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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冥王欧西里斯留言2024年4月22日 (一) 14:37 (UTC)[回复]

谢谢!但本人现正被恶意诬告以及被中伤,正受到封禁!维基给我的感觉是人治而非讲规矩讲道理的地方!2024supreme留言2024年4月23日 (二) 18:36 (UTC)[回复]

此用户正请求管理员对当前封禁作出复检或者回应相关提问: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 复检封禁请求 ==

本人早前以ip编辑,但被用户Rastinition诬蔑以及对本人作出恶意诬告,结果是我现在正值封禁。本人认为管理员的操作是被其误导所致,而其所言以及为我所冠罪名也非事实。

受到某用户“建议”,因而特别申请一个维基户口,本人亦就当时实况陈情如下。

1. 本人早前以ip 183.179.243.22 编辑条目J2,但被用户Rastinition多次指控本人所作编辑不恰当,并“要求保护页面”。若你能拨冗到条目一看今日不同的编辑版本,IP所作的编辑只为增润内容,并为频道不同时期的历史加上小标题,以及交代频道变换的具体情况,以上明显并非“破坏行为”。

2. 用户Rastinition声称我所加的内容“没有来源”,但“有否举出来源”其实是个伪命题──就是在中文维基,也不见得所有条目都会严格到每一句文字描述都会加上来源连结。本人知道维基条目都很依赖“来源”去证明条目的可靠性,但对于很多电视频道、电视台历史,以至很多城市、交通和文化发展的条目,其实也多得民众的观察和纪录才能丰富维基百科的内容。这样说不代表我在“跟着闯红灯”或“比烂”,因为规矩不能一概而论而是要看前文后理和实际情况。

3. “制定规则是为了解决问题,然而当问题不存在时,死板地坚持遵守规则反倒会造成其他问题。这也是为什么维基百科要我们使用常识,在适当的时候忽略所有规则。”维基方针也有这个说法,而“别说‘别跟着闯红灯’”这也是维基方针所指倡的。

4. 有个别维基人会以其“删除次数”作为其工作指标,但当中一些操作却是矫枉过正、粗疏,甚至是自以为是的行使正义去删除别人的编辑,对条目内容反造成破坏。用户Rastinition执著于“来源”问题是为个中例子。

5. 本人不是没有跟用户Rastinition沟通,也如我之前留言所说,若他认为没来源可证,维基提倡的是“先作讨论”,他可以做的是加上“来源请求模版”,而不是一来就回退别人的编辑。

6. 更甚是,当别人已后补了来源,用户Rastinition还是执意于要将别人加入的内容删除,甚至诬告本人“加入不当内容”──请留意我的编辑版本都只为增润内容,明显并非用户Rastinition所指这是“破坏行为”,极其量只属编辑争议,只属观点出发之不同。

7. 反而为本条目提出保护的R先生声称“IP用户作出不合规则的破坏行为”,即使用户Rastinition声称别人“对无来源内容扰乱(坚持不愿意WP:列明来源)”,但作出破坏和扰乱行为的其实是他。他抹黑和诬蔑别人的言行,以及砍掉条目内的资讯,都相当令人反感。更令人发指是,用户Rastinition多次留言给我,其“教你做事的态度”以及切词诬蔑都当打扰别人。

8. 本人也有在他的留言页着他明确指出哪里的编辑有问题,而不是笼统地给别人一个罪名然后说别人在破坏,但此乎这些说话他都听不进耳,只悉数将本人留下的问题删除;相反,本人在自己的对话页将他的滋扰留言删除他却将之回退,更提出“要将别人的对话页作出保护”这种过分理由。显然,用户Rastinition固执于自己话语的存在但又容不下别人的意见。

9. 及后,用户Rastinition多次声称ip用户(我)和某个无限期封锁账号有交互关系,这种猎奇八挂言行实是极尽其抹黑别人之能事。

10. 基于上述种种,Rastinition对本人的诬蔑和自我中心的言行,对我和对每个真心献力的维基人而言都是极不公道和令人伤心的!请管理员不要轻易受到迷惑,并制止此人的疯狂言行,但愿维基百科还是个以事论事守规矩的地方。

