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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存檔/202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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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lphinforest

請實施編輯禁制,暫停該用戶使用提報提刪等工具(建議一個月)、暫時禁制編輯在世人物和社會新聞條目(建議三個月),若違反禁制或者再有沒禮貌的狀況請對該用戶實行短期封禁。
  • 發現人:章安德魯留言2024年8月28日 (三) 22:35 (UTC)
    您首先在我的UserTalk頁面留言無端指控扭曲事實,我卻不能夠ping您來進行辯證與對話,若ping即構成騷擾,率先發起單向的無效溝通來指控對方騷擾無異於碰瓷行為。章安德魯作為近年淡出中文維基百科的管理員,只因我在關於毛畯坤條目的存廢與關注度論辯未順其意,一再指出其論述的邏輯漏洞與雙重標準,即一再嫻熟運用維基百科的行政工具指控我存在騷擾行為,而不是正面回應其論述的漏洞,這種行為存在濫權疑慮。--Dolphinforest留言2024年8月29日 (四) 00:50 (UTC)
    發現人主張我輿論未審先判編輯行為的三個案例:
    1. 廖先翔,廖先翔在廖正良關說案件中,作為辦公室助理參與施壓的執行,為台灣司法系統、案件當事人不爭執之事實,參見臺灣高等法院 108 年度上訴字第 4093 號刑事判決書。當前案件為高等法院更二審訴訟當中,然而更審的理由與廖先翔的行為無涉,如前述,廖先翔的行為已是高等法院二審判決的不爭執事實。維基條目編寫人能否援引司法判決書內容作為編輯主要依據可以討論,但顯然並未涉及未審先判,反而是已審已判的事實陳述。
    2. 林睿庠,美國司法部公開的起訴書,提出大量客觀證據,獲得全球性通訊社美聯社等台灣各大媒體引述,並且有台灣媒體為其撰寫人物傳記,顯見此起訴依據的可信度與關注度,以及條目撰寫的事實基礎。閣下質疑美聯社為不可靠之新聞來源前所未聞。
    3. 毛畯坤,如前述回應,條目建立之初,案件描述經多個可信的媒體引述,且地方法院已進行事實判決,當事人至今未提出上訴,何來與其他冤案並陳,主張輿論未審先判的依據。
    維基百科是開放、動態可供編輯的文本,既然此在世人物引發的特殊性與關注度是確定的,維基百科編輯者應該做的是完善條目,持續維護條目資訊的中立性與正確性,以及檢驗來源的可靠與否,而非消極地提交條目刪除,並沒有任何編輯手冊主張生者的爭議案件描述,皆需司法判決定讞維基百科才能記述,因為維基百科是可以持續編修的。提交人把對缺乏近用性的靜態文本新聞媒體的批評,強行挪用至維基百科上,並視為編輯天條,未能理解維基媒體環境的差異性與特殊性令人遺憾。--Dolphinforest留言2024年8月29日 (四) 02:41 (UTC)
    我承認我對於直拗、缺乏溝通誠意與一貫邏輯的主張缺乏耐心且用詞尖銳,但我並未使用任何不禮貌的言詞,若有請閣下節錄提出事實舉證提供公評,而非扭曲事實貼標籤,閣下一再因為論辯的走向未順您意,即輕率魯莽地指控他人行為不當,貴為掌握高人一等行政與裁判權力的管理員,仍有此類不文明行為屬實令人遺憾。--Dolphinforest留言2024年8月29日 (四) 03:03 (UTC)
    在這裏回應觀點問題。請見批評和讚揚,裡面提到「如果對主角的批評和讚揚與主角所受到的關注有關,能從可靠的第二手來源中取得」,對照目前維基百科內的條目運作,9成以上來源都是從新聞報導擷取而來,新聞報導的來源被定義為一次文獻,太接近事件本身,應該要小心引用,而維基百科內的相關類型條目,已經都偏向大量引用新聞來源的內容,而且可能大部分的編者近乎無意識採取「新聞不會錯」的樣態編寫條目,也經常出現原始副本以及近似復述內容,故在中立觀點之下,個人以為此類型條目自然都有POV問題,顯露多或少而已。另題外回應閣下的DYK條目,閣下的條目讀來就是認為新聞沒錯,然後就大方地介紹該條目主,即使可能是外界已經認定事實,但個人認為能夠有更妥適的處理方法,而不是「因為新聞說的,所以就大方寫出來」這樣的方式運作。這是我放上POV模板的理由,不過因為確實存有報導,也符合大眾口味需求,本人不會放置關注度模板的。--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8月29日 (四) 04:00 (UTC)
    另外回應閣下被提報問題,在這個布告板,著重在於溝通,提報人雖然把您提到這裡,也提出了管理建議,不過您還是可以站在溝通的角度儘量化解衝突,有時候提報只是個溝通手段,或許提報人也真不知道怎辦好,才來到這裡提出協助請求。每個人觀點各有不同,在這裏是依據WP:共識運作的,本人對您的條目認為應該刪除重建,是因為本人認為確實可以站在更廣的角度看待這件事,而不是只聚焦在罪犯身上,在這事件中,受害者的聲音幾乎沒有了,在維基百科中立的觀點之下,是不是能有更不偏頗的方式處理條目呢?--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8月29日 (四) 04:09 (UTC)
    當然您是被提報的人,還要求您要冷靜,也是高難度,或許可以從分析為何會被提報了的方向看,或許您能找到和對方有效溝通的語言。--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8月29日 (四) 04:12 (UTC)
    (!)意見,對比本布告欄近期相關案例,我認為此案是在於溝通以及每個人的感受度落差,在WP:TPG的提示或能複習。至於維護模板或關注度提報部分,有疑慮的參與者自然都能提出,即便有大量報導符合關注度,但也要考量爭議性及WP:NOT,方才我也放上了部分維護模板及部分修正。另發生時間對於提出報告沒有即時性。願兩位未來溝通上能冷靜優先。--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8月30日 (五) 03:42 (UTC)
    (:)回應,既然Dolphinforest說到:「……我承認我對於直拗、缺乏溝通誠意與一貫邏輯的主張缺乏耐心且用詞尖銳,但我並未使用任何不禮貌的言詞,若有請閣下節錄提出事實舉證提供公評」(2024年8月29日 (四) 03:03 (UTC))
摘錄Dolphinforest無禮惡言錄
管理員布告板(就是這裡):
「……貴為掌握高人一等行政與裁判權力的管理員」--Dolphinforest(留言) 2024年8月29日 (四) 03:03 (UTC)
「……即一再嫻熟運用維基百科的行政工具指控我存在騷擾行為」--Dolphinforest(留言) 2024年8月29日 (四) 00:50 (UTC)
存廢討論
「……卻自命其社會形象的辯護律師……這種時空錯置與雖千萬人吾往矣的道德姿態顯得非常滑稽。」--Dolphinforest(留言) 2024年8月25日 (日) 16:35 (UTC)
使用者討論頁
「……這種蒼白無力又矛盾牽強的指涉方式,估計只有某些過於敏感脆弱人士能夠聯想出來」--Dolphinforest(留言) 2024年7月26日 (五) 03:47 (UTC)
「……閣下在維基百科掌握與基本邏輯判斷力似乎不成正比的龐大行政權力令我心生恐懼」--Dolphinforest(留言) 2024年7月26日 (五) 03:31 (UTC)
Dolphinforest你需要改一改這種把話說得太過份、一聽就很引戰的語氣。人身攻擊的語調並不適合維基這裡的團隊協作精神。--章安德魯留言2024年8月31日 (六) 21:10 (UTC)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疑似冒充用戶,若確實為本人請登入並重新留言,見下Kenny023的意見。,已由)dt於2024年9月2日 (一) 00:42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

  • 處理:大致同Tisscherry的意見,誠然對條目刪留存在明顯分歧,不過個人希望能透過更多的溝通和體諒來解決,惟針對章安德魯提到的誤掛notability一事還請@Dolphinforest注意,下不為例。個人僅就用戶行為評論,不代表認同任一涉及此提報的用戶於毛畯珅條目存廢之立場。--)dt 2024年8月31日 (六) 12:11 (UTC)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疑似冒充用戶,若確實為本人請登入並重新留言,見下Kenny023的意見。,已由)dt於2024年9月2日 (一) 00:42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

向史公哲曰

  • 向史公哲曰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伍廷芳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在條目主要圖片上打編輯戰,認為一張更清晰的圖片不能被添加為主要圖片,並且說我添加圖片是「為了自我意見去編輯維基百科」。
  • 發現人:老衲留言2024年9月3日 (二) 06:56 (UTC)
  • 處理:非管理員關閉編輯戰問題另請提報至WP:AN3;「為了自我意見去編輯維基百科」確實未做到假定善意已提醒被提報用戶。——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3日 (二) 07:06 (UTC)
    好吧--老衲留言2024年9月3日 (二) 07:07 (UTC)

向史公哲曰、Perinbaba


自由雨日

(!)意見-您好,您恐怕是大誤會了
  1. 以上的說法令人驚奇、這是又一次對不同意見編輯用戶的扣帽了。請回頭看看條目討論頁,Wetrace一直很用心的回應、也早已回覆所謂own的指控。
  2. 在下長期關注人權議題、創建人權專題,問題在於這一敏感相關條目,長期來,遭遇一些用戶、此前尤其很多新註冊用戶,違反維基方針,強加中共鎮壓方等內容;在下在編輯注意相關議題,那就回應討論。
  3. 國際主流看法與中共說法不同、而且反對鎮壓迫害。在下不大理解,有幾位用戶的編輯,與國際社會主要看法不同,有例如形同以「莫須有」理由強加「廣告」模板、掛模板又不提出具體理由,還例如有用戶在這一主題堅持違反生者傳記方針添加中共鎮壓方來源。難道只要符合中共立場的,一些用戶就沒關係嗎?---那是不是有人在宣傳中共觀點呢?
  4. CatOnMars指控稱被當空氣,您恐怕誤會了。關於「PRC是否認定」的分類問題,4月就已經有討論過、在下與其他用戶也詳細說明交流過。最近有用戶提出,在下列舉了法律上、國際媒體BBC等、國際著名人權組織、中國著名人權律師資料清楚說明。---這認定顯然就是存在爭議,PRC法律、主管機關就是沒有。-----依據WP:頁面分類:分類條目一定注意WP:中立觀點。除非顯而易見且沒有爭議(例如張國榮定是香港人)不然不要對條目歸類。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1日 (日) 14:45 (UTC)
請別在侮辱他人智商,看到別人反對就是別人是中共觀點,連別人觀點都弄不清楚是什麼,帽子扣的比誰都快,還要賊喊捉賊,老子家裡還挨過文革批鬥過呢!----Cat on Mars 2024年9月1日 (日) 15:13 (UTC)
CatOnMars您好,(1)在下沒有去對哪一用戶扣帽,在下上面列舉例子是存在狀況,就是有用戶非要違反生者傳記方針強加,還持續在這一主題條目中在編輯。添加廣告模板,就是不提具體理由。(2)希望您再看看【Talk:法輪功#用戶添加分類_違反頁面規範要求「顯而易見且沒有爭議」】,在下已很明確說明,確實存在爭議,連PRC的法律、主管機關、兩高解釋都沒有明文,國際人權組織例如自由之家報告也稱「中國律師和國際法律專家認為,除了共產黨檔外,沒有任何法律把法輪功定性為「邪教」」。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1日 (日) 16:30 (UTC)
@CatOnMars,@Wetrace,打擾兩位,貌似離題了,請不要繼續,謝謝。--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9月2日 (一) 03:49 (UTC)

自由雨日

把別人提報至「當前的破壞」還有臉叫人協助?

