於自己的立場,過去的五年已經證明我的編輯試圖兼顧多面,可是其他編輯是否應當自我提高呢?--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9月24日 (三) 04:13 (UTC)

簡單說,

    1. 指斥他是「有償編輯」(或五毛或輪子)的是「惡意推定」。
    2. 點出特定編輯行為,或有「有償編輯」的理由,是對事不對人的「合理懷疑」。

所以看的是「編輯行為」,而不是編輯者的政治立場。我的立場一直是按可靠來源,所以本人近來對對飛賊燕子與Jsjsjs1111的警告,是建立在其兩位不斷對一系列有可靠來源的命名重定向的提刪的「合理懷疑」(支持中國政府立場可,但要消滅有來源支持的重定向頁面則是不可,不斷反覆利用提刪程序無視已提出的可靠來源更是不可)。社群應該就事論事談「合理懷疑」的舉證基礎和流程,而不是一刀切(誰的刀?)提「有償編輯」的一定是「惡意推定」的行為。這流程應該和懷疑他人是否為傀儡帳戶類似,要有對事/行為不對人/立場的理據。--❦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9月26日 (五) 09:37 (UTC)

@朝鮮的輪子:下次請注意本人當時發言脈絡有以下用語(粗體強調):

引言開始

明顯有違反

可能有違反

在此提出警告,...[接續此討論串引文]

換句話說,我的警告是對事不對人的合理懷疑,並非編輯爭議的訴諸人身攻擊。關鍵點很簡單,有政治立場不希奇,維基老手不顧WP:存廢討論應避免的理由提刪有可靠來源支持的重定向頁面或許偶然發生,但短時間一系列具針對性的提刪,則給人有合理懷疑的基礎,本人在提出相關警告時有說明理據,請勿斷章取義。--❦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9月26日 (五) 09:47 (UTC)

另補充本人目前草擬的User:Hanteng#COI宣言,主動/額外揭露資訊的作法。--❦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9月26日 (五) 09:56 (UTC)

我覺得這個「合理懷疑」的範圍很廣,可能有爭議,試舉我所見過幾例:

  1. Wikipedia_talk:管理員解任投票/烏拉跨氪中劉嘉和Chinuan12623兩人對於對方身份的對罵。
  2. 我在google搜索「烏拉跨氪」四字時,見到有些站外的文章稱烏拉跨氪和另一管理員為「共諜」[2],相信其他一些管理員也可能有這樣被人扣帽子的情況,例如User:愛學習的飯桶#榮譽稱號
  3. 今年3月有人提請對Hanteng和其他一些用戶進行CU,查核結果為不相關。Hanteng提出的查核被Jimmy Xu以「理據不足」為由拒絕,之後Hanteng在Jimmy Xu的用戶討論頁(見User_talk:Jimmy_Xu/存檔/2014年/1-3月)提出「本人對於你行政是否中立一直在記錄觀察,你在WP:RFCU頁面選擇處理和不處理的案子理據很勉強,而之前你在WP:VIP的編輯戰處理,特別是你以前對於黑擾亂本人編輯的處理不公平地一起形式處理我其實有在懷疑你是否也是有可能是paid editing,之後看你的其他處理還可以就減少對你的不信任,但現在看到WP:RFCU及WP:VIP的選擇性處理和不處理,我在此表達不滿,並提醒你行政處理要公正決定何該處理何不該處要有一定且統一標準。」。還有最近Hanteng提出的查核又被Jimmy Xu拒絕了(見WP:RFCU)。

可以想象,這次先例一開,以後大家看什麼人/事不順眼,同時那些人/事又有可能有點政治傾向,都可以輕而易舉地「合理懷疑」人家是「某組織受僱人員」,然後要求人家起底,公開受僱情況,和這個組織劃清界限,等等。如果某些人特別有精力,恐怕會浪費很多的時間去討論。--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4年9月26日 (五) 12:07 (UTC)

在無從證明COI聲明準確性之前,以自己貼出所謂COI聲明即可與COI聲明上沒有的組織劃清關係算是遊戲維基規則了吧?-Mys_721tx (留言) 2014年9月26日 (五) 13:27 (UTC)

分別回應:

  1. 離題(維基百科:利益衝突,但應避免對其他維基編輯的人生做評論,避免人身攻擊。)
  2. 離題(維基百科:利益衝突
  3. 對事不對人,我當時只要求行政處理要有一定且統一的標準,這此的RFCU查核被拒絕是他查核員的判斷,這也和維基百科:利益衝突無關。

