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管理員佈告板/編輯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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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南之人[編輯]
- 阿南之人(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鎖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馬場站 (香港)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持續於上述條目加入自行總結的原創研究之內容(Special:diff//82744742、Special:diff//82746333),警告無效([1])
- 發現人:黑色怪物 2024年5月23日 (四) 05:33 (UTC)
- 香港賽馬會官方網站明確顯示各出口天橋連接的閘口,絕非原創研究。--L'Internationale, Sera le genre humain! ✏️ 2024年5月23日 (四) 05:41 (UTC)
- 處理:
HYHJKJYUJYTTY[編輯]
- HYHJKJYUJYTTY(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鎖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Template:臺灣社會運動/政治運動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2024年立法院改革爭議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民主倒退,公民搶救」521行動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不評論,只設定差異連結,可能有更多差異連結產生(不再更新)
- 提報人:Rastinition(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7:04 (UTC)
- 那個Template:臺灣社會運動/政治運動,2024年立法院改革爭議並沒有討論出來,擅自改反立法院擴權運動--HYHJKJYUJYTTY(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7:07 (UTC)
- 中國持不同政見者、作家袁紅冰在2024年2月份透露,「接到習近平的指示之後,中共國台辦迅速行動起來,並在1月27日就向習近平和王滬寧提交了一份檔案,題目叫做《佔領臺灣立法院制高點的統戰戰略要點》。(略)就是要通過特定人士,敦促韓國瑜、傅崐萁和國民黨立法院的黨團,運用議會改革的名義,提出立法院的調查權、總統的質詢權、反台獨法等法案。即使這些法案一時難以通過,也足以造成臺灣立法權的混亂,甚至停擺,進而有效地降低民進黨行政當局的執政效率,也就是降低賴清德總統的執政效率。」 那個缺乏來源,而且可靠性存疑,不中立--HYHJKJYUJYTTY(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7:08 (UTC)
- 我本人沒多大爭議,反而是別人爭議比較多--HYHJKJYUJYTTY(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7:12 (UTC)
- Template:臺灣社會運動/政治運動 ,原來是我誤會--HYHJKJYUJYTTY(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7:20 (UTC)
- @HYHJKJYUJYTTY對應的議題請自己和@Txkk確認,我不評論,但從我點擊回覆按鈕的這個文字,對應頁面大概可以用刪除線撤銷。--Rastinition(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7:27 (UTC)
- 用戶:Txkk在我的討論頁,討論袁紅冰事情,我的建議如果有來源,建議是寫指控,不要寫背景--HYHJKJYUJYTTY(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7:31 (UTC)
- 袁紅冰我已經幫他解決了--HYHJKJYUJYTTY(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7:49 (UTC)
- @HYHJKJYUJYTTY對應的議題請自己和@Txkk確認,我不評論,但從我點擊回覆按鈕的這個文字,對應頁面大概可以用刪除線撤銷。--Rastinition(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7:27 (UTC)
- 處理:
向史公哲曰[編輯]
- 向史公哲曰(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鎖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Wikipedia:維基誌異/語言學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1.以知名度為由,將個人在「古怪名字」目錄的修改「金鄉話——金鄉人不會說。」復原。容易令人混淆的語言文字名稱是可以放在「古怪名字」目錄中的,不論知名度,如果非要談知名度的話,「南極話(知名度低)——使用於南極(知名度高)的漢語方言?」、「金門方言(知名度低)——金門(知名度高)人不會說。」豈不是得移除了?