下次閣下加入誹謗性內容之時(如閣下於Wikipedia: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的編輯)就是閣下遭到封禁之時

不建議@薏仁將NAC關閉管理員布告板的提報。wikitext中明確寫了「非管理員僅可標記已執行的封禁」。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9月3日 (二) 11:38 (UTC)
理解,之後會避免可能會遭誤解的舉措,或者取得管理員同意後再為之,感謝提醒。--薏仁將🍀 2024年9月3日 (二) 11:50 (UTC)

自由雨日

枳白、自由雨日


A1Cafel

關於提報內容,尚請當事方@A1Cafel君勞煩移步至此處說明,謝謝。薏仁將🍀 2024年9月1日 (日) 06:17 (UTC)

這算不算重覆提報?在管理員結案後僅數小時再提,有擾亂之嫌。--A1Cafel留言2024年9月1日 (日) 08:21 (UTC)
另外SPI區域也有關閣下的提報,若有必要,您也可以視情況做說明,謝謝。--薏仁將🍀 2024年9月1日 (日) 08:24 (UTC)
@薏仁將有留意到,但我從未有做過在SPI列出的行為,而監管員已證我的清白。我亦相信「清者自清」,毋須多作解釋,如果仍然不相信我也沒有辦法,而時隔一個半月在未有新理據下再提亦屬WP:輕率指控,明顯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A1Cafel留言2024年9月2日 (一) 06:54 (UTC)
管理員都重啟調查了,真覺得「輕率」的話建議閣下去問問atb怎麼回事。--Y. Sean 2024年9月2日 (一) 08:44 (UTC)
(!)意見:就該提報內容資訊顯示,未見當事雙方於任何一方使用者討論頁面或者在該條目的討論區針對於翻譯的問題多做說明討論,而逕自上提至布告板,這點感到遺憾,雖然在爭議解決指引相關章節內容並未否定提報爭議至布告板交由第三方裁定這條渠道,但鑑於本區域以及AN3區域,管理員的角色多半以調解諮詢為主要,且通常不會主動介入,主要是讓當事雙方及議題參與者能夠就議題的部分參與並協調,然,當事任一方希望管理員可以主動介入,又期望其處理能得到相對的預期結果,此等期待雖然可以理解,但如同前方所述,此布告區域並非VIP的急切性,有些提報案子在經過一段期限後乏人關注便會進入存檔;而導致可能日後當事方未能得到相當的反饋或者提醒以及討論程序,而又造成的相同的不適當行為再度遭到提報,反覆的惡性循環可能也會加深涉事的用戶彼此之間的芥蒂與誤解,個人建議,為了避免反覆積累的不適當行為與不良提報循環擴大衍生,請涉事雙方請應當在爭議發生當下應設法將自己的想法傳遞給對方(不限於條目討論區、當事方的討論區、互助客棧請求討論邀請對方)使對方能夠清晰明確的知悉你所傳遞的訊息及想法,逕而針對爭議議題/問題部分協商討論出一個可以接受的折衷方案/共識,此等為優先考量,而提報,則應當為任一方溝通無效、彼此認知差異過大、明顯的各說各話…等前述徵兆出現再予以上提布告板,以上意見說明,供二位當事方參考。--薏仁將🍀 2024年9月2日 (一) 00:57 (UTC)
感謝您前來調解。您翻一下其討論頁的存檔20,我一年前已經警告過他了,而此君在其它地方表示WP:不要給老用戶發模板,出於對他的尊重,我決定不再發送警告模板。而我在2023年8月的警告已經明確點出他的問題,也請他改善了。他至今仍不改善,很顯然是「任一方溝通無效」。--Y. Sean 2024年9月2日 (一) 06:04 (UTC)
您也許可以考慮以非正式(不使用罐頭提醒)的方式私下提醒知會的方式告知於他,明確的表達條目內容可能那邊出了問題,並非對方表示不要發罐頭訊息,您就直接錯過表達問題的最佳時間點,很多事情如果沒有反應,擱置,可能會加劇問題。--薏仁將🍀 2024年9月2日 (一) 06:46 (UTC)
我有嘗試過解決,但對方完全不滿意,感覺我與他是身在兩個世界,另一爭議見WP:FAC#革命前夕。--A1Cafel留言2024年9月2日 (一) 06:57 (UTC)
那麼我僅能就協調者的立場來替這則提報當事雙方因近乎苛求完美而表達遺憾了...--薏仁將🍀 2024年9月2日 (一) 07:21 (UTC)
雖然是我的建議、但我的本意還是希望兩位能夠試著溝通或冷靜地聊一聊,避免往後再發生。
這裡想回應案例條目,首先見Wikipedia:翻譯指引的指引,被提報使用者是有經驗的前輩,我認為至少要知道放置{{Translated page}},不過打從我來巡頁面到現在,發現會執行這部分的使用者確實不多,但還是希望未來能補進,讓更多使用者知道這是對姊妹站的尊重,至少要盡量做到。此外條目內文雖然修飾過但還存有翻譯腔,來源部分想建議再確認是否更新及有效,因為條目不是我理解的,也暫時無時間僅對行文修飾,故我選擇了放置兩個相應模板提醒其他使用者協助。題外剛剛發現在我放上翻譯模板後,有其他使用者讀了頁面並且也提出修正了。
維基百科是協作的空間,兩位是各有其專業及想法的使用者,我覺得或許在此基礎下,如果被提報使用者往後願意接受建議,現在開始重新檢視自己建立過的條目,而提報使用者也能就自己的專業在條目討論頁提出改善建議,各退一步合作互相幫忙,事情能有更多轉圜空間的。--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9月2日 (一) 03:45 (UTC)
上文仍未完成,如果拿一篇仍未完成的條目來提報是不可理喻。--A1Cafel留言2024年9月2日 (一) 06:44 (UTC)
改善條目是治標不治本,該改善的是條目主編。而我和黑暗魔君也給過此君許多改善條目的建議了,可惜沒用。溝通自然是必要的,但我認為目前A君並沒有想要溝通的跡象(看看WP:GAC#2011年4月福島地震,再看看他在提報這邊回什麼)。--Y. Sean 2024年9月2日 (一) 06:10 (UTC)
我在現實生活也是忙碌,未能無時無刻在線,這樣被解讀成未意溝通是完完全全的陰謀論,「來說是非者,便是是非人」。--A1Cafel留言2024年9月2日 (一) 06:44 (UTC)
請問閣下為何在用戶的多番提醒下仍執意不檢查來源,繼續把英維的錯處照搬過來呢?閣下全然不停止或改善這種行為,那麼@Y. Sean認為無法與閣下溝通完全是合理的。閣下聲稱現實生活忙碌,那麼為何不直接停止明知有問題的編寫手法呢?既然閣下不回應也不停止相關行為,我不認為Y. Sean的提報有任何問題。--黑暗魔君留言2024年9月2日 (一) 07:43 (UTC)
問題在於現實生活忙碌不等於不回應,而且我已選擇在有較多空餘時間寫條目,此等批評是建基於陰謀論。--A1Cafel留言2024年9月2日 (一) 08:09 (UTC)
問題就是你在經過提醒後仍不改善編寫方式,而且你現在依然沒有回答:為何不停止或改善編寫方式,而是執意不檢查來源明知故犯?--黑暗魔君留言2024年9月2日 (一) 08:16 (UTC)
已有改善,起初我過於依賴內容翻譯。--A1Cafel留言2024年9月2日 (一) 08:30 (UTC)
我不關心你怎麼翻譯,總之結論就是你都不看來源,這一點你完全沒有改善。--Y. Sean 2024年9月2日 (一) 08:48 (UTC)
你又知完全沒有改善?--A1Cafel留言2024年9月2日 (一) 08:52 (UTC)
@A1Cafel請恕小弟多嘴說兩句。
  1. 小弟也是現實生活很忙碌、而且時間分配和專注力相當差的人,所以從來不求一次編輯就創建條目。雖然小弟很羨慕例如Sanmosa那些可以連續不斷地寫出GA的用戶、或者像您這樣曾獲動員令「健將」頭銜的用戶,但自問沒有這個斤兩,就只能把草稿先放到自己的沙盒,足夠完善了再放出來。
  2. 小弟現實工作中有一位同事,雖然職級比小弟低,但其實在業界是老前輩。然而小弟有時要他幫忙做事的時候,他會用手上主責的項目很麻煩、很耗費時間為理由拒絕。小弟雖然知道那個項目確實困難重重,但聽多了也不免覺得這位老前輩有點習慣使用它,令自己變得更「懶散」了。希望您不是像小弟這位老前輩一樣。
  3. 如果@Tisscherry君所言屬實(先回頭整理以往建立的條目,不要再往任何評選放條目),小弟認為榮譽以及榮譽感有時會是包袱。所以小弟很早就不再自薦DYK,原因是有時追逐這些認同實在太令人身心疲累了。
以上--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9月2日 (一) 17:55 (UTC)
我是真心希望兩位前輩都能繼續為維基百科提出貢獻,所以試著斗膽建言,但看現況,我想若果管理員做出互動禁制的決定也不是不可能。這樣的結果可能對往後的互動只是埋下更加惡化的種子。
在不想變成這樣的狀況下,再次試著提出建議。給A1Cafel君的是,我的理解整理出來的建議是,能否請您有空的時候,先回頭整理以往建立的條目,不要再往任何評選放條目,若真無法整理也請放置提示模板,讓協作功能發揮發,然後改用小條目的方式分段上稿,這樣您也能降低被盯著的壓力,有充足時間確認來源和翻譯目標條目內文是否符合,這樣的改善較為顯著,對於Y.Sean以及黑暗魔君兩位來說,我想是比較能看得出您的願意改善。
我試著想理解兩位過往互動怎麼會演變成這樣,不過可能也只有您們明白,所以想給Y.Sean君的建議是,如A1Cafel君願意試著採納我的建議慢慢修正,您是否也能稍微不這麼地嚴格,認真說來,目前提出的案例看來是有近似的問題,但還沒有嚴重到非要管理員做出最後的封禁處置,往後若真改善不了,或許從禁止建立條目開始等等的做考量。
每個人多或少都會犯錯,願意聽取建議改善是困難的。先前我也試著調節其他案例,結果有好有壞如下或其他所示。於是想請兩位、兩位是都有其貢獻的使用者,不是真心在破壞,或者不要在這裏拼個輸贏,試試各退一步吧。--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9月2日 (一) 12:50 (UTC)
目前有看到一些改善了。至於在維基百科加入錯誤內容這種事,不可能不嚴格對待。--Y. Sean 2024年9月2日 (一) 16:50 (UTC)
@Y. Sean君,謝謝。若真只是應付,到時再提出便是。--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9月3日 (二) 01:42 (UTC)

Winstonhyypia

在下認為:以上行徑已經屬於闡釋觀點;而Winstonhyypia在條目內容或編輯摘要中加入賭博網站鏈接和內容的行徑,更是同時構成闡釋觀點和廣告宣傳。在下更加認為:凡是在維基百科中加入賭博網站內容或鏈接的編輯,大家都應該自動將其假定為廣告宣傳,直到編者本人證明不是為止。