簡單說,「「合理懷疑」人家是「某組織受僱人員」」不是如你說的「輕而易舉地」,而是要有編輯行為(特別是不符方針及用戶經驗)、編輯內容、指出潛在利益衝突等等要件。

中文維基站內站外的事很多,這些事不會因為維基百科:利益衝突變成方針就變多或變少,在討論公共政策時要注意問題的界定、解決的手段、現有的政策。

現有的政策問題是,META英文版的使用條款摘要m:Terms_of_Use已規定(偷偷的)有償編輯是違反條款的,亦明示有償編輯者必定公告。中文社群在還沒有另類規定前,自然以m:Terms_of_Use內容為當然方針。

所以,所謂「要求人家起底,公開受僱情況,和這個組織劃清界限」的情事,早已在中文維基站內外發生,並不受因現已生效的m:Terms_of_Use影響,公共政策的發問應該是如此:「在哪裡、如何、什麼情況下,一維基編輯用戶可以表示對另一維基用戶或有 有償編輯 之行為,在不違反現行方針如Wikipedia:不要人身攻擊等等的前題下」。

若對方針條文及內容有實質問題的,請前往#使用條款摘要討論,目前維基百科:利益衝突並不是方針,而且該頁面並沒有提及「有償編輯」。也請各位注意維基百科:利益衝突的界定或許不明確或過於寬泛,但 有償編輯 則已有明確的定義。--❦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9月26日 (五) 13:34 (UTC)

有沒有道理這都是靠人辯論辯出來的,en:WP:BOLD, revert, discuss cycle。反正就算某些人提出的理由不是很有道理,也能爭上一時,也有很多台階可以下,例如最近en:Wikipedia:COIN#GamerGate Controversy的一個例子。看看en:Wikipedia:COIN就知道英文COI的問題大概是怎麼處理,也就是多一個討論區吧,不至於非常要命(也有很少的出事的可能)。--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4年9月26日 (五) 14:17 (UTC)
建議您在另串#使用條款摘要或新串開啟en:Wikipedia:COIN本地化的討論,個人覺得有可行性。--❦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9月27日 (六) 06:51 (UTC)
另外合理懷疑的效果是可以擴散的,今天可以合理懷疑某些人有可能收受某組織的利益,明天就是合理懷疑這些可能收受某組織的利益的人們是傀儡或真人傀儡了。--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4年9月26日 (五) 14:32 (UTC)
建議您參考en:Wikipedia:COIN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請求飛賊燕子與Jsjsjs1111自我揭露「是否為中國政府進行有償編輯」#請求回歸主題,方針討論回方針版的例子。在一專門討論頁以特定格式以條目內容及編輯行為為中心,收集並討論「用戶A指控用戶B在條目X, Y, Z的編輯或討論上,或有有償編輯的行為,面對指控,用戶B採取自清/反駁/不理會」是可行的。--❦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9月27日 (六) 06:51 (UTC)
Wikipedia:利益衝突目前的規定,只對自願遵守規則的人有效。對於拿錢編輯的人毫無約束力。換句話說,目前的規定有利於無恥的人,防君子不防小人。如果維基要繼續保持匿名,就不容易改變這種情形。我唯一能想到的方針改變,是對於多次可疑的違反方針編輯,他人可以提出用戶查核請求,看編輯者是否屬於有利益衝突的組織。--歡顏展卷留言2014年10月1日 (三) 02:11 (UTC)
以前英文維基曾經封鎖了美國國會、Wiki-PR和山達基教的一些IP,見en:Conflict-of-interest_editing_on_Wikipedia。不過有些人可能只用家裡電腦或代理編輯維基,那樣還是不容易查到。--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4年10月5日 (日) 00:12 (UTC)

分段:什麼是利益衝突?

雖說現在討論越來越亂,我還是認為有必要弄清楚一個問題:什麼是利益衝突?界限在哪裡?我以前在Wikimedia Forum上見到有人吃了一塊餅乾和一杯咖啡也要問「這是不是利益衝突」[3]。反過來,也肯定有人會拿這樣的「吃了一塊餅乾和一杯咖啡」的小事來參上一本,畢竟對於某人有利益衝突的懷疑可不僅僅是用來掛着的,而且以現在「只要違反方針(甚至是單方面認定違反方針)就可以和某組織掛鉤」的方法,被懷疑的人只會越來越多。有趣的是,維基的方針不鼓勵公開其他人的隱私,所以有些事情還得通過Unblock這類管理員之間的不公開渠道上報,而這種不公開渠道可以被用來羅織罪狀的缺陷已經被守望者愛孟和中華愛國陣線詬病過了。也許有些人因為「利益衝突」被打倒的時候,都不知道自己是怎麼死的。再說一些公開的信息,例如報紙媒體上出現一些諸如「守望者愛孟熟悉黨政工作」的報導的時候,我們是應該相信報紙,還是相信一個被封禁的維基人?還是要「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到現在,我也沒看到誰被守望者愛孟打倒過;以前黑雪姬還說要把某些人「一網打盡」,現在看來也不過是吹牛皮嚇唬人)?--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4年9月29日 (一) 02:09 (UTC)