- 2.其移除/復原在先(special:diff/82738412、special:diff/82739799、special:diff/82739830、special:diff/82740337,總復原數已達三次),個人在其討論頁添加subst:uw-3rr警告模板,但其將自己討論頁的警告移除(special:diff/82740254),反而在本人討論頁添加警告模板(special:diff/82740437)。
- 發現人:幻光塵(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5:26 (UTC)
- 我倒是很好奇你對「條目中含有正常人會認為其不尋常的要素」這條收錄規則的看法是什麼?--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5:56 (UTC)
- 金門和金門,南極和南極之間有一者有知名度,但金鄉與金鄉之間無一者有知名度。--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6:08 (UTC)
- 就是因為「含有正常人會認為其不尋常的要素」才收錄。「金鄉」一般指山東省濟寧市金鄉縣(Google搜尋「金鄉」,給出的首要結果是金鄉縣),而吳語金鄉話的「金鄉」指的是浙江省溫州市蒼南縣金鄉鎮。雖然兩者知名度在華語圈都低,但比起金鄉鎮,還是金鄉縣有略微知名度,但凡了解過金鄉縣的人,不去過多了解就想不到蒼南縣金鄉鎮和吳語金鄉話。--幻光塵(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6:24 (UTC)
- 然而金鄉鎮身為「溫州模式」的重要發源地,它在現代中國的影響力不一定弱於金鄉縣。--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5月23日 (四) 04:21 (UTC)
- 再說,地名區已經收錄過一遍金鄉了「天鎮縣、固鎮縣、新鄉縣、柏鄉縣、平鄉縣、武鄉縣、金鄉縣、內鄉縣、安鄉縣、西鄉縣、孟村縣、龍里縣、托里縣——鄉、鎮、村、里升格的縣?」。--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5月23日 (四) 04:25 (UTC)
- 確實,但總的來說,金鄉縣作為一個縣級行政區,知名度還是比作為鄉級行政區的金鄉鎮略高的。(但有些鄉級行政區因為事件、產業等比同名縣級行政區知名度高,比如最經典的古田縣與古田鎮)--幻光塵(留言) 2024年5月23日 (四) 04:33 (UTC)
- 確實略高,根據Google指數來看是33:28的關係(2009年,不過人們是用蒼南金鄉搜的),但無論如何,比較不容易引人注意的地名混淆梗放地名區就夠了,無需在語言區重複一遍。就比如萊蕪存廢梗在維基誌異多處出現,不過最後還是幾條被人移除掉了。除非是像日本「中國」這種引人入勝的梗,或者「興化」「興化」這種在互聯網有一定討論的梗,否則略微冷僻的,不太超乎正常人常理的地名梗放在地名區就夠了。畢竟維基誌異篇幅有限,能夠儘量製造獨特趣味點還是很有必要的。--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5月23日 (四) 04:41 (UTC)
- 既然你說清楚的話,那就先這樣吧。--幻光塵(留言) 2024年5月23日 (四) 05:02 (UTC)
- 確實略高,根據Google指數來看是33:28的關係(2009年,不過人們是用蒼南金鄉搜的),但無論如何,比較不容易引人注意的地名混淆梗放地名區就夠了,無需在語言區重複一遍。就比如萊蕪存廢梗在維基誌異多處出現,不過最後還是幾條被人移除掉了。除非是像日本「中國」這種引人入勝的梗,或者「興化」「興化」這種在互聯網有一定討論的梗,否則略微冷僻的,不太超乎正常人常理的地名梗放在地名區就夠了。畢竟維基誌異篇幅有限,能夠儘量製造獨特趣味點還是很有必要的。--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5月23日 (四) 04:41 (UTC)
- 然而金鄉鎮身為「溫州模式」的重要發源地,它在現代中國的影響力不一定弱於金鄉縣。--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5月23日 (四) 04:21 (UTC)
- 就是因為「含有正常人會認為其不尋常的要素」才收錄。「金鄉」一般指山東省濟寧市金鄉縣(Google搜尋「金鄉」,給出的首要結果是金鄉縣),而吳語金鄉話的「金鄉」指的是浙江省溫州市蒼南縣金鄉鎮。雖然兩者知名度在華語圈都低,但比起金鄉鎮,還是金鄉縣有略微知名度,但凡了解過金鄉縣的人,不去過多了解就想不到蒼南縣金鄉鎮和吳語金鄉話。--幻光塵(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6:24 (UTC)
- 金門和金門,南極和南極之間有一者有知名度,但金鄉與金鄉之間無一者有知名度。--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6:08 (UTC)