该封禁的查封ID是#549308。--2024supreme留言2024年4月22日 (一) 14:55 (UTC)[回复]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Mys 721txRastinition。—AT 2024年4月24日 (三) 09:35 (UTC)[回复]
@Mys 721txRastinitionAT关于上述的第9点,现在当刻的编辑争议就应该以事论事,而不是以猎奇的角度去游花园和离题去将别人人格谋杀和抹黑。维基百科编辑争议无日无之,只要在维基有做过编辑就一定会与别人有争议争端,肯定人人“在过去都有往事”。再者,本人过去一直有用ip编辑,理由维基容许是任何人都能自由编辑,只要根据这里的规则以及合情理就可以,有些人会很在意自己的CV,但也有人会像我作出贡献不留痕,我的个人立场和不容许任何人去妖魔化。由于至今仍未见上述那两位:即用户Rastinition(恶意抹黑者),以及作出封禁操作的管理员Mys 721tx作出回应,还请其他管理员就是次封禁以及用户Rastinition行径的合法性作出复检,谢谢。--此条未正确签名的留言由2024supreme讨论贡献)于2024-04-24T18:58:14加入。
持续加入明显无可靠来源支持内容,未见解封必要。若继续滥用申诉则应封禁此账号。-Mys_721tx留言2024年4月24日 (三) 19:07 (UTC)[回复]
@Mys 721tx @AT @Ffaarr @Rastinition @Jimmy Xu @Shizhao @Wong128hk
请问你 (@Mys 721tx) 有没有阅读我以上10点陈述?请问何以见得本人是在“滥用申诉”?阁下对本人作出封禁操作,指我“持续加入明显无可靠来源支持的内容”,正如本人所说,强加罪名也要列举哪些是问题章节,用户Rastinition没有举证,而你更没有为这原属编辑争议的双方作出调停,更加没有细看别人编辑什么!
本人据理才会力争,才会提出申诉,上面也举出维基百科的方针,反而阁下和用户Rastinition明显连最基本的协商沟通都做不到。对于你的封禁操作,你务必要为我和各位管理员和编辑们作具细解释,否则在法理情三方面也站不住脚。还有,若然有人觉得需要加入来源支持,本人事后亦有对内容和来源作出增补支持,这个时候还要坚持别人“没有加入”那就是对我持续抹黑和恶意推定,我很怀疑如此不中立和带上有色眼镜去看待人是否适合当管理员,特别是上述的第8点,你明显已经在默许用户Rastinition做出无视沟通和滋扰他人的行为。--2024supreme留言2024年4月24日 (三) 20:45 (UTC)[回复]
@AT早前有维基用户对本人作出恶意诬告,疑有管理员被误导而对本人作出封禁一月处理。就此事本人于上星期作出申诉,当时得到阁下的关注,并帮忙标注相关用户(Rastinition)和管理员(Mys 721tx),在此致谢。
然而在上周2024年4月24日19:07,相关管理员“Mys 721tx”在此回应放话指“持续加入明显无可靠来源支持内容,未见解封必要”,明显可见此人根本无视本人的申述、理据和证据,完全没有复检自己错误判断的可能,更出言恐吓声称“若继续滥用申诉则应封禁此账号”,对于何谓“滥用申诉”本人曾向他作出追问,以及反映相关条目内文已加入来源,“这个时候还要坚持别人‘没有加入’那就是对我持续抹黑和恶意推定”,而封禁的举措也属于不合理和不合法,管理员“Mys 721tx”之后再没有任何补充和回应。
本人我很怀疑如此不中立和带上有色眼镜去看待人是否适合当管理员,正如早前和上述几件事件足以证明,用户“Rastinition”和管理员“Mys 721tx”看似出师有名和依法办事,既不能以相同的标准去处理维基同类或其他条目,更默许自己做出无视沟通但又要作出强加于人、滋扰他人的行为。对此管理员的言行表现恐怕已很难再作出善意推定,请问中文维基是否有机制对这些管理员作出投诉?还是普罗市民只能求助于东张四望或一线搜查?期望能有行政员和管理员可主持公道,另外本人不排除会向维基基金会作出投诉。2024supreme留言2024年4月28日 (日) 18:36 (UTC)[回复]
@Mys 721txRastinition。—AT 2024年4月29日 (一) 08:09 (UTC)[回复]