中少

TjMTDSuwhd

  1. 在《WP:互助客棧/條目探討》與《WP:申請解除權限》張貼相同掛人引戰內容,稱他人「不懂英文」「判斷力差」「惡意破壞」「蓄意報復」(在其討論頁還有「無中生有」「雞蛋裡面挑骨頭」等),嚴重違反WP:善意推定,且本人已第一時間警告被提報用戶;
  2. 在我表示被掛用戶@U:Tisscherry的巡查並沒有問題的時候,被提報用戶咄咄逼人,稱我不立即去其他類似條目做這類編輯就是「雙重標準」,多次強烈要求我去另一條目編輯,WP:為了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稱我與被掛用戶有「不知道有何私人關係」「特殊目的」,繼續持續違反WP:善意推定
  3. 在@U:Kenny023也反對解除被掛用戶權限時,被提報用戶立即指責Kenny023的編輯行為,我援引《WP:可供查證》指出當來源不可靠時、可以同時移除來源和內容。隨後,被提報用戶立即到我4年前創建的條目《浙江省舟山中學》將所有無來源內容盡數移除,超過2,000位元組,並掛上{{利益衝突}}模板(見修訂歷史)。我必須承認,當年我還是新手,寫的內容已經不能用慘不忍睹來形容,所以我並不打算回退被提報用戶的編輯(哪怕提刪我都可能會去支持),但這並不能否認其WP:為了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WP:維基跟蹤騷擾行為。此外,懸掛非常嚴重的{{利益衝突}}模板卻不提供任何證據,實在已經構成嚴重擾亂。
  4. 用戶已經獲7次提醒或警告,已經完全「溝通無效」,達到了需要提報的地步。
  • 發現人: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5日 (四) 22:22 (UTC)
    @TjMTDSuwhd閣下,感謝您的貢獻,首先請先看Wikipedia:翻譯指引,您翻譯自英維,沒有依據翻譯協定放上翻譯自模板,幾個都是本人補上,往後希望您能自己放上。另外,維基百科是協作空間,英維明確有更多資料可以擴充,您在某些條目翻譯了部分,然後改用其他來源揉合文字,這樣似乎不太恰當。還要來源您有再檢視,比對原文文字嗎?這是我重新放回維護模板的原因,協作空間是要讓更多人一起來幫條目完善的,這邊也要致歉本人時間不足,不能幫您完善,這是權宜之計,本人的做法是有空一定會回顧有放模板的條目,也請閣下不要因為看到維護模板,就非常緊張覺得是挑刺行為。--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9月6日 (五) 00:13 (UTC)
    RFDR回應1RFDR回應2。--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9月6日 (五) 01:15 (UTC)
    這邊想給被提報人建議,下次可以直接先找您覺得有問題的人溝通,或俗稱聊一聊,此外閣下真的不用對維護模板有太多的緊張,這是維基百科的機制之一,這裡是協作空間,維護模板的用意更多是讓參與使用者關注,一起來完善條目的用意,並沒有針對行為,這點還希望您能理解。--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9月6日 (五) 01:26 (UTC)
    大概被一堆的提醒/警告罐頭訊息炸到不知道怎麼做,當然新手接到一堆提醒或者模板提示可能真的會緊張到對其誤解,有的時候與其丟罐頭訊息,或許以聊聊的方式告知他們,會比較好些...至於這裡與濫權申訴,我倒建議留給管理員做釐清判斷,當事者再闡述完論點後先暫時迴避這樣子會比較相對好些,等必要時再說明也可,就先這樣子吧…薏仁將🍀 2024年9月6日 (五) 01:40 (UTC)
    @薏仁將建議您在給意見前,先自己梳理一下時間線。是「提醒/警告罐頭」在前,還是其掛人引戰(即「主要」的不當行為)在前?——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6日 (五) 01:48 (UTC)
    這邊我倒是沒有說掛人引戰先或者是被提醒訊息炸到先,不過,有互為因果關係。薏仁將🍀 2024年9月6日 (五) 01:52 (UTC)
    維基跟蹤這一詞,使用上請務必謹慎,並且請嚴肅看待,如果有相關事證證明,那麼請付之如闕提示所有事證,若無,則不建議輕易脫口而出,另外浙江省舟山中學此一條目被懸掛利益衝突模板,依照該相關模板提示:懸掛者必須於條目討論區提出相關說明。由於未見懸掛者在討論區提出說明,已經ping相關懸掛者至條目區說明,還是請冷靜理性溝通為優先。--薏仁將🍀 2024年9月6日 (五) 01:21 (UTC)
    WP:不要為了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
    • 如果有人以「無來源」的理由把你加入的內容刪除……
      • 理當為你的內容找到參考資料。
      • 而不要刪除這個條目中所有沒有來源的語句。
而被提報用戶甚至並非刪除該條目內所有沒有來源的語句,而是通過查找另一用戶的貢獻刪除其所創條目所有沒有來源的語句。--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6日 (五) 01:28 (UTC)
建議冷靜一下吧,平緩之後再面對問題。薏仁將🍀 2024年9月6日 (五) 01:40 (UTC)
奇怪,您每次都叫我冷靜,但您是從哪裡看出來我不冷靜的?--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6日 (五) 01:46 (UTC)
從提報的文字敘述感覺,不過也僅是感覺,當然您個人可以反對我的說法的,這不妨礙:)--薏仁將🍀 2024年9月6日 (五) 01:49 (UTC)
(!)意見
援引ai的評價,不完全代表個人觀點:
自由雨日的描述整體上是比較冷靜和客觀的,他在描述過程中使用了正式的語言,並且儘量保持了語氣的中立,就事態本身進行了清晰、具體、有理有據的提報。不過,即便自由雨日的描述是客觀且冷靜的,我也能感受到其發言中存在有一定的不滿情緒。強硬的語氣、偏惡意的推定以及命令式的文字,都有可能激化原有的編輯糾紛。--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9月6日 (五) 03:46 (UTC)
我擔憂的正是您後半部所提及的可能會發生的情境...--薏仁將🍀 2024年9月6日 (五) 05:00 (UTC)
追求「和平」固然沒錯,但有時一味地追求所謂「和平」,既不公平、也不正義。--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6日 (五) 05:47 (UTC)
( ✓ )同意,當一個人侵犯別人的事物、領域、甚或尊嚴(如此例)時,不斷叫人冷靜、退一步是不合理的。這如同叫學校內被霸凌者不要反抗,容忍到底的作為。--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9月6日 (五) 05:51 (UTC)
是的。而且哪些是情緒激動下針對個人的攻擊,哪些是可能給整個社群造成嚴重擾亂,我還是會判斷的。比如一個多星期前有用戶曾在他自己討論頁對我激烈攻擊,但(除非持續不斷)我並不會提報他那種行為。--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6日 (五) 06:11 (UTC)
(!)意見:就...視情況視樣態的發展趨勢,有時新手不諳規範,有時則是彼此訊息的傳遞認知上的誤差,也並非要某一方全容忍委屈求全,只是在提報至布告欄前得要再審酌思考:是否得真要非走到這一步?是否完全無轉圜的餘地?我想這是必須得思考的,因為提報到布告欄,有時管理群正好忙碌或者不會主動介入時,案子轉到存檔,那麼下一次,再因為前述態樣復發,再提報,那麼只會加重事情的惡化程度,你們認為我一廂情願、爛好人、和事佬,甚至於不認同我的看法,無所謂,但是,請考慮上布告板,有那些case不是因為因小事蔓延擴大為大事?有可以消停/消弭的機會卻是一再錯失?仰賴管理員,但有時管理員不會主動介入反而增加彼此對峙,請你們實際思考後再說說這案子有沒有機會可以被避免提報的可能性或者折衷方式,以上,特別說明。我想您們態度都如此表態,那麼我想我也沒什麼可以插嘴的,是吧?--薏仁將🍀 2024年9月6日 (五) 06:14 (UTC)
作為被到處掛的人來說,不曉得為什麼現在變成看來在討論自由雨日君了。我也到對方的討論留言了,我想自由雨日君決定到這裡提報是有經過考量的,在我看來被提報人因為我有許多不滿,或許也因此有了情緒,希望被提報人能夠冷靜回應。--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9月6日 (五) 06:26 (UTC)
(~)補充:我個人也不希望這麼有情緒,因為太過於情緒會妨礙事情的處理,另外,僅希望執著不會傷害到自己和他人而不自知(這是對我自己說,同時也是對你們講),有則改無則勉,以上。--薏仁將🍀 2024年9月6日 (五) 06:32 (UTC)
(!)意見,個人也看不出哪裡不冷靜,整理提報有條理,個人非常佩服,我沒有這麼仔細的耐心。--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9月6日 (五) 01:49 (UTC)
(!)意見:自由雨日君很正直,在下同樣欽佩。個人認為不存在「不冷靜」之說。--Kenny023留言2024年9月6日 (五) 02:19 (UTC)
  • 處理:Tischerry已給出解釋。請TjMTDSuwhd保持善意推定。-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9月7日 (六) 02:16 (UTC)
  • 經考慮後認為有維基跟蹤行為,到用戶的創立一段時間的條目進行騷擾導致用戶受困擾。封禁兩天。-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9月8日 (日) 15:42 (UTC)

    中少

    一一四五一四

    自由雨日

    @ShiinaKaze,是否可以請提報者説明一下,您提到的封鎖威脅,騷擾,及造謠您主張專業主導權,指的分別是什麼?讓其他維基人比較容易瞭解發生了什麼事。謝謝您。--Wolfch (留言) 2024年9月11日 (三) 04:27 (UTC)
    好的,感謝您的提醒,我會補充說明。--Shiina留言2024年9月11日 (三) 04:38 (UTC)
    別人警告你有機會被管理員封鎖,怎麼就成為了「自由雨日對你的封鎖威脅」,尋思著他也不是管理員啊?
    你說他「造謠」,可是你的言行(「如果你作為非計算機專業,請勿在中文條目傳播錯誤知識與內容,而是留給相關專業人員回答」),明顯符合Wikipedia:條目所有權#言行中第一和第二條的定義,明顯暗示自由雨日君「沒有資格編輯」,進而對條目宣示主權。--Benho7599 堅決擁護以芙寧娜同志為核心的楓丹 2024年9月11日 (三) 06:16 (UTC)
    那只是通用的警告模板,怎麼就騷擾造謠了?
    話說自由雨日最近怎麼一直人坐鍋來--某人 2024年9月11日 (三) 06:23 (UTC)
    該說他運氣不好嗎?一直被拿來此區烹煮...--薏仁將🍀 2024年9月11日 (三) 10:33 (UTC)
    話說,我一直有個疑問,這種通用的警告模板是任何人都可以發嗎?還是限定於管理人員。——航站區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18:39 (UTC)
    @航站区是任何人都可以發的。——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2日 (四) 19:07 (UTC)
    確實是人在家中坐,鍋從天上來,僅Wikipedia: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存檔/2024年9月就有好幾次了。——航站區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18:41 (UTC)
    @ShiinaKaze君,您的確有條目所有權主張的言行範例中的第一類與第二類情形(以Special:Diff/84166477內容來看,言下之意是暗示其他沒有相關專業背景知識的用戶不適合該條目的編輯),這的確有條目所有權主張,您閣下請自己好好點進去本文藍色字體的相關規範資訊閱讀,再對比您的言行,對方的警告是否有不當,請您自己思考看看,謝謝。--薏仁將🍀 2024年9月11日 (三) 10:32 (UTC)
    稱他人「沒有資格編輯」會打擊一個人的編輯信心,應該假定善意。--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9月11日 (三) 06:54 (UTC)
    他原話倒不是說我「沒有資格編輯」,是叫我「勿在中文條目傳播錯誤知識與內容,而是留給相關專業人員回答」()(當然差不多都是OWN的意思,所以我發了相關的警告)--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1日 (三) 06:58 (UTC)
    離題討論,建議兩位應該前往客棧討論(Hoben7599摺疊)
    @Allervous@自由雨日我有時候覺得假定善意都已經有點濫用了,如何界定底線和邊界,每個人心中的尺度都不一樣。類似於閾值低的人覺得是冒犯,閾值高的人覺得無所謂。——航站區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18:48 (UTC)
    @航站区這裡的例子,顯然是提報人幾乎完全沒有假定善意,而不是濫用……其他例子嘛……有時候確實會濫用,只能說視情況而定咯。——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2日 (四) 19:07 (UTC)
    @自由雨日不知道假定善意有沒有量化標準,還是全憑主觀臆斷?——航站區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23:36 (UTC)
    @航站区當然沒有量化標準。——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4日 (六) 13:34 (UTC)
    @自由雨日 不會吧,連個紅線或者底線都沒有嗎?那全世界 文化 宗教 教育 家庭 社會 種族 等各方面因素不同,你跟別人說話,你覺得很正常指不定戳了別人的敏感點,那不就是觸發了假定善意?——航站區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13:42 (UTC)
    @航站区我沒有很理解您的意思……如您想繼續討論這個問題,可以到我的討論頁!——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4日 (六) 13:46 (UTC)
    @自由雨日我評論的是Allervous說的WP:假定善意,怎麼會跟本案無關?請勿曲解我的意思。——航站區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13:50 (UTC)
    @航站区請勿再進行離題討論。@Tisscherry:幫個忙,請摺疊這部分討論內容(我已摺疊了兩次均被回退了),謝謝!--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4日 (六) 13:57 (UTC)
    你是怎麼判斷離題了呢?提報者所圍繞的就是假定善意所導致的誤會啊--航站區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14:02 (UTC)
    然後我根據@Allervous所說的內容,想跟@自由雨日核實一下假定善意的底線和紅線,這也被誤解成離題的話?我覺得有被冒犯到,是不是也觸發了WP:假定善意?--航站區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14:05 (UTC)
    @Hoben7599Tisscherry似乎不在,您能幫忙摺疊一下這部分討論嗎,已經嚴重離題。--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4日 (六) 14:11 (UTC)
    @自由雨日請指出 閣下認為的 從哪句話開始離題 謝謝--航站區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14:13 (UTC)
    排版相關內容(由自由雨日於2024年9月12日 (四) 19:28 (UTC)摺疊)
    (※)注意不要亂挪動我回復的位置,我是根據上面的回覆而回復的,你把我挪最下面,顯得我這段話很突兀。——航站區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19:19 (UTC)
    @航站区已經多次強調了,請閱讀《WP:討論頁指引》,新留言應該放在下方。並不是我「亂挪動」,而是您「亂回復」…… ——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2日 (四) 19:21 (UTC)
    但是每個人評論後面都有[回復]啊,點了回復,也並沒有自動排在最下面啊。--航站區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19:24 (UTC)
    這一定是您使用不當,因為我點回復都是自動排在最下面,我在對您留言排版前甚至都是參考「回復」按鈕矯正位置的。--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2日 (四) 19:25 (UTC)
    無所謂,不糾結這種小問題,早點休息,晚安--航站區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19:26 (UTC)
    晚安。--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2日 (四) 19:27 (UTC)
    (!)意見,如果是誤會警告模板的意思,經過大家的解說也明白了,或許可以考量撤回請求。--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9月11日 (三) 10:41 (UTC)
    就怕提報者仍看不懂我們的意思,那這樣就頭大了。--薏仁將🍀 2024年9月11日 (三) 10:42 (UTC)