- @向史公哲曰:您好,容我在此多言幾句。閣下在維百的眾多編輯我都非常認可,我非常欣賞閣下在一些細節問題和結構問題上獨到的見解。但注意到閣下似乎偏好在編輯摘要中與人「討論」,我認為這不是最好的選擇(註:我對閣下本身的編輯內容沒有特別的立場,也並非在對閣下進行任何「違反『回退不過三』原則」之類的落井下石,我不在此對這些問題作出任何判斷)。在編輯摘要中一來一去的討論不利於充分達成共識,而且容易激起雙方的不快情緒;私以為發生編輯爭議後,應在討論頁討論,若無法達成共識還可按規則移至客棧等。另外,「你說的(得)對」一詞在我看來其實是稍微帶點攻擊性的,尤其是在「明明總體上認為對方不對」的時候說這句話,很容易讓他人感到不開心。當然這些都只是我個人的觀點,如果我說的話讓您感到不開心,先說句抱歉。--自由雨日(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6:10 (UTC)
- @自由雨日:他有些時候會在編輯摘要中使用一些帶有攻擊性的詞彙:Wikipedia:管理員佈告板/其他不當行為#向史公哲曰,也許是他個人性格原因吧,我不責怪他在回退我編輯時用了「你說得對」一詞,誰對誰錯,心裏清楚,當然我認為我有錯。--幻光塵(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6:40 (UTC)
- 若是對一些古老的有明顯問題的內容作一些適當批評性的說明倒也興許無妨(只是泛指,並不具體指您提報的那些行為,我同樣不對它們作出具體評價),但對有爭議性的內容直接編輯並在編輯摘要中互相爭論確實容易激化矛盾,尤其是在有明確反對者的情況下。然而,其實大家都知道對方是出於善意,矛盾的點只是在個別問題上有自己獨立的見解,這種在細節上深究的精神本身就是難能可貴的。@幻光塵我想您有時或許也可以嘗試更寬容一些,不必遵循「認為對方無理刪除—回退—被反回退—再回退—……—在確保自己不先違規的前提下,等待對方先違反方針—警告或提報至佈告板—將佈告板當成討論頁討論編輯……」的路線。縱使是認為對方先「無理」刪除,仍然可以先在討論頁詳細闡釋(對方肯定會加入),也可邀請他人參與討論,畢竟爭議的點其實都是有潛在的討論價值的,和破壞行為完全不一樣。實在認為對方無意討論、堅持霸佔條目之後,再申請管理員介入也不遲,畢竟編輯記錄不論過多久都是清楚在冊的。當然我知道要做到這樣很難,我自己也常常無法做到。--自由雨日(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7:44 (UTC)
- 好的,衷心感謝您的見解與建議。--幻光塵(留言) 2024年5月23日 (四) 04:44 (UTC)
- 當然,我建議你在遇到編輯爭議的時候去互助客棧釋出話題,這樣解決問題的效率比你直接檢舉我還要高。--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5月23日 (四) 04:48 (UTC)
- 感謝建議,@自由雨日的意思其實差不多跟你一樣,都是換個地方、換個角度解決問題。--幻光塵(留言) 2024年5月23日 (四) 04:53 (UTC)
- 當然,我建議你在遇到編輯爭議的時候去互助客棧釋出話題,這樣解決問題的效率比你直接檢舉我還要高。--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5月23日 (四) 04:48 (UTC)
- 好的,衷心感謝您的見解與建議。--幻光塵(留言) 2024年5月23日 (四) 04:44 (UTC)
- 若是對一些古老的有明顯問題的內容作一些適當批評性的說明倒也興許無妨(只是泛指,並不具體指您提報的那些行為,我同樣不對它們作出具體評價),但對有爭議性的內容直接編輯並在編輯摘要中互相爭論確實容易激化矛盾,尤其是在有明確反對者的情況下。然而,其實大家都知道對方是出於善意,矛盾的點只是在個別問題上有自己獨立的見解,這種在細節上深究的精神本身就是難能可貴的。@幻光塵我想您有時或許也可以嘗試更寬容一些,不必遵循「認為對方無理刪除—回退—被反回退—再回退—……—在確保自己不先違規的前提下,等待對方先違反方針—警告或提報至佈告板—將佈告板當成討論頁討論編輯……」的路線。縱使是認為對方先「無理」刪除,仍然可以先在討論頁詳細闡釋(對方肯定會加入),也可邀請他人參與討論,畢竟爭議的點其實都是有潛在的討論價值的,和破壞行為完全不一樣。實在認為對方無意討論、堅持霸佔條目之後,再申請管理員介入也不遲,畢竟編輯記錄不論過多久都是清楚在冊的。當然我知道要做到這樣很難,我自己也常常無法做到。--自由雨日(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7:44 (UTC)
- @自由雨日:他有些時候會在編輯摘要中使用一些帶有攻擊性的詞彙:Wikipedia:管理員佈告板/其他不當行為#向史公哲曰,也許是他個人性格原因吧,我不責怪他在回退我編輯時用了「你說得對」一詞,誰對誰錯,心裏清楚,當然我認為我有錯。--幻光塵(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6:40 (UTC)
- 我倒是很好奇你對「條目中含有正常人會認為其不尋常的要素」這條收錄規則的看法是什麼?--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5:56 (UTC)
- 處理:「已私下解決:參見special:diff/82746263」(當事人評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23日 (四) 09:38 (UTC)