该用户持续添加缺少可靠来源的内容,亦无承认问题的意向,且将问题尽数归咎于提报人与管理员。有关IP不应解除封锁。对于IP封禁的申诉亦应在IP用户讨论页进行。该账户应按绕过封禁处理。--Mys_721tx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05:35 (UTC)[回复]
@AT :正如阁下所看到的,阁下已多次标记管理员 @Mys 721tx ,反映阁下也关注此事而且对认为管理员有必要交代,但该管理员一直未就被封用户提出的多项申诉作出回应,不但未能悉数解除大家疑问,反指“尽数归咎于提报人与管理员”。可见管理员 @Mys 721tx一直没有将他的问题视作回事,就算对他再作善意推定,他也是一直以委过于人的态度不肯面对,可见其不负责任。至于他所指“IP封禁的申诉亦应在IP用户讨论页进行”,因本人已在本用户页交代清楚自身ip身份,并按维基申诉框架进行申诉,管理员 @Mys 721tx “该账户应按绕过封禁处理”一说之无理,也无异于公报私仇,恳请尽快对此管理员的言行作出行政处理。2024supreme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1:27 (UTC)[回复]
IP封禁的申诉确实需要在IP用户讨论页进行,这跟您是否有在用户页交代没有关连,毕竟您这个账号本身未有被封禁,因此确实算得上是绕过封禁。--AT 2024年5月1日 (三) 11:41 (UTC)[回复]
但当初其封禁的理由也属无中生有。再者本人已在用户页交代。管理员在自身未有做好自己本身和犯禁在先,请先做好自己才说。2024supreme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1:46 (UTC)[回复]
再者,该管理员声称本人“无承认问题的意向”,实则本人没有推卸责任并已在早前的在本页的《申诉》已有提出,可见该管理员根本未有阅读本人的表述,与他“未弄清事实就定案”的作风同样。2024supreme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1:50 (UTC)[回复]
@AT 请问阁下,根据维基守则以及阁下作为行政员多年,你可以说说管理员@Mys 721tx的判断和做法是否全无问题?
“维基百科管理员没有被给予任何权限可以给予或取走任何维基百科参与者的地位和角色。维基百科因为追求自由方法建造百科全书而存在,本来就预设使用最开放的方式。所追求的是,身为维基百科管理员本身并不有额外权威和额外权威所带来的责任,维基百科管理员所被看重于是否正确使用工具和操守是否恰当。”
“管理员是严肃的职位。管理员在做任何行为必须符合方针与指引及共识,不能任意删除或恢复、封禁或解封用户,且不应该在一项事宜中使用普通用户和管理员的双重身份。”
本人举出不下十点疑问,未见管理员@Mys 721tx回应,他既然不能为为我和大家释疑,也回避由他所引发的种种问题,“无承认问题的意向”、“尽数归咎他人”的人,完全是其本人而不非他人,事实上他的言行不受约束,经已有违维基管理员的操守。--2024supreme留言2024年5月2日 (四) 17:57 (UTC)[回复]
已举报WP:VIP--A1Cafel留言2024年5月6日 (一) 04:45 (UTC)[回复]
请勿乘机搭便车,维基百科确实是以编辑数、举报数等操作去量化人员在维基百科的“贡献”,从而得到荣誉和名衔上的“攀升”,但在一个仍受争议、未获解决的问题上再架床叠屋再做出所谓举报,而且未有衡量事情又无具体陈述其理由观点,其“贡献”实值得商榷也带点可疑。 另,阁下的举措亦已备案,本人将保留追究权利。--2024supreme留言2024年5月6日 (一) 18:08 (UTC)[回复]
@AT :事实上,若按@Rastinition 的所谓标准,单是 深圳地铁22号线 这条目 (以至同类交通、城市发展和媒体条目)都有大量句子后面没有附上“来源”,请问是否都需要悉数被清空?@Rastinition 和 @Mys 721tx 不去“执法”的理由是什么?请各位当事人说几句,这关乎你们“执行正义”的准则和品质,不要三缄其口。2024supreme留言2024年5月6日 (一) 18:30 (UTC)[回复]