    航站區、HK5201314

    排版相關內容(由自由雨日2024年9月12日 (四) 19:12 (UTC)摺疊)
    @航站区(※)注意:您挪動了他人(@Patrickov)的留言(版本差異),將他在您提報區的留言挪到了@HK5201314的提報區,這非常不合適,請儘快移回!已由航站區移回)——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2日 (四) 17:58 (UTC)
    感謝提醒,你手動合併兩個之後,我以為全都放在最下面討論,感謝告知!未避免弄混,還是恢復撤回合併吧——航站區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18:07 (UTC)
    @航站区請閱讀頂部第7條說明!--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2日 (四) 18:10 (UTC)
    @自由雨日原來如此,受教了,感謝告知。——航站區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18:12 (UTC)
    我的觀點是,約定俗成十幾年了,怎麼能是十幾個人一兩個月內所達成所謂的「共識」?這種重要的方針討論,沒有通過大範圍通知通告就進行,到時候生米煮成熟飯,那些錯過討論的用戶怎麼辦,誰來代表他們的「共識」?——航站區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19:03 (UTC)
    非常不幸地,3人或以上就可以製造共識,這個不是方針、指引或完整的格式手冊,只是格式手冊的一個小分段,由十幾人在4個月內無間段討論已經足夠了。事實上,這個提案的參與人數是近期內最多的(格式手冊類別),其他正公示的提案比這個提案的參與人數是一半也沒有,這個是中維互助客棧正面對的問題。--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0:54 (UTC)
    @HK5201314我有點驚訝的是三個人就夠了?那不是應驗了一個成語三人成虎?(該成語僅僅只是成語,不代表任何情感因素)如果一個十幾年的約定俗成,能在短短幾個月在少數人討論中就修改了共識和方針,我認為這太過於不公允了。如果這次成了,那下次同樣有人也可以用相同的方法修改共識,那麼何為共識,最後就變成了誰都可以修改的「兒戲」。那麼一旦出現兩撥意見相左的人,共識可以變成來來回回的拉鋸戰(今年共識是A 明年共識是B 後年共識又變成A)——航站區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1:29 (UTC)
    [[Wikipedia:共識#共識可以修改]]--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1:40 (UTC)
    WP:CONLIMITED 部分編者在特定地方和時間所達成的共識,不能凌駕更廣泛的社群共識。
    Wikipedia:何謂共識#不是閉門造車 一個編者小團體的共識並不能超越又更廣泛的編者討論形成的方針和指引。
    Wikipedia:制定新規則時,沉默不代表同意 制定新規則時,沉默不代表同意。為了避免說明泛濫,方針或指引的草案都應經過廣大維基社群的討論來取得共識。
    ——航站區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2:38 (UTC)
    我剛剛注意到,好像@HK5201314和本人都在提報方面存在一定的問題,提報流程寫的是「2.如果您發現了不當行為,請使用適當模板警告違規用戶。3.如果您的警告無效或對方已經嚴重違反了有關方針和指引,請點擊「舉報不當行為」按鈕進行舉報,並在表單中描述被提報人有何不恰當行為,最新的報告應放在本頁最頂端。」我們倆都沒有給對方發送模板警告對方就直接提報了。囧——航站區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23:34 (UTC)

