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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方針/存檔/2021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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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確認權限後續討論 part2

條目標題、內文及重新導向頁面標題中對SARS-CoV-2的變種的稱呼(第四次)

關於歡迎新手列表簽名移除的活躍度門檻

關於推動維基百科:不要訴諸法律威脅成為指引的提議

關於快速刪除標準F10

快速刪除標準F10中的「檔案描述的是在世或假定在世人物、仍然存在的建築、室外雕塑或仍然在售的商品,且預計自行拍攝的相片不受他人著作權保護」個人認為存疑。因為某些在世人物(例如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李春姬、全成姬)根本不可能取得自由授權文件,只能從朝鮮中央電視台等非自由來源取得文件。其二,某些在世人物的自由文件(如中華民國陳雅琳陳文茜)過於老舊,不足以辨別在世人物的相貌。修改F10是否可行?--爬行數碼1903 2021年8月12日 (四) 11:36 (UTC)

不一定。如果有任何媒體以自由版權發佈相關人物的肖像,那就能取得自由授權檔案,金正恩是一例。胡耀邦條目的Infobox肖像還是一如既往地年輕。Sanmosa Outdia 2021年8月13日 (五) 03:31 (UTC)

有關快速刪除方針O7條的事宜

「以上」是否包含本數,是否有地區詞差異?

相關不影響文意的微調已作為事實性修訂完成。Sanmosa Outdia 2021年8月20日 (五) 07:00 (UTC)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台灣用詞:中華民國刑法第十條:「稱以上、以下、以內者,俱連本數或本刑計算。」
大陸用詞: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五十五條:「民法所稱的「以上」、「以下」、「以內」、「屆滿」,包括本數」
香港用詞:長期監禁刑罰覆核委員會刑期覆核時間表:「10年或以上」

訂定方針的用詞會用到「以上」一詞,例「編輯500次以上」,我認為「或以上」有贅字,以上就已經包括本數(數學課學到+法律定義),但Hijk910稱香港使用「或以上」一詞,想確定「以上」是否包含本數一事是否有地區詞差異,如有可仿造Template:站台製作模板並使用。--Xiplus#Talk 2021年8月6日 (五) 03:44 (UTC)

@Xiplus:香港確實使用「或以上」一詞。香港而言,「以上」可以是含本數的情形(「或以上」),也可以是不含本數的情形。舉一個例子:「10年以上」可含「10年」,也可不含「10年」,而這種理解上的差別會導致起計的年數既可以是10,也可以是11。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8月6日 (五) 03:48 (UTC)
換句話說:「10年以上」可以指「至少10年」,也可以指「至少11年」,但「10年或以上」就只可能指「至少10年」。「10年或以上」的對應英文應該是「10 years or above」。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8月6日 (五) 03:50 (UTC)
我覺得這是大家對於定義不清楚所致使用狀況不一,法律等嚴謹的場合應該就有明確定義。--Xiplus#Talk 2021年8月6日 (五) 03:52 (UTC)
上面引用的兩部民法典都特別為「以上」、「以下」、「以內」進行了定義,那就代表「以上」、「以下」、「以內」等詞彙本來就有理解上的差異,因此我並不認為「以上」的用法存在地區詞差異。我反建議把所有只有「以上」的地方全部替換為「或以上」,畢竟中文維基百科的方針指引沒有一個是〈總則編〉或《釋義及通則條例》。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8月6日 (五) 03:56 (UTC)
隨便翻了en幾個方針指引,都使用「at least/至少」一詞,這個詞彙就沒有爭議了吧。--Xiplus#Talk 2021年8月6日 (五) 04:00 (UTC)
這個反而是沒有爭議的,但還是要考慮到語感問題。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8月6日 (五) 04:02 (UTC)
編輯500次以上換成編輯至少500次應該是沒問題的,對於任何動詞/量詞這樣替換應該都通順。--Xiplus#Talk 2021年8月6日 (五) 04:08 (UTC)
那這樣替換確實是好的。補充一下:「以下」和「以上」的問題一樣,「以內」則沒有。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8月6日 (五) 04:12 (UTC)
提供台灣的國中數學教學綱要供參,第67~69頁,也會使用「以上(含)」、「以下(含)」、「X以上,含X」。-KRF留言2021年8月6日 (五) 04:07 (UTC)
我是看過「編輯500次(含)以上」,第一次看到「以上(含)」的用法,不過數學課就有教以上包含本數了(同這份綱要)。--Xiplus#Talk 2021年8月6日 (五) 04:13 (UTC)