銀色雪莉[編輯]
- 銀色雪莉(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鎖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CLC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銀色雪莉不斷惡意刪除2022年以後的內容 且銀色雪莉她自己可以寫 MV觀看次數超過XXXX萬 別人寫MV觀看次數超過XXXX萬(來源比她更可靠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eUODC6F7zk)就要被銀色雪莉一直刪光 明顯將條目佔為己有
- 發現人:Sjrtttjs(留言) 2024年5月21日 (二) 22:06 (UTC)
- (:)回應:YouTube並非屬於可靠來源,由於其性質與屬性及考量可供查證性,在可靠來源/常見爭議來源列表它是被社群認定為「通常不可靠」,其該來源沒有編輯團隊、屬於自行出版、非獨立來源或呈現用戶生成的內容。除非屬特殊情況,否則不應使用,也不應將其用於有關在世人物的資訊。即使在來源可能有效的情況下,一般更好的做法是尋找更可靠的來源。如果找不到更可靠的來源,則可能表明相關資訊並不準確。所以我個人不認為被提報用戶移除有爭議的來源有何不妥,這點尚請提報用戶@Sjrtttjs君留意,但是若光是聽您提報內容描述,可能某些程度,對方用戶也有不適當的地方,當然這點要請@銀色雪莉君來說明一下,謝謝。--薏仁將🍀 2024年5月21日 (二) 22:53 (UTC)
- @薏仁將:其實這些,在我於此條目的編輯摘要中已經講得很清楚了,不過既然閣下問到,我也不介意再回覆:
- 1、「不斷惡意刪除2022年以後的內容」:傳主(團體)於2022年解散,解散後的成員活動在「非以團體名義發生時」自然沒有寫在團體條目下的道理。
- 2、「銀色雪莉她自己可以寫 MV觀看次數超過XXXX萬 別人寫MV觀看次數超過XXXX萬」:在下於Special:Diff/82724242中的加入的相關觀看量文字,來源於本段末尾的連結(對,就是那個大X元的連結,我本來想着換朝鮮日報的連結,不過RSP對大X元在其他類別的內容的可靠性並沒有評述,我也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了),閣下可以查核。
- 3、至於提報此用戶(以及此前在同一條目中編輯的Qsaesh)對於可靠來源的認識...閣下自己已經談了YouTube的使用問題,我想我不必重複了。事實上,包括其堅持恢復的「在Bugs實時榜拿下第3名,Soribada排行榜實時55位,Genie排行榜實時41位,逆行Naver排行榜實時7位,」(也是閣下編輯中尚未移除的部分排名)倒真的是沒有來源的。
- 4、此外,鑑於此兩名用戶的表述上的重合(即此提報內容與Special:Diff/82725050摘要)以及編輯傾向(內容傾向),結合與本件關聯甚大的近日活躍的此前已查核(也有正在提請查核的)Wikipedia:傀儡調查/案件/NTUPikachu件,我此前已作出了等候傀儡調查的決定,停止了編輯——儘管我認為以上相關用戶的編輯問題已經夠大的了,但我不想跟沒必要較勁的人較勁。
- 以上,是否尚有需要補充處,請說明。--銀色雪莉(留言) 2024年5月21日 (二) 23:56 (UTC)
- (:)回應:有疑慮爭議性質的,我有注意到,並按相關規範移除部分有問題的內容,當然,對方如果堅持恢復,也會請對方給出說明,條目的問題我會建議您先去做保護申請,避免持續的被擾亂,至於那幾個新近的用戶,不排除有MJ或是單一用途的用戶,您如果有想法及相關事證也歡迎提交至SPI去做查核,以上說明。--薏仁將🍀 2024年5月22日 (三) 00:12 (UTC)
- @薏仁將:保護申請和傀儡查核是在此前就早已提了的。謹此回復。--銀色雪莉(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00:15 (UTC)
- (:)回應:有疑慮爭議性質的,我有注意到,並按相關規範移除部分有問題的內容,當然,對方如果堅持恢復,也會請對方給出說明,條目的問題我會建議您先去做保護申請,避免持續的被擾亂,至於那幾個新近的用戶,不排除有MJ或是單一用途的用戶,您如果有想法及相關事證也歡迎提交至SPI去做查核,以上說明。--薏仁將🍀 2024年5月22日 (三) 00:12 (UTC)
- 這是該團體的官方Youtube帳號,來源有效且相關資訊準確,和"通常"不可靠 的通常並不相符
- 一般知名或專業的出版社、電視頻道、新聞頻道常在此平台上釋出相關發表的影片,其可靠性可依其出版單位及作者來進行來源可靠性的來源考量--Sjrtttjs(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01:03 (UTC)
- (:)回應:YouTube並非屬於可靠來源,由於其性質與屬性及考量可供查證性,在可靠來源/常見爭議來源列表它是被社群認定為「通常不可靠」,其該來源沒有編輯團隊、屬於自行出版、非獨立來源或呈現用戶生成的內容。除非屬特殊情況,否則不應使用,也不應將其用於有關在世人物的資訊。即使在來源可能有效的情況下,一般更好的做法是尋找更可靠的來源。如果找不到更可靠的來源,則可能表明相關資訊並不準確。所以我個人不認為被提報用戶移除有爭議的來源有何不妥,這點尚請提報用戶@Sjrtttjs君留意,但是若光是聽您提報內容描述,可能某些程度,對方用戶也有不適當的地方,當然這點要請@銀色雪莉君來說明一下,謝謝。--薏仁將🍀 2024年5月21日 (二) 22:53 (UTC)