    Z7504

    • Z7504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此前因它事被警告後與我討論時繼續假定惡意,持續使用情緒化、攻擊性言論擾亂討論,例"懶成這樣"、"發神經"、"擺爛"。
    • 發現人: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7日 (六) 08:34 (UTC)
      (+)支持,被提報人長期使用極其情緒化的言論參與各種討論,持續對他人假定惡意,包括但不限於:
      1. 之前我對他的提報(包括此次提報的討論區仍然對我假定惡意,使用極其情緒化的語言)
      2. 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提問:末任中華民國大陸時期一級行政區行政首長列表是否應即時撤銷FL資格,而不用再跑一趟重審流程?
      雖然我不清楚被提報人之前跟社群的其他人有什麼過節,但是與此事無關的人沒有必要去承受被提報人的情緒。我與提報人同樣認為被提報人應該受到處理。且有鑑於被提報人在上次提報以後依舊如此,沒有任何改變,若管理員僅僅只是給一個不痛不癢的口頭提醒,我將繼續發起管理操作覆核請求。———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9月7日 (六) 11:08 (UTC)
      @红渡厨您希望管理員做出什麼樣的處理呢?——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7日 (六) 11:59 (UTC)
      一定期限的封禁,或者禁止其參與社群討論。--———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9月7日 (六) 12:06 (UTC)
      這人的發言有這樣的現象不止這兩次。翻翻之前討論就找到了這個。我覺得這種發言很擾亂討論,而且有很多看像是沒有具體了解具體情況就來發言的狀況。希望管理員可以考慮對於社群討論這一方面進行主題禁制。--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7日 (六) 12:30 (UTC)
      Special:Diff/84123950 - 繼續假定惡意,說我"睜眼說瞎話"。--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7日 (六) 12:21 (UTC)
      本人先前有向@Z7504君請教問題,並不像經常表現出來的樣子,感覺上其實是很親切的人,得到幫助解決問題了很是感激。另外對比之前類似的其他提報爭議,Ericliu管理員曾說過的,討論頁的言論自由度較高,在不是涉及明顯嚴重的人身攻擊之下,個人意見是如果Z7504君想要繼續維持看起來有點酸的路線行走在社群,是他的選擇以及自由,在意的人避免和他對話就可以了。
      不過當然,也希望Z7504君能夠考量這次的提報,被提出來討論的對話內容是不是真的有所冒犯了。--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9月7日 (六) 16:56 (UTC)
      不對吧?「使用極其情緒化的言論參與各種討論,持續對他人假定惡意」,怎麼到閣下口中,變成了「有點酸的路線」?這是一回事?--———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9月8日 (日) 02:10 (UTC)
      @Tisscherry:能理解你與Z7504交流時留下的印象更加正面,但希望你不要無視他真正存在擾亂討論的現象。擾亂討論不應是維基百科社群應該有的言論自由。--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8日 (日) 03:41 (UTC)
      @紅渡廚君,作為讀者,我有時候也覺得您的留言蠻多情緒以及強烈目的性,然後我覺得您開頭就暗示管理員們要「想清楚」怎麼解決(?)似不太妥,不曉得假設閣下若是管理員,會如何看待。
      @0xDeadbeef君,他有發言的自由,但社群也能選擇無視,他確實有回應閣下的動作,我可以理解您的不爽,我想他應該要對此做出回應,不過對應Ericliu管理員說過的以及Manchiu管理員曾作出的處理,我想您也有底,他若打算不前來回應,那結果不會是您期望的。
      我回應的用意比較多是,兩位在上布告欄此之前有先聊聊嗎,或是先讓Z7504君知道,這樣安上「我」很有針對性,我覺得被冒犯請不要這樣等等之類的溝通。如果後續溝通無效,那提報上來也更有理有據。
      我若有理解錯誤的地方也歡迎指正,我也想重申,這個提報我真的不覺得有嚴重到「非殺不可」,所以我才會留言的。當然我很希望Z7504君不要冷處理,我們不想怎麼被人對待,就不要如何待人。--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9月8日 (日) 05:18 (UTC)
      當然不是所有編輯都屬於「非殺不可」,但也有並非非殺不可,但也應當被封禁的編者。
      我所連結的討論串里完全是屬於溝通失敗的一個情況。我覺得Z7504從他用詞上就能看出來他就是為了冒犯其他編者才會以那樣的語氣說話。
      標準的睜眼說瞎話,原來這樣都還有資格嗆人說安全投票沒有Bug - 請問這句話我讓他知道他冒犯我了有用嗎。這句話還能怎麼樣AGF?這不是很明顯具有攻擊性嗎。--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8日 (日) 05:36 (UTC)
      你引用的這句話我認為有待商榷是否WP:假定善意--航站區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14:30 (UTC)
      另外,如果按照英維的說法,能在社群討論不是自由、不是基本權利、而是特權(privilege, not a right)。能編輯維基百科也是一個特權。如果編輯特權被濫用,或參與討論的特權被濫用,則應當收回此人的特權。--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8日 (日) 05:44 (UTC)
      就閣下所特別用綠色字體所陳述對方的原話,對方可能認為安全性投票是有可能引發其他的問題,那個也許算他個人的口語化的用語,是的不能否認對方用戶那種「口語化」發言的確會惹惱一些用戶,甚至會引發爭執,但是我想您也可以預料到後續管理員大概會處理的方向,畢竟要說這是真的屬於惡性評價言辭嗎?好像貌似瀕臨臨界值,但是真的要強求管理員非得要做出相關措施,恐怕管理員反而會認為這可能會有箝制用戶的發言參與議題的自由疑慮,誠如@Tisscherry君所言,越是在此站資深的用戶應當要把握珍惜其帳號信譽與表率,是否真的要「掛人」、「煮人」,那麼是應當再三思量的,當然選擇權全在各位的手裡,其他用戶僅能從旁瞭解勸說,無法做任何要求的。--薏仁將🍀 2024年9月8日 (日) 08:50 (UTC)
      試想換位思考吧。如果我要在你維參與社群討論的要求就是面對攻擊性言論要沉默不語,對於擾亂性留言要無視,我自己被噁心到了我要自己承受,畢竟「掛人」對自己的信譽有不好的導向,那我不如不要繼續在你維參與討論了。
      反正我比Z7504好勸,就來勸我唄。--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8日 (日) 09:02 (UTC)
      倒也不會特別勸您,畢竟諸位在此站待的時間也不短,各式各樣的維基人及大小事您們也經歷比我們還多,不強求您們諸位的個性因此改變,只盼提報此處時再三思量,畢竟ANO與AN3區域的管理員不會直接介入或施以強硬管理手段,這我想您們諸位應當都清楚,我想諸位應當不用特別說,對吧?可能管理員對於此案估計會走一個保守的方式(依照先前的處理)...--薏仁將🍀 2024年9月8日 (日) 09:22 (UTC)
      管理員保守處理就不應該指出問題嗎。--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8日 (日) 10:36 (UTC)
      在場的議題參與者並未說「管理員保守處理就不能指出問題」這等的話,只是倘若處理不如預期,而下次再因故再度對同一個用戶提報,那麼也僅是再添加一筆紀錄,再添增彼此間的「心結」(這詞可能不是用的很妥當),那麼本當有機會解開的結會會慢慢地套牢套死,活結也會逐漸變死結,我想大家諸位應當不樂意見到事件發展成最壞的狀態。--薏仁將🍀 2024年9月8日 (日) 11:02 (UTC)
      薏仁將確實有這樣的傾向,將提報視作是「提報人」在「掛人」、視作提報人與被提報人兩人之間的紛爭。--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8日 (日) 09:29 (UTC)
      @0xDeadbeef君,我想補充說明、我沒有覺得提報動作就會影響信譽什麼的,不對的還是要求關注,我當然承認,您在此提出的內容確實有針對性的冒犯,但若因此得出不再參與討論真的可惜了,能夠不怕麻煩在客棧發表意見並且幫助社群討論前進的使用者不多,就算這個提報結果不如預期,也希望您不要因此氣餒(各種方面的)。--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9月8日 (日) 09:47 (UTC)
      其實我也不能明白,為什麼Z7504君會選擇長期如此和社群對話,我有留言給他了,只能希望一位關注優良及典範條目的編者,視野範圍不只如此。連結的討論串看下來、是不能理解這樣的發言對於討論的進程貢獻為何,但若結果論說、對比ANO和AN3近期的提報來看,只此一例獲得「理想的處理」,我想這不是只有炸鍋能形容得了。參與社群討論的特權一說,我倒覺得或許用對自己的使用者帳號珍惜度來看,長期參與社群的註冊使用者,應該要考慮到珍惜每次決定發言的機會,在社群留下的每個字,是能代表這個使用者帳號的信任感累積程度。--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9月8日 (日) 08:25 (UTC)
      Special:Diff/84138741Special:Diff/84138746,人家一點都不在乎你的溝通,轉手就把你的留言存檔了--———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9月8日 (日) 11:06 (UTC)
      是的。Tisscherry明顯是想保Z7504的,結果後者直接存檔,甚至還留了個「維護清理」的摘要…… ——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8日 (日) 11:14 (UTC)
      我不太確定他是否想保對方,這種揣測不置評--薏仁將🍀 2024年9月8日 (日) 11:16 (UTC)
      就表象而言無怪乎的。不過就另外一方面來說,我更多想知道對方的後續態度,有個說法是調整前進是嗎?若果對方不在乎,看來也要繼續和社群對著酸,那麼我想在這裏介意半天的各位,也不會得到更多互動的反饋了。不過若真要以共識來看,也不是保不保的問題了。
      再換句話說,如果此時有管理員做出主題禁制發言的裁決,Z7504君是否也不在意?--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9月8日 (日) 12:02 (UTC)
      用戶討論區該怎麼用那是他個人的使用權限,我們僅做好自己應當做的就好了--薏仁將🍀 2024年9月8日 (日) 11:14 (UTC)
      話說回來,若被提報人冷處理,接下來該如何處理呢?此處能適用共識嗎?就問看看。--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9月8日 (日) 12:10 (UTC)
      (!)意見,若果Z7504君決定冷處理,繼續看狀況發表對社群無實質意義的討論內容,個人以為除了POINT、GAME之外,WP:NOTHERE也是個要考量的點,畢竟這裏是共構之地。從開頭的共識來看,支持管理員考量做出相應措施。--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9月8日 (日) 16:36 (UTC)
      這得要看管理員怎麼認定了,但我可以理解的是,如果管理員選擇比較保守的冷處理方式,那麼可能也會引起提報用戶的不滿,畢竟一個case被反覆的提及,但未能獲得對應的處置,不過說句真話,無論最終裁示為何,總是無法讓所有人都能滿意…--薏仁將🍀 2024年9月9日 (一) 01:52 (UTC)
    • 最新情況通報:Z7504君仍舊繼續其情緒化、攻擊性言論擾亂討論Special:Diff/84148291。只不過這次比之前算是好一些。———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9月9日 (一) 09:31 (UTC)
      其他用戶的回應,對比上方他的回應、請問這些個版是他「負責管」的嗎?--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11:17 (UTC)
      維基的任何項目從來就沒有誰「負責管」的說法,大家都是義工而已。《維基百科:維基百科不是什麼#維基百科不強迫任何人參與》。--———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9月10日 (二) 02:52 (UTC)
    • (~)補充:被提報用戶方才莫名其妙在《非中文重定向問題》方針討論中留下情緒化的言論,但我實在沒有看出他的留言和我們幾位討論的內容有什麼關聯,我現在也認為被提報用戶似乎最近確實有擾亂討論的現象。另@KethygaEricliu1912微肿头龙——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9日 (一) 14:16 (UTC)
    • 繼續通報最新情況:Special:Diff/84153293Special:Diff/84153365,被提報人仍舊在進行其莫名其妙的攻擊性回應,莫名其妙地認為「各位繼續裝傻」「因為沒有人敢直接對這個列表撤銷FL資格」「維基百科的社群又開始犯這種重複詢問一樣問題的毛病了」。我現在認為此人甚至有些精神不太正常。但維基百科不是精神病院,不應容忍這種擾亂行為。同時考慮到此人完全拒絕針對本提報進行任何溝通,我繼續要求封禁此人,直至此人能夠正常說話。———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9月9日 (一) 15:01 (UTC)
      如果被提報人願意重新和社群展開對話,一切都好說,但看後續的進展,繼續支持暫停被提報人所有WP主題空間的編輯權限,直到願意對社群假定善意(要從這裡重新開始啊)。同時也請社群考量後續,關於優良及典範條目的評選存檔等相關的維護清理工作,我想社群的使用者們都能妥善處理和接手,也是對其簽名的回應,確實是得到多多關注了。--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17:17 (UTC)
      (!)意見:假定當事方無法適時釋出善意展開對話,而持續的以讓用戶苦惱或者瀕臨非文明的情勢態樣,那麼管理員適時介入給與適當的制止,是有其必要性的。--薏仁將🍀 2024年9月10日 (二) 00:23 (UTC)
      嗯,看來編輯狀態就是等下回再續囉。看可以忍多久不獨裁奇葩社群(笑)。--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9月10日 (二) 17:23 (UTC)
    • 這條提報有沒有管理員出來說個話??———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9月11日 (三) 11:28 (UTC)
      我認為這條已經形成很明顯的對於是否封禁、封禁時長、封禁範圍的共識。之前有人說ANM是以社群共識來關閉討論的,我對此觀點拭目以待。
      至於說已有明顯共識為什麼沒有管理員來關閉呢?為什麼呢?:-)--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13日 (五) 09:26 (UTC)
    • 處理:被提報人的行為發生在與條目評選的相關存廢討論及互助客棧/其他,禁止編輯互助客棧/其他相關條目評審討論一個月及在相關條目的存廢討論發表和存廢討論實際無關的離題意見。 -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16:25 (UTC)
      @Manchiu,我想問一下,為什麼我沒有在被處理人的討論頁和封禁日誌頁看到任何的封禁有關的留言和記錄呢?這個封禁該如何施行?--———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9月15日 (日) 01:39 (UTC)
      禁制紀錄,和互動禁制的方式相同,個人猜想可能尚未更新,不過執行時間已經開始。--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9月15日 (日) 01:56 (UTC)

    自由雨日

    Z7504

    Z7504

    因為這樣的吐槽實施永久封禁,是否處理過度? --Zhenqinli留言2024年9月16日 (一) 17:40 (UTC)
    @Zhenqinli我切入的觀點和提報的連結不同,原因不敘述過多(以下方連結為主),但如果對象帳號持續抱持這種觀點發表意見,那本來即使還能運作的狀態也可能漸進繡蝕
    --Rastinition留言2024年9月16日 (一) 17:46 (UTC)
    @Zhenqinli,請你停止長期詭辯,停止對被提報人故意違反禁制的嚴重行為淡化成一句「這樣的吐槽」,否則你也會被提報至本頁。--———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9月17日 (二) 02:02 (UTC)
    在情緒影響下,他看來有不當言辭。但就中維主命名空間創建條目數量而言,他的正面貢獻恐怕比本頁不少活躍人士要多。感覺永久封禁是維基的損失。 --Zhenqinli留言2024年9月17日 (二) 06:40 (UTC)
    @Zhenqinli請您停止長期擾亂。將被提報人的長年累月不當行為說成是「在情緒影響下,他看來有不當言辭」。並且所謂「正面貢獻」,在《WP:封禁方針》中就提到,「過往貢獻絕非免罪卡,不能作為免除封禁的理據。」--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7日 (二) 06:55 (UTC)
    哦耶,管理員英明!--———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9月17日 (二) 01:38 (UTC)

    Z7504

    Rastinition

    (註:此處提報僅為程序性的提報,討論應僅針對是否要實施WP:IBAN,相關原因等請移步上方互助客棧連結討論)

    (附知@RastinitionManchiuYFdyh000

    Ttcath

    自由雨日

    原始碼有這段文字,將"非管理員僅可標記已執行的封禁,針對提報的意見請放在下一行"粗體醒目提示

    離題討論內容(由航站區留言2024年9月19日 (四) 00:13 (UTC)摺疊)
    • (?)疑問幾乎相同的文字留下2次你是希望哪1個被回應我不能肯定,但如果你針對我對你的行動而進行其他多餘的行為,我會認為你正在進行你所謂的他人對你的騷擾行為,並且反實施給其他人--Rastinition留言2024年9月18日 (三) 23:41 (UTC)
      你這個疑問離題了,但是我還是回復一下你,請向下看本條目2024年9月15日Special:Diff/84216466,我跟他提及的是這件事--航站區留言2024年9月19日 (四) 00:00 (UTC)
      你在我發出警告後連續複製貼上同樣的文字到不同版區對我而言很"明顯出自報復心態的處理",如果你討厭別人對你這麼做,你對我這麼做 警告"我也同樣會用你處理別人的方式處理你"
      • 重點是請你固定一個位置,你至少將意見擴大到3個以上頁面,我很明顯不知道要在哪個位置處理
      --Rastinition留言2024年9月19日 (四) 00:01 (UTC)
      WP:假定善意 我是在那個條目看到了聯想到自己的被騷擾經歷所發,同時他還連結到了其他頁面,我也順帶發了,跟你這事沒有關係。另外請固定在一個地方說,就去我討論頁,這裡已經離題了--航站區留言2024年9月19日 (四) 00:08 (UTC)
    • 註:由界面歷史可看,提報人(航站區)回退時很少給出理由(或是就根本沒有寫理由),雖說在編輯爭議中一般兩方都有需要改正的地方,但希望提報人能夠注意與Txkk更多溝通,而不是不留下任何理由就回退,會更容易使編輯戰情況加劇。順便一提,Txkk在編輯摘要中留下的理由可以被認作與提報人的溝通,雖說3RR也是明文規定阻止繼續回退,但是在這一情況中(僅從編輯摘要來看)可能會有航站區更不願意溝通的表現。另外,並沒有任何規定說警告一定需要警告雙方。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19日 (四) 07:33 (UTC)

    待春

    Kinsleyhk

    PÑēüḾôňïę1357

    (!)抗議@Sanmosa請閣下看看此人過去的編輯:不是賭博機構狂熱支持者的人,怎麼會堂而皇之地主張賭博機構作為譯名來源比《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等專業翻譯工具書更可靠(但轉過頭又用《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為賭博機構背書)?怎麼會為了捍衛賭博機構而把翻譯工具書提供的譯名說成是「原創譯名」?怎麼會堂而皇之地在編輯摘要中加入來路不明的賭博網站URL?在下認為:在下的指控一點也不輕率,反而有充足的證據支撐。📕📙📒📗📘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戒賭熱線:2343-2255 2024年9月16日 (一) 23:48 (UTC)