在澳門,「以上/下」不含本數,例如澳門土地法第196條:

非法佔用屬公產或私產的土地者,按被佔用的土地面積,科處以下罰款:

  • (一)不足或等於五百平方米,罰款澳門幣五萬元至澳門幣十萬元;
  • (二)五百平方米以上至一千五百平方米,罰款澳門幣十五萬元至澳門幣七十五萬元;
  • (三)一千五百平方米以上至二千五百平方米,罰款澳門幣八十萬元至澳門幣一百五十萬元;
  • (四)二千五百平方米以上,罰款澳門幣一百六十萬元至三百萬元。

如果非法佔用剛好等於500平方米,那第(二)項所指的「五百平方米以上」的罰則不適用。如果要包含本數,會寫成「或以上/下」,例如土地法第191條:「擬興建屬特高層(MA級)且由三座或以上的塔樓組成的樓宇。」--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1年8月6日 (五) 04:51 (UTC)

  • 大陸用戶。我國法律上的「以上」必定包含本數,但我自己平常用的「以上」包不包含都有,嚴格時會特意強調。結合上述意見,我認為「至少」沒有歧義。--安憶Talk 2021年8月6日 (五) 05:01 (UTC)
    • 贊同安憶君。我表達包含時會說「及/或[1]以上」「以上(含)」;表達不包含時會說「以上(不含)」,或者當x取時直接用「(x+1)及以上」【如「100人以上(不含)」說成「101人及以上」】。或者用「大於等於」「大於」甚至區間的形式表示。 ——羊羊 [ 留言 貢獻 維貓報 古典音樂專題 ] 2021年8月6日 (五) 07:50 (UTC)
「及以上」,不知道各地區用戶是否能接受。--東風留言2021年8月6日 (五) 05:09 (UTC)
「或以上」跟「及以上」對於台灣跟大陸用語來說都有贅詞,因此還是盡量用「至少」是沒有歧義的。--Xiplus#Talk 2021年8月6日 (五) 05:21 (UTC)
@Xiplus:既然放到方針版,那我想問一下現行方針指引有「以上」、「以下」的地方有多少處(有表示是否含本數的語句與無表示的分開計算)?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8月6日 (五) 08:42 (UTC)
既然這樣那順手修一下目前所有的「X個月」「半年」吧(上邊延伸確認提出的)到時候會不會有一堆方針指引要公示一個字引發的慘案 ——羊羊 [ 留言 貢獻 維貓報 古典音樂專題 ] 2021年8月6日 (五) 08:52 (UTC)
@Sanmosa這裏。--Xiplus#Talk 2021年8月6日 (五) 09:22 (UTC)
@Xiplus:就Xiplus提供的數據
  • 「以上」部:
    1. 1、5、18、25項已處理,
    2. 16項的「50%以上」應調整為「多於一半」,
    3. 17項的「四次以上」應調整為「多於三次」,
    4. 20項的「七角柱以上」應調整為「底面多於六角的柱體」,
    5. 21項的「三維以上」應調整為「維度大於三」,
    6. 23項的「兩份以上」應調整為「多於一份」,
    7. 其餘各項應將「(?)以上」的格式更改為「至少(?)」的格式。
  • 「或以上、及以上」部的3、4、14、22、23、24、27、28、29、30項已處理,其餘各項應將「(?)或以上」或「(?)及以上」的格式更改為「至少(?)」的格式。
  • 「以下」部的6、9項的「以下」應調整為「或更低」,其餘各項應將「以下」改為「以內」。
  • 「或以下、及以下」部的1、2項的「以下」應調整為「更低級」,3項已處理。
以上。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8月6日 (五) 10:01 (UTC)
或以上-22:「您也可以把自己加入任何維基人類別」。--Xiplus#Talk 2021年8月6日 (五) 10:14 (UTC)
已調整為「您也可以把自己加進任何的維基人分類」。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8月6日 (五) 10:22 (UTC)
或以上-23:「如果社群中有自動確認使用者認為緊急解任不妥」,更高權限必定是自動確認,應無一例外。--Xiplus#Talk 2021年8月6日 (五) 10:15 (UTC)
