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管理员布告板/编辑争议/存档/202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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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QI、Longway22

@Longway22MINQI你俩有时间的话先去回答我在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Longway22那边问的问题吧,不然AN3这边跟ANM那边是不可能有任何结果的。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4月7日 (五) 13:41 (UTC)
@Sanmosa谢谢提醒,已经回复了。--MINQI留言2023年4月7日 (五) 13:51 (UTC)
将依据Sanmosa阁下之设问,附录个人答复于此,作为记录之
基于MINQI删除个人表明争议之原创研究问题不同于MINQI阁下自行解释,依照San君提起之,再次回应及详述:
第一点,提出Moss, Dana M.如76703429记录述明,是以与MINQI研究爱德华·斯诺登无关之Transnational authoritarianism内容为准,所提出需要使用者们都要注意之要点,即MINQI研究爱德华·斯诺登时可以见到如其自行解说时所明确,是没有完整客观理解Transnational authoritarianism科目而自行研究、自行建立与爱德华·斯诺登章节之关联,
第二点和第三点可一并作答,因为个人提出引用之Moss, Dana M.素材,既已属于Transnational authoritarianism内(可合并视作英维采编者既已协作贡献)充实内容,而辅助该Exile项为Transnational authoritarianism/Repression之一部分,依据回原文activists和threat之于Transnational authoritarianism/Repression内定义,是可知与爱德华·斯诺登个案基础之activists和threat不能划为一致,同时亦未有第三方记录可供使用者判读爱德华·斯诺登个案与Transnational authoritarianism/Repression具逻辑关联。
故而如此,即不能认为爱德华·斯诺登个案与Transnational authoritarianism/Repression间具关联性。以上
--约克客留言2023年4月7日 (五) 14:02 (UTC)
总结我约克客/Longway22就是原创总结、就是违反“维基百科上的条目与用户发言,或其他维基百科镜像网站上的内容,都不能作为来源使用。”、就是把自己观点当做常识强迫别人接受。--MINQI留言2023年4月7日 (五) 14:19 (UTC)
请不要无视阁下是在有意删除我个人发言、有意阻止我个人补充阁下未有如实向使用者传递的个案牵连问题,同时充分显现阁下研究,是不同于维基人遵守常规进行采编之情况下,作出系列活动。诸君共鉴。--约克客留言2023年4月7日 (五) 14:25 (UTC)
请不要颠倒黑白,你那段就是诽谤与原创总结的结合。你如实什么?你说我“无视‘Moss, Dana M.之参考素材和完整定义’”,我给出来源原文,你不还咬死你自己原创总结的定义?--MINQI留言2023年4月7日 (五) 14:44 (UTC)
就我对Longway22在2023年4月7日 (五) 14:02 (UTC)的留言的后续回应,请见ANM。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4月7日 (五) 14:43 (UTC)
@Sanmosa:请代为衔接话题避免继续被曲解和离题。——约克客(留言) 2023年4月7日 (五) 14:33 (UTC)
回了又没回,早说了这位“极度难以探讨,有时甚至将其认知与观点视为常识、事实并强迫他人认可”。感谢阁下的试图调解,但纯粹浪费时间——无济于事。--MINQI留言2023年4月7日 (五) 14:51 (UTC)
@MINQI我倒也不是想要调解,我单纯是想要搞清楚你们在吵什么东西而已,我原本是打算在搞清楚了以后再决定要调解还是加入其中一方的,毕竟Longway22特地走来我的用户讨论页诉苦,我总不能坐视不理。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4月8日 (六) 10:16 (UTC)
ok,谢谢您--MINQI留言2023年4月8日 (六) 20:03 (UTC)

Bofdgjrg55

  • 处理:

211.23.27.192、36.230.203.233


  • 发现人:211.23.27.192留言2023年4月14日 (五) 15:18 (UTC)
    如上澄清,该傀儡事件与本IP位置毫无关联,阁下明显硬将两组不同的IP扯为同一事件,这点从两组IP的编辑纪录即可查知,根本几无重复的条目;而且若真是要处理傀儡案件,一开始却用"语意不恰当"、"前后文不符"作为回退理由,前后说法显然互相矛盾,阁下不知道哪来的自信一口就咬定我与该傀儡事件为同一人只是换了IP云云,根本没有任何证据 (而且按照这种逻辑,那阁下自己也有可能是其他魁儡事件重新注册的IP)。其次,这次的编辑战起因在于阁下不满我最初的编辑,但我已经解释过编辑的理由,也有附上参考资料,若是阁下觉得不足以说服或来源有误,按编辑守则理应先于讨论页提出相关讨论;但显然阁下未做任何讨论就一而再、再而三的以毫不相干的理由疯狂回退,请问这不是发动编辑战恶意破坏条目,不然是什么--36.230.203.233留言2023年4月14日 (五) 15:23 (UTC)
    您去看一下内容,我并未回退,只是修改而已。--211.23.27.192留言2023年4月14日 (五) 15:58 (UTC)
    如果只是修改为何要连我附上的参考资讯一并删除掉? 还有,不管你是单纯回退还是有作修改,我就跟那起傀儡事件无关,你却一直以该事件指控我的IP是傀儡IP并以此为邮直接开启编辑战,而非以此为由作为修改编辑的理由,请问一下这有符合编辑守则吗? 我承认我确实没有注意到你两次修改的编辑差异,因为看起来确实像是手动回退;但你平白无故指控我是傀儡IP是不是太过分了?--36.230.203.233留言2023年4月14日 (五) 16:05 (UTC)
    我并未删除您的来源,只是清除链接中多余的参数,是您因为误会而主动疯狂回退。--211.23.27.192留言2023年4月14日 (五) 16:07 (UTC)
    您太希望威胁编辑战了,所以才没注意编辑差异。至于来我的讨论页主动骚扰的傀儡,我很清楚他的行为和动机。--211.23.27.192留言2023年4月14日 (五) 16:10 (UTC)
    我刚刚已经查了编辑纪录,最初的新闻来源确实是被您删掉了。我会回退的原因是因为您回退我的理由是诬指我为傀儡IP,这件事情您到现在还在避重就轻! 如果您真的坚持我的编辑不妥适,我们大可以在讨论页开启讨论来论断怎么书写比较合适,而不是空口咬人是魁儡IP。我查看了您最近的编辑纪录,大部分都是与这起傀儡事件有关的回退;编辑内容上的误会我想这都可以好好讨论,但是希望不要再出现这种血口喷人的指控,否则也是在浪费管理员的时间。--36.230.203.233留言2023年4月14日 (五) 16:17 (UTC)
    您宣称“本人长期经营此条目”,那么之前对应哪些IP或账号?您可以澄清吗?--211.23.27.192留言2023年4月14日 (五) 16:20 (UTC)
    如果你去翻找编辑纪录,你可以看到36开头的编辑纪录有很多编辑次数,这些就是本人“长期经营此条目”的证明,但我没有要霸占这个条目的意思,只要是合理的编辑谁都可以做修改。至于你追踪的那个傀儡IP,他很明显没用过我这组IP位置,这个查编辑纪录就知道;况且你已经通报傀儡事件了,剩下的交给管理员处理即可,如果他再有破坏条目的行为你大可通报管理员就好--36.230.203.233留言2023年4月14日 (五) 16:29 (UTC)
    之前36.230.108.176戴玮姗下伪装身份逃避封锁,并且动辄威胁举报编辑战,还来我的讨论页骚扰破坏。--211.23.27.192留言2023年4月14日 (五) 16:34 (UTC)
    这组IP目前只有3个编辑纪录,都是戴玮姗这个条目。建议阁下如果不确定是不是魁儡IP,最好还是检查一下编辑内容,通常同一个人会有类似的编辑风格;而如果你去对照我过去所有的编辑纪录、叙事方式还有集中的条目,就会发现跟这个IP完全迥异。还是老话一句,不确定的话就交给管理员处理,不用急着自己纠错,不然就会像今天一样--36.230.203.233留言2023年4月14日 (五) 16:40 (UTC)
    • 您在Special:Diff/76811980直接将我的修改称为“恶意破坏”并回退,因此您确实是编辑战的发起方。
    • 至于您将我的修改称为“恶意破坏”,正是该傀儡的惯常行为。该傀儡的动机本身就是毫无理由宣称“保持完美,勿随意变动”。
    • IP无法查核,只能通过贡献判断。
    --211.23.27.192留言2023年4月14日 (五) 16:47 (UTC)
    平白无故被指控是傀儡IP而且不断被回退编辑,我想任何人的反应都会觉得这是“恶意破坏”。我想如果已经解开误会就毋须纠结在这种问题上,否则您是不是还欠我一个诬陷他人的道歉? 其次,就是因为匿名编辑的特性,IP有时候很难去查核,为了避免波及无辜维基百科对于管理员的封禁措施都有严格限制;您既然不是管理员,自然不需要去做无谓的查核,如果被骚扰请直接找管理员处理,以上。--36.230.203.233留言2023年4月14日 (五) 16:53 (UTC)
    • 您之前只是替换来源,并未修饰文字。我最初还原您的编辑,是为了让上下文语意通顺。您在Special:Diff/76807405的修改之后,我认为在您的来源基础上修饰文字也可以接受。
    • 我并未平白无故指控您。您在Special:Diff/76811980直接将我的修改称为“恶意破坏”并回退,主动挑起编辑战,并且到我的讨论页骚扰,还不会使用警告模板,这些都和傀儡行为特征匹配。在此之前,尽管有所怀疑,我并未称您是傀儡。
    --211.23.27.192留言2023年4月14日 (五) 17:03 (UTC)
  • 处理:

111.82.211.168

  • 处理:

Sa Young Sun

  • 处理:

Wetrace

  • 处理:
(:)回应-#MINQI说法与事实多所违背,并且做了不存在的指控,另人疑惑是否在说谎(修订:以更大善意对待、在此不用此词),恐怕有诬告的问题,并涉及游戏维基规则,请参阅条目讨论过程Talk:明慧网#关于中共党媒人民网。在下3月就已明确列出了维基百科方针对第三方的要求及说明、也针对MINQI提出对第三方定义的回应、中国共产党党媒人民网--根本不符合MINQI自己对第三方来源的说法。MINQI 为什么不回答,中国共产党媒,对于中共镇压的群体议题来说,难道“是第三方”吗?
  1. 此外,(1)当在下表示,在未移除中共党媒内容前、讨论的同时,至少在内文先标注“中国共产党党媒人民网”,MINQI却也删除,后来MINQI所谓“对等标注”美国之音,在下并未删除,MINQI声称在下删除(更正为MINQI原始用句为何不让写出是美国对外广播机构?” ),明显与事实不符、是否涉及说谎(修订:以更大善意对待、在此不用此词);反而是MINQI后来却又继续删除了“中国共产党党媒”的标注---这是不是MINQI也认为中共党媒不是第三方?如果MINQI认可中共党媒,为何不让写出是“党媒”?(2)MINQI声称在下“从未回应”,更是明显不符事实,条目讨论页,对于VOA等媒体性质、以及人权组织报告,在下都有回应讨论----例如:在下3月15日回复MINQI,“您说把‘保护卫士’标注‘由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被驱逐出境的瑞典籍人权活动家彼得·达林’---那是中共自己的说法,这一表述也需要第三方来源。如果您想标注,建议您可标注成‘由曾主张被中共央视强迫认罪的彼得达林’。
  2. 另个令人难以理解的是,MINQI声称遭到“维基跟踪”。在下本来就常关注人权议题条目,一直有在编辑,MINQI在许多条目做了争议性、偏向中共立场的编辑,且一下子不承认维基方针对来源要求第三方、一下子断章取义“第三方来源”定义,之前密集在敏感条目打编辑战,后来遭到封禁一年。怎么会如今,却反过来指控他人“维基跟踪”?
  3. MINQI过去密集打编辑战,对于在下及其他用户的讨论提问,不实际回答,被询问意见,却说别人强迫?这不是很奇怪?
另外,摘要在下两次在讨论页的方针说明,例如【3月14日说明以下】
中共是镇压一方,且严厉控制媒体,媒体是“党的喉舌”,控制、审查、过滤,并且是镇压一方。以下之前在其他页面,也看过用户提出来,提供参考:
  1. WP:可靠来源方针:条目应该基于来自可靠的第三方的出版物。
  2. WP:可供查证:维基百科的条目应该依靠于可靠的、第三方的、公开的来源。
  3. WP:可供查证方针:添加或恢复内容的编辑者应承担举证的责任。所有引言以及任何被质疑或可能被质疑的内容均应使用内嵌参照来提供可靠、公开的来源。特殊的断言需要特别的来源。以下情况时,编者需警惕并特别检查作出断言的来源:

未在主流来源中出现的意外或重大的断言;

