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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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分號 | |
百分比(英語:percentage),又稱百分數、百分率[註 1],依語境亦可譯為百分法,是表示為「100的分數」的數(number)或比(ratio);其意義上,是將數或比改用「整體量」一律定為100,來表示「部分量」的方法,亦即「以百為分母」的分數計算。百分之(percent)則是此百分法的計數單位。
百分比通常使用百分號(%,percent sign)標示,少數也使用縮寫 pct.、pct 或 pc[1]。
百分比的啟蒙概念為:值(value)是小於1的分數(fraction),但也推廣其概念至值可大於1。例如:30% 按定義是100的分數的意思,即 0.3;而 130% 的意思則是目前量變為原來整體量的 1.3倍,或兩同類量相比,大者為小者的 1.3倍。
百分比為無因次量的數字(純數),屬於一種分比,所以也是一種以「偽單位」(pseudo-unit)作為「單位」的標記法,用以描述各種無量綱量的小值,實際上就是分數,即按同單位相除來計量的,因此它們是沒有相關計量單位的純數字,並無真正單位,或稱其單位為「1」。
語源及稱呼
[編輯]英語 percent 一詞源自拉丁語 per centum,per 是「每」、centum 則是「百」的意思。根據其英語發音,百分比在東南亞華人中常稱「巴仙」。在台灣,百分比常稱「趴」,此因台灣日治歷史,部份詞彙發音可追溯自日語,百分比在台語中根據日語「パーセント pāsento ?」發音(臺灣話:pha-siàn-tooh),而華語音似趴線豆、趴線、趴,部分報章雜誌網站亦直接俗寫為「趴」[2][3][4]。
歷史
[編輯]在古羅馬,早在十進位制的存在之前,計算往往在取得1⁄100倍數的分數,這些分數的計算往往類似計算百分比。隨著中世紀幣值大幅度的增長,從15世紀晚期至16世紀早期以百為分母計算變得更正式,這些計算也變成常見的算術文本。許多文本應用了收益與損失、利息以及樹狀規格的作法。在17世紀也正式引用了百分之利率[5]。
計算方法
[編輯]如果原數值以小數或分數形式表示,則將其乘以100後再加上百分號則成為對應的百分數。例如當原來的數值是的時候,對應的百分數是:
簡單一點就是把0.1437 乘以一百然後加%。 又例如當原來的數值是的時候,對應的百分數是:
表示方式
[編輯]有三種符號形式:%(全形百分號)、% (百分號)、﹪(小型百分號)
百分數的表示方式是以阿拉伯數字開頭,後接百分號「%」結尾。讀法是在「百分之」後接著讀出原文中寫在百分號前面的數字。比如「42.627%」讀作:「百分之四十二點六二七」。有時也會直接以讀法的方式記錄百分數,如「去年營業額增長百分之五」。
百分比值可能往往被限制只能位於1-100之間,但沒有任何數學限制,換句話說說百分比也可以取其它的數值[6]。
百分號
[編輯]英文的術語「per cent」源自拉丁文的「per centum」,意旨「由百來計算」[7]。百分號是透過義大利語「per cento」的逐漸收縮演變而來,也同樣由百來計算。百分比英文旁邊的「per」經常被簡稱為「p.」,最終還是完全消失;而「cento」也被承包給一條水平線來分隔兩界,進而導出現代所標記「%」的符號[8]。
文字與符號
[編輯]在英式英語中,「percent」經常被拆開為兩個單字「per cent」[註 2][9];在美式英語中,「percent」是最常見的變式[10]。
《芝加哥格式手冊》等格式指南與常見的英語習慣一致,通常規定數字與百分號間沒有空格。[11]但在國際標準制及ISO 31-0標準中要求留有空格。[12][13]。
應用
[編輯]例子:
- 折扣,舉例如「全場貨品減價20%」
- 股市
- 盈利的賺率、賠本的賠率,舉例如「某電視的賺率是25%」
- 衣物、產品成分,舉例如「某飲品含脂肪5%」
- 市場、民意調查,舉例如「支持徵收膠袋稅保護環境的市民佔55%」
- 人口,舉例如「今年某城人口比上年增長10%」
- 理財分析
- 稅率
- 電視收視率,舉例如「某節目收視率達95%」
- 測驗、考試(成功的機率)及格率,舉例如「六甲班數學科期考及格率達90%」
其他
[編輯]百分比以100為分母,分子小於100時,如50%代表原本數字的一半(0.5倍);但分子大於100時,如200%即代表原本數字的2倍。舉例如一間公司去年純利100萬元,今年的純利為120萬元,則可以表示成「今年的純利比去年增加20%」,亦可寫成「今年的純利是去年的120%」,但這種寫法較少使用。
百分比有時可能造成的誤會,部份人誤認為一個百分比的上升會被相同下降的百分比所取消,卻忽略基數已經改變,例如:
- (誤)100上升50%,再下降50%,會回到100。
- (正)從100增加50%,等於100 + 50,即150;而從150下降50%則是150 - 75,等於75。最終結果是小於原本的數字100。
占、超、為、增
[編輯]- 占:占計劃的百分之幾,表示完成計劃的多少%。
- 超:超出計劃的百分之幾,就要扣除原來的基數(-100%)。
- 為:為昨天的百分之幾,就是等於或相當於昨天的多少%。
- 增:比昨日增加百分之幾,應扣掉原有的基數(-100%)。
註釋
[編輯]參看
[編輯]轉換
[編輯]百分比 | 千分比 | 萬分比 | 百萬分比 | 十億分比 | 兆分比 | |
---|---|---|---|---|---|---|
百分比 | 1 | 10 | 100 | 104 | 107 | 1010 |
千分比 | 0.1 | 1 | 10 | 103 | 106 | 109 |
萬分比 | 0.01 | 0.1 | 1 | 102 | 105 | 108 |
百萬分比 | 10-4 | 10-3 | 10-2 | 1 | 103 | 106 |
十億分比 | 10-7 | 10-6 | 10-5 | 10-3 | 1 | 103 |
兆分比 | 10-10 | 10-9 | 10-8 | 10-6 | 10-3 | 1 |
參考文獻
[編輯]- ^ Eurozone officially falls into deflation, piling pressure on ECB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The Telegraph. 2015-01-07[2016-07-12]
- ^ 存档副本. [2018-04-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2-10).
- ^ 存档副本. [2018-04-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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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mith, D.E. History of Mathematics 2. Courier Dover Publications. 1958: 247–249 [1951]. ISBN 0-486-20430-8.
- ^ Bennett, Jeffrey; Briggs, William, Using and Understanding Mathematics / A Quantitative Reasoning Approach 3rd, Pearson Addison Wesley: 134, 2005, ISBN 0-321-22773-5
- ^ American Heritage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 3rd ed. (1992) Houghton Mifflin
- ^ Smith p. 250
- ^ Brians, Paul. Percent/per cent. Common Errors in English Usage. Washington State University. [2010-11-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1-04).
- ^ Percent (per cent). Oxford Dictionaries. [2010-11-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2-16).
- ^ The Chicago Manual of Styl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2003 [2007-01-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01-05).
- ^ The International System of Units (PDF). International Bureau of Weights and Measures. 2006 [2007-08-06].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0-03-13).
- ^ ISO 31-0 — Quantities and units – Part 0: General principles.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 1999-12-22 [2007-01-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7-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