复检封禁请求[编辑]

本人早前以ip编辑,但被用户Rastinition诬蔑以及对本人作出恶意诬告,结果是我现在正值封禁。本人认为管理员的操作是被其误导所致,而其所言以及为我所冠罪名也非事实。

受到某用户“建议”,因而特别申请一个维基户口,本人亦就当时实况陈情如下。

1. 本人早前以ip 183.179.243.22 编辑条目J2,但被用户Rastinition多次指控本人所作编辑不恰当,并“要求保护页面”。若你能拨冗到条目一看今日不同的编辑版本,IP所作的编辑只为增润内容,并为频道不同时期的历史加上小标题,以及交代频道变换的具体情况,以上明显并非“破坏行为”。

2. 用户Rastinition声称我所加的内容“没有来源”,但“有否举出来源”其实是个伪命题──就是在中文维基,也不见得所有条目都会严格到每一句文字描述都会加上来源连结。本人知道维基条目都很依赖“来源”去证明条目的可靠性,但对于很多电视频道、电视台历史,以至很多城市、交通和文化发展的条目,其实也多得民众的观察和纪录才能丰富维基百科的内容。这样说不代表我在“跟着闯红灯”或“比烂”,因为规矩不能一概而论而是要看前文后理和实际情况。

3. “制定规则是为了解决问题,然而当问题不存在时,死板地坚持遵守规则反倒会造成其他问题。这也是为什么维基百科要我们使用常识,在适当的时候忽略所有规则。”维基方针也有这个说法,而“别说‘别跟着闯红灯’”这也是维基方针所指倡的。

4. 有个别维基人会以其“删除次数”作为其工作指标,但当中一些操作却是矫枉过正、粗疏,甚至是自以为是的行使正义去删除别人的编辑,对条目内容反造成破坏。用户Rastinition执著于“来源”问题是为个中例子。

5. 本人不是没有跟用户Rastinition沟通,也如我之前留言所说,若他认为没来源可证,维基提倡的是“先作讨论”,他可以做的是加上“来源请求模版”,而不是一来就回退别人的编辑。

6. 更甚是,当别人已后补了来源,用户Rastinition还是执意于要将别人加入的内容删除,甚至诬告本人“加入不当内容”──请留意我的编辑版本都只为增润内容,明显并非用户Rastinition所指这是“破坏行为”,极其量只属编辑争议,只属观点出发之不同。

7. 反而为本条目提出保护的R先生声称“IP用户作出不合规则的破坏行为”,即使用户Rastinition声称别人“对无来源内容扰乱(坚持不愿意WP:列明来源)”,但作出破坏和扰乱行为的其实是他。他抹黑和诬蔑别人的言行,以及砍掉条目内的资讯,都相当令人反感。更令人发指是,用户Rastinition多次留言给我,其“教你做事的态度”以及切词诬蔑都当打扰别人。

8. 本人也有在他的留言页着他明确指出哪里的编辑有问题,而不是笼统地给别人一个罪名然后说别人在破坏,但此乎这些说话他都听不进耳,只悉数将本人留下的问题删除;相反,本人在自己的对话页将他的滋扰留言删除他却将之回退,更提出“要将别人的对话页作出保护”这种过分理由。显然,用户Rastinition固执于自己话语的存在但又容不下别人的意见。

9. 及后,用户Rastinition多次声称ip用户(我)和某个无限期封锁账号有交互关系,这种猎奇八挂言行实是极尽其抹黑别人之能事。

10. 基于上述种种,Rastinition对本人的诬蔑和自我中心的言行,对我和对每个真心献力的维基人而言都是极不公道和令人伤心的!请管理员不要轻易受到迷惑,并制止此人的疯狂言行,但愿维基百科还是个以事论事守规矩的地方。

  1. 查封ID是#549308。--2024supreme

--2024supreme留言2024年4月23日 (二) 18:34 (UTC)[回复]

此用户正请求管理员对当前封禁作出复检或者回应相关提问: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有人声称本人犯规,事实是早前有人恶意诬告,某管理员在不搞清事实真相就做出封禁操作,此举本就并非合理合法,具体情况事件来脉早前已作陈述,编辑历史亦能反映本人并无犯禁之恶意,反而是有人未能反省自己问题所在,在本人提出质疑以及行政员点名要求提报者和管理员作出回应之后始终未见有关人员基于提问作出回应。另外,请当次举报人请勿乘机搭便车,维基百科确实是以编辑数或操作数去衡量“贡献”,但在一个仍受争议、未获解决的问题上再架床叠屋再做出所谓举报,而且未有衡量事情又无具体陈述其理由观点,其“贡献”无疑是值得商榷。 该封禁的查封ID是#549308。--2024supreme留言2024年5月6日 (一) 18:03 (UTC)[回复]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2024年5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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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Cafel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06:22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