收录某人看似不相称、令人困惑、具争议性或与其先前观点截然不同的声明;
与相关团体的主流观点矛盾,或与主流推定显著不同的断言。特别是在科学、医学、历史、政治的领域以及生者传记中。如果该观点的支持者认为有人企图使用阴谋使他们消声,这一点将特别适用。
在维基百科中,特别的断言需要高品质的来源。如果这样的来源并不存在,就不应包含这样的内容。
【例如3月15日说明以下】
  1. 在下引述的维基“方针”,WP:可靠来源WP:可供查证,已经指出“第三方”。
  2. 您引述的《维基百科:独立第三方来源》是一“辅助说明页”。您节录的“如只要新闻记者在采访时没有逾越其新闻记者角色介入该事件。”不过您没有节录的前一句,完整的是“第三方来源指,该来源内容对于其处理的主题内容是全然独立的,如新闻记者在采访时没有逾越其新闻记者角色介入该事件,此来源内容才算是独立第三方来源。这和第一级来源、第二级来源、第三级来源的定义不同。”-----请问:中共党媒官媒来源内容,对于“其处理主题 法轮功议题”是这样吗?
    1. 中共控制媒体做为党的喉舌、记者人员都被要求服从依从共产党的意志,中共的中宣部、新闻出版署等机构进行严格的过滤、审查、过滤。中国大陆的新闻自由度全世界倒数。
    2. 例如,依据您所引述“如新闻记者在采访时没有逾越其新闻记者角色介入该事件”,中共党媒官媒,新闻记者采访时,依从中共的方针政策要求、不敢违逆,违逆了后面还有中共的审查过滤,要依照中共的主旋律,甚至经常都是“中共的通稿”。这种情况下,中共党媒官媒本身,成为配合中共外宣、宣传、诽谤攻击、镇压政策的执行者,您如何说“如新闻记者在采访时没有逾越其新闻记者角色介入该事件”?中共央视大量对维权律师、维权人士、被压迫者的“强迫认罪”相关纪录数不胜数,这是否没有“逾越新闻记者角色”?在中共控制下的党媒官媒“党的喉舌”并且严控、审查、过滤,中共控制下的中国,有多少新闻自由?
    3. 此外,许多维基人在编写时,会写某某媒体报导。当在维基百科使用中共党媒官媒说法,为何不能标注出“中国共产党党媒”?您要将该标注删除。这样标注写法,您认为有“贬抑”或者“需要隐藏”吗?或者您认为标注出“中共党媒官媒”,您认为会对该说法造成什么影响?您认为党媒官媒不可靠吗?报纸名称在世界上可能重复。
  3. VOA美国之音、DW德国之声等媒体、英国BBC、日本NHK,虽然由官方出资,但那是民主国家预算作法,并未控制审查内容,该等媒体的独立自主编采空间很大,也经常在批评检讨自己本国政策,关心国际议题,而且有整体自由媒体环境、许多媒体之间相互的竞争与彼此监督制衡。跟中共严格控制媒体、党的喉舌是完全不同。
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3年4月14日 (五) 08:25 (UTC)
1.我多次说明甚至明文写“此处《人民网》的来源符合维基‘第三方’要求,对其使用未违背维基百科三大核心内容方针”,
①“并未删除”≠“对等标准”,其不仅偷换概念并且公然诽谤“MINQI声称在下删除,明显与事实不符、是否涉及说谎”。请@Wetrace将本人“声称其删除”的原文列出。“至少在内文先标注‘中国共产党党媒人民网’”理由是什么?并且我已说明已有内链无需累述。
②请问这三个页面四个条目/内容(1 2 3)哪个属于人权范畴?
2.本人2023年3月17日答复
1.第三方若指完全毫无关联,那么所谓人权组织、中国异见人士、反共团体均不可在法轮功或中国人权有关条目中使用,甚至阁下作为只关注于中国大陆人权的ROC人权人士有明显利益冲突且已经影响到阁下编辑时遵守譬如“中立的观点”、“维基百科不是什么”等方针与指引所编辑相关的内容存疑甚至不应进行相关编辑;
2.若要舍弃“辅助说明页”请阁下说明维基何来方针或指引定义第三方?“用于补充说明或厘清Wikipedia:可靠来源的内容。”可见阁下已经涉嫌游戏维基规则。
①所谓1/2均是在不断重复阁下偏见,请问所谓评级机构哪几家?非欧美的几家?其中几家对台湾关闭中天新闻台并扬言追杀到底未置若罔闻而义正言辞?几家对美国绝大多数媒体在俄亥俄州列车出轨的几日之内小声甚至无声却热衷用所谓中国间谍气球转移话题表达批评?既然阁下声称“记者人员都被要求服从依从共产党的意志”、“中共党媒官媒,新闻记者采访时,依从中共的方针政策要求、不敢违逆”,那么“实事求是始终是中国共产党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要求”、“实事求是是最大的党性”就是中共党媒报道真实可靠最好的依据。请问此篇报道中有何介入?请拿出实际例证,不然就是阁下之原创研究。“中共央视大量对维权律师、维权人士、被压迫者的“强迫认罪”相关纪录数不胜数”更是阁下一家之言,所谓维权律师、维权人士、被压迫者全是为了私利甘愿做昂撒匪帮马前卒的民族败类——为了申请政治避难胡言乱语甚至引发欧美大洋政府对“政治难民”展开犯罪调查,郭文贵、王立强、李昂,连阁下不断维护的高智晟其妻子都称没有任何“十佳律师”称号(来源正是阁下所认为可靠的《大纪元》,不知阁下是否想称其为“民主人士内斗”?)。请阁下查询英维的“第三方”,很明确若阁下解读成立那么不仅所谓人权组织、异议人士、反共团体来源于中国大陆政府不可用,VOA、DW等媒体作为竞争对手、有利益冲突亦非独立第三方。另阁下在法轮功相关条目中大量使用其自身媒体之有利内容,即阁下所作所为单纯是为了阐释观点。
3月25日再次说明
1.请不要混淆是非,所谓“在下上面说的很清楚,维基的来源方针明明指出第三方,您却说没有”完全是你颠倒黑白的一面之词,我要求你证明中共官方媒体及其从业人员不属于第三方:
①请你采用非昂撒匪帮及其“信徒”的来源证明中共官方媒体不具备“这些来源应具有事实查证与正确性的声誉”;
②请证明中共官方媒体此处不属于第三方出版物,即中共官方媒体从业人员如记者、编辑、摄影师等直接参与镇压。并且后有“这意味着我们只发表具有可靠性的作者的观点,而不是解读第一手来源的维基人自己的观点。”
③“中立的内涵,是第三方可靠来源所呈现的”是你的原创研究,倒是“在一些场合,不中立的来源是最好的对某个主题的各方观点的支持性来源”与“条目内容应该清晰地说明、表达与描述出主题中的争议,并不对其中任何一种观点表示赞同。条目应提供足够的背景材料,说明何人持有观点,持有的是何观点,为何持有这一观点,哪种观点更受欢迎;详细的条目中还可以包括对每种观点的评价,但必须避免偏袒”被分别明文写于指引《维基百科:可靠来源》和方针《维基百科:中立的观点》;
2.你主张“来源中记者、编辑逾越其新闻记者角色介入该事件”(1)为什么要我举证?台湾被检举人有自证清白义务还是台湾可随意诬告?(2)指引就不必遵守,是吗?提醒《维基百科:可靠来源》下方写明“本页是中文维基百科的内容指引”,即你所写“依据WP:可靠来源方针”为明显错误:
①“该来源内容对于其处理的主题内容是全然独立的”语句通顺么?莫非你的解读为“该来源与主题内容完全独立”?前“内容”被你吞了?
②所谓“中共控制媒体做为党的喉舌、记者人员都被要求服从依从共产党的意志,中共的中宣部、新闻出版署等机构进行严格的过滤、审查、过滤。中国大陆的新闻自由度全世界倒数。”纯粹昂撒匪帮与其马前卒污蔑抹黑,它们为了争夺话语权不所不用其极的无耻手段之一罢了;
③既然你声称“记者人员都被要求服从依从共产党的意志”、“中共党媒官媒,新闻记者采访时,依从中共的方针政策要求、不敢违逆”,那么“实事求是始终是中国共产党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要求”、“实事求是是最大的党性”就是中共党媒报道真实可靠最好的依据。请问此篇报道中有何介入?请拿出实际例证,不然就是你之原创研究。“中共央视大量对维权律师、维权人士、被压迫者的“强迫认罪”相关纪录数不胜数”更是你一家之言,所谓维权律师、维权人士、被压迫者全是为了私利甘愿做昂撒匪帮马前卒的民族败类——为了申请政治避难胡言乱语甚至引发欧美大洋政府对“政治难民”展开犯罪调查,郭文贵、王立强、李昂,连你不断维护的高智晟其妻子都称没有任何“十佳律师”称号(来源正是你所认为可靠的《大纪元》,不知你是否想称其为“民主人士内斗”?)。
④请你查询英维的“第三方”,很明确若你解读成立那么不仅所谓人权组织、异议人士、反共团体来源于中国大陆政府不可用,VOA、DW等媒体作为竞争对手、有利益冲突亦非独立第三方。另你在法轮功相关条目中大量使用其自身媒体之有利内容,即你所作所为单纯是为了阐释观点。
并且对于媒体亦有答复