    我覺得你應該要連帶他在其他範疇的其他留言一起來看,你如果認真看一遍的話,你會發現事情實際上並非如你上方所説的一般。我之前也有與他打過交道,我認為你説的話言過其實。Sanmosa Miyamoto Miyoko 2024年9月16日 (一) 23:51 (UTC)
    還請指教:其他哪些範疇的哪些留言?📕📙📒📗📘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戒賭熱線:2343-2255 2024年9月17日 (二) 00:07 (UTC)
    各方面的,比如AFD的、VPT的,諸如此類。Sanmosa Miyamoto Miyoko 2024年9月17日 (二) 00:15 (UTC)
    (!)意見:同意Sanmosa的評價,Winstonhyypia主要與PÑēüḾôňïę1357爭議相關網站能否作為譯名的可靠來源,如此不當指控不利於共識形成。--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2024年9月17日 (二) 02:15 (UTC)
    發生了什麼事?為什麼說我爭議? 我跟隨維基規則編輯(如該網站被認為不可靠, 我會接受結果並做出相應的改變). 我沒有忽略不可靠來源並繼續使用不可靠來源代替可靠來源(請參考馬克西姆·克雷浦/體壹的來源是否可靠?). 我一直以為爭論或爭議是討論規則不是不尊重所定義的規則以身試法.--Winston留言2024年9月17日 (二) 02:37 (UTC)
    ?--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2024年9月17日 (二) 03:20 (UTC)
    我真的不覺得有爭議. 因為我對爭論或爭議的理解是是討論灰色地帶. 當事物是黑白時,就沒有爭議. (請看看上面使用不可靠來源代替可靠來源的例子)--Winston留言2024年9月17日 (二) 07:40 (UTC)
    @Heihaheihaha:實在抱歉,我對和此人達成任何共識已經不抱有任何希望。我現在唯一能做的,就是不停地動用《WP:忽略所有規則》和《WP:孫中山》這兩個核彈選項,以阻止他繼續在加拿大足球相關條目中故意添加和原文發音明顯不符的譯名。
    我的時間和精力都有限,只能維護加拿大這兩畝三分地。其他地區的條目我無暇顧及,只能期待更多不願忽略原文發音的用戶加入了。📕📙📒📗📘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戒賭熱線:2343-2255 2024年9月17日 (二) 03:20 (UTC)
    本人亦不認為持續指稱彼為賭博機構效力有任何益處。綜觀其多年貢獻,未見有長期迴護相關機構之傾向,不過是引用其網站為譯名來源,此實屬相關來源之相對可靠程度問題,固可由社群辯論,惟顯然不宜逕據此認為彼與渠等有所關聯。——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18日 (三) 03:17 (UTC)

    Winstonhyypia

    FreeePedia、紅渡廚

    1. Special:Diff/82357328:陰陽怪氣地表示:期待您的表演,祝您好運!(在後續討論中此人承認陰陽怪氣Special:Diff/82389705
    2. Special:Diff/82390198這是什麼春秋筆法
    3. Special:Diff/84154480
      你本身喜歡在這和人「嘴炮」(此人承認該言論為惡意揣測);
      1.狗咬人一口,人也不可能去咬狗一口。2.對傻逼要儘量敬而遠之。
    • 僅表達不同意見,但不對意見進行進一步解釋:
    1. Special:Diff/82335245不認為屬於WP:FORUM
    2. Special:Diff/82388557有錯誤,但「好多內容都是錯的」有點言過其實。
    3. Special:Diff/83148653不符合刪除理據原創總結的適用情形。
    4. Special:Diff/83488413該模板與刪除理據(原創總結)適用情形不匹配
    5. Special:Diff/83694706此番對Wikipedia:原創總結的曲解令人錯愕且遺憾。
    6. Special:Diff/83496167亦未滿足「A+B→C」
    7. Special:Diff/83877558非原創研究
    8. Special:Diff/83497982不認為屬於非原創研究原創總結
    9. Special:Diff/84143166該管理員對WP:OR未有之「收錄範圍」的理解存在偏差
    10. Special:Diff/84154593不認為違反WP:OR
    • 已對此人擾亂討論的行為進行警告:
    1. Special:Diff/83559556
    2. Special:Diff/84154500
    • 發現人:———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9月10日 (二) 04:55 (UTC)
      閱--FreeePedia留言2024年9月10日 (二) 09:44 (UTC)
      欣賞以下三位樸素的正義感,但在「素質審判」之前,煩請釐清事實(尤其是原委、語境、時間線),明晰維基政策(文明、封禁),而非簡單尋求道德滿足。本來我覺得好像沒什麼必要回應此等無厘頭的誣告鬧劇(畢竟紅某也算這裡無厘頭提告常客),但似有不明就裡的用戶偏信紅某斷章取義的一面之詞而被誤導,管理員亦久未決斷,故作以下說明以正視聽。「僅表達不同意見,但不對意見進行進一步解釋」被認為是擾亂討論並要求判罰,對這個奇怪的理由和要求就不作回應了(參見WP:DISRUPTBLOCK)。以下針對可能涉及WP:WHYBLOCKWP:人身攻擊WP:文明部分作陳述說明。
      1. 首先,斷章取義性質惡劣(此舉有違WP:文明#杜絕不文明行為援引他人留言並斷章取義,以令他人誤以為發言者抱持某觀點而其實際並無持有,或達到中傷之效),針對紅某列舉「不文明言行」之2、3,煩請回顧完整語境Special:Diff/82390198Special:Diff/84154480
      2. 針對上方列舉「不文明言行」之1、2是否屬於違規,參考WP:文明#杜絕不文明行為WP:人身攻擊#例子應該不難得到否定結論,因此不做贅述。
      3. 針對上方列舉「不文明言行」之3的背景作補充說明:紅某在2024年9月9日挑釁式騷擾@本人6次。在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9/09中的Template:鄭州旅遊等模板下5次,挑釁語言為:@FreeePedia,有話就出來說,別把自己憋壞咯。Special:Diff/84146567中1次,挑釁語言為@FreeePedia,出來說話,別裝死。此行為已違反WP:文明#杜絕不文明行為譏諷他人或誘使他人作出不文明行為:故意促使他人作出不文明行為,即使其行為本身未必屬於不文明。編者均必須為其行為負責,此情況同樣如此;是故,用戶如果選擇以攻擊作回應,則不會因受譏諷或誘使而免責,用戶如果譏諷或誘使他人作出不文明行為,則亦不會因為誘使失敗而免責。騷擾,包括維基跟蹤、欺凌、人身或法律威脅、張貼個人資料、頻繁地發電郵或於用戶空間留言
      4. 著重針對上方列舉「不文明言行」之3之語境進行陳述說明。由原文p.s.下次同時段同位置不要@這麼多次。謝謝。還有一點生活小感悟(不要主觀代入):1.狗咬人一口,人也不可能去咬狗一口。2.對傻逼要儘量敬而遠之。3.現實生活貌似更重要。共勉!可知,本人在分享生活小感悟,並希望紅某參考。。。推薦理解版本:如果紅某認為本人是傻逼/狗,就請遠離(不要連續6次@騷擾本人),亦不要效法本人「惡劣」行徑,同時把握現實生活實現wiki-life balance。如果紅某還產生了其他聯想,把自己帶入到狗/傻*,那本人深感遺憾。如果我對好友分享我的上述感悟,註明了不要代入&共勉,一般是很難把自己代入到狗/傻*,進而認為自身受辱。p.s.「傻*」(暫時也想不到什麼溫和詞彙替代)的存在是客觀事實,否則「智者」的存在將毫無意義。當然,傻*未必方方面面都傻,而且辯證看待,今時橫向之傻在縱向來看未必是傻。
      5. 補充上述「不文明言行」之3。由原文謝邀,可惜本人針對此系列模板暫時沒什麼可說的。btw,如果你真要推動所有模板限縮成有限集合(如果你的現實認知&邏輯自洽),都來一個明確收錄標準(雖然我記得你也指控過「原創標準」、為什麼按這個標準之類的問題),比較好的方式是去修改政策(比如說WP:NAV的表述、例子),然後批量提刪,雖然這樣難度較大但會比較沒爭議。又或者你本身喜歡在這和人「嘴炮」(尤其是針對政策的理解分歧)(惡意揣測 but who knows?)。可知,本人在針對紅某一系列極具爭議的提刪行為進行可行的改進建議,並在最後進行了揶揄。
      6. 擱置爭議,紅某提及兩筆警告皆有問題。Special:Diff/83559556WP:PAWP:CIV無關,該警告是紅某主觀認為在該次存廢討論中要只能討論該案,而不能討論該系列模板。Special:Diff/84154500為自由雨日君對本人的提醒,發生在上述所有行為之後,且未達到警告等級。
      --FreeePedia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20:16 (UTC)
      (+)支持,應該讓被提報人節制其行為。--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9月10日 (二) 23:53 (UTC)
      這些人應該要被封一封,才懂得禮貌--Benho7599 堅決擁護以芙寧娜同志為核心的楓丹 2024年9月11日 (三) 06:19 (UTC)
    • (~)補充:僅表達不同意見,但不對意見進行進一步解釋:Special:Diff/83497982不認為屬於非原創研究及原創總結
    • FreeePedia閣下指示我們:人身攻擊的行為是不可取的(Special:Diff/84194582)。因此我強烈要求永久封禁此人。———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9月13日 (五) 11:01 (UTC)
    感覺各編者對於與己有差異的觀點表達反應可能有些過度。這裡我想重複過去的建議:希望大家都能就事論事,避免把與己不同的意見表達等同於不文明。--Zhenqinli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1:50 (UTC)
    很好,我最喜歡就事論事,那請閣下就事論事地告訴我,1.狗咬人一口,人也不可能去咬狗一口。2.對傻逼要儘量敬而遠之。這是否屬於不文明行為呢?--———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9月13日 (五) 12:12 (UTC)
    如果這樣說了,那不屬於文明行為。不過中文維基社群各種指責亂飛,我就剛被攻擊為」擾亂討論」、「詭辯邏輯」、「廢話」,感覺沒太大必要對類似言辭錙銖必較、過於上心,還是把注意力圍繞維基促進知識傳播主題比較好。--Zhenqinli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4:19 (UTC)
    感謝您認同屬於不文明行為。謝謝您--———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9月13日 (五) 14:34 (UTC)
    可以確定 疑似有不文明用語--航站區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14:28 (UTC)
    閣下前半句講「可以確定」,後半句又變成「疑似」,您到底要表達哪種意思?--———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9月14日 (六) 15:08 (UTC)

    1. 2024年2月,紅某在Special:Diff/81689891中對日期20220626君攻擊道:你有沒有接受過九年義務教育?你小學語文老師怎麼教你的?你小時候考試的閱讀理解都做了多少分?並被提告到WP: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存檔/2024年2月#紅渡廚
    2. 2024年5月,紅某在Special:Diff/82740537中攻擊本人:請你稍微動一動你那生鏽的大腦:……本人就該行為作明確WP:人身攻擊提醒Special:Diff/82746075
    3. 2024年7月,紅某在用戶頁對多人進行人身攻擊,FradonStar君對紅某提告WP: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存檔/2024年7月#紅渡廚後,該版本用戶頁遭刪除,Special:Diff/83476978管理員亦針對WP:文明進行提醒。
    4. 2024年9月,紅某在Special:Diff/84192518攻擊本人:您是說User:FreeePedia這種人嗎?你說這種人吧,語文能力語文能力不行,邏輯能力邏輯能力不行,還喜歡在那講英文,中文都沒搞明白。只讓人覺得可笑。本人就該WP:人身攻擊行為作出正式警告Special:Diff/84194582
    5. 同月,在剛警告過後,紅某仍在Special:Diff/84194582中攻擊本人還好意思說我偷換概念,這恰恰證明了你語文水平差的事實。本人就該行為作最後警告Special:Diff/84199320
    6. 同月,在被最後一次警告後,紅某繼續在Special:Diff/84202800中攻擊本人:……實乃遊戲維基規則的偽君子!