Wikipedia:利益衝突明定指「編輯」,也就是沒有挶限在寫條目上,舉凡維基百科內任何行為的編輯皆屬之,包括這裡的討論也適用。假如我沒看錯,也沒說錯,那麼我只能單純針對條目而言,去解釋什麼時機下適用Wikipedia:利益衝突。通常在描述公司行號、機關單位、組織團體,乃至於個人,無論個人是指名人或巨星,甚至於到聯合國這麼大的跨國界組織,只要條目敘述有提及不利之事,這些不利之事無論是由當事者認定或編者自己判斷,凡能符合事實之要件皆可寫之,事實之要件一旦被當事者或編者因基於利益考量而編輯,利益考量通常指不利之事(包括負面傳聞)會影響到自身利益,這種有沒有達到影響,無論是由當事者認定或編者自己判斷,只要編輯欲推翻事實,這就是「利益衝突」。--1.170.213.181留言2014年9月29日 (一) 17:06 (UTC)
其實這裡存在個問題:事實是什麼?--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10月9日 (四) 01:16 (UTC)
怎感覺這樣的討論有點像真理部?難道這就是「事實」?--114.46.240.197留言2014年10月12日 (日) 13:23 (UTC)

什麼叫「有償」編輯

關於有償編輯,我想問一下,什麼叫做「有償」編輯?下面這些情況中,哪些屬於有償編輯?

  • 某人為了獲取物質獎勵(包括金錢財物等),而對部分維基條目進行明顯傾向於僱傭方的編輯。
  • 某人為了獲取物質獎勵(包括金錢財物等),而對部分維基條目進行略傾向於僱傭方的編輯。
  • 某人為了獲取物質獎勵(包括金錢財物等),而對部分維基條目進行了詳細的擴充,但無傾向於任何一方。
  • 某人在政府或其他單位工作,工作內容中包括網絡輿論,但上級並未指示其對維基百科進行編輯,此人認為維基百科也屬於網絡輿論的一部分,遂對部分維基條目明顯傾向於政府或其他單位的編輯。
  • 某人在政府或其他單位工作,工作內容中包括網絡輿論,但上級並未指示其對維基百科進行編輯,此人認為維基百科也屬於網絡輿論的一部分,遂對部分維基條目略傾向於政府或其他單位的編輯。
  • 某人在政府或其他單位工作,工作內容中包括網絡輿論,但上級並未指示其對維基百科進行編輯,此人認為維基百科也屬於網絡輿論的一部分,遂對部分維基條目進行了詳細的擴充,但無傾向於任何一方。
  • 某人在政府或其他單位工作,但工作內容中並不包括維基百科的編輯,出於愛好或其他原因,此人在上班時間,對部分維基條目明顯傾向於政府或其他單位的編輯。
  • 某人在政府或其他單位工作,但工作內容中並不包括維基百科的編輯,出於愛好或其他原因,此人在上班時間,對部分維基條目略傾向於政府或其他單位的編輯。
  • 某人在政府或其他單位工作,但工作內容中並不包括維基百科的編輯,出於愛好或其他原因,此人在上班時間,對部分維基條目進行了詳細的擴充,但無傾向於任何一方。
  • 某人在政府或其他單位工作,但工作內容中並不包括維基百科的編輯,出於愛好或其他原因,此人在業餘時間,對部分維基條目明顯傾向於政府或其他單位的編輯。
  • 某人在政府或其他單位工作,但工作內容中並不包括維基百科的編輯,出於愛好或其他原因,此人在業餘時間,對部分維基條目略傾向於政府或其他單位的編輯。
  • 某人在政府或其他單位工作,但工作內容中並不包括維基百科的編輯,出於愛好或其他原因,此人在業餘時間,對部分維基條目進行了詳細的擴充,但無傾向於任何一方。
  • 某人為了獲取非物質獎勵(包括精神獎勵、論文等),而對部分維基條目進行明顯傾向於僱傭方的編輯。
  • 某人為了獲取非物質獎勵(包括精神獎勵、論文等),而對部分維基條目進行略傾向於僱傭方的編輯。
  • 某人為了獲取非物質獎勵(包括精神獎勵、論文等),而對部分維基條目進行了詳細的擴充,但無傾向於任何一方。

——Langer Lee-本人現正在編輯群體婚姻,歡迎大家提出意見。 2014年10月1日 (三) 03:25 (UTC)

英語維基百科裡,哪類用戶有新頁面巡查權?