3.请证明所谓“但那是民主国家预算作法,并未控制审查内容”即请阁下例证阁下所提媒体在接受本国政府资助后如实客观报道了中国大陆所有新闻——被指责造谣、阴间滤镜等均为谣言。请注意VOA美国之音明文被视为服务于美国的对外广播机构(Voice of America ist der offizielle staatliche Auslandssender der USA mit Sitz in Washington, D.C. ; it also serves US diplomacy;2018年,《纽约时报》报道称,该机构针向美国人投放了脸书广告,以宣传其下属的媒体机构。此举可能违反了用于“保护美国人免受本土政治宣传影响”的《信息与教育交流法案》。),DW资金不是来自广播费,而是来自联邦税收,联邦政府的联邦媒体专员负责,且其多次被指责带有种族主义、偏见等问题最有名的便是“张丹红事件”。所谓对外广播机构其目的不是针对本国人民,而是针对居住在国外的同胞或其他国家的一般公民。可见阁下连媒体定义、定位都不清楚,阁下行为不说“欺世盗名”那也是“谣言惑众”(如果当前论题确实与对方有关,那么并不是诉诸人身)。亦可见所谓“该等媒体的独立自主编采空间很大,也经常在批评检讨自己本国政策,关心国际议题,而且有整体自由媒体环境、许多媒体之间相互的竞争与彼此监督制衡。跟中共严格控制媒体、党的喉舌是完全不同。”完全是阁下一厢情愿;另阁下所说的“检讨自己本国政策,关心国际议题”是BBC、NHK旗下分部,与之对应的是德国ARD、ZDF与Deutschlandradio,其资金来自广播费(GEZ),阁下的认知错误或缺失显而易见(再次提醒“如果当前论题确实与对方有关,那么并不是诉诸人身”)!

--MINQI留言2023年4月14日 (五) 09:01 (UTC)