    二、違反WP:WHYBLOCK騷擾或其他不文明行為

    1. 紅某在5天內@本人8次,尤為過分的是2024年9月9日騷擾@本人6次。在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9/09中的Template:鄭州旅遊等模板下5次,Special:Diff/84146567中1次。此舉有違WP:文明#杜絕不文明行為騷擾,包括維基跟蹤、欺凌、人身或法律威脅、張貼個人資料、頻繁地發電郵或於用戶空間留言
    2. 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9/09中的Template:鄭州旅遊等模板下發布挑釁式語言@FreeePedia,有話就出來說,別把自己憋壞咯5次,在Special:Diff/84146567中發表挑釁言論@FreeePedia,出來說話,別裝死1次。此行為已違反WP:文明#杜絕不文明行為譏諷他人或誘使他人作出不文明行為:故意促使他人作出不文明行為,即使其行為本身未必屬於不文明。編者均必須為其行為負責,此情況同樣如此;是故,用戶如果選擇以攻擊作回應,則不會因受譏諷或誘使而免責,用戶如果譏諷或誘使他人作出不文明行為,則亦不會因為誘使失敗而免責。
    3. Special:Diff/84192518Special:Diff/83497982不要「偷換概念」,非原創研究不是原創總結,連結與文字不符斷章取義為「OR不是原創總結」,且刻意忽略引號中文字的特殊語義進行歪曲攻擊。以及在Special:Diff/84158712中斷章取義Special:Diff/82390198Special:Diff/84154480。此舉有違WP:文明#杜絕不文明行為援引他人留言並斷章取義,以令他人誤以為發言者抱持某觀點而其實際並無持有,或達到中傷之效

    三、有違WP:WHYBLOCK遊戲維基規則

    1. 紅某在Special:Diff/83688277中說道而且一個模板需要用到2個以上參考資料,明顯屬於綜合已發表材料的原創總結。在Hotaru Natsumi君等人的解釋後Special:Diff/83502797,依舊在Special:Diff/83525017WP:原創總結強行解讀。有違WP:GAMETYPE1.惡意的維基訟棍——使用方針字面意思侵犯方針本質的行為。5.試圖強行曲解方針,或者無視社群慣用標準,強行使用自己全新的解讀作為「適用標準」。
    2. 反覆強推不獲社群共識的觀點:WP: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8/29#Template:老濟南城WP:存廢覆核請求/存檔/2024年9月#Template:濟南古城WP:存廢覆核請求#Template:濟南古城。有違WP:FILIBUSTER1.故意拖延或冗長辯論——反覆強推某一明顯不獲社群共識接受的觀點,事實上阻礙了基於方針能形成的解決方案。
    3. Special:Diff/84194582中說道還好意思說我偷換概念,這恰恰證明了你語文水平差的事實。試圖通過強調邏輯而淡化攻擊性。有違WP:SANCTIONGAME試圖淡化人身攻擊言論的敵意,而拒絕道歉。

    四、有違WP:WHYBLOCK打編輯戰,尤其違反回退不過三原則者。在[13]大幅刪除後造成參考文獻出錯且拒不修復,並回退3次。

    五、其他

    1. 違反WP:禮儀WP:假定善意的行為就不勝枚舉了。
    2. WP:刪除方針有言:請在提刪、刪除頁面前注意:若能改善頁面的違規部分,使頁面仍有保留價值,務必先考慮改善頁面,而非提刪、刪除頁面。而紅某非但無改進意願,且其多次草率提刪(如:WP: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7/21#Category:政治人物WP: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8/14#南京民國建築WP: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5/22#Template:湖湘建築WP: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6/19下的名人故居),正如貓貓的日記本君的評價Special:Diff/84011745不用急躁,提刪一張嘴,保留跑斷腿也不是針對這一兩個提刪而言的,而是針對閣下既往的一系列提刪而言的,類似南京民國建築、青島德國建築之類的案例,但凡提刪前先搜一下也不會直接蹦出刪除的結論。

    六、紅某的其他不當行為WP: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存檔/2024年7月#紅渡廚

    甜甜圈真好吃

    Chinuan12623

    Chinuan12623

    JustinHK1002

    Kiraclyne

    @218.187.83.21,還沒細看編輯內容,但請IP用戶保持理性,避免情緒性發言。依您在Kiraclyne用戶頁留言的編輯摘要來看,您可能對維基百科還不太了解,也較有可能被大家認為您在進行破壞。--Wolfch (留言) 2024年9月24日 (二) 08:32 (UTC)
    您可以檢查我在黑神話悟空的編輯記錄,每段文字都是經過推敲,並非胡編亂造和加入大量子虛烏有內容。但Kiraclyne回退多於六七次,且拒絕溝通,我忍無可忍,最終舉報,情緒的確過激。望您諒解理解。--小李探花李尋歡留言2024年9月24日 (二) 08:36 (UTC)
    根據上述討論,提報人似乎有在登出後編輯的狀況,此舉是不被方針所接受的。--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9月24日 (二) 08:38 (UTC)
    @小李探花李尋歡君,您就是上述IP君?那麼請避免離線編輯,因為這樣很可能會被視為濫用多重帳號的行為,請您理解,濫用多重帳號或者持多個IP編輯的預期後果為何您應當清楚,不用多做說明才是。--薏仁將🍀 2024年9月24日 (二) 08:40 (UTC)
    我沒有濫用傀儡。我只是在另外一個瀏覽器上登陸,沒有顯示我的用戶名。請查看我的編輯記錄,根本沒有破壞情況,我創建了大量詞條。--小李探花李尋歡留言2024年9月24日 (二) 08:42 (UTC)
    這等說法可能不被允許,您自行至對應的傀儡調查做說明吧,還有,請閣下記得正確簽名,謝謝。--薏仁將🍀 2024年9月24日 (二) 08:51 (UTC)
    已開啟Wikipedia:傀儡調查/案件/小李探花李尋歡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9月24日 (二) 08:40 (UTC)
    @小李探花李尋歡,有關Kiraclyne的回退是否合適一事,薏仁將在08:35 (UTC)已有回復,可能和您期待的處理方式不同,不過還是請您看一下,謝謝您。--Wolfch (留言) 2024年9月24日 (二) 10:27 (UTC)

    Patrickov

    • Patrickov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Special:Diff/84328765,在沒有任何事實依據的情況下莫名其妙說我雙標。
    • 發現人:———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9月24日 (二) 05:33 (UTC)
      (!)意見:我個人覺得是派翠可夫君僅是回覆自由雨日君Special:Diff/84328607該則的回覆(目前已被劃掉),他是認為先前您提報Jason22君堅定的態度與這次JustinHK1002表示反對的意見陳述,見:Special:Diff/84328403內容描述,二者處理方式在態度上有差異性,當然說「雙標」可能有些不適當性,但二者皆是在個人用戶頁面有所意見宣示表達不滿,可能我認為派翠可夫君表達的不是很婉轉以致招致誤會,我覺得這可以私底下好好地說(至對方的討論頁面詢問也行),毋須動用到布告板,純粹意見參考。--薏仁將🍀 2024年9月25日 (三) 02:36 (UTC)
      囧rz……用不著這麼小的事都提報吧?📕📙📒📗📘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戒賭熱線:2343-2255 2024年9月25日 (三) 03:23 (UTC)
      呃…這是他個人的權利,我們無法阻擋啦…不過有時說話表達是種藝術,這真的讓我見識到了...--薏仁將🍀 2024年9月25日 (三) 03:32 (UTC)
    • 處理:請大家多溝通;如果是有心結的話-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9月25日 (三) 16:17 (UTC)
      感謝薏仁將君、PÑēüḾôňïę1357君的意見以及Manchiu管理員的處理。
      1. 薏仁將君對本人當時「雙標」意見的解讀是準確的。然而,本人當時亦已明言,這僅是本人的看法,本人並不打算要用它來作出甚麼指控。相反,本人正是希望集中討論提報者對JustinHK1002君一事的意見,而本人亦慶幸獲得自由雨日君垂聽。
      2. 遺憾地,對於本人在維基百科公開場合作出任何疑似冒犯或不當的言行,本人其實比較認同提報者的做法──公開發表。用戶討論頁雖為私人交流之處,但它畢竟還是人人都能看到的地方。假如要進行批評,在當下(或正式渠道)批評更為接近事件本身。當然,如果是一些與本人在公開場合言行無關的討論,本人仍然歡迎大家光臨本人的討論頁。
      3. 本人自問在現實生活中頗為口沒遮攔,相信部份維基人也認為本人在維基百科的言行亦相差不遠。然而,由於維基百科社群的性質,本人確實有很多個人意見、或者一些對其他用戶的評論沒有寫出來,尤其是當這些意見有可能影響討論走向的時候。一般而言,本人會發表的評論,不論用詞輕重若何或準確與否,其實都代表這個看法在本人心目中有一定份量。就這句「雙標」,本人僅簡單地使用這兩字詞,因為那不是重點,只是本人確實有因為自由雨日君的意見而想起了提報者之前的言行、有感而發。至於提報者對這句說話有甚麼反應,如薏仁將君所言,那至少是他的個人權利。
      以上--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9月25日 (三) 17:07 (UTC)

    北極企鵝觀賞團

    Zhenqinli

    請@Zhenqinli君移步此處做說明,謝謝。薏仁將🍀 2024年9月26日 (四) 02:42 (UTC)

    個人以為 incremental update 就是小編輯,而並非大範圍的改動;以前沒注意到這一主觀理解與維基社群的規定可能存在一些區別。不過對於哪些更新屬於大範圍的改動,而不是小編輯,也許見仁見智。 --Zhenqinli留言2024年9月26日 (四) 03:51 (UTC)
    以前沒注意到也就算了,我兩次跟你在討論頁留言你也沒看到?裝什麼蒜?--———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9月26日 (四) 04:15 (UTC)
    其實勾選小編輯應盡量避免,或是乾脆都不要選,那是讓有巡查權限的使用者分辨是否要巡查的一個標籤,小編輯標準是500位元以下,但是否真小編輯,比如說改錯字真符合小編輯沒爭議,但修改語意或是500變1000這樣的數值變化,就不應該勾選小編輯。建議兩位還是選擇多聊聊,看提報人最近的編輯都沒勾選了,有時候只是認知差異,多說才能多了解。--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9月26日 (四) 04:30 (UTC)
    你這包庇也太明顯了,我都討論頁留言兩次了,這還能叫沒聊嗎?--———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9月26日 (四) 04:34 (UTC)
    @Tisscherry小編輯的判斷標準不是字數。@Zhenqinli請關閉參數設置→編輯#編輯的「默認標記所有編輯為小編輯」。——暁月凜奈 (留言) 2024年9月26日 (四) 04:58 (UTC)
    謝謝,「默認標記所有編輯為小編輯」原先是被勾的,沒注意。已取消。--Zhenqinli留言2024年9月26日 (四) 05:09 (UTC)
    500位元是之前有人跟我說的,我沒確認很抱歉。--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9月26日 (四) 10:29 (UTC)
    看漏了其實還是是……Zhenqinli君,想麻煩您不勾選小編輯標籤嗎?謝謝。
    我沒有這樣的意思,也有看錯的地方,我想還是有空間可以協調,才留言的。—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9月26日 (四) 04:39 (UTC)
    容我原創解讀,Zhenqinli君都來這麼久了、或許第一次有人提醒他,看他都沒回應,或許也莫名其妙吧。--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9月26日 (四) 04:41 (UTC)
    (!)意見:如您所提及,個人傾向認為Zhenqinli並非是蓄意的,畢竟嗣後透過曉月凜奈君進一步的提示說明,才發現偏好設定相關原始預設為何,並從中得知相關訊息,只是也許當下收到罐頭訊息提醒仍是一頭霧水,所以選擇忽略沒有進一步詢問(可能因此錯過問題解決的最佳時機點),但若因此認為有蓄意的成分,可能有點言過其實,因為就上方被提報用戶與其他用戶互動對談內容描述,也許可以認為是無心之過,純粹的個人意見,誠如下方管理員處理方式:若有誤會造成的心結,請耐著性子理性溝通協商,以便釐清問題本質。--薏仁將🍀 2024年9月26日 (四) 05:25 (UTC)