求教:英語維基百科裡,哪類用戶有將頁面標記為「已巡查」的權利?

之所以提出這個問題,是因為我發現我在英文維基百科上有了巡查按鈕,而且的確好使……不知道怎麼回事--DukeAnt留言2014年10月7日 (二) 15:20 (UTC)

確認/自動確認用戶。en:WP:UAL#Table --Kovl留言2014年10月7日 (二) 16:52 (UTC)
多謝!--DukeAnt留言2014年10月8日 (三) 01:05 (UTC)
多多眺望遠方美景,有益健康……先生千萬不要巡查上癮……--百年綜合徵留言2014年10月13日 (一) 04:32 (UTC)

有關格式手冊

提案討論將圖像顯示尺寸與數量列入格式指引

(!)意見:同意適當的圖文配比無論對於閱讀還是理解都是有幫助的,但是上面的提案有幾個重大的問題:一、用戶可以透過個人偏好設定控制圖片顯示的大小,因此正確的作法應該是「不得強制設定圖片寬度」,只利用thumbnail標籤製造縮圖,保留個人用戶彈性調整自己喜好的空間。有人喜歡在閱讀時看到大圖片,有人覺得圖片太大礙眼,有人使用畫素超高的4K級大螢幕閱讀維基百科,但也有很多人是用螢幕寬度800不到的手持設備在閱讀,如果強制限制寬度,管它是設定250px還是其他寬度,一定都會造成某些人的困擾;二、如果只是500字不到的小條目,配2張圖可能都嫌多,但是如果是10萬字元等級的大條目,5張圖片又未免過少,所以如果真要訂定規則應該是根據文章量或段落數來調整配圖數量,強制設定一個固定的數字顯然不是恰當的規範方式。--泅水大象訐譙☎ 2014年10月13日 (一) 04:56 (UTC)
泅水大象,的確條目有長短,性質有差異,建議從WP:比重找取適合文字化的編輯格式論述。--❦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10月15日 (三) 00:24 (UTC)
圖的大小一般應不填,由用戶在Special:Preferences中定義,尤其是文字一側浮動的圖。 --達師 - 277 - 465 2014年10月15日 (三) 09:56 (UTC)
upright。--Jimmy Xu 2014年10月18日 (六) 07:51 (UTC)

發現一個關於宏觀時間的問題

我看到"現代xx"或"當代xx"之類的用詞,是否應當存在這樣陳述方式?這似乎可以說是時間上的主觀.如果存在或者說允許這樣的用法,那麼隨着時間推移,假設條目內容真的很多年不需要一點更新,但時間點卻需要多次變更.我不知道其它語言維基百科怎麼處理這個問題.我還是新人,有何不懂之處請不要見怪--121.31.6.222留言2014年10月19日 (日) 01:23 (UTC)

提議設立「臨時管理員」權限

看到燃玉對於放寬管理員權限的想法,我覺得有必要另討論是否應該設立「臨時管理員」這樣的方式來適應中文維基百科編輯者的需要。下面是我的設想:

部分學生在假期(如對於在中國的編輯者來說在過年假期的時間段、寒暑假等),會出現臨時的大量編輯的情況。但往往這些編輯者不符合申請管理員的條件,即使申請,投票也難以通過。且編輯高峰主要都集中在假期,而平時可能由於學業緊張無法更多地編輯維基百科。而管理員人手不足的現象也造成了維基百科在一定時間之內大量內容待處理、積壓,且對於嚴重的破壞現象無法及時處理的現象。在假期適當的開放這種權限有助於分擔管理員負擔。且可以設立機器人,在授權期結束之後自動除權。同時,這種權限也可以為一些準備出任管理員的用戶積攢經驗。對於平時不太編輯維基百科,但仍有豐富巡查、管理經驗的用戶來說,可以授權給他們永久有效的這種權限,這樣最起碼在活躍期能協助管理員處理事務。