- 處理:
Kolyma[編輯]
- Kolyma(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鎖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User:Dnaimfz/edfafaqfapfeqpasncfepqcnhsfsvs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在不看Template:Hang on的情況下隨意刪除用戶頁。
- 提報人:Dnaimfz(留言) 2024年5月19日 (日) 12:38 (UTC)
- (:)回應:@Dnaimfz君,我看到的從你所提及的涉事頁面查到的資訊,該管理員僅有操作一筆Special:Diff/82701447編輯行為,該行為是描述是阻止其他用戶將其提交至頁面存廢討論,另見Special:Diff/82701145編輯行為描述,二者的前後因果我建議提報用戶搞清楚,請避免的輕率魯莽的指責他人,這可能有違文明方針,還有針對於您非理性草率的指控質疑管理員的操作正當性,對於Special:Diff/82701447正當理據操作而造成的誤解,您有必要承認您自己因疏失而造成的誤解做出不適當的指控行為致歉。--薏仁將🍀 2024年5月20日 (一) 09:10 (UTC)
- 處理:(非管理員關閉)據查該管理員僅有操作一筆Special:Diff/82701447編輯行為,該行為是描述是阻止其他用戶將其提交至頁面存廢討論,請另見Special:Diff/82701145編輯行為描述,二者的前後因果我建議提報用戶搞清楚,請避免的輕率魯莽的指責他人,這可能有違文明方針,另外該位管理員於提報涉事頁面並無操作不當行為,純屬提報用戶未弄清前因後果所做成不適當的提報行為,其所提及案由與事實不符,故予以關閉。薏仁將🍀 2024年5月20日 (一) 09:14 (UTC)
向史公哲曰[編輯]
- 向史公哲曰(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鎖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Wikipedia:維基誌異/地名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無視Talk:白俄羅斯和WP:NC,將個人的修改「白俄羅斯」(中國和聯合國官方現用中文譯名)復原,維持原有的「白羅斯」三個字。(詳見Wikipedia:當前的破壞#向史公哲曰)
- 發現人:幻光塵(留言) 2024年5月19日 (日) 10:14 (UTC)
- 我就不在這裏評論了,我對檢舉的回應在Wikipedia:當前的破壞#向史公哲曰里說的很清楚。--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5月19日 (日) 10:22 (UTC)
- 最後說一句:「白俄羅斯」和「白羅斯」的爭議可不像你在Wikipedia:當前的破壞#向史公哲曰所說的「暹羅大王妹公主殿下」和「詩琳通公主」「瑪哈·扎克里·詩琳通」或「日本行省」和「征東行省」「征東行中書省」那麼簡單,建議你去認真瀏覽一下Talk:白俄羅斯。幻光塵(留言) 2024年5月19日 (日) 10:30 (UTC)
- 你說得對,但條目標題和維基誌異條目標題是兩回事。一第個要兼顧詞條的"正式"性,第二個並沒有那麼多的顧忌。如果根據顧忌來看,那麼維基誌異不算少的內容都是違反正式名規定的。另外強調一下:白俄爭議問題不是我挑起的。--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5月19日 (日) 10:35 (UTC)
- 在維基誌異里不僅正式名可以用,中文別名,中文舊名,外文名甚至常用暱稱都是存在的。--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5月19日 (日) 10:36 (UTC)
- 尤其維基誌異/地名區,他的收錄個體是地名不是正式名。換而言之,白俄羅斯那句話收錄的不是白俄羅斯條目,而是白羅斯這個名字。--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5月19日 (日) 10:37 (UTC)
- 只要維基誌異地名區收錄的地名是現實世界中存在的,擁有正式性的地名。那麼這個地名就沒有換掉的必要。--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5月19日 (日) 10:41 (UTC)
- 在此奉勸一句:以其在地名區里大搞"地名正名化",不如先將整個維基誌異/地名區的無趣條目清理一遍。這也算是對維基誌異/地名做出的最有建設性的貢獻。--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5月19日 (日) 10:44 (UTC)