(~)补充+(?)疑问:请@Wetrace就其声称“MINQI声称在下‘从未回应’”做出说明,请其列出本人完整语句说明本人所指具体事由。我认为其在其上述发言中至少两次诽谤本人①“MINQI声称在下删除,明显与事实不符、是否涉及说谎”②“MINQI声称在下“从未回应”,更是明显不符事实”。--MINQI留言2023年4月14日 (五) 11:51 (UTC)
(:)回应--MINQI,关于您上面询问,指称在下是“诽谤”。在下说明如下:
  1. 您指出的①“MINQI声称在下删除,明显与事实不符、是否涉及说谎”。
    1. 在下写的不够精准、在下修正为MINQI原句“为何不让写出是美国对外广播机构”],在前面回应文一并修正;就这一点向您致意。但是在下在这过程中没有“不让写出”,去删除的也是MINQI。MINQI您仍是对在下做出不存在的指控。
    2. 在下之前理解为 您意思认为在下删除,与前后文脉络有关,MINQI的原句是“如果您认可美国对外广播机构,为何不让写出是美国对外广播机构?”---但实际上,在下在这过程中并没有不让MINQI标注、MINQI也标注了,在这之前,是MINQI删除了在下对“中国共产党党媒”的描述,因此在前后文脉络下,MINQI声称在下“不让写出(VOA)是美国对外广播机构”,所谓“不让写出”是否意指在下一样“跟MINQI删除 对中共党媒标注”?但在下在此过程中没有“不让写出”、也没有删除----为避免误会的可能,在下修正为MINQI原句“为何不让写出是美国对外广播机构”。
    3. 背景脉络是,MINQI使用镇压一方的中国共产党党媒“人民网”,不符维基方针要求、但坚持添加,在下因此标注“中国共产党党媒”以表明“人民网”与中共关连。但MINQI之前删除在下所做“中国共产党党媒”标注。在下4/14留言再说明--难以想像,中国共产党的党媒,是第三方来源。此外,之前在下暂时不移除中共党媒,但标注出这是中共党媒,并与您持续沟通,在下不知为何,您却不让人民网被写出是中共党媒,您自己也认为中共党媒不是第三方吧?如果您认可中共党媒,为何不让写出是党媒?
  2. 您指出的②“MINQI声称在下“从未回应”,更是明显不符事实”
    1. MINQI您称“他从未回应其为何不对等删除或标注”。这也是MINQI对在下做出不存在的指控。
    2. MINQI声称在下“从未回应”。然而,在下于讨论页3月14日、15日以及后来,就列举出维基来源方针,并且说明VOA、BBC等媒体(这些是有编采独立性),并非如中国共产党控制的党媒、也非如中国共产党为镇压之一方。
综上,MINQI您仍是对在下做出不存在的指控。在下在这里,愿意以更大善意理解对待,修订前面的回应,不使用“是否说谎”一词来质疑。
此外,外国BBC、NHK、VOA等民主官方资金补助支持的媒体,与中国共产党的党媒本来就不同,前面已经多所说明。而且中国共产党就是镇压的一方,党媒在此当然非第三方。
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3年4月14日 (五) 21:10 (UTC)
1.请问标注中共党媒理由是什么?在已有内链情况下读者能通过内链进入其自身页面了解该媒体性质与所属;中共党媒是你对其的标注,媒体名字不叫“中共党媒《人民网》”或“中共党媒《中国网》”;先不说你需要在该来源中称其“中共党媒”避免“因为A发表于可靠来源,B也发表于可靠来源,因此就可以在条目中将A和B综合起来得出或暗示结论C。”,在其他条目中亦无赘述党媒、X国官方对外广播机构,至少众多页面无类似行为——可见不仅是你“不让”(我的意思是“不认可”),众多其他编者亦如此。
2.“他从未回应其为何不对等删除标注”,请不要偷换概念。我指的是你为什么不删去VOA与人权组织的来源或未标注美国官方对外广播机构。请你搞清楚我所指对象。
综上,“做出不存在的指控”并不成立,至少在第二点上完全站不住脚。
请注意VOA美国之音明文被视为服务于美国的对外广播机构(Voice of America ist der offizielle staatliche Auslandssender der USA mit Sitz in Washington, D.C. ; it also serves US diplomacy;2018年,《纽约时报》报道称,该机构针向美国人投放了脸书广告,以宣传其下属的媒体机构。此举可能违反了用于“保护美国人免受本土政治宣传影响”的《信息与教育交流法案》。),DW资金不是来自广播费,而是来自联邦税收,联邦政府的联邦媒体专员负责,且其多次被指责带有种族主义、偏见等问题最有名的便是“张丹红事件”。所谓对外广播机构其目的不是针对本国人民,而是针对居住在国外的同胞或其他国家的一般公民。可见阁下混淆了媒体定义与定位。亦可见所谓“该等媒体的独立自主编采空间很大,也经常在批评检讨自己本国政策,关心国际议题,而且有整体自由媒体环境、许多媒体之间相互的竞争与彼此监督制衡。跟中共严格控制媒体、党的喉舌是完全不同。”完全是阁下一厢情愿;另阁下所说的“检讨自己本国政策,关心国际议题”是BBC、NHK旗下分部,与之对应的是德国ARD、ZDF与Deutschlandradio,其资金来自广播费(GEZ),阁下的认知错误或缺失显而易见。
请你以可靠来源明文证明“中共官方媒体此处不属于第三方出版物,即中共官方媒体从业人员如记者、编辑、摄影师等直接参与镇压。”,而非你所谓“A.这几个媒体是党媒;B.中国政府镇压了法轮功;C.中共是中国大陆执政党;所以D.这几个媒体参与了镇压——不是第三方”的原创总结(A+B+C→D)。--MINQI留言2023年4月15日 (六) 01:47 (UTC)
(!)意见--在下Wetrace在条目讨论过程中,已很认真指出方针并说明。MINQI需要回答的很简单:方针有没有要求第三方?中国共产党党媒,是不是第三方来源?【关于MINQI举报Wetrace案-在下认为MINQI至少涉及游戏维基规则】,在下观察以为,(1)MINQI指控在下的陈述多处与事实相违,(2)MINQI在此过程中似乎持续突显,MINQI从一两年前被长期封禁之前就屡被质疑的“游戏维基规则”,MINQI对于来源方针的态度变化,实在让人难以理解:中国共产党一党专政极权的当局是镇压一方、定位媒体“党的喉舌”并掌握人事、设置党委、严厉监控媒体出版舆论,在被中共镇压的议题上,对于中国共产党自称的“党的喉舌人民网”,MINQI似乎坚持认为这是第三方来源,无视于在下贴出的方针说明,这样对方针的态度在维基社群多年来并不常见。(3)当在下为了避免编辑战,暂不删除中共党媒,持续讨论,并且先标注“中国共产党党媒”,MINQI还不让标注、删除标注,MINQI是不是认为“中共党媒见不得人、不可信”,因此不让标注“中国共产党党媒”?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3年4月15日 (六) 11:21 (UTC)
之前的(:)回应( 2023年4月15日 (六) 01:47 (UTC))+新(:)回应
A.①请问标注中共党媒理由是什么?在已有内链情况下读者能通过内链进入其自身页面了解该媒体性质与所属;中共党媒是你对其的标注,媒体名字不叫“中共党媒《人民网》”或“中共党媒《中国网》”;先不说你需要在该来源中称其“中共党媒”避免“因为A发表于可靠来源,B也发表于可靠来源,因此就可以在条目中将A和B综合起来得出或暗示结论C。”,在其他条目中亦无赘述党媒、X国官方对外广播机构,至少众多页面无类似行为——可见不仅是你“不让”(我的意思是“不认可”),众多其他编者亦如此。
②“他从未回应其为何不对等删除标注”,请不要偷换概念。我指的是你为什么不删去VOA与人权组织的来源或未标注美国官方对外广播机构。请你搞清楚我所指对象。
综上,“做出不存在的指控”并不成立,至少在第二点上完全站不住脚。
2.请注意VOA美国之音明文被视为服务于美国的对外广播机构(Voice of America ist der offizielle staatliche Auslandssender der USA mit Sitz in Washington, D.C. ; it also serves US diplomacy;2018年,《纽约时报》报道称,该机构针向美国人投放了脸书广告,以宣传其下属的媒体机构。此举可能违反了用于“保护美国人免受本土政治宣传影响”的《信息与教育交流法案》。),DW资金不是来自广播费,而是来自联邦税收,联邦政府的联邦媒体专员负责,且其多次被指责带有种族主义、偏见等问题最有名的便是“张丹红事件”。所谓对外广播机构其目的不是针对本国人民,而是针对居住在国外的同胞或其他国家的一般公民。可见阁下混淆了媒体定义与定位。亦可见所谓“该等媒体的独立自主编采空间很大,也经常在批评检讨自己本国政策,关心国际议题,而且有整体自由媒体环境、许多媒体之间相互的竞争与彼此监督制衡。跟中共严格控制媒体、党的喉舌是完全不同。”完全是阁下一厢情愿;另阁下所说的“检讨自己本国政策,关心国际议题”是BBC、NHK旗下分部,与之对应的是德国ARD、ZDF与Deutschlandradio,其资金来自广播费(GEZ),阁下的认知错误或缺失显而易见。
请你以可靠来源明文证明“中共官方媒体此处不属于第三方出版物,即中共官方媒体从业人员如记者、编辑、摄影师等直接参与镇压。”,而非你所谓“A.这几个媒体是党媒;B.中国政府镇压了法轮功;C.中共是中国大陆执政党;所以D.这几个媒体参与了镇压——不是第三方”的原创总结(A+B+C→D)。
3.见A中①。--MINQI留言2023年4月15日 (六) 11:26 (UTC)