    Patrickov

    Chinuan12623

    • Chinuan12623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Wikipedia:ANO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該用戶針對於立場或意見不同的用戶會呼叫特定的管理員並且請求管理員對於相關用戶做出相關處分,而前述的行為在討論頁指引#中心觀點當中的「不能接受的行為」當中的「不要威脅別人」例如透過「相熟的管理員」威脅別人或以管理員的身份封禁否定您的用戶。有相關規定,其相關不適當可在本提報區域相關對話即可探得,另外先前該用戶因與其他用戶其爭執後遭管理員實施禁制措施期間,個人曾委託該禁制實施的管理員帶話給與該用戶,見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抗議你在《Talk:王必勝》的操作內的對話,但是很遺憾的,似乎溝通失效,以至於後續又再度被其提報,另外對於個人的提醒反而質疑是濫用警告不收斂、都不看回覆自己解讀指引、人多就是對...等相關惡意推定以及瀕臨為了闡述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的跡象,也可參考相關版本對話:Special:Diff/84285754Special:Diff/84286311Special:Diff/84286513Special:Diff/84286645編輯描述,尚請管理員衡量審酌,謝謝。
    • 發現人:薏仁將🍀 2024年9月21日 (六) 01:09 (UTC)
      該條文是呼叫相熟管理員威脅反對者,而我不認為所提及管理人員會與他相熟而從其所行。@Chinuan12623請自行解釋。如認為他人違規,自行提報而非ping管理員。-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9月21日 (六) 02:38 (UTC)
      就算不是相熟的管理員,而直接ping特定管理員,也會讓其他用戶有感覺其用戶是否有意圖要求管理員做出什麼特定的措施,這會導致其他用戶會畏懼發言甚至會妨礙協作,會有相關的爭議與疑慮存在,尚且請管理員理解我的擔憂,謝謝。--薏仁將🍀 2024年9月21日 (六) 03:37 (UTC)
      • (:)回應我前已說過多次,我早已拋棄過去那種「舉告版」告來告去的習慣,雖然較為正式。但「增:指引-當解決爭議的過程不順利或您需要參考中立的意見時,尋求中立的局外者協助可能會是您的好選擇。」(據上,故我以前到管理員討論頁提爭議糾處用戶,有AT、0、霧𡷊聖、A、L…等管理員,怎麽他們都會依理據糾處用戶,明明是「提醒處理爭議」,何來硬冠上「威脅」),又王必勝條目是自由雨日等找來E管理員處理,而又𧗠申他等連昨今二天有快十次之舉告我,故就近連請或請E或千村等瞭解始末之人來處理,有不合宜嗎?
      每個管理員都可處理,但若不知始末,只見團圍,那我真是又一堆誤封。又三位管理員(含書生)均未對自由、提斯、蕙仁等人擅刪隱他人留言處分,已屬寬厚。蕙仁又與自由、提斯 貌似反串回應,他等多次濫舉本人,旨在永封本人。其三人之真實關係,我很想知,跟前昔有分身傀儡集中圍我貌似(曾舉報二次傀儡都中),考慮是否提出用戶查核?但近與群論述也累,也想淡出。我不想再對此濫舉回應,周休心愉吧。--Chinuan12623留言2024年9月21日 (六) 03:08 (UTC)
      請停止詭辯,不要武斷地假設某人是傀儡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9月21日 (六) 03:14 (UTC)
      這邊至少有五位用戶不支持您的觀點,或指出您有隨意置換他人留言順序狀況,您卻轉移話題隨便指控說他人有傀儡嫌疑,這恰恰符合WP:DISRUPT中的WP:LISTEN的狀況,顯有與其他使用者溝通困難之虞,管理員應儘速處理。--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9月21日 (六) 04:10 (UTC)
      (!)意見:針對於爭議解決指引中爭議解決想尋求中立的局外人協調相關爭議的解決,不是不可行,而且並沒有限定中立的局外人的身份非得是特定對象(是否具有管理權限者),雖然如此,被提報用戶與意見立場不同用戶公開的討論頁呼叫特定的管理員前來處理,並且要求管理員做出期待的措施,此等有威嚇立場意見不同的用戶的成份?爭議的解決雖然管理員可以以諮商輔助角色加入,但是當事者若抱持期望管理員怎麼做或者指導管理員該怎麼做並且以文字表達出來(抱歉,這用法也許不是很妥適,但是被提報者在我個人看來有這種跡象存在);那麼這場爭議只會加重其對峙與惡化事件的處理罷了,難道不是?僅做出此意見說明,看得懂的用戶維友自然能明白相關道理及其利害關係。--薏仁將🍀 2024年9月21日 (六) 22:58 (UTC)
      (!)意見:路過說兩句,不過比較難聽。很多屢次上榜的維基人,不論其初心為何,協作能力不足幾乎是肯定的了。個人觀察,如果連薏仁將君都忍不住要提報,Chinuan12623老先生還是下去安享晚年吧。而且,假如是本人作出如老先生上面的言論,那麼就不是「其他人旨在永封本人」,而是明刀明槍的「本人自請永封」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9月23日 (一) 14:34 (UTC)
      雖然前幾次本人的立場當然非常希望管理員能做出相應處置,不過觀察幾天下來,這個連同上個違反討論頁流程的提報,現在的感想是、其實他犯的錯,大家多少都會違規,ping某人的動作多少涉及拉票行為我覺得,我先前的提報也做過、再比如現在AN3關於Marvin 2009的提報中,見編輯紀錄可看到有使用者就多次修改留言,也甚至出現排版動作,討論頁指引的「自己的意見」一節有提到,「我們應該盡量不要變更自己的意見」,我這邊不是鼓勵大家WP:RTRL,偶爾的小違規或看影響程度或無人注意,或許大家也可藉此反思自己。
      這裡是想說,Chinuan12623君現在看來暫時停止活動了,對比他的留言,假定善意原則下,他應該是有想嘗試守住承諾,一樣是假定善意,我認為他應該要有這個機會(希望不是最後一次的善意)。他表達出來的文字很有個性可能多少引起相當程度不滿,不過誰不是在留言的時候展露個性,WP:PA短短的很多有用的建議、或許大家可以改從石頭這個角度思考這位使用者,當然很希望他休息的時間也能在協作立場重新思考自己的定位。--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9月23日 (一) 16:36 (UTC)
      AN3相關用戶的討論排版也是不當的,只是我暫時沒提報而已。--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3日 (一) 16:42 (UTC)
      此外,Chinuan的「更改自己的意見」行為顯然和一般編者的更改行為不同,我想沒必要做過多解釋。--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3日 (一) 16:44 (UTC)
      雖然顯然和一般編者不同,但我想給這位資深使用者再一次機會也不是問題,畢竟目前他看來是暫停活動,就這點來說對現在是好的。往後就看他自己開竅程度到哪了,他若不思改進,再寬容的管理員也不會這麼寬了我想。題外,AN3非常支持提報。--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9月23日 (一) 17:01 (UTC)
      (!)意見:假設被提報當事者,能夠於嗣後理解其中提報內容,做出正向的反饋付諸行動,那麼,其實給與「修復性參與」亦並非不可,只是端看當事者自己如何選擇而已...--薏仁將🍀 2024年9月23日 (一) 23:40 (UTC)
    • 處理:據被提報人所解釋稱:「故就近連請或請E或千村等瞭解始末之人來處理 」,我認為其行徑屬於提報的一種——即與在此布告板提報類近—呼叫管理員注意而不是打壓用戶。被提報人選擇是以ping代替提告:「我早已拋棄過去那種「舉告版」告來告去的習慣,雖然較為正式 」。本人接受其解釋。當然這種非正式提報,實在是不敢恭維且造成誤解、混亂。理應捐棄此種做法。
    且有另外看法兩端:無管理員會收其訊息而偏袒之甚或鎮壓用戶;不會有人因其假管理員之名而廢言。此也甚高估其影響力,也損害本站之治理及管理人員之信任。
    按善意推定,倘照提報人言另外舉報與意見相異之四位於此,會否造成施壓?或許當如普通提報無異。但擾亂性提報是否應予處理應交付討論、眾人自有公議。是故在此案暫看不到此人Ping的行為,有實質威脅別人以干擾討論情事。其他用戶的意見發表也沒受影響。而管理人員也有能力制止。
    但從中看到被提報人,或許欠缺足夠判定能力—-如「其三人之真實關係,我很想知,跟前昔有分身傀儡集中圍我貌似(曾舉報二次傀儡都中)」。實屬遺憾。唯顯然這次不會中。據此,作出禁止編輯本站計劃命名空間頁面二周的處理。盼可省思、精進。並珍惜用戶給的善意。-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9月26日 (四) 16:24 (UTC)
    (:)回應:感謝管理員做出的處理及回覆,惟有Ping特定管理員並說出期望的處置作為這部分觀點看法仍些微不同,但每個用戶對於事件的看法與切入的觀點的角度立場本有不同,所得答案自然未盡全然是相同的,感謝百忙之中撥冗做出處理,謝謝您:)--薏仁將🍀 2024年9月26日 (四) 21:17 (UTC)
    @Manchiu 然而看[15],該用戶已經是個慣犯,曾被永久封禁,申訴後被管理員做出有條件解封。現在他已經違反以前的承諾,真的適合再給一次機會嗎?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9月28日 (六) 06:15 (UTC)
    @阿南之人此使用者之前曾多次被封禁,若您認為此使用者已違反以前的承諾,需說明此使用者之前承諾了什麼,您認為此使用者在何事上違反承諾,以幫助其他人理解您的訴求,謝謝您。--Wolfch (留言) 2024年9月28日 (六) 14:29 (UTC)
    我想阿南之人君大概是指該君在使用者討論:Chinuan12623#2023年2月所做出的封禁申訴被管理員有條件的接受,並接受回退不過一的允諾吧?--薏仁將🍀 2024年9月30日 (一) 02:10 (UTC)
    Ericliu 8月14日在Invictus1995的討論頁明文指出:「本來解除無限期封禁之禁制條件,就是承諾一段期限內「回退不過一」,既然在期間內打破承諾,恢復原先封禁並不過分吧?」結果Chinuan12623違反1RR,別說「恢復原先封禁」,而是任何措施都沒有。呵。--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1日 (二) 08:06 (UTC)
    您認為Chinuan12623違反1RR,因此此維基人至少有二次的回退,是否可以找到對應的編輯記錄佐證?謝謝您(這種舉證很煩人,不過提報和舉證是分不開的)--Wolfch (留言) 2024年10月1日 (二) 09:10 (UTC)
    王必勝》條目(修訂歷史):2024年8月20日 (二) 19:39‎將內容回退至「長期外遇搞婚外情」版本(版本差異),2024年8月20日 (二) 20:05‎再一次回退(版本差異),相隔不到半小時。此外,在多位用戶強烈反對下,該用戶多日不斷重複回退至他的爭議版本,也已構成典型的遊戲維基規則——「打擦邊球」。--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1日 (二) 10:34 (UTC)
    @Manchiu,依照上述的修訂歷史來看,此用戶似乎是有違反1RR的情形,是否可以再協助評估確認?若是屬實,也請評估是否需調整這次不良行為的處理?謝謝您。--Wolfch (留言) 2024年10月1日 (二) 10:52 (UTC)
    但是該則提報乃是針對涉事當事者針對於立場不同者動輒ping特定管理員請求管理員處理相關人等,這種有類似威脅立場意見不同者與上述表示當事者違反1RR允諾似乎無太大的關聯性。--薏仁將🍀 2024年10月1日 (二) 22:19 (UTC)
    因此若要請管理員評估,當事人是否違反1RR承諾,應該是要另案提出。理解了,謝謝--Wolfch (留言) 2024年10月2日 (三) 02:01 (UTC)
    因為主要是後續追加的違反1RR允諾的陳述與本則提報較無直接的關聯性,況管理員已經做出對應的處理,若再請管理員重新衡量審酌,可能須如您所言,須另案提報,並且提供對應的行為事證。--薏仁將🍀 2024年10月2日 (三) 03:17 (UTC)
    當時提報已有管理員作出處理,見禁制記錄實施的互動禁制存檔。--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0月2日 (三) 03:19 (UTC)
    就此用戶之前的行為,9月管理員已作處理。就這個提報的Ping行為,誠如EricLiu1912所說,禁止某些管理員處理—-和ping某些管理員來處理,本質上無甚不同—所謂admin shopping。在此提報我沒有看到被提報人有鎮壓其他用戶表達的情況。謝謝。--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0月2日 (三) 03:3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