- 最後說一句:「白俄羅斯」和「白羅斯」的爭議可不像你在Wikipedia:當前的破壞#向史公哲曰所說的「暹羅大王妹公主殿下」和「詩琳通公主」「瑪哈·扎克里·詩琳通」或「日本行省」和「征東行省」「征東行中書省」那麼簡單,建議你去認真瀏覽一下Talk:白俄羅斯。幻光塵(留言) 2024年5月19日 (日) 10:30 (UTC)
- 我就不在這裏評論了,我對檢舉的回應在Wikipedia:當前的破壞#向史公哲曰里說的很清楚。--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5月19日 (日) 10:22 (UTC)
- 處理:「爭議已經私下解決:已私下解決」(當事人評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23日 (四) 09:38 (UTC)
Invictus1995[編輯]
- Invictus1995(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鎖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元朝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明朝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清朝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 無視之前在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關於清朝相關稱謂中的相關討論及古代王朝中不應濫用所謂正式國號的社群共識,Invictus1995今天突然將數個條目(包括元朝、明朝、清朝)中的部分通稱均回退為之前的「國號」,不進行討論而直接進行回退戰(從最初回退開始算起在一個小時內每個條目回退均達四次,違反回退不過三原則;第二、三、四次回退時甚至連編輯摘要都不再給出,而是直接強行回退)。該用戶顯然之前就因編輯戰而被封鎖過多次,為累犯。應對其再次實施禁制。--Wengier(留言) 2024年5月18日 (六) 18:06 (UTC)
- 發現人:Wengier(留言) 2024年5月18日 (六) 18:16 (UTC)
- 您應該先警告。因為第一條有寫如果您發現了編輯戰,請使用警告模板警告違規用戶。不過根據其用戶貢獻,他確實有違反編輯禁制的嫌疑。--Allervous初音ミクのセーラー服 2024年5月20日 (一) 08:16 (UTC)
- 已經代為警告。副知對其處以禁制的管理員@Ericliu1912:。--Allervous初音ミクのセーラー服 2024年5月21日 (二) 02:11 (UTC)
- 並沒有回退過四。不止我,他也回退過三。你這純屬惡人先告狀。不信管理員可以看看。--Invictus1995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0:19 (UTC)
- 本人在此明確聲明,回退過三的是Invictus1995而不是我。我回退最多三次,而且每次回退時均附有編輯摘要,指出維基中已有相關討論或共識,但每次都被Invictus1995無視。而Invictus1995則回退共四次(他自己上面也承認),其中後面三次回退根本就沒有任何編輯摘要,根本沒有想達成共識之意。他下面亦對Heihaheihaha麻瓜說什麼「我懶得跟你達成什麼共識」之類的話,顯然易見Invictus1995之相當霸道風格(不僅對本人,對他人亦如此)。幾乎是在無理取鬧。--Wengier(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5:36 (UTC)
- 看他這表現,顯然應該當違反禁制處理。——Aggie Dewadipper 2024年5月22日 (三) 22:53 (UTC)
- 本人在此明確聲明,回退過三的是Invictus1995而不是我。我回退最多三次,而且每次回退時均附有編輯摘要,指出維基中已有相關討論或共識,但每次都被Invictus1995無視。而Invictus1995則回退共四次(他自己上面也承認),其中後面三次回退根本就沒有任何編輯摘要,根本沒有想達成共識之意。他下面亦對Heihaheihaha麻瓜說什麼「我懶得跟你達成什麼共識」之類的話,顯然易見Invictus1995之相當霸道風格(不僅對本人,對他人亦如此)。幾乎是在無理取鬧。--Wengier(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5:36 (UTC)
- 您應該先警告。因為第一條有寫如果您發現了編輯戰,請使用警告模板警告違規用戶。不過根據其用戶貢獻,他確實有違反編輯禁制的嫌疑。--Allervous初音ミクのセーラー服 2024年5月20日 (一) 08:16 (UTC)
- 處理:(非管理員關閉)已由管理員Mys 721不限期封鎖。-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5月23日 (四) 04:18 (UTC)
- @Invictus1995:你在搞什麼?請解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21日 (二) 03:02 (UTC)