罗放

  • 处理:

Prince of Erebor

???—👑孤山王子📜 2023年4月11日 (二) 12:17 (UTC)
@Leehsiao(英语:"Untitled":1. MOS:BOLD,该指引清楚注明外文粗体只适用于“中文维基百科中所属条目的名称”、“在中文环境中属于非人名的常用简称/缩略写法”和“无对应的中文名称,且于中文环境中是最为常用的人物别名”三个情况。2. MOS:OEM,““引号”用于强调单个词语或短语,或表示含有特殊含义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成分”,外语标题并非使用引号的合适情况。3. MOS:ITALIC,适用情况包括“外文作品名”。另外,我已提供了四篇典优条目供阁下参考:死亡天使 (歌曲)圣战 (歌曲)科学家 (歌曲)小事情 (1世代歌曲)。所以阁下(不也)是认为只有您自己找的条目没有问题,我找的和目前你维上所有以这种方式编写的条目全部都是错误的?
完全不认为我的处理方法有任何失当,这么小的事情也不知道有什么好提报。我亦无意与任何用户进行无聊且无意义的讨论。阁下喜欢怎样写就怎样写吧,反正我不改,将来也自会有其他用户把错误的格式修正。刚刚看到Cwek君也对阁下坚持没有问题的写法作出了修改。若阁下认为自己的编辑没有问题那就自行改回去吧。将不会再就此话题作任何回复,谢谢。—👑孤山王子📜 2023年4月11日 (二) 12:41 (UTC)
补充一句:阁下举出的四篇反例其实也没有任何一篇有使用粗体。—👑孤山王子📜 2023年4月11日 (二) 15:28 (UTC)
@Prince of Erebor我和你争论的一直只是歌曲的英文标题是该用双引号还是该用斜体这个问题,要不要粗体是另一回事,至于用双引号的理由是什么我不想多说了,Milkypine在下面解释得很好,我希望你能看得懂,至于其他编辑者给出的意见,对此我可以欣然接受,毕竟对我来说那个地方存不存在双引号并不重要,但你在那里用斜体字就肯定有问题,并且目前我没有看到任何人说支持你用斜体,所以我不知道你哪里来的自信说“反正我不改”,祝好。——Leehsiao留言2023年4月12日 (三) 06:54 (UTC)
@Leehsiao见阁下冷静下来,那我也愿意与阁下理性讨论。我并不同意阁下的说法。我一开始作出的修改是包括移除粗体、移除引号和使用斜体。我从来没有打算与阁下争论,但我打从一开始就是作出了这三项修正,阁下只挑其中两项来反驳,我不知道是因为阁下没有注意还是怎样。不过阁下在回退后仍然保留粗体,没有再作出修正,这显然是错误的。我之所以引用MOS:TEXT,是因为MOS:BOLD也是我作出修正和回退的论点和论据之一,我以为阁下熟悉指引,定必会注意到这点,因此我才是引用全篇的MOS:TEXT,而非单单MOS:ITALICMOS:OEM。没错,我注意到Milkypine君的留言,歌曲外语标题确实是不需要斜体,这是我对格式手册的理解有误,我乐意就此向阁下道歉。对不起!(更新:外文歌曲标题使用斜体字也不是“肯定有问题”,在某些情况下的确适用,Milkypine君的解释也与阁下的论据不同,跟我引用MOS:TEXT没有抵触)但使用粗体仍然是错误的,而且我也给出了充份的理据来支撑我的观点,非蛮横无理地强行回退,因此我不认为我作出的编辑有任何问题。至目前为止确实没有任何人明确支持我使用斜体的说法(虽则我引用了几篇7君编写的条目,而他一向对条目质量都是挺严格),但Cwek君和路西法人君都对阁下坚称没有问题的写法作出修改(移除粗体和移除引号),即有两位用户也认同我所作出的编辑,歌曲外语标题是不需要粗体和引号,也显然已经支持了我“反正我不改,自会有其他用户把错误的格式修正”的说法,反而我对阁下仍然自信地认为自己的编辑毫无问题其实略感惊讶。既然阁下可以接受其他编辑者给出的意见,我也不理解为何在缺乏与我沟通的情况下便恶言相向和作出提报,不然我想至少在移除粗体一事上我们是能取得common ground的。另外,我认为我看得懂Milkypine君的说法,因此我反而觉得他的意思是应该要使用引号,而不是如阁下所言双引号不重要,阁下若果同意他的说法那应考虑补回。刘酱已经指出提报内容不成立并结案,我亦一向讨厌与其他用户结怨,若已就此事达成共识那就到此为止吧,下次有任何编辑争议,欢迎到我的讨论页留言,乐意跟阁下好好讨论并取得共识,谢谢。祝编安。—👑孤山王子📜 2023年4月12日 (三) 07:51 (UTC)
仿佛看到当初的自己...。首先外文使用斜体的前提必须是“该外文习惯以斜体标示该类作品的情况下方得为之”(例如意大利语的歌曲名称采用斜体)。再来,根据MOS:PUNCT,非中文应使用该语言规定的标准标点符号。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3年4月11日 (二) 17:31 (UTC)
@Milkypine了解,我以为MOS:ITALIC中的“外文作品名”是包括歌曲标题的。感谢纠正!—👑孤山王子📜 2023年4月12日 (三) 07:51 (UTC)
@Prince of EreborMOS:ITALIC中的“外文作品名”的确包括歌曲标题,但原文没用斜体中维自然没理由用。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3年4月12日 (三) 16:33 (UTC)
@Milkypine但这是一首台湾歌曲,没有对应原文,请问应如何判定是采用斜体还是引号?—👑孤山王子📜 2023年4月13日 (四) 01:52 (UTC)
通常中文歌曲不需要加注外文歌名,但编辑真的加了也该根据其外文选择斜体还是引号,Untitled是英文,所以应该写成("Untitled")。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3年4月13日 (四) 04:25 (UTC)
@Milkypine抱歉,我仍然不太理解。即例如香港乐队Dear Jane的单曲《圣马力诺之心》,外文译名为意大利文Inno Per Gli Sconfitti,所以在此情况下应该使用斜体?—👑孤山王子📜 2023年4月13日 (四) 04:34 (UTC)
是的。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3年4月13日 (四) 05:24 (UTC)
@Milkypine了解,受教了!—👑孤山王子📜 2023年4月13日 (四) 05:30 (UTC)