我認為「臨時管理員」可以擁有以下權限:具體有什麼權限、申請的條件其實不是特別重要,以後可以慢慢研究。

  • 巡查權
  • 回退權
  • 巡查豁免權(autopatrol)
  • 封禁用戶(僅限註冊用戶;IP用戶只能封禁數十小時)
  • 保護頁面(僅限全保護數十小時,直到管理員解決為止;半保護;白紙保護;移動保護)
  • 編輯被全保護的頁面、移動被移動保護的頁面、創建被白紙保護的頁面
  • 刪除被提出快速刪除的頁面(不知技術上是否可行)
  • 刪除侵權頁面
  • 查看被刪除的頁面或修訂版本

申請需要以下條件:

  • 現在擁有巡查權和回退權且至少維持了半年
  • 編輯次數大於某一值
  • 一年內無不合理封禁紀錄
  • (需要社群投票)

不知大家有何看法?也希望比較懂技術的人可以從技術上分析我的設想能否有可能。歡迎拍磚。--Techyan留言2014年10月3日 (五) 05:53 (UTC)


技術原因無法只授予有限期封禁或保護權限。--GZWDer留言2014年10月3日 (五) 06:03 (UTC)
這東西要放到meta或者MediaWiki上討論嗎?--Techyan留言2014年10月3日 (五) 08:25 (UTC)

(+)支持,每年當一個月兵倒不錯。--Carrotkit ~ 維基和平約章 ~ 維基百科:同行評審/中國-哈薩克關係 2014年10月3日 (五) 08:37 (UTC)

不支持,我認為管理員應該是較長期的編輯期有足夠的經驗的人,而非靠短期的體驗就能參加的,還一句申請條件什麼不是特別重要,管理員的權限都是對整個運作都有影響,不是這樣順便獲得吧--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10月4日 (六) 02:23 (UTC)
@cwek:如果只能刪除被提出快速刪除的頁面,否則一旦發現立即除權?--Carrotkit ~ 維基和平約章 ~ 維基百科:同行評審/中國-哈薩克關係 2014年10月4日 (六) 02:27 (UTC)
如果覺得自己有能力擔任管理員,更應該是平時的積累,和社群的認同,而非短期的授予槍炮可以培養的,這和除權無關。--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10月4日 (六) 02:43 (UTC)
快速刪除積壓沒那麼厲害,真要有意處理站務的話,上一個標題里AFD處理積壓可以做且基本無需權限。
另外個人理解,新用戶組別的開放不會專門為中文維基百科量身定製,在這裡討論破天估計也沒用。--Kuailong 2014年10月4日 (六) 02:38 (UTC)
[4]--GZWDer留言2014年10月4日 (六) 02:41 (UTC)

我想強調的不是快速刪除的積壓,而是防止新權限的持有者濫權。至於有什麼權限、申請的條件可以現在不談。現在關鍵的是技術上是否有問題、開通這個新的權限是否存在障礙。--Techyan留言2014年10月5日 (日) 04:12 (UTC)

那些放假才出來的學生,活躍時間本來已經是少,還要花時間搞投票來評定某用戶是否適任臨時管理員(這種場合不可能免投票吧),那麼他可以行權的活躍時間則更少,可能權限是給了但用不到幾次就已經要除權了,究竟是否真的可以有效分擔負擔?--街燈電箱150號 2014年10月10日 20:18 (UTC)

管理員都不巡查新條目導致8月底到9月中出現大量巡查積壓,幾十個管理員不願意巡查條目。可見現在缺的不是管理員,而是深層的「深度用戶」,再多的管理員解決不了這個問題。早點醒悟吧,及早主動培養新的深度用戶才能解決問題。--183.26.214.70留言2014年10月11日 (六) 08:09 (UTC)

反對。積壓的又不是快速刪除等很容易處理的事,都是些存廢討論之類又麻煩又容易引發爭議的活,不覺得選一批臨時管理員會有效。--E8xE86232014年10月12日 (日) 01:36 (UTC)
積壓的不是存廢討論,而是條目巡查,中文維基病入膏方,客棧還在討論一些無意義的事情。沒救。--183.26.213.107留言2014年10月19日 (日) 07:55 (UTC)

使用條款摘要

使用條款摘要m:Terms_of_Use

  1. 有中文翻譯嗎?
  2. 是方針嗎?