- 他先回退過三,不信管理員請看看。我先修改,他屢次退回。我不知道為什麼,我修改什麼,他退回什麼。我修改時都附上理由,比如明朝 元朝 清朝的正式名稱為大明 大元 大清。學界已有共識。他惡意篡改,刪除明朝開頭引言部分內容,故引發編輯戰。我修改什麼他回退什麼,惡意針對我,是他先回退過三,所以我也回退過三。我也不知道為什麼他大半夜盯着我不放,我剛修改,他就回退,糾結明朝 清朝 元朝六個字不放,我修改都附上理由,他回退並沒有附上理由,管理員明察!--Invictus1995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0:09 (UTC)
- @Invictus1995請注意此處討論,您可至此處討論獲得共識。--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0:23 (UTC)
- 是學界共識,不是你我共識。ok?--Invictus1995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0:28 (UTC)
- 詞條引注都明擺着,你不會看嗎?--Invictus1995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0:29 (UTC)
- 明代的國號出典有三說:
- 出於明教。吳晗提出此說,在中外史學界影響很大。吳晗認為前代國號「或以起之地名,或因所封之爵邑,或追溯其所自始,要皆各有其特殊之意義」,但其出典《明實錄》、《明史》諸書語焉不詳,明清學者亦從未涉及」。他認為明代國號應該和韓山父子的「明王」稱號相關,因為他們信奉和明教所混合的白蓮教,「明王」的出典是明教的經典《大小明王出世經》(。另外,朱元璋的將領也是明教徒,他選擇明教經典作為國號,是為了證明「新政權是繼承小明王的,所有明教徒都是一家人」。()
- 標誌「光明世界」的到來,楊訥主此說。1983年,楊訥在《元代的白蓮教》(《元史論叢》第2輯,1993年,第213-214頁)中批評吳晗因為白蓮教、白雲宗與明教具有共同特點而斷言三派混合是不妥的,因此「只要明教還信奉摩尼佛,它就不會同崇奉阿彌陀佛的白蓮教混合」,「明王」亦與明教無關。他認為「明王出世」的口號出自於白蓮教經典《大阿彌陀經》,「彌陀佛光明,明麗快甚」,「其光明所照」,「天下幽冥之處皆常大明」,「明王」即是阿彌陀佛。
- 出自《易經·乾卦》「大明終始」,杜洪濤主此說。他認為據《易經·乾卦》:「大哉乾元,萬物資始,乃統天。雲行雨施,品物流形。大明終始,六位時成,時乘六龍以御天」,元朝的「大元」國號來自於「大哉乾元」,而國號定為「大明」有順承天意、終結元朝的含義。--Invictus1995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0:30 (UTC)
- 元朝的漢文國號「大元」出自《易經·乾卦》「大哉乾元,萬物資始,乃統天」,意為「蓬勃盛大的乾元之氣,是萬物所賴以創始化生的動力資源,統貫於天道運行之中」。1271年12月18日,忽必烈汗公佈《建國號詔》,宣佈國號為大元。元朝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把「大」字加於正式國號之中的統一王朝,此前除了僅統治了華北地區的遼朝、金朝外,之前各朝的「大」字均為尊稱。--Invictus1995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0:31 (UTC)
- 1616年努爾哈赤建立後金政權,1636年皇太極改國號為「大清」,入關後成為元朝以來中國歷史上第三個(也是最後一個)把「大」字加入正式國號之中的大一統皇朝。皇太極改國號的原因未有史料明確記載,有說法認為是為了掩蓋女真曾臣服於明的歷史以鼓舞士氣;「清」之國號,或雲是金的諧音,而且滿人尚青,加水字邊以符合五德終始說,用水免去朱明(朱是指明朝皇帝的姓氏,明是明朝國號)之「火」;或取自《管子》心術下篇與內業篇之「鏡大清者,視乎大明」、「鑑於大清,視於大明」,大清即天,大明即日月,天蓋過日月;另有一種觀點認為「大清」這一國號並非來自漢語,而是滿語中的一個蒙古借詞「ᠳᠠᠢᠴᠢᠨ」(Daičin),原意為「善戰者,戰士」,故「大清國」的意思是「上國」或「善戰之國」;但此論述有爭議,有學者從語言與文獻考證等反駁,指出清朝統治者編撰的語言辭書皆無此用法。--Invictus1995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0:32 (UTC)
- 各朝的所謂正式國號是什麼跟編輯戰本身有什麼直接關係?比如說「宋」是宋朝(包括北宋、南宋)、劉宋、春秋時的宋國等政權的國號,但平時會用宋朝、北宋、南宋、劉宋、宋國等通稱來稱呼這些王朝,而不會單純用所謂「國號」。是國號並不代表條目中會濫用「國號」,一般會使用學界通稱(宋朝、北宋、南宋、劉宋、宋國等)。可見,所謂正式國號並沒有直接關係,更無法合理化所謂「回退過三」。而且閣下所說的明朝開頭部分本為@Ghren君根據之前的討論所改(看條目編輯歷史即知,故這個由他自己解釋),與本人無關,更無所謂「惡意針對」之說,本人僅為回退閣下對條目本身的回退並給出相應理由。--Wengier(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5:49 (UTC)