已調整為「如果社群中有任何自動確認使用者(被解任者除外)認為緊急解任不妥」。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8月6日 (五) 10:22 (UTC)
@Sanmosa:我建議在修改的時候於編輯摘要連結此討論。--Xiplus#Talk 2021年8月6日 (五) 10:26 (UTC)
不影響文意的微調屬於事實性修訂,一般不需要特別論證理由,所以我沒連結(「以上」部25項那邊我連帶處理了翻譯問題)。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8月6日 (五) 10:31 (UTC)
@Xiplus:剩下的部分除了「以上」部16項以外,基本上都是事實性修訂,應該可以找時間依照上方的建議立刻調整。「以上」部16項的「50%以上」雖然我認為應調整為「多於一半」(過半數),但理解成「至少一半」(達半數)也不算錯,所以可能需要看過往討論決定究竟要用哪個解釋,以便決定修改方案。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8月6日 (五) 10:37 (UTC)
@Xiplus:這裏的討論好像有一半都變成討論「以上」這個詞語本身,需不需要split討論串?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8月6日 (五) 11:06 (UTC)
這應該算是詞語理解,放條目探討版吧?如果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五版)的解釋:「表示位置、次序或數目等在某一點之上」,使用上也經常是「XXX或以上」,似乎定義上不包括定點本身。——Sakamotosan路過圍觀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8月7日 (六) 11:16 (UTC)
WP:BOOK里也有類似的詞語可能有歧義:「該書曾經被兩份以上獨立的出版物」,翻看Talk似乎包含本數,煩請一併確認修改。 -- I'm Lewix.|I'm sorry for your loss.| 2021年8月12日 (四) 00:49 (UTC)
已留意。暫建議改為「多於一份獨立出版物」。Sanmosa Outdia 2021年8月13日 (五) 03:43 (UTC)
已依上述建議調整。如果大家沒其他意見,我將會在日內將「以上」部16項以外的所有擬議調整的項目全部予以調整。Sanmosa Outdia 2021年8月16日 (一) 14:14 (UTC)
本人小學讀的數學課本稱「以上」、「以下」俱含本數,我受其影響在用此二詞時皆俱含本數。--RekishiEJ留言2021年8月16日 (一) 14:32 (UTC)
更新:就Xiplus提供的數據,「以上」部、「或以上、及以上」部與「或以下、及以下」部的各項均已處理。「以下」部除第7項因涉及頁面名稱而不修改外,其餘各項均已處理。Sanmosa Outdia 2021年8月20日 (五) 06:03 (UTC)

參考資料

  1. ^ 視乎是併集還是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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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快速刪除位於不恰當命名空間消歧義的準則

再次推動破壞者(LTA)成為名字空間

首批偽名字空間已行月余,我希望推動LTA成為真·名字空間。好處是可以設置所有頁面為NOINDEX,增設頁面查看權限(體現WP:RBI),且不會被其他名字空間的設置檔左右。此外,LTA與Project空間聯繫性不大,沒有維護問題。

至於LTA頁面數量少。竊以為設立名字空間沒有頁面數量門檻。另附先前討論之部分內容:

以上。 ——羊羊 [ 留言 貢獻 維貓報 古典音樂專題 ] 2021年4月24日 (六) 14:35 (UTC)