--❦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9月25日 (四) 17:00 (UTC)

看社群共識吧。再看m:Terms of Use的Paid contributions without disclosure下面還有一段:「A Wikimedia Project community may adopt an alternative paid contribution disclosure policy. If a Project adopts an alternative disclosure policy, you may comply with that policy instead of the requirements in this section when contributing to that Project. An alternative paid contribution policy will only supersede these requirements if it is approved by the relevant Project community and listed in the alternative disclosure policy page.」--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4年9月26日 (五) 01:25 (UTC)
These policies include the cross-project value of civility, which is a pillar of Wikipedia; relevant project policies, like ENWP:OUTING; and the Terms of Use, which prohibit stalking and abuse. (In cases of more extreme behaviors, local law may also apply.)--Jimmy Xu 2014年9月26日 (五) 01:34 (UTC)
補充樓上:您舉出的那一段在m:Terms_of_use/FAQ_on_paid_contributions_without_disclosure裡面,不是m:Terms_of_Use。--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4年9月26日 (五) 06:36 (UTC)
同意 朝鮮的輪子 FAQ 並非使用條款本身,但本人也同意Jimmy Xu指出的,要文明,本人的認知和作法是「對事不對人」對潛在有問題的編輯行動提出合理懷疑,而非stalking and abuse特定人士。--❦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9月26日 (五) 09:18 (UTC)

按以上討論,跑出第三個問題,

3.在Wikipedia:利益衝突還未成為中文維基的正式方針時,META英文版m:Terms of Use的有償編輯就是有效的方針吧。

--❦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9月26日 (五) 09:49 (UTC)

@Shizhao:您怎麼看?--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4年9月26日 (五) 14:36 (UTC)

好吧,若沒有人願意正面回應,我就對目前現行的m:Terms_of_Use新增之paid-contrib-disclosure有償編輯段落提出說明:

1. 尚無翻譯,需有人翻譯以下段落
{{anchor|paid-contrib-disclosure}} <translate><!--T:110--> :'''Paid contributions without disclosure''' <!--T:111--> ::These Terms of Use prohibit engaging in deceptive activities, including misrepresentation of affiliation, impersonation, and fraud. As part of these obligations, you must disclose your employer, client, and affiliation with respect to any contribution for which you receive, or expect to receive, compensation. You must make that disclosure in at least one of the following ways: <!--T:112--> ::*a statement on your user page, ::*a statement on the talk page accompanying any paid contributions, or ::*a statement in the edit summary accompanying any paid contributions. <!--T:113--> ::Applicable law, or community and Foundation policies and guidelines, such as those addressing conflicts of interest, may further limit paid contributions or require more detailed disclosure. ::A Wikimedia Project community may adopt an alternative paid contribution disclosure policy. If a Project adopts an alternative disclosure policy, you may comply with that policy instead of the requirements in this section when contributing to that Project. An alternative paid contribution policy will only supersede these requirements if it is approved by the relevant Project community and listed in the [[:m:Alternative_paid_contribution_disclosure_policies|alternative disclosure policy page]].
2.3. 在中文維基尚未有共識形成替代有償編輯之政策並經社群核準及列入alternative disclosure policy page之前,m:Terms_of_Use新增之paid-contrib-disclosure有償編輯為正式政策。
以上說明若有誤請提出。--❦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9月27日 (六) 10:55 (UTC)
WP:BOLD

WP:有償編輯--❦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9月28日 (日) 10:32 (UTC) WP:有償編輯告示版--❦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9月28日 (日) 11:21 (UTC)

反對意見

其他意見

純屬猜測:google里搜索一樣事物時,維基條目往往是前幾位。加上維基在大陸知名度的提升,一些條目和管理員權限有可能成為有償編輯者覬覦的對象。等到社群內已經滲透了不少有償編輯者(甚至是管理層)的時候,可能阻力會更大。--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4年9月29日 (一) 09:26 (UTC)

不如我們單獨開一個COI聯署宣誓頁面,所有(被人懷疑的)維基人挨個上去簽名後才可繼續編輯,否則BAN。我想這個應該最符合hanteng閣下的邏輯?有誤請指明。Bluedeck 2014年9月30日 (二) 01:53 (UTC)

(+)支持麥卡錫主義!--かいづか いなほ留言2014年9月30日 (二) 04:12 (UTC)

@朝鮮的輪子:@Bluedeck:兩位有完沒完?我已於多頁說明我的立場了

  1. [5]我並沒有要他們公開其個人隱私或雇主以自清,我只要求針對特定所涉條目潛在有償編輯COI的單位(並非泛泛)要求他們對是否有違TOS做說明,只求有或沒有,而且我限定的單位和條目很清楚,我也沒要要社區去做肉搜,我要的只是一個誠實性宣言,如同TOU要求的基本原則,no deceptive.....。
  2. [6]當事人若有回應最好,沒回應就也只能存檔,請大家不要誤以為WP:有償編輯代表可以對一個人的背景肉搜或起底。WP:有償編輯只有和條目編輯行為「可疑」的空間,勿濫用,要成案case,得要有要件,絕不是按政治立場。....
  3. [7]...當最後,提醒 燃玉 勿偷換概念,本人不是以編輯者的「政治立場」進行質疑,而是以方針及用戶編輯行為要求用戶自行說明,用戶可以不回應,但受指控的用戶就有記錄知道WP:有償編輯的相關概念。...