- 我懶得跟你達成什麼共識,自己看。--Invictus1995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0:33 (UTC)
- 明擺着都有!--Invictus1995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0:33 (UTC)
- 請管理員明察!--Invictus1995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0:36 (UTC)
- 我懷疑這個號是他的傀儡小號,請封鎖!!!--Invictus1995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0:46 (UTC)
- 請便。--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0:58 (UTC)
- 建議管理員查一下這個人的傀儡小號!!!--Invictus1995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1:07 (UTC)
- @Invictus1995,這個得移步Wikipedia:傀儡調查 囧rz……--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3:43 (UTC)
- 以上Heihaheihaha麻瓜明顯在指出Invictus1995所犯的嚴重問題,Invictus1995居然宣稱是「傀儡小號」?誰的「傀儡小號」?如果是指本人,那完全是無理指控,將指出他問題的其他維基人隨意污衊為「傀儡」。如果能去查明傀儡甚至更好,可直接將相關問題洗清並直接駁倒Invictus1995的無理污衊並揭出其之霸道面目(不僅對本人,對他人亦如此)。此外,Invictus1995前面所說的本人回退他並沒有附上理由明顯非事實,同時本人回退他從來沒有過三(且每次都有編輯摘要),相反是Invictus1995自己回退過三,他自己上面也承認。他指控所謂「惡意篡改」什麼的(他所說的明朝相關內容其實原為Ghren君根據之前的討論所改),根本沒有道理。而且Invictus1995上面還對Heihaheihaha麻瓜君說什麼「我懶得跟你達成什麼共識」等,顯然完全無視維基方針並目中無人,幾乎可以說是無理取鬧。--Wengier(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5:42 (UTC)
- 你又修改了。回退過四。。。我可沒有--Invictus1995留言 2024年5月23日 (四) 00:03 (UTC)
- 回退不過三原則是指「一名編者不可在24小時內於同一個頁面回退他人的編輯多於三次(不包含三次)」。編輯戰發生於5月18日,我當時回退最多三次(每次都有說明)以後數天內都完全沒有再動這些條目。直到今天我看到你自己先編輯相關條目後決定對條目做出一次簡單修改,不是回退。--Wengier(留言) 2024年5月23日 (四) 00:12 (UTC)
- 我懶得改。你隨便。--Invictus1995留言 2024年5月23日 (四) 00:04 (UTC)
- 你又修改了。回退過四。。。我可沒有--Invictus1995留言 2024年5月23日 (四) 00:03 (UTC)
- 建議管理員查一下這個人的傀儡小號!!!--Invictus1995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1:07 (UTC)
- 請便。--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0:58 (UTC)
- @Invictus1995:管理員在給您解除封鎖時,曾要求您遵守「回退不過一」,不能回退超過一次。也就是面對編輯爭議,需以討論替代爭執。--Allervous初音ミクのセーラー服 2024年5月23日 (四) 00:10 (UTC)
- 又一個傀儡。。。--Invictus1995留言 2024年5月23日 (四) 01:46 (UTC)
- 我都說了,我不回退了,你隨便。--Invictus1995留言 2024年5月23日 (四) 01:48 (UTC)
- 你回退過四了,我可沒有。這下你現原形了吧。--Invictus1995留言 2024年5月23日 (四) 01:51 (UTC)
- 又有一個回退,又是你吧,傀儡。。。--Invictus1995留言 2024年5月23日 (四) 02:25 (UTC)
- 回退?傀儡?過四?我不知道你到底在跟誰說話?也根本不知道你在說什麼。還是說指出你問題的維基人都是傀儡?真夠荒謬啊。感覺簡直是在扯皮。--Wengier(留言) 2024年5月23日 (四) 02:42 (UTC)
- @Mys 721tx、Ericliu1912、Kuailong:請檢查User:Invictus1995的編輯行為是否符合方針。--Allervous初音ミクのセーラー服 2024年5月23日 (四) 04:00 (UTC)
- @Invictus1995請注意此處討論,您可至此處討論獲得共識。--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10:2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