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以平
外观
刘以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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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陕西苑马寺卿 | |
籍贯 | 山西平阳府蒲州猗氏县 |
字号 | 字体衡 |
出生 | 嘉靖二十五年丙午十月初四日 山西猗氏县 |
逝世 | 卒年不详 山西猗氏县 |
配偶 | 娶关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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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以平(1546年—?),字体衡,号蔚伊、近塘,山西平阳府蒲州猗氏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万历七年己卯科山西乡试第三十四名举人,万历八年(1580年)庚辰科会试第二百四十名,三甲第一百五十二名进士[1][2][3]。大理寺观政,丁忧归。十一年授户部主事,十五年升员外郎,十六年升郎中,本年十一月出任潞王府右长史[4],十七年加四品服俸。
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七月升云南右参议,三十六年升陕西苑马寺卿[5],三十八年考察去职[6][7]。
家族
[编辑]曾祖刘文;祖父刘铭;父刘珍,母梁氏[8]。弟刘以宽。
佚事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朱保炯,谢沛霖. 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辑 785-790 明清进士题名录索引 1-6. 台湾: 文海出版社. 1981.
- ^ 国榷(104卷). : 卷七十四.
除潞府官属刑部主事杨同善、户部主事刘以平为左右长史
- ^ 猗氏縣志(8卷)清雍正七年刊本. : 猗氏县志卷四.
刘以平 万历庚辰科进士历苑马寺卿有传
- ^ 《万历八年庚辰科进士履历便览》
- ^ 《山西通志》:刘以平,字体衡,猗氏人。父珍,有隐徳里人,有应收粮役者,夜失金,以珍同寓,疑之,珍倾赀代偿,不与校,关某重其义,遂以长女字平,后女病久不起,而某雅慕世徳,不欲以病废女配平,及婚,以次女往入门,见无病,咨询媒氏,知其次,曰:“病女,吾妇也!弃之不义,且恐速其死,次女既归吾家,吾无遣还理,即妻弟以寛可也!”遂更迎病女,时女果泣涕求死,闻夫家亲迎至,乃解,以平十六,补弟子员。聨隽万厯己卯、庚辰进士,授戸部主事,榷税河西务,以冰孽自励,差理大同桥车戸,旧贷库金八千馀,不能偿,大司徒欲扣粮追补以平抗论,曰:“上方恤困,未遑宁责偿乎?”遂忤㫖,出为潞藩长史。王好畋游,谏启四上,弗听,约文武官员宿朝房,为叩马计,忽中涓驰报曰:“王知公等阻谏,靴中置两刃矣!胡不自为谋?”以平曰:“吾虞堕三尺耳,安能为七尺计乎?”王怒策㭬手,以平曰:“腕可断,马难前!”王敛容自悔,敬如师,亲书“纯一正纪,仁徳清廉”十馀扁入谢,遂条陈十事,王嘉纳之。尝委韩弁代卫篆,韩夜持四十金为夀,对曰:“而令杨伯起诮我耶?”麾之去,擢云南参议。行之日,王赐金币杯盘、镂国号,以示眷顾,宫眷军民建祠祀之,至云南,兼摄七篆,督储清戎,课吏折狱咸办。土司阿克等啸聚,残破郡邑,设竒剿之,地方安堵,升苑马寺卿,乞归,弟早卒,抚侄过于子,田宅必择善者先以予侄,曰:“吾非厚侄薄子也,于无父之子不得不加意,尔人共髙其谊”。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万历八年庚辰科登科录》
- ^ 《清稗类钞·婚姻类7》:刘以平兄弟同日婚 刘以平,字近塘,猗氏人。初聘关处士女,未娶而女病废,及婚,乃以次女行。合卺之夕,刘疑其无病容,诘之,媒以实告。刘怅然曰:“吾聘者,病女也。弃之不义,且恐速其死。然次女已归吾家,无复还理,即室吾弟以宽可也。”更迎病女。女果泣涕求死,亲迎后,病遂愈,于是兄弟同日毕姻。
- ^ 《陇蜀馀闻》四库提要:刘以平,字近塘,猗氏人。诸生时,梦入宫殿,中有王者,命坐对奕。又至一所,石门上悬联句云:“鹦鹉能回千载梦,麒麟空卧万年秋。”不解所谓。既登进士,为潞府王官。王敬礼如宾师,迁陕西行太仆寺卿。过武侯墓,墓上石刻一联,即梦中所见也。以平,初聘邑关处士长女,未娶而女病废。及婚,乃以次女行。合卺之夕,以平疑其无病容,诘之,媒以实告。以平怅然曰:“吾聘者,病女也,弃之不义,且恐速其死。然次女已归吾家,无复还理,即室吾弟以宽可也。”更迎病女,女果泣涕求死。亲迎后,病遂愈。兄弟同日毕姻,后登万历庚辰进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