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制憲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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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制憲會議高棉語សភារដ្ឋធម្មនុញ្ញកម្ពុជា) 是1993年柬埔寨選出的一個機構,該機構根據1991年《巴黎和平協定》的規定為柬埔寨起草憲法。柬埔寨憲法於1993年6月至9月期間在柬埔寨過渡時期聯合國權力機構指導下起草。根據該憲法,柬埔寨要從寡頭獨裁政治轉變為君主立憲制。該憲法旨在結束柬埔寨內戰,並使交戰各方放下武器以及通過選舉來角逐權力, [1]並且至少在紙面上保障了柬埔寨自由的政黨競爭、定期選舉、人民的平等權利以及代表權和普選權。

參考文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