隨着討論發展,由於確有如此需求,我不反對設LTA為真命名空間。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4月25日 (日) 08:34 (UTC)
(1) wgNamespacesToBeSearchedDefault本來就預設條目空間,Wikipedia空間本來就不在列,等於LTA頁面目前就是預設關閉的,增設命名空間沒有改變現狀。 (2) 目前所有LTA頁面都透過NOINDEX魔術字來指示爬蟲不索引了,增設命名空間沒有改變現狀。 (3) 可能是好主意,但沒有有效的技術手段達成(安裝擴充功能無望,CSS相當容易繞過...等)--Xiplus#Talk 2021年4月25日 (日) 09:48 (UTC)
基於WP:BEANS,應該還是要隱藏一下(((-- Sunny00217  2021年4月25日 (日) 11:44 (UTC)
如果僅用CSS,不需增設命名空間也能達到,這樣上方所列的三個需求都不需要增設命名空間了。--Xiplus#Talk 2021年4月26日 (一) 09:21 (UTC)
會搜到重新導向頁面?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4月30日 (五) 06:03 (UTC)
實際上也只有那一個例子,整體來說,重新導向應是全部都不索引的。--Xiplus#Talk 2021年5月5日 (三) 01:41 (UTC)
是什麼造成的?—- [雪菲🐉蛋糕🎂] >[娜娜奇🐰鮮果茶☕](☎️·☘️2021年8月16日 (一) 12:09 (UTC)
非常早期的索引指示配置未完全正確所致吧,實際上那個頁面目前的指示就是禁止索引。--Xiplus#Talk 2021年8月16日 (一) 12:12 (UTC)
Sanmosa意見,如現在確實有此需求,不反對設立,反正設這個沒有WPJ那麼亂XD--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4月26日 (一) 09:12 (UTC)
@LuciferianThomas:WPJ麻煩的是移動和模板模組處理而已,吧?-- Sunny00217  2021年4月26日 (一) 09:47 (UTC)
第三點同Xiplus。要真正實現僅特定用戶組可查看,只能通過後端。在判斷邏輯甚至頁面內容都已經發給前端情況下…是在掩耳盜鈴。--安憶Talk 2021年4月27日 (二) 11:44 (UTC)
如果目的在避免普通訪客被記載方式干擾和誤導,而非保密性,掩耳盜鈴未嘗不可。類似,具有權限要求的某些內容(如已刪除版本)或功能(如回退),並不限制其他用戶用別的手段做到。--YFdyh000留言2021年4月28日 (三) 09:56 (UTC)
只要求在表面上看不見全放在前端當然沒什麼問題。(另,回退不要後端鑒權嗎?)--安憶Talk 2021年4月28日 (三) 12:40 (UTC)
js可以實現與回退效果幾乎等價的操作。—- 五歲抬☎️·☘️2021年4月28日 (三) 13:05 (UTC)
加個class?--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4月28日 (三) 22:45 (UTC)
是可以透過LUA寫腳本讓後端不要輸出頁面內容,前端在用JS判斷權限後,再向後台要原始碼以AJAX填入內容。這樣是可以在「使用者檢視頁面」的層面達到權限控制之內容隱藏,但問題是,這個很好破解,任何人只要按下編輯就能從頁面原始碼看到內容,即使頁面被保護了,原始碼也是能夠被所有人閱讀的....(而且想破內容的人只要研究前端發送AJAX的方式照樣能得到內容,即使LUA端寫了加密校驗碼也沒用,Module空間的資訊都是能公開檢視的.....mw:Extension:Lockdown擴展的第一行也有說,不保證其「不會被繞過」...)-- 五歲抬☎️·☘️2021年5月19日 (三) 14:12 (UTC)
如果擴展有希望,也許可以試看看。—- [雪菲🐉蛋糕🎂] >[娜娜奇🐰鮮果茶☕](☎️·☘️2021年7月7日 (三) 07:01 (UTC)
  • 如果是追求保密性的話,倒不如放在其他網站及僅容許某些人士瀏覽。使用css和js來避免被瀏覽,尤其是LTA,在個人來看就是自欺欺人。當然如果僅是用來避免普通訪客瀏覽,這不失是個好方法,但意義不大(真的會有普通訪客特地瀏覽LTA頁面嗎?)。--SCP-0000留言2021年4月30日 (五) 18:46 (UTC)
我補充一個意見:我認為不需設定LTA頁面的檢視權限,但這並不影響LTA空間的設立必要性。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日 (六) 01:41 (UTC)
可以試試看 如果說明是反破壞用的,維基媒體會不會啟用? ——羊羊 [ 留言 貢獻 維貓報 古典音樂專題 ] 2021年5月4日 (二) 10:59 (UTC)
(?)疑問你是指新插件?—- 五歲抬☎️·☘️2021年5月4日 (二) 16:20 (UTC)
Green tickY mw:Extension:Lockdown-- ——羊羊 [ 留言 貢獻 維貓報 古典音樂專題 ] 2021年5月5日 (三) 11:18 (UTC)
請問您熟悉Phab站嗎,能不能幫忙提一下?-- ——羊羊 [ 留言 貢獻 維貓報 古典音樂專題 ] 2021年5月12日 (三) 04:59 (UTC)
關於其社群,不熟。 我也只提供過一次程式碼,即專題空間而已。-- 五歲抬☎️·☘️2021年5月19日 (三) 13:38 (UTC)
有人可以協助評估一下可行性嗎?-- 五歲抬☎️·☘️2021年5月27日 (四) 09:31 (UTC)
說實話,我覺得可以像SCP2000君一樣,單獨開一個wiki(就像已刪百科)且只對回退員等有反破壞類權限的用戶開放,這從根本上防止了被繞過的問題。--What color are you, Sibyl System? |歡迎訂閱維貓報! 2021年5月27日 (四) 12:14 (UTC)