2001:B400:E455:5BD8:71EA:171:823C:E855

您似乎误解了IPBE的作用。IPBE是账户的权限,使该账户不受IP封禁的影响。如果该IP可以直接编辑,那么是IP未被封禁,与IPBE并无关联。IPBE也并不能让已被封禁的IP地址解封。——暁月凛奈 (留言) 2023年4月13日 (四) 06:07 (UTC)

CyrussKK1230、Wpcpey

  • 处理:
@Wpcpey我猜他应该是把WP:VWP:N弄混了,我先去提请页面保护吧。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4月7日 (五) 14:49 (UTC)
注: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LuciferianThomas)移除。2023年4月8日 (六) 08:39 (UTC)

  • 处理:

骏次

  • 处理:

MINQI

(!)意见--【关于MINQI举报Wetrace案-在下认为MINQI至少涉及游戏维基规则】,在下观察以为,(1)MINQI指控在下的陈述多处与事实相违,(2)MINQI在此过程中似乎持续突显,MINQI从一两年前被长期封禁之前就屡被质疑的“游戏维基规则”,MINQI对于来源方针的态度变化,实在让人难以理解:中国共产党一党专政极权的当局是镇压一方、定位媒体“党的喉舌”并掌握人事、设置党委、严厉监控媒体出版舆论,在被中共镇压的议题上,对于中国共产党自称的“党的喉舌人民网”,MINQI似乎坚持认为这是第三方来源,无视于在下贴出的方针说明,这样对方针的态度在维基社群多年来并不常见。(3)当在下为了避免编辑战,暂不删除中共党媒,持续讨论,并且先标注“中国共产党党媒”,MINQI还不让标注、删除标注,MINQI是不是认为“中共党媒见不得人、不可信”,因此不让标注“中国共产党党媒”?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3年4月15日 (六) 11:05 (UTC)
之前的(:)回应( 2023年4月15日 (六) 01:47 (UTC))+新(:)回应
A.①请问标注中共党媒理由是什么?在已有内链情况下读者能通过内链进入其自身页面了解该媒体性质与所属;中共党媒是你对其的标注,媒体名字不叫“中共党媒《人民网》”或“中共党媒《中国网》”;先不说你需要在该来源中称其“中共党媒”避免“因为A发表于可靠来源,B也发表于可靠来源,因此就可以在条目中将A和B综合起来得出或暗示结论C。”,在其他条目中亦无赘述党媒、X国官方对外广播机构,至少众多页面无类似行为——可见不仅是你“不让”(我的意思是“不认可”),众多其他编者亦如此。
②“他从未回应其为何不对等删除标注”,请不要偷换概念。我指的是你为什么不删去VOA与人权组织的来源或未标注美国官方对外广播机构。请你搞清楚我所指对象。
综上,“做出不存在的指控”并不成立,至少在第二点上完全站不住脚。
2.请注意VOA美国之音明文被视为服务于美国的对外广播机构(Voice of America ist der offizielle staatliche Auslandssender der USA mit Sitz in Washington, D.C. ; it also serves US diplomacy;2018年,《纽约时报》报道称,该机构针向美国人投放了脸书广告,以宣传其下属的媒体机构。此举可能违反了用于“保护美国人免受本土政治宣传影响”的《信息与教育交流法案》。),DW资金不是来自广播费,而是来自联邦税收,联邦政府的联邦媒体专员负责,且其多次被指责带有种族主义、偏见等问题最有名的便是“张丹红事件”。所谓对外广播机构其目的不是针对本国人民,而是针对居住在国外的同胞或其他国家的一般公民。可见阁下混淆了媒体定义与定位。亦可见所谓“该等媒体的独立自主编采空间很大,也经常在批评检讨自己本国政策,关心国际议题,而且有整体自由媒体环境、许多媒体之间相互的竞争与彼此监督制衡。跟中共严格控制媒体、党的喉舌是完全不同。”完全是阁下一厢情愿;另阁下所说的“检讨自己本国政策,关心国际议题”是BBC、NHK旗下分部,与之对应的是德国ARD、ZDF与Deutschlandradio,其资金来自广播费(GEZ),阁下的认知错误或缺失显而易见。
请你以可靠来源明文证明“中共官方媒体此处不属于第三方出版物,即中共官方媒体从业人员如记者、编辑、摄影师等直接参与镇压。”,而非你所谓“A.这几个媒体是党媒;B.中国政府镇压了法轮功;C.中共是中国大陆执政党;所以D.这几个媒体参与了镇压——不是第三方”的原创总结(A+B+C→D)。
3.见A中①。--MINQI留言2023年4月15日 (六) 11:23 (UTC)
当我们讨论观点时,我们应当把观点归属于某个人或某类人,并讨论他或他们持有这一观点的事实。例如,不要断言“披头士乐队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乐队”,而是找到发表这一观点的来源,如《滚石》杂志:“《滚石》杂志认为,披头士乐队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乐队”,并将参考文献以适当的方式在陈述当中注明--某人 2023年4月15日 (六) 15:31 (UTC)
@AINH抱歉未能理解您的的用意,敢问您的意思是支持写为“中共党媒《人民网》”、“美国官方对外广播机构《美国之音》”、“主要受美国联邦政府资助的非营利机构‘自由之家’”还是如何?或者请您指教下本人的编辑“《人民网》援引《中国网》对亲历者的报道称《明慧网》报道偏颇不实、造谣诽谤。[1]”应如何改正。先谢。--MINQI留言2023年4月15日 (六) 17:21 (UTC)