請自律。--❦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9月30日 (二) 18:01 (UTC)

另外,搜尋Baidu 及Google的研究我有做[8],有償編輯者來就來,我們中文維基是一個開放性系統,能建立的機制是建立其防範用戶有償「行為」的可能,這不限於地域、不限於政府(也可能是企業),對事不對人,如同我回管理員Jimmy Xu的這一段

...身為查核員的你,該不會也認為WP:RFCU是對人(特別是其身份)而不是對事(編輯行為)吧,WP:RFCU的標題也是人/帳戶啊?請區分帳戶作為一個行為人的記錄account,及其該負起的責任accountablity ,以及一個人的身份(特別是實體身份,如是不是上海人)的差別。

這也是為什麼我覺得Jimmy Xu說不應該放在 其他 應該放在 條目探討,有其道理的原因之一(一定要有條目和COI)。希望你們這裡的發言不是受到站外人士如七海花音(疑為Edo黑雪姬)煽動的影響。--❦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9月30日 (二) 18:13 (UTC)

  • 從來沒有指責您「要他們公開其個人隱私或雇主以自清」或「要要社區去做肉搜」。請閣下仔細閱讀我的發言。
  • 您自述「不是以編輯者的「政治立場」進行質疑」。實際上,我在這裡您的意見出入亦不是針對您。我是認真的。不過我上面的發言「不如我們單獨開一個...閣下的邏輯?」如果這裡您讀出一些戲謔的意味,這不是我的本意,如果給您造成壓力,我很抱歉,我會注意探討的語氣。
  • 依在下之愚見,中文社區並非不能接受「COIN式」做法。然而,實際上,您的做法和COIN中的常見做法並不一致,您沒有拿出特定的diff,同時窮追兩名編輯不舍,另一邊還說着,「二位編輯可以不用回應」。這種行為引起社區反彈我想這是合理的,因為這種事情在我們一些人看來非常失禮。我認為您有比這好的多的方式,能夠達成同樣的目的。就您自己揭示的目的而言,在對方的用戶頁面留言(哪怕是給警告)都已經足夠達到目的「令對方知悉Terms of use,日後有證表明其確實違反,即可認為其有意為之」。
  • 另外,在英維和中維都一樣的是,懷疑者,請您拿出證據。沒有證據仍要表示懷疑的人,請您以一種傷害最小的、且最照顧他人感受的方式進行。我想這裡您做的非常不好。拋開質詢他人,您隨手一指一個編輯「疑為Edo黑雪姬」,後邊連個「如果猜錯很抱歉」都沒有,這會給他人造成何種感受?如果說我前面說的一句「不如我們單獨開一個COI...」您能誤解,那麼請您想想七海花音看到您的發言以後該是多麼氣不打一處來。
  • 最後,也算為了抗議您使用模板,我暫時使用了模板。我認為單純的加高對比色並不使言語變的有道理,與此同時令版面變得難看,有礙他人閱讀留言。如果您能同意,歡迎您換用比較溫柔的標準模板,我會很感謝。Bluedeck 2014年9月30日 (二) 23:47 (UTC)
我感覺hanteng閣下是個知分寸的人,不過我也感覺維基上有一群處心積慮雞蛋裡挑骨頭想把別人搞臭、搞倒的政客。如果能證明某人的利益衝突聲明有虛假,就可以破壞某人的名譽,甚至讓某人在維基無法立足(可以看看現實生活中的例子,或者現在維基上那兩位賭咒對決的維基人,或者以前的Snorri被查出濫用傀儡後只封了一個月,可是他再也不來編輯了)。換個角度想,如果你只是提出了對幾個可能有償編輯者的一些質疑,卻始終拿不出直接的證據,那麼懷疑只能是懷疑,他們也可能無視你的懷疑繼續編輯,你的要求除了讓某些人知道一個根本管不着他們的TOU還有實際的作用嗎?
所以我在上面才提議劃清有償編輯的舉證標準,這正是為了保護那些申報自己有無有償編輯情況的人,使政客們不會三天兩頭拿一些道聽途說的雞毛蒜皮的事情來折騰,例如「你不是說自己完全沒有收受利益嗎,那麼為什麼我聽說你曾經接受共產黨的七大姑的八大姨的……(以下省略1000字)的機構宴請,同時(在幾千次編輯中)又做了1筆有利於共產黨的編輯」這樣的。--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4年10月5日 (日) 00:08 (UTC)
User:Bluedeck,不管你信不信,這種循環吵架是會上癮的,你應該儘早戒掉。--かいづか いなほ留言2014年10月1日 (三) 09:48 (UTC)
我很少這麼幹,這次純屬抽風♪♫~另外您的ping失敗了耶( •̀ ω •́ )y Bluedeck 2014年10月1日 (三) 15:23 (UTC)
的確,用顏色使人眼都花了。113.52.126.9留言2014年10月2日 (四) 07:55 (UTC)
是啊,可能社群參與這個問題的人也少了。--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4年10月5日 (日) 00:08 (UTC)
而且有顏色的地方總是讓人覺得在爭執,其他人更不會想參與,以避免自己也變做箭靶。--162.252.85.172留言2014年10月6日 (一) 13:48 (UTC)