有個疑問。假如LTA頁面不對全體自動確認用戶開放,而只對有更高權限的用戶開放,那麼,對於想要申請權限的用戶怎麼考查?之前有人拿LTA建立的條目來考核一個人的巡查員申請。會不會出現無窮迴圈的尷尬場景? --Milky·Defer 2021年5月29日 (六) 13:19 (UTC)

我想可以第一次申請都是臨時授權,在第二次申請的時候進行這樣的考核。--What color are you, Sibyl System? |歡迎訂閱維貓報! 2021年5月30日 (日) 12:19 (UTC)
@羊羊32521wikt:en:AFAICS,據我所知-- Sunny00217  2021年6月6日 (日) 12:12 (UTC)
看起來好像是要我們去meta:Tech問問?然後,同時也要跑一遍mw:Writing_an_extension_for_deployment的流程?(我不太確定。)-- [雪菲🐉蛋糕🎂] >[娜娜奇🐰鮮果茶☕](☎️·☘️2021年6月6日 (日) 14:44 (UTC)
顯然是要我們去諮詢「meta:Tech」,但是我對meta:Tech不熟,誰可以去幫忙問問?-- [雪菲🐉蛋糕🎂] >[娜娜奇🐰鮮果茶☕](☎️·☘️2021年6月10日 (四) 14:31 (UTC)
@羊羊32521:—- [雪菲🐉蛋糕🎂] >[娜娜奇🐰鮮果茶☕](☎️·☘️2021年6月18日 (五) 11:42 (UTC)
已在meta提問。另,User:DreamerBlue在站外提醒:
也許我們應該先試看 能不能 在不啟用擴展的情況下 設立名字空間?-- ——羊羊 [ 留言 貢獻 維貓報 古典音樂專題 ] 2021年6月19日 (六) 03:41 (UTC)
(~)補充:作者已入職WMF。 ——羊羊 [ 留言 貢獻 維貓報 古典音樂專題 ] 2021年6月19日 (六) 13:51 (UTC)
(?)疑問意思是,啟用的機會提高了?—- [雪菲🐉蛋糕🎂] >[娜娜奇🐰鮮果茶☕](☎️·☘️2021年6月27日 (日) 16:06 (UTC)
DreamerBlue君是擔心說,不是基金會開發的,有壞掉的風險。後來他發現作者是WMF的,所以可能沒有這層考慮了。啟用應該還是要走下面提到的mw:Writing an extension for deployment#Preparing for deployment……(但是首先得有社區共識)-- ——羊羊 [ 留言 貢獻 維貓報 古典音樂專題 ] 2021年6月30日 (三) 05:35 (UTC)
或許可以公示看看?—- [雪菲🐉蛋糕🎂] >[娜娜奇🐰鮮果茶☕](☎️·☘️2021年7月14日 (三) 05:48 (UTC)
不啟用擴展就沒有設立命名空間的必要性。--Xiplus#Talk 2021年7月17日 (六) 13:23 (UTC)
@XiplusWikipedia:名字空間:「[項目]名字空間提供了有關維基百科的內容信息,包括維基百科自身的信息、方針指引論述,以及維基人的討論空間『互助客棧』、知識問答等。」個人感覺LTA與項目名字空間的聯繫不是很大(比如,並沒有提供有關維基百科內容的信息),而更像是與User空間相似/相反的空間:一個是正常的用戶,一個是來破壞的用戶。-- ——羊羊 [ 留言 貢獻 維貓報 古典音樂專題 ] 2021年7月25日 (日) 14:52 (UTC)