(~)补充:按Wetrace之“中共党媒在有关中国政府方面非第三方(感觉其亦有将“党”“国”混为一谈之谬误——镇压是国家/政府行为)”见解与英维“Wikipedia:Independent sources”(中维中对应的为“维基百科:独立第三方来源”,但是有明显错误:英维只写“独立”,且在下方提醒“第三方不一定是独立”、“除非在政策或指南中另有直接规定,否则来源是独立的或第三方的就足够了,理想的做法是依赖两者的来源。”。中维则没有。)举例:若“你在写关于”业务,则“潜在独立”为新闻媒体、政府机构,“非独立”为所有者、员工、公司网站或新闻稿、销售手册、竞争对手的网站。在“新疆种族灭绝指控”等中的“非中国大陆对外广播机构如VOA与RFA或DW、受欧美政府资助的非营利机构如“人权观察”“共产主义受难者纪念基金会”、“中国数字时代[编辑源代码]”或“自由之家”等”有与中国大陆政府或执政党“对手”性质的来源显而易见的“应被删除”。--MINQI留言2023年4月16日 (日) 09:46 (UTC)
我觉得IP的操作不太能算成“明显的破坏行为”,毕竟人民网跟中国网在条目里的作用顶多只能算观点来源。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4月16日 (日) 04:05 (UTC)
“在无任何理由的情形下,将已创建好的页面中具有百科性的内容完全删除或部分删除。”,“具有百科性的内容”并未被指定为“断言及其来源”。并且我想若一位编者持续在“新疆种族灭绝指控”中删除“非中国大陆对外广播机构如VOA与RFA或DW、受欧美政府资助的非营利机构如“人权观察”“共产主义受难者纪念基金会”“中国数字时代”等”有与中国大陆政府或执政党“对手”性质的观点来源,也会被视为“明显的破坏”。--MINQI留言2023年4月16日 (日) 09:40 (UTC)
你都能说是“在无任何理由的情形下”了,现在很明显不是这个情形。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4月17日 (一) 15:00 (UTC)
请问理由是什么?以“编辑摘要诉诸人身”为由删除“具有百科性的内容完全删除或部分删除”?先不论“A.这几个媒体是党媒;B.中国政府镇压了法轮功;C.中共是中国大陆执政党;所以D.这几个媒体参与了镇压——不是第三方”的原创总结,维基没来源或指引支持以原创总结删除“非断言及其来源”,不然正如我上方(2023年4月16日 (日) 09:46 (UTC))所述,众多条目必须修改——“A.某国或某组织资助了某团体、媒体;B.该媒体写了某国或某组织对手关系的某国或组织;得出C.某团体、媒体不是第三方,所以有关来源删除。”;以“编辑摘要诉诸人身”为由回退编辑内容,本身就是“诉诸人身”且“游戏维基规则”,我找不到方针或指引支持这种行为,编辑摘要有问题可以让管理员清除编辑摘要。再者,若偏要严抠“在无任何理由的情形下”而非“在无任何合理理由的情形下”,我想这种行为应能被视为“游戏维基规则”。而游戏维基规则如“对规则断章取义”、“滥用多重账号”亦属于破坏。关于那个编辑争议,我不想累述。目前,没有一位能以非原创研究或非原创总结、非双标方式(告知我有内链即不用累述、标注说明的那位编者亦参加了本讨论)佐证自己或另一位之编辑的正确性。--MINQI留言2023年4月17日 (一) 18:39 (UTC)

参考资料

  1. ^ “明慧网”造谣诽谤用心何在. www.people.com.cn. [2019-07-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20). 

2001:B400:E4AE:ADBE:722E:42B7:ADC5:C8AB

雪莉数位


AWOP E3

  • AWOP E3讨论 · 贡献 · 日志封禁 · 过滤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张德修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因其主笔的这个条目被挂关注度和利益冲突模板后多次移除,并将大量正常的条目挂不应该挂的维护或删除性模板。并且在讨论页宣称对条目张德修拥有“所有权”,并扬言将大量的正常条目移动至草稿页或提报删除。另外条目张德修因广告宣传问题已提报至速删(CSD G11)。
  • 提报人: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4月29日 (六) 01:28 (UTC)
    要挂关注度模板,当然可以,事实上你不仅挂了,而且没有等30天,就提报存废讨论了。你提报存废讨论后,我态度很积极,因为在我看来,存废讨论明显会保留,而且大概率是快速保留。结果你又主张应该移动至草稿页待审,存废讨论就这样关闭了。对于你移动至草稿页的主张,我并不认同,所以移回了正常页面。于是你开始挂COI,但是挂COI你有举证的义务,你并未履行,所以我就撤掉了COI模板。撤掉了后你又提报速删,这就更滑稽了。本页面既然连存废讨论都不够格,如何够速删的标准?更让我惊讶的是,你还到这里来提报我编辑争议。这样做似乎不是对我,而是对你不利,因为只要把来龙去脉看一遍,第三方都能做出公正的判断:究竟是谁的一系列操作属于“编辑争议”。
    关于COI,我之前已经回应多次,不仅我跟张德修不认识,而且更重要的是,挂COI的人,而不是被挂COI的人有举证的义务。至于说“在讨论页宣称对条目张德修拥有“所有权”,并扬言将大量的正常条目移动至草稿页或提报删除”,这两句话都是稻草人攻击。欢迎大家到我的讨论页查证。至于什么是“正常条目”,我确实认为张德修的条目比很多一个来源都没有,甚至字数少于100的条目“正常”。--AWOP E3留言2023年4月29日 (六) 20:44 (UTC)
  • 处理:已由监管员Sotiale  全域锁定——暁月凛奈 (留言) 2023年4月30日 (日) 00:49 (UTC)

雪莉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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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h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