@Bluedeck:,不管你信不信,かいづか いなほ就是BlackLotux--❦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User_talk:|✉]] 2014年10月12日 (日) 19:23 (UTC)

@hanteng不過hanteng閣下在辨認傀儡方面的經驗我倒是目睹了一回。也許您那麼肯定的語氣也是基於您很肯定的證據或判斷,如果如此,我收回對您意見。Bluedeck 2014年10月13日 (一) 17:03 (UTC)
@Bluedeck:你不用收回對我的意見,那斷言「かいづか いなほ就是BlackLotux」不是基於我找的證據或判斷,而是RFCU查核員根據技術資料比較的可能性判斷,基本上是他們做出「確認」的判斷。至於是否他們在做出判斷或做出是否查核決定,和我稍早在客俴質疑該用戶的行為及言論巧合是否有關連,你可能要問查核員。我在辨認傀儡方面沒什麼好說的,比不上其他RFCU常客的廣度及精準程度,而本人提的案被駁回的機會個人感覺起來比整體平均值高,所以這不是我的強項。倒是E黑到現在不放過我或許才是重點,所以應該不是我辨認傀儡的一般能力,而是我正常編輯會遇到E黑傀儡及其人肉傀儡的或然率高很多。--❦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10月15日 (三) 00:21 (UTC)
@hanteng:前幾天我總是遇到Hanteng是怎麼回事....飛賊燕子留言2014年10月15日 (三) 01:46 (UTC)
@飛賊燕子:前幾天我總是遇到飛賊燕子是怎麼回事...❦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10月23日 (四) 08:22 (UTC)

關於translated page模板的問題?

翻譯條目的{{translated page}}是否是必需的?是否應該是必需的? --三獵留言2014年10月26日 (日) 14:07 (UTC)

最好是加上,因為畢竟CC BY-SA條款擺在那。--Liuxinyu970226留言2014年10月27日 (一) 02:55 (UTC)
我認為如果編者在推薦某翻譯自單一語言的條目成為推薦的新條目/優良條目/特色條目的時候聲明這篇是翻譯條目,那麼就可以加,可以不加,反正到頭來還是一樣。不過加了更好,可以令那篇條目的版權聲明更明顯。--春卷柯南夫子 ( ) 2014年10月28日 (二) 11:45 (UTC)
除了版權,還有一點考量:有的條目一點進去,無論是條目的選題還是內容,一眼就能看出是翻譯作品,參考來源卻很不詳細,又不確定是哪個語種翻譯過來的(一般是英語吧),到英語條目里找,又改動了很多,對應不上。而且{{translated page}}最好是本人填寫。希望翻譯條目比重非常之大的中文維基能更重視掛這個模板。——三獵留言2014年10月29日 (三) 02:59 (UTC)

再議優良條目重審的流程

在下今日有主編條目固始縣被提報進行WP:GAR,期間今日屆滿。經過初步調整,提名時條目存在的問題已經解決,提名者亦表態撤回提名。但問題來了,這是否意味着此次提名自動失效呢?畢竟尚有其他用戶的反對票留在現場。 --——武鐵輛玻 意見簿 2014年10月29日 (三) 20:06 (UTC)

參考新條目推薦的一套,我認為這次重審應該撤銷,不計結果,即使其他用戶反對也要這樣。--春卷柯南夫子 ( ) 2014年10月31日 (五) 16:29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