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制宪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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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制宪会议高棉语សភារដ្ឋធម្មនុញ្ញកម្ពុជា) 是1993年柬埔寨选出的一个机构,该机构根据1991年《巴黎和平协定》的规定为柬埔寨起草宪法。柬埔寨宪法于1993年6月至9月期间在柬埔寨过渡时期联合国权力机构指导下起草。根据该宪法,柬埔寨要从寡头独裁政治转变为君主立宪制。该宪法旨在结束柬埔寨内战,并使交战各方放下武器以及通过选举来角逐权力, [1]并且至少在纸面上保障了柬埔寨自由的政党竞争、定期选举、人民的平等权利以及代表权和普选权。

参考文献[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