維基百科的反破壞資訊,怎麼會跟維基百科本身運作沒有關係?--Xiplus#Talk 2021年7月25日 (日) 15:20 (UTC)
我個人理解這裏說的是「維基百科本身」。如果說LTA是「維基百科的反破壞信息」,那專題、主題也可以說是「維基百科編寫/條目有關信息」,Help可以說是「維基百科的幫助信息」吧……-- ——羊羊 [ 留言 貢獻 維貓報 古典音樂專題 ] 2021年7月25日 (日) 16:00 (UTC)
專題也是從WP空間拆出去的,WP空間內也有很多幫助資訊,它們都有各自被拆分的原因,如果您想要拆分,那就提出合適的理由,我上上句是總結我已反駁的最初3個理由,上一句是反駁您認為LTA無關於WP。--Xiplus#Talk 2021年7月25日 (日) 16:28 (UTC)
  • 相較諸位熱心站友,敝人對於命名空間和相關技術工程全然不懂,僅對於限縮LTA頁面閱覽權限,表達個人看法和考量如下:
1. 限縮有心參與的熱心用戶行動和參近權限、提高相關頁面近用門檻,除了不利於擴大一般使用者參與,亦恐不利於未來反破壞人員之養成。
2. 強化相關頁面之珍稀性,不無可能反倒強化LTA努力破壞之動力以達某種收錄標準(即便他們自己未必能看到內容)。
3. 什麼人能看?或者何人為何不能看?是否某種程度限縮對於LTA身分認定、詮釋、判讀之話語權?
4. 對於LTA之認知或判讀若成為一種特權,是否可能造成更多弊端?
5. 相關頁面之近用須具備特殊權限,其內容難受公眾閱覽公評。
6. 在只有少數用戶(比如可能握有特殊站務權限的人員)能便利認知或判定LTA身分的情況下,是否亦有可能容易造成LTA身分誤判,甚而相關頁面淪為社群鬥爭工具?
竊以為,持續保持現有頁面之近用和開放性即可,人人皆可閱覽(包括那些LTA們),然而可透過頁面內容編撰、積極利用,使頁面成為益於反破壞之一環。--Kriz Ju留言2021年7月27日 (二) 21:34 (UTC)
@Kriz Ju:如果下方 extended confirmed 用戶組能通過,且限制閱覽權限的功能可以部署,您覺得如果把閱覽權限限制在 extended confirmed 用戶組是否可行? ——羊羊 [ 留言 貢獻 維貓報 古典音樂專題 ] 2021年8月3日 (二) 14:18 (UTC)
個人覺得是值得嘗試用於反破壞和遏制LTA的措施(其他相關複雜討論恕暫未能考量),不過還煩請各位熱心站友之後能多多協助看不到相關頁面的新用戶,不論在他們面對LTA騷擾,或是被判定為LTA需要封禁申訴時。--Kriz Ju留言2021年8月3日 (二) 20:15 (UTC)
@Xiplus,您怎麼看? ——羊羊 [ 留言 貢獻 維貓報 古典音樂專題 ] 2021年8月9日 (一) 06:43 (UTC)
@羊羊32521:我就是覺得限制閱覽權限的功能無望。--Xiplus#Talk 2021年8月9日 (一) 08:23 (UTC)

增訂快速刪除準則:將使用者空間的AFC草稿納入廢棄草稿及不指向消歧義頁面的消歧義重新導向

關於規避cu的破壞者怎麼對付

動議以技術限制所有管理員關閉被Ping功能的權限

研擬快速刪除空列表條目

提請合併lta:QCHM、lta:HMGY、LTA:Y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